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制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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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一般要求
– 分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违法当事人 – 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 见(试行)》的规定:公民分为无任何证照的个人(包 括经营者和非经营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 核准登记,从事商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两个以上公民 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 同劳动的个体合伙,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概述
分类
◇以文书的性质和用途划分 执行文书、证据文书、内部工作文书
◇以制作方法划分 填写式文书、叙述性文书
◇以文书所处的执法环节划分 行政许可文书、现场卫生监督文书、卫生行
政处罚文书
一、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概述
卫生行政文书制作原则
◇客观性原则 在程序、实体方面都必须以案件的客观事实作为立论
一、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概述
特征
1、法定的强制性和制约性 2、效力的特定性 3、专业技术性 4、形式的规范性
一、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概述
作用
1、保证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进行 2、是卫生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历史档案 3、是卫生法制宣传的重要途径 4、是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实用教材 5、真实反映了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 执法水平、文书制作水平
一、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概述
特点
1、制作主体只能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各级卫生 行政机关,其他机关无权制作
2、以卫生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为核心内容 3、制作目的是为了履行各项卫生监督管理职能,保 证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地进行 4、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 5、是具有法律效力或意义的文书 6、只针对特定的管理对象并为实现具体行政行为而 制作的法律文书,只对特定的对象发生法律效力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书格式的通知》中有关建设项目审批及卫生许可证的文书,2004 卫生部
又发布了《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并规定了卫生行政许可文书的样本.
根据以上规定,可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大致分为三类45种.
1,建设项目审批及卫生许可证文书,共有5种,即: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要遵循法定程序.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
具体撰稿人是法定作者的代笔人,某些文书的制作不仅要受到法定作者权
限的制约,还要根据法定作者的意图来撰写文书,甚至须经过多道运转程
序,多人参与审稿,多人参与校对缮印.因此,任何环节出了问题,都会
影响到文书的最终效用.不履行法定程序,就不可能产生具有法定效力的
法律素养;也能反映其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所以,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制作质量应成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是每一个卫生行政执
法人员的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具有规范性,大致包括3个方面,即:格式
规范,内容规范,以及程序规范.
(一)格式规范
(20)合议记录
(2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2)陈述和申辩笔录
(2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4)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25)听证笔录
(26)听证意见书
(27)行政处罚决定书
(28)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29)送达回执
(30)强制执行申请书
(31)结案报告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
卫生部于1992年颁发了《关于统一27种卫生监督文书格式的通知》,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是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2012年6月7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2012年9月6日卫生部令第87号公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全文包括总则、制作要求、执法文书管理、附则共四章五十一条。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文号:暂无信息颁布时间:暂无信息实施时间:暂无信息时效性:暂无信息效力级别:暂无信息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

除本规范规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文书中卫生行政机关的名称应当填写机关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编号方法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

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方法为:“年份+序号”。

第二章制作要求第五条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

两联以上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

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当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对外使用的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文书也可以按照规范的格式打印。

执法过程中需要利用手持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打印文书的,在文书格式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文书规格大小可以适当调整。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 公告应当写明违法当事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地点、违法 事实、违反的法律条款、处 理依据及时间。公告的纸张 规格大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确定。
新增加文书制作要求
• 第三十六条 陈述和申辩 复核意见书
• 是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的记 录。
• 复核意见书应当写明陈述 申辩人的姓名、陈述和申 辩的理由和证据,以及复 核人和承办机构的意见。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所进 行的陈述和申辩的复核, 应当在复核意见书中写明 卫生行政机关的意见。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修改内容
• 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 第三条 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除本规范规 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 ,并报卫生部备案。
• 第五条 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两联以上 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 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 第二十八条 现场笔录,是在案件调查、现场监督 检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对与案件有 关的现场环境、场所、设施、物品、人员、生产 经营过程等进行现场检查时作的记录。
• 检查时间指在现场检查的具体时间,起止时间应 当写明:年、月、日、时、分至几时几分。
• 检查地点应当写明现场检查的具体方位和具体地 点。
• 当事人认为笔录所记录的内容真实无误的,应当在笔录上 注明“以上笔录属实”并签名。当事人拒不签名的,应当 注明情况。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 邀请见证人到场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修改内容
• 第十三条 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是实施卫生监督抽检的 卫生行政机关为确认产品的真实生产或者进口代理单位 ,向标签标注的生产或者进口代理单位发出的文书。

文书的管理及书写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使用规范

文书的管理及书写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使用规范

非产品样 02 品采样记

09 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10 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14
案件移送书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7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18
处理决定书
21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卫生监督 07 意见书
当场行政 28 处罚决定

11 封 条
23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时间:
领用 数量

序 号
文书名称
04 产品样品确认书
各类文书使用要点之二
文书 类别
文书名称
使 用 要 点 (编号:年份+序号)
产品采样记录
对健康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采样时所用,不论该产品有无包装。
用于采集公共场所使用的公用物品或者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产生的有害因素等样品的记录。

非产品采样记录

用途广,凡是对被监督对象提出卫生要求、改进意见、技术指导、卫生学评价、产品卫生质量评价等均
②以制作用途来划分,可分为:证据类文书(如现场检查笔录、采样记 录);执行类文书(如各类通知书、决定书、许可证);工作类文书 (如案件受理记录、合议记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答辩上诉类文 书(如答辩书、上诉状)。
③以制作方式来划分,可分为笔录类文书(如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 录);填写类文书(如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采样记录、送达回执); 叙述类文书(如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听证意见书)。
(3)关于未发放的文书
未发放的文书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处 罚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听证意见书》和《行 政处罚决定书》。
前四种文书因涉及到强制执行和听证程序,需稽查科 配合开展工作,故这四种文书的使用由稽查科操作。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是指在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相关的文书进行统一规范,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合法有效。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对于保障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维护卫生行业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文书名称、格式要求、内容要素三个方面,简要介绍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一、文书名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根据不同的文书类型,应具有相应的名称,以准确表达执法的内容和目的。

一般来说,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名称应包含以下要素:执法机关名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字样、具体的文书类型。

例如:“××市卫生执法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之责令整改通知书”。

二、格式要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在格式上需满足以下要求:1. 文字:应使用规范的中文文字,字迹清晰工整,不得使用汉字笔画简化字和草体字。

2. 纸张:使用统一的A4纸或专用的法律文件纸张。

3. 编号:每份文书应有唯一的编号,编号由执法机关自行确定,一般按年份和顺序编号。

4. 页眉:应包括法定名称、文书名称,如果有多页,还应标明页数和总页数。

5. 页脚:应标明印章和日期。

6. 标题:标题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7. 分节:文书内容根据需要进行分节,便于内容的整理和查找。

8. 段落:每段文字应具有明确的主题,内容连贯,段落之间应留有适当的空行。

9. 号令:对于某些文书,如责令整改通知书等,可以使用编号条款的形式,以明确表示要求。

三、内容要素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素,以确保文书的完整和规范性:1. 法定要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文书应包含执法机关的名称、文书类型、文书编号、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和职务、案由、事实、法律依据、执法机关的权力依据、处理结果等。

2. 事实依据:对于违法行为,应详细描述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包括时间、地点、行为、方式、后果等。

3. 法律依据:应明确列出违法行为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包括法律条款、法规和规章的具体名称和编号。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基本要求内容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基本要求内容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重点内容解析1、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编号方法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

请大家不要浮现"扬卫消罚字[2022]第13 号"2、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 编号方法为:"年份+序号"。

文书书写使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不能使用蓝色、红色等其他颜色的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等。

1、文书不得随意修改或者涂抹。

修改处要用杠线划去,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例1"该单位现场不能浮现出示卫生许可证开展住宿经营活动。

"出示例2"该单位现场不能浮现卫生许可证开展住宿经营活动。

"2、对外使用的文书做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1 对外使用的文书:需要送达对方或者需要对方签字确认的现场笔录、问询笔录、告知书、决定书等文书。

〔2 目前的刻章有执法专用章、许可专用章、 "本件与原件相同"。

〔3 尽量少修改,修改处由对方当事人签章,不使用校对章。

法院等司法机关已经逐步取销校对章。

3、,当场交由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提出补充和修改,覆盖。

1、需要当事人签字的应当在签字栏签名或者盖章。

笔录式文书, 需要当事人在笔录上注明"以上笔录属实"字样。

2、当事人在场陪检但拒不签名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文书上注明拒签情况,注意要拍摄现场照片,将一式两联的笔录文书留置一份在现场。

例如,"备注:当事人张某全程陪同现场检查,但拒不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现将第二联留置于检查现场,照片4 张。

"3、当事人不在场,但由与当事人相关的人员陪检但拒不签名的, 执法人员在文书上注明拒签情况,注意现场拍摄照片,笔录文书无需留置一份在现场。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制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制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制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制度为加强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以下简称文书)的管理,维护文书的严肃性,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卫生部发布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部第34号令)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1、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卫生监督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必须加强管理,严格使用范围。

具体由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统一印制、稽查科专人负责管理,市卫生监督所各执法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领取。

为提高工作效率,可采取提前加盖印章,编号管理等方式。

2、文书管理分四个环节:订购、发放、使用、回收。

2.1文书的订购。

文书的订购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文书的全年订购由办公室于每年12月前根据稽查科的预算,购次年文书。

文书的补充订购由稽查科根据所需文书的种类和用量不定期报办公室补充订购。

2.2文书的发放:(1)时间:稽查科于每年12月下旬将次年文书发放给各执法科室。

(2)种类:具体发放种类包括除《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听证意见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外的无需盖章的文书。

(3)手续:各执法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文书的管理工作。

凡加盖市卫生局公章的文书,必须经稽查科同意或登记后领取。

3、文书的使用:3.1文书的类别。

有文号的文书,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其中执法类别分别是:食品卫生为“食”,医疗市场为“医”,传染病卫生为“传或消”,公共场所为“公”等。

文号按先后时间顺序统一编写登记,不得重号。

有编号的文书,编号的形式为“年份+序号”,各执法科室分别采用流水号,不得交叉。

凡设定“文号”或“编号”的文书都必须加盖市卫生局的公章。

3.2关于文书的审批。

根据市卫生局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要求,在执法过程中的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案报告等应报市卫生局分管领导审批。

文书的管理及书写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使用规范

文书的管理及书写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使用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格式应统一、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 准要求。
内容完整准确
文书内容应完整、准确,客观反映卫生行政执法的过程和结果, 不得遗漏或隐瞒重要事实。
语言简练明确
文书语言应简练、明确,易于理解,避免使用歧义或含糊不清的 表述。
文书填写的内容与格式
填写基本信息
包括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件编号、 被执法单位或个人名称等基本信息。
发展趋势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化、数字化、云计算等技术在文 书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文书管理正朝着更加高效、智能的 方向发展。
02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 与格式
行政许可文书
行政许可申请书
行政许可证件
详细记录申请事项、申请理由、申请 材料等信息。
证明被许可人享有特定权利的证件。
行政许可决定书
通知申请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结果, 并说明理由。
数据加密与备份
采用数据加密技术对文书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同时定期进行 数据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安全审计与监控
建立安全审计和监控机制,对电子化管理系统的使用进行实时监控 和记录,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06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 使用规范的应用与实践
文书管理及使用规范的推广与实施
01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信息遗漏或错误
仔细核对填写内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如发现遗漏或错误应及时补充或更正。
表述不规范
注意语言表述的规范性,避免使用过于口语 化或含糊不清的表述,以免产生歧义。
逻辑不严密
在填写文书时,应注意逻辑关系的严密性, 确保内容前后一致,无矛盾或冲突。
法律适用不当
如发现法律适用不当,应及时请教专业人士 或上级领导,确保法律适用准确。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THANKS
感谢观看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但规范化的文书制度是在现代卫生 法律法规制定后逐步形成的。
发展趋势
随着卫生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也在逐 步走向规范化、电子化和智能化。
02
文书的基本格式与要求
封面格式
文书名称
清晰标明文书类型,如行政处 罚决定书、行政许可申请书等。
法律法规。
04
文书的管理与归档
文书的管理规定
01
02
03
分类管理
根据文书类型、用途和重 要性进行分类,以便于管 理和查找。
编号制度
为每份文书制定唯一编号, 以便快速识别和检索。
保密管理
对涉及机密或敏感信息的 文书进行加密和特殊管理。
归档的要求与方法
定期归档
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如 年度或项目结束后,对文 书进行归档。
如许可证、资质证明等与当事人主体资格相关的 文件。
3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案件需要,可附加其他相关材料。
签名与盖章要求
主办人签名
由主办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签名,以示负责。
当事人签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盖章
要求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以示认可文书内容。
卫生行政执法机构盖章
文书最后需加盖卫生行政执法机构公章,以示生效。
03
文书的内容与撰写
文书的重要性
保障执法合法性
01
规范的文书能够确保卫生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减少执
法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
提高执法效率
02
规范的文书有助于提高卫生行政执法的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程
序和环节。
保障公民权益

卫生执法文书管理制度

卫生执法文书管理制度

卫生执法文书管理制度1. 引言卫生执法是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保障人民健康的紧要工作,执法文书是卫生执法工作的紧要构成部分。

为了做好卫生执法文书的管理工作,提高执法效能和管理水平,订立本卫生执法文书管理制度。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卫生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归档和销毁流程,确保卫生执法文书的合法性、精准性和完整性,保障卫生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卫生执法部门内全部从事执法文书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执法人员、文书人员。

3. 重要内容和要求3.1 执法文书的种类和格式依据不同的卫生执法工作,执法文书重要分为以下几种:•事先告知书•立案调查审批表•行政惩罚决议书•强制执行通知书•执法事后检查记录等执法文书应依照统一的格式编写,包括文号、标题、正文、签发人、签发日期等必要的信息。

3.2 执法文书的制作执法文书的制作应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精准性。

制作执法文书的步骤如下:1.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和资料。

2.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确定文书类型和内容。

3.填写执法文书的各项信息,如文号、标题、正文等。

4.由执法人员核对文书内容并签字确认。

5.经主管领导签发后,将文书复印多份。

3.3 执法文书的使用执法文书应当依据相关工作流程和程序进行使用,确保文书的正确使用和效力。

使用执法文书的注意事项如下:1.执法人员在使用执法文书时,应依据情况选择合适的文书类型,并填写必要的信息。

2.执法文书应当面对当事人、单位和公众进行送达,确认送达过程中的签收人、时间和地点。

3.在送达执法文书时,应当供给必要的解释和说明,确保当事人充分理解文书内容和法律后果。

3.4 执法文书的归档和管理执法文书的归档和管理是保证文书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的紧要环节。

归档和管理的要求如下:1.执法文书应依照文号和时间次序进行归档,建立完整的档案系统。

2.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执法文书进行登记、存档、整理和保管,并确保文书的安全和保密。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部令第34号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部令第34号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4号)《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已于2002年11月20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文康二00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现场卫生监督、卫生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格式样式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除本规范规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补充相应文书。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文书中卫生行政机关的名称应填写机关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如京卫食罚〔2002〕001号。

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形式为年份+序号,如2002—001。

第二章制作要求第五条文书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

两联以上的文书应用无碳复写纸印制。

应用蓝色或黑色的水笔或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有条件的卫生行政机关可按照规定的格式打印。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对外使用的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第六条预先设定的文书栏目,应逐项填写。

摘要填写的,应简明、完整、准确。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引言卫生行政执法是维护公民健康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一项重要任务。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因此,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书写,不仅有助于提高卫生执法的效率和科学性,同时也能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卫生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

本文主要就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进行探讨。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概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包括法定文书和非法定文书两类。

法定文书是指法律规定的必要文书,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听证会通知书、加强指导整改通知书等。

非法定文书是指除法定文书以外,为了处理某一具体卫生行政案件而编写的相关文书,如询问笔录、调查报告、实验室检测报告等。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书写原则清晰明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应该具有清晰明了、简明扼要的特点,避免虚词、空话、重复或者不必要的修辞等。

同时也要注意语法、逻辑及专业术语的正确使用,使读者轻松理解文意。

准确无误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应该体现准确、权威、客观的特点,文中应该使用标准术语、符合法律规定的表述方式和符号,并充分说明事实和证据。

切合实际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应该切合实际,突出实践重点,以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基础合理运用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来进行说明和处理,避免抽象、虚幻或者理论化的语言表述。

依据合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应该依据合法、充分、权威的依据来进行说明和处理,如何使用指引性文件、政策法规等相关依据。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书写要素书写格式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格式应该统一规范,如字号、字体、行距、页边距、页眉页脚等,要体现政府文书的正式性和法律性。

字号一般应该使用小四号字体。

书写内容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要素:•抬头和标题。

应该包括文书的名称和编号,如“责令改正通知书”、“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还应该注明文书的制作机关和时间。

•诉讼标识。

应该注明“被罚当事人姓名、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职务、单位名称”等基本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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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讲座第一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第二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特征第三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作用第四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分类第五节卫生执法文书的使用要点第六节制作文书需要注意的时限问题第七节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界定标准第八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第九节标准执法案卷讲解第一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实现卫生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在现场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过程中,针对特定对象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是卫生行政行为的具体文字表述,一般属于国家行政公文的范畴。

(1)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主体只能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其他机关无权制作。

(2)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以卫生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为核心。

(3)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目的是为了履行各项卫生监督管理职能,保证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地进行。

(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

任何一份卫生行政执法文书都应当相应地具有法律上的根据,没有法律依据的执法文书是无效的法律文书。

(5)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

它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内容、格式为制作依据,一经按法定程序完成,就产生法律效力。

(6)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不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他是针对特定的管理对象并为实现具体行政行为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只针对特定的对象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特征有以下四个主要特征:1、法定的强制性。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以卫生法律法规为依据制作的。

卫生法律法规的特征之一就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与之相适应,依法制作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必然代表国家意志,具有强制性。

一经完成制作,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认可并执行。

如不履行,卫生行政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合法性。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1)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2)内容合法即实体合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对具体的卫生行政行为或事件作出的判断、决定、要求、处分等内容在性质和程度上必须符合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

(3)程序合法,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

(比如:先立案后调查,先告知后处罚等)3、规范性。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以卫生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文书,对文书的使用、制作有规范的要求,应注意使用文书种类的规范性、文书书写的规范性和应用程序的规范性。

(1)文书种类的规范性是指在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按照文书规范规定的使用方法,在不同的工作阶段,使用相关对应的文书。

如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管理相对人的轻微违法行为,要求其予以纠正时,应使用卫生监督意见书,违法行为严重应对予以行政处罚如警告或罚款时,应当使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而不能在卫生监督意见书中填写警告或罚款的内容替代行政处罚决定书。

但有些文书是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中和行政处罚过程中共用的,如采样记录笔录、封条等。

(2)文书书写的规范性,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既是国家公文的范畴又是法律性文书。

文书的项目填写要齐全,不能有空缺,如有空缺无疑要丧失某种重要信息,严重时则可造成所制作的文书无效;文书制作的过程要严谨,当制作的文书发现有错误时应当重新制作正确的法律文书,如在原处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已经送达的应当追回,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语言要规范、严谨、不渲染、不夸张、不比喻,以准确反映客观实际情况;语言文字要规范化,表述清楚,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要言简意赅,力求“法言法语”,避免使用口头语、方言和文学语言;语言要完整,文书中出现的各种名称,如法律名称、单位名称或当事人名称以及物品名称等应当使用全称,不能随意省略或用代号;文理结构要有逻辑性,结构混乱、层次不清、逻辑性不强的法律文书是没有说服力的,要注意叙述事实本身的逻辑性,事实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要层次分明,一环套一环,使人看清楚。

同时要注意事实、理由和结论之间的逻辑关系,使其顺理成章,无懈可击,要防止前后矛盾,牵强附会。

(3)使用程序的规范性首先,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的规范地使用文书,不得随意简化或省略。

如行政处罚过程中,从立案初始的立案报告,到案件调查中的现场检查、询问、以及内部研究讨论的合议记录,到告知程序的通知书、笔录,直至案件处理执行后的结案报告等,均应按照程序正确使用,不得随意简化。

第二,执法文书的使用审批程序要规范,应当由那一级领导或那个机关签字盖章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不得随意更改。

如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使用卫生行政机关的印章,而不能使用执行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卫生监督机构的印章,避免越权执法。

第三,文书制作使用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送达、备案或归档。

如现场行政处罚实施后7天内应向卫生行政机关备案,案件执行后应当及时归档。

4、效力的特定性。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针对特定的对象或事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它的对象和约束力具有特定性。

因此,文书中所记载的事实不能是抽象的,应该是具体的、特定的,所引用的法律也不能是笼统的,而应该是具体的条、款、项、目等。

第三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作用(一)是启动和进入卫生执法程序的标志。

如立案报告,一旦立案,必须按程序走。

(二)是实施卫生法律、法规的重要工具。

卫生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必须通过法律文书来显现,表达国家意志。

(三)是公开、公正的载体。

通过法律文书,公开了卫生行政机关的执法意思表示,相对人可据此寻求复议或者诉讼的法律救济。

(四)是卫生行政执法活动的真实记录。

通过法律文书制作形成的案卷,可以真实地反映行政执法机关和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活动,可以作为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举证的事实依据。

(五)是考察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重要标尺。

法律文书的制作,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的高低,衡量是否具备合格的执法人员,离不开对制作的法律文书的考核,不会制作法律文书的人,是不适合做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

(六)是卫生法律宣传的生动教材。

通过法律文书,可让相对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知晓自己的行为违法,应当受到的处罚或者制裁,警示其不在违法。

(七)是国家重要的档案材料。

法律文书作为长期档案,可以作为一个时期内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理案例,各方面的态度。

以此证明事件的本来面目,为工作的连续性奠定基础,也为纠正错误提供真实可靠的材料。

(八)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考核任免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可以真实反映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执法水平、文书制作水平。

(九)是指导行政执法人员的不可缺少的案例素材。

通过法律文书,可以为新参加工作的执法人员熟悉和掌握本职工作,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积累经验。

第四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分类一、根据卫生部34号令,现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有30种1、产品样品采样记录;2、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3、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4、技术鉴定委托书;5、检验结果告知书;6、卫生监督意见书;7、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8、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9、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10、封条;11、案件受理记录;12、立案报告;13、案件移送书;14、现场检查笔录;15、询问笔录;16、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17、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18、案件调查终结报告;19、合议记录;20、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1、陈述和申辩笔录;22、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3、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24、听证笔录;25、听证意见书;26、行政处罚决定书;27、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8、送达回执;29、强制执行申请书;30、结案报告;二、为了从不同角度对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按照不同的标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可划分为以下几类:(一)按照文书的性质和用途来划分,可分为:1、执行文书。

该类文书是卫生行政机关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办理案件时操作的法律文书,如各类通知书、决定书、许可证等。

2、证据类文书,是卫生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依法收集证据、材料时使用的文书。

如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采样记录、检验结果告知书等。

3、内部工作文书,是卫生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为决定适用何种行政程序或研究讨论问题等内部操作使用的法律文书。

如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合议记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等。

这类文书不对外。

(二)按照文书制作方式来分,可分为填写式文书、叙述式文书。

1、填写式文书是按照规定内容和统一格式制作的法律文书,主要用于启动某一法定程序。

使用时填写相关内容加盖公章即可。

如案件移送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采样记录、送达回执等。

2、叙述式文书是指对案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和结论等进行综合评述或作出相应处理决定等使用的法律文书,主要用于叙述某一事项的实体性问题,叙述式文书应根据不同的案情、内容作出不同的表述,故文书的长短也不同。

因此,叙述式文书不需要印制固定的格式,但需要有固定的段式,即每一种文书的项目、内容框架是固定的,一般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如调查终结报告、听证意见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三)以文书所处的执法环节来划分,一般分为卫生许可类文书、现场监督类文书、卫生行政处罚类文书1、卫生许可类文书是卫生行政机关依法作出批准、审批、审查、许可等各类卫生行政许可行为而制造的法律文书。

如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医师资格证书等。

2、现场监督类文书是在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中使用的法律文书。

如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等。

3、卫生行政处罚类文书,是对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

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报告、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等。

(四)以文号及编号的有无,分为仅有文号的文书(10种)仅有编号的文书(5种)、既有编号的文书又有文号的文书(4种)、既无编号的文书又无文号的文书(11种)。

第五节卫生执法文书的使用要点第六节制作文书需要注意的时限问题一、3日1、在日常监督发现有在日常卫生监督中发现有违法案件,因情况特殊需要现场立案采取调查取证措施的,可以先不制作《立案报告》(但必须在3日内补办立案报告手续)。

2、《行政处罚听证书》中,告知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为3日。

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告知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的期限可比照听证告知期限,为3日。

二、7日1、卫生行政机关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立案。

2、收集证据需要先行登记保存的,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三、15日1、《食品卫生监督程序》规定对食品的卫生行政控制期限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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