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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成立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成立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成立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0.10.29•【字号】•【施行日期】2010.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成立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有效推进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及上海市质量金奖评审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合并原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和上海市质量金奖评审委员会,成立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定委的组成人员主任委员:黄小路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常务副主任委员:沈伟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委员:池洪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周敏浩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王新培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印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田春华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应雪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上海市公务员局局长蒋曙杰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殷欧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淑琼上海市卫生局巡视员吕勇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杨劲松上海市旅游局副局长周淮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二、审定委的主要职责根据《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质量金奖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审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指导、推动上海市政府质量奖评审活动的开展,研究决定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二)审定上海市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评定工作程序等重要工作规范;(三)审议、公示评审结果,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确定上海市质量金奖奖励名单,向市政府、市长报审上海市市长质量奖拟奖励名单。

三、审定委的工作机构审定委下设办公室(简称“审定办”),办公室设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沈伟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承担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政府质量奖的申报受理工作,组织开展评审及典型经验的总结、宣传、推广等工作。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农药、肥料质量抽查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农药、肥料质量抽查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农药、肥料质量抽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11•【字号】沪农委〔2024〕50号•【施行日期】2024.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农药、肥料质量抽查方案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本市农业投入品质量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上海市农药、肥料质量抽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3月11日2024年上海市农药、肥料质量抽查方案根据农业农村部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部署,以及关于加强农药、肥料等农资监督抽查工作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农药、肥料质量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安排(一)抽查组织。

市级农药、肥料质量抽查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和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区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实施。

(二)抽查数量。

2024年市农业农委计划从全市农药、肥料生产企业、农资市场抽查农药、肥料样品各200个,农药主要包括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肥料主要包括有机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水溶性肥料、微生物肥料等。

(三)抽查形式。

农药、肥料质量抽查采取例行抽查、监督抽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在农药、肥料生产企业、农资市场随机抽取水稻、蔬菜、瓜果等农业生产中常用农药、肥料样品进行质量检测。

此外,对例行抽查、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问题产品开展重点抽查,实施重点监管。

二、抽样要求(一)抽样人员。

每次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

抽样前应向被抽查单位出示有关抽查文件和抽查人员有效证件,说明有关情况。

(二)抽样规定。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市基本农田保护的若干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沪农委[97]第125号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市基本农田保护的若干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沪农委[97]第125号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市基本农田保护的若干规定》有关事宜
的通知
正文:
----------------------------------------------------------------------------------------------------------------------------------------------------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市基本农田保护的若干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
(1997年7月30日沪农委(97)第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浦东新区农发局、市农林局:
《上海市基本农田保护的若干规定》(沪府发[1996]70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有利于组织实施,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1994年第16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规定》的有关条款,经与市房地局协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据《规定》第 2、5、6、10、11、12条的规定,市农委负责本市基本农田质量保护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市农林局负责本市基本农田质量保护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对本市基本农田的质量保护进行工作部署、技术指导、监督管理等。

各县农业局(农委)在实施基本农田质量保护过程中,需要向市报告情况或请示问题,按照上述职责分工,分别报告或请示市农委或市农林局。

二、非农建设项目占用除蔬菜生产基地以外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属市一级审批的应征询市农林局的意见。

三、《条例》第五章中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属市一级执行的由市农林局执行。

特此通知。

——结束——。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6.13•【字号】沪农委〔2022〕102号•【施行日期】2022.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各相关单位: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农办质〔2022〕5号)要求,我委计划从2022年6月起组织开展全市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6月13日上海市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是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基础。

为推动区级质检机构更好地支持服务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决定开展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区级质检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思路以有效满足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为目标,通过开展专项培训、结对帮扶、能力验证、技能竞赛、监督检查、机构考核等,营造“以干代训、以赛促学、比学赶超”新常态,力争用三年时间, 实现区级质检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考核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以下简称“双认证”)通过率达到80%以上,认证参数能够满足农兽药残留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监督执法工作需要,整体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水平。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人才培训。

每年举办至少2次“线上”或“线下”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质量管理、检验检测技术相关培训班,每年每家机构(见附件1)每次组织3-5人参加,3年做到人员全覆盖。

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质量体系建立与运行、机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技术提升、抽样规范等。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汪湖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汪湖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汪湖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5.24
•【字号】沪农委[2013]175号
•【施行日期】2013.05.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汪湖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农委〔2013〕175号)
市农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市农业委员会决定:
任命汪湖北为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农村城镇规划处副处长;
任命汪学才为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
任命张文斌为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
任命夏永高为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上海市兽药饲料监督所)副所长;
任命蒋建国为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上海市渔政指挥中心)副处长(副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副处长职务;
任命田芝清为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上海市渔政指挥中心)副处长(副主任);
任命倪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渔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渔业船舶检验局)副局长;
任命陈锦辉为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处长;
任命张瑞明为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命夏建明为上海市种子管理总站副站长;
任命戴春风为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副主任;
免去夏龙平的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建华的上海市种子管理总站副站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5月24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兴农重大项目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兴农重大项目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兴农重大项目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2.10•【字号】沪农委[2009]407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兴农重大项目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农委[2009]407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科技兴农战略,进一步聚焦本市农业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突破一批有前瞻性、引导性、具有全局影响力的农业科技关键技术,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市农委制定了《上海市科技兴农重大项目管理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09年12月10日上海市科技兴农重大项目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进一步聚焦科技兴农工作重点,加强科技兴农重大项目(以下称重大项目)管理,提高科技兴农资金使用效果,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进程,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根据本市农业科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本内涵)重大项目必须贯彻国家农业科技发展战略,落实上海农业科技发展规划,按照上海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客观要求,组建强有力的科技创新团队,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研究解决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大难点和关键技术问题,具有相应经费额度规模,对农业科技进步有重要突破,对现代农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

第三条(聚焦重点)重大项目必须根据上海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目标,围绕种源农业、生态农业、装备农业、数字农业发展中重点和难点技术问题,为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和供给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按照市农委有关科技兴农项目聚焦工作要求,集成聚焦以下重点:(一)现代农业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领域。

(二)政府部门确定科技兴农的重点示范地区。

(三)本地区现代农业的优势发展产业。

(四)本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特色产业基地。

市级政府部门

市级政府部门

市级政府部门1.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机:23111111 信访:23119504 投诉:12358(价格投诉)、63585722咨询:23119467、23112980、231134802.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总机:23111111 信访:23119332 投诉:23112744 咨询:23119332 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总机:23111111 信访:23116647、23116648 投诉:23116647、23116648 咨询:23116647(教育热线)、23116650、63361700、231166484.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总机:23111111 信访:23119302 投诉:23119302 咨询:64680066--33045.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总机:62531980 信访:52891652 投诉:62531980 咨询:62531980 6. 上海市公安局总机:62310110 信访:24023456 投诉:24023456咨询:962110(公安热线)消防局:96119(消防热线)、28955119--112(咨询)出入境管理局:28951900、63576666(咨询)报警、求助、投诉:110、119案事件接报信息语音查询:52564567110信箱处理情况查询:52385633(咨询)7. 上海市监察委员会总机:64336979 信访:643714488. 上海市民政局总机:63232222 信访:63212226、63232222--5311投诉:63210448、63214261 咨询:63210156、962200(社区服务热线)9. 上海市司法局总机:24029999 信访:64741959投诉:24029875(法律服务行业投诉)、54242583(市律师协会投诉)24029776(公证员协会投诉)、64742209(公务员违纪投诉)咨询:24029729(综合咨询)、12348(法律服务热线)10. 上海市财政局总机:54679568 信访:54679568 投诉:54656535咨询:54656535、12366(财税咨询热线)11. 上海市人事局总机:2402222212.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12333 投诉:12333 咨询:12333(劳动保障咨询)13.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总机:23111111 信访:23113348 投诉:23113232、12319 咨询:12319(城建服务热线)14.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总机:23111111 信访:23113063 投诉:63584516 咨询:63587691、1231615.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总机:62752200 信访:62951565 投诉:62751605 咨询:38814999 16.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总机:53088177 信访:53084971 投诉:53088177 咨询:54035290 17. 上海市卫生局总机:62897000 信访:63292341、62893278 投诉:64310245 咨询: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95001120(上海助医网声讯咨询热线)18. 上海市水务局总机:23111111 信访:23116412 投诉:23116487咨询: 962450(水务热线)、23116419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总机):52397000 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信访):62113948 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投诉):62113948 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咨询):52398146(行政许可),62407105(政府信息公开)19.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总机:23111111 信访:63369261、23116214 投诉:23116232 咨询:63369261 (奖励扶助,领证,再生育审批)23116239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3116272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20. 上海市审计局总机:33054999 信访:6336658221.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总机:62565900 信访:62793523 投诉:62793523 咨询:62793523 22.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机:23111111 信访:23112424 投诉:2311242423.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总机:23111111 信访:63555605 咨询:12369(环保热线)24. 上海市统计局总机:53857070 信访:53857200 投诉:53857345 咨询:53857200 25.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总机:64220000 信访:64220000 投诉:12315(消协热线)咨询:64220000 26.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机:54045500 信访:54035438 投诉:12365 咨询:54038593 27.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机:63356600 信访:962727 投诉:962727咨询:962727(食品药品监管热线)、6335660028.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总机:23111111 信访:23115508 投诉:64393615咨询:962020(旅游热线)、6336712229.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总机:64370176 信访:64376029 投诉:64668760 咨询:64339268 30. 上海市体育局总机:54524788 信访:63276142 投诉:63276142、64814821 咨询:64814817 31.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总机:61103788 信访:61113710 投诉:12312(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咨询:96809680(知识产权热线)32.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总机:23111111 信访:23116184 投诉:23116184、23116185 咨询:23116184、2311618533.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总机:63193188 信访:962121 咨询:962121(房地热线)34.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总机:23111111 信访:63268702 投诉:962000 咨询:51528500、51528523 35.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总机:54674555 信访:61121107 投诉:61113966 咨询:6112311536.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总机:24028888 信访:24028645 投诉:24028631咨询:962962(民防热线)、86592402、2402866037.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总机:23111111 信访:23115408 投诉:23115407 咨询:23115381、23115373 38. 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总机:62490880 信访:62491710 咨询:6249171039.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总机:23111111 信访:23116300、23116299 咨询:23116299 40.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总机:63290077 信访:63295363 投诉:63296000 咨询:63296000 41.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机:23111111 信访:962266 咨询:962266投诉:962266(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42. 上海市粮食局总机:62874530 信访:62874530--2511、62874530--2507 咨询:62874530 43.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总机:63053300 信访:63053300--715 投诉:63025855 咨询:63053300--636、6304128344.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总机:52567788 信访:63216701 投诉:63166666 咨询:63216701 45.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总机:62473288 信访:62473288--1808 投诉:52901111、8006204646 咨询:6289853346.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总机:62554838 信访:62554838--1 咨询:962218(医保服务热线)47. 上海市档案局总机:62751700(市档案局总机)、63336633(市档案馆外滩新馆总机)信访:62751700--1326投诉:62950667、62751700--1736咨询:63335288、63336633--1505、63336633--1515浦东新区1. 区政府办公室总机:58788388 信访:68541200 投诉:58711234 咨询:68545652 2. 区政府信访办公室总机:58788388 信访:587112343.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机:58788388 信访:51350928 投诉:28282544 咨询:51350928 4. 区经济委员会总机:58788388 信访:28282741 投诉:28282752 咨询:28282752 5. 区社发局(教育)总机:58788388 信访:28282344 投诉:28282344咨询:28282402(幼教)、28282399(中教)、68543583(小教)6. 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总机:58788388 信访:28282770 投诉:28282770 咨询:58788388*64505 7. 公安局浦东分局总机:50614567 投诉:68546113 信访:22045081 咨询:50614567转8. 区监察委员会总机:58788388 信访:58315199 投诉:685468349. 区司法局总机:58788388、68542222 信访:28282445 投诉:68543953 咨询:68609999 10. 区财政局总机:58788388 信访:58788388--63206 投诉:6854106111. 税务局浦东分局总机:50581122 信访:50587709、50765700 投诉:50586125、5076570 咨询:5058112212. 区人事局总机:58788388 信访:58788388--11709 投诉:28282222 咨询:28282222 13.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机:58788388 信访:68542157、28282701 投诉:68542673 咨询:68542222--88114、68542222--8811514. 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总机:58788388 信访:58880311 投诉:28282863 咨询:28282893 15. 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区宣传部)总机:58788388 信访:28282156 投诉:28282156 咨询:28282156 16. 区社发局(卫生)总机:58788388 信访:58788388--62202 投诉:28282368 咨询:28282368 17. 区社发局(计生)总机:58788388 信访:50345720 投诉:50345720 咨询:50345720 18. 区审计局总机:58788388 信访:68542610 投诉:68542610 咨询:68542610 19. 区环境保护局总机:58788388 信访:68541765 投诉:58606677 咨询:28282845 20. 工商局浦东分局总机:68542900 信访:68541604 投诉:68541466 咨询:68547315 21. 质量技术监督局浦东分局总机:58877988 信访:58878986 投诉:58879982 咨询:58876819 2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浦东分局总机:58557666 信访:58557666--219 投诉:58215903、38950276 咨询:68542222--88258、68542222--88259、68542222--8826023. 区社发局(体育)总机:58788388 信访:28282408 投诉:28282408 咨询:28282408 24. 区民防办公室总机:38714588 信访:38714588--8003 投诉:38714588--8069 咨询:38714588--801625. 区档案局总机:28949999 信访:28949823 投诉:28949999--20604咨询:28949999--20001、28949999--2050526. 陆家嘴功能区域管理委员会总机:58876688 信访:58517507 投诉:58876688--83127. 金桥功能区域管理委员会总机:50320888 信访:50320888--107 投诉:50320888--329咨询:50320888--10028. 张江功能区域管理委员会总机:50271188 信访:50271188—1037 咨询:50271188投诉:50271188--2251、50271188--225329. 外高桥保税区功能区域管理委员会总机:58698500 信访:58698500 投诉:58698551 咨询:5869850030. 三林世博功能区域管理委员会总机:68588991 信访:68588853 投诉:68588982 咨询:68588991 31. 川沙功能区域管理委员会总机:58983540 信访:58981661 投诉:68396256 咨询:58989162 32. 潍坊新村街道办事处总机:68757800 信访:58317210 投诉:58317210 咨询:68767891 33. 陆家嘴街道办事处总机:68767112 信访:68755520 投诉:68755520 咨询:68757491 34. 塘桥街道办事处总机:58393565 信访:58815365 投诉:58815365 咨询:50396199 35. 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总机:51925800 信访:58470498、58864182 投诉:58801178 咨询:68706259 36. 南码头路街道办事处总机:58397344 信访:50398191 投诉:58819145 咨询:50899230 37. 周家渡街道办事处总机:58455088 信访:68706754 投诉:58830947 咨询:50778579 38. 沪东新村街道办事处总机:58501188 信访:58504714 投诉:58711751 咨询:58501188 39. 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总机:68501658 信访:68509556 投诉:68506332 咨询:68501658 40. 洋泾街道办事处总机:50934221、58524483 信访:58524230 投诉:50934230 咨询:58855179 41. 浦兴路街道办事处总机:68515000 信访:50262914 投诉:50262914 咨询:68511001 42. 东明路街道办事处信访:50833177 投诉:50835086 咨询:5083073743. 花木街道办事处总机:50450111 信访:50456013 投诉:68454287 咨询:68452705 44. 三林镇政府总机:54893030 信访:50841570 投诉:50849213 咨询:58412703 45. 川沙新村镇政府总机:58983540 信访:58981661 投诉:68396256 咨询:58989162 46. 合庆镇政府总机:58971888 信访:58977623、8916966 投诉:58972953、58975816 咨询:5897469547. 曹路镇政府信访:58635019 投诉:58631084 咨询:5068868648. 高桥镇政府总机:58612222 信访:68660387、50410568 投诉:50675958 咨询:58678857 49. 高东镇政府总机:58612222 信访:68660387、50410568 投诉:50675958 咨询:5867885750. 高行镇政府信访:68975225 投诉:68971122 咨询:6897112251. 金桥镇政府总机:50329393 信访:58993618 投诉:58993034 咨询:58992546 52. 张江镇政府总机:58951616 信访:58554286 投诉:58554192 咨询:58551211 53. 唐镇政府总机:58965096 信访:58961304 投诉:58961304 咨询:58961304 54. 北蔡镇政府总机:68928000 信访:58434002 投诉:58911237 咨询:6892611徐汇区政府(办公地址:漕溪北路336号)1. 区政府办公室总机:64872222 咨询:64872222--16062. 区政府信访办公室信访:64861234 总机:648722223.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信访:64175478 投诉:64175478 咨询:640336324. 区经济委员会信访:64872222--1272 投诉:64872222--1272 咨询:64872222--1272 5. 区教育局总机:64380853、64879460 信访:64872222--1020投诉:64380853、64879460 咨询:64380853、648794606. 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总机:64681058 信访:64381653 投诉:64381653 咨询:64381653 7. 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信访:64454514 投诉:64454514 咨询:644545148. 公安局徐汇分局总机:64868911 信访:64868911--37148 投诉:64860697咨询:64868911--37160、371489. 区监察委员会信访:64872222--7028、7032 投诉:64872222--7028、7032咨询:64872222--7028、703210. 区民政局信访:64872222--1289、64878815 投诉:64872222--1289、64878815 咨询:64872222--1289、6487881511. 区司法局信访:64872222--1289、64878815投诉:64872222--1289、64878815、64872222--148咨询:64872222--1289、64878815、6464974012. 区财政局总机:34164530 信访:34164530--5601 投诉:34164530--5601 咨询:34164530--620513. 税务局徐汇分局总机:64418888 信访:64411868 投诉:64416200 咨询:64416100 14. 区人事局信访:64877333 投诉:64877333 咨询:6487733315.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机:6407776616. 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信访:64872222--1253 投诉:64872222--1253 咨询:64872222--1253 17. 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信访:64872222--1057、64872222--1238投诉:64872222--1057、64872222--1238咨询:64872222-1236、1239、8105、123518. 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信访:64380836 投诉:64380836 咨询:6438083619. 区卫生局信访:64872222--1585、64879587(医疗卫生信访)投诉:64872222--1585、64879587 (医疗卫生投诉)64313657(公共卫生)64313657、64153422(医疗机构、无证行医)64168508(城镇医疗保险事务投诉)咨询:962218(医保事务中心)64870011--249(公共卫生许可)64313657--16(医疗、医师、护士等职业许可)64153422(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64872222--1585、64879587(医疗卫生咨询)64872222---红十字会64872222-1592 区爱国卫生64168508(城镇医疗保险事务咨询)64873827(区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办公室)20.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访:64874362 投诉:64647819 咨询:6487436221. 区审计局信访:64878814 投诉:64878814 咨询:6487881422.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64872222--1559 咨询:64872222--1559、6487269323. 区环境保护局总机:54251000 信访:6487168424. 工商局徐汇分局总机:64038400 信访:64225400 投诉:64225400 咨询:64043741 25. 质量技术监督局徐汇分局总机:64810088 信访:64810088--7063、64395276投诉:64395275 咨询:64810088、6439527626.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汇分局总机:54653145、64318709咨询:54653145--801(药品、医疗器械)、24011754(食品)962727(市局)、64683207(分局)27. 区旅游管理局总机:64365456 信访:64365456 投诉:64366111 咨询:64830916 28. 区体育局总机:64452484 信访:54653349 投诉:54653349 咨询:54653349 29. 区城市规划管理局总机:54251000 信访:54251000--400730. 区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总机:64378285 信访:64372398 投诉:64372398 咨询:64372398 31. 区信息化委员会信访:64872222--7071 投诉:64872222--7071 咨询:64872222--7071 32. 区民防办公室信访:64872695 投诉:64872695 咨询:6487269533. 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信访:64872222--1267 投诉:64872222--1267 咨询:64872222--1267 34. 区政府侨务办公室总机:64454511、64453528--3505 信访:64454511、64453528--3505 投诉:64454511、64453528--3505 咨询:64454511、64453528--3505 35.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访:64089926、64089186 投诉:64089926、64089186咨询:64089926、6408918636. 区绿化管理局总机:54480606 信访:54483889 投诉:54483889 咨询:54483889 37. 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总机:64383573 信访:64387924 投诉:64381743 咨询:64387924 38. 区城管监察大队总机:64821199咨询:64821199城管大队 54978590 城管大队64689660 徐家汇分队 64334847 天平分队64742474 湖南分队 64280798 枫林分队64164375 斜土分队 64829426 田林分队54283098 长桥分队 64367833 康健分队64101832 凌云分队 54480661 虹梅分队64871814 漕河泾分队 54258910 龙华分队34133588 华泾分队 54083153 南站分队39. 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信访:64872222--1592 投诉:64872222--1592 咨询:64872222--1592 40. 区招商中心总机:64870011 投诉:64871010 咨询:6487101041. 区档案局信访:64872222--3005 投诉:64872222--3005 咨询:64872222--3008 42. 徐家汇街道办事处信访:64417392、64417362 咨询:6441739043. 长桥街道办事处总机:64100554 信访:64104826 投诉:64104826 咨询:64104826 44. 天平路街道办事处信访:64670544 投诉:64670544 咨询:6437075545. 枫林路街道办事处总机:64416010 信访:64416115 投诉:64416115 咨询:64416117 46. 湖南路街道办事处总机:64373433 信访:64333025 投诉:64373433 咨询:64373433 47. 斜土路街道办事处信访:64166061 投诉:64045999 咨询:6404599948. 康健街道办事处信访:64835025 投诉:64759506(人事监察、纪工委)咨询:64757022 49. 虹梅街道办事处信访:64016561 投诉:64018593(行政办公室)咨询:64062444(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热线)50. 田林街道办事处总机:64759900 信访:64842111 咨询:962345--6333(求助热线)51. 龙华街道办事处信访:54103223 投诉:54103223 咨询:5410101552. 凌云街道办事处总机:64537108 信访:54296539 投诉:54296539咨询:54296539、64534129(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53. 漕河泾街道办事处总机:64366118 信访:64366118--3014 投诉:64366118--3014 咨询:54480560(社区事务受理总机)54482610、64846102(招商办)、6436611854. 华泾镇政府总机:54821818 信访:54826331 投诉:54826192 咨询:54823399 长宁区政府(办公地址:长宁路599号)1.区政府办公室总机:220500002.区政府信访办公室信访:625212343.区教育局信访:22050723 投诉:22050723 咨询:220507234.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协)总机:52388201、52388202 信访:52388260 投诉:52388259、52388260咨询:52388272(业务科)、52388293(科普科)、52388340(园区办)、52388259 5.公安局长宁分局总机:62906290 信访:62906290--39409 投诉:62906290--391756.区纪监委员会信访:220519177.区民政局总机:62251100 信访:62255754 投诉:62255754 咨询:62251100--08.区司法局信访:22050932 投诉:22050973 咨询:220509329.区财政局信访:22051308 投诉:22051308 咨询:2205130810.税务局长宁分局总机:62730882 信访:62737418 投诉:62735501 咨询:62730882--1061 11.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22050023 投诉:22050708 咨询:2205002312.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信访:22050837 投诉:22050837、22050851 咨询:2205045213.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信访:22051246 投诉:22051262 咨询:2205122214.区卫生局信访:22051232 投诉:2205123215.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访:22051409 投诉:22051409 咨询:2205140316.区审计局信访:22050233 投诉:22050233 咨询:22050233、2205022617.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22050935 投诉:22050935 咨询:2205093518.区环境保护局信访:62819522 投诉:62819522 咨询:2205043819.工商局长宁分局总机:62521550 投诉:6240178920.质量技术监督局长宁分局总机:628372502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宁分局(总机)62737878(信访)62731007 (投诉)62731007(咨询)62738557(食品受理)62738850(药品医疗器械受理)22.区体育局信访:22051204 投诉:22051206 咨询:2205120623.区城市规划管理局信访:22050610 投诉:22050610 咨询:2205061024.区信息化委员会信访:22050816 投诉:2205081625.区民防办公室总机:6210213026.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访:22050922 投诉:22050922 咨询:22050912、2205091627.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总机:62708401 信访:62708431 62708411 投诉:6270841128.区档案局总机:62513499 信访:62513499--2333 投诉:62513499--2333咨询:62513499--233329.华阳街道办事处总机:62518868 信访:62511852 投诉:52373107 咨询:62260707 30.周家桥街道办事处总机:52731911 信访:52731911--8113 投诉:52731911--8113咨询:52731911--8112(法律咨询)、52061155(社区事务受理咨询)31.虹桥街道办事处总机:62085098 咨询:62087381、62085098(值班电话)32.仙霞街道办事处总机:62781828 信访:62781766 投诉:62781811咨询:62788005(民政、社保、劳动方面咨询)62781778(值班电话)62955004(社区服务热线)33.天山街道办事处总机:62598009 信访:62416499 投诉:62416499 咨询:62416499 34.新华街道办事处总机:62813399 信访:62942160 投诉:62942160咨询:62948808(社区服务热线)、6294101135.程家桥街道办事处总机:6268770136.江苏街道办事处总机:62520234 信访:62520234--201 投诉:62513950 咨询:5238902 37.北新泾街道办事处总机:52163763 信访:52163763 投诉:52163763咨询:52163726(法律咨询)、62392768(服务热线)38.新泾镇政府总机:52161000 信访:52162893 投诉:52194176 咨询:52160606普陀区政府(办公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1. 区政府办公室总机:52564588 区信访办:528212342.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访:62648142 投诉:52564588--3454咨询:52564588--2337、52564588--23343. 区经济委员会信访:52564588--7008投诉:52564588--7014(粮食局)、52564588--7030(旅游局)咨询:52817622(粮食局)、52564588--7030(旅游局)4. 区教育局信访:52564588--7697 投诉:52564588--7697 咨询:52564588--7697 5. 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信访:52564588--7172 投诉:52564588--7172 咨询:52564588--7172 6. 公安局普陀分局总机:52809966 投诉:63172110—41137 咨询:631721107. 区监察委员会信访:52564588--1560 投诉:62646545 咨询:626417698. 区民政局信访:62655495 投诉:62655495 咨询:626554959. 区司法局信访:52564588--7269 咨询:52656672投诉:52564588--7287(基层法律服务监督)、52564588--7276(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监督)10. 税务局普陀分局信访:62647692 投诉:52500705咨询:52500700(综合)、52564588--5524(政策)11. 区人事局信访:52564588--2528 投诉:52564588--2550 咨询:52564588--2528 12.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52828622 投诉:52825560 咨询:5282596613. 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信访:52821196 投诉:52564588--7809 咨询:52564588--7809 14. 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信访:52564588--2208 投诉:52564588--2202、52564588--6434 咨询:52564588--2233、52564588--643415. 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信访:52564588--7475 投诉:52564588--7475 咨询:52564588--713816. 区卫生局信访:52564588--2307 投诉:52564588--2307 咨询:52564588--230717.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访:52564588--3378 投诉:52564588--3378 咨询:52564588--337818. 区审计局信访:52564588--2421、2471 投诉:52564588--2421、2471 咨询:62649538 19.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52564588--4707 投诉:52564588--4707 咨询:52564588--470720. 区环境保护局信访:52658687、52511227 投诉:52658687、52511227咨询:52564588--7133、52564588--713421. 工商局普陀分局信访:52564588--7114 投诉:52800610 咨询:52564588--7115 22. 质量技术监督局普陀分局信访:52564588--4915投诉:52564588--4912、52829700(产品质量申投诉)2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信访:52838331投诉:52838331(药品)、52822218(食品24小时)咨询:52838332(药品,医疗器械)、52659900--508(食品)24. 区体育局信访:52564588--7457 投诉:52836233 咨询:5283623325. 区城市规划管理局信访:52564588--7515 投诉:52564588--7525 咨询:52564588--754426. 区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信访:58880318 投诉:5888031827. 区信息化委员会信访:52564588--1340 咨询:52564588--134028. 区民防办公室信访:52564588--1203 投诉:52564588--1203咨询:52564588--1227、6610252229. 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信访:52564588--1358 投诉:52564588--1368 咨询:52564588--1358 30. 区绿化管理局信访:62855581 投诉:62855581、62859309 咨询:62855581 31. 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信访:52242919 投诉:62140991 咨询:6214099132. 区城管大队信访:52766107 投诉:52766107、52759106 咨询:52766107 33. 区档案局信访:52803787 投诉:52803787 咨询:52564588--320834. 长寿街道办事处总机:62277887 信访:62779001、62277887--2181投诉:62666798(城管)、62274667(社保)咨询:62666798(城管)、62666734(劳动)、32270094(民政)35. 曹杨街道办事处总机:62160359 信访:62549733 投诉:62167707 咨询:62167707 36. 长凤街道办事处总机:62549008 信访:62548523 咨询:62549008投诉:62163822、62437593、6243195537. 宜川街道办事处总机:56098058 信访:56084121 投诉:56098058 咨询:56089267 38. 甘泉街道办事处总机:56612260 信访:66771495、56077393 咨询:66250055 39. 石泉街道办事处总机:52913306 信访:62056448 投诉:62141966 咨询:62147302 40. 真如镇政府总机:62548456 信访:52767054 投诉:62545967 咨询:62548456 41. 长征镇政府总机:52709699 信访:62060618 投诉:62060618 咨询:52707008 42. 桃浦镇政府总机:62502755 信访:62502990 投诉:62506313 咨询:62506313 闸北区政府(办公地址:大统路480号)1. 区政府办公室总机:63805390 信访:63805390--7210 投诉:63805390--7210咨询:63805390--72102. 区政府信访办公室总机:63805390 信访:63805390--6005 咨询:63531234投诉:63805390--51093.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机:63805390 信访:56974788 投诉:56974788咨询:63545495、569747884. 区经济委员会总机:63805390--6205 信访:63544502 投诉:63544502 咨询:63544502 5. 区教育局总机:56630990 信访:56630990--3096 投诉:56630990--3096 咨询:56630990--30966. 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总机:61421328 信访:61421328 投诉:61421328咨询:61421328、511728107. 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总机:63805390 信访:63805390--6924 咨询:63805390--6924 投诉:63805390--6922、63805390--69248. 公安局闸北分局总机:63172110 信访:63172110--41036 投诉:63534738、63172110--41137 咨询:63172110--41031(经侦) 63172110--41032(防火监督)63172110--41033(出入境) 63172110--41035(法制复查)63172110--41436(治安场所) 63172110--41557(户政接待)63172110--41529(治安技防、报失) 63172110--41530(交警车管)63172110--41556(交警宣传) 63172110--41522(交警路政)63172110--41036(政府信息公开)9. 区监察委员会总机:63805390 信访:63171359 投诉:63819119 咨询:63172714 10. 区民政局总机:63805390 信访:63173443 投诉:63173443咨询:63805326(婚姻咨询)、63805271(求助咨询)63805325(优抚安置)、63805324(养老机构)11. 区司法局总机:63171992 信访:63174406 投诉:63542844 咨询:56907435 12. 区财政局总机:63179911 信访:63536753、63179911--3636投诉:63536753、63170983 咨询:63171709、6353675313. 税务局闸北分局总机:56323818 信访:56638156、56323818--8111咨询:66298992、66298993 投诉:56638156、56323818--811114. 区人事局总机:63805390 信访:63805390--6709、63189985投诉:63805390--6709、63189985咨询:63805390--6707(专业干部科)人才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管理63805390--6719(公务管理员科)人事争议、公务员管理、军转干部管理63805390--6721(工资福利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63805390--6723(机构编制科)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改革管理63805390--6720(法人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管理15.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机:63174406 信访:63174406 投诉:63542844 咨询:56907435 16. 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总机:63805390 信访:63805390--6410 投诉:63805390--6410咨询:63805390--6410、63805390--641217. 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总机:63805390 信访:63175896、63805390--6610投诉:63171679、63805390--6617咨询:63170728、63810329、63805390--6608、63805390--660618. 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总机:63805390 信访:63805390--7006 投诉:63175847咨询:63805390--523319. 区卫生局总机:63805390 信访:63175142 投诉:63175142 咨询:63175142 20.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总机:63805390 信访:63810377、63805390--6519投诉:63810377、63805390--6519 咨询:63805390--6525、63805390--6575 21. 区审计局总机:63805390--5910 信访:56971188 投诉:56971188 咨询:56971188 22. 区信息化委员会总机:63805390 信访:63805390--5915 投诉:63805390--5915 咨询:63805390--591523.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机:63805390 信访:63531907 投诉:63176102 咨询:63176102 24.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机:63805390 咨询:63805390--671525. 区环境保护局总机:63805390 信访:63805390--6016、56381850 咨询:56381850 投诉:63805390--6016、5638185026. 工商局闸北分局总机:56657070 信访:56657070--308 投诉:56657070--201咨询:56657070--102(注册登记类)、56657070--108(企业年检)27. 质量技术监督局闸北分局信访:66542626、56326496、56970532 投诉:56326496、56970532咨询:5697053228.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闸北分局总机:63540091 信访:63540076 投诉:63540097 咨询:63540097 29. 区体育局信访:56622956 投诉:56622956 咨询:5662295630. 区城市规划管理局总机:56531927 信访:56526064 投诉:56530643咨询:56531670、56086722、5653192731. 区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信访:63245336 投诉:63245336 咨询:6324533632. 区民防办公室总机:63173094 信访:51002322 咨询:51002322 投诉:6317244733. 区政府侨务办公室总机:63805390 信访:63805390--6924 投诉:63805390--6924 咨询:63805390--691434. 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信访:63535050 投诉:63175935 咨询:6317167035. 区档案局总机:63805390 信访:63805390--5612、63805390--5660投诉:63805390--5612、63805390--5660咨询:63805390--5713(查档利用接待)63805390--5715(业务指导、升级)、63805390--5717(教育培训)36. 天目西路街道办事处信访:63531528 投诉:63179145 咨询:63179145(街道业务受理服务中心)37. 北站街道办事处总机:63800303 信访:63801027 投诉:63800077 咨询:63800077 38. 宝山路街道办事处信访:56328737 投诉:56630411 咨询:5663058239. 芷江西路街道办事处总机:56623401、56629013、56622467、56635339信访:56623098 投诉:56625982咨询:66583382(社区事务受理中心)、5662989140. 共和新路街道办事处信访:56385706、56339951 投诉:51007110、56339951、56337788咨询:56331590、5633778841. 大宁路街道办事处总机:56778303 信访:56650681 咨询:56778303、56658618 42. 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总机:56472008 信访:56402659 投诉:56472005咨询:56478800(社区事务受理中心)、56402660(行政办)43. 临汾路街道办事处总机:56796194 信访:56832018 投诉:56796194--8205(行风政风)咨询:66981028(计生政策及服务)、56915481(共青团、妇联)56915501(民政救助政策)66987770(救助热线(政策及服务项目咨询、生活救助,24小时))36120884(窗口监督、劳动就业、工会、医保、社保咨询)44. 彭浦镇政府总机:56659950 信访:56654341 投诉:56778752虹口区政府(办公地址:飞虹路518号)1. 区政府办公室总机:25658888 信访:25657806 投诉:25657806 咨询:25657806 2. 区政府信访办公室总机:25658888 信访:55951234 投诉:55951234 咨询:55951234 3.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总机:25658888 信访:25657833 投诉:25657833 咨询:25657833 4.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机:25658888 信访:25658456 投诉:25657806 咨询:25657806 5. 区经济委员会总机:25658888 信访:25658326 投诉:25658326 咨询:25658326 6. 区教育局总机:65756666 信访:65758751 投诉:65758751 咨询:65758751 7. 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总机:65088666 信访:65088666 投诉:65088666 咨询:65088666 8. 公安局虹口分局总机:63242200 信访:23032328 投诉:23032062 咨询:23032286 9. 区监察委员会总机:25658888 信访:55950765 投诉:55950765 咨询:55950765 10. 区民政局信访:65525371 咨询:6552537111. 区司法局总机:25658566 信访:25658569 投诉:25658575 咨询:25658566 12. 区财政局总机:25658819 信访:25658165 投诉:25658150咨询:25658158(票据购买)13. 税务局虹口分局总机:26035555 信访:26035570、26035571、26035599 投诉:65214155、26035599 咨询:26035644、2603559914. 区人事局总机:25658888 信访:25658106 投诉:25658106 咨询:25658105 15.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机:65074111 信访:65074111 投诉:65074111 咨询:65074111 16. 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总机:25658888 信访:25658215 投诉:25658215 咨询:25658216 17. 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总机:25658888 信访:25657983 投诉:25657983 咨询:25657979 18. 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总机:25658066 信访:25658066 投诉:25658066 咨询:25658066 19. 区卫生局总机:65539911 信访:65539911 投诉:65539911 咨询:65539911 20.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总机:25658888 信访:25658712 投诉:25658706 咨询:25658712 21. 区审计局总机:25658507 信访:25658511 投诉:25658511 咨询:25658506 22. 区政府外事办公室总机:25657923 信访:25657923 投诉:25657923 咨询:25657923 23. 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总机:25658636 信访:25658636 投诉:25658636 咨询:25658636 24. 区环境保护局总机:25658545 信访:55601020、25658546 投诉:25658546 咨询:55896105、2565854625. 工商局虹口分局总机:55895588 信访:55899817 投诉:55896185 咨询:55896098 26. 质量技术监督局虹口分局总机:56669797 信访:56669797--702 投诉:56718700 咨询:56669797 27.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虹口分局总机:55898100 信访:962727 投诉:962727 咨询:962727 28. 区旅游管理局总机:25658888 信访:25658306 投诉:25658311 咨询:25658311 29. 区体育局总机:56965540 信访:56965540 投诉:56965540 咨询:56965540 30. 区城市规划管理局总机:25658888 信访:25658395 投诉:25658279 咨询:2565713131. 区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总机:65533550 信访:65533550--5051、65525143 投诉:65533550--5051、65525143 咨询:65533550--5051、65525143 32. 区信息化委员会总机:25658888 信访:25657218 投诉:25657218 咨询:25657218 33. 区民防办公室总机:25658796 信访:25658796 投诉:25658796 咨询:25658796 34.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机:25658888 信访:25658379 投诉:25658379咨询:25658385、2565838635. 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总机:65463690 信访:65460048 投诉:65460943 咨询:65460943 36. 区档案局总机:65089109 信访:65089109 投诉:65089109 咨询:65081546 37. 乍浦路街道办事处总机:63241107 信访:63565075 投诉:63565075 咨询:63071752 38. 嘉兴路街道办事处总机:56961752 信访:56961752 投诉:56961752 咨询:56961517、65473392 39. 欧阳路街道办事处信访:65085997 投诉:55150477 咨询:6508469440. 四川北路街道办事处信访:56662928 投诉:56662928 咨询:5666292841. 广中路街道办事处总机:56968352 信访:56665639 投诉:56665639 咨询:51812222 42. 提篮桥街道办事处信访:65455202 投诉:65411421 咨询:6537570743. 新港路街道办事处总机:65086060 信访:65038274 投诉:65131677、65078279 咨询:65131677、6507612744. 曲阳路街道办事处总机:55890369 信访:65526670 投诉:65526670 咨询:55881931 45. 凉城新村街道办事处总机:65296545 信访:65254262 投诉:65254262 咨询:65290666 46. 江湾镇政府总机:65933222 信访: 65932136 投诉: 65932136 咨询: 65932127杨浦区政府(办公地址:江浦路549号)1. 区政府办公室总机:654194502. 区政府信访办公室信访:552112343.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咨询:65419450--23724. 区物价局咨询:654175715. 区教育局总机:65193660 投诉:65435033咨询:6518752865181861(义教转学)、65707032(高中转学)、55833009(中招办)65015726(小招办)、65431050(收费)、65201554(人事)6. 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咨询:656916917. 公安局杨浦分局总机:65431000 信访:65431000—31013 投诉:65431000—31086 咨询:65431000—335528. 区纠风办投诉:658998009. 区民政局信访:65419181咨询:65865493(社会科)、69183003(婚姻登记科)、65673756(老龄科)10. 区司法局咨询:65899878、6589503511. 区财政局总机:65018811 信访:65638391 投诉:65018811--1304咨询:65153280(征收科)、65159104(会计科)12. 税务局杨浦分局总机:65700068 信访:65436485 投诉:6518347013. 区人事局咨询:65419450--262714. 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咨询:6541891015. 区文化广播影视局咨询:6589987816. 区卫生局投诉:65187797 咨询:6518851517. 区水务所总机:55064444 咨询:5512425818.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6512973419.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机:65018811 咨询:6563927920. 区环境保护局总机:65668128 咨询:5553078921. 工商局杨浦分局总机:65190001 信访:65190877 投诉:65190315 咨询:65198022 22. 质量技术监督局杨浦分局信访:65811188 咨询:6519095823. 区旅游管理局总机:65638800 咨询:6501456624. 区体育局咨询:6514141525. 区城市规划管理局总机:55080410 咨询:55080410--10126. 区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咨询:65136965、6513543227. 区信息化委员会咨询:6569524428. 区民防办公室总机:51264996 咨询:6566011129.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投诉:55218371 咨询:65414578、5521837230. 区市政署咨询:6543123931. 区绿化管理局总机:65205656 咨询:65205656--66632. 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总机:55211127 信访:65890375 投诉:55211425 咨询:65896033 33. 区城管大队咨询:6558540834. 区档案局咨询:5521761035. 平凉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总机:65850951 咨询:65127313(党员服务中心)36. 控江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投诉:65434700 咨询:5580921637. 殷行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咨询:6506374038. 四平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咨询:6501526739. 江浦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咨询:6501047140. 新江湾城区事务受理中心咨询:5513025841. 平凉街道办事处信访:65461464 咨询:6512905142. 延吉街道办事处信访:65483123 投诉:65499469 咨询:65300829、65302165 43. 四平街道办事处信访:65624095咨询:6513091265145236(劳动科)、65622645(司法科)65132941(社保科)、65139410(社发科)44. 江浦街道办事处信访:65455302 投诉:65865019 咨询:6586443945. 大桥街道办事处信访:65396342 咨询:6543377446. 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咨询:6590735347. 控江街道办事处总机:65431491 信访:55809220(综治办)投诉:65434700 48. 长白街道办事处总机:51050500 信访:51050517 投诉:5105050949. 殷行街道办事处总机:65324567 信访:65327269 投诉:6588322350. 定海街道办事处信访:65431874 信访:6543470051. 五角场街道办事处信访:65510019杨浦区政府(办公地址:江浦路549号)1. 区政府办公室总机:654194502. 区政府信访办公室信访:552112343.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咨询:65419450--23724. 区物价局咨询:654175715. 区教育局总机:65193660 投诉:65435033咨询:6518752865181861(义教转学)、65707032(高中转学)、55833009(中招办)65015726(小招办)、65431050(收费)、65201554(人事)6. 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咨询:656916917. 公安局杨浦分局总机:654310008. 区纠风办投诉:658998009. 区民政局信访:65419181咨询: 65865493(社会科) 69183003(婚姻登记科)、65673756(老龄科)10. 区司法局咨询:65899878、6589503511. 区财政局总机:65018811 信访:65638391 投诉:65018811--1304咨询:65434563(征收科)、65159104(会计科)12. 税务局杨浦分局总机:65700068 信访:65436485 投诉:6518347013. 区人事局咨询:65419450--262714. 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咨询:6541891015. 区文化广播影视局咨询:6589987816. 区卫生局投诉:65187797 咨询:6518851517. 区水务所总机:55064444 咨询:5512425818.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6512973419.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机:65018811 咨询:6563927920. 区环境保护局总机:65668128 咨询:5553078921. 工商局杨浦分局总机:65190001 信访:65190877 投诉:65190315 咨询:65198022 22. 质量技术监督局杨浦分局信访:35121421 咨询:65190958。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4.30•【字号】沪农委规〔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各相关执法单位: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委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沪府发〔2013〕32号)的要求制定了《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试行)》。

该文件经两年试行,取得良好效果,决定由试行转为正式实施。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19年4月30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裁量基准。

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模式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采用划分裁量阶次模式,即根据违法行为设定裁量因素,并按照裁量因素,将处罚幅度划分为若干阶次,同时考虑从轻、从重等情形确定处罚的模式。

二、特别情形(一)在具体裁量标准范围内,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其他依法从轻行政处罚的。

(二)在具体裁量标准范围内,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罚:1.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2.经行政执法单位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后,继续实施违法行为;3.隐匿、销毁违法行为证据的;4.共同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或者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5.多次实施违法行为;6.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7.妨碍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的。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加强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加强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加强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8.21•【字号】沪农委〔2023〕240号•【施行日期】2023.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加强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重点农产品攻坚治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简称“国家追溯平台”)增设了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系统(简称“数字地图系统”),为各地开展重点农产品攻坚治理、日常巡查、风险监测、执法监管、产地溯源、信用评价以及风险预警等提供了可视化、智能化的多场景应用平台。

数字地图系统推广工作已纳入国家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现就推广应用数字地图系统、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一)聚焦重点品种。

将《上海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的“三棵菜”(豇豆、韭菜、芹菜)、“一枚蛋”(鸡蛋)、“一只鸡”(乌鸡)、肉牛、肉羊、“四条鱼”(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等11个品种和生猪作为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的重点。

(二)分步推进实施。

2023年7月开始全面开展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

2024年起,进入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日常维护、动态更新和推广运用阶段。

二、采集范围及内容(一)采集范围。

本市所有生产经营以上12个重点品种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或农村经纪人种植、养殖规模达到以下标准,且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均纳入产地溯源信息采集范围:1. 种植产品面积达到0.5亩以上;2. 畜禽产品中,生猪存栏/暂养规模在30头以上,肉牛存栏/暂养规模在5头以上,肉羊存栏/暂养规模在50头以上,乌鸡养殖规模在1000只以上,蛋鸡养殖规模在500只以上;3. 水产品养殖规模在10亩以上,工程化养殖车在0.3亩(折200平米)以上。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标准化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标准化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标准化行动计划(2007-201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发布日期】2007.12.05【实施日期】2007.12.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标准化行动计划(2007-2010年)》的通知各有关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区、县农业委员会,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标准化协会,各有关上海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相关要求,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组织制订了《上海市农业标准化行动计划(2007-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OO七年十二月五日上海市农业标准化(2007-2010年)行动计划实施农业标准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是增强本市农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基础。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做好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党的十七大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及《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中强化农业标准化的有关任务,加快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全面提高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本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推进上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本市农业标准化发展概况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共同努力,本市农业标准化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的若干意见》,编制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二是基本建立本市农业标准体系,组织制定94项农业相关地方标准;三是有效促进农业标准推广应用,通过国家级、市级、区县级三级管理、层层推进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模式,已建立国家级示范区29个、市级示范区42个及区县级示范区、示范基地202个,示范面积60多万亩;建立52家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四是加强农产品体系认证及产品认证,认证各类农产品356个,涌现了练塘茭白、阿强鲜鸡蛋、海丰大米等20多个农产品品牌及南汇水蜜桃等3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五是建成《主要农产品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数据库》,收集国内外农产品技术法规、标准5793条,提供国内外标准信息服务;六是加强与兄弟省市的食用农产品标准化互认,实现关口前移,共同确保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8.22•【字号】沪农委〔2022〕187号•【施行日期】2022.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排查和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的重要举措。

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已被国务院列为省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质量工作考核等重要指标。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2023年度上海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8月22日2023年上海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为保证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的重要手段和支撑,通过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飞行抽检,全面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开展风险评估和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提供支撑;加强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为查处问题产品和问题主体提供依据;提高检验监督抽查工作的规范水平,全面掌握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监测内容(一)监测类别1. 风险监测。

包括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以农药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物、重金属等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指标为主,兼顾生产过程及上市前环节,对地产农产品定期组织定量检测;同时,鼓励各区对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开展环境监测。

2. 监督抽查。

监督抽查由各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实施,坚持“双随机”原则,以禁限用农药、禁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强化检打联动,对地产农产品开展执法抽检。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2009]第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2009]第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2009]第1号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2009]第1号)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下列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委办局以及其他机构于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1件),经审查准予备案,现公告如下:一、区县人民政府(17件)(一)浦东新区人民政府(3件)1.浦东新区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办法(浦府〔2008〕193号,2008年8月8日制定)2.浦东新区支持鼓励人才若干意见(浦府〔2008〕145号,2008年6月26日制定)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浦府〔2008〕233号,2008年9月24日制定)(二)虹口区人民政府(1件)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7年本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平均市场单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的通告(虹府〔2008〕13号,2008年6月30日制定)(三)闸北区人民政府(1件)闸北区关于加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的暂行办法(闸府规范(2008)2号,2008年11月14日制定)(四)静安区人民政府(3件)1.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发改委《关于加强和规范静安区新开工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静府发〔2008〕8号,2008年5月10日制定)2.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发改委《关于促进企业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静府发〔2008〕10号,2008年7月4日制定)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外经委《静安区贯彻<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改革方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静府发〔2008〕17号,2008年10月14日制定)(五)宝山区人民政府(2件)1、宝山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规划管理若干规定(宝府〔2008〕14号,2008年3月13日制定)2、宝山区关于撤销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建制的若干规定(宝府〔2008〕15号,2008年3月17日制定)(六)松江区人民政府(2件)1.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区原乡镇企业退休无保障人员退养金补贴标准和享受范围的通知(沪松府〔2008〕84号,2008年6月23日制定)2.松江区特困家庭综合救助施行意见(沪松府〔2008〕95号,2008年6月30日制定)(七)嘉定区人民政府(2件)1.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稳粮资金的实施意见(嘉府发〔2008〕26号,2008年5月29日制定)2.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意见(嘉府发〔2008〕30号,2008年6月23日制定)(八)青浦区人民政府(1件)上海市青浦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青府发〔2008〕69号,2008年7月24日制定)(九)崇明县人民政府(2件)1.崇明老毛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崇府发〔2008〕57号,2008年6月16日制定)2.崇明老白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崇府发〔2008〕58号,2008年6月16日制定)二、市政府委办局(52件)(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件)1.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本市原料奶收购价格形成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发改价商〔2008〕013号,2008年9月11日制定)2.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08)092号,2008年10月9日制定)(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免借读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基〔2008〕58号, 2008年9月8日制定)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学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8]50号, 2008年8月18日制定)(三)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消防局)(2件)1、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沪公发〔2008〕314号,2008年8月16日制定)2、关于自2008年7月1日起在本市范围内调整消防审批和消防验收受理范围扩大简易审批和简易验收范围的通告(沪消发[2008]193号,2008年7月17日制定)(四)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1件)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本市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备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民社团〔2008〕1号,2008年8月7日制定)(五)上海市司法局(2件)1.市司法局关于贯彻修订后的《律师法》做好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司发律管〔2008〕50号,2008年5月21日制定)2.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参与医患纠纷调解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司发基层〔2008〕3号,2008年7月19日制定)(六)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7件)1.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008〕26号, 2008年6月5日制定)2.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企〔2008〕30号,2008年7月14日制定)3.上海市财政检查工作规程(试行)(沪财督〔2008〕5号, 2008年8月14日制定)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教[2008]54号, 2008年10月9日制定)5.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教[2008]55号, 2008年10月9日制定)6.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008]50号, 2008年11月11日制定)7.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担保机构代偿损失实施补偿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企[2008]50号, 2008年11月18日制定)(七)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1件)1.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万人就业项目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收入标准的通知(沪劳保就发〔2008〕32号,2008年5月9日制定)2.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调整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8〕30号,2008年4月24日制定)3.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特殊援助工作的补充意见(沪劳保就发〔2008〕33号,2008年5月9日制定)4.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对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的补充通知(沪劳保就发〔2008〕34号,2008年6月5日制定)5.关于2008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8〕39号,2008年7月22日制定)6.关于2008年按照本市城镇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沪劳保养发〔2008〕40号,2008年7月22日制定)7.关于2008年按照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沪劳保养发〔2008〕41号,2008年7月22日制定)8.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通知(沪劳保仲发〔2008〕44号,2008年8月21日制定)9.上海市集体合同审查办法(沪劳保关发〔2008〕43号,2008年8月5日制定)10.关于来沪从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劳保就发〔2008〕37号,2008年6月25日制定)11、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对本市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实现就业后给予专项就业补贴的实施意见(沪劳保就发〔2008〕36号,2008年6月6日制定)(八)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件)1.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沪建交联〔2008〕455号,2008年6月13日制定)2.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关于减少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的试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联〔2008〕511号,2008年7月7日制定)(九)上海市农业委员会(1件)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通知(沪农委[2008]428号,2008年12月4日制定)(十)上海市卫生局(2件)1.关于修订下发《上海市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卫疾妇〔2008〕18号,2008年6月25日制定)2.上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沪卫监督〔2008〕9号,2008年8月6日制定)(十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件)1.关于上海世博会官方参展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登记管理办法(沪工商外〔2008〕202号,2008年7月28日制定)2.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工商注〔2008〕212号,2008年8月11日制定)(十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件)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上海市电梯改造规则》的通知(沪质技监特[2008]580号,2008年11月24日制定)(十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4件)1.关于加强对公寓式办公建筑层高规划管理的意见(沪规区〔2008〕269号,2008年4月23日制定)2.关于在批公寓式办公建筑层高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沪规区〔2008〕453号,2008年6月19日制定)3.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沪规查〔2008〕371号,2008年5月27日制定)4.关于加强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管理的若干意见(沪规法[2008]756号,2008年9月17日制定)(十四)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3件)1.关于住宅物业小区内业主共有或使用的房地产有关登记问题的通知(沪房地资〔2008〕56号,2008年1月18日制定)2.关于加强本市新建住宅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房地资建〔2008〕32号,2008年1月10日制定)3.关于调整本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的实施意见(沪房地资法〔2008〕551号,2008年9月1日制定)(十五)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2件)1.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关于发布《外省市驻沪道路货物运输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沪交法〔2008〕248号,2008年7月22日制定)2.上海市道路旅客运输站管理规定(沪交法〔2008〕278号,2008年9月16日制定)(十六)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2件)1.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加强本市金融税控收款机专业维护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沪信息委社〔2008〕13号,2008年1月7日制定)2.上海市社会保障卡副卡管理办法(沪信息委法〔2008〕205号,2008年7月22日制定)(十七)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2件)1.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本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沪金融办〔2008〕4号,2008年7月18日制定)2.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沪金融办通〔2008〕3号,2008年8月11日制定)(十八)上海市港口管理局(1件)上海港口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许可实施办法(沪港规〔2008〕295号,2008年7月22日制定)(十九)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1件)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载卫星定位系统使用和管理规定》的通知(沪交[2008]47号,2008年11月27日制定)(二十)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1件)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工业用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规法[2008]866号,2008年10月15日制定)(二十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1件)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本市重点产业项目加快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沪建交[2008]919号,2008年11月7日制定)三、其他机构(2件)(一)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1件)关于2008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08〕2号,2008年6月23日制定)(二)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1件)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实施办法(沪机场集办〔2008〕245号,2008年9月27日制定)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二〇〇九年二月四日——结束——。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9.03•【字号】沪农委[2007]288号•【施行日期】2007.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沪农委[2007]288号各区县农委、市农委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今年9月至12月,全国统一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期间,市农委成立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一、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严胜雄市农委副主任副组长:王东荣市农委副巡视员沈佳治市农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处长成员:王国忠市农委种植业办主任陈德明市农委蔬菜办主任张苏华市农委畜牧办主任梁伟泉市农委水产办主任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市兽药饲料监督所所长沈秋光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市农药检定所所长市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黄卫平市渔政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王南市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主任二、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沈佳治办公室成员:钱玮市农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沈罗亚市农委种植业办叶建平市农委蔬菜办章伟建市农委畜牧办唐中文市农委水产办沈秋光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郁樊敏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瞿剑平市兽药饲料监督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杨伟华市渔政监督管理处张文斌市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〇〇七年九月三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有机肥料正式登记证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有机肥料正式登记证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有机肥料正式登记证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6.22•【字号】沪农委[2010]194号•【施行日期】201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有机肥料正式登记证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农委[2010]194号)各区县农业委员会,市有关单位:为了加强肥料管理,推动本市有机肥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2000年32号部长令)和农业部《关于印发〈规范统一省级肥料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农[2010]20号)中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关于本市有机肥料正式登记证办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0年6月22日关于本市有机肥料正式登记证办理办法(试行)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是肥料登记的两个阶段,获得临时登记证并通过2次续展登记后可申请正式登记。

随着本市有机肥料行业发展,为对达到一定条件的有机肥料产品临时登记证转成正式登记证的审批工作进行规范,推进行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市有机肥料产品正式登记证办理的试行办法。

一、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2000年32号部长令)和农业部《关于印发〈规范统一省级肥料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农[2010]20号)。

二、制定原则1、质量优先原则。

通过有机肥料产品正式登记证的办理,促进有机肥料企业立足安全优质生产,保证产品质量长期合格稳定。

2、生产规范原则。

通过肥料产品正式登记证的申办及续展,促进有机肥料企业增加投入,提升设施设备,提高工厂化生产水平。

3、坚持自愿原则。

达到正式登记证申请条件的企业,自主决定是否申请办理正式登记证。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5.15•【字号】沪农委〔2024〕128号•【施行日期】2024.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光明(食品)集团,市有关单位: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是推动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增效的直接抓手,也是推动粮油生产发展的重要载体。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的通知》(农办农〔2024〕6号)精神,我委制定了《2024年上海市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5月15日2024年上海市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的通知》(农办农〔2024〕6号)精神,结合本市粮食生产特点,立足资源禀赋和生产基础,以高产增效和提质增效双轮驱动为动力,集成关键技术,示范带动本市粮食生产大面积均衡增产增效,全要素、全环节提升产业综合效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提升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水平为主线,集成粮食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提升粮食生产科技水平,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兼顾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重点聚焦水稻作物,以代表性强、基础条件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的示范方、示范片建设为抓手,加快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五良”系统集成,持续推进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力机型“三主”融合,分区域、分要素、分环节抓好耕种管收全过程,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增效,全面提升本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兽医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兽医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兽医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02.11.12•【字号】•【施行日期】200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兽医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区(县)人事局、农委,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兽医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的有关内容,请在21世纪人才网(http://)上下载。

附件:1.上海市注册兽医师执业资格认定考试办法2.2003年上海市兽医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略)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十二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试第三章登记、注册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五章附则上海市兽医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兽医行业的管理,规范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行为,维护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6号)及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对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管理。

第三条上海市兽医职业资格制度包括上海市兽医从业资格(简称兽医资格)和上海市注册兽医师执业资格(简称注册兽医师资格)。

取得兽医资格,表明具备从事兽医专业工作的基本水平和能力。

取得注册兽医师执业资格,表明具备独立开展专业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兽医和注册兽医师,是指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经登记或注册后,从事兽医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凡在本市从事动物防疫、诊疗、保健、饲养等专业工作的机构,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兽医或注册兽医师,具体办法由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简称市农委)另行制定。

第五条上海市人事局(简称市人事局)和市农委共同负责本市兽医职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作物秸秆等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环保自[2017]181号【发布部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17.05.05【实施日期】2017.05.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作物秸秆等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环保自〔2017〕181号)各有关区环保局、农委、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保障本市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农作物秸秆和农村生活垃圾等农用废弃物禁烧及资源化综合利用,现就做好2017年农作物秸秆等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监管责任经过多年努力,本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成效,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得到遏制,但零星露天焚烧秸秆等农用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的现象仍然存在,因此,本市各有关区环保、农业、绿化市容和城管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认识,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

按照《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和《关于加强本市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违法行为执法监管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各有关区环保局要牵头组织秸秆等禁烧巡查工作,尤其是做好环保部卫星遥感发现的疑似火点信息的现场核查;各有关区农委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各有关区绿化市容局要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各有关区城管执法局要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废弃农用塑料薄膜、枯枝落叶以及生活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各有关乡镇和市相关单位要落实秸秆等禁烧的实施主体,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将任务层层分解,做到目。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告第2号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告第2号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告第2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5.04•【字号】第2号•【施行日期】2015.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告第2号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的要求,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对2015年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经研究,下述23件规范性文件继续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止。

1.关于下发《上海市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00〕47号);2.关于本市农业(种植业)行业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沪农委〔2000〕190号);3.关于公布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的通知(沪农林〔2001〕113号);4.关于公布主要农作物范围的通知(沪农林〔2001〕114号);5.关于加强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沪农林〔2001〕197号);6.关于建立种子、农药、肥料监督管理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沪农林〔2001〕245号);7.关于加强上海市农业植物和森林植物及植物产品运输检疫工作的通知(沪农林〔2001〕353号);8.关于印发《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03〕88号);9.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03〕100号);10.关于本市海洋渔业行政管理范围的批复(沪商委〔2003〕210号);11.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重大农业灾害信息发布的通知(沪农委〔2004〕141号);12.关于调整本市黄浦江和内陆水域禁渔期的通知(沪水产办〔2005〕8号);13.关于规范本市宠物诊疗服务和收费的通知(沪农委〔2005〕144号);14.关于印发《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的通知(沪农委〔2005〕272号);15.关于印发《上海市安置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规定》的通知(沪农委〔2006〕217号);16.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07〕99号);17.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沪农委〔2007〕117号);18.关于推进本市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的意见(沪农委〔2007〕362号)。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调整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管理层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调整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管理层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调整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管理层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3.07.11
•【字号】沪农委〔2023〕176号
•【施行日期】2023.07.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调整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管理层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有关领导任职资格的批复》(农质测函〔2023〕58号),我委决定:
赵莉同志任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技术负责人。

陈建波同志任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副主任兼质量负责人。

免去黄秀根同志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副主任及技术负责人职务。

免去赵莉同志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质量负责人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成立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成立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成立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5.19•【字号】沪质技监管[2008]227号•【施行日期】2008.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成立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的通知(沪质技监管[2008]227号)各有关单位:为确保上海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公开与公正,树立本市质量标杆组织和个人,营造全社会追求卓越的质量氛围,根据《上海市市长奖管理办法(试行)》,决定成立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对获奖组织和个人推荐名单进行审定。

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名单如下:主任:翁祖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委员:殷欧(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许解良(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巡视员)唐晓芬(上海市质量协会会长)黄肖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认证处处长)王靖(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处处长)杨庆云(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处处长)孙倚文(上海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处长)徐锦林(上海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王庆江(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贸易促进处处长)苏光建(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市场管理处处长)郭中朝(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处处长)陈巳康(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科技处处长)陈静(上海市经济委员会经济运行处助理调研员)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认证处,具体负责上海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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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卫生局等关于发布《上海市生鲜牛乳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沪农委[2000]第24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0.02.15
【实施日期】2000.03.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告第4号--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发布
《上海市生鲜牛乳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农委[2000]第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生鲜牛乳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发布,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

二○○○年二月十五日
上海市生鲜牛乳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市生鲜牛乳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生鲜牛乳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食品安全,维护奶牛生产者和乳品加工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
本办法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卫生部颁布的《乳与乳制品卫生管理办法》。

第三条(含义)
本办法所称生鲜牛乳系指从正常饲养的无传染病和乳腺炎的健康母牛乳房内挤出的常乳。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生鲜牛乳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主管部门)
本办法的实施,由市奶业行政部门主管;生鲜牛乳的质量、标准,由市质量技术监督
局主管;生鲜牛乳的卫生监督,由市卫生局主管;生鲜牛乳的价格,由市物价局主管。

第六条(质量检测机构)
本市生鲜牛乳质量检验由上海市乳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担。

第二章生鲜牛乳质量
第七条(质量标准)
生鲜牛乳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应符合GB/T6914──86、GB9676──88和GB/T5409──8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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