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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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社区矫正专题分工方案的安排意见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社区矫正专题分工方案的安排意见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社区矫正专题分工方案的安排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司法部

•【公布日期】2005.05.12

•【文号】司办函[2005]92号

•【施行日期】2005.05.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社

区矫正专题分工方案的安排意见

(2005年5月12日司办函[2005]92号)中央综治委办公室协调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2004年12月,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中发〔2004〕21号)明确提出:“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制度”。2005年1月19日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的通知》的分工方案”(厅字〔2005〕3号),确定司法部为牵头单位,中央综治办、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人事部、国务院法制办为协办单位,研究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制度。在新的形势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部署,以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建立完善中国社区矫

正法律制度为目标,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着眼点,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法律化、科学化。现就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提出如下具体方案:第一阶段:召开司法部等中央九部委第一次联席会议,确定工作方案,组织联合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初稿,并召开国际研讨会。(4月初-8月上旬)联席会议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部署,加强9个参与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共同协商研究重大问题,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共同推动试点工作发展而建立的一种工作机制。第一次联席会议已研究确定了工作方案及联合调研等事宜,待调研后形成调研报告初稿;同时召开国际研讨会,借鉴国外经验对调研报告初稿加以补充和完善。

司法部关于印发《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时期规划纲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时期规划纲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时期

规划纲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司法部

•【公布日期】2006.04.29

•【文号】司发[2006]7号

•【施行日期】2006.04.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司法部关于印发《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时期规划纲

要》的通知

(2006年4月29日司发[200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现将《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时期规划纲要》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司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

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时期规划纲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我国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为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十一五”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推动“十一五”期间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十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

1.“十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十五”期间,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监狱劳教场所保持了安全稳定,全国狱所内发案率、重大事故发生率、非正常死亡率呈下降趋势。深化监狱体制改革和劳教创办特色工作,罪犯和劳教人员改造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法律服务业得到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律师、公证员的数量不断增加,全国已有律师事务所1.3万家,律师15万多名;公证机构达3160多个,公证员2万多人。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扩大。“四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国100%村(居)民委员会、98%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特别是司法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国已建司法所4万个,人员发展到近10万人,基层工作更加活跃。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为国家选拔了一大批法律人才。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法制建设,《公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一些部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司法行政工作的依法行政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加强司法协助和司法外事工作,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和司法行政工作中心任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稳步推进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社区矫正试点和公职、公司律师试点,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围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主题,认真开展学习研讨,积极采取措施,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加强教育培训,司法行政公务员队伍、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和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坚决贯彻落实党

深化司法体制与社会体制84项改革举措三年内出台政策

深化司法体制与社会体制84项改革举措三年内出台政策

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84项改革举措三年内出台政策(图)

核心提示2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是自四中全会决定发布以来印发的首个专门领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文件。近日,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着眼于加速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利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公正司法,依法保护人民群众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着眼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速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着眼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推动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大体原则

一要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之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从大体国情动身,尊重司法规律,尽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二要坚持改革的大局观,勇于担当、勇于进取,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动身谋划、提出改革举措,避免把改革简单等同于扩张权利、增加编制、提高待遇,要勇于啃硬骨头,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在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性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三要坚持整体推动与重点冲破的统一,依照统筹兼顾、先易后难、突出重点、依法有序的要求,牢牢抓住制约司法公正的最突出问题进行改革,确保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取得实效。四要坚持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踊跃性,鼓励、支持地方在符合中央肯定的司法体制改革方向、目标下踊跃探索,创造可复制、可推行的经验。权威解读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部关于深化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部关于深化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部关于深化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司法部

•【公布日期】2003.11.27

•【文号】司发通[2003]115号

•【施行日期】2003.11.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部关于深化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

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3年11月27日司发通〔2003〕115号)部直属各单位:

现将《司法部关于深化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司法部关于深化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司法部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国家司法行政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国家和推动司法制度改革的一支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司法部直属事业单位在完善我国司法行政体制、维持社会秩序稳定、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培养高层次政法专门人才和组织法律科学研究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近几年,随着国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部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为了进一

步增强各直属事业单位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工作积极性,健全这些机构的内部竞争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社会化的专业技术队伍,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办发〔2000〕15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人发〔2000〕78号)的精神,结合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情况,对深化司法部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司法部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分工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分工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司法体制和⼯作机制改⾰分⼯⽅案具体组

织实施意见的通知

⽂号:司发通[2005]20号

颁布⽇期:2005-03-25

执⾏⽇期:2005-03-25

时效性:现⾏有效

效⼒级别:部门规章

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步明确司法体制和⼯作机制改⾰分⼯⽅案中司法部各项改⾰任务,积极推进各项改⾰⼯作,根据《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司法体制改⾰领导⼩组关于司法体制和⼯作机制改⾰的初步意见>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司法体制和⼯作机制改⾰初步意见的分⼯⽅案>的⼯作安排》(司发通[2005]6号)和中央政法委员会⼯作部署,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

⼀、司法部牵头⼯作、牵头部领导、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和参与单位

1.加⼤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作⼒度(最⾼⼈民法院、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参与),由段正坤副部长牵头,法律援助中⼼具体组织实施,律师公证司、全国律协、法律援助基⾦会为部内参与单位。

2.完善律师收费制度(国家发展改⾰委牵头,司法部、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法制办参与),我部由段正坤副部长牵头,律师公证司具体组织实施,法制司、全国律协、计财装备司为部内参与单位。

3.监狱体制改⾰(中央编办、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事部、国务院法制办参与),由范⽅平副部长牵头、张苏军主任参加,监狱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政治部、监狱体制改⾰办公室、法制司、预防犯罪研究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为部内参与单位。

4.建⽴和完善社区矫正⼯作法律制度(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全国⼈⼤常委会法⼯委、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事部、国务院法制办参与),由***副部长牵头、张苏军主任参加,基层⼯作司具体组织实施,监狱局、法制司、预防犯罪研究所、司法⾏政学院为部内参与单位。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司法部

•【公布日期】2014.12.01

•【文号】司发通〔2014〕138号

•【施行日期】2014.12.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

正文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

见》的通知

司发通〔2014〕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2月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司法部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

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根本任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取得了显著成绩,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执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当前,司法行政工作肩负着重要的职责使命,队伍建设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

司法部关于印发《部办公厅、法规司关于加强地方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部办公厅、法规司关于加强地方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部办公厅、法规司关于加强地方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司法部

•【公布日期】1989.07.08

•【文号】[89]司发办字第121号

•【施行日期】1989.07.0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司法部关于印发《部办公厅、法规司关于加强地方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1989年7月8日[89]司发办字第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部办公厅、法规司关于加强地方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几点意见》已经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有关这方面工作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部。

司法部办公厅、法规司关于加强地方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几点意见国务院批准司法部的“三定方案”付诸实施后,部机关将法律政策研究室改为法规司,强化了参与立法的职能。近来,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在调整机构时,也撤销了原有的研究室,有的正准备撤销这一机构,但同时并没有相应建立法制工作机构和承担司法行政理论研究的机构。对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司法部机构的调整,是为了加强而不是削弱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和理论研究工作。近几年来,司法部法律政策研究室和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的研究室在建立健

全组织机构、开展多项重点课题研究,在探讨研究司法行政业务的改革,推动和完善司法行政自身法制建设,以及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对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应当予以充分肯定。1987年司法部作出的关于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的若干规定,标志着研究室工作已经走上了正轨,明确了方向任务。研究室系统经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还培养、锻炼了一支政治业务素质、理论文化水平都比较高的干部队伍。事实证明,这支队伍是比较好的,是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中的骨干。这次司法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对司局级机构进行的调整,一方面,把原法律政策研究室任务之一的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由法规司专门承担,机构设置上由原研究室内的一个法规处,改成一个司,扩大为一室三处,人员编制由原来的五人增加到二十人。另一方面,把原法律政策研究室任务之一的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交由新批准建立的司法研究所和办公厅调研处分别承担,在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环境上都有了很大的改善,既加强了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又加强了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实施司法部“三定”方案半年来,有关各项业务的立法,如《监管改造罪犯法》、《劳动教养法》、《公证法》、《律师法》等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已经国务院审议颁布实行,其它一些业务规章的起草制定工作也有所加强。办公厅调研处的力量也得到了充实,司法研究所也正在积极筹建之中,机构编制已经人事部正式批准。因而理论研究工作并不会因机构调整而受到削弱。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司法行政管理与改革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司法行政管理与改革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司法行政管理与改革

司法行政是指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依法进行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一系列行为。司法行政管理涵盖了诸多重要方面,如司法资源配置、案件管理、公证服务等。本文将探讨司法部工作人员在司法行政管理与改革方面的角色和责任。

一、司法行政的重要性

司法行政是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司法行政管理的核心在于促进司法服务的公正和高效,为法官和其他司法工作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二、司法部工作人员的职责

作为司法部工作人员,他们是司法行政管理的执行者和中坚力量。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司法资源管理: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是司法行政管理的基础。他们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法官、书记员、调查员等司法人员的编制和分布方案,确保各个司法机关的工作需求得到满足。

2. 案件管理:司法部工作人员负责协助法官进行案件管理工作,包括案件分配、调度和审批等。他们要根据案件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合理安排法官的工作任务,有效提高案件审理效率。

3. 公证服务:公证是司法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司法部工作人员需要负责公证机构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确保公证服务的规范、高效运作。

三、司法行政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司法行政管理也需要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创新。司法行政改革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司法服务效能:通过改革,优化司法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司法服务效能和质量。例如,建立健全现代化的案件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案件办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监狱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监狱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进⼀步深化监狱体制改⾰有关问题的通知⿊龙江、上海、江西、湖北、重庆、陕西司法厅局、监狱管理局:

2003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六个试点省(市)党委、政府的⾼度重视和领导下,在监狱体制改⾰部际联席会议的指导和⽀持下,经过⼴⼤监狱⼈民警察和职⼯的共同努⼒,监狱体制改⾰试点⼯作的⽬标基本实现,新的监狱管理体制初步形成,试点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下⼀步,改⾰试点⼯作将步⼊⼀个新的阶段。为进⼀步巩固改⾰的成果,继续深化监狱体制改⾰,全⾯建⽴公正、廉洁、⽂明、⾼效的新型监狱体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坚定改⾰⽬标,进⼀步提⾼思想认识

第⼀批试点省市的司法厅(局)、监狱局要按照中央和司法部关于进⼀步深化监狱体制改⾰的要求,在巩固前⼀阶段试点⼯作成果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继续扎实推进深化监狱体制改⾰试点⼯作,全⾯实现改⾰的总体⽬标。要进⼀步增强深化改⾰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我们既要充分看到试点⼯作取得的成绩,更要清醒地认识到试点⼯作只是取得阶段性成果÷新型监狱管理体制和运⾏机制也只是初步建⽴,监狱⼯作许多深层次的⽭盾和问题尚未真正从根本上得到彻底解决,制约监狱⼯作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度上的障碍并未完全消除,监狱体制改⾰需要向更深的层次、更⼴的领域进⾏实践和探索。如何建⽴监狱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推进监狱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提⾼教育改造质量,建⽴符合中国特⾊社会主义监狱制度,建⽴监狱刑罚执⾏管理和⽣产经营管理、执法经费⽀出与监狱⽣产收⼊分开的运⾏机制,建⽴公正、廉洁、⽂明、⾼效的新型监狱体制,还有⼤量的艰苦细致的⼯作要做。同时,我们还应当充分看到,第⼀批试点⼯作能否最终实现监狱体制改⾰⽬标,直接关系到第⼆批试点⼯作乃⾄整个监狱体制改⾰⼯作能否顺利进⾏。因此,我们⼀定要坚决克服盲⽬乐观情绪和松懈思想,以只争朝⼣、⼀往⽆前的精神,切实做好进⼀步深化试点的⼯作。

司法部三定方案

司法部三定方案

司法部三定方案

:提升司法体系公正高效建设

近年来,我国司法体系在不断完善和深化改革的道路上取得了

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司法部制定了“三定方案”,旨在推动司法体系的长期稳定发展,构建法治社会。

一、定位明确:依法行政与司法平衡发展

首先明确了司法体系的定位,将司法作为依法行政的有力支撑。依法行政和司法平衡发展,有助于建立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确

保法律公正透明,为社会治理提供坚实基础。

为实现定位明确的目标,司法部提出了加强法治教育和宣传,

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重要举措。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

活动,使广大公民了解和遵守法律,有效地减少违法行为,创造

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二、机制健全:推进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

紧密结合实际,提出了一系列的机制和措施,以推进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其中,设立独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为无力支付律师费的贫困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实现。

同时,司法部还加强了对律师行业的监管,建立了律师行业信用档案,对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这种全面、规范的管理方式,有助于提升律师行业的整体水平,提高律师代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另外,司法部还加强了对法官和检察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其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确保司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同时,加强对法官和检察官的严格考评和绩效评估,推动司法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和能力提升。

三、制度保障:健全司法制度体系

为建立健全的司法制度体系,提出了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措施。其中,对司法诉讼制度进行了改革完善,加强了对案件审理流程的规范管理,提高了审判效率和质量。

司法部印发《司法部关于本部起草法律、法规、规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6]司发研字第108号

司法部印发《司法部关于本部起草法律、法规、规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6]司发研字第108号

司法部印发《司法部关于本部起草法律、法规、规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正文:

---------------------------------------------------------------------------------------------------------------------------------------------------- 司法部印发《司法部关于本部起草

法律、法规、规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986年4月12日[86]司发研字第108号)

现将《司法部关于本部起草法律、法规、规章的若干规定》发给你们,希在工作中照此执行。

司法部关于本部起草法律、法规、规章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部法制建设,做好法律、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起草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党的方针、政策,以宪法和基本法律为依据,从我国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

第三条本部法制工作,在部统一领导下,由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统一组织与协调。

第四条有关司法行政部门综合性的立法建议,由法律政策研究室提出;专项业务的立法建设,经主管司、局同法律政策研究室协商后由法律政策研究室提出。

第五条立法建议的汇总、平衡以及立法规划的起草,由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立法规划经部务会或部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后,起草单位应按照规划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督促检查。

第六条需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通过或批准的法律、法规,由主管部领导挂帅,有关司、局会同法律政策研究室起草。必要时,应聘请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专家和地方司法行政部门的同志参加。

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方案范文

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方案范文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方案范文

司法体制的改革是推动社会进步与稳定发展的关键一环。司法体制改革旨

在实现司法公正、权力制约、程序公开和依法行政等目标,建立起高效、公正、权威的司法机构和司法工作机制。本文就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方案展开论述。

首先,司法体制改革应加强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一方面,应加强对司法

权力的监督,建立完善的司法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具体做法包括建立司法权力

监察机构,定期对司法机关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司法人员的纪律监督。另一

方面,要建立权力制约机制,防止司法机关滥用职权。建立起完善的司法机关

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确保司法机关依法行使权力。

其次,司法机构改革应推进司法便民化。在司法机构设置方面,要合理规

划法院、检察院和其他司法机构的布局,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需求。在

法官和检察官队伍建设方面,要加强专业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确

保司法人员能够胜任其职责。此外,司法机构还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案

效率,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再次,司法工作机制改革应注重程序公开和审判公正。在司法程序方面,

要加强案件进程管理,确保审判活动的透明和公正。实行公开审判,让人民群

众有权知情、有权监督,提高司法的公信力。此外,要加强律师制度建设,确

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最后,司法体制改革应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加强司法人员的培养和管理,

提高司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建立起激励机制,鼓励优秀的法官和检

察官执法公正、廉洁高效。同时,要完善司法人员的保障机制,提高司法人员

司法部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司法部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司法部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前言

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推动改革的深入发展,司法部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意见。本文将对这些指导意见进行介绍

和分析,以期读者了解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司法体制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司法的

需求。司法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司法公正性,维护社会秩序,

保障公民权益。改革的背景是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和法治意识的增强。同时,司法改革也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二、改革目标和原则

1. 改革目标

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保人民群众

在司法领域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重点是提升司法公正性、加强司法

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司法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

2. 改革原则

改革的原则是依法治理、全面依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司法改革,不断增强

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推进司法改革的具体措施

1. 加强司法权力制约和监督

通过建立规范的司法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提升司法公正性。加强对司法人员的终身责任制和廉洁从业制度的建立,实施司法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加大惩治司法腐败力度。

2. 完善司法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现代司法机构,加强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构职能划分和协作机制。推进司法人员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官和检察官,提高司法人员的公信力和专业水平。

3. 加强智能化建设与信息化管理

推进智能司法建设,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司法效率和司法质量。推广电子诉讼、电子立案等在线司法服务,实现公正、便捷、高效的司法解决方案。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在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对于实施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分别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司法部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

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第三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区矫正。

重磅!司法部印发《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x-2022年)》

重磅!司法部印发《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x-2022年)》

重磅!司法部印发《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

统筹谋划精准推进

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

——司法部印发《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

年)》

近日,司法部印发了《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以下简称《纲要》)。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新部署。党中央从全面依法治国的全局和战略高度,重新组建司法部,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赋予了司法部更大的政治责任和全新的历史使命。《纲要》立足于重新组建后的司法部职责和使命,全面发力、精准施策,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改革发展,为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为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开启新篇章、开创新局面明确了路线图和施工图。

《纲要》提出了7大目标、10个方面的改革任务,涵盖

持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机构职能体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执行体制机制,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建立健全国际法治交流与合作工作机制,完善司法行政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政治建设和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

《纲要》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于改革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改革、抓落实。要强化督促落实,及时制定分工方案,建立改革落实情况推进台账,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改革落实考核评价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宣传和解读改革新举措,宣传推广改革工作成果和典型经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法律部门关于加强司法体制改革的政策解读

法律部门关于加强司法体制改革的政策解读

法律部门关于加强司法体制改革的政策解读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体制改

革的效果和落实,法律部门近期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旨在进一步

强化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维护司法权威。本文将针对这些政策

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并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为了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性,法律部门将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的配置。首先,建立健全互联网平台,以提高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同时,加强对各级法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构的监督,确保其公正、

廉洁的运作。此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法律援助工作,以便更好

地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

二、推进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为了进一步提高司法公

正度,法律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加强对审判人员的培训和

选拔,确保其具备专业素养和公正判断能力。其次,加强对司法程序

的规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加强审判结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司法裁决的公正性。

三、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

在信息化时代,将司法与科技相结合势在必行。为了提高司法效率

和质量,法律部门将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首先,推进电子诉讼系统

的建设,实现线上线下的无缝对接。其次,建立全国性的法律数据库,

方便全国法院之间的信息共享。此外,加强对电子证据的认定和保护,使其在法庭上具备合法性和效力。

四、加强审判权威

司法权威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为了加强对司法权威的保护和维护,法律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

独立裁判权的保护,确保各级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其次,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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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二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统计改革

【发文字号】司发[2006]4号

【发布部门】司法部

【发布日期】2006.04.06

【实施日期】2006.04.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二年实施意见》

的通知

(2006年4月6日司发[200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二年实施意见》已于2006年3月21日经司法部第9次部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重要问题及时报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二年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确保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在今年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党的十七大之前基本落实到位,现就2006年至2007年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统一部署,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出发,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制度,改革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和完善律师制度,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和积极参与与司法行政工作有关的改革,逐步健全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的司法行政制度,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2.主要目标。

--通过按照“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监狱体制。

--通过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制度。

--通过推动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通过改革和完善律师的组织结构和组织形式,加强律师管理,改善执业环境,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律师制度。

--通过明确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形式,完善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证明制度和具体操作程序等,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通过积极参与与司法行政工作有关的其他改革工作,特别是直接涉及司法行政人、财、物管理和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3.遵循的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确保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正确方向。

--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使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符合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以改革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进工作制度、工作方法的创新,使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坚持立足国情,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我国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坚持从国情出发,同时重视借鉴国外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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