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考试安排
高校课程补考、重修管理办法
高校课程补考、重修管理办法一、补考(一)补考对象每学期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包括重修考核不合格者)、缓考者、学位课程不达标者,可以参加下学期初学校组织的补考。
学生应按时参加补考,如果没有参加当次补考的,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
(二)组织管理1. 全校性的公共课补考,教务处负责统一协调安排补考的时间和试卷印制分发;二级学院负责安排考场、监考教师、出卷、批阅试卷并负责通知学生。
2.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等其他课程由开课二级学院按照考核要求组织安排。
(三)补考安排补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
(四)成绩规定补考成绩计算方式与原来课程计算方式一致,平时成绩按原修读时的平时成绩计算。
补考成绩不计入学生学分绩点,只作为课程合格、学位课程达标的依据。
二、重修(一)重修对象修读课程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可申请重修:1.补考不及格者、学位课程经补考后仍不达标者;2.旷考或未参加补考者;3.因缺、旷课或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等原因而被取消考试资格者;4. 对首次修读取得的成绩(或绩点)不满意者。
(二)重修方式:1.跟班重修学生按规定申请办理选课有关手续后,跟班听课,并参加期末考试。
如重修时间与正常教学时间相冲突,无法听课时,学生可以根据本人对重修课程的掌握程度申请课程(理论部分)免听课,免听课经任课教师同意、报所在学院批准,在完成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后可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核。
二级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对教学内容难点、重点内容进行答疑、辅导和布置作业。
未经同意批准,未参加听课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
2.组班重修凡累计补考不及格人数达15人以上的专业课程,经教务处批准可开设重修课程班,由开课二级学院组织重修班。
重修班的任课教师应按规定的授课时数安排教学内容,需要开设重修班的课程,由开课学院排定。
重修班实际授课学时不少于该课程计划学时的50%,教学任务完成后由开课学院组织考核。
(三)返校重修未毕业学生可申请返校重修与考核。
申请重修课程原则上应与学期开出的课程对应,如遇培养方案调整、专业招生变化等其他特殊情况,可由二级学院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执行。
重修考试实施方案
重修考试实施方案重修考试是对在常规考试中没有达到要求的学生提供补救机会的一种方式。
为了确保重修考试能够顺利进行,以下是实施方案:一、考试时间和地点1. 重修考试时间为常规考试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展开,具体时间根据学校安排而定。
2. 考试地点为学校指定的考场。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1. 重修考试科目包括学生在常规考试中未通过或未达到要求的科目。
2. 考试内容和常规考试保持一致,涵盖考试科目的全部知识要点。
三、考试安排和流程1. 学校会提前通知学生参加重修考试,并告知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2. 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换科目。
3. 在考试当天,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考场,准备好所需的考试工具,如铅笔、橡皮、计算器等。
4. 考试开始前,学生需将学生证放在桌面上供监考人员查看。
5. 考试时间为规定的时间段,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
6. 考试结束后,学生需将试卷交给监考人员,并确认自己的考试卷号。
四、考试评分和成绩处理1. 考试试卷由监考人员收集后,送到评卷人员进行评分。
2. 评分采用匿名方式进行,评卷人员只看到考生的考号,不知道具体是哪个学生。
3. 评分结束后,考试成绩将录入学生档案,并由学校通知学生成绩。
五、补考相关规定1. 重修考试成绩满足学生毕业或进入下个学年的条件。
2. 学生在重修考试中取得的最终成绩替代原来不及格的成绩,只计入绩点,不计入学分。
3. 学生在重修考试中取得的最终成绩视为常规考试成绩,不再有重修考试的身份标识。
4. 如果学生在重修考试中再次未达到要求,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重修考试实施方案旨在提供学生补救的机会,帮助他们实现学业目标。
同时,学校需确保重修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维护考试的安全和有序进行,以保证考试结果的真实可信。
缓考、补考、重修和极限补考的管理办法
学生缓考、补考、课程重修、极限补考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缓考、补考、课程重修、极限补考的管理,根据《省联合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缓 考:1.考试时间:缓考与每学期举行的补考同时进行,不另外安排。
参加缓考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再次办理缓考。
2.缓考对象:期中、期末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的学生。
3.报考流程: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须在考试前由学生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或其他书面申请,经系(部)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经批准缓考的课程班主任需及时告知相关任课老师,任课老师在网上填报成绩时状态栏必须选择“缓考”。
】4.成绩评定:缓考成绩≥60分,按考试实际分数记载,可获该课程应得学分。
擅自缺考者以旷考论处,该课程成绩记零分。
二、学期补考:1.考试时间:安排在新学期开学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补考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办理缓考。
2.补考对象:上学期的课程学期成绩不及格者和缓考的学生,可参加学期补考。
凡旷考者或考试作弊者,不准参加学期补考,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对确有悔改表现的,由系(部)批准,毕业前给予极限补考机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系(部)批准,取消其相应课程的考试和补考资格(直接参加课程重修):(1)该门课程缺课累计超过教学计划时数1/3以上的;(2)该门课程无故缺交平时作业1/3以上的;(3)开设实验实训的课程,没有完成规定实验实训项目的。
3.报考流程:课程学期成绩不及格者,均需参加学期补考,补考通知单各系(部)核发。
【学期补考名单、课程以鹏达网上的为准】4.考试组织:学期补考由教务处牵头,各系(部)具体组织实施。
学期补考擅自缺考者以旷考论处。
5.成绩评定:学期补考成绩≥60分,均按60分记载,并注明“补考”,可获该课程应得学分。
作弊、旷考的,记为零分,同时备注“作弊”、“旷考”。
学生重修管理规定
学生重修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严格教学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教学工作情况,特制定艺术设计学院学生重修管理规定。
一、重修对象学生课程修读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该门课程必须重修:1、缺课(包括病、事假和旷课)时间超过该门课程所在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及以上的课程(公共课、专业课、专业理论课、实践课);2、专业课(含项目课程、专业理论及实践课)成绩总评未达到60分的;3、公共必修课程经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者;4、考试违纪、作弊、擅自缺考者;二、重修形式专业课程重修教学采用跟班重修,即所有参加重修的学生必须跟正常开课班级完成重修课程,如重修课程有变动的由专业负责人重新指定相关课程进行重修。
公共课重修由相关院系安排重修。
三、重修程序1、由学院办公室于学期开学第一周统计重修学生名单后交由辅导员;2、凡接到辅导员通知后须重修的学生,在一周内由本人提出书面重修申请提交到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填写《艺术设计学院课程重修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留存院办公室,一份交学生,逾期均不予办理。
3、院办公室出具重修通知单后发放项目学习手册,并收取项目学习手册工本费10元,未办理重修手续私自找教师重修的视为无效。
4、学院办公室依据本学期的开课课程,安排重修学生跟随相应班级进行课程重修,如本学期未开设的重修课程进入到下学期重修安排,如因重修课程变更今后不再开设的课程由专业负责人重新指定相关课程在本学期重修。
5、重修的学生凭重修通知单及项目学习手册与重修课程指导老师见面,跟随班级该课程进度按质按量完成重修。
四、重修教学管理1、学院办公室安排重修后,学生无故不参加重修者或未达到重修课程要求的,均视重修不合格;2、同一门课程在校期间给予两次重修机会,在学习年限结束仍不能合格的不予毕业;3、每学期最多只能重修三门课程,每门课程每次重修均需办理重修手续;4、学生历年累计有课程重修的,在学习年限结束后给予一年重修时间,仍不能合格的不再给予重修机会,以肄业形式办理离校手续。
重修考试实施方案
重修考试实施方案
一、背景
由于学生在期末考试中表现不佳,学校决定对部分学生进行重修考试,以提高学生成绩和学习质量。
为了确保重修考试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对象
本次重修考试对象为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具体名单由各科任教老师提供。
三、时间安排
重修考试时间定于本周五下午2点至4点进行,考试地点为各自的教室。
考试时间为2小时,不得迟到早退。
四、考试内容
重修考试内容与期末考试内容一致,由各科任教老师负责出卷。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
五、考试要求
1. 考试当天,学生需携带学生证和文具到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或设备。
2. 考试期间,学生需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或做出任何有损考试秩序的行为。
3. 考试结束后,学生需将试卷和答题卡交给监考老师,不得带出考场。
六、考试监督
1. 考试当天,各科任教老师负责监考,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2. 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需及时将试卷和答题卡交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收集,不得私自处理。
七、成绩发布
重修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上,学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成绩。
八、学生反馈
学生对于本次重修考试实施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学校教务处信箱或电话进行反馈,学校将认真听取并及时处理。
九、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十、结语
通过本次重修考试,学校希望能够帮助学生提高成绩,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为未来的学习生涯打下良好的基础。
希望学生们能够珍惜这次机会,认真备考,取得优异成绩。
课程补考及重修规定
课程补考及重修规定一、课程补考及管理1.学生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在下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有一次补考机会;2.补考课程的成绩按“补考及格”或“补考不及格”记载。
补考及格者可获得相应学分;3.凡补考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修。
必修课须重修原课程;选修课可重修原课程,也可在规定范围内另行选修。
4.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考试不及格或没成绩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经教务处同意后安排补考,补考成绩按正常成绩记载;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补考:1.无正当理由,考试旷考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对确有悔改表现的,由校教务处批准,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2.考试作弊者,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对确有悔改表现的,由校教务处批准,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3.该门课程旷课累计超过教学计划时数1/3以上和无故缺交平时作业1/3以上者,直接重修。
二、课程重修及管理1.重修形式可分为插班重修和组班重修,原则上应在原开课时间的下一学年内进行。
2.未取得相应学分的学生处理对于在标准的学制年限内,因部分课程未取得相应学分而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可允许其延长在校学习的时间,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对于在标准学制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其中有部分课程未取得相应学分的学生,暂时结业处理。
3.重修考试的组织和成绩记载⑴插班重修、组班重修的课程考试需参加期末统一的考试,如重修课程是单独授课可另外安排考试,但必须实行教考分离;⑵重修课程考试时间与本学期所修其他课程冲突,可办理缓考;⑶重修课程考试通过后,成绩按“补考及格”或“补考不及格”记载。
补考及格者可获得相应学分。
4.重修的组织实施⑴重修由教学处负责组织,各系、部负责实施;⑵每学期第2周在各系、部办理重修课程的申请及相关手续;⑶教务处根据重修报名情况,开设相关课程的重修班,班级人数在20人以下的一般采取插班听课或网上授课的办法,重修人数达20人以上的可利用双休日组班上课。
安徽工业大学重考补考规定
补考和重修制度有个很大改变,和学生手册上不一样,所以有些人说看了学生手册就不想看这个了是错误的想法。
虽然之前已经上传至群共享,但考虑有些人屏蔽了群信息,在此还是每个人都发一下。
为了你们自己,希望每个人都认真看下,不管有没有挂科的,了解一下制度总是好的,以后对自己对他人都会有帮助。
一、关于补考:1.因故缺考或不及格需补考,时间在下一个学期的第二至第三周(不是下一年参加补考了!!!)。
2.补考不需要自己申请,开学前教务处会帮你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等,自己要提前关注!!!3.本学期的成绩会在假期里会公布,若有不及格的课目,自己在假期中要加油复习,下学期开学后就会补考!!!4.补考只有一次,是免费的。
若不参加或未通过,就需要申请重学,每学分50元。
5.补考安排到“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
6.大一下学期挂了的科目,但本学期有其他专业上了的,下学期开学会有补考。
7.学校会在明年九月之前让所有挂科的同学参加补考,所以自己要关注已挂的科目,及时复习。
二、关于重学:1.分为跟班重学和单开班重学,申请时间为每学期的第一到第二周,方式为网上申请,不需要开单子了。
2.单开班重学申请时间为第一周周三到第二周,从“网上选课”端口进入!!!(从“教务管理系统”端口进入是看不到的!!!)3.重学有平时成绩,并且收费(50元/学分)。
4.“提高学分绩重考”改为“提高学分绩重学”,按重学申请,收费50元/学分。
5.若课程有冲突,从网上下载《免听申请表》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学期的第一周周一到第二周周五,每学期最多免听2门课程。
免听也有平时成绩,自己要主动联系同学或老师,完成平时作业。
6.政治课(近代史,马原,思想道德修养,毛概),体育课,实验课无免听。
7.无故缺考,只有重学,没有补考。
若有病有事不能去考试,要提前联系辅导员。
三、对于“提高成绩重学”的解读:重学前65分,重学后85分:找工作按85分算重学前65分,重学后45分:找工作按65分算,但45分会记录在案故选之前要考虑清楚!!!四、只能重学,不能参加补考:1.公共选修课,体育课,实践类课程;2.补考未过;3.无故缺考;4.违纪或作弊;5.被取消考试资格五、各类课程后挂了后的处理:1.必修课挂了→→补考→→重学2.专业选修课挂了①→→补考→→重学②→→修该模块的其他专业选修课3.公共选修课挂了①→→重选本课②→→另选一门4.双学位挂了→→重学六、选课技巧1.公共选修课若多选,多出的学分不会收钱,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多选。
重修补考办法
南京财经大学重修制考试管理过渡办法为推进我校教学管理改革,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进一步完善考试制度,顺利完成补考制度向重修制度的过渡,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不及格学生的补考及重修1. 2008级、2009级毕业离校学生,在离校后2年内,回校参加未取得学分的必修课考试,须提出重修申请,缴费重修。
2. 2010级、2011级在校生,必修课期末考试不及格者,下学期开学后参加补考(不收取费用)。
补考不及格的学生,毕业前可再参加一次学校组织的补考(不收取费用),也可在其在校期间自愿申请其它年级课程的缴费重修。
3. 2012级及以后各年级学生,必修课期末考试不及格者,下学期开学后参加补考(不收取费用)。
补考后仍不及格者,需申请该门课程的重修,也可申请在毕业后再参加一次学校组织的重修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7月份。
二、及格学生重修针对部分学生有特殊需要(主要是申请出国留学)或对已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不满意(60分≤课程成绩<80分),学校提供缴费重修的机会。
三、加修、选修、辅修为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学习更多的知识,拓展专业知识面,提高就业竞争力,对于在本专业规定的课程和学分以外要求加(选、辅)修其他专业的专业课程的学生,学校给予缴费学习的机会,按重修办法执行。
四、成绩记载1. 重修成绩覆盖原始考试成绩。
2. 重修成绩暂不作为评优、评奖的依据,也不作为毕业就业时的选拔依据。
五、实施程序1. 学生可在单学期的12月份,提出双学期课程重修申请;在双学期的6月份,提出单学期课程重修申请。
由教务处颁发重修证。
2. 每门课程重修人数达到30人,学校单独开班授课,期末考试周组织重修考试。
不足30人,随正常教学班修读,学生凭重修证自主选择跟班听课,并服从教学班的正常教学管理;如确实因课程冲突无法跟班修读,可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参加重修考试。
原则上不参加修读者不允许参加重修考试。
复旦大学本科生补考和重修规定
复旦大学本科生补考和重修规定
(二〇一七年八月修订)
根据《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和《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对本科生的补考和重修作如下规定:
一、补考
1.对于考核后成绩不合格的课程,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向开课院系申请补考。
2.补考以一次为限,不收取任何费用。
3.补考一般安排在原课程开课学期结束后的下一学期第零周至第二周进行。
4.学生补考合格的,相应课程成绩记为D-(课程如以P、NP方式记载成绩的,补考合格成绩记为P)。
5.学生如缺席参加课程期末考试,其相应课程成绩记为不合格。
其中,无故缺考的学生,不准予补考;因故缺考的学生,如未曾严重缺课、且能严肃反省检讨本人缺考的过失,经开课院系批准,可准予参加补考。
6.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学期遇有课程考试不合格的,可按学校规定申请提前补考,经所在院系和开课院系批准,由开课院系安排提前补考。
7.学生因考试违纪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导
致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补考。
8.武警国防生在毕业学期如有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包括因缺考导致成绩不合格),不准予参加补考。
二、重修
1.学生对于考核后成绩不合格的课程、以及自认为需要加深学习的课程,可以重修相应课程。
2.重修课程的各次考核成绩如实记载。
重修课程成绩不覆盖原修读课程的成绩,按统一的成绩记载方式参与平均绩点计算。
3.重修课程应按学分缴纳学费。
重修课程的收费标准为:自费留学生300元/学分,其他学生130元/学分。
关于在校生重新学习(重修)的通知
(本通知适用于 2017 级学生)
根据《苏州市职业大学课程重新学习管理的规定》,学生凡补考不及格的必修和专业限 修课程需经重修,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 (苏价费[2014]136 号)《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普通 专业按 70 元/学分、中外合作专业按 120 元/学分执行。
3、限报课程及其性质:每位学生最多可报 5 门(必修和专业限修课程)。
4、报名方式:本次重修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流程见图示。
二、开课形式
本次重修开课形式有两类:单开班和跟班。 1、单开班重修:学生首先视个人情况, 在本学期已开设单开班课程(详见附表)中选择相对 应课程进行单开班重修报名。(当报名人数达到开班人数要求后,学校将开出相应课程的独立 重修班,一般利用周末或晚上组班上课。) 2、跟班重修:若确实未能在已开设单开班重修课程中选到合适的,则选择跟班重修报名。
体育部
A0C00010 体育 1
1.5 7
17 周六 5-6 节
体育部
A0C00020 体育 2
1.5 7
17 周六 5-6 节
附件 2:
重修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一、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也为 学号,选择“学生”→点击“登录”
二、选择“网上选课”→“重修或补修选课”
三、选择课程
四、选择合适的开课形式(共有两类开课形式:单开班和跟班) 第 1 类开课形式:单开班重修选课 有单开班重修课程的(具体课程见通知附表所列),先进行本操作 弹出单开班报名界面,点中“选择情况”→再点“选定”按钮
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确定”,说明报名成功 若无合适课程,会弹出如下对话框,则请选择第二种开课形式
西安邮电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西安邮电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试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和考查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为规范考试管理,发挥考试在教学中的积极作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均须进行考核。
学生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且成绩合格,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三条考试坚持公平、公正、诚信原则。
考试管理坚持规范、严谨、高效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五条学校成立主管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后勤集团等部门。
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学院承担课程的考试工作。
第六条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学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布置考试有关工作。
教务处全面负责学校各类考试的组织和协调,对意外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重大问题报告主管校长决策。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考试宣传、命题、组织、监考、阅卷等各个工作环节。
考前组织教师、学生学习有关考试管理规定,并重点对学生进行学风、考纪宣传教育。
学校后勤和保卫等相关管理部门应做好考场管理、水电保障、设备维修和保安值班等服务工作,以保证学校各级各类考试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试巡视、考风考纪督察工作。
各学院要建立考试巡考制度,巡考人员可以由学院考试领导小组从系主任、辅导员、教学行政管理人员中选拔。
开课学院要做到有考必巡,每场考试的巡考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人。
第三章考试资格认定第八条任课教师在考试前要认真审核学生参加考试的资格。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一)一学期内累计缺课(包括请假、旷课等)超过该门课程上课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办理过免听课手续者除外);(二)全学期缺交作业及缺实验、实习报告累计四分之一及以上者;(三)未办理选修手续而自行修读课程者;第九条凡无考试资格的学生,学生名单经开课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任课教师在上课时公布,该课程成绩计零分。
补考考试组织安排流程图
汇总、计算监考费、阅卷费、出卷费等,并下发 责任人:学籍与考试管理科、各教务秘书 时间:第 4 周周一前
将专业课考试成绩报送教务处 责任人:各教务秘书 时间:第 3 周周五前
各学院负责将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责任人:各教务秘书 时间:第 4 周周三前
公布考试成绩,完成核对工作 责任人:学籍与考试管理科、各教务秘书
时间:第 4 周周五前
依据:1.《常熟理工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常理工[2004]40 号); 2.《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常理工[2005]32 号); 3.《常熟理工学院关于延长学习年限的若干规定(试行)》(常理工[2006]44 号) 4.《常熟理工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常理工[2006]68 号) 5.《常熟理工学院“补(缓)考”和“重修”实施细则》常理工[2010]97 号
注:春季学期毕业班重修考试(即毕业清考),参1照以上流程,重修门数不超过 5 门。
准备公共课考试试卷 责任人:学籍与考试管理科,时间第 1 周周五前
准备专业课考试试卷,并对学生进行诚信考 试教育
责任人:各教务秘书、学生工作负责人 时间:第 1 周周五前
组织考试;发布补考考试情况通报 责任人:学籍与考试管理科、各教务秘书 时间:第 1 周周末至第 2 周周末
组织有关教师批阅试卷 责任人:各教学负责人、教务秘书 时间:第 3 周周三前
补考考试组织安排流程图
教务系统导出不及格学生名单,排定公共课考试 日程 责任人:学籍与考试管理科,时间:开学前 2 天
核对不及格学生名单,排定专业课考试日程, 并上报教务处 责任人:各教务秘书,时业课考试日程,统一安排全校课程补 考的考场、监考,并公布 责任人:学籍与考试管理科,时间:第 1 周周四前
关于《大学英语Ⅳ、Ⅵ》课程重修上课、考试安排的通知-20140414
江宁
47
能电院
2010
热动10_2
1005040217
张海强
1520004
大学英语Ⅳ
江宁
48
能电院
2010
热动10_2
1005040233
赵毅
1520004
大学英语Ⅳ
江宁
49
能电院
2010
热动10_3
1005040336
陈泰
1520004
大学英语Ⅳ
江宁
50
能电院
2011
电气11_4
1105020416
附件:《大学英语Ⅳ、Ⅵ》课程重修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4年4月15日
附件:
《大学英语Ⅳ、Ⅵ》课程重修学生名单
序号
学院
年级
班级
学号
姓名
课程号
课程名称
校区
1
地学院
2010
地信10_2
1009010221
罗昕
1520004
大学英语Ⅳ
本部
2
地学院
2011
测绘11_2
1109030224
李天昊
1540002
大学英语VI
大学英语VI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江宁
69
商学院
2011
会计11_2
1108220122
李晓朴
1540002
大学英语VI
江宁
70
商学院
2011
人力11_1
1108220129
李响
1520004
大学英语Ⅳ
江宁
71
商学院
2011
人力11_1
关于印发中国计量学院课程补考重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计量学院课程补考重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中国计量学院课程补考重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计量学院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中国计量学院课程补考重修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规范课程补考、重修的管理,根据《中国计量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考、重修的对象(一)当学期课程考试不合格者、缓考者,可以参加下一学期初学校组织的补考。
学生应按时参加补考。
如果不参加当次补考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补考机会。
(二)修读必修课程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申请重修:1、补考或缓考不及格者;2、旷考者;3、因缺课或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等原因而被取消考试资格者。
(三)考试作弊者,经教育表现较好,可以参加毕业前的重修。
(四)选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可以申请重新修读或者选修其他课程。
(五)对课程考试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修,成绩取好的一次记入学生档案。
二、补考、重修的方式(一)根据课程情况由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共同组织完成补考工作。
1、全校性的公共基础课、全校性的选修课补考,教务处负责统一协调安排补考的时间和地点;开课二级学院负责安排监考教师、出试卷和批阅试卷;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学生。
2、学科基础课、专业课、院设选修课等其他课程由开课二级学院按照考试要求组织安排,一般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3、体育课由体军部在开学后二周内组织安排补考。
(二)学生可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根据重修时间安排选择自己重修的课程。
重修的方式有两种:1、跟班重修。
按规定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后,跟班听课,并参加期末考试。
如重修时间与正常教学时间相冲突,无法听课时,学生可以申请自修理论课程,在完成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后可参加期末考试。
2、组班重修。
原则上凡报名参加组班重修课程学生数达30人以上的,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重修班。
重修班的任课教师应按规定的授课时数安排教学内容,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加强课程重修的组织实施,规范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重修的条件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须(可)申请重修:(一)正常参加课程考核(含考试和考查)成绩不合格;(二)经补考不及格;(三)缓考不及格;(四)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或者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而不能参加正常课程考核的;(五)考核成绩已合格但本人不满意。
重修纳入每学期正常的选课、学籍和成绩管理等,申请重修的学生,须在开学第1-2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XX师范学院课程重修审批表》,并经学院批准,于开学第2-3周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条重修方式(一)在培养方案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重修次数不限,但旷考或者考试违纪、作弊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只在第七或第八学期给予一次重修机会。
重修的方式有三种:1.跟班重修。
按规定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后,跟班听课,并参加期末考核,考试不合格者可于下学期初参加补考。
2.自学重修。
因课表时间冲突等客观原因不能跟班重修的学生,可申请自学重修,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办理有关手续,不跟班听课,只随班参加课程考试。
3.编班重修。
同一门课程申请重修人数达到20人以上,单独开设重修班。
(二)军训、实践性课程不合格者,须参加本专业低年级该课程教学的全过程学习或者由各学院在适当时间安排一次重修。
(三)素质与能力拓展选修课程考核不及格则不计成绩和学分,可通过改选或重修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重修课程的考核(一)申请重修的学生必须参加重修课程的考核,否则以旷考论。
考核合格获得该课程的学分,课程成绩按最高成绩记入学生学业档案。
(二)已通过考核但本人对成绩不满意的学生,可再行重修,成绩及学分绩点就高记载。
(三)如所跟班级的重修课程考试时间和重修学生本班级的课程考试时间相冲突,则原则上应该参加本班级的课程考试,同时向所在学院申请重修考试的缓考,相关学院应该在开学初组织的补考中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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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9
一级学院:化工/数计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20
一级学院:机械类专业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16
一级学院:测控/自动化/二次重修学生
阳光
03-215
大学物理(I)
教师:黄熙
30
11月18日
(周日)
下午:2:00-3:40
二级学院:材料/电气/纺织/二次重修/化工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18
二级学院:管理/会计/机械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19
二级学院:环境/经济/数计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20
大学英语(二下)
非艺术类②班
教师:罗良勤
40
11月17日
(周六)
下午:2:00-3:40
一级学院:材料/电气/服装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15
一级学院:环境/会计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17
二级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18
大学英语(二下)
艺术类
教师:庄小华
40
12月1日
(周六)
上午:8:00-9:40
参加重修班学生
南湖
5209
大学英语(二下)
非艺术类①班
教师:林建
40
11月17日
(周六)
下午:2:00-3:40
二级学院:材料/电气/传媒/纺织/服装/艺术参加重修班学生
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315
体育
20
由任课教师定:
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南湖
运动场
分析化学
教师:王成国
30
12月9号(周日)
上午:8:00-9:40
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15
电路分析(I)
教师:严新
30
12月9号(周日)
上午:8:00-9:40
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19
数字电子技术
教师:邹崇涛
03-516
一级学院:数计/管理/传媒/艺术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517
一级学院:经济学院/参加⑵班二次重修学生
阳光
03-518
高等数学(下)
⑶班
教师:罗进
50
11月18日
(周日)
上午:8:00-9:40
一级学院:化工/环境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T101
一级学院:会计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阳光
03-116
一级学院:传媒/纺织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215
一级学院:管理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216
大学英语(二下)
非艺术类③班
教师:李建鹏
40
11月17日
(周六)
下午:2:00-3:40
一级学院:数计/艺术参加重修济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416
阳光
03-117
二级学院:其他二级学院(不包括机械、环境学院在内)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18
二级学院二次重修学生
阳光
03-417
高等数学(下)
⑵班
教师:毛耀
50
11月18日
(周日)
上午:8:00-9:40
一级学院:电气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515
一级学院:材料/纺织/服装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阳光
03-118
二级学院:环境学院参加重修学生
阳光
03-119
二级学院:机械/数计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2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教师:雷鸿
30
11月4日
(周日)
上午:8:00-:9:40
一级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215
二次重修学生/二级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216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教师:向小刚
阳光
03-115
二级学院(外经贸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16
一级学院:会计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17
二次重修学生
阳光
03-119
数据结构
教师:徐涛
30
12月16日(周日)
上午:8:00-9:40
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16
运筹学
教师:黄明山
30
12月2号(周日)
上午:8:00-9:40
上午:8:00-9:40
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215
机械原理
教师:王震国
30
12月2号(周日)
上午:8:00-9:40
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318
材料力学
教师:袁子厚
30
12月16号(周日)
上午:8:00-9:40
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17
2012、10、22
教务处考务办公室
2012-2013-1学期开班重修考试安排2012/10
考试课程
学时
考试时间
所在学院学生考试
校区
教室
大学英语(一下)
艺术类
教师:王辞
40
12月2日
(周日)
上午:8:00-9:40
参加重修班学生
南湖
5109
大学英语(一下)
非艺术类
教师:刘方荣
40
11月17日
(周六)
下午:4:00-5:40
一级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一级学院:化工学院/机械学院自动化专业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417
一级学院:机械学院:机设专业、测控专业、工程专业学生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418
高等数学(下)
⑴班
教师:欧贵兵
50
11月18日
(周日)
上午:8:00-9:40
二级学院:机械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16
二级学院:环境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03-T102
一级学院:测控/自动化/工设/机械类1至3班学生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T201
一级学院:机械类4至10班学生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T202
大学物理(I)
教师:陈飞明
30
11月25日
(周日)
下午:2:00-3:40
一级学院:材料/电气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15
一级学院:纺织/环境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30
11月4日
(周日)
上午:8:00-:9:40
一级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19
二次重修学生/二级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20
线性代数
教师:王洪山
30
12月16日
(周日)
下午:2:00-3:40
一级学院:材料/电气/纺织/服装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18
一级学院:管理/化工/环境/数计/经济学院参加重修班学生
30
12月2号(周日)
上午:8:00-9:40
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316
电子技术
教师:刘丰
30
12月2号(周日)
上午:8:00-9:40
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317
工程图学(II)
教师:汪峰
30
12月9号(周日)
上午:8:00-9:40
参加重修班学生
阳光
03-120
工程制图
教师:唐令波
30
12月9号(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