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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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
【摘要】保险界的名言“保险不是由投保人来买的,而是由保险中介人来卖出的”道出了保险中介机构在保险市场的主要作用。保险中介的出现既方便了投保人投保,又降低了保险人的经营成本,使保险供需双方更加合理、迅速地达成合同,发展好一个国家的保险中介市场对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是有利无弊的。保险业内公认的标准就是一个国家的保险中介市场发达是否先进可以反映出这个国家的保险市场的发达程度。因此,要想促进保险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从而带动整个保险行业的良性发展,对保险中介进行行之有效的监管是必不可少的。
【关键词】保险中介;保险监管;对策
我国的保险中介市场主要分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是为保险人服务,代理保险人展业、接受业务、处理保单、代收保险费等业务并收取保险人支付的佣金或手续费的单位和个人。保险经纪人是为投保人服务,向投保人提供保险专业方面的咨询服务,为投保人选择保险人和设计保险方案,并与保险人接洽订立合同等,这是保险经纪人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如果保险经纪人为被保险人代办索赔、取证等事宜,则由被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公估人是指接受保险人或投保人的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
一、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12年,我国保险行业累计保费收入15487.93亿元,其中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2757.74亿元,同比增长3.3%,占总保费收入的82.4%,同比减少3.7个百分点,其中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3540.33亿元,同比增长6.5%,占全国财产险总保费的64.1%,同比减少5.6个百分点。实现寿险保费收入9217.41亿元,同比增长2.18%,占全国寿险总保费收入的92.56%,同比下降1.8%。由此可见,虽然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的保费总量有所增加,但占比却有所下降,这就说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结构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中介市场竞争格局不平衡
近五年的资料显示,保险代理市场和保险经纪市场业务排名前四家和前八家机构的业务收入在整个保险中介市场的占比在逐年降低,可以分析出保险代理市场和保险经纪的竞争格局凸显,尤其是专业代理市场,并没有哪家公司在这个领域形成绝对的垄断优势。而保险公估市场的这两个比例数据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说明保险公估市场上存在着占有垄断优势的机构,这主要是因为近几年在保险公估市场上出现了收购、兼并和集团化重组的活动,使得少数几家大公司掌握了多数的市场资源。因此,保险中介市场的竞争格局不平衡,具体表现在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市场竞争比较充分,而保险公估市场两极分化较大的局面。
2、保险中介机构规模良莠不齐
虽然通过近年来的数据表明保险专业中介对保费贡献率不断上升,但一些专业中介机构仍处于停业或业务甚微的状态,只有少部分的保险中介结构的经营维持着保险市场的规模。2012年的数据显示,全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中7%的机构业务为零(117家),保险经纪机构无业务的占9%(41家),保险公估机构无业务占比达25%(81家)。这么多家的保险中介机构虽然占着名额,但并没有对保险市场做出贡献,因此随着保险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导致保险中介占总保费收入下降的局面。另一个方面体现在很多保险中介结构并没有形成一套符合自身发展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比如一些中介机构建立初期并不是从事这一领域的业务,而是随着公司业务转型转变成中介机构,公司的管理层对专业的保险知识和中介知识知之甚少,对公司的决策很难掌握正确的方向。
3、保险中介市场行业结构失衡
我国保险中介市场行业结构首先存在的一个问题是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与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之间的结构失衡。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06310家,而专业的保险中介机构仅2532家,而其中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的比例更低,行业结构严重失衡。另一个表现是保险中介结构的地区分布不平衡。多集中在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的地区,而经济不发达的偏远地区的保险市场相对落后。2012年北京地区有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380家,广东250家,上海219家,其余江苏省、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的数量超过100家,而西藏省和青海省的中介机构才只有2家,宁夏有6家。
4、保险中介业务低级且单一
我国大部分保险中介机构的业务水平较低,同质化经营普遍。从保险代理市场来看,大部分寿险公司的都把业务集中在低级的个人寿险业务上,在财险方面的一个明显的体现就是在车险业务上。车险业务的中介利润空间很少,保险代理机构为了保证自身的业务规模,经常出现亏损经营的情况。而在一些业务量较大的领域,需要知识和技术集中的领域如建筑工程保险、风险咨询等方面,根本达不到消费的需求。从保险经纪机构来看,风险管理与风险咨询应该是保险中介机构的主营业务,但就我国的保险经纪机构的业务来看,还主要集中在一些财险及寿险的投保、索赔等一些初级业务上。2012年,全国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7%,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占比80.8%;寿险保费收入6占比15.4%;咨询业务类保费收入仅占比3.8%。可见,保险经纪机构的业务主要集中在财险业务上,并没有体现出保险经济机构在风险管理等咨询类业务上的优势。
二、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监管的政策建议
1、鼓励有序的市场竞争,加快结构转型
充分有效的竞争虽然在短期内可以能会给企业带来负面的影响,使企业面临
着各种困境,但为了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只能通过市场的历练。因此,政府对保险中介市场的监管就要鼓励竞争,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对现有的不良竞争格局进行惩治,企业只有在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下进行生产经营,才有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对保险市场进行监管要从惩治恶性竞争的情况开始,有效遏制财务不规范、信息不透明、虚假业务、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乱象,争取2—3年内让保险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根本扭转。这种违规经营不仅破坏了保险中介行业内有序的竞争环境,还使保险中介的注意力偏离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另一方面,要求监管部门将保险中介市场在保持公平竞争的前提下进行扩大,放松地域准入管制,允许中介机构跨省市辖区进行经营,这样也许会出现使当地中介机构丢失市场份额的情况,但迫于此压力中介机构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促进行业的发展。当然不仅要发展好国内这个大市场,同时也要正视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适当引进国外知名的大型外资中介机构。2、鼓励并购重组,扩大保险中介机构规模
对于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规模化的监管,要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将提高准入门槛、鼓励支持保险中介机构规模化发展的政策导向纳入稳定、规范和透明的轨道。对于此项问题的监管,2012年6月,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准入的通知》,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注册资本调高为5000万,这是从入口处把好关,将一些有实力的大公司引入保险中介市场。这一举措在2012年已初见成效,注册的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有14家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以上,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的注册数目同比有所减少,保险中介机构实现的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1%,高于同期全国保费收入增长幅度3个百分点。要想扩大中介机构规模的另一个渠道可以加快中介结构的收购与整合进行,发展一些具有在行业领域领先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全国性集团化公司,建立全国性销售和服务网络等。另一个方面要提高保险中介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完善中介机构的内部治理工作。中介机构的领导层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保险专业方面的知识水平,从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正确的决策,促进保险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
3、积极调整保险中介市场行业结构
要想使保险中介市场的行业结构更加合理,监管部门也要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要根据保监会提出的“保险兼业专业化,专业代理规模化”的监管导向着力清理整顿代理市场,2012年在前一年成效的基础上,中国保监会继续开展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各保监局共重点检查313家保险代理机构,清理6178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222家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处罚保险代理机构103家、罚款600多万元,处罚各级各类管理人员67名、罚款104万元,有力推动了规范保险兼业代理市场以及保险兼业代理专业化等工作。其次要加强行业指导,使偏远地区的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起来。如可以制定相应的税收上的优惠,对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中介机构给予税收减免或给予政策上的方便。只有保险中介市场的介入,才能加强这些地区的保险中介宣传教育,普及保险中介知识,从而更加有利于保险中介的发展。
4、鼓励业务创新,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