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环境权交易所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环境权交易所

排污权竞买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陕西环境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权交易所”)旨在利用和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为排污权竞买交易提供中介、信息等服务,创新建设排污权竞买交易市场。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三条环境权交易所排污权竞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

第四条经出让方审核同意的排污权的竞买方达两个以上(含两个)时,方可采用竞买交易。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五条电子竞买交易是指利用网络及其配套的技术和通讯手段在网上进行的排污权竞买交易。

第六条电子竞买交易系统是指环境权交易所为竞买方提供的对排污权指标进行竞买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第七条商位是指环境权交易所为竞买方提供的在电子竞买交易系统上进行排污权竞买交易的专用终端。

第八条出让方是指省、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竞买方是指经出让方审核通过的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

第十条交易员是竞买方委派,参与环境权交易所排污权竞买交易的人员。

第十一条交易合同是指竞买方依照本办法及环境权交易所的有关规则,通过环境权交易所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排污权竞买交易达成的买卖合同。

第十二条竞买保证金是指竞买交易方为持有交易合同,根据环境权交易所的有关规则,冻结在环境权交易所交易资金专户确保交易合同履行的资金。

第十三条成交价是指竞买方通过环境权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发出交易指令,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的价格。

第三章竞买方

第十四条排污权需求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出让方网站

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在通过相关审核后,向环境权交易所缴纳足额竞买保证金、签订排污权竞买交易协议成为竞买方。

第十五条环境权交易所向竞买方发出《竞买受理通知单》及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竞买方须指定一名授权交易员,经环境权交易所培训后方可参与竞买交易。

第十七条竞买方向环境权交易所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环境权交易所向其提供席位号,在指定的场所和规定的时间参与竞买交易。

第四章竞买交易

第十八条竞买方按席位号进入指定席位,并在规定竞价时间内登陆电子竞买交易系统。

第十九条环境权交易所启动电子竞买交易系统后,交易正式开始。竞买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并按照系统提示予以确认。

第二十条每次竞买中首报底价以及加价幅度由出让方确定。竞买方首次报价不得低于首报底价,每次加价幅度应为最低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第二十一条竟买方竞买保证金比例为以出让方首报价格计算的价款的10%,环境权交易所根据市场状况,针对不同交易品种、不同地域,调整竞买方的竞买保证金、手续费标准。交易

结束后,环境权交易所按成交量收取已达成交易的手续费并冻结其保证金。

第五章相关规定及要求

第二十二条出让方和环境权交易所应对竞买方的名称、核定排污权指标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其它情况保密。

第二十三条竞买方在交易标的信息披露期内应充分了解标的情况,竞买方一旦报价,即表明已认可标的情况。因此,相关后果由竞买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四条注册账号为竞买方参与竞买交易的有效身份证明,竞买方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方自行负责。

第二十五条竞买交易开始后,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交易无法正常进行时,环境权交易所有权终止竞价,所有正在委托的标的全部作废,待故障排除后另行组织竞买交易。

第二十六条竞买交易结束后,由环境权交易所工作人员公布竞买交易结果,竞买方有序离场。

第六章交易结果

第二十七条出让方与竞买方收到竞买交易结果通知后,应按照排污权出让文件、竞买方的竞买文件,在环境权交易所的组织下签订排污权交易合同。

第二十八条参与排污权竞买交易的竞买方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出让方向环境权交易所发出退还保证金的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

第七章交易终止

第二十九条出现以下情形,出让方及环境权交易所有权终止竞买交易:

(一)在规定时间内不足两家竞买方的;

(二)相关有批准终止权的部门提出终止排放权指标转让的;

(三)所有竞买方均未应价的;

(四)出现排污权交易相关文件中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的。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为违约。

1、竞买方在向环境权交易所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无故不参加当次交易的;

2、因竞买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排污权交易合同的;

3、竞买方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4、竞买方串通竞价的;

5、竞买方对出让方、环境权交易所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他相

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公正性的;

6、出让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将排污权指标出让给竞买方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环境权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发生上述违约情况的,由环境权交易所将违约方的竞买保证金全额划转给守约方,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二条因竞买方弄虚作假给他方造成损失的,竞买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九章争议解决

第三十三条交易活动中当事各方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向环境权交易所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判决为终局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权交易所依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则,对在环境权交易所内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环境权交易所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