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十项措施》正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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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河南省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十项措施》正式发布实

2014 年8 月29 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十项措施》,这是省政府针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出台的更高标准的安全新规。

《河南省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十项措施》主要内容有:一是煤炭企业要建立健全瓦斯灾害防治管理体系,要按照规定明确各管理层级的防突职责。突出矿井要建立多部门组成的防突管理协调机构,配齐符合规定的各类防突人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强化矿井瓦斯等级管理,煤矿出现煤层瓦斯压力不低于0.74MPa 等三种情况直接升级为突出矿井。三是规范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区域验证,矿井的突出煤层始突点标高以下不得划分无突出危险区,以前划分的一律作废。无突出危险区采掘工作面一旦发现验证参数指标超限、发生动力现象或突出预兆的必须重新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四是从严确定突出煤层区域预测、效果检验的临界值,矿井确定的瓦斯含量指标不得大于6 m3/t、瓦斯压力指标不得大于0.6MPa,并报企业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实施。五是严格执行区域防突措施,矿井煤层瓦斯压力大于0.6MPa 或瓦斯含量大于6m3/t 时,必须采用开采保护层或利用底(顶)板岩巷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严禁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严禁采用局部防突措施补充消突。六是加强突出矿井地质探查工作,煤炭企业和矿井要定期召开地质分析会,研究解剖地质情况。采掘过程中,要利用物探或钻探等手段探测突出工作面前方地质构造,遇有地质构造或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等情况,必须按突出危险区管理。七是建立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置制度和煤与瓦斯突出调查处理制度。八是合理安排生产布局,确保抽采达标。九是严格防突现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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