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青岛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据省文书规范修改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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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7年修正)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7年修正)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2.26•【文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施行日期】2017.12.26•【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年9月6日卫生部令第87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

除本规范规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文书中卫生行政机关的名称应当填写机关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编号方法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

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方法为:“年份+序号”。

第二章制作要求第五条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

两联以上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

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当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对外使用的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文书也可以按照规范的格式打印。

执法过程中需要利用手持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打印文书的,在文书格式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文书规格大小可以适当调整。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 公告应当写明违法当事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地点、违法 事实、违反的法律条款、处 理依据及时间。公告的纸张 规格大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确定。
新增加文书制作要求
• 第三十六条 陈述和申辩 复核意见书
• 是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的记 录。
• 复核意见书应当写明陈述 申辩人的姓名、陈述和申 辩的理由和证据,以及复 核人和承办机构的意见。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所进 行的陈述和申辩的复核, 应当在复核意见书中写明 卫生行政机关的意见。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修改内容
• 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 第三条 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除本规范规 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 ,并报卫生部备案。
• 第五条 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两联以上 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 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 第二十八条 现场笔录,是在案件调查、现场监督 检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对与案件有 关的现场环境、场所、设施、物品、人员、生产 经营过程等进行现场检查时作的记录。
• 检查时间指在现场检查的具体时间,起止时间应 当写明:年、月、日、时、分至几时几分。
• 检查地点应当写明现场检查的具体方位和具体地 点。
• 当事人认为笔录所记录的内容真实无误的,应当在笔录上 注明“以上笔录属实”并签名。当事人拒不签名的,应当 注明情况。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 邀请见证人到场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修改内容
• 第十三条 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是实施卫生监督抽检的 卫生行政机关为确认产品的真实生产或者进口代理单位 ,向标签标注的生产或者进口代理单位发出的文书。

(行政管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制作规范

(行政管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制作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讲座第一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第二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特征第三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作用第四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分类第五节卫生执法文书的使用要点第六节制作文书需要注意的时限问题第七节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界定标准第八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第九节标准执法案卷讲解第一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实现卫生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在现场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过程中,针对特定对象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是卫生行政行为的具体文字表述,一般属于国家行政公文的范畴。

(1)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主体只能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其他机关无权制作。

(2)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以卫生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为核心。

(3)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目的是为了履行各项卫生监督管理职能,保证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地进行。

(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

任何一份卫生行政执法文书都应当相应地具有法律上的根据,没有法律依据的执法文书是无效的法律文书。

(5)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

它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内容、格式为制作依据,一经按法定程序完成,就产生法律效力。

(6)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不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他是针对特定的管理对象并为实现具体行政行为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只针对特定的对象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特征有以下四个主要特征:1、法定的强制性。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以卫生法律法规为依据制作的。

卫生法律法规的特征之一就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与之相适应,依法制作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必然代表国家意志,具有强制性。

一经完成制作,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认可并执行。

如不履行,卫生行政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合法性。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考试试题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考试试题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考试(一)一.单选题:每题只可选择一个选项做为答案1、《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乡村兽医()制度。

A.注册B.登记C.考试D.认证标准答案:B解析:《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实行乡村兽医登记制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兽医登记:(一)取得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学历的;(二)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三)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5年以上的;(四)经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了动物强制免疫过程中的责任与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C.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D.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标准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3、申请兽医执业注册或者备案的,应当向注册机关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A.1B.3C.6D.12标准答案:C解析:《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申请兽医执业注册或者备案的,应当向注册机关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4、发生马鼻疽疫情时,受威胁区是指疫区外延()千米范围内的区域。

A.3B.4C.5D.6标准答案:C解析:《马鼻疽防治技术规范》4疫情处理4.2.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受威胁区是指疫区外延5千米范围内的区域。

5、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

A.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B.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C.受委托的机构D.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标准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业畜牧行业)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

(农业畜牧行业)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

(农业畜牧行业)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山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试用格式)中国动物卫生监督案卷案卷编号:立卷单位案由案号当事人案件承办人立案日期结案日期立卷人处理结果归档日期年月日归档人中国动物卫生监督卷内目录中国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动监)罚[ ] 号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方式:当事人一案,经本机构依法调查,现查明:以上事实有为证。

本机构认为:依据构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如下处罚决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缴纳罚没款。

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或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印章)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份,一份送交被处罚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当场处罚决定书(动监)简罚[ ] 号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处罚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案件登记表案件来源受理时间记录人联系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案件内容拟办意见签名:年月日中国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动监)罚[ ] 号案件来源受案时间案由当事人个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联系电话简要案情经办人意见签名:年月日中国动物卫生监督询问笔录询问机构:询问地点: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证件种类:证件号码:职务:联系电话:住址:工作单位:问:我们是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你确认。

答:问:答:问:答:被询问人签名:执法人员签名:(共页,第1页)(内容较多可附页)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笔录纸被询问人签名:执法人员签名:(共页,第页)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检查(勘验)地点:检查(勘验)机构:当事人:检查(勘验)情况: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记录人:当事人签名(盖章):见证人签名(盖章):注:记录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问题二:动物卫生执法人员渎职罪划定

问题二:动物卫生执法人员渎职罪划定

问题二:动物卫生执法人员渎职罪划定作者:暂无来源:《兽医导刊》 2014年第11期陈向武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主任兼中国兽医协会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参与起草《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立法工作。

依据《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单独或共同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中执法人员涉嫌犯罪的罪名主要涉及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食品监管渎职罪,等等几个罪名。

(一)涉嫌滥用职权罪1. 违法行为。

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 涉嫌违反的法律规范。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定罪量刑标准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12〕18 号)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既构成滥用职权罪,刑事责任范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 人以上,或者轻伤9 人以上,或者重伤2 人、轻伤3 人以上,或者重伤1 人、轻伤6 人以上的;第二、造成经济损失30 万元以上的;第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第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刑事责任范围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编号: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被采样人:采样地点:采样方法:采样时间年月日时采样目的:采样设备或仪器名称:采集样品名称:采集样品编号:采集样品份数:被采样物品或场所状况:被采样人签名采样人签名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文号::本机关依法于年月日在采集到标识为你单位生产(进口代理)的产品样品,产地为,年月日生产的批号为,规格为,标识为的样品。

根据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日内将样品真实性的确认意见书面回复本机关或派员携带身份证明、单位授权证明到本机关对产品的真实性进行现场确认。

逾期未回复的,本机关将按照对样品真实性无异议处理。

对样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在上述时限内提出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时间: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送产品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检验结果告知书文号::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进行采样并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不符合,详见检测报告(编号:)。

依据的规定,如对本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申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检:一、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的;二、留样超过保质期的;三、留样在正常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改变影响检验结果的;四、已进行过复检的;五、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六、样品的生产单位或进口代理商对其真实性提出异议,但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

特此告知。

联系人:联系电话:当事人签收: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送样品生产、代理或经营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罚责改通字[ ]第号:本机关于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用(一)--《卷内目录》的应用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用(一)--《卷内目录》的应用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用(一)--《卷内目录》的应用陈向武【摘要】2012年9月,农业部修订发布了26种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为使官方兽医尽快掌握并规范制作执法文书,本刊2013年委托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编写了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的培训讲义,并在2013年第6期至2014年第3期刊出。

执法文书应用讲义刊登后,深受读者欢迎,并接到众多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求再次刊登的意见。

为了满足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需要,本刊委托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对执法文书讲义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继续刊出。

【期刊名称】《中国动物检疫》【年(卷),期】2014(000)008【总页数】3页(P86-88)【作者】陈向武【作者单位】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山东青岛 26603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851.33编者按:2012年9月,农业部修订发布了26种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为使官方兽医尽快掌握并规范制作执法文书,本刊2013年委托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编写了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的培训讲义,并在2013年第6期至2014年第3期刊出。

执法文书应用讲义刊登后,深受读者欢迎,并接到众多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求再次刊登的意见。

为了满足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需要,本刊委托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对执法文书讲义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继续刊出。

执法文书是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是实施行政处罚的记录和凭证,是体现执法程序的载体,同时也是衡量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

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文书制作水平,本文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和使用规范,通过对具体案例执法文书应用的分析,对案例中的执法文书进行了点评,并制作了范本供读者参考。

【案情概述】2009年10月21日,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李某,在市场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该县某街道市场肉贩蒋某所出售的73千克猪肉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执法程序与案件制作

执法程序与案件制作
▪ 需要进行编号的文书其编号应为“行政区划简称+动监+文 书类别+年份+序号”,如重庆市荣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实 施行政强制时制作的文书,“编号”可编写为荣(动监)强 字〔2007〕1号。
▪ 如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09年制作的处罚决定书,案号可 编写为“京动监(防疫)罚〔2009〕1号” 。
▪ 需要注意的是,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一般有三个文书 必须编注案号,即立案审批表、事先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 同一个案件中这三个文书编注的案号必须是一致的。其他文 书无需编注案号。
▪ 注意避免:切忌诱导、暗示被询问人对所提问题 作某种回答,更不能采用暴力、胁迫、欺骗的手 段迫使证人提供证言。思考:

▪ 讯问笔录应当记录被询问人提供的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 况,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事实经过、因 果关系及后果等。如有的调查笔录,有些事实没有查明。 第一、没有查明案发时间。案发时间是指违法行为发生 的时间,而非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发现违法行为的时间, 调查笔录中,没有查明违法行为是何时发生的;第二、 如查明了涉嫌病死的猪肉是从某屠宰场购买,却没有到 该屠宰场进行核实(该屠宰场的销售行为也涉嫌违法, 应进行立案调查)第九条 当场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编注案号, 其它需要进行编号 的文书可进行编号。
▪ 当场处罚决定书“案号”为“行政区划简称+动监+简罚 +年份+序号”,如重庆市荣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实施行政 处罚时制作的文书,“案号”可编写为荣(动监)简罚 〔2007〕1号;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统一为“行政区划简称+动监+罚 +年份+序号”,如荣(动监)罚〔2007〕1号。
▪ 注意: ▪ 1、调查笔录不要有闻必录,而应紧扣与调查题目有关

动物防疫执法案例一

动物防疫执法案例一

案例一、在市场出售无两章一证的病害猪肉一、案情简介2009年10月21日上午,A市B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员李某,在市场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该区白象街市场肉贩蒋某所出售的柒拾叁公斤猪肉未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且肉尸有出血,疑似病害猪肉。

后经两位动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证实,该猪肉属病死猪肉,因为检疫不合格,检疫员未出具两章一证,蒋某为贪图便宜,将其从某屠宰场购入销售。

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认为,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及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蒋某没收(销毁)柒拾叁公斤病猪肉、并处壹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本案适用的法条摘要1、《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及第(五)项规定: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五)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2、《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其中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依照本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三、本案处罚中使用的文书卷内目录序号文书编号文书日期题名1 2009.10.21 案件登记表2 B(动监)罚[2009]02号2009.10.26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3 2009.10.21 现场检查笔录4 2009.10.21 行政强制决定书5 2009.10.26 送达回证6 2009.10.22 陈述申辩笔录7 2009.10.22 询问笔录8 2009.10.26 案件处理意见书9 B(动监)罚[2009]02号2009.10.26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0 B(动监)罚[2009]02号2009.10.22 行政处罚决定书11 2009.10.26 蒋某的检查书12 2009.10.26 罚没收据存根清单13 2009.10.26 行政处罚结案报告案件登记表案件来源监督检查发现受理时间2009.10.21 记录人黄某联系人李某单位B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地址B区德新村x号联系电话6350xxxx主要事实2009年10月21日上午,B区动物卫生监督员李某在市场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白象街市场肉贩蒋某所出售的柒拾叁公斤猪肉,未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且肉尸有出血,疑似病害猪肉。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目录清单注:每一种文书制作一个序号,以便查找。

案卷卷内目录案件登记表当场处罚决定书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处罚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行政处罚立(销)案审批表询问笔录询问机构:询问地点: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证件种类:证件号码:职务:联系电话:住址:工作单位:问:我们是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你确认。

答:被询问人签名:(共页,第1页)笔录纸询问人签名:被询问人签名:(共页,第页)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检查(勘验)地点:检查(勘验)机构:当事人:检查(勘验)情况: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记录人:当事人签名(盖章):见证人签名(盖章):注:记录内容较多时,可以加附页。

(共页,第1页)采样(抽检)凭证被采样(抽检)人(单位):采样(抽检)时间:年月日时分采样(抽检)地点: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被采样(抽检)人(单位)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印章)签名(盖章):年月日见证人签名(盖章):备注:本凭证一式二份,一份交被采样(抽检)人(单位),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

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当事人: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你(单位)涉嫌一案,本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需对你(单位)在的下列物品就地保存或异地保存于。

登记保存的证据清单如下:以上证据在保存的期限内应当妥为保管,未经本机构同意,你(单位)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

当事人签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印章)年月日年月日见证人签名(盖章):年月日备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

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本机构对年月日作出的《证据登记保存清单》载明的作为证据保存的你(单位)的物品,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印章)年月日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送交当事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2.03•【字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9号•【施行日期】2021.12.03•【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9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一、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作出修改1.将第三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强化动物防疫队伍建设,采取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健全动物疫病防控机制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体系,保障动物防疫工作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群众做好本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督促和引导村(居)民依法履行动物防疫义务,配合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2.将第五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有关机构(以下简称动物检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预警预报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净化、消灭等技术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试用格式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试用格式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试用格式)中国动物卫生监督案卷中国动物卫生监督卷内目录案件登记表当场处罚决定书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处罚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立(销)案审批表(动监)罚[ ] 号询问笔录询问机构:询问地点: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证件种类:证件号码:职务:联系电话:住址:工作单位:问:我们是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你确认。

答:问:答:问:答:被询问人签名:(共页,第1页)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笔录纸询问人签名:被询问人签名:(共页,第页)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检查(勘验)地点:检查(勘验)机构:当事人:检查(勘验)情况: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记录人:当事人签名(盖章):见证人签名(盖章):注:记录内容较多,可以加附页。

(共页,第1页)中国动物卫生监督采样(抽检)凭证被采样(抽检)人(单位):采样(抽检)时间:年月日时分采样(抽检)地点:采样(抽检)目的: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被采样(抽检)人(单位)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印章)签名(盖章):年月日见证人签名(盖章):备注:本凭证一式二份,一份交被采样(抽检)人(单位),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当事人: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因你(单位)涉嫌一案,本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需对你(单位)在的下列物品就地保存(异地保存于)。

以上证据在保存的期限内应当妥为保管,未经本机构同意,你(单位)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

当事人签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印章)年月日年月日见证人签名(盖章):年月日备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本机构对年月日作出的号《证据登记保存清单》载明的作为证据保存的你(单位)的物品,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印章)年月日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送交当事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试用格式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试用格式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试用格式)中国动物卫生监督案卷中国动物卫生监督卷内目录中国动物卫生监督案件登记表中国动物卫生监督Array当场处罚决定书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处罚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立(销)案审批表(动监)罚[ ] 号中国动物卫生监督询问笔录询问机构:询问地点: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证件种类:证件号码:职务:联系电话:住址:工作单位:问:我们是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你确认。

答:问:答:问:答:被询问人签名:(共页,第1页)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笔录纸询问人签名:被询问人签名:(共页,第页)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检查(勘验)地点:检查(勘验)机构:当事人:检查(勘验)情况: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记录人:当事人签名(盖章):见证人签名(盖章):注:记录内容较多,可以加附页。

(共页,第1页)中国动物卫生监督采样(抽检)凭证被采样(抽检)人(单位):采样(抽检)时间:年月日时分采样(抽检)地点:采样(抽检)目的: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被采样(抽检)人(单位)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印章)签名(盖章):年月日见证人签名(盖章):备注:本凭证一式二份,一份交被采样(抽检)人(单位),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当事人: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因你(单位)涉嫌一案,本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需对你(单位)在的下列物品就地保存(异地保存于)。

以上证据在保存的期限内应当妥为保管,未经本机构同意,你(单位)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

当事人签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印章)年月日年月日见证人签名(盖章):年月日备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

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九)--关于对行政相对人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规定

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九)--关于对行政相对人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规定

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九)--关于对行政相对人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规定陈向武【摘要】在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中,由于受专业知识的限制,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无法精准地把握行政相对人哪些违反动物卫生法律规范的行为构成犯罪。

同时,个别执法人员“隔山开证”、只收费不检疫以及不履行监管职责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行政执法人员因渎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为此,本刊在“培训园地”栏目开设了“教材讲义连载”版块,委托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结合近年来与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相关的刑事案例,编写了《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讲义》,以期指导执法工作。

本刊将逐期刊登,供执法人员参考。

【期刊名称】《中国动物检疫》【年(卷),期】2014(000)002【总页数】3页(P91-93)【作者】陈向武【作者单位】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山东青岛 26603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851.33编者按:在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中,由于受专业知识的限制,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无法精准地把握行政相对人哪些违反动物卫生法律规范的行为构成犯罪。

同时,个别执法人员“隔山开证”、只收费不检疫以及不履行监管职责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行政执法人员因渎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为此,本刊在“培训园地”栏目开设了“教材讲义连载”版块,委托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结合近年来与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相关的刑事案例,编写了《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讲义》,以期指导执法工作。

本刊将逐期刊登,供执法人员参考。

为指导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做好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国动物检疫》自2013年第6期至2014年第1期1具体内容见《中国动物检疫》2013年第6期84-87页,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滥用职权罪的应用;第7期86-89页,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玩忽职守罪的应用;第8期90-93页,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应用;第9期88-90页,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四)——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应用;第10期86-88页,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五)——非法经营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应用;第11期93-95页,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六)——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应用;第12期78-80页,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七)——妨害公务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应用;2014年第1期92-94页,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八)——涉及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和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应用。

动物卫生行政法学理论讲义(二)

动物卫生行政法学理论讲义(二)

动物卫生行政法学理论讲义(二)陈向武;孙建【摘要】动物卫生行政执法是兽医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各级兽医部门历来重视动物卫生行政执法,执法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由于动物卫生执法工作起步较晚,加之大多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动物卫生法学理论知识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迫切需要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为此,本刊委托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编写了《动物卫生行政法学讲义》,供执法人员学习。

【期刊名称】《中国动物检疫》【年(卷),期】2014(000)010【总页数】3页(P94-96)【作者】陈向武;孙建【作者单位】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山东青岛 266032;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黑龙江哈尔滨 150069【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851.33教材讲义连载编者按:动物卫生行政执法是兽医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各级兽医部门历来重视动物卫生行政执法,执法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由于动物卫生执法工作起步较晚,加之大多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动物卫生法学理论知识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迫切需要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为此,本刊委托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编写了《动物卫生行政法学讲义》,供执法人员学习。

(续前)动物卫生行政法学理论以动物卫生行政法律、行使动物卫生行政权力必须遵循的程序法以及动物卫生行政执法内容为研究对象,是指导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的理论依据。

本文就动物卫生行政行为的定义及其特征、动物卫生行政法律关系的定义及其特征等内容与大家共同学习动物卫生行政法学理论知识。

4.1 动物卫生行政行为的定义动物卫生行政行为是指动物卫生行政主体代表国家,并以国家的名义对动物卫生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行为。

4.2 动物卫生行政行为的特征4.2.1 法律从属性。

动物卫生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力来自于动物卫生法律规范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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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执法文书
(试用格式)
案卷------------------------------------ 4
卷内目录---------------------------------- 5
行政处罚决定书------------------------------ 6
送达回证---------------------------------- 43
当场处罚决定书------------------------------ 8
案件登记表-------------------------------- 9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10
行政处罚撤销立案审批表------------------------ 11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12
询问笔录---------------------------------- 14
证据材料登记表------------------------------ 15
采样(抽检)凭证------------------------------ 16
动物(动物产品)确认通知书---------------------- 17
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 18
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19
送达回证-------------------------------- 43
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审批表------------------------ 20
证据登记保存处理通知书------------------------ 21
送达回证-------------------------------- 43
查封(扣押、留验、隔离)审批表-------------------- 22查封(扣押、留验、隔离)通知书-------------------- 23查封(扣押、留验、隔离)处理审批表 ----------------- 24查封(扣押、留验、隔离)处理通知书 ----------------- 25解除查封(扣押、留验、隔离)通知书----------------- 26行政强制决定书------------------------------ 27
无害化处理通知书------------------------------ 28
技术鉴定委托书------------------------------- 29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31
案件讨论记录-------------------------------- 30
案件处理意见书------------------------------- 33
责令改正通知书------------------------------ 35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适用非听证案件)------------- 36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适用听证案件)------------------ 37送达回证--------------------------------- 43
陈述申辩笔录------------------------------- 38
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 39
送达回证--------------------------------- 43
听证笔录--------------------------------- 40
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 41
送达回证--------------------------------- 43
强制执行申请书----------------------------- 44
罚没物品处理记录---------------------------- 45
送达回证--------------------------------- 43
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46
案件移送审批表
案件移送函--------------------------------- 47
送达回证--------------------------------- 43
备考表----------------------------------- 48
监督检查记录------------------------------- 49
监督意见书--------------------------------- 50
罚款缴纳通知书------------------------------ 51
罚款缴纳收据------------------------------- 52
罚款催缴通知书----------------------------- 53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54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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