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认定细则大纲(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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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一种奖励制度,对于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公平、公正、科学,各高校都制定了相应的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一般包括奖学金的种类、评定标准、评定程序等内容。

评定标准通常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

1.2 奖学金评定对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一般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1.3 奖学金发放方式: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还应规定奖学金的发放方式,包括奖学金的种类、金额、发放时间等。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细则一般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内容,通过对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2.2 综合测评程序:综合测评细则应规定综合测评的程序和流程,包括评定时间、评定人员、评定标准等。

2.3 综合测评结果公示:综合测评细则还应规定综合测评结果的公示方式和时间,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开透明。

三、奖学金评定的公平性3.1 公平原则: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

3.2 评定标准的科学性: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定标准,避免主观因素对评定结果产生影响。

3.3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奖学金评定监督机制,对评定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奖学金评定的激励作用4.1 激励学生学习:奖学金的设立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4.2 提高学术水平: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一般包括学术成绩和科研成果,可以促进学生提高学术水平。

4.3 培养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还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奖学金评选细则(共5篇)

奖学金评选细则(共5篇)

奖学金评选细则(共5篇)奖学金评选细则(共 5 篇)(篇一)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全优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第二条全优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班不参加评定;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毕业班只评最后一学年第一学期。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标准和比例窗体底端窗体顶端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依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名次评定,各等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第五条评定条件:1、除公选课和跨专业选修课外,特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 90 分,一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 80 分,二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 75 分。

2、三等奖学金评定条件由各学院(中心)制定,但获奖者必须符合奖学金评定资格。

3、全优奖学金要求一学年内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 90 分。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评定奖学金资格:1、受到学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2、评定学期内有课程成绩低于 60 分,公选课和跨专业选修课除外。

第七条评定程序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各班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依据本细则评出获奖学生。

全优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经各学院(中心)初审、学生工作处审核、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由学校发放。

三等奖学金经所在学院(中心)批准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由各学院(中心)发放。

第八条报批前必须在本学院(中心)和班级公示。

班级公示材料必须有班主任和班级评比小组成员签名并由学院(中心)存档备查。

第九条本细则自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篇二)根据《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 **﹞ 11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 **级直博、**级、 **级非直博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我院评定细则公布如下:一、评定机构学院特成立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主任委员:史铁林副主任委员:许剑锋何杰组员:陈明祥、易朋兴、唐小琦、王启付、毛宽民、高亮、邱浩波、何岭松、刘心雄、张琴、黄金国、刘银水、崔炳凤、程宜、邹香云、曾峥二、奖学金金额及指标说明 1.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 /年 /生; 2.学院分配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总额给各系中心,由各系中心自行分配; 3.获得优秀博士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其学业助学金从导师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中列支。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提供经济资助的一种荣誉和奖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类别根据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设立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的成绩,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学术成绩综合评定值。

(2)学术表现:学术表现包括学生在学术研究、科研项目、学术竞赛等方面的表现。

学术表现将作为学术成绩的附加分项,对学生的奖学金评定产生积极影响。

(3)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团队合作能力、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的表现。

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学术成绩的附加分项,对学生的奖学金评定产生积极影响。

3. 评定程序(1)评定周期:每学年进行一次奖学金评定。

(2)评定机构: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组成,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3)评定流程: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学术表现和综合素质,按照一定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评定结果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并通知获奖学生。

4. 奖学金发放(1)奖学金发放时间:奖学金将在每学年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发放。

(2)奖学金金额:奖学金金额将根据评定结果和奖学金类别进行确定。

(3)奖学金使用要求: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使用奖学金,如用于学费减免、生活费补助等。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成绩、学术表现和综合素质,评估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潜力。

2. 综合测评方法(1)学术成绩测评: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的成绩,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学术成绩综合评定值。

(2)学术表现测评:评估学生在学术研究、科研项目、学术竞赛等方面的表现,并给予相应的分值。

(3)综合素质测评:评估学生的学习态度、团队合作能力、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的表现,并给予相应的分值。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是高校对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学校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成绩评定标准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制定了一套成绩评定标准。

这一标准主要包括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和学术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具体评定标准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的特点而有所区别,以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1.2 奖学金等级划分根据学业成绩的优劣,学校将奖学金划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最优秀的学生,二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较好的学生,三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良好的学生。

这种等级划分有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1.3 评定程序和公示学校制定了一套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成绩核实、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等环节。

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或者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以保证评定的公开和透明。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综合测评细则主要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表现、学习态度、社会实践、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等方面。

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以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2.2 综合测评方法为了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采用了多种测评方法。

这些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社会评价等。

通过综合考虑各方评价结果,学校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

2.3 综合测评结果运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学业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这种综合测评的方法有助于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3.1 激励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奖学金评定制度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通过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5篇)

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5篇)

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5篇)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5篇)(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学生成长成才的内在动力,营造优良院风教风学风,激发办学活力,根据《**大学**学院“鲁泰奖学金”捐赠协议》,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奖学金由**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大学**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中品学兼优学生。

第二章奖学金设置第三条奖学金类别(一)鲁泰学业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积极投身专业学习、创新创业、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助力学生素质提升、全面发展。

(二)鲁泰国际人才培养特别奖学金:旨在开拓和提升学生国际化视野及综合能力,培养符合跨国公司国际化管理要求的专业人才。

第四条奖励对象(一)鲁泰学业奖学金:主要面向全日制在校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及全体研究生。

(二)鲁泰国际人才培养特别奖学金:主要面向全日制在校三、四年级本科生及二年级研究生。

第五条奖励名额及标准(一)鲁泰学业奖学金40名,奖励标准为:二年级本科生:2021元/人;三、四年级本科生、研究生:3000元/人。

(二)鲁泰国际人才培养特别奖学金1.海外公司实习资助金:3—5名,提供优秀学生赴鲁泰集团海外公司管理培训实习资助(含差旅费、食宿费等)。

2.海外工作培训资助金:5—10名,提供拟赴鲁泰集团海外公司工作的语言培训资助。

3.公司进行国际化人才职业规划,**与海外公司人才管理实现无缝对接;第六条申请条件(一)鲁泰学业奖学金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路线;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在学术成果、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贡献者优先考虑;4.已与鲁泰集团签约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鲁泰国际人才培养特别奖学金1.积极参加鲁泰暑期夏令营;2.自愿赴鲁泰越南公司实习实践;毕业后有意向赴鲁泰越南公司工作三到五年;(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鲁泰学业奖学金、鲁泰国际人才培养特别奖学金。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并根据评定结果赋予相应的奖学金。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一、学业成绩评定1.1 课程成绩评定:学校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进行评定,采用百分制或者五级制等评分方式。

1.2 学分绩点计算:学生的学分绩点是根据课程成绩和学分数计算得出的,不同等级的成绩对应不同的绩点,绩点计算公式为绩点 = 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1.3 学年绩点计算:学年绩点是根据学生一年内所修课程的学分绩点计算得出的,学年绩点计算公式为学年绩点= Σ(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 Σ课程学分。

二、科研成果评定2.1 科研项目参预:学生积极参预科研项目,包括教师指导的科研项目和学生自主发起的科研项目。

2.2 科研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科研项目的参预,积极投入科研工作,完成科研任务,并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

2.3 科研能力培养:学校通过科研项目的参预,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思维、实验技能、数据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三、社会实践评定3.1 社会实践活动参预:学生积极参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活动、社会调研、社会实习等。

3.2 社会实践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预,取得一定的社会实践成果,如调研报告、实习总结等。

3.3 社会责任担当: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预,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担当意识,使其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四、综合素质评定4.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学术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4.2 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学校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等,综合考量学生的各项素质。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4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4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的学生,促进其学术发展和综合能力的提升,特设立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条:奖助学金评定细则适用于在本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生。

第三条:奖助学金的评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根据申请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以及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评定。

第四条:奖助学金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以及校内工作奖励等。

第五条:奖助学金的种类分为综合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奖助学金等,具体种类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评定标准第六条:奖助学金的评定主要考量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经济状况。

第七条:学业成绩的评定主要以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依据,其中75%以上为主要参考,25%以下为次要参考。

第八条:科研能力的评定主要考察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包括参与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论文发表等。

第九条:综合素质的评定主要考虑学生的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条:经济状况的评定主要考虑学生家庭的经济困难程度,包括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数、父母就业状况等。

第十一条:奖助学金的评定程序包括申请、初审、面试和评定等环节。

第十二条:学生在每学年开始前申请奖助学金,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初审环节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

第十四条:面试环节由奖助学金面试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评估。

第十五条:评定环节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根据申请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六条:评定结果由学校公示,并及时通知获奖学生和未获奖学生。

第十七条: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由学校设立的专门机构进行复核。

第四章:奖助学金管理第十八条:获奖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使用奖助学金,不得私自挪用或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获奖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奖助学金活动,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学校对于优秀学生的一种奖励和激励措施,旨在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和取得优异成绩。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客观和透明,学校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以规范奖学金评定的程序和标准。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申请条件(1) 学生必须为全日制本科生或者研究生,具有良好的学业成绩和品格表现。

(2) 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并填写完整、准确。

(3) 学生必须符合学校关于奖学金评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2. 奖学金种类学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

不同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金额有所不同。

3. 奖学金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的学业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重要指标。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分绩点、课程成绩和学术竞赛成绩等因素进行评定。

(2) 品格表现:学生的品格表现也是奖学金评定的考虑因素之一。

学校将考虑学生的诚信守规、团队合作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

(3) 社会实践: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对于在社会实践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将赋予适当的加分。

(4) 奖惩记录:学校将考虑学生的奖惩记录,对于有违纪行为或者不良记录的学生,将影响其奖学金评定结果。

4. 奖学金评定程序(1) 学生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

(2)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 学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奖学金评定名单。

(4) 学校发布奖学金评定名单,并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5. 奖学金发放标准(1) 奖学金按学期发放,每一个学期发放一次。

(2) 奖学金金额根据学生的评定结果确定,一等奖学金金额最高,其次是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3) 奖学金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学生需提供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

三、综合测评细则1. 评定内容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评估,包括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社会服务和领导能力等方面。

2. 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的学业成绩是综合测评的重要指标。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学业成绩进行评定的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奖学金评定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成绩等方面进行评定,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能力、科研潜力和学术实践能力。

1.2 奖学金评定程序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评定委员会评定、公示和发放奖学金等环节。

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层层审核和评定。

1.3 奖学金种类和金额奖学金种类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金额根据学校的财力状况和评定结果确定。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测评指标综合测评指标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学术竞赛成绩、学术实践经历等方面。

通过综合考察学生在不同领域的表现,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2 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将学生的各项表现进行加权计算,得出综合测评分数。

定量方法包括学业成绩的加权计算,定性方法包括对学生的科研能力、学术竞赛成绩、学术实践经历等进行综合评定。

2.3 综合测评结果的应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可以作为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参考。

学校可以根据综合测评结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术机会和发展平台。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和作用3.1 激励学生学习奖学金评定可以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通过奖学金的设立,学生会更加努力地学习,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和表现。

3.2 提高学术竞争力奖学金评定可以提高学生的学术竞争力。

学生在争取奖学金的过程中,会积极参预科研活动、学术竞赛等,提升自己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3.3 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生在争取奖学金的过程中,不仅要有优秀的学业成绩,还需要展现自己的科研能力、学术实践经历等,全面提升自己的能力。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评定目的奖学金评定旨在激励优秀学生在学业和综合素质发展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人成长。

2.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最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最高;- 二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较好的学生,奖励金额适中;- 三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良好的学生,奖励金额较低。

3.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评定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学业成绩: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和学分绩点计算得出,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一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二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3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三等奖学金;- 综合素质表现:包括学生的学术研究成果、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活动、文体艺术表现等方面,通过学生自我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进行评定。

4. 奖学金评定程序奖学金评定程序如下:- 学生自我申报:学生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间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学术研究成果、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活动、文体艺术表现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指导教师推荐: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向评定委员会提供推荐信;- 评定委员会评审:评定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组成,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奖学金公示:公示评定结果,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和申诉;- 奖学金颁发:根据评定结果,颁发相应等级的奖学金给获奖学生。

5. 奖学金管理- 奖学金资金来源:奖学金资金主要来源于学校的专项经费和社会捐赠;- 奖学金使用范围:奖学金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学习相关费用;- 奖学金终止条件:奖学金获得者在接受奖学金期间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学业成绩明显下降,将取销其奖学金资格。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本文旨在制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以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奖学金评定工作,包括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和综合测评。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本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术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等。

每个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申请条件不尽相同,具体细则详见各个奖学金的评定指南。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主要指标之一。

学生的综合成绩、课程难度、学分绩点等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重要参考因素。

(2)学术研究成果:对于科研类奖学金,学生的学术研究成果将被充分考虑。

包括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专利等。

(3)社会工作表现:社会工作是评定奖学金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生组织等方面的表现将被纳入评定范围。

(4)综合素质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因素之一。

包括品德表现、学术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申请阶段:学生按照奖学金申请指南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奖励证书、推荐信等。

(2)初评阶段: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的学生名单。

(3)综合测评阶段:综合测评由多位评委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进行。

评委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研究成果、社会工作表现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

(4)最终评定阶段:根据综合测评结果,评定委员会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于校园内。

三、综合测评细则1. 评委选拔和培训(1)评委选拔:评委由校内外专家组成,根据专业领域、学术经验和评审经历等方面进行选拔。

(2)评委培训:评委需参加评委培训,了解奖学金评定的相关政策和标准,熟悉评定流程和评分标准。

2. 综合测评指标(1)学业成绩评定: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课程难度和学分绩点等指标进行评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加权计算。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本文旨在规范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学术和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奖学金种类及资助标准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个人特长,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特殊贡献奖学金2. 资助标准(1)一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5000元。

(2)二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3000元。

(3)三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2000元。

(4)特殊贡献奖学金:资助金额根据个人特殊贡献情况确定。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按照学生每学期的绩点来评定,绩点越高,评定等级越高。

(2)一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达到4.0。

(3)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在3.5至3.9之间。

(4)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在3.0至3.4之间。

2. 综合素质评定标准(1)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学术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2)根据学生在各项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上的表现,综合评定等级。

(3)特殊贡献奖学金评定标准根据学生在特殊贡献方面的表现,经过综合评定确定。

四、奖学金评定程序1. 学校公示(1)学校在每学期结束后,公示奖学金评定的学生名单,并公布评定标准和程序。

(2)学生可以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学校将进行核实并及时处理。

2. 学生申请(1)学校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开放奖学金申请通道。

(2)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3. 评定委员会评审(1)学校组建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标准,对学生的申请进行评审。

4. 奖学金公布(1)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公布于学校官方网站。

(2)获奖学生将收到书面通知,并领取相应奖学金。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为了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出优秀学生,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和全面素质。

本细则适合于我校所有奖学金评定工作。

二、奖学金类别1.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术表现评定,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科研奖学金: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贡献和成果评定,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3.社会实践奖学金: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评定,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4.创新创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在创新创业项目中的贡献和成果评定,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1)一等奖学金:学年绩点排名前5%的学生,且绩点不低于3.8。

(2)二等奖学金:学年绩点排名前10%的学生,且绩点不低于3.5。

(3)三等奖学金:学年绩点排名前20%的学生,且绩点不低于3.2。

2.科研奖学金评定标准:(1)一等奖学金:在科研项目中发表SCI论文1篇或者EI论文2篇以上,且取得显著成果。

(2)二等奖学金:在科研项目中发表SCI论文1篇或者EI论文2篇,且有一定成果。

(3)三等奖学金:在科研项目中发表SCI论文1篇或者EI论文1篇。

3.社会实践奖学金评定标准:(1)一等奖学金: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成果。

(2)二等奖学金: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省级奖励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成果。

(3)三等奖学金: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校级奖励或者有一定成果。

4.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标准:(1)一等奖学金:在创新创业项目中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者取得重大成果。

(2)二等奖学金:在创新创业项目中获得省级奖励或者取得一定成果。

(3)三等奖学金:在创新创业项目中获得校级奖励或者有一定成果。

四、综合测评细则1.综合测评内容:(1)学业成绩综合测评:包括学年绩点、学科竞赛成绩、学术活动参预等。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和操作规范。

通过制定明确的评定细则,可以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促进学术和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奖学金评定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评定过程应透明,学生应有权了解评定标准和评定流程,并有权申诉和提出异议。

1.2 奖学金评定的指标和权重奖学金评定的指标应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参与度、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

各指标的权重应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奖学金的级别进行合理分配,以确保评定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1.3 奖学金评定的程序和流程奖学金评定的程序应包括申请、初评、复评和公示等环节。

评定流程应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权限应明确划分,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测评的目的和意义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全面素质的评价,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通过综合测评,可以更加客观地了解学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

2.2 综合测评的指标和权重综合测评的指标应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参与度、社会实践经历、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各指标的权重应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综合测评的目的进行合理分配,以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2.3 综合测评的操作和管理综合测评的操作和管理应包括测评流程、数据采集和分析、评价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等方面。

测评流程应明确,数据采集和分析应科学可靠,评价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应充分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三、奖学金评定与综合测评的关系3.1 奖学金评定与综合测评的目标一致性奖学金评定和综合测评的目标都是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促进学术和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对优秀学生在学术、领导才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彰和激励,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和取得优异成绩。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的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奖项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设立不同级别的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的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将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主要评定指标,平均学分绩点越高,奖学金级别越高。

(2)奖项:对于学生在学术竞赛、科研项目等方面获得的奖项,赋予适当加分。

(3)社会服务:对于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赋予适当加分。

3. 奖学金的评定程序(1)学年度结束后,学校将发布奖学金评定的时间和流程。

(2)学生需提交个人学业成绩单、奖项证书和社会服务证明等相关材料。

(3)学校将组成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4)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定,并形成评定结果。

4. 奖学金的发放方式(1)奖学金将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获奖学生。

(2)学校将在学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奖学金的发放。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的目的综合测评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术水平、领导才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为学校提供更全面的学生评估数据。

2. 综合测评的内容(1)学业水平:通过学生的学分绩点、课程完成情况等方面来评估学生的学术水平。

(2)领导才干:通过学生在学生会、社团组织等方面的表现来评估学生的领导才干。

(3)社会服务:通过学生在志愿服务、社区活动等方面的参预来评估学生的社会服务能力。

3. 综合测评的方法(1)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领导才干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2)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教师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

(3)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4. 综合测评的公示和申诉(1)学校将公示综合测评的结果,包括学生的得分和排名等信息。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优秀表现的一种认可和激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公平、透明,本文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根据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和各门课程成绩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4.0,且各门课程成绩均为优秀;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且各门课程成绩为良好以上;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2)科研成果: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取得显著成果,如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专利等;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有一定的成果,如参预论文撰写、获得科研奖励等;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有一定的参预度。

(3)社会服务:根据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的表现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杰出表现,如担任学生会干部、参预志愿者工作等;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积极参预,如参预社会实践、组织社会公益活动等;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一定的参预度。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学校将每学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情况进行统计和综合评定。

(2)评定委员会由学校教务处、科研处和学生工作处的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3)评定委员会根据奖学金评定标准,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评定结果将以公示的形式发布,学生可以提出异议并进行申诉。

4. 奖学金发放(1)获奖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奖学金金额,一等奖学金金额最高,二等奖学金次之,三等奖学金最低。

(2)奖学金将通过学校财务处发放,直接打入获奖学生的银行账户。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价。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旨在为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标准,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公开,并激励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

本细则适合于我校所有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奖学金来源和用途的不同,我校设立了以下几类奖学金:学术奖学金、科研奖学金、社会服务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等。

每类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要求将在细则中详细说明。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术奖学金:评定学术奖学金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在学术方面的成绩表现,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获奖等。

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水平、学习态度、学术潜力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奖学金的评定名额和金额。

(2)科研奖学金:评定科研奖学金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成果、科研能力、科研经验等。

综合考虑学生对科研的投入程度、科研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奖学金的评定名额和金额。

(3)社会服务奖学金:评定社会服务奖学金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等。

综合考虑学生参预服务的时长、服务质量和社会影响力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奖学金的评定名额和金额。

(4)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创新创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在创新创业项目中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成果、创业能力、创新思维等。

综合考虑学生的创新创业潜力、项目的市场前景和创新程度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奖学金的评定名额和金额。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申请阶段:学生根据学校发布的奖学金申请时间和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科研或者社会服务经历等。

(2)初审阶段: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和评估,排除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3)终审阶段: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将参加终审环节,终审主要包括面试、论文答辩、项目展示等形式,由专家评委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定和打分。

奖学金评定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定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定细则范文一、绪论为了激励学生在学术、科技、体育、文艺等各个领域的杰出表现,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我校特制定奖学金评定细则,以便更公正、公平、公开地评定奖学金的发放对象。

二、奖学金的种类和资助标准1.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的最高荣誉,资助标准为每学期5000元人民币。

2.二等奖学金:综合表现出色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学期3000元人民币。

3.三等奖学金:突出表现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学期1000元人民币。

三、奖学金评定的原则1.公正原则:评定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偏袒个人和团体。

2.综合评定原则:以学生的学习成绩为基础,综合考虑学术竞赛、科技创新、体育竞技、文艺演出等方面的表现。

3.激励性原则:奖学金资助需与励志目标相匹配,既要奖励优秀表现,也要为学生提供更多发展机会。

4.选拔性原则:每学期评定奖学金时,要明确评定对象,选拔出最优秀的学生进行资助。

四、奖学金评定的流程1.申请: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段提出奖学金申请。

2.初评:学校设立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学生的学业成绩、竞赛成绩等进行初步评定,并列出初评名单。

3.公示:将初评名单公示一周,接受学生和师生的投诉与意见。

4.复评: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公示期内的反馈,再次综合评定学生的申请材料,并确定最终名单。

5.公布:将最终的奖学金评定名单在学校内进行公布,并通知学生领取奖学金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五、奖学金评定的指标和权重1.学业成绩:以学生的学习成绩为主要评定指标,权重为50%。

2.学术竞赛:包括学科竞赛、数学建模、英语演讲等,权重为20%。

3.科技创新:包括科研项目、发明创造等,权重为15%。

4.体育竞技:包括各项比赛、运动训练等,权重为10%。

5.文艺演出:包括音乐、舞蹈、戏剧等,权重为5%。

六、奖学金评定的细则1.学业成绩评定(1)对于理论课程,按照学分绩点计算成绩,参照百分制;(2)对于实践课程,根据指导教师评定的报告书进行评定;(3)对于毕业论文、设计、实验报告等,按照指导教师和答辩评委评定的成绩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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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年度上学期
单项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总则
第一章总标准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规范评比程序,细化考评体系,根据奖学金评定通知和评定小组的认真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院大学生奖学金评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评比工作严谨、规范、有序实施。

通过奖学金的评比,引导学生在思想道德、知识能力、综合素质诸方面全面、协调发展。

第三条本细则规范的奖学金评比,专指针对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由校党委学工部提供的专项奖学金的评比。

第四条奖学金评比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参评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生参评学年度各项评奖评先资格。

第五条对在遵纪守法、安全稳定、考风考纪、学术道德方面有违纪处分或不良行为记录的申请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生参评学年度各项评奖评先资格。

第六条奖学金评比工作,实行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原则。

各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本班的测评工作。

对于本班测评工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应在班级导师的主持下,在全班范围内民主决议。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奖学金评比工作采取学生自愿申报、自我评估、班级测评、学院审核的程序进行。

班级测评结果应在全班公示,学院审核结果应在全院公示。

第八条学院奖学金评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奖学金评比工作,分配各班奖学金名额,对各班评比工作和评比结果进行审查。

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由分管本科生工作院党委副书记和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系分管本科生工作副系主任、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第九条各班在班级辅导员的组织下,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奖学金评比工作。

各班成立奖学金评比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班级测评工作。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十条优秀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按照成绩的由高到低,按照人数的比例来选取。

第十一条各班奖学金名额分配,在学工部根据我院参评学生的百分比确定的总指标范围内,执行4舍5入原则的同时,向参评学年度院先进班集体倾斜。

第十二条评奖学年度内必修课(含重修的必修课)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奖学金评比。

第十三条单项奖学金的评选条件,遵照当学年度西南财经大学相关条款执行。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十四条下发通知。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学院奖学金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评选工作,分配评选名额。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召开各班班长会议,下发评比通知,公布评选名额。

第十五条个人自评。

各班奖学金评比工作小组召开会议,组织宣传本班学生据实做好个人总结及自评工作,大家请按规定时间上交书面总结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班级测评。

各班奖学金评比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素质测评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七条部门复核。

各班公示异议期结束后,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复核和汇总。

复核无误后,上交学院奖学金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八条学院审定。

学院奖学金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选名单,并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

第十九条上报学校。

公示期满后,学院奖学金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将最终审定名单上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细则由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评定标准
参评标准
一、评奖条件
1、西南财经大学201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要求在评选学期,品学兼优、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某方面表现突出。

2、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无补考、缓考科目,无任何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3、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选,单项奖的申请不超过两次。

4、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按照学院的规定和划分的比例,我班甲等2人,乙等5人,丙等8人。

以加权平均分作为标准,取全班前15名同学进行奖励。

5、学生在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结束时,必须完成本科生第二课堂创新学分要求的基本课时(16课时)方能参加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的评定.
6、其余六项单项奖学金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班级评定,不重复评选。

各班级单项奖每项评选名额不超过两名(含)。

二、各单项奖评定细则:
(1)道德风尚奖学金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
1.思想积极,乐于进取,明礼诚信,为人正直。

2.能够积极帮助班级同学、为班级同学服务。

3.能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

4.于大学期间,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者。

(优先考虑)
(2)科研科创奖学金在各级各类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或参与课题并获结项证书;积极参加各类本科生科研活动并立项。

(3)文体活动奖学金积极参与各类文体艺术活动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1. 参加院校级运动会。

(包括走方队,获奖者优先考虑)
2. 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班级、社团等组织的体育比赛、活动。

(获奖者优先考虑)
3. 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的文艺类演出、晚会、比赛。

(包括参加迎新晚会、金色之秋、十
佳歌手大赛、海峡杯辩论会、学校演讲比赛、博雅讲堂等,获奖者优先考虑)
4. 积极参加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 取得突出成绩者优先考虑)
5. 参加以上诸活动的组织策划且贡献突出者。

(4)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担任学生干部或积极承担相关社会工作尽职尽责、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取得相应成绩;积极参加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并取得的成果。

1. 积极参加各种志愿组织和志愿活动。

(包括参加校院青协、参加红十字会;有乡
村支教、捐款捐物、无偿献血、无偿捐献骨髓等行为,以及参加各种社团和组织的志愿活动等)
(5)创新创业奖学金 积极参加课外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成绩。

(6)社会实践奖学金 积极组织或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表现突出。

1. 在大学期间有勤工俭学、做兼职等经历者。

(优先考虑) 2. 积极组织或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表现突出。

3. 积极参与社团和组织的工作,为社团组织发展做出贡献。

寒假作业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被评优秀作为一个建议参考指标。

注:创新创业奖学金和科研科创奖学金如无人申报,可在其余四项单项奖学金中评选。

每单项奖评选最多不超过两名。

三、评定小组成员:
班委制定评奖细则 上报辅导
员批准修
改 同学们上交自己的评选材料 评定小组评定材料是否属实 全班投票选举
不得弄虚
作假,一经
发现直接
取消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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