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采购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问题研究[摘要]政府采购是指一国的政府机关及其下属的所有实体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标的之行为。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政府采购日益成为国家管理公共支出和节约经费的重要手段。
文章从政府采购的定义入手,分析了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功能,将各国政府采购制度进行了比较,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现状,并提出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公共资金招标一、政府采购一般理论问题(一)政府采购的界定政府采购在欧盟官方及其欧洲各国又称为公共采购,是指使用公共资金的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动用公共资金,以法定的方式和程序购买、租赁商品、工程、智力成果及雇佣劳务或获取服务的行为。
(二)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1.公开性原则公开性原则,是指有关采购的法律、政策、程序和采购活动都要公开。
公开性原则贯穿于政府采购整个程序中。
首先,有关采购的法律和程序要公布于众。
其次,采购的内容、数量、质量,对供应商的资格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也要公开。
当然,对于一些采购,由于采购物品的性质,使得采购过程不能公开,但即使如此,采购机构也必须作出说明和记录,并须经严格审批和授权。
2.公平性原则政府采购公平性原则是指“采购主体要为供应商竞争性地获得政府采购合同提供公平的途径”。
政府采购中的公平性首先是指所有参加竞争的投标商机会均等,并受到同等待遇。
其次,公平性原则还要求合同的授予要兼顾政府采购社会目标的实现。
在政府采购制度中制定一些规则和采取一些措施,使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小企业、少数民族企业也能获得一些政府采购合同,从而促使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3.竞争性原则竞争性原则是政府采购制度的灵魂和精髓。
政府采购目标是通过促进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之间最大程度的竞争来实现的。
只有竞争才能防止政府采购中的浪费和腐败问题。
通过竞争,政府采购机构可以形成一种买方市场,从而形成一种对买方有利的竞争局面。
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采购制度从根本上说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政府广泛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干预国民经济活动以弥补市场缺陷的重要方式之一。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影响了这项工作的推广,应从建立有效的法律机制和有效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以及加强培养政府采购专业人才等方面规范和改进这方面的工作。
一、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1、政府采购的范围窄、规模小。
我国政府采购主要局限于财政专项拨款的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及少数工程及房屋修缮和采购限额以上的一些易于操作且较为标准化的产品上,而对非标准化产品、采购限额以下的货物工程及劳务等项目,仍未完全实行规范的政府采购,这使得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另外,采购人要么事前不经核准而违规采购,要么将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以采购项目紧急等为由进行分散采购,导致集中采购比例低。
2、政府采购的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
财政部门还很难把握采购单位具体的政府采购资金额度,只能是总预算、总控制,致使政府采购资金失去应有的约束力。
同时,由于预算编制粗糙,给部门和单位有机可乘,加上许多单位预算观念淡薄,主要精力放在向财政部门要钱,导致预算追加频繁,重复采购和超标采购现象时有发生。
而财政监管失控,使得支出单位的自主支出权限过大,无法从根本上杜绝盲目、重复采购现象,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
3、公开招标采购虽然在公正、公平和竞争性方面有其独特优势,但其采购周期长、程序复杂、效率较低,采购成本也较大。
再加上一些人的违规操作,其结果往往是效率低、价格偏高,造成采购结果不理想。
4、政府采购程序不够规范。
一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不规范,透明度还有待提高。
很多地方的采购主体未能以多种方式在社会上公布采购信息,致使应标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过少,不仅有失公平,也未能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二是供应商资质审核不规范。
在实际运作中,一些地方资格审查程序过于简单,虚假中标或中标后违约现象严重;还有的地方搞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达不到全面竞争的效果;三是具体评标、定标程序不规范。
政府采购招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政府采购招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政府采购是政府和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活动。
政府采购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可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诚信,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促进社会公平竞争和经济发展。
近年来政府采购招标中存在诸多问题,如信息不对称、不透明、腐败等,不仅损害了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也影响了政府采购的效益和效率。
对政府采购招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深入研究,对于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保障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府采购招标存在的问题1. 信息不对称。
政府采购招标中,供应商和政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方面,政府可能掌握更多的信息和资源,而供应商可能缺乏相关的信息和能力,导致其在招标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政府在评标过程中可能存在偏向某一家供应商的情况,导致其他供应商无法公平竞争。
2. 不透明。
政府采购招标过程缺乏透明度,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标准的制定等过程缺乏公开和透明,导致招标结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并容易引发腐败问题。
政府采购招标结果的公布和信息披露也存在不完善的问题,不利于公众监督和引发社会舆论的质疑。
3. 腐败问题。
在政府采购招标中存在一些腐败问题,例如有偿竞标、行贿送礼等行为,侵害了公共利益,破坏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的效益和效率。
4. 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导致政府采购活动难以规范和监管。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加剧了政府采购领域的腐败问题。
二、对策研究1. 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政府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披露制度,确保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标准的制定等过程公开、公正,招标结果及时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也应加强对供应商的信息披露和登记管理,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提高供应商的诚信意识。
2. 加强监督和审计。
政府采购活动应加强监督和审计,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招标及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关于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思考
关于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思考【摘要】政府采购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一种重要手段,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规制政府采购行为。
因政府采购涉及主要来自纳税人的巨额资金和重要公共利益,其有关法律问题应当受到高度重视。
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应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关键词】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思考政府采购作为最重要的市场购销活动,其健康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能起到鼓励和扶持国内企业的作用,进而促进一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
加入WTO后,政府采购市场的逐步开放和政府采购的国际化将成为我国未来经济改革与发展的趋势。
面对国内外政府采购市场日趋开放化和世界法律趋同化的形势,深入探讨如何科学制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WTO《政府采购协议》的基本原则并以双边谈判的具体承诺为基础,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尽快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以完备的法律保障为前提适时逐步的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已成为当前我国政府采购立法与实践中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
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所谓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与一般采购相比,政府采购具有主体特定性、采购活动公益性、资金来源公共性、采购过程规范性等特征,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
一般认为,政府采购制度起源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英国。
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
我国建国以后长期推行计划经济体制,并无真正意义上的政府采购。
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恢复和发展商品经济,但政府采购仍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加快了入世步伐,对政府采购的国际化有了更加深刻的感知,有些城市开始有意识地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北京、上海、山西、安徽等先后颁布了关于政府采购的地方性法规,国家财政部、经贸委等也分别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性文件和部门规章。
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描述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和相关单位为了履行公共职责,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然而,政府采购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对于公共资源的分配和使用产生了不良影响,需要寻找解决之道。
首先,政府采购的流程不够透明,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政府采购信息的不公开和不透明给了某些供应商以寻租空间,导致公平竞争受到损害。
同时,政府部门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也往往不够清晰,容易出现利益输送的情况。
其次,政府采购的制度性约束有待加强。
政府采购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容易产生不合规行为。
例如,违反程序和规则的操作、标的确定不恰当、过度集中采购权力等问题都存在。
最后,政府采购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也亟待解决。
政府采购涉及巨额资金,容易成为贪污腐败的温床。
一些公职人员可能会利用采购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不充分、操作不公正等漏洞来谋求私利。
二、解决对策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加强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和公示。
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与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招标信息、结果以及采购合同,让供应商和公众能够获得充分的信息,有效监督采购过程。
2. 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督和审计。
确保政府采购行为符合程序,避免不合规行为的发生。
监督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性和权威性,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加强对供应商的准入和资质审核。
建立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制度,明确资质要求和评估标准,避免不具备实力和信誉的供应商参与竞标,减少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4. 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监管力度。
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更加细化和具体化,明确政府采购的权责和程序,增加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
5. 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增加透明度。
借助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将政府采购过程线上化,实现电子招投标、合同管理、监管审计等环节的全程电子化,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效率。
6. 加强监察和惩处,依法打击腐败行为。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问题研究
我 国 政府 采购 法律 问题 研 究
物流管
我 国政府采购法律 问题研究
文/ 刘春凌
摘要 :政 府采购相 关法律制度建 设是一个任重 道远 的工作 ,我 国初 步建 立的政府 采购 法律制度 在 当前的 大背景下存在 什 么 样
的问题 ,要做 出何种相应 的调整 ,如何 借 鉴现 有的 国际规 则和惯 例,对这 些问题 的解答对我 国今后 发展有 着重要 的现 实意义。
Li u ig u Ch nl n
( h n z o stt o Aeo a t a Id s yMa a e n) Z e g h uI tue f rn ui ln ut n g me t ni c r
Ab ta t Th g l y tm u li go o e m e t r c r me t a ea lngwa o wh tkn fp o lm sa an tte s r c : el a se b i n fg v m e s d n o u e n v o y t g , a id o r be i i g is p h o t h
重审批轻管理 , 大大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发挥。 试 点 范 围 ,到 20 年 已 在 全 国铺 开 , 目前 全 国2 个 省 市 区 散 , 00 9
各级 政 府 都 已建 立 形 成 了政 府 采购 制 度 。我 国政 府 采 购 规
目前 ,我 国 的 政府 采 购法 律 体 系的 框 架 主 要 是 由 ( 《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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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研究
当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研究当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是政府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涉及到巨额资金的使用和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和公众利益。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
本文将针对当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就此提出建议研究。
一、政府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1. 信息不对称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信息的不对称性,即供需双方拥有不平等的信息。
这种情况下,容易导致供应商和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降低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2. 治理不规范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政府采购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不够高,程序不严谨、监管不到位,存在一些管理漏洞。
这些漏洞容易导致腐败、浪费和不规范的行为。
3. 成本控制不严政府采购活动中,成本控制不严一直是一个问题。
一方面,投标和报价可能存在虚高的情况,政府在采购活动中也往往未能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导致了大量的腐败和浪费。
4. 缺乏创新政府采购往往注重的是规模和成本,对于产品品质、创新等方面的要求较低。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对于产品和服务的创新积极性就会降低,导致了政府采购活动的效果低下。
5. 公开透明度不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度较低,导致了公众对采购活动的不信任感,并容易导致疑似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
政府应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实现政府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
政府采购活动的信息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包括政府采购计划、公告、资格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等。
这样不仅可以增加政府采购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也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
2. 加强监督管理政府应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整体管理和监管,避免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
要建立健全的惩处机制,对于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政府应加强对政府采购成本的控制,杜绝因为成本控制不严导致的腐败和浪费现象。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相关问题探讨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相关问题探讨作者:王睿欣来源:《今日财富》2022年第30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自2002年颁布实施以来,财政部门和各级政府都陆续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制度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等配套措施。
各行政事业单位渐渐树立了依照政府采购规定开展采购活动的观念,并根据相关要求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内控采购体系,但是政府采购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例如政府采购效率低下、质次价高、招标文件涉及排他性条款等。
社会公众和媒体对政府采购也发出了质疑的声音,许多关于政府采购的负面报道经常在新闻媒体中出现,导致政府采购的公信力下降。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政策方针,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下,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
因此政府采购只能通过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来提质增效、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解决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本文就笔者了解到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方面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够对政府采购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一、政府采购的定义及现状概述在研究政府采购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政府采购的相关常识及现状。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那么什么是财政性资金呢?是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资金。
根据财务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预算必须纳入所有收入,并对这些收入进行统一核算和统一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所以机关事业单位的所有资金都是属于财政性资金。
(二)从总体上来看,我国政府采购相关规范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比如近期财政部就在征求对政府采购法修订的意见。
政府采购规模也在逐年增长,仅2015年政府采购金额就突破了两万亿元,政府采购活动在国家管理中的地位愈发重要,功效也日益显现,为国家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
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
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摘要: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近年来,我国部分省市在本地区实行政府采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实践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及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朗,建立既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政府采购制度已迫在眉睫。
关键词:政府采购;公共支出;政府采购制度一、当前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中存在问题分析1.1采购制度不完善当前政府采购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是没有建立一个完善的采购招标机制,这就导致采购的周期过于的漫长。
政府在采购的过程中,需要经过一系列繁杂的程序,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批,这就导致采购所花费的时间过长,这是当前供应商逃避政府采购的原因之一。
除此之外,政府的采购信息透明度低也是影响政府采购制度建立的重要因素之一。
1.2政府采购资金的腐败问题政府采购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节约资金,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质量,使政府的社会职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彰显。
然而在实际的采购过程中,许多采购人员以权谋私的现象极为严重,这对于政府的管理工作是极为不利的。
造成当前政府采购过程中腐败问题严重的原因之一就是缺乏一个合理的监督制度,完善的监督制度是保障政府采购制度落实的重要前提。
政府的管理人员应当认识到这一点,积极的推动完善的监督制度的建立。
1.3政府采购的规模不大与国际上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府的采购规模较小。
据数据显示我国的采购支出只占据GDP总额的3%,而国际上发达的国家的政府采购支出在GDP中占据的比例为12%。
我国目前已经成为了世界上第二大的经济体,然而政府采购规模却过小与我国的经济发展不相符合。
除了政府采购规模小之外,在采购的项目中,货物类所占据的比例过高,这种采购比例是不符合当前我国的经济情况的,政府应当注重工程类项目和服务类项目的采购。
二、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完善的对策2.1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2.1.1完善采购法律制度体系。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是按照政府采购法严格立法实施政府采购,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的财政管理部门,建立了一些与政府采购法配套的规章制度。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现状和问题近年来,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发生了不少的变革,这些变革对政府采购的效率和透明度带来了一些积极的影响。
但政府采购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导致政府的采购行为缺乏公正性、合理性和可控性。
本文将结合现有的信息和数据,对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概述和分析。
政府采购的意义政府采购是指政府部门或使用政府资金采购商品、服务和工程的行为。
政府采购是一种行政行为,其目的在于满足政府部门的实际需求,同时也是政府落实公共服务职能的方式之一。
政府采购的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它可以帮助政府实现资源分配的合理化和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政府采购的法律基础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基于《政府采购法》制度框架,通过《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法规文件的支撑来实现落地。
政府采购的法律基础保证了政府采购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政府采购的变革近年来,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
其中最重要的变化是将政府采购行为转变为综合评价的过程。
综合评价采取了开标直接入围的方式,消除了过去的“石库门”,更多地采用电子竞价或电子招标的方式。
同时,采取限定性招标和询价等方式,便于小型企业能够更容易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还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来提供政府采购的信息,这也有助于加强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既有成功之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问题:一、针对突出问题的应对措施不足。
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十分复杂,存在种种的“灰色地带”,社会监督和内部控制都存在盲区。
因此,政府需要引入更具有说服力的评价机制,在突出问题发生时及时采取探索新的解决方案。
二、竞争不公和信息不对称。
政府采购市场受到几大供应商的垄断,这使得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
同时,由于供应商与采购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政府往往会被迫接受质量低劣、价格过高的产品和服务。
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政府采购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在我国有其特定的形成过程,是在长期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的。
要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必须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分析其存在问题和成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对策建议。
本文就针对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结合作者工作实际提出了一些想法和建议,以期对政府采购工作有所裨益。
关键词:政府采购;问题;对策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采购作为一项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和政策工具,越来越受到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工作者的重视。
政府采购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其作用不仅体现在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建立健全财政宏观调控体系、促进宏观经济健康运行方面。
因此,应不断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以推动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进行。
一、我国政府采购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一)政府采购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政府采购是一项新生事物,还处于不断发展完善过程中,因此,国家对此虽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但尚不系统和完善。
这就造成政府采购在实际操作中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导致政府采购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制约了政府采购制度作用的发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我国首个对政府采购进行规制的立法,它为我国的政府采购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外部环境的改变,相应的法律法规仍然存在着许多缺陷,无法适应形势的发展,无法及时地进行更新与完善。
这就造成了我国工程建设与服务采购中仍有法律漏洞。
(二)采购方式比较单一中国目前的政府购买模式大致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询价以及单一项目购买五大模式,这五种模式在实施过程中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公开招标尽管能够节省投资,但由于其程序繁琐、期限长、条件多等问题使许多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条件较小的工程无法进行;邀请招标尽管能够节省投资,但因为邀请招标规模有限等问题使其范围狭窄;竞争性谈判虽然能够节约资金,但由于程序复杂等原因使其适用范围较窄;单一来源采购虽然可以节约资金,但由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等原因使其适用范围较窄。
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万芹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第6期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我国的政府采购从1996年开始试点,到1998年逐渐扩大,2000年全面展开,发展到现在已初具规模,采购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模式基本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和管理机构基本建立。
一、我国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政府采购的法规制度不够健全我国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的建立,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然有些采购环节缺少依据,无章可循、无法可依。
比如缺少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哪些质疑应当受理,由谁受理,如何处理都缺乏法规依据。
这些问题直接会对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制化进程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因此,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政府采购的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完善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缺乏明确的监督内容、监督主体、监督措施和相应的配套制度,具体表现在:缺乏独立的监督主体。
《政府采购法》中明确了政府采购对象的主管机关为各级财政部门,但是与《招标投标法》中在政府采购市场中的监督主体不统一,缺乏统一的监督规则。
法律没有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进行监督的实体规则和程序性规则,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很难实现统一、有效、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监督;管理机构内部制衡机制不规范,一些机构把所有的政府采购管理,采购职能高度集中在一个部门,没有制定一定的内部控制机制。
(三)政府采购专业化人才匮乏政府采购是一项集政策性、全面性、知识性、复杂性、多样性等特点于一身的全新系统工程,伴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逐步深入和发展,采购人员不仅要对财经方面的知识有一定的掌握,而且还要对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了解,更应该熟悉、掌握市场上各种采购产品的性能以及科技含量高的网络工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掌握和具备市场操作的技能。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采购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活动之一,其规模与影响力也越来越大。
政府采购是政府行为,也是政府职能的一部分,它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透明和公正至关重要。
在实际工作中,政府采购也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和解决。
1. 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制度不够完善,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之处。
这就使得政府采购的程序不够规范,容易出现违规和不公正的情况。
2. 缺乏透明度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程度不够高,导致部分采购活动缺乏透明度,存在非法回避招标、腐败行为等问题。
3. 政府采购过程不公正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利用职权、人际关系等不正当手段影响采购结果的情况,导致采购过程不公正。
4. 采购标准不严格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商品和服务时,对质量、价格等标准要求不够严格,导致一些次品或者以次充好的商品被采购进入市场。
5. 缺乏专业化人才政府采购工作中,缺乏专业化的人才,导致一些采购活动缺乏科学性和专业性,影响了采购效果。
1. 健全法律法规要健全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完善政府采购的制度,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的程序,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杜绝各种违规行为。
2. 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通过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与公示,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压缩腐败空间。
3. 加强采购管理加强对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监管力度,确保采购过程公正合法;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4. 严格采购标准加强对政府采购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等标准的管理,建立健全采购评审机制,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5.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政府采购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工作,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政府采购队伍。
要想解决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必须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力度,严格依法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加强政府采购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以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透明和公正。
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所谓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及其下属部门、机构在进行正常的政府活动和服务于广大的人民群众时,通过严格的法定方式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购买行为。
早在十八世纪,西方自有资本主义国家中,政府采购制度就基本形成,它的历史已经超过了两百年。
政府采购对政府的日常经济活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等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政府采购制度的运行机制分析1、政府采购制度的适用范围政府采购制度的使用是有一定范围的,它可以界定为以政府的公共资金作为财源来实施公共设施建设的行政事业单位。
具体可以包含: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等。
2、政府采购制度的运行机制第一,政府采购争议的机构和仲裁选择。
在我国,政府在采购过程中,如果发生经济合同纠纷,那么发生纠纷的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对此纠纷进行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移交到当地法院进行判决,不涉及合同纠纷的经济纠纷可以由各级司法机构协调和判决。
第二,政府采购机构的选择。
可以将政府采购委员机构设立在政府财政部门里面,可以称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这个机构的职能是制定政府采购支出的政策、做出政府采购计划、进行政府预算的核对和审查、批准和拨付政府采购资金、协调相关部门的关系。
第三,设立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中心的性质是属于非营利性事业机构,隶属于各级政府,在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各级政府上交的工程、服务等采购事务。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政府采购中心的关系可以表述为同一级委托代理关系。
3、政府采购的方式根据政府采购的对象和资金数额的不同标准,可以将政府采购的方式分为以下几种:第一,选择性招标采购。
这种方式就是政府采购机构根据自身的需要,有选择性的接纳招标商,并从中选择合格的招标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
第二,单一来源采购。
在众多的招标商或服务商中,政府采购不可能全部与之合作,只能选择最优质的招标商。
第三,两阶段招标采购。
这种方式会把政府采购的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政府对采购的事项作全体意见的征求,然后选择招标商,并与之协商,达成一致,最终确定购买的物品价格、数量等。
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提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发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工作,已经提上了政府工作日程。
本文主要指出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制度;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识码:A政府采购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起源于西方自由主义经济时期,完善于现在的市场经济时期。
由于我国实行政府采购的时间短,现有经济体制的基础薄弱,国家公共投入少,所以实行充分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采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一)法律体系不健全。
西方政府采购制度一般都有完善的法律体系,这是由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决定的,如英国的政府采购法律除了对政府采购的范围原则、程序管理等做出了规定外,还包含了民事法律的、行政法律的、欧盟法律和遵守国际公约等多方面内容,虽然比较复杂,但却使政府采购在任何场合、任何条件下、任何环节都有法可依。
我国的政府采购法,目前非常简单,连相应的实施细则和解释都没有。
《政府采购法》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根本大法,是政府采购活动的根本依据,也是制定相关政府采购规章的根本依据,但这部法律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
(二)政府采购的规模较小。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起步晚,至今只有十几年的时间,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政府采购规模及规模效益仍处在较低水平。
从规模看,按国际上公认的一国政府采购规模应占GDP的10%~15%或财政支出30%左右标准衡量,我国2006年政府采购规模为3,681.6亿元,2007年的采购规模为4,000亿元,而我国2006年和2007年的GDP分别为209,407.0亿元和257,306.0亿元,与这个标准却相差甚远。
从规模效益看,由于采购规模过小,因而其规模效益难以达到合理的水平。
按国际上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可节约采购资金10%以上计算,而我国实际采购节约的财政金额与上述比例相比还有很大距离。
(三)政府采购的计划性差。
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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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6卷 第 3期
关 于 政 府 采 购 的 法 律 问 题 的 探 讨
李 晓玲
( 共 威海 市委 党 校 , 东 威 海 中 山 24 O ) 6 2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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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 于政 府 采 时 的 套 共 管 理 性 质 , 国 在 聃 定 政 府 采 购 法 主 体 时 要 以 贲 空 来 源 的 基 我
在 我 国 政 府 采 购 工 作 转 向 全 面 推 行 的 过 程 中 . 活 动 , 要 受 到 招 标 投 标 法 的 管 理 。 根 据 该 法 的 规 都 强 国 为使 政府 采 购工 作 进 一 步 规 范 化 . 关 政 府 采 购 的 定 , 制 招 标 的 主体 包 含 国 家 机 关 、 有 企 事 业 单 位 有
一
些看法。
一
标 投标 规 定还 将 集体 企业 作 为 招 标 主体 。
根据 财政 部 ‘ 府 采 购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规 定 , 政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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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定 我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主 体
该 办 法 的 适 用 主 体 为 使 用 财 政 性 资 金 ( 括 财 政 预 包
办 在确 定 中 国政 府 采 购 法 主体 时 , 必 要 首 先 讨 算 内和 预算 外 资金 ) 理 政府 采 购 的各 级 国 家机 关 , 有 该 论 一 下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立 法 现 状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有 实 行 预 算 瞥 理 的 事 业 单 位 和 社 会 团 体 。 因 而 , 办 法不 包 括使 用 财 政性 拨 款 的 国有 企 业 。我 国地 方 的 形式 意义 和 实 质 意义 上 的 区分 。 形式 意 义 上 的政 府 采购 立法 . 指 在 我 国开 始 政 府 采 购 改 革 后 , 是 以 政 政 府 采 购 法 规 和 规 章 所 规 定 的 适 用 主体 基 本 上 都 是 事业 单 位 和社 会 团体 , 而将 国有 企 业排 除 府 采 胸 名 所 进 行 的 立 珐 。 我 国 冠 以 政 府 采 购 ” 国家 机关 、 之
论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从1995年开始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试点工作,之后,政府采购的规定和范围不断扩大。
到2000年,政府采购工作已经在全国开展。
政府采购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但政府采购过程中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正视这些问题我们才能全面贯彻和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关键词:政府采购问题对策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于2002年6月29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2003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从1995年开始试点的政府采购制度步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该法有九章,分别对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合同、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
但是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一、政府采购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政府采购在一般意义上是指政府对维持政府正常运转所需物品的采买与购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和行为。
随着我国政府采购规模逐年不断扩大发展,关于政府采购方面的争议也普遍增多,制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也日渐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采购政出多门。
在不同地方和部门颁布的政府采购法律文件中,对政府采购的界定、政府采购的主体、政府采购包括的内容、管理政府采购的机构等都规定得不尽相同。
(二)政府采购规模小、范围窄。
这显然难以发挥政府采购用来节约财政资金这一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说有悖于政府理性。
(三)我国的财政体制不完善。
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是采购支出包含在各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的预算和计划里,财政预算无法细化到具体的采购项目。
各单位在批准的预算框架内自行支配采购,采购拨款发出后,财政部门没有多少精力来进行检查监督,从而各部门各单位“多报少购、报而不购”的现象屡见不鲜,还有一些部门和单位“重复采购、盲目采购”,致使财政资金的运用效率不高。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问题研究我国政府采购法律问题研究导言政府采购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行为,具有重要的经济和政治意义。
为了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然而,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研究和探索进行解决。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国政府采购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一、政府采购法的立法背景和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2002年6月28日通过,并于2003年1月1日正式生效。
该法的颁布实施,旨在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增强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竞争,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有效利用财政资源,促进经济发展。
该法的出台,主要有以下立法背景和目的:1. 加强反腐倡廉。
政府采购活动贯穿整个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涉及大量财政资源的支出。
为了避免国有财产的流失和滥用职权的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是该法出台的重要目标之一。
2. 促进行政效能。
政府采购活动是政府实施政策的一种重要手段。
通过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可以更好地支持政府政策的实施,提高政府工作的效能。
3. 推动市场经济。
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和公平竞争,有利于发展市场经济,促进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同时,政府采购活动还可以为市场提供稳定的需求,刺激经济增长。
二、我国政府采购法律问题研究1. 不透明的采购过程政府采购活动应该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透明的问题。
比如,政府采购信息不及时、不充分地公开,导致了信息不对称、不公正的现象。
此外,一些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标准和程序也存在不规范和不透明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机制。
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应该明确规定,按照合法、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
2. 招标和评审过程中的腐败问题政府采购活动涉及大量财政资源的支出,容易引发腐败问题。
在招标和评审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职权和权力进行权钱交易,导致了公平竞争的破坏和资源浪费。
浅析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甘建程
浅析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甘建程摘要:为保证政府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日常办公中由于服务公众以及政务活动所产生的物资需求,各级政府往往都采用统一采购的方式来购进物资。
因此,采购工作的开展对于部门物资供应有很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现实工作中,会不可避免产生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政府的采购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
在本文中,笔者结合自身多年工作经验,对目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针对性的提出应对策略,希望给相关专业人员提供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政府采购;招投标;问题;建议1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1采购能力不足实际工作中,一部分采购人员在采购工作中表现出能力不足,对政府采购预算的细节没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屡次出现没有计划的采购行为,甚至上报不采、忘报、少报也已经成为了家常便饭;还有一部分采购人员因为没有对市场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在采购前没有制定科学的采购计划,对工作没有预见性,因此导致采购工作的效率低下和采购产品的质量不合格。
除此之外,人员配置问题也是采购工作难以顺利完成的主要原因之一。
很多机关部门所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是缺乏专业的采购人员。
当人员不足时只能够降低采购工作的准入门槛,而这部分人员本身缺乏相关的专业背景,所以导致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都达不到预期要求。
1.2电子化招标方面的问题电子化招标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而衍生出来的新型招标手段。
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原有的招标方式,但是依然存在不足之处:第一,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拟定了相关法规如《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等来对电子化政府采购以及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问题进行规范。
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取得的效果不佳,未能解决电子化政府采购以及电子化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存在一定的资源浪费的问题,在统一化管理政府电子采购工作中,工作人员没有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这一资源。
彼此之间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和及时的交流,“孤岛效应”明显。
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
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政府采购制度是西方国家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随着我国《政府采购法》的出台,我国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机构设置也日趋合理,也比较完善,政府采购实践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但由于观念上没有转变,配套措施尚不健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着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不健全、采购效率低、招投标和信息系统不完备、监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因此,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优化政府采购制度的组织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监管机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府采购制度,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延伸财政支出监督职能、规范政府消费行为,减少各种腐败现象。
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现状政府采购又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以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利用财政性资金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在国内市场购买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制度是有关政府采购行为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的总和。
政府采购行为在西方国家开展得时间比较早,政府采购制度也较为成熟。
反观协及企业法人纳入到采购主体范围内&另一方面应加强对采购的横向’纵向管理%对各地区’各行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协调整合%加大集中采购力度提高单次采购的规模&充分保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计划性%严格执行预算减少甚至杜绝临时性’重复零散采购的发生。
3.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
当今,基于运用电子贸易系统平台来实现政府采购管理,是国际上通行的现代化采购方式,它借助计名的下一行。
4.建立全方位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机制。
建立法律监督机制。
以政府采购法、地方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对采购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使政府采购做到依法行政。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
使政府采购各参与主体形成纵向与横向的自我监督机制,特别是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采购政策、预算和反馈情况等加强对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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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但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 , 也暴露 了一些问题 。
一
约阶段的救济 ,只是在 《 政府采购法 》中笼统 的规定政府采 购合 同适用 《 合 同法 》 ,并未对此 阶段的救济作 出任何可操 作性的规定 ,实践效果较差 。 ( 三) 《 政府采购 法》中采购人与集 中采购机构之间关 系
一
我 国目前虽然已经形 成一定的政府 采购法律体 系 ,但政 府采购立法建设 明显滞后 ,相关配套法规缺失 ,我 国政府采 购 法制体系建设 明显满 足不 了政府采 购实 际工作 需求 。《 政 府采购法 》实施 十多年 ,但是实施 细则 至今未 出台。虽然财 政部也 随后 出台了一 系列相应 的部 门规 章 ,然而一套完整 的 法律体 系不仅 只是 由一部基本法和几部部 门规章组成 ,而应 该是基本法 、实施 细则 与各项 配套 制度相结合 的整体 。所 以 目前 ,我 国政府采购实践工作 中许 多领域仍然存 在无法 可依 的状态 ,实 际操作性差 。各个操作单位对其理解上也存在这 样或者那样 的偏差 , 导致 《 政府采 购法 》的权威性受到影响 。 再加上 实践 中 ,我国 《 政府采 购法 》和 《 招标投标法 》 存在
善 ,救 济制度有缺 陷,集中采 购机 构定位不明确等 ,在借鉴 国际政府采购制度建设 经验 的基 础上 ,结合我 国具体 国情 ,应从 加 强立 法体 系建设 ,完善救济制度 ,进 一步明确 集中采购机构定位等方面进行完善 。
【 关键词 】 政府采购 ;立法体 系;救济制度 ;机构定位 ;合 同管理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政 府采 购法 》颁布 实施 已有 十 多年 , 在实际工作 中有效地发挥了法 制性 、 规范性 、 导 向性的作用。 在这 十多年 中 ,我 国政府采购事业蒸蒸 日上 ,取得 了一定 的
是在 以后具 体涉及 采购过 程 的条 款 中皆 以采 购人 的名义 出 现 ,包括组 成谈 判小组 、询价 小组 以及 最后确定供应 商等 , 集 中采购机构的职责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采购人是 否包 括集 中采购代理机构 ,从十五条来看 ,采 购人 的定 义显 然不包括 集 中采购代理机构。那么集 中采 购机构在 整个采购 过程 中是 不是需要按照采购人的意志来为采购行为。从 我国推行 政府 采购 、设立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初衷 来看 显然不是 。虽 然集
基本制度 ,所以制定政府采购法的实施细则以及 配套的规章
《 政府采购法 》第 四十 三条 规定 : 政府采购 合 同适用合 同法。采购人 和供应商之 间的权利 和义务 ,应 当按 照平等 、 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 式约定。这可 以理解为政府采购合同被 完全认 定为民事合 同。 在司法救济中完全适用 民事诉讼程序 。 因此 ,在合 同授予阶段 ,供应 商不能就投标 争议 本身提起 行
根据 《 政府采购法 》第十五条的规定 采购人仅 指依法进 行采购的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集 中采 购机构是 作为代理机构出现的 ,在这里两者之间的关 系是明确的。但
资金使用效率 ,维护本 国产业发展 的重要制度 , 一方 面有利 于贯彻 依法行政 方针 ,推进政府 采购规 范管理 ,培 育公 开 、 公平 、公正 的市场环境 ; 另一方面有利 于维护 国家利 益和社
矛盾 ,而且 与 《 民法通则 》 、 《 合 同法 》 、 《 行政诉讼法 》 、 《 行
政处罚法 》等法律也有 冲突之处 ,给政府采 购的实践 活动带 来很多不便 。 ( 二 ) 政 府 采 购救 》 规定的是 政府采购 的基本原则 、
会公共利益 , 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 将公共财物的采 购纳入 “ 阳 光 下的交易 ” ,使采购 人 ,供货商 、采 购中心三者 的行为置 于 公 开 透 明 的监 督 之 中。 二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中存 在 的 问题 ( 一) 政府采 购法律法规体 系不完善 ,可操 作性 差
中采购代理机构作为采购人的代理机构 ,但 它与社 会中介机 构是有严 格区别 的。 ( 四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有待进一步 完善
《 政府采购法 》的着 重点 在于政府采购合 同的授予阶段 ,
以保证供应商能公开 、公平 、公正的参 与政府采购 ; 但对 于 合 同签订后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以及 在合 同履 约过 程中发生 纠纷怎样处理等均没有规定或细化。按照 《 政 府采 购法 》的 规定对于集 中采购项 目,集中采购机构是否参 与合 同签 订以
青年与社会
2 0 1 4 年1 0 5下 第3 O 期 总第5 7 6 期
我国政府采购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何 婷
合肥 2 3 2 0 0 1) ( 合 肥市公共 资源交易监督 管理局 ,安徽
【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颁布 实施 已有十多年 ,在实践 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比如法律体系不完
不 明 确 。 。
、
政 府 采 购 的 作用 和 意 义
政 府采购 ,是 指各级 国家 机关 、事业单 位和 团体 组织 , 使用财政性 资金采购依法制定 的集 中采购 目录以内的或者采 购 限额标准 以上 的货物 、工程 和服务 的行为 。政府采购不仅 是指具体 的采购过程 ,而且是采购政策 、采购程序及采购管 理 的总称 ,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 的制 度。 我 国政府采购作为管理国家公 共财政支出 ,提高财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