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建筑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劳务秩序,完善劳务分包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建筑业和谐发展,根据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有建筑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作业是指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混凝土、、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架线等类别的施工作业;第三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拟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的,应当使用持有岗位技能证书、与本企业签有劳动合同、并由本企业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的职工组成的自有劳务作业队伍;使用自有劳务作业队伍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在劳务作业开工10个工作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劳务作业人员身份证号、岗位技能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社保缴纳证明、人员名册等相关档案材料,并应在施工现场建立档案副本备查;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没有自有劳务作业队伍的,应当作为劳务发包人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分包给其它不具备建筑劳务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第五条劳务发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办公、住宿、饮食、文化、卫生等临时设施;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各劳务分包企业之间的协调和现场管理;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履约及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评估、指导、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未执行劳动合同规定,拖欠、克扣劳务人员工资的,发包人应当对分包人所属劳务人员工资采取直接支付的措施;所需款项在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中扣除;第六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经理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工资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第七条劳务分包企业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禁止建筑劳务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延期支付或扣留分包人的分包价款;第八条劳务分包企业现场作业人员中的特殊、关键岗位和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劳务企业生产操作作业人员2008年6月底持证上岗率不低于80%,到2009年全部达到持证上岗率100%;第九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做好人员聘用、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培训、施工班组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特别要加强劳务价款和工资收支、印章使用、经办人员配备、证明材料归档等管理;第十条实现劳务发包交易行为的规范化、透明化;劳务发包人需要向社会发布劳务发包信息的,可在劳务作业开工日期的10个工作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真实有效的建筑劳务分包计划信息表附表1;劳务发包人确定劳务分包企业后,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筑劳务分包登记信息表附表2;第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努力促进劳务分包模式的优化;鼓励劳务发包人积极推行将辅助材料、辅助机械等和人工费捆绑计价的清单计价分包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劳务发包人针对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同劳务企业的实际,采取单项分包或其它带有相对综合性质的分包方式;支持和鼓励低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劳务分包企业转化,为其业务发展创造必要的公平竞争环境;第十二条劳务发包人与劳务分包企业应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及劳务作业开工前由劳务发包人将劳务分包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及西市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两份附表3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重新报备;第十三条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承包商付款担保及分包商履约担保、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连带责任的内容、执行条件和期限、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分包人拨付劳保费等事项;推荐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市2003168号文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第十四条劳务分包合同报送备案后,招投标监督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对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内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审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五条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后,招投标监督机构应当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核查合同主体是否发生变动、是否签订了补充协议、是否存在违反合同支付条款及可能导致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发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应当制止,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于承接业务合同的总额超过其注册资本金15-20倍的建筑劳务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实行重点,并及时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第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就所监理工程的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是否具备合同报备凭证进行审查核验,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应予记入监理日记,发现劳务分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不得签发开工令;已进场施工的,应责令其退场;拒绝退场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签发开工令前应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出示劳务分包合同报备收件凭证,劳务分包企业未能出示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监理企业的上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支持配合;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工程施工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分包行为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八条劳务发包人必须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结算方式向分包人足额支付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不得违约拖欠、克扣或拒付;发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垫资带资;第十九条建筑行业协会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部署开展劳务分包政策培训和建筑工程项目劳务经理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第二十条劳务发包人或劳务分包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改正或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一劳务发包人未报送或所报送的建筑劳务分包登记信息虚假的;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劳务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的;三劳务发包人未按规定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的;四劳务发包人未选择符合资质等级条件的劳务分包企业的;五未办理有效的承包商付款担保及分包商履约担保的;六劳务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分包价款的;七劳务分包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任务的;八劳务分包企业未委派项目劳务经理等管理人员的;九劳务分包企业的现场作业人员持有岗位技能证书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十聘用、招用、雇用劳务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企业克扣或者拖欠员工工资的;十一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未遵守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的;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劳务分包的法律要求与规定
劳务分包的法律要求与规定劳务分包是指原始承包商将工程项目中某一部分工作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进行完成的一种形式。
在现代社会,劳务分包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工作方式,但在执行过程中必须符合法律要求与规定。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劳务分包的法律要求与规定。
一、劳务分包的法律依据劳务分包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劳务分包需满足以下要求:1. 分包合同的签订:主劳动承包商与分包企业或个人之间应签订明确的分包合同,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分包合同应包含工作范围、工作期限、工作量、报酬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2. 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与实际从事工作的劳动者之间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
3. 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分包商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
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将面临法律责任。
4. 劳动保护的义务: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应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
同时,他们也应承担相应的劳动安全责任。
5. 劳动纠纷的处理:当劳动纠纷发生时,各方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劳务分包商需合法执行适用法律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决定。
二、劳务分包的法律限制虽然劳务分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程项目的整体效率,但也存在一些法律限制,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 行业限制:部分行业或职业不允许进行劳务分包,例如医疗、教育等涉及公众安全和福利的领域。
2. 劳动者保护:劳务分包商不得通过分包方式规避法律规定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责任。
如果劳动者发现违反规定,他们有权要求受益方承担责任。
3. 分包合同限制:分包合同不得与职工劳动合同冲突,不得限制劳动者的权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 安全生产责任:劳务分包商与受益方都应承担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5. 惩罚与追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劳务分包商将面临处罚和赔偿责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或其他法律救济。
劳务分包资质法律规定
劳务分包资质法律规定劳务分包是按照相关的劳务分包的要求来进行劳务分包的,如果要进行劳务分包的话,首先要具备劳务分包的资质才能够进行,那么对于劳务分包的资质来说,有哪些法律规定呢?接下来由我为大家带来劳务分包资质法律规定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劳务分包资质法律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4篇)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能满足本公司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1.范围适用于公司(含外地项目公司)所有工程需要分包的劳务和工程分包项目。
2.职责(1)公司负责劳务、工程分包的招、投标及____项目部、工程部、经营部调查、评审、推荐合格分承包方的工作。
(2)经营部负责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编制和解释工作。
(3)经营部负责劳务、工程分包报价书的编制和劳务、工程分包结算的核算工作。
(4)工程部负责劳务工程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考评、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及开标工作。
(5)经营部负责劳务、工程结算付款比例控制及参与开标工作。
(6)项目部负责提供工程分包招标计划及对签约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现场施工进行综合管理,并参与对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评、推荐工作。
3.工作程序(1)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信息收集。
在各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或项目部组建)后三日内,公司工程部派员(或与项目人员)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向当地已快完工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各相应劳务班组、人员传递工程所需的劳务班组信息,以广泛收集当地劳务班组的相关信息资料。
(2)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察评价。
在收到劳务班组报名后三日内,公司工程部____项目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对其进行考察、评价、筛选,查其目前实际施工项目与其签订的分包合同及现场施工质量、能力、交工期、能否及时退场、信誉情况等等,填写《劳务、工程分包方资格调查表》、《劳务、工程分包方主要业绩调查表》,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原则上每一分项工程选择3~____家合格分承包方,报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合格分承包方名册》。
(3)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编制。
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由公司汇总编制。
其中,工程分包合同由经营部提供,报价书由经营部提供,其他与工程相关的特殊内容由项目公司(项目部)提供。
(4)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招、投标。
在项目公司(项目部)组建后二日内,须填报《___项目劳务招标计划表》,经工程部审核后,由公司按《合同分承包方名册》进行工程分包招、投标的____实施:①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按招标书内容进行投标。
2022《承(分)包安全管理办法》(含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安全生产协议模板)
承(分)包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分)包商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笫二条承(分)包安全管理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树立承(分)包“安全+”的管理理念,强化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考核,切实落实对承(分)包商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承包”是指公司所属各单位作为建设方或工程总承包方的发包过程;“分包”是指公司所属各单位作为工程施工(总)承包方的发包过程。
第四条所属各单位应将劳务分包纳入本单位的统一管理,即将劳务分包商的安全管理与本单位项目人员同标准、同要求、同培训、同检查、同考核。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属各单位及委托管理单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本部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对各单位承(分)包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第七条各单位是承(分)包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承(分)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三章准入管理第八条公司严格执行承(分)包商准入制度,对承(分)包商的安全资信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承(分)包商禁止准入。
第九条对承(分)包商安全资信进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业绩、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近三年安全生产证明。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和能力。
(三)主要机械、特种设备的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及使用登记证。
第四章过程管理第十条各单位必须依法与承(分)包商签订承(分)包合同,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作为合同的附件。
专业分包安全生产协议(范本)见附录1,劳务分包安全生产协议(范本)见附录2。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对承(分)包方进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设备与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核(审查),并对承(分)包商人员及设备的安全资质资格证书等进行备案管理。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一、劳务分包的条件和原则1.劳务分包的条件(1)无法自行完成的工程分包单位,承包单位可以将一部分工程进行分包。
(2)分包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分包工作。
(3)分包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够满足项目的要求。
2.劳务分包的原则(1)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明确分包单位的资质和能力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分包单位。
(2)相互交流和合作的原则,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需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达成工程目标。
(3)质量第一的原则,分包单位需要按照承包单位的施工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二、劳务分包的程序1.劳务分包的计划承包单位根据项目工期和工程量制定劳务分包计划,明确分包的内容和范围。
2.劳务分包的招标(1)拟分包工程的详细信息和技术要求需要进行编制,进行招标公告。
(2)进行分包单位的资格审核和技术评审。
(3)按照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3.劳务分包的管理(1)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组织和协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分包单位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3)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需建立施工日志和质量记录,及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4.劳务分包的验收承包单位根据合同的要求对分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对不合格部分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三、劳务分包的管理措施1.完善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劳务分包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严格的合同管理合理规定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分包单位的权责,确保分包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3.配备专职人员配备专职的劳务分包管理人员,负责分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4.加强沟通合作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加强沟通和合作,及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5.健全的考核机制建立劳务分包的考核机制,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评估,及时给予奖励或处罚。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分包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本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劳务分包是指建设单位将自己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工作包、项下的劳务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承包给劳务承包单位的行为。
第三条劳务分包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四条劳务分包工作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劳务分派、工作监督和工资支付等方面。
第五条劳务分包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劳务分包的程序第六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根据项目需要制定合理的分包数量和范围,并将此信息告知投标人。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资质的分包单位进行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合格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分包资质予以备案。
第八条分包单位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格证明文件,并承诺在承包工程项目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范。
第九条劳务分包合同由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签订,具体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期、质量、工程量及费用等内容。
第十条劳务分包过程中应进行招标,建设单位应依法选取符合资格要求的劳务承包单位。
第三章劳务分包的管理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对劳务承包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监督工作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应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作进度、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劳务派遣登记表和工资支付凭证等相关文件,确保工人工资按时发放。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共同推进项目进展。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和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
第十六条劳务分包项目应加强安全管理,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应联合组织安全检查和培训,确保工程项目安全无事故发生。
第四章劳务分包的责任与权益保障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对分包单位依法支付劳务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
第十八条分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工程劳务分包是指主体工程承包商将工程中的某些专业工种或工程部分,委托给其他分包商进行完成的一种形式。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工程劳务分包,减少各种潜在风险,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需要制定相应的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本文从分包规定、责任落实和监督措施等方面,介绍了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分包规定1.分包范围确定:在工程项目立项和设计阶段,明确主体工程承包商所需委托的工作范围和层次,并明确不得进行分包的工种或工程部分。
2.分包方选择:主体工程承包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分包商进行合作,双方应签订正式的分包合同。
3.分包合同内容:分包合同应明确工程范围、工程量、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分包价款、保证金等具体条件,以及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以确保合作双方的权益。
二、责任落实1.主承包商责任:主体工程承包商应对分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分包工程按时完成并满足质量要求。
2.分包商责任:分包商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完成委托的工作内容,保证工程质量,并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分包工程责任: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责任由分包商承担,并与主体工程承包商共同承担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责任。
三、监督措施1.施工监督:主体工程承包商应派专人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缺陷,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验收监督:主体工程承包商应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整改,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效果。
3.投诉处理:如发生纠纷或质量问题,主体工程承包商应及时受理相关投诉,并依法处理,保障分包商和项目业主的合法权益。
四、承包商培训和准入管理1.培训要求:对于分包商和主体工程承包商,应加强培训,提高其对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的了解和规范操作的能力,以确保顺利实施分包工程。
2.准入管理:主体工程承包商应对分包商的资质和信誉进行综合评估,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合并相关信息,并定期进行审核和考核。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约束企业劳务分包行为,保障劳务分包工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务分包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劳务分包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二条劳务分包管理应符合“合法合规、安全生产、人文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劳务分包管理应坚持“主体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预防、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实名制管理,对劳务分包企业和分包人员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管理。
第四条劳务分包管理应坚持“分类分层、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本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三章劳务分包管理的组织体系第五条公司设立劳务分包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负责,承担制度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
第六条劳务分包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组织协调制度编制、发展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计划,对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劳务分包的监管;选拔并培训专门的劳务分包管理队伍,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劳务分包情况进行分析,组织评审,定期对劳务分包进行情况通报,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第七条设立劳务分包管理部门,专门负责本单位的劳务分包管理工作。
第八条劳动部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本单位的劳务分包管理的任务、组织结构和承担起的职责,协调分包管理工作与工程、职业培训等工作之间的关系。
第九条劳务分包管理员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并按照规定执行。
第四章劳务分包管理的工作程序第十条劳务分包管理的工作程序包括劳务分包单位的申请、审批、管理、监督等环节。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管理程序应当包括:工程承包商向公司提出劳务分包申请的环节;公司接到劳务分包申请后,对劳务分包申请进行审核、审批等环节;劳务分包单位与外来的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劳务合作协议、资金回笼机制和信息报送等;公司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监督审核;公司对劳务分包单位的评审等环节。
第十二条工程承包商应当认真遵守公司对劳务分包申请、审批、管理、监督等环节的规定,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并配合公司开展相关公示和调研工作。
建筑施工现场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是为规范建筑施工现场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确保各项工程能够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2.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建设项目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
二、分包审核与选择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制定分包审核程序和标准,对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核。
2.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分包选择,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水平、施工能力、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估,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筛选。
三、分包合同管理1.针对每个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工程量、质量要求、进度要求、费用标准等内容。
2.分包合同应具备合法合规性,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3.分包合同的变更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四、现场管理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分包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
2.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单位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现场交底。
3.分包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五、质量管理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制定质量控制计划,明确各项施工工序的质量要求,制定相应的质量检验批控制表。
2.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单位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照质量控制计划进行检验和验收。
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定期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六、费用管理1.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进行工程结算,并提供相应的财务文件和凭证。
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向分包单位付款,确保及时支付合理费用。
七、安全管理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制定安全管理方案,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
建筑法关于劳务分包的规定,工程劳务分包规定有哪些律生活
建筑法关于劳务分包的规定,工程劳务分包规定有哪些律生活范本1:建筑法关于劳务分包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行为的管理,维护建筑工程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劳务分包的范围和条件第二条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是指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的某一专业或某一段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承揽完成的行为。
劳务分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装、装饰等。
第三条从事劳务分包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资质;2. 注册资金符合要求;3. 有相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技术人员;4. 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5. 具备良好的信誉记录。
第四章劳务分包的程序与管理第四条在劳务分包前,建设单位应明确劳务分包内容和要求,并出具法律效力的书面确认文件。
第五条劳务分包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确定工程分包范围、工期和报酬等事项。
第六条劳务分包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劳务分包的工程,并保证施工质量。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控,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
附件:1. 《建筑法》2.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建筑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2. 劳务分包:指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的某一专业或某一段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承揽完成的行为。
3. 施工机械、设备:指建筑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例如挖掘机、塔吊等。
----------------------------------------------范本2:工程劳务分包规定有哪些律生活第一章劳务分包的定义及范畴第一节劳务分包的定义劳务分包是指企业将某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非核心业务或特定业务环节外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进行承包的活动。
第二节劳务分包的范畴劳务分包的范畴较为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生产性劳务分包:将生产线上的一些非核心或工艺复杂度较低的工序外包给其他企业;2. 服务性劳务分包:将企业内部的管理、行政、人力资源等服务类工作外包给专业的服务机构;3. 专业性劳务分包:将一些特定领域的技术活动或专业服务外包给专业机构或个人,如IT技术开发、设计等。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由劳务分包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并支付相应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劳务分包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工程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二章劳务分包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劳务分包的范围包括:(一)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工程中的土建、安装、装修、绿化等施工任务;(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工程中的材料采购、设备租赁、施工机具租赁等辅助施工任务;(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工程中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质量检测等增值服务。
第六条劳务分包的条件:(一)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违法行为;(三)具有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四)具有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人员;(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劳务分包的程序第七条劳务分包的程序如下:(一)需求申请: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向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劳务分包需求申请;(二)资质审查: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对申请劳务分包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合格后,将其纳入合格分包方名录;(三)招标投标: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对劳务分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概况、分包范围、分包条件、投标要求等内容;(四)投标评审: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五)合同签订: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与中标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应包括工程概况、分包范围、分包价格、支付方式、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安全要求等内容;(六)进场施工: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人员、设备和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开始施工;(七)施工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八)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劳务分包单位参加。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专业分包-劳务分包)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分包单位管理制度一、前言分包单位是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主要形式,分包单位的稳定发展是企业有效运营和工程顺利施工的前提和保障。
为此,本制度旨在规范分包单位的管理和运营,以提升分包单位的管理效能和施工质量,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分类标准1.专业分包:指根据工程需要,以某一具备专业技能的企业或个人为主体进行的一次性合同工程。
2.劳务分包:指按照建筑施工标准,根据施工过程的需要,对人力、技术、器具等要素进行合理组合,委托外部单位或个人承担本工程的特定施工工序的企业或个人。
三、分包申请和审核1.申请条件(1)具备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2)具备从事分包范围内的专业技能,且有相关证书或资质;(3)具备施工所需的技术设备和充足的工程应用经验。
2.申请流程(1)分包单位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分包申请;(2)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包单位的初步审核;(3)按照分包单位的分包类型,分别进行具体细节的审核;(4)对审核通过的分包单位发放工程合同。
3.变更申请(1)分包单位需要变更合同中的内容,需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变更,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后,对申请予以批准或驳回,并对申请结果进行书面通知;(3)未经批准,分包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四、管理机构和职责1.总体职责(1)负责协调和管理分包单位;(2)负责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质量、成本等工作的审查、督促和管理;(3)负责与分包单位沟通协调工作。
2.管理机构设置(1)专业分包: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专业分包管理部门;(2)劳务分包: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劳务分包管理部门。
3.管理职责(1)明确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工作的组织架构、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2)对分包单位的人员、资质、技术设备等条件进行审查;(3)对分包工程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4)对分包单位的经济管理、绩效考核等进行监督和管理;(5)积极协调处理分包工程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
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合作采购管理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合作采购管理制度1.概述在建筑施工行业中,总承包单位作为项目的核心管理者和负责实施者,其在项目中会涉及到许多专业分包和劳务合作采购的管理工作。
为了规范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专业分包和劳务合作采购方面的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和质量,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2.专业分包管理制度专业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项目中某些专业工程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分包单位进行实施。
为了规范专业分包的管理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专业分包管理制度。
2.1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在选择分包单位时,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管理能力。
资质审查应当包括分包单位的注册资格、施工能力、安全生产记录等方面的审核。
2.2 分包合同签订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应当明确工程范围、工程量、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进度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安全生产责任等内容,确保双方权责清晰。
2.3 分包管理与协调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计划进行审核和协调,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分包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施工任务。
3.劳务合作采购管理制度劳务合作采购是指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引进外来劳务力量,或者委托其他单位对特定工程进行施工。
为了规范劳务合作采购的管理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劳务合作采购管理制度。
3.1 劳务力量招聘在需要引进外来劳务力量时,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项目实施需求和工程特点进行劳务力量的招聘工作,确保引进的劳务力量具备相应的施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3.2 外来单位施工管理在委托外来单位进行特定工程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外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明确安全责任和计划管理要求。
3.3 劳务合作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劳务合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和管理,确保劳务合作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施工任务,同时也应当对劳务合作单位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检查。
分包管理办法
5、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和专业分包工程承包 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 履行各自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 付工程款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 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的支付。 6、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 后7日内将合同送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建设 单位审批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 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立即到监理单 位、建设单位备案。
总则 1、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 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分 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 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 日内将合同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备案。 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 应当自变更后立即到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 案。
4、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 包,但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 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 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 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5、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 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 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 行为。 6、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 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 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
施工分包管理
一、分包定义
1、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 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 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 (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2、专业分包: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 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 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 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 完成的活动。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活动。
二、劳务分包的定义和范围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分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中的钢筋工、混凝土工、模板工、架子工等;装饰装修中的油漆工、瓦工、木工等;安装工程中的电工、焊工、管道工等。
三、劳务分包企业的选择1、资质审查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审查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确保其合法经营。
2、业绩考察了解劳务分包企业过往的施工业绩,包括工程项目的规模、质量、工期等情况。
考察其在类似工程项目中的表现,如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
3、信誉评估调查劳务分包企业的信誉情况,包括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等。
了解其在行业内的口碑和声誉。
4、实地考察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办公场所、施工设备、人员配备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其综合实力。
四、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1、合同内容明确劳务分包的工作内容、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
约定劳务报酬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方式。
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保证等方面的责任。
2、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出现违法、违规或不公平的条款。
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
3、合同签订程序合同签订前,应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劳务人员的管理1、实名登记劳务分包企业应将其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种、联系方式等信息。
2、培训教育劳务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
专业分包能否签劳务合同
一、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定义1. 专业分包: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工程中的一部分专业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其他企业。
2. 劳务分包: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工程中的劳务作业,按照合同约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企业。
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企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对方同意。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三、专业分包能否签订劳务合同根据以上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在一般情况下,专业分包企业可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企业。
2.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专业分包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
若不具备相应资质,则不能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3. 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过程中,专业分包企业应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 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专业分包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总之,专业分包企业可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但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2)合同内容合法、有效;(3)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专业分包企业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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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管理规定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文件编号:*****/GL/2019-07受控状态:受控分发号:2019-007编制:文件编制小组审核:批准:发布日期:2019年1月1日实施日期:2019年1月1日前言我国现状工程承包领域的总分包模式,已经历二十多年的发展,已建立起以总承包单位牵头负责,专业分包分担专项(业)工程、劳务分包提供劳力的管理体系。
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往往会有多家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设备制造单位、材料供应单位和其他专业单位共同协作,分包单位数量庞大,因此作为总承包施工企业,我公司的核心工作就是要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监督分包单位按照总包单位制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来完成其工程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使整个项目的实施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与分包单位订立严密的分包合同,促使项目有序推进。
为了满足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的要求,确保顺利完成各个工程的施工任务,针对分包单位特点和固有的特性,我公司根据多年的施工经验及现行的建筑法律、法规,对分包体系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现状分析,制定我公司对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细则。
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一、分包单位的选择(一)选择分包单位的时机投标前选择分包单位,也可以在中标后选择分包单位,各有利弊。
1、标前选择分包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发现所投工程中有一些特殊专业或特殊技能的分项工程(如地基加固、钢结构、外装饰等),这祥在投标时,联合相关专业分包单位能够增强我公司的竞标实力,也可以通过向分包单位广泛地询价而稳固报价,从而增加中标的概率。
2、中标后选择分包单位中标后选择分包单位,全部价格和合同条件已经明确,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十分详细地与分包单位逐项单位务谈判,但开工在即或施工过程中再选择分包单位往往造成分包单位在短的时间内找到有实力、有资信且报价理想的分包单位是十分困难的。
(二)选择分包单位需要考虑的因素1、技术、经济资源的互补性总分包合作的前提必须是专业互补、风险分担。
总承包的管理协调和市场开拓能力以及分包单位的专业能力、技术专利都是双方彼此吸引的砝码。
只有高精尖的技术水平才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成本,这祥双方合作才可能产生经济效益,分包单位的低报价可以降低总包单位的风险压力保证其获得足够的管理费和利润,而与竞争实力强的总包单位合作,也是分包单位工程来源的稳定保证。
2、分包单位的运营及以往的业绩企业的运营情况对合作伙伴的选择非常重要。
要求打算长期合作的分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在战略经营、组织及企业文化上应保持和谐。
要核查分包单位财务状况和施工设备以及技术力量等,一般通过这些可以看出分包单位的施工能力,在财务上主要要认真核查分包单位提供的近几年的财务报表,研究其资金来源和筹资能力、负债情况和经营能力。
一个分包单位在过去年度里的经营状况往往成为总承包单位考虑是否选择该分包单位作为长期合作伙伴的重要因素。
总包单位应该认真审查分包单位承担过的类似工程的业绩以及合同履行情况,以往业缋良好的分包单位是总包单位的优先考虑对象。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分包单位的控制与管理(一)工程项目控制监控和检测项目的实际进展,若发现实施偏离了计划,就应当找出原因,采取行动使项目重新回到预计的轨道。
项目计划是项目执行的基准,在项目的整个实施阶段,不论项目的环境如何变化,项目将进行怎祥的调整,项目计划始终是控制项目的依据,需对项目计划和项目资源进行仔细的分析和管理。
(二)项目控制的基本原则在项目的控制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应当注意以下几条原则:1、项目合同和计划始终是项目控制的依据无论是项目的总承包合同还是各项分包合同,都是为了执行项目而签订正式文件,它具有法律的效力,合同条款也是项目合作双方经过反复协单位之后确定,对项目进度、成本和质量要求都要有明确而详细的规定;而项目计划又具体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细节、实施步骤和资源配臵,并对项目未来的发晨变化进行科学预测,因此,项目的合同和计划是项目执行的基准,也是项目控制的基本依据。
2、对项目的执行进行即时的跟踪和报告项目不断在向前进展,而且时时刻刻都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在项目执行的全过程中,即时监控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内外部因素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并且对项目的进展状态以及影响项目进展的内外部因素进行及时的、连续的、系统的记录和报告。
这些记录和报告是项目控制和调整计划的现实依据,在需要时可以提交各相关部门、项目班子进行研究、讨论,从而寻求适当的解决方案。
3、保持动态的项目控制过程项目控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是一个循环进行的过程。
从项目开始,计划就进入了执行的轨迹。
进度按计划进行时,实际符合计划,计划的实现就有了保证;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一致时,就出现了偏差,若不采取措施加以处理,工期目标就不能实现。
因此,当偏差发生时,就应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采取措施,调整计划,使实际与计划在新的起点上重合,并尽量使项目按调整后的计划继续进行。
但在新的因素干扰下,又有可能产生新的偏差,又需要按上述方法进行控制。
4、项目控制需要有一定的弹性影响项目实施的因素很多,这就要求在确定项目目标时应进行目标的风险分析,使计划具有一定的弹性,在进行项目控制时,可以利用这些弹性,缩短工作的连续时间,或者改变工序之间的搭接关系,以使项目最终实现预期的目标。
三、对分包单位工程质量的管理为进行项目质量管理,必须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人力、材料、设备和设施,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以及创造项目合适的环境。
对于总承包项目除了按照本公司的质量体系中相关的程序文件严格进行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外,在质量管理规划中,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设计阶段各阶段的设计要求以及与之相关的设计文件、有关的标准和规范,首先评审设计方案的先进性、适用性、可行性和经济性、重点评审设计中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采用是否经过充分的论证、是否具有成熟可靠的经验。
对评审中提出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处理,制定改进措施,并实行跟踪管理,直到符合要求。
(二)成立专业的质量管理队伍在项目质量控制中承担的主要任务是管理,总承包在公司内部组织工程经验和管理能力的专门人员,成立专业的质量管理队伍,对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设备的制造、材料采购进场及施工安装等各个具体的实施环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具体而言,总包对分包的工程质量的管理基本思路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从影响安全的关键因素人手,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施工设备、材料质量和施工工法等。
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输入要素和过程本身的质量进行了有效控制,才能为实现项目产品的质量目标奠定可靠的基础。
(三)施工过程控制项目管理理论的核心思想就是过程管理。
只要过程能够控制好,按照项目功能要求完成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就必然能够得到期望的结果。
施工过程的控制主要包括材料的控制和施工过程的监控的“三检制”的实施。
材料控制主要是各种材料合理堆放和产品标识牌。
钢筋要按批次做试验,在尚未出试验报告前严禁使用。
施工过程的监控把握关键点,如:钢筋直螺纹、冷挤压的连接,钢筋间距、砼保护层、模板的支护等。
因为总包对分包的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所以分包的单位工程必须接受总包的监督检查,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均按质检程序分级检查。
四、对分包单位工程进度的管理在项目的运行过程中,各协作单位、各分包单位、各专业、各工种的各阶段工作都会出现不同深度的交叉或重叠,项目的进度管理将成为总包项目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
在总包提供的初始总进度计划基础上,各分包应制定本专业的进度计划并且上报总包,总包根据各分包的进度计划,调整修订总进度计划,然后分包单位再根据总包修改后的进度计划再次调整自己的进度计划,通过相互修改调整过程之后可以形成一个总包和分包都能够接受的总进度计划和分包单位进度计划,只有各分包都严格执行了总包最终制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才可能实现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及各方配合好坏直接对施工质量产生影响,随着建筑功能复杂化,所以出现各工种之间的交叉、配合。
如果前一道工序尚未完成就做下道工序或是下一道工序施工时破坏了已经完成的工作,都可能出现质量隐患。
在总包提供的初始总进度计划基础上,各分包应制定本专业的进度计划并且上报总包,总包根据各分包的进度计划,调整修订总进度计划,然后分包再根据总包修改后的进度计划再次调整自己的进度计划,通过相互修改调整过程之后可以形成一个总包和分包都能够接受的总进度计划和分包进度计划,只有各分包都严格执行了总包最终制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才可能实现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
(一)进度计划总承包对分包的进度控制划分为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三个层次。
总进度计划是在综合了各分包意见之后经过合理协调后统一计划的,总进度计划的控制任务是关键线路及关键节点的控制。
月进度计是进度控制的中间环节也是保证总工期按时完成的关键。
月进度计划要严格控制当前月的关键线路节点时间指标,同时防止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向关键线路转化。
分包在周计划中的进度计划偏差必须在一个月内调整至偏差完全消失,保证月计划不得施延。
总包工程调度人员要对上周分包的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比较分析,连同本周计划交生产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审查后报监理批准。
进度计划可以有一定的偏差,但在一个月之内工期偏差必须进行修正。
(二)进度调整方法进度调整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1、改变某些工作间的逻辑关系如果检查的实际施工进度产生的偏差影响了总工期,在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允许改变的条件下,可改变关键线路和超过计划工期的非关键路上的有关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达到缩短工期的目的。
用这种方法调整的效果是很显著的。
2、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这种方法不改变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而是通过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使施工进度加快,并保证实现计划工期的方法。
那些被压缩持续时间的工作是位于由于实际施工进度的拖延面引起总工期增长的关键线路和某些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同时又可压缩持续时间的工作。
3、资源供应的调整如果资源供应发生异常,应采用资深优化方法进行调整,或采取应急措施,使其对工期影响最小化。
4、增减施工内容增减施工内容应做到不打乱原计划的逻辑关系,只对局部逻辑关系进行调整。
在增减施工内容以后,应重新计算时间参数,分析对原网络计划的影响。
当增减的施工内容对工期有影响时,应当采取调整措施,保证计划工期不变。
(三)总分包关系对进度的影响总包要对所有工作的计划统筹安排,总包要懂得各个分包工程的施工,结合总体计划与分包的计划,找出关键线路,在可行的前提下,约束各分包在每个工作面上的作业时间。
因为所有分包不能只顾自己工作,它必须为其他协作方留出工作面与作业时间,分包当提出自己的合理作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