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文化遗产的整体属性及其保护策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12•【文号】•【施行日期】2021.08.12•【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21年8月12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连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
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精神力量。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坚持依法保护,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坚持守正创新,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内涵,弘扬其当代价值。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工作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显著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则辨析_对原真性原则和整体性原则的再认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则辨析———对原真性原则和整体性原则的再认识王巨山 〔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的建立,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也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起点,而如何对这些遗产进行真实有效的保护,使其传承和延续比如何将其列入四级名录体系更有意义。
原真性原则和整体性原则早期是针对物质文化遗产提出的,对有形的古迹、遗址、历史街区等具有很强的操作性,针对与物质文化遗产有巨大差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真性原则与整体性原则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和适用程度都需要深入探讨。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则;原真性原则;整体性原则 〔作者简介〕王巨山,1979年生,历史学博士,浙江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副研究员(浙江金华321000)。
〔中图分类号〕K 892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08)03-0167-04 2005年6月,中国文化部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共有10大类51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榜上有名。
此后,各省市也相继颁布了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四级名录体系在我国初步建立。
名录体系的建立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同时也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起点,投入巨大的财力、物力、人力将这些具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筛选出来的目的是对其进行保护,维护其传承、延续,如何在实践中传承和延续非物质文化遗产比如何将其列入四级名录体系更有意义。
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和学者提出了不少原则,主要有“以人为本”原则、原真性原则、整体性原则、“有形化”原则、“活态保护”原则、保护与开发并重原则、精品保护原则等等。
对于上述原则,笔者也十分赞同,但也认为有些原则在理论上还需要深入探讨,尤其是原真性原则和整体性原则,其最先作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适用度还需进一步探讨。
中国第二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竞赛试题
中国第二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竞赛试题一辆好车,不仅需要发动机,也需要方向盘,否则,再好的车也会跑偏,甚至南辕北辙。
同样,对于非遗保护工作而言,我们所需要的也不仅仅是饱满的工作热情,也需要正确的保护理念。
理念一旦出错,保护就会变成破坏。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郑重建议您进行一次专业的测试,并与我们一同探讨正确的保护理念。
为了您,也为了祖先留给我们的且已经所剩不多的文化遗产。
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籍贯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工作单位【判断题】(本试题共50道判断题,每题2分,共计100分。
答题时,您认为对的打,错的打“X”)1解放后产生并传承至今的中国农民画、集声光电于一身的大型祭典仪式、摊煎饼、卤煮火烧、故宫、古村落、孙中山思想,都是很早就已经形成并以活态形式传承至今的传统文化事项,有资格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一旦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无论怎么改编、改造一一哪怕是放弃了传统内容、传统技法、传统原料,都不会影响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属性,更不会将其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除名。
()3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各级政府只是这些遗产的“大管家”,而不是它的真正“主人”。
政府的工作应该是动员当地民众保护好自己所传承的遗产,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提供各种各样的支持与帮助。
而不仅仅是通过举办传统庙会等方式亲自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来。
()4保护传统村落的重点是,保护当地历史悠久的传统建筑、街道、桥梁,至于当地流传的民间传说、歌舞、传统仪式活动,并不在传统村落保护之列。
()5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主要研究以下三个层次的问题:一、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二、为什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怎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如果说第一个问题解决的是非遗本体论问题的话,那么,第二个问题解决的主要是价值论的问题,而第三个解决的主要是方法论的问题。
()6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选拔上,凡具有以下几种情况者应作为重点推荐项目予以申报:一、规模较大项目;二、符合当代人审美标准项目;三、具有较大经济价值项目;四、具有重要政治价值项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03•【文号】•【施行日期】2021.09.0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2021年9月3日)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以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和全面真实讲好中国故事、中国共产党故事为目标,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完善制度机制政策、统筹保护利用传承,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还要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着力解决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突出问题,确保各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
坚持国家统筹、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中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增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
——坚持价值导向、应保尽保。
以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按照真实性、完整性的保护要求,适应活态遗产特点,全面保护好古代与近现代、城市与乡村、物质与非物质等历史文化遗产,在城乡建设中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弘扬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18.12.1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施行日期】2019.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2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雒树刚2018年12月10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
第三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贯彻新发展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第四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第二章申报与设立第五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依托相关行政区域设立,区域范围为县、地市或若干县域。
第六条申报和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应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履行申报、审核、论证、批准等程序。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一)传统文化历史积淀丰厚,具有鲜明地域或民族特色,文化生态保持良好;(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是当地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有序,传承实践富有活力、氛围浓厚,当地民众广泛参与,认同感强;(四)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密切相关的实物、场所保存利用良好,其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良性的发展空间;(五)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视文化生态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集中、自然生态环境基本良好、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为完整的乡镇、村落、街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所依存的重要场所开列清单,并已经制定实施保护办法和措施;(六)有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七)在省(区、市)内已实行文化生态区域性整体保护两年以上,成效明显。
论文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及保护
一、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及保护(一)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是指遗产的属性、性能是否能满足人类需要以及满足的程度。
通常认为包括两部分:一是时代赋予它的价值,即自身价值;一是当时的历史事件赋予它的价值,即社会价值。
其价值也可以细分为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情感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使用价值、生态价值及环境价值。
第一、历史文化价值。
历史文化遗产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本身就具有时代的印一记,反映当时的历史背景,记录历史事件以及有关人物,具有历史价值;同时历史文化遗产也是一个民族的文化根基,标识独特的文化传统,其作为历史的文脉而存在,反映当时的美学、科技、文学等,因此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
第二、艺术价值。
大量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艺术价值,它们给人类以美的启迪、美的享受,提供精华供之汲取,陶冶人类的情操,提供实物资料供人类研究。
第三、科学价值。
历史文化遗产反映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科学技术水平,能为后人的科学研究提供珍贵的第一手资料,能为考古学、建筑学等学科做出科学贡献,具有科学价值。
第四、精神价值。
历史文化遗产是民族精神的载体,其本身裹挟的文化力量可以深入人们的心灵,产生民族凝聚力和归属感。
其精神价值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历史传统教育、科学教育和美学教育的最为生动的素材。
第五、经济价值。
历史文化遗产往往可以作为旅游胜地,因此,其实用性也就决定了经济价值。
经济价值既包括有形的价值,如旅游所带动的经济效益,同时还包括无形资产的价值,即本身可能是维护该区域生态平衡的基础。
第六、社会价值。
历史文化遗产本身的历史信息,有着重大的社会价值。
通过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分析,可以了解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技术水平以及生活水平等。
任何一项遗产,都有其实际的社会价值。
(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含义本文界定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主要是指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具体应该保护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塑、绘画等文物,保护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位或连接的建筑群,保护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的遗址,保护物质文化遗产所衍生的文化内涵。
乡土文化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保护与传承
乡土文化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保护与传承摘要:“美丽乡村”建设关系到广大乡村群众的生存与发展,也关乎到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延续。
为避免盲目追求速度以及经济效益所造成的乡村建设性破坏,以乡土文化与传统村落环境的共生性发展关系为切入点,运用建筑学、文化人类学、社会学、景观生态学、文化遗产保护等相关学科理论,探索乡土文化在当代乡村建设中所承载的重要文化价值。
其具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凸显地域文化特色,提升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推动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等作用。
乡村建设应以尊重传统文化根基为己任,通过“传承、保护”,“创新、新建”,“挖掘、改造”三种形式,在遵循保持、创新地域乡土建筑原则,延续、传承乡土文化资源原则,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原则,产业导向多样性等原则下进行村落建设与改造,为当代乡村文化、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物质空间环境保障。
关键词:美丽乡村;乡土文化;文化保护;文化传承中图分类号:F325.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6)03-0069-06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1]在会议中明确提出创建“美丽乡村”的基本要建设村容整洁、环境优美、乡土文化气息浓郁的乡村聚落环境。
2013年,为指导和规“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同年确立了1 100个乡村为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单位。
2014年,农业部发布了中国“美丽乡村”十大创建模式。
2015年,由国家质检总局等9家单位联合起草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正式公布,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评定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容包括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乡风文明等9个部分。
纵观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其传统文化的根基建立在传统农耕文明的基础上,各地区因自然、地理等环境的不同,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乡土文化,乡村作为承载人们生产、生活的物质载体,也呈现出形式多样的聚落空间环境。
平顶山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平顶山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顶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1.08•【字号】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平顶山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已于2023年10月25日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3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月8日平顶山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2023年10月25日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3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乡村振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传统村落,是指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备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列入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传统村落保护应当遵循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保护优先、兼顾发展,科学规划、严格管理,活态传承、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领导,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协调机制,解决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传统村落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西部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以乡城县色尔宫村为例
2021.4西部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以乡城县色尔宫村为例何 丹 吴 媚(成都文理学院, 成都 金堂 610401)摘 要:传统村落是非常珍稀且无法再生的特色资源,在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许多问题。
文章以对甘孜州乡城县色尔宫村为例,分析其特有的村落资源、文化遗产、传统民居等,以其独特的地域文化为前提,探析传统村落的保护,对乡城县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传统村落;色尔宫村;保护发展历经朝代更迭、岁月洗礼,传统村落的文化内涵日益丰厚,不仅留下了历史变迁与文明进步的痕迹,也体现出民风民俗的特色。
传统村落是延续文化的载体,更是一笔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全面推行乡村振兴战略,习总书记阐明了保护传统建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要充分体现出多元文化之美,着力打造新时代的“富春山居图”。
位于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乡城县有着迷人的风光、宜人的气候、丰富的生态资源,被称为“康巴江南”、“中国西部香巴拉”等。
该县辖区之内共有4镇8乡,行政村数量多达83个。
乡城县人文旅游资源丰富,康巴文化积淀深厚,民风民俗多姿多彩,藏乡气氛浓郁,藏传佛教历史悠久,影响面大。
同时也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其中古代历史文化遗址有三大类,包含了古寺,古碉,古传统村落。
本文以乡城县香巴拉镇色尔宫村为例探讨西部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
1 色尔宫村概况1.1 区位及背景色尔宫村地处乡城县香巴拉镇东郊,距县城1.5km,该村南、北、西部分别与阿央仲村、东宫村、冷龙村接壤,东部与尼斯乡仅隔一河,海拔2700米,年平均气温10℃,耕地面积539.55亩,退耕还林面积546.9亩,被称为“藏乡田园”。
该村全部为传统建筑,布局完整,于2013年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色尔宫村有2个村民小组,在这里生活着63户人家,其在长期相处中建立起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
该村地势平坦,适合种植小麦、玉米、豆类及各种蔬菜,古朴的民居掩映在茂密的果木之中,向外界供应大量无公害水果,包括梨、苹果、桃等,是全镇范围内有名的蔬菜产区。
乡土建成遗产视角下传统村落保护原真性与完整性的探究——以“三峡原乡”旱夔门为例
中图分类号 TU-87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3-739X (2023)12-0143-05 收稿日期 2023-04-21摘 要 该文基于建成遗产的认知,厘清乡土建筑遗产、乡土建成环境、乡土建成遗产的差别,阐明传统村落遗产价值不断外延的现状。
并以渝东北“三峡原乡”旱夔门为例,对乡村进行现状特征分析、遗产价值评估,以传统村落原真性与完整性为原则,以延续传统村落的遗产价值为目标,以不同视角和维度探究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策略,最终提出了建筑风貌原真融合、景观场所原象营造、文化人情原味共融三大改造策略,推动其遗产价值存续或增益。
关键词 乡土建成遗产 传统村落 原真性 完整性Abstract Based on the understanding of built heritage, we clarified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vernacular architectural heritage, vernacular built environ ment, and vernacular built heritage, and explai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continuous extension of the value of traditional village heritage. Taking Ha nkuimen,"Three Gorges Original Township" in northeast Chongqing as a n exa mple, we conducted a n a nalysis of the current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untryside a nd a n assessment of its heritage value.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authenticity a nd integrity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with the goal of continuing the heritage value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we explore strategies for th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from different perspectives and dimensions. Finally, three major strategies were proposed: authentic integration of architectural styles, original creation of landscape places, and original integration of culture and humanity to promote the survival or enhancement of its heritage value. Keywords Vernacular built heritage, Traditional village, Authenticity, Integrity乡土建成遗产视角下传统村落保护原真性与完整性的探究——以“三峡原乡”旱夔门为例The Authenticity and Integrity of Traditional Village Protec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Vernacular Built Heritage:A Case Study of "Three Gorges Original Township" Hankuimen温 泉 | Wen Quan 唐建国 | Tang Jianguo 蔡旷原 | Cai Kuangyuan传统村落代表着中国悠久的农耕文明历史,它们是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珍贵载体,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社会、美学和经济价值。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建议和对策
369文|姜莉莉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建议和对策2p 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深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重心也已经由重视申报逐渐转入对保护方式的探索和保护措施的细化。
目前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主要有三种保护方式,即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和生产性保护。
其中生产性保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今社会的保护与传承起着重要作用。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重要意义1、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概念关于生产性保护的概念,2012年文化部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
至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具有了官方定义。
“生产性保护”有两个关键词,一是生产,一是保护。
生产是方式、是途径,保护才是目的。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可以转化为经济效益的文化资源通过一定的商业、市场行为转化为经济收益,这是生产;经此激发遗产持续的活力,从而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具备在当今社会传承发展的可能性,便是保护。
生产性保护,其主要含义就是指在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发展规律的前提下,通过生产、流通、销售等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和产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创造社会财富的生产活动中得到积极保护。
所以,“生产性保护”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保护方式,最重要的使命在于有效传承,但其最大的特色应是资源的活态转化,适应市场,创造财富,自我造血,持续发展。
因此定义应该体现和反映出这样一种保护方式的特点与内涵。
该定义中首先提出传承是前提,保护是核心,这也是生产性保护的这项工作区别于纯产业化、纯文化产业的本质所在。
2、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手工技艺是在人类漫长的文明创造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规范化、定型化、经典化的技艺和样式,它们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代表着整个民族的文明历史和人们在不同领域所达到的历史文化高度。
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一些传统手工技艺生存的社会文化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文化元素渐行渐远,以至于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中,不再具有竞争力。
历史文化名村核心保护范围保护要求
历史文化名村核心保护范围保护要求
历史文化名村核心保护范围的保护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严格保护村落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不得随意改变。
2. 保护传统建筑和历史遗迹,不得随意拆除或改建。
3. 保护传统街巷和古井等历史环境要素,保持其历史风貌。
4.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5. 控制人口密度,保持村落原有生活氛围。
6. 建立保护管理机制,落实保护责任和措施。
7. 鼓励村民参与保护工作,共同维护历史文化名村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历史文化名村核心保护范围的保护要求,需要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村民共同努力,共同推进历史文化名村的可持续发展。
文化遗产保护的两大原则: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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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真性(Authenticity )
翻译:原真性、真实性。
称呼,起源于中世纪欧洲,最早指宗 教经本及宗教遗物的真实性
张松认为: 原真性, 又译原生性、真 实性、确实性、可靠性, 主要有原始 的、原创的、第一手的、非复制、非 仿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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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都有800余年,而佘家在北京守墓的 历史就有近400年。
2002年将“佘家守袁崇焕墓”改为政府管理, 丧失了中国墓葬文化中最为感人的制度原真 性内容
历史人物的墓有成百上千,但一个家族自愿 守墓却是非常罕见的。
什么是文化遗产的原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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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的两大原则: 原真性和完整性
(4)《奈良宣言》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 护历史遗产的价值——文化和文化的多样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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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紫禁城的辉煌与破旧
午门——紫禁城正门,只有皇
帝出入正门,文武大臣出入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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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门,宗室王公出入右侧门。 22
1.3原真性“异化”的表现
遗产本体原真性:雷峰塔重建 ,泰山索道
遗产环境原真性:平遥、丽江 商业区
上节回顾:关于袁崇焕墓管理制度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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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之后,北京城里唯一未迁出的古墓 1952年2月,北京规划局准备迁移城内所有墓
地,改造城市建设。叶恭绰、柳亚子、李济 深、章士钊联名上书毛泽东 ,呼吁保护袁墓。 后批示得以保存。
家族的特殊遗产:佘家先祖当年立下三条祖 训:佘氏子孙一不许南下回乡,二不许做官, 三要为袁崇焕守墓。
4.15亿年漫长时光蕴育的生态和进化环 境,特别适合于不同种类的动植物生 存,给许多稀有的濒危动植物提供了 良好的生存条件。
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的问题
何 ?其实 ,现 实中企业和个 人 以一概之 的宣扬其保 护成效 ,而 以某一技法 或配 方片面的代替其整体性 ,这
一
现 象背后就是对 当前 “ 经济效益 至上 ”的直观体现 。
二 、非物质文 化遗产 的二元属性
针对保护 非物质 文化遗产过程 中存在的不 良现象 与认 识误 区,笔者认为 ,应当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 的 二元 属性 。与人 具有 生物 、社会双 重属性一样 ,非 物质文化遗产也应 当有其 “ 自然属 性 ”与社会属性 。首 先 ,非物质文化遗产 的 “自然属性 ” ,应当是建立在 所谓 “ 核心价值 ”基础上 的有机整 体。人们常说 “ 麻 雀虽 小五脏俱全 ”,非物质文化遗产 更应如此 ,否 则一如当前的情况 ,某种小 吃、饮料 、酒、工艺品或是 某个 配方 、工 艺片段 都可 成为名 正言顺 的 “ 非物质 文化遗产 ”。这 正是 当前 对非物 质文化遗 产认 知的滥
但却 不得 不引人深省 。 对整体性理念的认知误区
一
、
非物质文化 遗产的真实性 、整体 性和传承性一直 以来 都是我 国非物质 文化遗 产保护工作 中提 倡 的重 中 之重 ,其 中关于 “ 真实性 ”的探 讨 曾一度成 为社会 的热 点,原真性 、本真性和 原生态等不 同概念 都 由此而 生 ,更广 为社会各界所接受 ;所谓 “ 传承性 ”主要指非物质 文化遗产 “ 活态传承 ”的特点 ,这 是我 国保护 工作 实践的根基之一 , 自始 至终 国家对传承 、传承人 的强调 是其他所不能逾越 的 。对于整体性 而言 ,虽然 也有 “ 文化生态保护 区”等举 措 的出台与实践 ,但这一理念 在社会 的认知 中,甚至在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
片 面 性 的误 读 。
[ 关键 词]非物质 文化文化遗 产保 护工作是一个 新兴的事业 ,其渊源讲 不外两种 :其一 是世 界性的非物质 文化 遗产 保护工作 的开展 , 自联合 国教科 文组织 《 保护 非物质 文化遗产 公约》 中,非物质文 化遗产 的概念得 到 广泛 的认可 ,并成 为各缔约 国必须遵 守的藩篱 ;其二 则是国家对 民族 民间传统文化 的保 护 , 自民族 民间文 化保护工程到 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之 间 ,存在 国家所 认可的某种全盘 转化 。从这个 意义上 ,非物质 文化遗 产的概 念 自开始 就是依托于 国家权 力的存在 ,但经过近 十年 的保护 工作,也正在经 历从国家理念 到民间概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状况及对策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状况及对策曹昌智作者简介曹昌智,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副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同济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 要:深刻阐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状况,提出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采取积极的应对思路、战略和公共政策,促进保护与发展相辅相成,和谐共赢,力主走出大拆大建改造误区,坚持形态保护与文脉传承统一,通过控制-整治-更新的合理途径,有效保护文化遗产,为现代经济社会服务,创造辉煌的未来。
关键词: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与发展;改造或更新;空间形态和历史文脉Abstract:expounds the conservation situation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ity, town and village profoundly. It points out that the research of theory should be strengthened further, and the reasonable idea, strategy and public policy should be adopted positively. Con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 should exist side by side and play a part together. Therefore, the regeneration of city cannot destroying historical buildings, but should make space and context to be supplementary to each other. Protecting cultural heritage effectively with the reasonable methods of control, renovation and regeneration is in order to serve modern society and economy, and create glorious future.Key words: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ity,town and village;con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renew or regeneration;space and context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1)-03-20(11)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正在向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扩展。
乡村振兴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化建设思考与建议
摘要:本文围绕“乡村振兴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化建设”这一议题,从三方面进行阐释。
第一,分析乡村振兴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化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第二,分析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化的关键要素;第三,提出乡村振兴视域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化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化;共同体;人才培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振兴乡村,就是要留住我们民族文化的根,就是要在发展中保留我们民族本身的特质,使传统与现代交融互补”。
非物质文化遗产植根乡村,是祖祖辈辈认知方式、生活智慧、性格特征与审美意识的综合体现,承载了一个民族的文化生命密码。
新时代乡村的振兴就是要挖掘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宝藏,从搜寻乡村物质景观到探寻乡土文明中的文化认同与情感归属,从推动独具美学意义与历史价值的乡村艺术产品产业化,到乡贤艺人的培育,再到探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创新的规律,进行学科化建设。
但遗憾的是,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还落后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践,所以本文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化”这一议题,从以下三方面进行阐释。
第一,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化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第二,分析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化的关键要素;第三,提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化建设的建议。
1现状及问题1.1现状分析1.1.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2004年,《世界遗产青少年教育苏州宣言》,将青少年教育作为世界遗产保护的重点;200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规定了“文化遗产日”,普及文化遗产保护常识;2010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在中小学开展创建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活动的通知》;2011年,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2017年,《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发布,把文化资源建设上升到了国家发展战略。
近些年,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从政治层面乡村振兴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化建设思考与建议安晓红1韩青2(1衡水学院河北衡水053000;2唐山师范学院河北唐山063000)2.3景观实体是特色小镇人文景观实现的外化形象2.3.1特色建筑景观。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7.26•【字号】浙政办发〔2016〕84号•【施行日期】2016.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8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力度、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加快建设“两富”“两美”浙江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合理利用,适度开发,努力实现传统村落活态保护、活态传承、活态发展。
(二)基本原则。
——整体保护,活态传承。
坚持村落空间、历史和价值完整性的有机统一,做到村落结构肌理保护与山水格局保护并重,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并重,生产生活环境保护与生产生活方式保护并重,力求见人、见物、见生活。
——保护优先,合理利用。
坚持保护第一,做到能保即保、应保尽保,整体保护、全面保护。
同时,注重合理发挥传统村落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努力实现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强保护。
——居敬行简,最少干预。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尊重传统,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不搞大拆大建,防止嫁接杜撰,为自然“种绿”,为村落“留白”,努力做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着眼于传统村落的地域条件、文化特征、资源禀赋等方面的差异性,区分轻重缓急,采取差异化的保护措施和发展模式,切忌保护发展模式简单化、单一化,避免千篇一律、千村一面。
——政府主导,村民自主。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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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遗产保护利用中的问题说起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拥有7000 多年的农耕历史,中华民族的祖先曾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创造出独特而令人瞩目的农业文明。
由于不同地区自然与人文环境的巨大差异,在我国形成了种类繁多、特色各异、经济文化与生态等价值相统一的农村文化遗产。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乡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农村社会生活的急剧变化,尤其是在新农村建设、快速城镇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发展经济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许多农村文化遗产正在从我们身边消失。
如何保护和利用好这些弥足珍贵的农村文化遗产,并向世人展示人类文明的历史见证,使之不被城镇化、现代化的社会大潮所淹没,是当前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进入21 世纪,我国的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始得到有关部门的注意,并在逐步采取一些积极措施。
但限于人们对农村文化遗产缺乏整体性、系统性的认识,理论研究滞后,在文化遗产保护的组织管理工作上还明显存在着“部门分割”、“条块分割”的现象,导致具有整体意义的农村文化遗产没有得到有效保护。
在农村乡土建筑及其聚落遗产的保护上,2002年我国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提出了“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国家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自2003年开始进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评选工作,2008年4月,国务院还颁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但这些法规文件所保护的对象主要是那些“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
农村各地方为了能够成为“名村”、“名镇”,也把保护农村文化遗产的主要工作精力放在历史建筑及其传统村落风貌的保护上。
围绕农业生产领域的文化遗产,2002年,联合国世界粮农组织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在全世界开展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浙江青田的“稻鱼共生系统”成为五个试点项目之一,从而引发了国内对相关农业生产领域的文化遗产的关注。
[1]2003 年10 月17 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 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 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6年10月,国家文化部通过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并在广大城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评选和保护工作。
其中,农村传统民俗、民间工艺、节日等精神文化遗产成为关注重心。
由此,围绕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自然形成了“历史文化村镇”、“农业文化遗产”和“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三个重心不同又互有交叉的农村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事实上,农村是与城镇相对应的人类生产生活空间,其所含文化遗产各要素相互关联,构成一个完整的统一的整体。
早在1964 年通过的《关于古迹遗址农村文化遗产的整体属性及其保护与修复的国际宪章》就曾强调:“历史古迹的概念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够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环境。
”[2]应该看到,农业生产文化、乡土建筑文化及其乡村非物质文化等都是农村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构成能够整体反映农业文明成果的遗产系统。
因此,以农村所特有的生产生活方式为研究背景,以农村文化遗产研究的整体性、系统性为原则,建立科学的农村文化遗产分类系统,并根据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特征实施有效的保护策略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农村文化遗产的分类系统及其特征农村文化遗产是在农村地区赋存的,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种类繁多、特色各异、经济文化与生态等价值相统一的文化遗产体系。
基于一种理论研究的需要,我们依据农村文化遗产所具有的核心价值的属性作为评判标准,将农村文化遗产划分为农业文化遗产、乡土建筑遗产和民俗文化遗产。
整体性、多样性、地域性、动态性等是农村文化遗产的主要特点。
农村文化遗产分类系统如表1 所示。
(一)农业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是与农业生产活动直接关联的农村文化遗产类型。
2002年,联合国世界粮农组织(FAO)给“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的定义是:农村与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种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3]尽管该定义的内涵非常丰富,而且国内也有一些学者在进行农村文化遗产的实际研究时,将农业遗产的研究范畴加以拓展,[4]但该遗产分类仍无法涵盖农村具有整体意义的所有遗产类型。
因此,本文认为,农业文化遗产是与农业生产活动相联系的农村文化遗产类型,是系统性的农村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并考虑到文化遗产赋存实际,农业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农业遗址、农业工程、农业文献、传统耕作技术与农具、农业生物品种、传统农业品牌、特色农业景观等文化遗产项目。
(二)乡土建筑遗产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我国建筑学界率先关注到乡土建筑,并以文化人类学等视角开展田野调查。
近年来,乡土建筑的保护问题开始得到了政府及有关方面的重视。
2005 年8月,中国乡土建筑文化暨苏州太湖古村落保护研讨会发表《苏州宣言》,呼吁保护和抢救中国优秀的乡土建筑文化遗产。
同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明确提出:“在城镇化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环境,把保护优秀的乡土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为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2006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试点进行,乡土建筑被列为一个普查门类。
那么,究竟什么是乡土建筑遗产?1999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在墨西哥通过的《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宪章》(Charter on Built Vernacular Heritage)认为:乡土建筑是社区自己建造房屋的一种传统的和自然的方式,是一个社会文化的基本表现,是社会与它所处的地区关系的基本表现,同时也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表现。
因此,从内涵上讲,农村乡土建筑遗产应该以乡村聚落为存在形式,是人们长期以来与当地独特的自然、人文环境相适应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地域风格的生活建筑遗存及其场景。
农村的乡土建筑遗产主要包括特色民居、乡土宗教祭祀地、乡土道路设施、乡土生活设施、乡土文化娱乐场所、乡土建筑小品、传统村落景观等多种类别。
(三)乡村民俗遗产本文所指的“乡村民俗遗产”涵义较为宽泛,与农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近似。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根据该“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涵盖五个方面的项目:(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公约”还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中的非物质性的涵义,是与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基本需求的物质生产相对而言的。
考虑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广泛性,并与上文的农业文化遗产、乡土建筑遗产相区别,本文特别使用“乡村民俗遗产”的概念,并将乡村民俗遗产界定为与乡村精神生活密切相关的,以“非物质”或“无形性”为主要存在形式的农村文化遗产类型。
在具体类别划分上,尽可能地与国家已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类型划分相协同。
乡村民俗遗产的主要类型有乡村祭祀活动、节气与农谚、乡村体育竞技、民间生活礼俗、乡村生活用具、乡村音乐舞蹈、民间文学、民间传统工艺、传统节日等。
三、农村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策建议(一)整体保护文化遗产植根于特定的人文和自然环境,与当地居民有着天然的历史、文化和情感联系,这种联系已经成为文化遗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5]在农村文化遗产的保护中,不能只保护文化遗产中的某个类型或某几个类型,而是应该把农村文化遗产系统及其赖以存在的自然和人文环境作为一个整体加以保护。
例如,在典型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中,不仅要保护好传统农具、农耕技术和农业生物物种,还要保护好农业遗产赖以生存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包括地形地貌、土壤植被、生物景观、村落风貌、民居建筑、民间信仰、礼仪习俗等。
[6]认识农村文化遗产的系统性,要求我们在进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规划时,对每一个文化遗产要素都要做仔细甄别和单独评估,在考虑各个要素与整体文化遗产系统联系的基础上,确定其保护的级别并选用恰当的利用方式。
乡村民俗遗产是农村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化遗产中最为灵动的要素。
农村文化遗产的保护如果仅仅是保护住了几个老宅子和几处其他老建筑,而原有的文化传统、饮食、服装、手工艺等都遭到了破坏,甚至在一个村落完全消失,其文化遗产的价值会大为缩水,长久的保护也将十分困难。
反之,要想保护好乡村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要把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环境保护好,特别是要注意按照整体性要求,保护好文化遗产赖以依托的文化生态。
过去几年,重庆市与湖北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上演了一场“川江号子”与“峡江号子”的争夺战。
这种“号子之争”现象反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不能正确把握文化空间,将一种文化事象分解为几种文化表现形式分别认定,割裂了完整统一的文化空间形态。
[7]类似情况在全国其他地方也普遍存在。
包括农村文化遗产在内的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在城乡中往往呈离散状分布,彼此缺少有机联系,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人们对它们所具有的整体文化属性认识不足。
(二)动态保护文化本身是由人来承载的,农村乡土文化本身是活的,它不可能一成不变地被凝固下来。
许多农村文化遗产除了具有价值突出、原真性和不可再生性等文化遗产的一般特点外,也是一种现代社会生产生活方式,是一种“活着的”遗产类型。
农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更新的目的是保护其历史价值和在新的社会经济背景下,改变原有的功能结构,使其适应现有的经济结构调整,并促进社会结构的优化,推进乡村的自我更新。
同时,农村社区是农村文化遗产的使用者、受益者和传承者,是农村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力量,如何通过建立一种长效机制来有效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并将其传承下去,是动态保护的关键,也是当前农村文化遗产保护中难以解决,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浙江青田被联合国世界粮农组织选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试点项目以来所产生的显著的社会效益,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2002 年以来,当地通过发展乡村生态旅游,推广有机农业,搞田鱼养殖和销售等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传统生活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了传承,自然、经济与社会结构在这里仍旧保持着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