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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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超市商场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检验、追溯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超市商场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超市商场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食品安全年度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自查和整改。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第八条超市商场应建立食品安全采购制度,明确供应商资质要求,实行供应商审核和备案管理。

第九条超市商场应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质量保证文件进行审核,保存相关资料不少于两年。

第十条超市商场应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应及时调整。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第十一条超市商场应根据食品特性分区、分类储存,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超市商场应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情况,及时处理不符合储存条件的食品。

第十三条超市商场应对储存的食品进行定期盘点,确保食品库存与销售记录相符。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第十四条超市商场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制度,实行食品销售追溯制度。

第十五条超市商场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标签查验,确保食品标签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六条超市商场应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应及时下架、召回、处理。

第十七条超市商场应对食品退市、召回、销毁等情况进行记录,保存相关资料不少于两年。

超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本6篇

 超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本6篇

超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本6篇超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本1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等主辅食品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

五、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及存放场所(橱柜)有明显的标记。

超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一、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按照许可证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着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单位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四、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五、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六、食品操作人员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七、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冷藏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0℃-10℃之间,冷冻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20℃——1℃之间。

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进货查验、储存、销售、退市、废弃等环节。

3. 各相关部门应配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三、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1. 采购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了解所采购食品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

2. 采购人员应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

3. 采购人员应索取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食品生产许可证;(3)食品质量检验报告;(4)食品卫生许可证;(5)食品标签标识;(6)进口食品的报关单和检疫证明;(7)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4. 进货查验记录应真实、完整、可追溯,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四、储存与运输1. 食品储存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1)干燥、通风、清洁;(2)温度、湿度适宜;(3)防虫、防鼠、防污染;(4)设有明显的食品标识和分类分区。

2. 食品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避免食品污染。

3. 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标签标识的要求进行。

五、销售与售后服务1. 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了解所销售食品的特性。

2. 销售人员应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变质、过期等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退市。

3. 销售人员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质量、营养成分等相关信息,解答消费者疑问。

4.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保障消费者权益。

六、废弃与处理1. 废弃食品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废弃食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3. 废弃食品处理记录应真实、完整、可追溯,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七、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超市销售的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负责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教育及宣传活动。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1. 超市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按照许可项目内容亮证经营。

2. 超市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保证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落实。

3. 超市不得采购、销售、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 超市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5. 超市应严格执行食品操作规范,保证食品加工、销售过程的卫生。

6. 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进销台帐制度,记录食品的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以及销售的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

7. 超市应实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审验食品生产者或者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

8. 超市应实行质量承诺制度,对其经营的食品的质量保证进行承诺,采取质量先行负责、质量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和违反质量的责任。

9. 超市应严格执行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

10. 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进行召回,并立即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

11. 超市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四条从业人员管理1. 超市从业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3. 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项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项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项一、目的和原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超市销售的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三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条超市应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六条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采购和进货管理第七条超市应从具有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

第八条超市应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九条超市应建立食品进货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

四、储存和运输管理第十条超市应根据食品的特性和要求,合理储存食品,确保食品在适宜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保存。

第十一条超市应对食品储存场所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二条超市应加强对食品运输的管理,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五、销售管理第十三条超市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食品质量。

第十四条超市应加强对食品标签的管理,确保食品标签清晰、完整、准确。

第十五条超市应禁止销售变质、过期、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六、食品加工和处理第十六条超市应对食品加工工具进行定期清洗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七条超市应加强对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确保食品加工操作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超市应对食品处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七、食品召回第十九条超市应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及时召回,并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再次销售。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版面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版面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三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是超市,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四条超市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超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八条超市应当从具有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处采购食品,并审验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

第九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供应商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十条超市应当对进口食品进行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的查验。

第四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一条超市应当根据食品的性质和保存要求,合理设置食品储存设施,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运输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超市应当对储存和运输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第五章食品销售与展示第十四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销售与展示管理制度,保证食品销售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超市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标签标识,保证标签标识内容规范完整。

第十六条超市不得销售无标签或者标签不完整的食品。

第六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第十七条超市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超市食品安全五项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五项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五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超市经营者。

超市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制度第五条超市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对超市食品安全进行日常检查和风险评估;(四)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五)定期向消费者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管理制度第七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采购制度,从源头把控食品安全。

第八条超市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第九条超市不得采购以下食品:(一)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名、生产地址的食品;(二)过期、变质、污染、有害健康的食品;(三)无合法来源或者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四)其他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管理制度第十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储存制度,确保食品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超市应当按照食品的种类、性质、保质期等要求,合理划分储存区域,实行分区存放。

第十二条超市应当定期对储存设施进行维护和清洗消毒,确保储存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超市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第十四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标签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标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全民关注的重要问题,超市作为食品流通的重要环节,具有重要的责任和义务保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为了更好地管理食品安全问题,制定并实施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和范围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超市食品的安全和质量,提高顾客对超市食品的信任度,维护超市品牌形象。

本制度适用于超市内所有从事食品销售、存储、加工和运输等环节的工作人员。

三、责任及职责1. 超市负责人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员工按照制度进行操作。

2. 部门经理负责监督本部门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工作。

3. 食品从业人员应掌握食品安全管理知识,遵守超市制定的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食品流通和销售管理制度。

4. 安全员应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报告。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a. 选取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合同。

b. 对进货产品进行检查,确保产品的合格性,并留存相关检验报告。

c. 对货物进行分类存放,并确保冷链运输的食品保持适宜的温度。

2. 存储管理a. 对食品进行分类、标识和贮存,避免不同类别食品混存引发交叉污染。

b. 存放的食品应有防潮、防尘、防虫、防鼠措施,确保食品不被污染和变质。

c. 定期检查超市库房和货架,清理并处理到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

3. 加工管理a. 确保加工区域和设备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

b. 加工食品的原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禁使用过期或已变质的原材料。

c. 加工过程中要做好食品的追溯记录,以便追踪食品的来源和去向。

4. 销售管理a. 严格控制过期食品的上架和销售,确保食品的新鲜和质量。

b. 食品陈列货架应保持整洁,食品应有标签并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c. 员工应受过食品安全培训,遵守正确的销售操作流程,确保食品安全。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对于管理制度,是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我们一起来看看吧!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食品采购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

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

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

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

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货发票等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

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1、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可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

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

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

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

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

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第一条总则为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负责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进货查验制度1. 超市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对供应商的经营资格、食品合格证明、食品标识等进行审查。

2. 超市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照、票据等证明材料,并保存2年以上。

第四条进销台帐制度1. 超市应建立并执行进销台帐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时间、销售时间等信息。

2. 超市应指定专人负责台帐的管理和记录,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食品储存和运输制度1. 超市应根据食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方式和条件,确保食品的安全。

2. 超市应加强对食品运输的管理,确保运输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第六条食品下架退市制度1. 超市应建立并执行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市等措施。

2. 超市应将下架食品妥善处理,避免再次流入市场。

第七条食品加工操作规范1. 超市应对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要求其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

2. 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

3. 从业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第八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 超市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工作的落实。

2. 超市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3. 超市应定期对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超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7篇)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7篇)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7篇)现在越来越多人选择在超市购买食品,因此超市要做好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超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让大家进一步的了解超市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

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

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

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食品安全是超市经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保障食品安全是超市对消费者的责任。

为了确保超市食品的质量安全,超市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与控制。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目标与原则1、目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障超市销售的食品质量和安全,确保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2、原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和透明的原则,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食品购进管理制度1、建立食品供应商准入制度,对超市的食品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筛选和审查,确保其具备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

2、建立食品采购备案制度,文明用菜、安全用药,完善食品采购环节,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四、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建立食品储存区域划分制度,将不同种类的食品按照特性和储存条件进行分类区域划分,确保储存环境清洁卫生、温度适宜。

2、建立食品储存检查制度,定期对储存区域进行检查,检查食品是否有变异、霉变、虫蛀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疏导。

五、食品陈列管理制度1、建立食品陈列标准制度,对不同类型的食品进行陈列标准的制定,确保食品陈列整齐、清洁。

2、建立食品陈列检查制度,定期对陈列的食品进行检查,检查食品是否过期、外包装是否完好等问题,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六、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建立食品销售台账制度,记录食品销售的信息,包括商品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方便溯源和追责。

2、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一旦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及时组织食品召回,并进行必要的食品安全警示。

七、食品安全培训制度1、建立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对超市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定期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竞赛,促进员工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理解。

八、食品安全监管制度1、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制度,定期抽检食品样品,检测食品中的有害物质和微生物指标,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2、建立食品投诉处理制度,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维护超市的声誉。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保障食品销售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超市食品销售企业,包括食品销售、配送和储存环节。

第三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食品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第四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销售企业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食品销售企业应通过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与食品供应商的合作与沟通,确保食品供应链中所有环节的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第六条食品销售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统筹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有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密切配合,形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合力。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食品安全管理会议,总结食品安全工作,研究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第十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食品安全培训记录等。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第十一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和权限。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供应商的准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进货检验制度,确保进货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销售检验制度,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五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追溯,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第十六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定期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和监测,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章食品安全培训要求第十七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旨在确保超市内销售的食品满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健康。

2. 超市管理层需对食品安全负全责,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遵守本规定。

二、食品采购管理1. 采购部门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定期评估其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2. 所有采购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明和来源可追溯信息。

三、食品储存管理1. 食品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避免食品过期。

2. 仓库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变质。

四、食品销售管理1. 超市应定期对销售区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品销售环境的卫生。

2. 销售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五、食品标签与信息公示1. 所有销售的食品必须有清晰的标签,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信息。

2. 对于易过敏原食品,应在显眼位置进行公示。

六、食品安全培训1. 超市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2. 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通知供应商。

2.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八、监督检查1. 超市应建立内部食品安全检查机制,定期进行自检。

2. 接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九、记录与档案管理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所有相关的采购、储存、销售、培训和事故处理信息。

2. 档案应至少保存两年,并在需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查阅。

十、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超市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超市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超市的具体情况。

市场监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市场监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市场监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市场监管下的超市,旨在确保超市内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健康。

2. 超市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 超市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超市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2.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食品安全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 超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和培训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培训合格证明。

四、食品安全操作规程1. 制定并执行食品采购、储存、销售、退换等环节的操作规程。

2.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五、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1. 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 对进货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六、食品储存与陈列1. 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定期检查仓库和货架,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七、食品销售1. 销售食品应明码标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 对直接入口食品应采取防尘、防蝇、防鼠等措施。

八、食品退换货管理1. 建立食品退换货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退换货要求应及时处理。

2. 对退换食品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后方可重新上架。

九、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记录并及时上报市场监管部门。

十、监督检查与改进1. 超市应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

2.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超市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超市食品安全是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因此超市在日常经营中要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管控制度,确保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

一、食品安全日常管控1.员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超市每季度组织员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知识、食品存储、加工和销售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等,确保员工具备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2.食品安全检查标准制定超市制定食品安全检查标准,包括食品存储、陈列、加工操作流程、人员卫生等环节的检查要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证每个环节都有具体规范可依循。

3.供应商食品安全评估超市建立完善的供应商资质评估和食品质量抽检机制,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检测和抽样检查,确保供应商来源可靠、食品质量符合标准。

4.食品溯源管理超市建立食品溯源管理制度,对进货的食品进行追溯,一旦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追根溯源,才能快速采取应对措施,避免食品风险扩散。

5.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超市每周对食品销售区域、仓储车间等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存储、陈列环境干净整洁、杂物不堆积、无害物质不进入食品区域。

二、食品安全周排查1.食品安全周排查内容超市每周安排专人对食品销售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检查食品卫生状况、食品标签是否齐全、食品存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食品的卫生安全环境等,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2.排查结果整理超市对食品安全周排查的结果进行整理和汇总,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记录,包括问题的具体内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情况等,及时跟进和落实整改问题。

3.食品安全周排查总结超市每周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排查总结会,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和培训方案,确保食品安全管控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

三、食品安全月调度1.食品安全月度调度内容超市每月进行一次食品安全调度会,对员工培训情况、供应商食品质量控制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和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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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超市)采购食品,应当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供货方的票证如下:1.营业执照;2.食品质量合格证明;3.检验(检疫)证明;4.销售票据;5.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6.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7.进口食品报关单;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第三条本企业(超市)从事食品经营,应当运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商品(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根据查验票证,及时、准确录入食品准入备案信息。

内容包括:食品条形码、食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食品生产者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有效期、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以及质量合格证明信息。

如果购进食品为有机食品、保健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食品),或者荣获中国名牌认证、驰名商标等,还须录入有机食品认证号、保健食品认证号、中国名牌认证号、绿色食品认证号、无公害农产品(食品)认证号、驰名商标认证号和QS 标志号。

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格认证文件和各类证照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查验。

第四条对需要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本企业(超市)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3.粮油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由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包装标签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及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五)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进口的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且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八条本企业(超市)按照食品广告的宣传购进食品时,采购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九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至少二年。

第十条本企业(超市)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标签标注,防止质量欺诈,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批发和大中型超市经营者应当具有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贮存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第三条食品批发和大中型超市经营者应当做到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四条食品批发和大中型超市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五条食品批发和大中型超市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第七条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

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经营。

若健康证明过期的,停止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继续经营。

第三条为员工建立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员工患病要及时申报。

第四条发现患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者,及时采取调整工作岗位、治疗等措施,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要加强自律,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第三条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四条要积极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

第七条积极参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教育活动,切实做到依法经营。

食品安全检验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三条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四条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有条件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运输工具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第三条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包括:(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三条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第二条所列的食品,应停止销售,并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二)将标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退回供货方(三)将质量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市场开办者或者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的质检、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五)食品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信息应当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消费者退货。

第四条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经营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第五条坚决杜绝未按照规定采取退市措施、在责令退市后仍不退市或者名义上退市实际改头换面继续销售的行为。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三条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

应急处置措施包括如下:(一)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用和使用;(二)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三)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好保存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四)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进行停止使用,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后才能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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