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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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权利保护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权利保护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权利保护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和特征虚拟性:网络虚拟财产并非现实世界中的实物,而是通过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生成的数字化产品。

这些虚拟财产在现实世界中没有实体形态,只存在于网络空间中。

非物质性:网络虚拟财产不是以物质形式存在的,而是以信息的形式存在。

这使得网络虚拟财产的获取、传输和使用更加便捷高效。

可复制性:网络虚拟财产可以通过复制、传播等技术手段迅速扩散,从而实现价值的快速传递和增值。

一款热门游戏的虚拟道具可以在短时间内被大量玩家购买和使用,从而带动游戏经济的发展。

稀缺性:由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生产成本较低,且不受地域限制,导致其供应量往往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这使得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稀缺性,从而影响其价值。

交易性:网络虚拟财产可以通过在线交易平台进行买卖交易,与其他现实世界的有形商品一样具有交换价值。

这种交易性使得网络虚拟财产成为了一种独立的经济形态。

法律保护:随着网络虚拟财产的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关注其法律属性和权利保护问题。

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保护和管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

1. 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及分类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等,是由网络平台发行和管理的数字货币,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流通性。

游戏装备:包括游戏中的角色、道具、装备等,这些虚拟物品通常需要玩家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才能获得,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和价值。

虚拟服务:如虚拟现实体验、在线教育、虚拟社交等,这些服务通过网络平台提供给用户,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消费需求。

其他虚拟商品和服务:如虚拟艺术品、虚拟土地、虚拟股票等,这些商品和服务同样是基于网络环境产生的具有一定价值的产物。

2. 网络虚拟财产的特征和表现形式可复制性:网络虚拟财产可以被无限次地复制、传播和分享,这使得其具有很高的可复制性。

稀缺性:网络虚拟财产的产生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源,因此其数量有限,具有一定的稀缺性。

民法典对虚拟财产的保护

民法典对虚拟财产的保护

民法典对虚拟财产的保护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虚拟财产作为一种全新的财产形式逐渐崭露头角。

虚拟财产泛指通过互联网平台获取的各类虚拟物品和虚拟货币。

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书籍、音乐、视频、游戏装备和道具等;虚拟货币则是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购买力。

随着虚拟财产的广泛应用,相应的法律保护措施也日益成熟。

本文将从网络交易、知识产权和网络安全三个方面论述民法典对虚拟财产的保护。

一、网络交易虚拟财产的交易主要以互联网作为载体进行,网络交易的规范成为保护虚拟财产的重要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章第一百零六条,网络交易中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侵犯网络交易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在具体操作层面上,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交易参与人虚拟财产的安全。

这意味着网络交易平台有责任加强技术防护手段,确保交易过程中虚拟财产的安全性。

二、知识产权在虚拟财产领域,涉及到大量的知识产权问题。

虚拟物品包括了大量的影视作品、音乐作品、游戏内容等,这些都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章第二百六十九条,知识产权的拥有者享有对其作品的著作权,并依法对外许可或转让。

对于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虚拟作品或虚拟货币的行为,相关权利人有权向侵权方追究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章第二百七十六条,虚拟物品中的自然人肖像、姓名权等个人权利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因此,任何对虚拟财产的侵权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三、网络安全虚拟财产的保护必须与网络安全紧密结合。

首先,用户个人信息在虚拟财产交易中的安全必须得到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章第一百二十四条,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或者丢失用户个人信息。

各大网络平台应加强用户信息保护,对于侵犯用户权益的行为进行追责。

其次,网络安全技术的发展也有助于对虚拟财产的保护。

虚拟财产的使用和交易需要借助电子设备和网络,因此网络安全技术在虚拟财产保护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虚拟财产定性及保护规则的立法建议

虚拟财产定性及保护规则的立法建议

虚拟财产定性及保护规则的立法建议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世界中存在的、可以转让和交易的各种数字化物品和权益,如虚拟货币、虚拟商品、虚拟房产等。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虚拟财产的价值逐渐提升,但目前我国对虚拟财产的定性和保护规则尚不完善。

为了确保虚拟财产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建议制定以下立法:一、虚拟财产定性法律的确立针对虚拟财产的定性问题,应当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

应明确虚拟财产的定义和范围,明确其自身独立的法律地位。

界定哪些虚拟财产属于可转让和交易的范畴,哪些属于个人自愿而无法转让的范畴。

应明确虚拟财产的产权归属,保护虚拟财产所有者的权益。

二、虚拟财产交易合法性的确认为了确保虚拟财产交易的合法性,应制定虚拟财产交易的合法性确认规则。

应要求虚拟财产交易平台进行备案,明确平台的合法经营资质。

要求虚拟财产的交易记录必须具备真实性和可追溯性,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加强对虚拟财产交易的监管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虚拟财产交易纠纷的解决机制针对虚拟财产交易纠纷,应建立有效的解决机制。

鼓励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纠纷,建立起快速、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

设立虚拟财产交易纠纷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和审理相关纠纷案件,确保专业性和公正性。

完善相应的法律程序和司法救济措施,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救济途径。

四、虚拟财产的自由流动和国际交易为了促进虚拟财产的自由流动和国际交易,应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

应推动虚拟财产的跨境交易便利化,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建立虚拟财产交易国际标准,提高国际交易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加强国际间虚拟财产交易监管合作,共同打击跨国虚拟财产交易违法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在立法过程中,应注重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尤其是知识产权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

需要加强对新技术的研究和对新业态的监管,及时更新法律规定,以适应新形势下虚拟财产的发展。

应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关注虚拟财产的合法性和风险,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伴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游戏成为年轻人娱乐休闲的首选,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法律问题。

其中,虚拟财产的产生、流通和保护,一直是引发争议的热点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探讨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并分析三个相关案例。

一、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游戏中使用、购买或获得的虚拟物品、道具、货币等等,其价值并非以实物而言,而是基于网络游戏内部规则或市场流通规则而定。

与传统实体财产相比,虚拟财产的权益、归属及交易方式并非清晰明确,因此需要法律制度有效保护。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具体的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保护法规,但通过以下途径可以得到法律保护:1.合同保障:用户在进行网游注册、购买虚拟货币、交换道具等过程中,需要同意游戏服务提供者的用户协议。

该协议中包括了虚拟财产的相关条款,双方应当遵循协议内容进行交易,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侵权救济:如果在虚拟财产的转移、使用等行为中发生了侵权行为,玩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3.行政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文化和旅游部门对网络游戏行业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监管其游戏内容和运营模式。

二、相关案例分析1.《传奇世界》被盗虚拟货币案件2007年,山东滨州一名玩《传奇世界》的玩家注册ID被黑客盗取并将虚拟货币5000万元专业转账到他人账户。

该玩家向游戏公司索要货币,但因游戏服务协议中规定虚拟财产不得流通或转让,游戏公司拒绝了他的请求。

后该玩家将游戏公司告上法庭,主张公司应当对虚拟财产的安全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支持了该玩家的主张,认为虚拟财产属于合同权利范畴,应当受到保护。

2.《魔兽世界》道具买卖纠纷案件2014年,广东东莞一名玩《魔兽世界》的玩家通过线上平台购买游戏中的装备,支付了1万元的款项,但卖家未能履行交易,导致该玩家遭受重大损失。

该玩家状告游戏公司以及线上平台,要求对其损失进行赔偿。

法院认为,该交易行为违反了游戏公司的规定,因此没有得到游戏公司的保护,卖家应当对玩家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网络虚拟财产保护

网络虚拟财产保护

网络虚拟财产保护在当今数字化时代,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网络虚拟财产包括各种在线数字资产,如电子货币、网络游戏中的虚拟道具和虚拟货币等。

由于其具有实物价值和使用功能,因此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安全与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概述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在互联网环境下产生的各种虚拟资产,拥有一定实用价值,但并非具有实体形态的财产。

这些虚拟财产在数字世界中流通、交易和使用,为了保护其合法所有权和使用权,需要建立完善的保护机制。

保护手段技术层面1.加密技术:通过使用加密算法保护虚拟财产数据的安全性,防止被黑客盗取。

2.安全策略:建立网络虚拟财产安全策略,包括数据备份、防火墙设置等,确保虚拟财产的安全性。

法律层面1.知识产权保护:通过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创作权和使用权,防止盗版和侵权行为。

2.交易规范:建立网络虚拟财产交易规范,规范网络虚拟财产的买卖交易,保护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

营销层面1.品牌建设:建立网络虚拟财产品牌,提升其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增加其价值和受欢迎程度。

2.客户服务:提供良好的客户服务体验,为用户解决问题,增加用户黏性,加强与用户的互动。

保护策略1.风险评估:定期进行网络虚拟财产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

2.应急预案:建立网络虚拟财产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问题,能够迅速应对并处理。

3.安全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培训,强化网络虚拟财产安全管理意识,降低安全风险。

结语网络虚拟财产在数字化时代扮演着重要角色,其安全保护关乎个人和企业的利益。

我们应当高度重视网络虚拟财产的安全与保护,同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手段,共同维护网络虚拟财产的安全与合法权益。

关于虚拟财产的法律执行规定

关于虚拟财产的法律执行规定

关于虚拟财产的法律执行规定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数字经济的崛起,虚拟财产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虚拟财产包括各种电子货币、游戏道具、虚拟物品等,其法律地位和保护措施备受关注。

本文将探讨关于虚拟财产的法律执行规定。

一、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义虚拟财产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或其他电子通讯设备创造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用于购买、兑换、交易的各种虚拟或数字化的资产。

虚拟财产与传统实物财产相比,其货币属性不明显,但在数字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功能。

二、虚拟财产的权益保护2.1 虚拟财产的所有权保护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其创造者或购得者,应根据创造或购买的证据确定所有权。

如虚拟货币属于网站或平台发布和控制,则用户对其享有使用权和交易权,但不拥有所有权。

在虚拟财产交易中,相关平台有责任确保所有权的合法性,防止欺诈行为。

2.2 虚拟财产的继承与转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虚拟财产可以通过继承或转让进行交接。

继承人在法定继承范围内享有被继承人虚拟财产的权益。

在虚拟财产交易中,双方应签署合同或使用平台提供的交易工具,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并避免纠纷。

2.3 虚拟财产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消费品,其交易应由相关平台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

例如,在游戏道具交易中,平台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商品信息、购买保障和纠纷解决机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虚拟财产的法律追索和维权3.1 虚拟财产的追索权在虚拟财产交易中,如果发生违法、欺诈等行为,受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寻求法律追索。

平台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提供相关交易信息,追回被盗、被骗的虚拟财产。

3.2 虚拟财产的维权途径对于虚拟财产权益的侵害,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a) 提起诉讼: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决虚拟财产权益纠纷。

b) 寻求仲裁:有些平台设有独立的仲裁机构,受害人可以向该机构申请仲裁解决争议,节省时间和成本。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前言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虚拟财产也越来越广泛地出现在大众的生活中。

例如,在游戏、社交媒体、电子商务等领域,人们可以购买、交易、兑换虚拟物品或货币。

由于其不具有实物形态,作者认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加以探讨和完善。

什么是网络虚拟财产网络虚拟财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的、在互联网上产生、存留、流通的各种财产、权益或特权。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虚拟财产:•游戏中的装备、金币、钻石等虚拟货币;•社交媒体上的点赞数、粉丝量等虚拟权益;•电子商务平台上的积分、优惠券等虚拟物品。

网络虚拟财产的产生和流通方式多种多样,但其共同点在于不具有实体形态,存在于电子账户或账户所属的网站服务器中。

网络虚拟财产的民事意义网络虚拟财产虽然不具有实物形态,但其拥有者可以通过积累、交易、转让等方式获得收益或享受相应权利。

因此,网络虚拟财产在民事法律上也具有一定的重要意义:1. 网络虚拟财产是财产权益网络虚拟财产一旦被合法取得,就享有其所有权和使用权。

因此,网络虚拟财产属于财产权益范畴,享有法律上财产权的保护。

2. 网络虚拟财产是合同标的物网络虚拟财产可以作为合同的标的物。

例如,在游戏平台上,虚拟物品的购买和交易行为均需要履行合同的要求,例如签署购买合同、支付货款等。

而合同一旦成立,就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3. 网络虚拟财产的侵权行为应受惩罚网络虚拟财产的侵权行为包括盗号、欺诈行为等,这些行为都会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造成侵害。

因此,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需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目前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存在的问题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空缺目前,我国尚未正式颁布有关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法规。

虽然《合同法》等现有法律中部分条款可以适用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行为,但其普适性和适用性仍有待深入探讨和完善。

2. 司法认知由于网络虚拟财产本身的特殊性,其交易行为往往存在虚拟、模糊的情况,因此容易受到司法机关的认知和处理难度。

电子商务中虚拟财产的保护

电子商务中虚拟财产的保护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中虚拟财产的保护
一、虚拟财产的法律界定
网络虚拟财产包括一切具备现实交易价值的与不具备交易 价值的虚拟财产,包括ID、免费的与收费的邮箱、虚拟货 币,虚拟装备等;但一般的网络虚拟财产只包括具备现实 交易价值的网络虚拟财产,即那些网络用户通过支付费用 去的,并在离线交易的市场内可通过交易获取现实利益的 虚拟物品。
二、虚拟财产的法律特点
1.无形性 2.可转让性 3.价值性 4.合法性 5.价值相对稳定性 6.限制性
(1)空间限制 (2)时间限制
三、虚拟财产纠纷的表现形式
1. 虚拟财产被盗引发的纠纷 2. 虚拟物品交易欺诈引起的纠纷 3. 运营商停止运营引起的虚拟财产纠纷 4. 游戏数据丢失引起的虚拟财产纠纷 5. 外挂账号被封引起的虚拟财产纠纷
四、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
1.民法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1)物权法保护 (2)债权法保护 (3.刑法保护政策 4.网络游戏专门立法 5.网络游戏行政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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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摘要】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财产形式。

本文首先介绍了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概念和重要性,接着探讨了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其在法律中的保护。

本文还分析了虚拟财产在民事和刑事责任上的争议和解决方法。

结论部分强调了加强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和完善法律制度的重要性,以促进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好地认识和规范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在法律领域中的地位和保护。

【关键词】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法律保护、法律制度、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争议解决、健康发展、加强保护、完善制度1. 引言1.1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重要性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重要性在当今社会变得越来越突出。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蓬勃发展,虚拟财产作为游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许多玩家不可或缺的存在。

虚拟财产包括游戏中的虚拟货币、道具、装备等,这些虚拟财产在游戏中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社交意义。

玩家通过努力获得虚拟财产,不仅可以提升游戏体验,还可以展示自己的游戏技能和社交地位。

虚拟财产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对游戏企业和游戏市场的推动作用上。

虚拟财产的存在可以激发玩家的游戏参与度和付费意愿,促进游戏企业的盈利和发展。

虚拟财产市场的繁荣也为玩家提供了更多选择和机会,促进了游戏产业的多元化发展。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当前数字化时代,虚拟财产已经成为游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玩家、游戏企业以及整个游戏产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保障虚拟财产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务之急。

1.2 虚拟财产的定义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游戏中所拥有的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物品或虚拟货币。

虚拟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游戏中的角色、装备、道具、货币等。

这些虚拟财产可以通过游戏内任务、交易、充值等方式获取,玩家可以在游戏中使用虚拟财产提升自己的游戏体验或实现游戏中的目标。

由于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玩家也可以通过出售虚拟财产来获取一定的利益。

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探析

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探析

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探析1. 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和特征数字化形态:网络虚拟财产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在,依托于互联网环境。

无论是游戏账号还是虚拟货币,都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

价值性:网络虚拟财产具有实际价值,用户可以通过其进行交易、买卖等经济活动。

这种价值往往体现在其功能性、稀缺性或用户投入的时间和努力上。

可支配性:用户对其所拥有的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支配权,可以自主决定其使用、转让或处置。

这种支配权受到法律保护。

技术依赖性:网络虚拟财产的存在和价值依赖于特定的网络技术环境。

技术升级、系统变更等都可能对虚拟财产的价值产生影响。

通过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和特征的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其在民法保护中的重要性。

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不仅关乎个人财产安全,也关系到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加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

1.1 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虚拟财产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和保护方式,目前我国立法尚无明确规定,导致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困难。

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环境中产生、存在并可以由网络用户合法支配的具有财产价值的各种权益。

它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箱、网络账号、虚拟货币、数字艺术品等。

这些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可以在网络环境中进行使用、交换和转让。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虚拟财产与传统的实物财产有所不同。

虽然它们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经济价值,但网络虚拟财产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电子数据或虚拟权益。

在探讨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时,需要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以便更好地维护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

为了解决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问题,学术界和实务界都在积极探索。

一些学者提出,应当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民法的保护范畴,明确其法律地位和权利归属。

也有人主张通过制定专门的网络虚拟财产法规来规范网络虚拟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这些努力对于完善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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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吗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吗?、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法律对数据、⽹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下⾯就让店铺⼩编为⼤家讲解。

⼀、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吗1、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法律对数据、⽹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该条款的增加,体现了“与时俱进地审慎修订⽴法”的理念,符合当前时代发展对于⽹络虚拟财产的保护需求,提供了⾼位阶的⽹络虚拟财产保护民事法律依据,为后续涉⽹络虚拟财产的⽴法留⾜空间。

2、⽹络虚拟财产是随着互联⽹发展⽽产⽣的⼀种⾮物化的财产形式,⽬前针对⽹络虚拟财产虽⽆统⼀的定义,但从其特点可知,⽹络虚拟财产主要指依附于⽹络虚拟空间,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具有⼀定使⽤价值和交换价值,既相对独⽴⼜具有独占性的信息资源。

⼆、⽹络虚拟财产的概念、特征1、虚拟财产的概念⽹络虚拟财产是指以电磁形式存在于⽹络空间中的、具有使⽤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可⼈为控制的财产性利益,是对客观现实财产的模拟再现。

虚拟财产是⼀种数字化、⾮物化的财产形式。

它主要包括两点:(1)长时间虚拟⽣活中形成的⼈物形象,这点是不能转换到现实⽣活中的虚拟财产;(2)是狭义的数字化、⾮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络游戏、电⼦邮件、⽹络寻呼等⼀系列信息类产品。

但由于⽬前⽹络游戏的盛⾏,虚拟财产在很⼤程度上就是指⽹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物拥有的各种装备等等,这些虚拟财产在⼀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现实中的财产。

公民的财产既包括有形的,也包括⽆形的,⽹络虚拟财产应属于⽆形资产的⼀种。

从法律对财产的定义来看,虚拟财产也应得到保护。

2、虚拟财产的特征⽹络财产的获得往往经过持有者的个⼈劳动(练级)、真实财物付出(购买游戏卡)、市场交易(买卖装备),⽹络虚拟财产已经具备了真实财产的基本特性,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只是在保护的⽅式以及⼿段⽅⾯做出不同的规定⽽已。

论网络虚拟财产权的法律属性及其保护

论网络虚拟财产权的法律属性及其保护

参考内容三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网络游戏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 而,随之而来的是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其司法保护的问题。本 次演示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一、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属 性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是指在虚拟的网络游戏环境中,玩家通过投入时间、精力 甚至金钱所获得的虚拟物品和资产。这些虚拟财产在法律上如何界定,一直是 争议的焦点。
在看来,网络虚拟财产既不同于传统财产类型,也不同于知识产权。它是一种 新型财产,具有数字化、无形化、价值化的特点。因此,应将其视为一种独立 的财产类型,并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和保护。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是另一个需要的问题。目前,我国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 护主要依赖于《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然而,这些法律法规 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权 属、交易、侵权等方面的规定还不够明确,导致实践中存在诸多法财产权是一种新型的财产权,其法律属性在学界存在多种观点。有人 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权应归属于物权,因为虚拟财产具有排他性和独占性,可 以由权利人自由处分。也有人主张,网络虚拟财产权更接近于知识产权,因为 它需要创造性劳动和智力投入。还有观点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权应被视为债权, 因为用户与服务商之间是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网络虚拟财产权应被视为一种独立的财产权。它既不同于 传统的物权,也不同于知识产权和债权。网络虚拟财产权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 规律,需要专门的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和保护。
二、网络虚拟财产权的保护现状
目前,世界各国对网络虚拟财产权的保护程度和方式存在差异。在我国,宪法、 民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为网络虚拟财产权的保护提供了基础框架。例如,《民 法典》明确了对公民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规定了侵犯网络虚拟财 产权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然而,由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质,现有的法律 制度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吗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吗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吗随着网络游戏的普及和发展,人们越来越倾向于在游戏中购买虚拟财产,这些虚拟财产也成为了游戏玩家的重要财产之一。

那么问题来了,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吗?本篇将从法律的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虚拟财产的定义。

虚拟财产指的是网上的虚拟经济的交易品。

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包括角色、装备、道具、金币等,这些财产都是在游戏中赚取或购买获得的。

虚拟财产与实物财产不同,实物财产是具体实在的,而虚拟财产则是在虚拟世界中存在的数字标记。

虚拟财产的交易也不同于实物财产的交易,虚拟财产的交易主要发生在在游戏中或者与游戏有关的网上交易平台中。

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我们需要根据虚拟财产的本质和交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评判。

在国内,网络游戏涉及的法律主要包括《文化行业促进法》、《广告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

这些法律对网络游戏行业有一定的规范和监管,但是对于虚拟财产的保护并不完善。

虚拟财产作为一种虚拟经济形式,也需要相关的法律来进行保护。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其他事项作为合同的内容。

”也就是说,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可以通过虚拟财产交易合同来进行保护。

虚拟财产交易合同具有合法性和强制力,对于游戏内交易的虚拟财产具有约束力和保护作用。

此外,在购买虚拟财产时,玩家应当注意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

消费者可借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以及公平交易和经济不公平惯例等消费保护措施,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获得维权支持。

消费者在购买虚拟财产时,应当了解虚拟财产交易平台和游戏公司的游戏规则、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以免因为不了解规则而损失财产。

然而,虚拟财产在法律上的保护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虚拟财产界定不清、虚拟财产在实际意义上没有法律地位等。

同时,虚拟财产被盗、虚假交易、欺诈行为等问题也较为普遍。

民法总则规定网络虚拟财产的含义及重要价值

民法总则规定网络虚拟财产的含义及重要价值

民法总则规定网络虚拟财产的含义及重要价值民法总则规定网络虚拟财产的含义及重要价值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了数字化和网络化的时代。

在这个全球互联的世界中,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新兴的财产形态,正逐渐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为了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权益并规范其交易行为,我国民法总则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含义及其重要价值进行了规定。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含义网络虚拟财产是指以网络形式存在和运作的、具有财产价值的客观事物。

它主要包括电子商务平台上的虚拟商品、虚拟货币、个人信息、虚拟知识产权等。

这些虚拟财产是基于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环境而产生的,其价值在于其能够实现人们的消费需求和经济交易。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重要价值1. 促进经济增长: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新的经济资源,有助于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经济增长。

通过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和流通,人们可以方便地进行网购、支付和投资,有效提升了消费能力和消费体验,推动了新经济的发展。

2. 推动创新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现实世界中资源有限的问题,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进行创新和创业。

通过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和价值转化,人们可以在虚拟世界中实现自己的创意和价值,开展创新业务和产品,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3. 促进社交交流:网络虚拟财产为人们提供了全新的社交交流方式和空间。

通过网络虚拟财产交易平台,人们可以在线上参与各种社交活动、交流思想、分享资源,拓展社交圈子,提升人际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

4. 维护个人权益: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新兴财产形态,也需要受到法律保护。

民法总则规定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权益保护,保护了个人和企业的财产权益,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这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良好的网络交易秩序。

5. 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网络虚拟财产的发展不仅涉及国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也与国际互联网和数字经济息息相关。

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和价值转化涉及到国际贸易和跨境支付等领域,需要国际间的合作与协调。

《2024年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范文

《2024年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范文

《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篇一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虚拟财产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到数字货币如比特币等,虚拟财产的价值和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质,其法律保护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探讨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

二、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1. 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义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网络空间中,具有独立价值并能被人们所认知、支配的数字化信息。

它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角色等,以及数字货币等新型财产形式。

2. 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从法律角度来看,虚拟财产具有与现实财产相似的属性,包括价值性、可支配性、可交易性等。

因此,在刑法上,虚拟财产应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形式。

其犯罪行为,如盗窃、诈骗等,均可构成侵犯虚拟财产的犯罪行为。

三、虚拟财产保护的现状与问题1. 保护现状目前,我国在刑法、民法等领域均对虚拟财产的保护做出了一定的规定。

然而,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质,其保护仍面临诸多挑战。

2. 存在问题(1)立法空白:目前,我国在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方面仍存在立法空白,导致一些犯罪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制裁。

(2)技术难题:虚拟财产的认定、取证等过程需要依靠先进的技术手段,但目前我国在相关技术方面的应用还存在一定局限性。

(3)意识不足:公众对虚拟财产的认识不足,导致很多人对虚拟财产的保护意识薄弱。

四、虚拟财产的保护路径1. 完善立法(1)填补立法空白:完善我国在刑法领域的立法,将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明确为犯罪行为,为打击相关犯罪提供法律依据。

(2)明确保护范围:明确虚拟财产的保护范围和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

(3)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间的法律合作,共同打击跨境侵犯虚拟财产的犯罪行为。

2. 技术手段支持(1)完善技术手段:发展并完善虚拟财产的认定、取证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对虚拟财产的识别和取证能力。

(2)推广应用:将先进的技术手段推广应用到司法实践中,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

民法典如何规范网络虚拟财产

民法典如何规范网络虚拟财产

民法典如何规范网络虚拟财产在当今数字化飞速发展的时代,网络虚拟财产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从网络游戏中的装备、角色,到社交媒体账号、数字货币,再到各类线上服务的积分、优惠券等等,网络虚拟财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日益凸显。

然而,对于这一新兴领域,法律的规范和保护却相对滞后。

好在,我国的《民法典》为网络虚拟财产的规范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网络虚拟财产。

简单来说,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网络环境中,具有一定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能够为人所拥有和支配的数字化资源。

比如,我们在游戏中通过努力获得的珍贵装备,或者是在电商平台积累的大量积分,都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的范畴。

《民法典》明确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

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一规定虽然较为原则性,但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它为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奠定了法律基础。

这意味着网络虚拟财产不再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而是得到了法律的正式认可,具有了合法的地位。

在权利归属方面,《民法典》遵循了一般的物权原则。

即谁创造、谁拥有,谁付出劳动、谁获得收益。

例如,玩家在游戏中通过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获得的虚拟物品,其所有权应当归属于玩家本人。

同时,如果是通过合法的交易行为获得的网络虚拟财产,那么购买者也依法取得其所有权。

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民法典》也提供了一定的规范。

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等基本原则。

双方应当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不得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

此外,交易的过程和结果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网络虚拟财产的规范还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难题。

首先是价值评估的问题。

由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种类繁多,且其价值往往受到市场供需、游戏运营状况、用户活跃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如何准确评估其价值是一个难题。

目前,还缺乏统一、权威的评估标准和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网络虚拟财产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虚拟财产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虚拟财产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虚拟财产保护法(草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虚拟财产的范围及特征第三章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第四章虚拟财产主体的划分与确认(虚拟财产的归属)第五章游戏运行商终止游戏运行时的责任与义务第六章虚拟财产丧失中的责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网络游戏者的合法利益,促进网络事业的健康发展,认可网络虚拟财产的现实价值,规范服务商与玩家的权利与义务,解决由于虚拟财产而出现的纠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虚拟财产,又称“网财”,是指网民、网络游戏玩家在网络游戏中的帐号(ID)及积累的“货币”、“装备”、“宠物”等“财产”。

第三条“虚拟”不是指这种财产的价值是虚幻的,更不是指此种财产的法律性质是虚幻的,而是为了与传统的财产形态形成适当的区分,表明虚拟财产因网络虚拟空间而存在。

第四条虚拟财产独立于服务商而具有财产价值,受法律保护。

运营商只是为游戏玩家的这些私有财产提供一个存放的场所,无权对其肆意删改。

第五条虚拟财产同样可以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六条虚拟财产的管理和保护,适用本法。

第七条虚拟财产的保护,要坚持明确界定其范围、合理断定其价值、妥善处理各方关系、保护玩家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虚拟财产的范围及特征第八条网络虚拟空间里的虚拟财产范围,主要包括:(一)游戏账号等级;(二)虚拟金币;(三)虚拟装备(武器、装甲、药剂等);(四)虚拟动植物;(五)虚拟ID账号及角色属性;(六)法律规定的其他虚拟物。

第九条虚拟财产的特征:(一)客观非物质性。

虚拟财产是看不见、摸不到的,具有虚拟性,即客观非物质性。

(二)可交易性。

虚拟财产既可以通过买卖的方式在玩家和游戏服务商之间转让,也可以通过离线交易的方式在玩家间转让。

(三)有价值性。

网络虚拟财产是有价值的,它能够满足虚拟人物在虚拟空间的发展,同时获得这些财产也需要耗费一定的劳动。

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包括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

(四)时空的有限性。

网络虚拟财产只存在于游戏运营阶段,游戏一旦停止运营,虚拟财产也会随之消失;虚拟财产的价值体现在特定的虚拟架构世界环境中,即运营商利用其服务器构建的虚拟环境。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存在的各种数字化的财产,包括虚拟货币、虚拟房产、虚拟物品等。

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虚拟财产的价值不断增长,同时也面临
着各种问题和威胁。

加强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势在必行。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需要立法机关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针对虚拟财产的产权、交易、纠纷处理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确保虚拟财产拥有者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还需要将虚拟财产与现实世界中的财产进行关联,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和归属。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需要加强技术手段的支持。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虚拟财产也在
不断创新和演进,需要与时俱进地更新和完善相关的技术手段,确保虚拟财产的安全和稳定。

加强虚拟货币的加密技术,防止虚拟财产被盗取或伪造。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必须加强对虚拟财产交易平台的监管,确保交易的公平、透明和安全。

加强对虚拟财产的监测和预警,及时防范和应对虚拟
财产遭受的各种风险和威胁,保护用户的利益。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需要提升社会的法律意识。

虚拟财产与现实世界中的财产并无本
质区别,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加强公众对虚拟财产的法律认知与知识普及,提高对自身
权益的保护意识,是加强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重要环节。

随着虚拟财产在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其法律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只有通过立
法机关的法律规定、加强技术手段的支持、健全的监管机制以及提升社会的法律意识,才
能更好地保护虚拟财产的权益,促进虚拟财产的可持续发展与健康运行。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虚拟财产是指在游戏、虚拟世界或网上平台中所拥有的虚拟物品、虚拟货币等具有经济价值的资产。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虚拟财产的数量和价值也随之增长。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主要涉及到虚拟货币是否属于法定货币、虚拟财产能否被认定为财产权以及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归属等方面。

虚拟货币是否属于法定货币是虚拟财产法律保护中的核心问题之一。

由于虚拟货币只存在于游戏、虚拟世界或网上平台中,不具备法定货币的物质形态,一些人认为其不应被视为法定货币,因此也难以享受法律保护。

随着虚拟货币的广泛流通和使用,一些国家的监管机构开始认可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并且出台相关法律规定,以保护虚拟货币的合法权益。

虚拟财产能否被认定为财产权是虚拟财产法律保护中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根据一些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财产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对财产享有的完全、排他的控制权,包括使用权、处分权等。

虚拟财产能否被视为财产权则需要根据其是否具备经济价值、是否能够被转让、是否享有占有权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如果虚拟财产具备这些特征,那么它应当被视为财产权,并受到法律保护。

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也是虚拟财产法律保护中的重要问题。

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般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游戏、虚拟世界或网上平台的开发者,用户只是获得了使用权;另一种观点认为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于用户,开发者只是提供了平台和服务。

不同的观点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要保护虚拟财产的合法权益,需要明确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建立相关的法律框架和制度。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是一个正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领域。

随着虚拟财产的不断涌现和价值的不断增长,相关法律制度和规定也需要跟上发展的步伐,保护虚拟财产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虚拟财产逐渐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虚拟财产是指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交易和流通的数字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虚拟货币、游戏道具、虚拟商品等。

随着虚拟财产在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其法律保护也变得愈发重要。

本文将探讨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

虚拟财产是一种特殊的数字化资产,其法律属性不同于传统财产。

传统财产通常是有形的、可以触摸和看到的物品,而虚拟财产是无形的、只存在于网络空间中的数字化资产。

由于其特殊的属性,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亟需明确。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 财产权属性:虚拟财产具有明确的财产权属性,其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可以通过网络交易、游戏获得或者投资获得,其所有权与传统财产的所有权并无本质差异,因此应当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

2. 合同权属性:在虚拟世界中,虚拟财产的交易通常需要通过网络平台上的虚拟合同进行规范。

虚拟合同是一种以电子形式存在的合同,其效力与传统合同一样,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3. 行为权属性:虚拟财产的交易和流通通常需要依靠特定的网络平台进行,因此其交易行为受到网络法律和网站规则的约束。

虚拟财产的使用和处置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应当遵守网络平台的相关规定。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虚拟财产具有明确的财产权、合同权和行为权属性,其法律保护应当充分保障其所有权、交易权和使用权等合法权益。

1. 立法保护:应当通过立法手段,明确规定虚拟财产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虚拟财产的交易和流通行为。

立法保护应当包括《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保护范围。

2. 司法保护:应当通过司法手段,保护虚拟财产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侵权虚拟财产的打击和维权。

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虚拟财产的民事案件,保护虚拟财产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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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虚构出来的财产和物质, 就本质而言, 只不过是存储在 “玩家 ” 排他性, 它归属于 并受玩家排他性的支配, 任何人 (包括服务商) 的侵入、 窃取、 未授权使用等非法行为都构 成对“玩家”这一法律关系主体的侵犯;并且网络游戏中 服务商只是为玩家的这些私有财产提供一个存放的场 所, 而无权对其作肆意的修改或删除, 网络财物的性质与 银行账号中的钱财并无本质的区别。 其次,它能够满足 “玩家”的使用需要,玩家通过网络游戏的参与获得了精 神上的愉悦和满足" 当然具有使用价值,再次,虽然虚拟 财产,并不具有有体形态,但它也是以电子数据形式存 在, 具有客观实在性 # ! $ 。 同时虚拟财产存在于人身之外。 最 后虚拟财产具有交换价值,虽然交换价值并不是财产的 必然属性,有使用价值而没有交换价值的非商品也可以 是财产, 商品才同时强调对象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财 产不一定是商品,但是虚拟财产的交换价值在法律上还 是有很重要的意义的, 它是确定其价值的基础, 也是确定 通过特定的行为来提高级别、 获取虚拟财物, 这些虚拟身 份和财物, 已不只是单纯的数据记录, 而具备了一定的价 值意义。运营商与玩家之间, 玩家与玩家之间经常进行道 具买卖, 玩家之间的离线交易迅速发展, 甚至出现了代练 级别而后将游戏账号出售, 以获取收益的特殊职业群。由 “虚拟 ” 此推知, 网络 财产具有法律上财产的一般属性。 虚拟财产作为法律上财产的一种,具有法律上财产 的一般属性, 但是由于其独特的虚拟环境, 同时也有自己 的特殊属性。首先, 虚拟财产具有时间上的非永续性。我 但是虚拟财产却不能永远存在,一个网络游戏都有一定 的生命周期, 虚拟财产只能存在于网络游戏中, 注定玩家 不可能永远拥有, 一旦游戏被终止, 虚拟财产也就不复存 在了。 其次虚拟财产具有使用上的非消耗性。 一般动产以 及无形物如电力等, 使用之后均被消耗掉, 但是虚拟财产 使用之后, 不仅不会被消耗掉, 甚至还有增殖的可能。这 显然是虚拟财产区别于一般财产的独特之处。 三、 虚拟财产的价值衡量与归属 %& 虚拟财产价值的确定 若承认网络游戏中虚拟物品具有财产的属性, 属于法 律上所调整的无形财产的话, 那么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就 是如何确定其价值。 这是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不容回避的问 题。目前虚拟物品的价值往往是自发形成的, 当然这种由 市场自我调节形成的价格可能更符合实际, 但也容易出现 一些问题包括肆意定价, 哄抬价格, 甚至通过拍卖, 炒作等 使得价格高得离谱。虽然拍卖反映了市场的供需情况, 有 利于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但在缺乏规则情况下往往非常混 乱。同时一旦发生纠纷诉诸法律, 法院如何确定其价值也
一、 问题之由来 河北省#市的 #! 岁的网络游戏玩家李 #$$! 年 # 月, #发现自己在红月游戏一个 A’ 内的所有虚拟装备不翼而 飞, 遂认为装备被其他玩家盗走。 此后, 他找到红月游戏的 运营商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要求给出盗号者的 北极冰公司应向玩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方法以及防止 危害发生的方法, 但北极冰公司对游戏未尽到安全防护职 责, 因此应对玩家的虚拟装备被盗承担责任, 遂起诉至北 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要求北极冰公司赔偿损失。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京城首例 当年 *# 月 *+ 日, 虚拟财产被盗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庭认为, 被告所丢失的 虚拟装备虽然并不现实存在,而存在于特殊的网络游戏 环境中, 但并不影响虚拟物品作为无形财产的一种, 具有 价值含量, 获得法律上的适当评价和救济。玩家参与游戏 需支付费用,可获得游戏时间和装备的游戏卡均需以货 币购买,这些事实均反映出作为游戏主要产品之一的虚 拟装备具有价值含量。玩家与网络游戏运营商双方形成 消费者与服务者的关系, 由于原、 被告之间没有签订其他 义务关系即应适用我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 关法律规定。被告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欠缺, 应承担由此 导致的相应的法律后果。但由于其购买价值并不等同于 虚拟装备价值,虚拟财产的价值在现实生活中也没有统 一的标准, 故宣判如下, 被告北极冰公司在判决七日内恢 复原告丢失的武器,并承担原告及其证人交通费住宿费 诉讼费 "/$ 元, 原告承担 !/$ 元, 被告承担 总计 **%$ 元, 原告提出的 *$$$$ 元精神损失赔偿不予支持。 #$$ 元,
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该案的 *# 月 !* 日, 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认为法院对其在网络游戏运营中的 安全防护职责的认定有误,不应由其承担虚拟装备被盗 的赔偿责任。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本案涉及到了很多法律问题,而且这些问提在我国 二、 法律上的财产 本案首先要解决的一个前提是虚拟财产是否属于法 律上的财产问题, 否则其他无从谈起。作为法律的概念, 财产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 能够为人们所支配, 并满足人 们某种需要的具有稀缺性的客观对象。财产有四个主要 的特点: 一是财产能够为人们所支配, 即具有法律上的归 属性, 现代民法的财产客体, 涉及到一切可以作为财产看 待的物质与非物质对象。 无论财产形式怎样发展, 财产作 为法律概念的本质是不会变的, 这就是: 财产是人们完全 的、 直接的、 排他的支配对象 J * K 。二是它能满足人们社会 生活的需要, 即财产具有使用价值。这种价值, 非以金钱 价值或物质利益为限, 精神价值如文化价值、 情感价值也 “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 正如马克思所说 包含在其中 J # K , 成财富的物质内容。 ” 三是财产具有客观性, 类似与哲学 “客观性 ” 上 的概念, 即客观实在性。财产不一定是物, 物 当然是财产的主要形式,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除了物质形态的财产外,各种非物质形态的财产有了空 前的发展。 四是必须存在于人体外部, 现代法重视人类的 人格尊严, 不允许任何人排他的支配他人的身体, 所以法 律上的财产必须在于人体外部。 对于案例中所描述的网络“虚拟”财产,是网络游戏
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但现实的状况往往是难以确定。 因此, 极需确立一套衡量虚拟物品价值的标准, 而且这样一套标 准往往需要由行业自行确立, 法律予以肯认。 现阶段, 虚拟财物的价格产生方式主要有两类。 第一 出售虚拟道具和财物的活动。如新浪为推广其代理的网 《天堂 》 络游戏 而打包出售虚拟道具和虚拟财产, 但是运 营商制定虚拟财物的价格是完全从自身的利益出发的, 其高低完全取决于特定游戏的运营和利润状况,以及运 营商的营销发展策略。因此运营商确定的价格并不能作 为虚拟财物价值确定的标准 # ’ $ 。 另一类是玩家之间的离线交易,包括虚拟财物和游 戏账号的离线交易。 玩家之间的离线交易具有无序性 《传奇 》 和不稳定性的特点, 并带有很强的感情色彩。 以 为 例,其中虚拟道具的离线交易价格从几十元到几千元不 等。 还有一些玩家因为在游戏中受挫, 花费数千甚至上万 元购买级别较高的账号以在游戏中报复。 因此, 玩家之间 作为为确定其价值的标准也有一定的偏差。 如果说,以上的离线交易还只是运营商及玩家之间 自发的行为, 并不能正确说明虚拟财物的价值。而现在由 于网络游戏的发展,虚拟财物和现实货币之间的联系已 经更加紧密与多样化。最近由瑞典游戏公司 ()*+,-. 开 《安特罗皮亚计划》 (/-01234 5*4-06)7) 发的 令离线交易的性 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款游戏的无需玩家购买点数或 缴纳月费换取游戏时间, 下载客户端程序也是完全免费。 游戏方式则是由玩家通过运营商将真实货币兑换成虚拟 其他活动,然后将得到的虚拟货币 " 也可以通过 ()*+,-. 兑换成真实货币。这样一来, 网络游戏已具备了电子商务 的某些特征, 虚拟财物的现实价值意义也越来越明晰。 网络游戏的飞速发展和种类的日益繁多,给虚拟财 物价值的确定带来了难度。虚拟与现实之间的联系是不 断变化的, 而就现阶段而言, 笔者认为, 大多数的虚拟财 物并不直接体现现实价值,具体到不同游戏中的虚拟财 物的价值, 应当跟游戏本身的性质、 运营状况、 运营商的 运营成本密切相关的,因此需要综合各项因素对虚拟财 物的价值进行各案分析后确定。 8& 虚拟财产的归属 有一种观点认为虚拟财物是玩家在游戏中取得的, 其取得方式与状态由游戏的规则所确定,属于游戏内容 的一部分, 因此其所有权属于运营商, 而玩家只享有使用 权。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这些虚拟财物、经验值等是玩家 通过自身努力所取得, 而经营商只是存储这些数据, 所以 这些虚拟财物的所有权是属于玩家的。

要 &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迅猛发展, 网络空间也引发了在法律上属于空白的新问题, 网络虚拟财产就是其中之一。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法律上财产的一般属性,同时也具有存续上的非永续性和使用上的非消耗性的独特属性,国外立法 对网络虚拟财产都有法律上的保护, 我国也应该从立法上肯定这种财产的存在, 并加以保护。 关键词& 财产;虚拟财产;价值;电磁记录 中图分类号 & ’(#! 文献标识码 & ) 文章编号: *$$+ , +!(! - #$$% . $! , $先,它具有支配性、 无论从规制虚拟交易秩序的角度还是从司法的角度看都
的虚拟角色和虚拟物品独立于服务商而具有财产价值, 类是运营商官方价格。很多运营商为了提高利润而推出
损害赔偿的标准,网络游戏中,玩家在游戏规则范围内, 的离线交易价格也不能准确说明虚拟财物的价值,以其
们知道一般物,只要没人侵犯和被消耗掉,均永远存在, 货币,再利用虚拟货币在游戏的虚拟社会中从事商业或
资料, 但未获配合。李#认为, 红月游戏是一种有偿游戏, 立法上尚属空白, 本文试图做一些探讨, 以期抛砖引玉。
的合同文本,双方之间所形成的消费者与服务者的权利、 用价值……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
收稿日期: #$$% , $# , #$ 作者简介: 董正和 - *(/( , . , 男, 湖北黄冈人, 复旦大学法学院 #$$# 民商法硕士研究生, 主要从事侵权行为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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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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