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索赔交流会-新三包规定解读及应对-陶静
《产品质量“三包”管理办法》2013
安徽建机公司产品“三包”服务管理办法为了加强产品质量“三包”服务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堵塞漏洞,特修订《产品质量“三包”服务管理办法》。
一、产品“三包”期限“三包”期限:“三包”期自交货之日起计算。
在正常维护和使用的条件下,按照“三包”期限范围表执行。
(详见附件一)二、产品“三包”范围及内容凡出售的产品在三包期内,因产品自身出现质量问题时,实行产品质量“三包”。
非我公司人为因素、自然腐蚀及不可抗力因素,和用户不正确操作、保养、管理以及使用非本公司提供的零部件而导致的设备损坏或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用户使用、维护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不予“三包”。
但公司售后服务部门(含中兴联公司、施工升降机公司、东南公司、西北公司)要提供及时帮助和热情服务,并据实、合理收取各项费用(由营销部门会同生产、财务部门确定)。
包修: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对三包期内出现的故障实施包修。
包换:在三包期内无法修复的零部件实施包换。
包退:三包期内的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无法修复的实施包退。
三、产品质量“三包”的实施1、售后服务部对日常三包、维修情况进行梳理,确定易损配件清单。
每月定期从仓库借出,更换易损配件至部门仓库备用。
2、售后服务部门接到用户的故障信息后,立即安排服务人员携带相关配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处理。
【服务承诺:本市2小时内,省内6小时内,省外不超过24小时(省外须具备必要的公共交通条件情况下),执行全天24小时售后服务(夜间值班,保持通讯畅通)。
】3、服务人员根据现场人员描述与实际勘察,初步判定故障原因和责任,确定是否符合“三包”范围:A、符合“三包”范围的,对存在故障的部件进行更换,损坏的部件带回公司处理。
B、不符合“三包”范围的,由售后服务部门与用户协商合理收取费用。
A与B 进行维修后,填写《售后服务单》一式二份。
写明产品型号、编号、使用单位、所在位置以及质量问题的原因、责任及维修结果,《售后服务单》必须由用户负责人盖章或签字带回,需留下电话,便于电话回访。
“三包”责任规定的认识与销售服务流程的改进
“三包”责任规定的认识与销售服务流程的改进目前汽车消费已经变成了一种持续地购买、使用和维修的过程,而这一过程中授权经销商的销售与服务流程也成为了其利润增长的必然手段。
随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规定的正式出台,汽车销售与服务流程将伴随着挑战迈向一个全新的阶段。
因此,充分理解“三包”责任规定,改进销售与服务流程是促进经销商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本文通过对“三包”责任规定和销售与服务流程的概述,旨在推动授权经销商对此政策的认识与理解,实施改进汽车授权经销商销售与服务管理体系,促进集团汽车行业的良性发展。
1与授权经销商相关的“三包”责任规定内容●代表与授权经销商相关1.1销售者义务(第11-12条)销售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消费者直接销售、交付家用汽车产品并收取货款、开具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
授权经销商作为目前汽车市场销售者的主体,在此规定下,必须承担一定的销售义务,具体的义务请参考各厂家详细要求,需注意在“三包”责任规定中有以下几条:●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明示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条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明示由生产者约定的修理者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修理网点资料,但不得限制消费者在上述修理网点中自主选择修理者;●提醒消费者阅读安全注意事项、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对于进口家用汽车产品,销售者还应当明示并交付海关出具的货物进口证明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等资料。
1.2修理者义务(第13-16条)修理者——指与生产者或销售者订立代理修理合同,依照约定为消费者提供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针对修理者,“三包”责任规定提出几点要求:Ⅰ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
书面修理记录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
同时指出了修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的许多要点,详细的修理记录内容需根据厂家要求满足这些要点,修理记录应当便于消费者查阅或复制。
汽车三包规定培训资料2013-10
2012年 1月, 国家质检总局 再次向公众征 求《汽车“三 包”规定》 (第二稿)修 改意见。
一、“三包”规定出台背景
4、“三包”规定的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总局令第150号)于2013年1月15日正式发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 施。
至此,汽车“三包”正式成为我国的 一项法规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区别 法规具有强制性
二、“三包”规定重点解读 3、三包法规条款重点解读(6)
第四章 修理者义务
落实维修工单用户的签字及建立保存制度
第十三条 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书面修理记录应当一式两仹,一仹存档,一仹提供 给消费者。 修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送修问题、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 编号、材料费、工时和工时费、拖运费、提供备用车的信息或者交通费用补偿金额、交车时间、修理者 和消费者签名或盖章等。 修理记录应当便二消费者查阅或复制。 第十四条 修理者应当保持修理所需要的零部件的合理储备,确保修理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因缺少零部 件而延误修理时间。 第十五条 用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讣可的合格零部件,丏其质量丌低二家 用汽车产品生产裃配线上的产品。 第十六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而丌能安全行驶或者无法行驶的,应当提供电话咨询修理服务;电话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现 场修理服务,并承担合理的车辆拖运费。
的汽车消费投诉为14,638件,投诉量居所有
商品投诉的第4位。
一、“三包”规定出台背景
1、国家汽车“三包”规定出台背景后的故事(2)
“三包”出台的必要性: 汽车“三包”制度是关乎消费者、厂家、 经销商利益的民生政策,法律法规的缺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三包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三包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项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其中,三包规定作为法律的核心内容之一,为消费者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本文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三包规定进行探讨,旨在帮助读者了解三包规定的具体内容及其对消费者的影响。
一、三包规定的概念及背景三包,即修理、更换、退货,是指对于销售的商品,若其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要求卖方提供修理、更换或退货的权利。
三包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购买商品后的权益,促使商家提供高质量的商品和良好的服务,构建和谐的消费者市场关系。
二、三包规定的具体内容1. 修理包: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在合理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卖方提供修理服务。
卖方需要在法定时限内对商品进行免费维修,确保商品能够正常使用。
2. 更换包:若商品存在无法修复的质量问题,消费者享有更换的权利。
卖方应在法定时限内对商品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 退货包:若商品质量问题无法解决或多次修理后仍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可要求卖方进行退货。
卖方应在法定时限内接受退货,并退还购买价款。
三、三包规定的适用范围三包规定适用于在我国销售的各类商品,包括电器、家具、汽车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包规定的有效期根据商品的性质、质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对于耐用消费品,如电器、家具等,三包规定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对于汽车等大型耐用消费品,有效期可达2年或更长时间。
四、三包规定的意义与影响三包规定的实施,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三包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购买商品后的保障,增强了消费的信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可以更加放心,知晓自身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三包规定迫使商家提供高质量的商品和售后服务。
商家为了避免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费用,会更加注重产品质量,提高售后服务质量,以赢得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再次,三包规定推动了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这一规定的引导下,商家将更加注重产品质量的提升,促进了整个消费市场的竞争力,并能有效减少虚假、劣质商品的流通。
详细解读我国商品三包政策
详细解读我国商品三包政策导读:相信很多消费者对于三包并不陌生,可是对于其中的法律问题却知道的很少。
比如三包产品的范围,三包责任范围等,本文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什么是三包?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
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三包产品范围1.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l8种: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
2.新三包规定申明确,实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定和调整。
国家将根据消费水平的提高,采用《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的形式,逐批公布三包产品适用范围。
3.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于新三包规定。
4.未纳入新三包规定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销售者均应依法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赔偿由此而受到的损失。
三包责任范围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包责任时间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l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l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
“新三包”将破解汽车三包落地难题
“新三包”将破解汽车三包落地难题作者:高峰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2021年第12期今年下半年,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称《“三包”规定》),该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这将有利于汽车服务质量的提升。
一、《“三包规定”》修订的背景2013年10月1日,原质检总局颁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正式实施。
该规章实施8年间,我国汽车产销数量从规章实施前的2012年生产1927.2万辆、销售1930.6万辆,提高到2020年的生产2522万辆、销售2531万辆,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世界汽车产销量第一大国,汽车产业在国民经济和居民消费领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三包”规定》在落实经营者汽车“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家用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次修订主要是三个方面的需求:(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严格落实汽车等产品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探索建立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明确提出“修订汽车等消费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促进汽车消费,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健全产品质量担保等制度,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制度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现行规章已不能适应汽车产业发展的需要。
比如: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涌现,新能源汽车和皮卡车快速发展,但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电机、电控等主要部件以及皮卡车整车均未纳入“三包”范围,对促进产业发展、刺激消费带来一定影响。
《汽车三包法》要点解读及应对PPT课件
三、三包法具体应对
强化意识 明确职责
梳理重点 强化执行
内强技术 外强联系
店总三包要点解读及应对 全员培训考核(三包法、三包关键点、三 包主要总成及零部件引发常见故障现象) 成立三包退换处理小组,明确岗位职责
新车PDI检查流程完善培训
投诉处理流程完善培训 三包车辆预警及开单授权流程建立培训 维持车辆质检流程完善培训 一次修复率提升 机电高级工人员报备及薪资待遇调整 推荐高水平技师加入省市技术专家组 厂家关系、媒体关系、工商关系的维护和 加强
• 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 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 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 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 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2年 5万公里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 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家用汽车才能享受三包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 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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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10
一、三包法要点解读
60日 3000公里
• 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 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 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 机、变速器。
5日 1日
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 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 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 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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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10
一、三包法要点解读
三包赔偿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三包赔偿,即“包修、包换、包退”制度,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修理、更换或者退货的一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三包赔偿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三包赔偿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保证责任,包括修理、更换、退货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保证其生产、销售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该法规定,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三、三包赔偿的范围1. 商品质量问题:商品存在瑕疵、性能不稳定、使用寿命不符合规定等。
2. 商品不符合规定要求:商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等。
3. 商品存在安全隐患:商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或者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四、三包赔偿的条件1. 商品购买时间: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时间应当符合三包期限要求。
2. 商品购买凭证:消费者应当持有商品购买凭证,包括发票、收据等。
3. 商品质量检测报告: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消费者应当提供质量检测报告。
五、三包赔偿的程序1. 消费者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后,应当及时与经营者联系,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者退货。
2. 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提出的要求进行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3. 如果经营者同意进行修理、更换或者退货,消费者应当按照经营者的要求,将商品送至指定的维修点或者销售点。
4. 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并告知消费者。
5. 如果消费者对经营者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包责任规定政策解读综述
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60日之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若出现列举的质量问题,会致使消费 者无法安全使用汽车,或安全装置不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险情况,因此应该让消费 者退货或更换。
传动系统排除原则
南阳弘业汽车销售服务中 心
家用汽车产品的传动系统出现质量问题,固然会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或
变速器及分动器
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 类范围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思考
南阳弘业汽车销售服务中 心
新车售出60日之后或行驶里程超过3000公里,车辆出现严重安全故障或 产品质量问题时,消费者能不能直接选择退车或换车?
三包有效期
•累计不过35日 •同一故障不超过5次 •修理安全性能故障 2次 •更换发动机、变速器总成 2次 •更换其他总成主要零部件 2次
限时限次一览表
期限 描述
易损耗零部件 质量保证期 60日或3000公里 之内 新车60日 或3000公里内
南阳弘业汽车销售服务中 心
可选类型 条件 修 理 换 车 退 车
缺陷列举原则 传动系统排除原则
先修理后退换原则
限时限次原则
动力传输系统有限责任原则
问题
南阳弘业汽车销售服务中 心
新车售出后60日之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出现发动机部件严重 故障时,消费者能不能选择退车?
新车三包期立法原则
南阳弘业汽车销售服务中 心
缺陷列 举原则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转向系统 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 裂、燃油泄漏
产 品 质量法
汽车
三包责 任规定
家用汽车
(行政规定)
什么是三包?
索赔交流会新三包规定解读及应对陶静讲义PPT教案
销售者承担汽车三包责任
• 汽车三包责任实行 售者与消费者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即三包责任由销售者承担。汽车销
• 经营者破产、合并、分立、变更,不得侵害消费者权益,靠经营者之间合同约 定追偿
• 销售者的三包责任包括:修理、退车、换车义务,以及因三包问题引起的诉讼 中的责任赔偿主体。
汽车三包规定重点条款解读
第二章 生产者义务
第十条是关于相关证明、随车文件及随车物品的规定
产品使用 说明书
产品 合格证
随车 文件
三包凭证
维修保养 手册
汽车三包规定重点条款解读
第三章 销售者义务
第十二条是销售者交付汽车产品所承担义务的要求
关键点
1
交付票据、随 2
车文件、用品, 明示三包条款
检查车辆
及其他承诺
3 填写三包凭证
4
身开裂、燃油泄漏。
次数超过5次。
③ 转向、制动、悬架前/后桥、车身
同一主要零部件更换2次再发。
汽车三包规定重点条款解读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二十六条是关于客户提出退换车要求后销售者答复的 三包责任 时间规定
1、时间:提出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仅需出具证明,办理车辆登记等手续 时间不算在内。) 2、出具退、换车证明:销售者提供 3、办理车辆登记等手续:详见退换车流程。 4、消费者:书面要求 5、销售者:10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代表正式回应,回复的内容、处理和最终方案 无关。
5、运营成本
售后的三包索赔成本增加,属于经销商过失的,将进行追偿。
三包规定 应对
—— 长安马自达三包规定实施工作安排
实施日期 • 长安马自达的全系车型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三包规定。
• 举办2次经销商技术交流会,对服务经理、技术主管进行三包规定 5月-6月 有关知识培训、考试
三包解析管理制度
三包解析管理制度三包解析管理制度包括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维修、产品更换等内容,为了更好地了解三包解析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在下文中将从三包政策的制定背景、政策内容、实施效果等多个方面进行解析。
一、三包政策的制定背景三包政策的出台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企业自身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没有足够的自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其中就包括了三包政策。
三包政策的出台,为消费者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增强了对产品的信心和安全感,同时也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三包政策的内容三包解析管理制度包括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维修、产品更换等内容,具体来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产品质量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商品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消费者除了享有普通法律的保护外,还有产品三包法的保障。
对于购买的商品,消费者在保修期内发现商品存在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时,可以要求卖方解决。
2.产品维修:在三包期内,如果商品因存在质量问题需要维修的,卖方应当为消费者维修。
如果商品需寄回进行维修且维修时间超过十五天,则销售者应当提供一样的产品或者更换同等价值的产品。
3.产品更换:如果同一件商品在保修期内存在质量问题多次维修无效,可以选择更换同类商品。
三、三包政策的实施效果三包解析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企业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市场竞争力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效果:1. 提高产品质量:三包政策的实施,促使企业注重产品质量的提升,减少了一些不良产品的流通,提高了消费者对商品的信心。
2. 促进消费市场的规范化:三包政策的实施,促使企业加强了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使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更加完善的服务。
三包一措施
三包一措施引言在现代经济环境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许多国家都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在中国,有一项重要的消费者保护政策被称为“三包一措施”。
本文将介绍三包一措施的概念和重要性,并对其相关细节进行深入分析。
什么是三包一措施?三包一措施是指在购买产品时,消费者享有的三包权益和商家应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这些权益和措施主要涉及到商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售后服务。
具体来说,三包权益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退货:在一定期限内,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并全额退还商品款项。
2.换货:在一定期限内,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有权要求换货,商家应提供新的同等产品给消费者。
3.修理:在一定期限内,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有权要求维修,商家应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此外,商家应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1.产品质量监控:商家应对销售的产品进行质量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消费者要求。
2.提供准确信息:商家应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包括功能特性、使用方法、质量保证等内容,以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3.售后服务:商家应提供周到的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维修、退货换货等方面,确保消费者能够享有合理的维权渠道。
三包一措施的重要性三包一措施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公平交易至关重要。
以下是三包一措施的重要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包一措施确保了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的合法权益。
通过明确的退货、换货和修理条款,消费者可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购买到质量有问题的产品或无法正常使用的产品。
促进商家质量管理三包一措施鼓励商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为了避免退货、换货和修理等不良后果,在销售产品之前,商家需要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控,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和消费者的要求。
提高消费者信心三包一措施提高了消费者对产品和商家的信心。
当消费者知道自己在购买产品时受到保护,并且可以享受到完善的售后服务时,他们更愿意购买产品,从而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新三包规定
新“三包” 规定!新“三包” 规定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定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三包”规定),于1995年10月31日予以发布,并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为什么要制定新“三包”规定?“三包”是指经营者对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应当承担的包修、包换、包退责任的简称。
虽然《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有原则规定,但新“三包”规定对此进一步细化,更便于操作。
1986年公布的“三包”(旧“三包”规定)办法中的某些条文已不适应这两个法律的要求,需要修改。
因此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生活的客观需要制定新“三包”规定。
新“三包”规定有哪些内容新“三包”主要规定了产品存质量问题如何解决、处理,以及如何界定法律责任的问题。
明确了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以及销售者、生产者和修理者各自的责任。
新“三包”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具体的修理、更换、退货进行了系统具体的规范,可以帮助消费者解决购买商品后发生的质量问题。
新“三包”规定适用哪些商品?新“三包”规定的商品适用范围以规定中商品目录为准。
随着实际运行的完善,将陆续公布商品目录。
首批公布商品有18种:自行车、彩色电视机、黑白电视机、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含音响)、电子琴、家用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和摩托车(含残疾人使用的三轮车)等。
新“三包”对包修规定了哪些条件和要求1、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商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
2、对应当进行“三包”的大件商品,修理者应当提供合理的运输费用。
3、修理者应当保护修理后的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新“三包”对包换规定了哪些条件和要求?1、商品自售出之日起15内发生性能故障。
2、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
汽车三包法解读与培训讲义(转载)
章节
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三包政策适用范围:家用汽车产品,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 销售者首先担责、销售者依规定追偿 质检总局组织建立汽车三包信息公开制度,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依法负责产品质量申诉工作,和本 行政区域内实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生产者 义务
2012年12月,《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 及三包凭证》征求意见稿出台, 截止时间 为2013年1月30日
《汽车三包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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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专家管理办法》
目前尚无征求意见、发布等相关消息
《汽车三包信息管理办法》
目前尚无征求意见、发布等相关消息
一、国家汽车三包政策概况
--三包退换车条款架构
三包有效期:产品包换、 包退的限定期限。
二、汽车三包条款解读
--关键条款解读
在家用汽车产品 包修期内,家用汽 车产品出现产品质 量问题,消费者凭 三包凭证由修理者 免费修理(包括工 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 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 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 里程3000公里之内, 以先到者为准,发动 机、变速器的主要零 件出现质量问题的, 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 更换发动机、变速器
易损件质保期:质保 期由生产者根据相关 法规要求自行设定。
家用汽车产品的易 损耗零部件在其质 量保证期内出现质 量问题的,消费者 可以选择免费更换 易损耗零部件。其 种类范围及其质量 保证期由生产者明 示在三包凭证上。
二、汽车三包条款解读
--关键条款解读
主张给予费用 补偿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 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 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三包责任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三包责任法律规定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三包责任是指生产商、销售商和维修商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期限等方面承担的责任。
本文将从三包责任的法律规定、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三包责任法律规定概述1. 三包责任的法律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警示标志或者注意事项。
”2. 三包责任的范围(1)商品质量责任: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保证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应当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责任。
(2)商品性能责任: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保证商品的性能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对存在性能问题的商品,应当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责任。
(3)商品使用期限责任: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保证商品的使用期限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对存在使用期限问题的商品,应当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责任。
3. 三包责任的期限(1)商品保修期限:自商品购买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一年。
具体保修期限由生产者、销售者约定。
(2)商品修理期限:自商品购买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三个月。
具体修理期限由生产者、销售者约定。
(3)商品更换期限:自商品购买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一个月。
具体更换期限由生产者、销售者约定。
三、三包责任实施现状1. 政策法规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三包责任制度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如《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为三包责任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2. 企业履行三包责任意识提高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企业履行三包责任意识逐渐提高,许多企业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高了三包服务质量。
3. 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消费者对三包责任的了解和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对商品质量、性能等方面的问题敢于维权,促使企业加强三包责任履行。
三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三包,即产品质量三包,是指销售者、生产者对所售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承担一定期限的修理、更换、退货义务的法律制度。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三包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三包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销售者应当保证所售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对国家规定应当检验的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进行检验,并承担检验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要求修理、更换、退货;依照国家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实行三包的,经营者应当履行三包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三、三包的适用范围1. 适用商品三包适用于《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商品,包括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的商品以及委托加工的商品。
2. 适用服务三包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服务,包括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售后服务。
四、三包的期限1. 修理期限商品自售出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实行免费修理的期限为一年。
因维修造成损坏的,自维修之日起计算。
2. 更换期限商品自售出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实行免费更换的期限为六个月。
因更换造成损坏的,自更换之日起计算。
3. 退货期限商品自售出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实行免费退货的期限为七日。
因退货造成损坏的,自退货之日起计算。
五、三包的履行1. 修理(1)销售者应当自接到消费者要求修理的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商品进行检查,确认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2)销售者应当自确认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为消费者提供修理服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的三包规定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的三包规定解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消费意识的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其中的三包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额外的保护。
本文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的三包规定进行解析。
一、三包规定的概念和背景三包,即指产品质量保证、修理、更换。
它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商品质量和服务的特殊保护规定,旨在确保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具备一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并提供售后服务保障。
三包规定的出现是为了解决商品质量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消费者相对弱势的地位,消费者常常面临着购买低质量商品和受损后难以维权的问题。
因此,三包规定的落地可以说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大进步。
二、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包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质量保证:根据三包规定,对于销售的商品,消费者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如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商家提供维修、更换或者退货。
这个规定旨在确保消费者购买的商品符合国家标准,给予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2.修理保证:在三包规定中,商家对于销售的商品提供一定期限的修理保证。
意思是如果商品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而非因消费者使用不当导致的问题,商家将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这一保证规定有效防止了商家在商品质量问题上推诿责任,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更换保证:根据三包规定,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商品,如大型家电等,如果在一定期限内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更换同款商品。
这个规定有效解决了消费者在购买大型耐用消费品时的后顾之忧,增强了消费者购买的信心。
三、三包规定的意义和实施效果三包规定的出台和实施,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首先,三包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维修时,消费者可以依法享受到维修、更换或退货的权利。
汽车新三包法2013年10月1日最新版)课稿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是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
鼓励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承诺一经做出,应当依法履行。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
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免除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和质量义务。
第五条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经营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恶意欺诈。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责任要求。
第六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本规定实施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公开制度,并可以依法委托相关机构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系统,承担有关信息管理等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规定实施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规定职责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生产者义务第八条生产者应当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第九条生产者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生产者基本信息、车型信息、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和退换车信息等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关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备案。
第十条家用汽车产品应当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
2013汽车三包政策
汽车三包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汽车消费市场,不过对于消费者的保护却未达到汽车大国应有的水平,令很多汽车消费者倍感无奈。
而沉寂多年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就是我们经常提及的“汽车三包”政策即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让汽车消费者们看到了曙光。
然而,在近段时间,很多车企为“显示诚意”亦或者为“金九银十”作打算,纷纷在三包政策正式实施之前,自发地实行这一政策。
我们先不论这些车企此举的意图何在,至少在我看来这也是如今车企们对自家产品足够自信的体现,而对于消费者来说比以往更为实惠的质保政策也着实是件好事儿。
接下来我为大家解读这些提前实行三包政策的车企们。
何为汽车三包?汽车三包是指汽车生产企业对所售车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
当汽车进入消费领域后,车企要对消费者所购买的车辆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对不是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以及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及社会异常事件)而导致的车辆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三包政策服务。
汽车三包有效期与质保期区别在于可退车、可换车三包有效期是很多消费者关心的问题,究竟自己想购买的车能享受多久的三包保障呢?那么根据三包政策,家用车产品质保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为准);而质保期限不低于3年或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为准)。
家用汽车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什么情况可以换车?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占用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日;超过35日的,或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5次后,又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车发票,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型号整车,消费者接受更换时应向销售商支付相应的合理使用补偿。
另外,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换货条件的,因销售商无同品牌型号整车的,应当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同品牌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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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算时间起点: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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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重点条款解读
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十八条是关于免费修理、早期故障及易损件维修的规定
易损耗零件质量保证期明示于三包凭证。 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明示与三包凭证。
工时费
凭三包凭证 免费维修 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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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产者义务 第十条是关于相关证明、随车文件及随车物品的规定
产品使用
说明书
产品 合格证
随车
文件
维修保养
手册
三包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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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十二条是销售者交付汽车产品所承担义务的要求
销售者义务
关键点
1 交付票据、随 检查车辆 2 车文件、用品, 明示三包条款
对于公务用车和出租等营运车辆,参照汽车三包规定执行或单独约定三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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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 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 追偿。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的 合法权益,不得免除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和质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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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二十四条、二十六条是关于客户提出退换车要求后销售者答复的 时间规定
1、时间:提出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仅需出具证明,办理车辆登记等手续 时间不算在内。) 2、出具退、换车证明:销售者提供
3、办理车辆登记等手续:详见退换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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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二十一条是关于因不合理维修时间和次数而换车的规定
1、时间:累计超过35日。
2、次数:同一产品质量问题超过5次。
3、特殊情况不计入修理时间 (一)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线束等特殊零件的 运输时间,特殊零件的种类范围已明示再三包凭证上;
3
及其他承诺
填写三包凭证
4 明示生产者约 定的修理网店, 并不得限制用 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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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十三条 是关于修理记录的规定 修理者义务 书面保存并 向客户提供
客户确认 签名
修理 记录
电子化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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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十九条是关于备用车与交通补偿的规定 1、单次维修超过5日:从第6日
待料
起提供备用车或交通补偿;
时间
修理
时间
2、交通费用补偿:200元/天。
维修时间
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 定修理之时起,至完 成修理之时止。 以书面记录为准,最 小单元为一天。
4、消费者:书面要求 5、销售者:10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代表正式回应,回复的内容、处理和最终方案 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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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二十五条是关于使用补偿费的规定
1、使用补偿费:消费者承担,但早期故障引发的退换车免费。
2、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 3、补偿系数:n=0.8% 例: 车辆发票价格:10万元,已行驶2万KM,客户需支付的补偿费用= [(100000*20000)/1000]*0.8%=16000元 4、税费处理:销售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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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规定发 展动向
3—— 组织管理体系
国家质检总局 AQSIQ
委托指导 协调消费者协会 组织、指导地 方质监部门
国家质检总局 缺陷产品管理中心DPAC 全国汽车三包专 业技术委员会
全国专家 库维护
中国消费者协会
组织协调
各地方质监局
各地方消费者协会
共享使用汽车三 包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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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十八条早期故障维修的规定
早期发动机、变速器故障:60日/3000公里,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质
量问题的,消费者可要求更换总成。
总成 主要零件种类范围 活塞、连杆、主轴承、曲轴、轴瓦 气缸盖 发动机 凸轮轴、气门 气缸体 机油泵 箱体 变速器 箱内机械和液压传递部件 齿轮、轴类、箱内动力传动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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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为家用汽车的几个要素
1、乘用车的识别:行驶证中的“车辆类型”
2、家用的识别:车辆购买、登记为个人
(自然人),非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 行驶证中的“所有人” 3、生活消费:是否用于租赁、载货、 教练培训等非生活用途。 行驶证中的“使用性质”和实际使用性质
销售者承担汽车三包责任
• 汽车三包责任实行
售者与消费者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 经营者破产、合并、分立、变更,不得侵害消费者权益,靠经营者之间合同约 定追偿 • 销售者的三包责任包括:修理、退车、换车义务,以及因三包问题引起的诉讼 中的责任赔偿主体。
,即三包责任由销售者承担。汽车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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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三包责任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判断原则
2. 事故的可避免性 驾驶员对车辆故障的发生不可预见,无法预计到或车辆没有预警,按照一般的驾 驶技能或操作常识,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如:制动助力、转向助力突然丧失车辆没有预警,无法预计,判定为严重安全性能
换车条件 退/换车条件
免
费
退/换车条件 ① 60日、3000公里
① 质量问题维修时间 ① 2次严重安全故障再发; 累计超过35天;
② 发动机、变速器总成或其同一主 转向、制动失效、车 身开裂、燃油泄漏。
② 同一质量问题维修 要零部件更换2次再发;
次数超过5次。
③ 转向、制动、悬架前/后桥、车身
同一主要零部件更换2次再发。
故障。
助力逐步下降,按照一般驾驶技能或操作常识,可避免事故,则判定为发生产 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理不当而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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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二十条关于退、换车条件的规定
累计更换:包括“发动机1次+变速器1次”及达到累计2次。 不重复计算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属部门规章
三包 争议 处理 规范
主要 零件 标准
信息 和专 家管 理
GB/T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近期)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9月)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指南(9月) 汽车三包争议处理规范(待定)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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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 用本规定
适用范围
• 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出口车辆,自带车辆不适用
家用汽车产品的范围
• 1、涵盖国内生产的汽车、依法进口汽车;
• 2、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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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二十条是关于退、换车条件的规定
早期 典型 “高
转向系统失效 制动系统失效 车身开裂 燃油泄漏
1、退换车凭据:三包凭证、购车发票 2、退换车责任主体:谁销售、谁负责, 特殊情况的,经营者建立相关合同来约
定和追偿;
危故
障”
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十七条是关于包修期及三包有效期限的规定
1、包修期:因家用汽车产品质量问题,承担汽车产品免费维修
责任的期限,相当于“保修期”; 2、三包有效期: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依照法定的条件
和要求,承担免费修理、更换或退货责任的期限。实际上
特指承担“退换车”责任的时限,“两包期”时间和里程上 短于包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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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是对召回车辆故障的规定
1、车辆召回维修 时,故障尚未发生, 不计入修理次数且 不视为“产品质量 问题”或“严重安 全性能故障”。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国家质检总局将制定《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模式表》 两个前提:
① 故障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与用户使用不当等因素无关。 ② 已有故障的事实发生,非猜测或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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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三包责任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判断原则
1. 后果的严重性 ① 主动安全:消费者无法安全使用汽车; 制动、转向功能完全丧失; 不符合驾驶员意愿的车辆加速或减速(发动机、传动系、行驶系等原因); 车辆行驶方向或姿态突然变化(轮胎、转向、车身或悬架原因); 驾驶视野突然丧失;车辆火灾等。 ② 被动安全:安全装置不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险情况; 安全装置失效(安全带、安全气囊); 安全装置错误动作(气囊误爆)等。
:本规定特指“功能完 全丧失”,不包括“功能降低”、 “性能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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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二十条是关于退、换车条件的规定
三包期内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