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办法
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办法
一、概述
本文档旨在规范分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同时保
障公司财务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并得到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二、财务管理机构与职责
分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统筹分公司财务工作。财务管理部门应当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分公司的资金、财产、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进行管理、监控和控制,保障公司的财务安全。
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 审核分公司经济合同、凭证、账簿、财务报表等财
务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负责分公司的账务处理和账目清理; - 负责分公司的
资金收付、结算、存储和保管; - 负责财务数据的登记、统计和查询。
三、会计核算与报告
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规定财务数据收集方式和应用方式,独立
编制当期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反映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分公司应当合规申报税款,依法纳税; - 财务报表
应当是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的; - 财务报表的编制周期以月为单位,每月底之前提
交公司总部审核。
四、资金管理
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资金安全保管和使用的标准和程序。
以防止资金遗漏、错漏或失控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内部审计制度,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 资金收支记录应当完整、真实、准确; - 银行账户应当在正规金融机构开设,并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分公司资产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结合公司前期建设期间的实际情况,对货币资金、应收预付账款、固定资产等三类资产,制订相应管理办法。
一、货币资金管理
(一)现金
1、过夜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5,000 元。
2、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3、不准利用本单位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不准将本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5、不准将私人现金存入公司保险柜,也不准将库存现金存放在公司保险柜以外的地方过夜。
6、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确需用现金的,以每人每次10,000元为限,超过此限者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7、工程款不准用现金支付,个别零星维修工程确需用现金的,按照《财务支出审批权限一览表》办理。
8、出纳应每天对现金进行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二)银行存款
1、银行印鉴管理参照《银行支票印鉴管理办法》。
2、一万元以上公司之间的结算原则上必须通过开户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3、坚持“谁的钱进谁的账”的原则,不得办理“代收代付”款项,如确需办理“代收代付”款项的需报总经理审批。
4、对收入来源不清的资金要及时清查,对一时无法查明来源的可暂挂往来账,一经查明来源,应办理相应手续或退回付款单位的原账户,不得转入其他单位账户。
5、每月对银行账户进行核对,查清未达账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账实相符。
(三)有价证券
公司有价证券应按证券类别建立台账,并指定专人保管,按月对有价证券进行盘点,保证账账、账证相符。
二、应收、预付账款管理
(一)严格将不同内容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分类核算,正确反映、监督各类短期债权的发生及回收情况。
XX分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XX分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一条管理范围
主要包括:
(一)资金收支预算;
(二)现金管理;
(三)备用金管理;
(四)银行存款管理;
(五)资金调度管理;
(六)监督与处罚.
第二条管理原则
资金管理遵循“集中管理,加速周转;预算控制,分级负责;统一调度,统筹运用”的原则。收入资金全额上解总公司,业务和费用支出由总公司按预算下拨,有效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效率.
(一)“集中管理,加速周转”原则指各项资金集中由总公司管理、运用。即总公司按照收入、费用、赔款三个账
户分别集中管理分支机构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上解速度,降低各级机构资金存量,加快资金周转速度。
(二)“预算控制,分级负责"原则总公司根据预算对资金实行总体控制,分公司做好资金收支的年度、季度和月度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各级机构在经营授权范围内对本级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负责。
(三)“统一调度,统筹运用”原则是总公司利用资金管理系统,统一调度各级机构资金,确保资金正常需求。各级机构没有资金运用权限,由总公司统筹运用,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水平。
第二节收支预算
第三条根据公司的管理情况如实编制,力争达到年度资金收支基本平衡,略有节余,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贡献度。
分公司应按照全面预算管理原则,依据年度经营计划,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资金预算,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第四条资金预算的内容包括保费收入、利息收入和其它收入等资金流入预算;赔款支出、费用支出等资金流出的预算;现金净流量预算等。
第五条年度资金预算在每年1 月15 日前上报总公司,季度资金预算应在前一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上报,总公司在当季首月10日前进行批复。
分公司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分公司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财务安全
和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1.1 财务部负责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预算、审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1.2 分公司各部门负责落实公司财务管理政策并按照财务部的要求提供相关财务数据。
1.3 分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财务情况负有最终责任,并要对公司的财务运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1.4 财务部根据工作需要,会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遵守公司
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章财务收入管理
2.1 分公司的财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销售业务、投资收益等。销售业务的收入应按照合同规
定及时收取,投资收益应及时核算和入账。
2.2 分公司每月会对各项收入进行核算和结算,确保收入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3 财务部会对收入情况进行月度分析和经营评估,及时调整经营方针。
第四章财务支出管理
3.1 分公司的支出主要包括员工工资、采购成本、运营成本等。支出必须合理、合法、准确,并应按照预算执行。
3.2 财务部门要建立完善的支出管理制度,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3 凡是有关支出的事项,都必须经过相关领导的审批,且支出事项需在预算内。
第五章预算管理
4.1 分公司每年会根据公司整体发展目标和市场情况制定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
预算、利润预算等。
4.2 预算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确保预算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4.3 每月财务部会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
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徐州双力矿业公司灵石分公司会计核算的几点要求
一、要根据国家税法及法律规定规范企业会计核算,依法进
行纳税义务,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
二、健全该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现金账、银行存款账、明
细账、总账要健全,各项报表的申报要及时。
三、要对企业整体的经营流程、工程进度、开支用途要充分
了解,掌握好资金支付的合理性。
四、充分了解结算方资金结算的进程及开票情况,熟悉进项
税额的抵扣情况,为会计核算做好准备工作。具体内容
如下:
1、根据每月的平均开票额,准备约65%左右的进项抵扣
税票,要与贾会计很好沟通。
2、与银行存款有关的所有票据都要交会计记账,但必须
要复印一份留底,记一份整套的银行备用账。
3、要经常与贾会计沟通,充分了解企业各项税费的缴纳
情况。
4、所有该企业开支的合法凭证都要交贾会计进行记账,
自己留复印件记账。
五、分公司资金收支的要求:
1、分公司收到工程款项必须全部及时汇入到总公司帐
户。
2、分公司需要备用金必须向总公司提出申请,总经理审批后汇入分公司帐户(或汇入个人卡中)。
3、分公司收到汇入的备用金,必须清晰记帐,要求每笔支出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及审批人签字,并按以下流程办理:
a.借支:个人借支,先由借款人写借条,再由负责人签字,财务人员方可支付。
b.购买材料必须有经办人签字,保管员(材料员)证明签字,然后由负责人签字,财务人员方可支付。
c.差旅费、办公支出、业务招待费等,必须先申请后实施,再由经办人,证明人及负责人签字后财务人员方可支付。
六.每次申请的款项用完后,方可申请下一笔款项,每个月将资金使用明细汇报给总公司。
总公司对分公司资金监管制度
总公司对分公司资金监管制度
总公司对分公司资金监管制度
随着企业的发展,分公司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这就需要总公司对分
公司资金进行监管。总公司对分公司资金监管制度是指总公司对分公
司的资金进行监管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可以有效地保护企业的资金
安全,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经
济效益。
总公司对分公司资金监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金管理制度
总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来源和用途,规定
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限额,制定资金的审批流程和管理程序,确保资金
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二、资金监管制度
总公司应该建立严格的资金监管制度,对分公司的资金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资金监管机制,
制定资金监管规定,加强对分公司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
正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三、资金使用制度
总公司应该建立资金使用制度,规定分公司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限额,
明确资金的用途和目的,制定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和管理程序,确保
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四、资金报告制度
总公司应该建立资金报告制度,要求分公司定期向总公司报告资金的
使用情况和资金的流向,及时反映资金管理中的问题和困难,为总公
司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
总公司对分公司资金监管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护企业的资金安全,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同时,这
种制度也可以促进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加强企业内部
的管理和协调,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总之,总公司对分公司资金监管制度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一、引言
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分公司资金的收支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和透明度而制定的。本制度的目标是保证分公司的资金管理规范、高效,减少资金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做到资金的合理分配和监督管理。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的所有资金收支活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维护费用、工资福利支出等。
三、资金收支管理
1. 审批程序
凡是涉及到资金收支的事项,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1) 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交资金使用申请,包括详细的资金用途、金额和预期收益等信息。
(2) 部门审批:申请人需要向所属部门经理提交申请,并经部门经理审批,审批意见需明确表达。
(3) 分公司负责人审批:经过部门经理审批的申请需提交给分公
司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批,审批结果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4) 资金支付:经过审批并获得批准后,财务部门将安排资金支付,并及时记录相关的资金流水账。
2. 资金使用原则
在资金使用方面,分公司需遵守以下原则:
(1) 合理性原则: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和发展策略,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2) 安全性原则:资金使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资金的安全,防止损失和风险。
(3) 透明度原则:资金使用必须具备良好的透明度,确保资金使
用过程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四、财务监督和审计
1. 财务监督
(1) 财务部门负责对分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
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2) 财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公司报告重要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
状况,以便进行核查和审计。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 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分公司资金的流动和使用规则,包括资金收入、支出和结算的程序和要求,以及资金安全和风险控制的措施。
2. 预算管理制度:规定了分公司的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原则和方法,包括预算分配、执行和调整的程序,以及预算控制和监督的要求。
3. 财务核算制度:规定了分公司的财务核算原则和方法,包括会计政策、账务处理和报表编制的要求,以及财务信息的披露和审计的程序。
4. 成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分公司的成本核算和控制的方法和程序,包括成本计算、分配和分析的要求,以及成本管理和控制的措施。
5. 资产管理制度:规定了分公司资产的购置、使用和处置的规则,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管理和清查的要求,以及资产保管和保护的措施。
6. 税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分公司的税务申报和纳税义务的履行规定,包括税款计算和申报的程序,以及税务合规和风险管理的要求。
7. 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了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要求,包括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的制定,以及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的程序。
这些制度和流程有助于提高分公司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降低财务风险,提升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概述
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公司资金的运作和使用,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而制定的细则。本细则旨在确保公司资金管理的合规性和科学性,为公司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资金管理目标
1.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资金有效运转,提高经营效益。
2. 确保资金安全: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防止资金流失和风险产生,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优化资金结构:合理配置资金资源,提高资金利润率,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资金管理流程
1. 审批与授权:明确资金来源、用途和审批权限,建立资金使用授权制度。
2. 预算与计划:制定年度资金预算和计划,明确各项资金支出和收入的计划安排。
3. 招标与采购:建立公开透明的招标采购制度,确保采购资金的正确使用和优质物资的供应。
4. 收付与核对:建立严格的收付款流程,加强资金核对工作,防止资金流失和错误。
5. 监督与检查: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管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四、资金管理措施
1. 资金审批制度:制定明确资金审批流程和权限,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公司规定。
2. 资金预算制度:建立完善的资金预算制度,统筹规划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
3. 资金监控制度:建立资金监控机制,加强对公司资金的实时监测和分析,做到有据可依、防患于未然。
4. 资金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进行预测和防范。
5. 资金流动管理:合理安排公司内部的资金流动,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合理调配。
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19016 签发人:
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特制定以下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一、关于账户的管理
1、关于帐户的设立
XX分公司成立后应按要求在当地招商银行开具银行帐户作为基本银行帐户,用于收取上海总部支付的预算款,同时按预算进行支付结算。该帐户具有提取现金、网上支付、网上查询等功能。
2、关于印鉴
分公司账户的印鉴为两枚,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两枚印鉴应分别由分公司经理和分公司助理保管。当分公司需要取现或转账时,需分公司助理和分公司总经理两个人同时盖章才可完成资金的转出。
3、关于支票
分公司账户的支票分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两种,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所有的支票由分公司总经理保管。
现金支票在分公司领取备用金时使用,为规范分公司的资金管理,禁止将现金支票用于支付行为。
转账支票主要用于划款或转账支付,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支付金额在200元的以上的发票,必须用转账支票进行支付,若有特殊情况要用现金支付的,需上海财务总部同意,方可支付。
转帐支票开具时,必须填写的事项:开具支票的日期、收款人、金额。(必须填写的内容不全的,不可以开具支票);开具的支票金额超过10000元的,需收款方出具收据。(收据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支票的领用:实行支票领用登记制度。每张支票按相应号码、金额、领用人签字等栏目登记,如有作废支票,登记其号码,注明“作废”字样。同时将作废支票与报销凭证一起寄回上海。
4、库存现金
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库存现金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如有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当日解行。
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分公司的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立的各个分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工作机构,明确资金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总部的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和风险控制。
第二章资金操作
第五条分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总部的要求开立银行账户,遵循公司的统一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流动性。
第六条分公司资金的操作均应当经过正规程序审批,并在审批文件上签字盖章,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七条分公司资金的收付必须由专人负责,不得擅自挪用或私自占用公司资金,严禁违规行为。
第八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监控机制,实行资金的日常核查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资金使用
第九条分公司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制定详细的资金预算计划,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利用。
第十条分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保资金的用途合法合规,不得用于非法活动或投机经营。
第十一条分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向总部提出合理的资金申请,经过审批后使用,同时要及时反馈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分公司应当合理控制资金占用期限,加强资金回笼管理,避免形成资金沉淀。
第四章资金监管
第十三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和审计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分公司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准确记录资金收支情况,保障账务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分公司财务人员要接受公司总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反馈财务情况,配合总部的审计工作。
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和规范子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三、资金管理制度内容
1. 资金预算管理
(1)子公司应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年度资金预算,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2)子公司应严格执行资金预算,对预算外的资金支出需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批。
2. 资金收支管理
(1)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收支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收支流程,确保资金收支的合规、及时、准确。
(2)子公司应设立资金收支审批制度,对大额资金收支进行审批,审批权限按公司规定执行。
3. 资金结算管理
(1)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结算制度,明确结算方式、结算期限等。
(2)子公司应定期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 资金监督与审计
(1)子公司应设立资金监督机构,对资金管理进行监督,定期向公司财务部门报告资金管理情况。
(2)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子公司资金管理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资金占用与担保管理
(1)子公司不得占用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资金,不得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2)如需占用公司资金,应经公司审批,并签订资金占用协议。
6. 资金归口管理
(1)子公司应设立资金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
(2)资金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财务部门报告资金管理情况。
四、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分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分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规范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分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的各项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资金使用、费用报销、资产管理、财务报表编制等。
二、财务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
分公司应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工作纪律。
财务人员的任免、调动应由分公司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财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三、资金管理
1、资金筹集
分公司的资金筹集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合理的资金计划,并报总公司批准。资金筹集的方式包括内部资金调拨、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
2、资金使用
分公司的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支出。资金支出应遵循合理、节约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3、资金调拨
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金调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确保资金的及时、准确调拨。
四、费用报销管理
1、费用预算
分公司应制定年度费用预算,经总公司批准后执行。费用预算应细化到各项费用项目,并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报销审批
费用报销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报销凭证应真实、合法、有效。报销金额超过一定限额的,需报总公司审批。
3、费用核算
财务部门应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规定,对费用进行准确核算,及时反映费用支出情况。
五、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管理
分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折旧、处置等进行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报总公司批准,处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推荐范例】分公司资金管理办法(WORD10页)
分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管理程序和管理权限,防范资金使用风险,提高资金管理效益。
2适用范围
***分公司。
3职责
3.1分公司经理是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分公司的资金安全和运作效益负责,分管副经理协助经理管理资金。
3.2分公司设立资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分公司副经理担任。资金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3.2.1确定资金管理的原则,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负责资金使用,明确资金管理权限,保证资金安全运行。
3.2.2审查年度资金预算,负责生产经营、技术改造等资金的统筹安排,审定重大资金支出项目。
3.2.3 负责计划外资金的审定。
3.2.4 负责监督年度资金使用情况,保证资金按预算支出。
3.2.5 负责资金使用效益评价和考核。
3.3分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以及资金的筹措和日常管理,行使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其主要职责为:
3.3.1根据资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原则,按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及黄河水电公司批准的重大资金项目,编制年度资金预算报告。
3.3.2 审核各相关部门提出的资金预算方案。
3.3.3负责资金日常管理,保证资金正常流转,并控制分公司成本费用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有关部门对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对需做调整的资金计划提出调整意见,报分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进行调整,确保全年资金使用计划的完成。
4基本原则
4.1集中统一管理原则。
资金管理实行集中统一、收支两条线、权限划分的基本管理原则。
4.2预算管理原则。
分公司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分公司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分公司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分公司的资金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总公司、分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防止不合理的资金占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做好分公司资金的收支、保管、记录、盘点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和账实相符。
分公司各种的支出单据,均需先由经办人上报部门主管审核后,再报送给主办会计审核,然后上报给有审批权限的分公司领导审批。
一、一般规定
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总公司财务中心备案;
2、分公司开立两张银行卡,其中一张作为货款户,卡及U盾寄回总公司,作为分公司存入营业款账户,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货款必须送存货款户,不准坐支(即不能用收取的销售款直接支付费用);另一张作为费用户,卡及U盾留在分公司出纳保管,作为总公司汇入分公司备用金及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
3、分公司不得另开立的各种资金账户,特殊情况需开立资金账户均需上报给总公司总裁审批,同意后再开立,并将开立情况报送给总公司财务中心存档备案,严禁先开立后审批。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总公司财务中心备案。
4、分公司的启动资金,应根据审批后的开店计划、租赁合同等资料填写付款申请书,上报总公司审批、拨款;
5、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公款私存,严禁收款不入账。
二、备用金的管理:
1、分公司备用金额度为每半年核定一次。核定依据为分公司规模、业务开展状况等,备用金专项用于公公司工资、差旅费、办公费、电费、电话费、招待费及其它零星支出;
分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分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依据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分公司的资金支付行为,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流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财务风险。
二、资金计划与预算
1. 分公司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编制详细的资金预算,并报总公司审批。
2. 经审批的预算应作为资金支付的依据,无特殊情况不得超预算支付。
3. 分公司应定期分析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预算计划。
三、资金支付程序
1. 资金支付需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复核和总经理批准。
2. 每笔支付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支持,且符合合同约定和公司政策。
3. 对于大额资金支付,需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并由总公司财务部门参与审批。
四、资金支付方式
1. 分公司应优先采用电子支付方式,减少现金交易的风险。
2. 对于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现金支付,必须严格限定条件和金额上限,并进行特别审批。
五、账务处理与记录
1. 财务部门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所有资金支付事项,保持账目清晰。
2. 定期对账,确保银行账户余额与账面数据一致。
3. 保存所有支付凭证和相关文件,以备审计和查询。
六、监督与考核
1. 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资金支付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2. 对于违反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照公司纪律进行处理。
3. 建立奖惩机制,鼓励合规操作,惩戒违规行为。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总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分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总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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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资金管理办
法
XX分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一条管理范围
主要包括:
(一)资金收支预算;
(二)现金管理;
(三)备用金管理;
(四)银行存款管理;
(五)资金调度管理;
(六)监督与处罚。
第二条管理原则
资金管理遵循“集中管理,加速周转;预算控制,分级负责;统一调度,统筹运用”的原则。收入资金全额上解总公司,业务和费用支出由总公司按预算下拨,有效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效率。
(一)“集中管理,加速周转”原则指各项资金集中由总公司管理、运用。即总公司按照收入、费用、赔款三个账户分别集中管理分支机构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上解速度,降低各级机构资金存量,加快资金周转速度。
(二)“预算控制,分级负责”原则总公司根据预算对资金实行总体控制,分公司做好资金收支的年度、季度和月度预算,
并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各级机构在经营授权范围内对本级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负责。
(三)“统一调度,统筹运用”原则是总公司利用资金管理系统,统一调度各级机构资金,确保资金正常需求。各级机构没有资金运用权限,由总公司统筹运用,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水平。
第二节收支预算
第三条根据公司的管理情况如实编制,力争达到年度资金收支基本平衡,略有节余,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贡献度。
分公司应按照全面预算管理原则,依据年度经营计划,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资金预算,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第四条资金预算的内容包括保费收入、利息收入和其它收入等资金流入预算;赔款支出、费用支出等资金流出的预算;现金净流量预算等。
第五条年度资金预算在每年1 月15 日前上报总公司,季度资金预算应在前一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上报,总公司在当季首月10日前进行批复。
第六条各支公司必须严格执行资金预算。如有特殊情况或未实现资金预算目标的,须分析原因,提交修订报告请求批复,以满足本单位的经营管理需要。
第三节现金管理
第七条结算办法
各级机构日常发生的经济往来除按《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能够使用现金外,超范围收支应经过开户银行转帐结算,并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并履行有关反洗钱相关规定。
第八条现金使用范围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
(四)支付给个人的赔款支出;
(五)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六)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各级机构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九条库存现金管理
(一)各级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由基本账户所在开户银行核定本单位三天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能够多于五天,但不得超过十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二)经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各级机构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按必要手续向开户银行提
出申请。
第十条现金收支管理
(一)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
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支付现金能够从本单位库存现
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
直接支付(即坐支)。
(二)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并经相关人员审批,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办理。
第十一条现金账簿的管理
建立健全定本式《现金日记账》,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每月末应结出现金账余额与当月发生额,与会计账目核对一致,不一致的应立即查明原因。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现金库进行盘点并填写盘点表,填写现金盘点表(见附表1)。
第十三条严禁现金坐支;严禁用白条等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单据顶替库存现金;严禁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严禁将单位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即公款私存);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第四节备用金管理
第十四条备用金是指为了满足日常经营活动需要,而暂付给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和人员使用的周转备用现金。
备用金实行单独核算,划分为周转备用金及内部借款两类,并分别管理。
第十五条周转金管理
(一)周转备用金使用范围仅限不符合开户条件且未开设银行账户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展业团队及新筹建机构为保证经营活动需要的周转资金。
(二)周转备用金限额以不超过7天所需资金周转量或最多30000元,两者取低者为最高限额。
(三)经营机构在办理备用金借款时,应详实填写备用金借款单,经分公司计财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办理。借取备用金后,平常不再办理其它借款。各级机构计财部对备用金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限额。
(四)经营机构日常发生备用金支出项目报销时,经公司财务审核,领导签批后,据实列报,按差额划拨补足备用金,半年及年底结账前备用金全额冲零。
第十六条内部借款管理
(一)内部借款的使用范围仅限内部职工因出差、零星采购办公用品等公务活动的暂借款。
(二)内部借款金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3个月的薪酬。
(三)因公务活动需要借款时,借款人应详实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公司领导签批后方可办理。
(四)办理借款时,须严格遵循“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
原则。借款人员应在业务处理完毕后及时报销冲账,超出一个月仍不还款的,财务部门从其薪酬中扣回借款。
第十七条保证金管理
保证金使用范围仅限行业协会、招投标、共保、职场租赁等项目必须缴纳的业务保证金的范围,经业务部门审批后,按照协议比例予以支付,实行单独核算管理。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及时清缴。
第五节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八条银行账户开设与撤销
(一)银行账户的开设与撤销按照事前申报、事中监督、事后报备的原则,所有银行账户的开设由分支机构逐级上报,统一由总公司审批,账户撤销向总公司报备。开设与撤销银行账户时,所在机构应填报《银行账户开(销)申请表》(见附表2),上报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批复意见办理。
(二)银行账户开设后,须按批准用途严格管理,将账户信息及时上报上级公司财务部门备查。上级公司财务部门据此建立《银行账户管理台帐》(见附表3),检查、监督本级及下属机构银行账户的开设、撤销情况。
(三)银行账户的开设,必须执行双人管理的监督机制,账户设立时必须双人一同办理。
(四)网上银行支付权限分配由总、分公司两级计财部负责,实行多人操作。网上银行账户只能在大型商业银行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