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用安全玻璃前风窗以外的抽样规则
汽车玻璃检验标准
GB 9656-2003 代替 GB 9656-1996汽车安全玻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安全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安全玻璃,也适用于农用车及其他道路车辆用安全玻璃。
2 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16 外径千分尺(GB/T 1216-1985,neq ISO3611-78)GB/T5137.1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1部分:力学性能试验(GB/T 5137.1-2002,ISO3537:1999,MOD)GB/T 5137.2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2部分:光学性能试验(GB/T 5137.2-2002,ISO3538:1997,MOD)GB/T 5137.3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GB/T 5137.3-2003,ISO 3917:1999,MOD)GB/T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11614 浮法玻璃GB/T 17339 汽车安全玻璃耐化学侵蚀性和耐温度变化试验方法GB/T 18114 玻璃应力测试方法GB18045-2000 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JC/T512 汽车安全玻璃包装3 分类3.1 按加工工艺分类a)夹层玻璃;b)区域钢化玻璃;c)钢化玻璃;d)中空安全玻璃;e)塑玻复合材料。
3.2 按应用部位分类3.2.1 风窗玻璃(前风窗玻璃)a)夹层玻璃——适用于所有机动车b)区域钢化玻璃——适用于不以载人为目的的载货汽车(N类汽车),不适用于以载人为目的的轿车及客车等;c)塑玻复合材料——适用于所有机动车;d)钢化玻璃——适用于设计时速低于40km/h的机动车。
特殊处理程序抽样原则及检测要求
附件3:特殊处理程序抽样原则及检测要求一、电工产品对于电工设备对整机进行检测,不对其中的元器件进行单独考核。
检测所依据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为该产品对应的CCC认证实施规则中的标准和技术要求。
二、安全玻璃建筑用安全玻璃必须取得CCC认证;汽车用安全玻璃同批报检数量超过50片禁止进口,必须取得CCC认证;当同一规格、型号、尺寸的汽车前窗用夹层玻璃数量小于50片时,参照GB9656-2003《汽车用安全玻璃》国家标准应至少抽取8片制品进行如下项目及数量的检验:当同一规格、型号、尺寸的汽车前窗以外用钢化玻璃数量小于50片时,参照GB9656-2003《汽车用安全玻璃》国家标准应至少抽取10片制品进行如下项目及数量的检验:所有检验项目均合格后,才能认为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
三、机动车轮胎产品1.抽检基数:按照申请批次界定,每批数量小于等于100条,超出100条禁止进口,必须取得CCC认证;2.轮胎产品划分为载重汽车轮胎、轿车轮胎和摩托车轮胎三类,进口每批数量小于等于100条应按照不同类别进行抽样检测;3.检测项目:强度和脱圈阻力(无内胎轮胎加做)4.抽样数量:每类别1条。
四、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产品同一申请人单一车型的申请数量控制在20辆/每年;同一申请人单一车型每批的申请数量控制在10辆及以下;超出以上数量范围的需按正常认证模式进行认证。
每批次进口同型号产品(10辆及以下)抽取一台样品按照以下表检验项目2进行全项目检测,其余部分车辆在确保产品一致性基础上按照下表检验项目1要求进行台台检测;摩托车小批量检测项目同批报检发动机超过50台,禁止进口,必须取得CCC认证;同批报检发动机超过10台,少于50台,每种型号抽取样品按照认证实施规则进行全项目检测,其余部分发动机在确保产品一致性基础上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台台检测;同批同型报检不超过10台,每台发动机按照以下检测要求进行台台检测;摩托车发动机产品小批量进口抽样检验方案检测机构分工:天津口岸、大连口岸进口由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承担检测任务;上海口岸由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承担;深圳、广州黄埔口岸及其他口岸由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重庆机动车检测中心承担。
CNCA-C13-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安全玻璃
编号:CNCA-C13-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安全玻璃2014-07-16发布 2014-09-01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录0 引言 (1)1 适用范围 (1)2 认证依据标准 (1)3 认证模式 (2)4 认证单元划分 (2)5 认证委托 (3)5.1认证委托的提出和受理 (3)5.2申请资料 (3)5.3实施安排 (3)6 认证实施 (3)6.1型式试验 (3)6.2初始工厂检查 (4)6.3认证评价与决定 (5)6.4认证时限 (5)7 获证后监督 (5)7.1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6)7.2获证后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 (6)7.3获证后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 (6)7.4获证后监督频次 (7)7.5获证后监督的记录 (7)7.6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 (7)8 认证证书 (7)8.1认证证书有效期 (7)8.2认证证书内容 (7)8.3认证证书的变更/扩展 (7)8.4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和撤销 (8)8.5认证证书的使用 (8)9 认证标志 (8)9.1标志式样 (8)9.2加施要求 (9)10 收费 (9)11 认证责任 (9)12 认证实施细则 (9)附件1: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单元划分方案 (11)附件2:与安全性能有关的玻璃品种及规格型号汇总表 (14)附件3:安全玻璃产品型式试验项目、数量及检验标准 (21)0 引言本规则遵循法律法规对安全玻璃产品市场准入的基本要求,基于安全玻璃产品的安全风险和认证风险制定,规定了安全玻璃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规则与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检查通用要求》等通用实施规则配套使用。
认证机构应依据通用实施规则和本规则要求编制认证实施细则,并配套通用实施规则和本规则共同实施。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为统一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根据《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中对申请单元的划分,制定本检验细则。
当用制品进行检验时,应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所要求的数量;3.前风窗以外A/B类夹层玻璃取本单元内同厚度的试验片(带遮阳带、电热线、黑边优先)进行抗冲击、耐辐照性、耐湿性和耐高温性试验。
二建筑用安全玻璃1.夹层玻璃根据《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中对建筑用夹层玻璃的单元划分,可将所有夹层玻璃分为20个单元,应按照CNCA-04C-028:2001《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4第1条所要求的性能对每个申请单元进行检验,具体的取样及检验要求如下:单元5:中间层厚度≤0.76mm,总厚度为D≥24mm的普通夹层玻璃对上述单元中采用0.38mm胶片生产的夹层玻璃产品,取最薄总厚度产品依次按标准中Ⅱ-2类夹层玻璃要求进行试验;对采用0.76mm胶片生产的夹层玻璃,取最薄总厚度产品依次按标准中Ⅱ-1类、Ⅱ-2夹层玻璃要求进行试验。
高级别的试验将包含低级别的批准。
4)单元6:中间层厚度>0.76mm,总厚度为D<6mm的普通夹层玻璃单元7:中间层厚度>0.76mm,总厚度为6mm≤D<11mm的普通夹层玻璃单元8:中间层厚度>0.76mm,总厚度为11mm≤D<16mm的普通夹层玻璃对上述所有单元,取每个单元总厚度最薄的产品依次按标准中Ⅱ-1类、Ⅱ-2、Ⅲ类夹层玻璃要求进行试验。
高级别的试验将包含低级别的批准。
根据《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对钢化玻璃、装饰类钢化玻璃(含压花、釉面、刻花、磨砂、喷砂钢化玻璃等)划分单元,可分为6个单元。
装饰类钢化玻璃应对非装饰面进行抗冲击性和/或霰弹袋冲击性。
如果企业申请的某单元的钢化玻璃仅使用在幕墙上或使用在幕墙以外,则分别按照相关标准对每个申请单元进行全部安全性能检验,具体检验项目如下:建筑幕墙用钢化玻璃(GB17841):表面应力、抗热冲击性、霰弹袋冲击性;建筑幕墙以外用钢化玻璃(GB9963):碎片状态、抗冲击性、霰弹袋冲击性。
《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_安全玻璃产品》(cnca-04c-028:2006)
《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_安全玻璃产品》(cnca-04c-028:2006)附件:编号:CNCA—04C—028:2006 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安全玻璃产品2006-07-12发布 2006-07-12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适用范围 (2)2.认证模式...........................................................................‥2 3.认证实施基本要求 (2)3.1认证申请 (2)3.2产品抽样检验 (4)3.3初始工厂审查 (4)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5)3.5获证后的监督 (5)4.认证证书的保持和变更 (6)4.1认证证书的有效期 (6)4.2认证证书的变更 (6)4.3认证的暂停、注销和撤销 (7)5.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 (7)5.1认证标志的使用 (7)5.2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7)5.3 加施方式 (7)6.收费 (7)附件1 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9)附件2 安全玻璃品种及规格型号汇总表 (12)附件3 汽车安全玻璃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 (20)附件4 建筑安全玻璃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 (24)附件5 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 (26)附件6 确认检验项目及最低频次要求 (25)—1 —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建筑及铁道车辆用与安全性能相关的玻璃产品、也适用于汽车、农用车及其它道路车辆用安全玻璃(以下简称汽车用安全玻璃)。
其中与安全性能相关的汽车用玻璃包括风窗用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和塑玻复合材料;风窗以外用夹层玻璃、塑玻复合材料、钢化玻璃和安全中空玻璃;与安全性能相关的建筑用玻璃产品:包括夹层玻璃、钢化玻璃、中空玻璃;与安全性能相关的铁道车辆用玻璃产品包括前窗玻璃,前窗以外用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及安全中空玻璃。
钢化类汽车用安全玻璃-2023标准
钢化类汽车用安全玻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钢化类汽车用安全玻璃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贮运和标志。
本文件适用于钢化类汽车用安全玻璃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16外径千分尺GB/T5137.1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1部分:力学性能试验GB/T5137.2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2部分:光学性能试验GB9656机动车玻璃安全技术规范GB/T18144玻璃应力测试方法QC/T1119汽车安全玻璃术语3术语和定义QC/T111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要求4.1性能要求4.1.1可见光透射比用于驾驶员视区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不小于75%,其余风窗以外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4.1.2抗冲击性能冲击后试样不应破坏。
4.1.3碎片状态钢化安全玻璃碎片状态应符合下列a)~c)的规定。
试样边缘20mm范围内以及以冲击点为圆心、以75mm为半径的圆内为非评价区。
除去非评价区后,如果试样的评价区内不能完整包含50mm×50mm的正方形评价框时,碎片状态应符合下列b)和c)的规定:a)在任一50mm×50mm的正方形内的碎片数应不少于40块;b)不应有超过3cm²的碎片;c)不应有长度超过100mm的长条碎片。
对于长度不大于100mm的长条碎片,其端部不应是尖角状。
当长条碎片的一端进入试样边缘20mm范围时,该碎片或其延长线与边缘形成的角度应不大于45°。
4.1.4表面应力各测量点表面应力110MPa~140MPa。
4.2尺寸及厚度4.2.1尺寸偏差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尺寸偏差要求种类基准边的偏差周边偏差长边的长度L(mm)L≤12001200<L≤1800L>1800钢化玻璃±0.5±0.75±1.0±1.54.2.2厚度厚度及厚度偏差须符合表2的要求。
玻璃CCC标准
1、目的为统一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根据《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中对申请单元的划分,制定本检验细则。
当用制品进行检验时,应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所要求的数量;当用试验片进行检验时,试验片应采用与产品相同的工艺和相同的材料生产。
2、汽车用安全玻璃2.1 汽车前风窗玻璃根据GB9656-1996第7.2.2条“组批规则”的规定,对每个申请单元的产品采取组批抽样,并按CNCA-04C-028:2001《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3的要求进行性能检验。
耐环境性能试验优先采用带遮阳带、天线、电热线和/或黑边的试验片(耐辐照试验除外)。
力学性能试验优先采用不对称厚度的试验片。
2.2 钢化玻璃取本单元内展开面积最大、拱高最高和邻边夹角最小的制品(不分颜色)分别进行碎片状态试验,取同厚度的试验片(带颜色、带黑边和/或带电热线优先)进行抗冲击试验。
本单元内各种颜色均需做透射比试验。
2.3 前风窗以外A/B类夹层玻璃取本单元内同厚度的试验片(带遮阳带、电热线、黑边优先)进行抗冲击、耐辐照性、耐湿性和耐高温性试验。
3、建筑用安全玻璃根据《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中对建筑用夹层/钢化夹层玻璃的单元划分,应按照CNCA-04C-028:2001《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4第1条所要求的性能进行检验3.1 夹层玻璃及钢化夹层玻璃应根据中间层的种类(胶片干法、灌浆法、EN膜等),分单元分别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抗冲击剥落性能、霰弹袋冲击试验、耐辐照试验耐湿性、耐热性。
当产品有不对称结构和/或中间层有色时,以最不对称结构和/或有色中间层进行试验。
3.1.1 抗冲击剥落性能按单元分别都采用4或3mm+该单元的中间层+4或3mm组成的检验样品,进行抗冲击剥落性能实验。
3.1.2 霰弹袋冲击试验普通夹层合格后,可以替代相应中间层的钢化夹层玻璃,钢化夹层玻璃不得按Ⅲ类试验。
3.1.2.1 0.38mm胶片或湿法夹层取申请的4或3mm+该单元的中间层+4或3mm组成的检验样品,按Ⅲ类试验(总厚度超过16mm、钢化夹层玻璃不得按Ⅲ类试验,直接做Ⅱ-2),合格后,应申请人要求可按Ⅱ-2、Ⅱ-1依次试验,直至不合格,批准时,按高级别包含低级别批准。
GB 9656安全玻璃
GB 9656-2003 代替GB 9656-1996前言本标准第4.1条、第5章为强制性的,其他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的ECE R43-2000《安全玻璃材料的统一规定》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主要技术差异为:——本标准未对塑料安全材料及经过处理类夹层玻璃进行规定;——ECE R43规定风窗夹层玻璃应同时满足制品人头模型冲击及试样片人头模型冲击试验要求;本标准规定风窗夹层玻璃只需满足上述两种人头模型冲击试验要求之一即可。
——本标准将塑玻复合材料耐燃烧试验速率降为100mm/min。
本标准代替GB9656-1996《汽车用安全玻璃》,与GB9656-1996相比主要技术差异为:——取消了第3章中对具体术语的解释,所有术语均采用相关的汽车玻璃术语标准及汽车术语标准;——取消了A、B类夹层玻璃分类,统称为夹层玻璃;——限制使用风窗用区域钢化玻璃;——增加了风窗及风窗以外用塑玻复合材料——增加了风窗以外用中空安全玻璃;——允许时速低于40km/h的机动车风窗使用钢化玻璃;——对生产汽车安全玻璃的原片质量提出了要求;——增加了塑玻复合材料的耐温度变化性、耐燃烧性、耐化学侵蚀性试验;——增加了一般技术要求条款。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全玻璃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与特种玻璃纤维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建军、莫娇、石新勇、韩松、王文彪、张大顺、王睿、周军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9656-1988、GB9656-1996汽车安全玻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安全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安全玻璃,也适用于农用车及其他道路车辆用安全玻璃。
2 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安全玻璃类产品监督抽样检测方案
产品 类别
抽样方案
检测 周期
备注
同上表
3.机车及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
30 个
1)铁道车辆前窗用夹层玻璃
工作
抽取任意厚度单元的 1 个产品进行全性能检 日
测,五年内必须抽取 1 次最薄单元的最薄厚度产品
进行全性能检测。
2)铁道车辆前窗以外用夹层玻璃
抽取任意厚度单元的 1 个产品进行全性能检测,五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体系文件
CQC/16 流程 0211(1301-1303)-2008
安全玻璃类产品监督抽样检测方案
第二版
受控状态: 受控 受控编号:
编制: 林志强 审核: 林学栋 批准: 陈 伟
2009 年 1 月 4 日发布
2009 年 1 月 4 日实施
CQC/16 流程 0211(1301-1303)-2008
70×360:5 片
耐化学侵蚀性(仅适用于塑玻复合材料)
180×25:10 片
注:风窗玻璃的人头模型试验可采用试
验片或制品做检测
区域钢化
光畸变、副像偏离、颜色识别、透射比、人头
玻璃
模型冲击(制品)、碎片状态
制品 10 片
风窗钢化
光畸变、副像偏离、颜色识别、透射比、
制品:4 片
玻璃
碎片状态
抗冲击性
300×300:6 片
风窗以外 钢化玻璃
透射比、碎片状态 抗冲击性
制品:4 片 300×300:6 片
风窗以外
透射比、人头模型冲击
1100×500:6 片
中空玻璃
注:可视产品的质量情况增加检测项目,但检测费用不得违反国家认监委的规定。
汽车用安全玻璃周边质量检验规范
深0.5~1mm以下的不允许密集存在;
1.0mm以上的不允许存在。
深0.5~1mm以下的不允许密集存在;允许有长度不大于3,宽度不大于2,深度不大于玻璃厚度1/3的3个。
允许长不大于5,宽度不大于3深度不大于玻璃厚度1/3每米3个。
三等品
深0.5~1mm以下的不允许密集存在;允许有长度不大于3,宽度不大于2,深度不大于1.5mm的3个;1.5mm以上的不允许存在。
三等品
手模起来不伤手的不考虑
磨边残留/
磨圆残留(亮斑)
一等品
允许直径2以下的1个/200mm
每100mm直径3以下或1.5×10以下的1个
不允许有利边存在
二等品
每100mm直径3以下或1.5×10以下的1个
允许宽为玻璃厚度2/5的磨边残留存在。
三等品
每200mm允许总长30mm,宽为玻璃厚度2/5的存在。
允许宽为玻璃厚度1/2的磨边残留存在。
缺角
一等品
不允许存在
二等品
前后挡、固定侧窗(外贴):不允许存在
前后挡、固定侧窗(套胶):半径为5的圆弧内缺角允许深3以下的1个,但须去利边。
活动侧窗:不允许存在
三等品
前后挡、固定侧窗(外贴):半径为5的圆弧内缺角允许深3以下的1个,但须去利边。
前后挡、固定侧窗(套胶):半径为5的圆弧内缺角允许深5以下的2个,但须去利边。
二等品
三等品
钳克
残留
一等品
磨边后不允许存在
二等品
允许存在磨边后突起不超过1mm,长不超过10mm的前后挡3个,侧窗2个。
三等品
允许存在磨边后突起不超过2mm,长不超过10mm的每500mm1个。
深0.5以下的不允许密集存在;0.5mm以上的不允许存在。
汽车用安全玻璃外观质量检验规范
三等品
模具痕迹
一等品
不适用
不超过周边15mm
二等品
三等品
挂钩银迹
一等品
挂钩印迹中心与玻璃边缘的距离不能超过12mm
二等品
三等品
胶合层气泡
一等品
不允许存在
二等品
不允许存在
在直径300mm圆内允许长1-2mm的1个
三等品
在直径300mm圆内允许长1-2mm的
1个3个4
胶合层杂质
一等品
长度小于0.5mm的不允许密集存在
长度小于0.5mm的不允许密集存在
二等品
长度小于0.5mm的不允许密集存在;0.5-1mm的允许1个;1mm以上的不允许存在。
三等品
长度小于0.5mm的不允许密集存在;0.5-1mm的允许1个;1mm以上的不允许存在。
直径500的圆内长0.5-2mm的允许4个
绒毛
一等品
允许总长不大于15mm
允许总长不大于25mm
二等品
允许总长不大于25mm
允许总长不大于35mm
允许总长不大于35mm
三等品
允许总长不大于40mm
允许总长不大于50mm
不允许密集存在
注:
1、密集存在指缺陷间距小于50mm
2、任意直径300mm圆内,规定范围内的气泡、
划伤、线道、节瘤、结石、胶合层气泡、绒
毛等缺陷同时存在不允许超过三项,且不允
许密集存在。
一等品
不允许密集存在
二等品
三等品
宽度不大于0.5mm的重划伤
一等品
不允许存在
二等品
不允许存在
制品面积不大于0.8mm2时,允许直径300mm圆内的总长不大于20mm。制品面积大于0.8mm2时,允许直径300mm圆内的总长不大于30mm。
安全玻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安全玻璃産品强制性認證實施規則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安全玻璃产品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目录1 适用范围 (3)2 认证模式 (3)3 认证实施基本要求 (3)3.1认证申请 (3)3.2产品抽样检测 (5)3.3 初始工厂审查 (6)3.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6)3.5获证后的监督 (7)4 认证证书的保持与变更 (9)4.1认证证书的有效期 (9)4.2 认证证书的变更 (9)4.3 认证的暂停、注销与撤消 (10)5.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 (10)5.1认证标志的使用 (10)5.2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10)5.3 加施方式 (10)6.收费 (10)附件1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1)附件2安全玻璃品种及规格型号汇总表 (16)附件3 汽车安全玻璃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 (21)附件4:建筑安全玻璃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 (23)附件5 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 (24)1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申请产品认证的各类汽车用安全玻璃、建筑用安全玻璃及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
其中:汽车用安全玻璃包含前风窗用A/B类夹层玻璃、前风窗用区域钢化玻璃、前风窗以外用A/B类夹层玻璃与钢化玻璃;建筑用安全玻璃包含夹层玻璃、钢化玻璃;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包含前窗用夹层玻璃,前窗以外用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及安全中空玻璃。
2 认证模式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3 认证实施基本要求3.1认证申请3.1.1申请单元划分原则3.1.1.1 认证单元的划分原则上根据认证产品的种类、厚度、结构与颜色进行划分。
3.1.1.2 汽车用安全玻璃a) 前风窗用A/B类夹层玻璃前风窗用A/B类夹层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划分,即相同公称厚度的夹层玻璃为同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按照附件2中表1填报。
b) 前风窗用区域钢化玻璃前风窗用区域钢化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划分单元,即相同公称厚度的区域钢化玻璃为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按照附件2中表2填报。
汽车用安全玻璃外观质量检验规范
不允许密集存在
注:
1、密集存在指缺陷间距小于50mm
2、任意直径300mm圆内,规定范围内的气泡、
划伤、线道、节瘤、结石、胶合层气泡、绒
毛等缺陷同时存在不允许超过三项,且不允
许密集存在。
3、中央区和周边区的划分如右图所示。
二等品
长度小于的不允许密集存在;的允许1个;1mm以上的不允许存在。
三等品
长度小于的不允许密集存在;的允许1个;1mm以上的不允许存在。
直径500的圆内长的允许4个
绒毛
一等品
允许总长不大于15mm
允许总长不大于25mm
二等品
允许总长不大于25mm
允许总长不大于35mm
允许总长不大于35mm
三等品
允许总长不大于40mm
不影响视线的不予考虑
波筋(风斑印)
一等品
不允许存在
不允许存在
二等品
只允许纵向波筋,看出波筋最大角度为15。
三等品
只允许纵向波筋,看出波筋最大角度为15。
节瘤
一等品
不允许存在
二等品
三等品
不允许存在
波及范围不大于3mm的2个,且间距不能少150mm
裂纹
一等品
不允许存在
裂纹
二等品
不允许存在
三等品
模具痕迹
一等品
汽车用安全玻璃外观质量
缺陷
玻璃
等级
前风挡玻璃
前风挡以外玻璃
中央部
周边区
长度不大于的汽泡
一等品
不允许密集存在
不允许密集存在
二等品
三等品
不限制
周边25mm范围内不做规定
长度大于的汽泡
汽车安全玻璃标准-磨砂玻璃
汽车安全玻璃标准GB/T 17340-1998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日本JASO M501-94《汽车用安全玻璃》和GB 9656-88(汽车用安全玻璃》中“尺寸偏差”及“外观要求”两部分内容进行编制的,在技术内容上与JASO M504-94等效。
由于 G B 9 656-88为强制性标准,而“尺寸偏差”及“外观要求”两部分内容不属于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范围,因此将此两部分内容单列为一推荐性国家标准,即本标准。
与GB 9656-88相比,本标准取消了对优等品的规定;对平型制品弯曲度的规定有所改变,其他技术指标无大变化。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找术委员会安全玻璃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莫娇、戴克攻、杨建军、石新勇、张大顺、王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安全玻璃的尺寸、形状及外观GB/T 17340一1998Road vehicles--Safety glasses-Dimensions,shapes and appearances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安全玻璃的尺寸、形状及外观,适用于汽车用安全玻璃,也适用于其他道路车辆用安全玻璃。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JC /T 63 2-1996 汽车安全玻璃术语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曲线部:图1中的R部分(图1中R部分的终止点包含于曲线部)。
3.2 设计线:检验样架上画的基准形线。
3.3 基准边:玻璃上预先确定的一条边,通常为最长的边。
3.4 基准边偏差:玻璃基准边与设计线之间的偏差(见图1中A)。
3.5 纵向尺寸偏差:玻璃周边与设计线之间的偏差(见图1中B)。
3.6 横向尺寸偏差:玻璃周边与设计线之间的偏差(见图1中C)。
汽车用安全玻璃周边质量检验规范
可编写可改正汽车用安全玻璃周边质量单位:㎜缺点玻璃等级细磨边/抛光边粗磨边/倒棱裸露边非裸露边深以下的不同意密集存深~1mm以下的不同意密深~1mm以下的不允一等品在;以上的不同意存在。
集存在;许密集存在,以上的以上的不同意存在。
不同意存在。
深~1mm以下的不同意密深~1mm以下的不同意密同意长不大于5,宽集存在;集存在;同意有长度不大度不大于3深度不大二等品以上的不同意存在。
于3,宽度不大于2,深度于玻璃厚度1/3每米不大于玻璃厚度1/3的33个。
爆边个。
深~1mm以下的不同意密深~1mm以下的不同意密每米同意长不大于集存在;同意有长度不大集存在;10mm,宽不大于4mm、于3,宽度不大于2,深同意有长度不大于5,宽度深不大于厚度1/3的三等品度不大于的3个;以上的不大于3,深度不大于玻璃3个以下,此中长4~不同意存在。
厚度1/3的2个/500mm。
10mm、宽2~4mm、深不大于厚度1/3的不得超出2个一等品600mm处察看不行见二等品锯齿不同意存在三等品手模起来不伤手的不考虑磨边残一等品同意直径2以下的1个每100mm 直径3以下或×/200mm 10以下的1个留/不同意有益边存在磨圆残每100mm 直径3以下或× 同意宽为玻璃厚度2/5的二等品留(亮10以下的1个 磨边残保存在。
1可编写可改正斑)每200mm 同意总长30mm ,1/2的同意宽为玻璃厚度三等品 宽为玻璃厚度2/5的存磨边残保存在。
在。
一等品不同意存在前后挡、固定侧窗(外贴):不同意存在二等品前后挡、固定侧窗(套胶):半径为5的圆弧内缺角同意深3以下的1个,但须去利边。
活动侧窗:不同意存在缺角前后挡、固定侧窗(外贴):半径为5的圆弧内缺角同意深 3以下的1个,但三等品一等品叠差 二等品三等品一等品脱胶 二等品三等品一等品孔爆边 二等品三等品孔壁倾一等品斜(两 二等品须去利边。
前后挡、固定侧窗(套胶):半径为5的圆弧内缺角同意深5以下的2个,但须去利边。
2023年安全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3年湖南省安全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钢化玻璃和夹层玻璃抽取样品应为同一材料、同一厚度、同一批次玻璃公称厚度≥3mm且≤12mm的任意一种厚度的产品。
中空玻璃抽取同一材料、同一厚度、同一批次生产的的产品。
1.1钢化玻璃抽样方法包括两种:1)从企业的成品库内(包括成品堆放区)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采用随机抽样法抽取样品8块,其中4块做检验样品,另4块封存于企业做备样。
2)因钢化玻璃不可裁切,标准中要求的特定规格的样品由企业与抽查产品相同材料、相同工艺条件现场制作的方式提供,制作的试样数量可大于等于抽样数量,企业对试样进行自检并提供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抽样人员在其自检合格的试样中随机抽取样品。
抽查样品的规格、数量见表1表1钢化玻璃产品抽查规格数量序号检验项目样品规格抽样方法样品数量/块检验样备用样小计1碎片状态每块玻璃面积不小于0.5m²随机抽取4482抗冲击性610mm×610mm现场制作121224 3表面应力4霰弹袋冲击性能1930mm×864mm现场制作448注:检验样和备用样均包括了标准允许追加试验的样品。
1.2夹层玻璃抽样方法:1)当抽查产品能够切裁时,从企业的成品库内(包括成品堆放区)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
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法抽取产品,抽取的产品数量应保证企业现场能够将产品改切成尺寸为610mm×610mm的样品24块,300mm×300mm的样品27块,300mm×76mm的样品12块,其中切割300mm×300mm的样品时要至少保证有一边为产品原边的一部分并需在每块试样上用记号笔标记出原始边或新切割边的位置。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
1 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表1 抽取样品数量序号产品种类抽样数量检验样品数量备用样品数量备注1 汽车回复反射器12只6只6只/2 除汽车回复反射器以外的产品2套1套(左、右两侧各1只为1套)1套(左、右两侧各1只为1套)如产品不分左右侧或只有一侧的,则随机抽取4只,其中2只为检验样品,另外2只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表2 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 配光性能GB 4599-2007 GB 4660-2016 GB 5920-2019 GB 11554-2008 GB 15235-2007 GB 17509-2008 GB 18408-2015 GB 18409-2013 GB 18099-2013 GB 21259-2007 GB 23255-2019 GB 25991-2010 GB/T 30036-2013 GB/T 30511-20142 光度性能GB 11564-2008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GB 4599-2007 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GB 4660-2016 机动车用前雾灯配光性能GB 5920-2019 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GB 11554-2008 机动车和挂车用后雾灯配光性能GB 11564-2008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GB 15235-2007 汽车及挂车倒车灯配光性能GB 17509-2008 汽车及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GB 18408-2015 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配光性能GB 18409-2013 汽车驻车灯配光性能GB 18099-2013 机动车及挂车侧标志灯配光性能GB 21259-2007 汽车用气体放电光源前照灯GB 23255-2019 机动车昼间行驶灯配光性能GB 25991-2010 汽车用LED前照灯GB/T 30036-2013 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GB/T 30511-2014 汽车用角灯配光性能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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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情泼辣,热情大方的你,让我想到一句歌词:“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大有巾帼不让须眉的气势。思维活跃,创造力强,对于任何的挑战都能主动出击,把握住每一次机会,虽每一次未必都能成功,但你挫折打不倒你“我永远是最棒的”的信心,你总能调整前进的步伐,不断进取。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50
5
1/10
0
1
0
1
51-90
8
1/6——1/11
0
1
0
1
91-150
13
1/7——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2
0
1
0
1
151-280
20
2/15——1/14
0
1
0
1
281-500
32
1/9——1/16
3
6
5
8
在教材中要呈现很多细腻的生活场面和真实案例。然而教材中的范例只是一种提示,它并不是唯一的或最好的。因此,老师要通过这些提示去整体把握教材,既可以利用这些范例丰富学生的认知和情感体验,又可以根据自己的教学需要进行隔离的取舍。或适当加以拓展!虽然是《思品与社会》批量范围
抽样数
抽检频度
尺寸
外观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