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论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论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环境中产生的一种无形的财产形态,它具有价值、可流通和可转让等特性。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虚拟财产的概念逐渐被法学界所关注,并引发了一系列与其法律保护相关的问题。
本论文旨在探讨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分析目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一部分:虚拟财产的概念与特性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环境中产生的一种无形的财产形态。
与传统财产不同,虚拟财产主要存在于互联网、游戏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虚拟空间中,并通过网络进行交易和流通。
虚拟财产具有以下特性:可流通性、价值稳定性、所有权安全性和可继承性。
这些特性使得虚拟财产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第二部分:虚拟财产的法律认定问题虚拟财产的法律认定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由于虚拟财产的无形性和网络环境下的复杂性,其法律地位与产权归属一直存在着不确定性。
目前,各国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认定存在较大的分歧。
一些国家将其视为一种合法的财产形态,赋予其相应的法律保护;而另一些国家则没有明确界定其法律地位。
因此,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认定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和探讨。
第三部分: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现状目前,在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框架。
各国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规定不一,缺乏统一和完整的法律体系。
其次,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和转让问题尚未明确。
因为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其所有权和转让问题并不容易界定,给虚拟财产的流通和交易带来很大的不便。
此外,虚拟财产的侵权问题也比较突出,虚拟财产的盗窃、欺诈等行为频繁发生。
第四部分: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建议针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建立完善的法律框架,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
各国应该加强国际合作,形成统一的法律规范,保护虚拟财产的权益。
其次,完善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和转让制度。
通过明确法律规定,建立虚拟财产所有权的登记制度,以保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和交易安全。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伴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应运而生。
网络虚拟财产,指的是存在于网络环境中,具有一定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例如网络游戏中的装备、虚拟货币、社交账号等。
然而,由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其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独特的性质。
首先,它具有无形性。
不像传统的实物财产那样有具体的形态,网络虚拟财产是以数字形式存在于网络空间中的。
其次,它具有可复制性。
这意味着相同的虚拟财产可以在不同的服务器或设备上被复制和存储。
再者,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认定存在一定的复杂性。
其价值往往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市场需求、稀缺程度、游戏的流行度等。
当前,网络虚拟财产保护面临的问题众多。
法律层面上,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权利归属等关键问题,法律尚未给出明确清晰的界定。
这导致在处理涉及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使得受害者难以通过法律途径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技术层面上,网络安全存在漏洞。
黑客攻击、病毒感染、网络诈骗等问题时有发生,使得网络虚拟财产面临被盗、被篡改、被删除等风险。
而一旦发生这些情况,由于技术手段的限制,往往难以追踪和恢复被盗的虚拟财产。
从社会认知角度来看,人们对网络虚拟财产的重视程度不够。
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也不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虚拟财产。
这使得在遭遇虚拟财产损失时,很多人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甚至认为不值得去维权。
为了加强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我们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在法律方面,应当加快立法进程,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和属性,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明确权利归属、交易规则、侵权责任等重要问题,为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
在技术方面,网络服务提供商和相关技术企业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措施,采用先进的加密技术、身份验证技术等,防止虚拟财产被非法获取和篡改。
浅析我国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制度完善
P-流水-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制度研究浅析我国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制度完善文/蓝希龙 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摘要:网络虚拟财产发展兴起,鉴于其巨大经济价值,业界与之产生的矛盾纠纷与日俱增,对于从法律上给予保护的愿望较为迫切。
我国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相关法律条文较为原则,未做深入阐述和解释,相关保护规则不完善,由此引起业界对网络虚拟财产在界定、属性、性质、侵权保护等方面的讨论。
本文旨在通过对网络虚拟财产在法律保护方面的分析,提出相应的法律保护对策建议。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对策建议1. 网络虚拟财产概述1.1 网络虚拟财产概念目前,网络虚拟财产概念有广义说与狭义说之分。
广义说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是指人们在网络空间所拥有的、具有支配地位的、具有经济财产价值的网络虚拟物,如电子邮箱、网络账号等。
狭义说认为,网络虚拟财产单纯是指在网络游戏中产生的诸如游戏账号、游戏货币等具有交易价值、财产属性的财物[1]。
以上两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但也有不足,如狭义说过于狭隘,仅限于网络游戏空间,而网络空间的范围并不局限于此,其外延范围还很广。
而广义说,虽说把握住了网络虚拟财产的网络性,但在内涵定义上还不够精准,没有对信息空间和虚拟网络本身是否属于网络虚拟财产作出回应。
笔者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是依赖并基于网络空间产生的、具有传统财产特性的即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可由特定人即网络用户按照一定的规制进行使用收益的各种网络数字信息,包括各种网络账号、虚拟物以及由运营商提供的各类网络服务的电子账号。
1.2 网络虚拟财产特点1.2.1 虚拟性网络虚拟财产与传统财产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所处空间不同、产生的媒介不同等。
网络虚拟财产是伴随网络技术发展而产生的虚拟物,带有与生俱来的虚拟性,只能在网络空间、特定群体中才能发挥出其应有价值,离开网络空间将失去价值。
1.2.2 价值性网络虚拟财产是网络用户付出一定的时间、精力或资金,才能在网络空间获得的相应虚拟物,能让网络用户在此过程中,在物质需求上获得满足,或者在精神心理上获得安慰,在一定程度上能满足人的一般需求,具备一定的使用价值。
法律案例辩论题(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虚拟经济的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网络虚拟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账号,社交媒体中的虚拟礼物、点赞、粉丝数等。
然而,由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其法律保护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本辩论题旨在探讨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正方主张加强保护,反方则认为现有法律已足够。
二、辩论题目正方:加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反方:现有法律已足够保护网络虚拟财产三、辩论要点(一)正方观点1.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价值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2. 网络虚拟财产的失窃、盗用等问题日益严重,需要法律加以规范。
3. 加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有利于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促进虚拟经济发展。
4. 法律保护网络虚拟财产,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反方观点1. 现有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已进行一定程度的保护,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
2. 网络虚拟财产的特殊性使得法律保护存在一定难度,过分强调保护可能导致法律适用困难。
3. 加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可能增加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不利于虚拟经济的发展。
4. 现实生活中,网络虚拟财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途径解决,无需过分依赖法律。
四、辩论过程(一)正方一辩陈述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我方认为加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势在必行。
首先,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价值性,与现实生活中财产具有同等地位,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其次,网络虚拟财产的失窃、盗用等问题日益严重,对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法律加以规范。
再次,加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有利于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促进虚拟经济发展。
最后,法律保护网络虚拟财产,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反方一辩陈述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我方认为现有法律已足够保护网络虚拟财产。
首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已进行一定程度的保护。
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探讨
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探讨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人们在互联网上进行的交易也越来越多。
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互联网时代所特有的一种财产形式,其地位和重要性也逐渐被人们所认识。
然而,由于其特殊性和属于新型财产的范畴,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和民法保护在实践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本文围绕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进行探讨,以期为进一步完善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提供参考。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及特点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在互联网上产生的具有一定价值并可作为一种交易媒介的虚拟财产,其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虚拟货币、虚拟物品、虚拟服务等。
虚拟货币是指一种以币种为载体的虚拟财产,它可以用来支付虚拟物品及虚拟服务的价值;虚拟物品是指一种无形的商品或货物,如游戏中获得的装备、角色等;虚拟服务则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给用户的一种服务。
网络虚拟财产的产生和流通主要通过网络游戏、虚拟社区及在线购物等交易方式进行。
网络虚拟财产与传统实物财产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是虚拟的而非实体的。
除此之外,网络虚拟财产还有以下特点:1.易化交易。
网络虚拟财产一般是通过电子交易方式进行的,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
2.虚拟性。
网络虚拟财产不存在实物形态,是一种纯粹的虚拟财产。
其主要价值在于其使用价值和交易价值。
3.高度自主性。
网络虚拟财产主要由用户自己创造和获取,既面向所有人又受所有人控制。
用户可以在游戏中通过努力获取虚拟物品并出售给其他用户,也可以自己制作某款游戏并销售。
4.高度可替代性。
网络虚拟财产可以像实物一样在市场上进行买卖,其价值可以由几乎任何人判断。
二、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现状虚拟财产的产生和流通主要通过网络交易进行,虽然虚拟财产并没有在法律上得到统一的定义,但在实践中已经形成了较为明确的概念与域内理解。
然而,在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上,现有法律对其保护仍有不足之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最直接的途径之一。
试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试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摘要】本文针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展开讨论。
引言部分阐述了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和重要性,正文部分探讨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保护方式、责任、规范和问题。
结论部分总结了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现状,提出了建议,并探讨了网络虚拟财产与网络安全的关系。
通过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进行分析和探讨,旨在加强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维护网络虚拟财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虚拟财产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定义、重要性、法律属性、法律保护方式、法律责任、法律规范、法律问题、现状、建议、网络安全。
1. 引言1.1 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世界中产生的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物品或虚拟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虚拟货币、游戏道具、虚拟房产等。
这些虚拟财产虽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中,但却在网络环境下具有一定的交易和流通功能,可以被转移、交换、购买和出售。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已经成为许多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文化交流、满足消费需求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现代社会中,网络虚拟财产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不仅仅是用于娱乐和消费,还涉及到金融、教育、医疗等重要领域。
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需要更加明确和准确,以便在法律层面能够做出规范和保护。
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不仅仅是对其形式和属性的描述,更重要的是要理解其在网络环境下的价值和作用,从而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来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发展。
1.2 网络虚拟财产的重要性网络虚拟财产的重要性可以从多个方面来看。
随着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电子卡券等不仅丰富了人们的娱乐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人们的日常消费。
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不断增加,可以成为一种重要的资产形式。
在一些虚拟世界中,玩家通过努力获得的道具和财产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并获得真实的经济收益。
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探析
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探析1. 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和特征数字化形态:网络虚拟财产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在,依托于互联网环境。
无论是游戏账号还是虚拟货币,都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
价值性:网络虚拟财产具有实际价值,用户可以通过其进行交易、买卖等经济活动。
这种价值往往体现在其功能性、稀缺性或用户投入的时间和努力上。
可支配性:用户对其所拥有的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支配权,可以自主决定其使用、转让或处置。
这种支配权受到法律保护。
技术依赖性:网络虚拟财产的存在和价值依赖于特定的网络技术环境。
技术升级、系统变更等都可能对虚拟财产的价值产生影响。
通过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和特征的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其在民法保护中的重要性。
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不仅关乎个人财产安全,也关系到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加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
1.1 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虚拟财产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和保护方式,目前我国立法尚无明确规定,导致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困难。
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环境中产生、存在并可以由网络用户合法支配的具有财产价值的各种权益。
它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箱、网络账号、虚拟货币、数字艺术品等。
这些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可以在网络环境中进行使用、交换和转让。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虚拟财产与传统的实物财产有所不同。
虽然它们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经济价值,但网络虚拟财产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电子数据或虚拟权益。
在探讨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时,需要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以便更好地维护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
为了解决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问题,学术界和实务界都在积极探索。
一些学者提出,应当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民法的保护范畴,明确其法律地位和权利归属。
也有人主张通过制定专门的网络虚拟财产法规来规范网络虚拟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这些努力对于完善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随着网络游戏市场的日益火热,对虚拟财产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而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也渐成为社会焦点。
本文将从虚拟财产的定义、价值和法律保护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并针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列举最少三个相关案例。
一、虚拟财产的定义和价值虚拟财产指的是在网络游戏等虚拟环境中由游戏内部创建,与现实世界无直接关联的数字化产物,如游戏中的虚拟物品、虚拟货币等。
虚拟财产的价值在于其具有一定的收益性、流通性、交易性和使用性,很多玩家甚至会为了收集数个宝石而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
二、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数字化产物,其法律地位和保护还存在争议和不足之处。
虚拟财产侵权纠纷的案件也不断增多,因此保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显得尤为必要。
从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方面解决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问题是必要的。
三、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案例1.《魔兽世界》交易受限2009年,美国法院裁定《魔兽世界》中的虚拟货币、物品不能出售,且由于这些虚拟物品背后是暴雪娱乐公司所有权,故任何外部交易都被视为侵权行为。
2.购买虚拟物品要付现金2011年,上海一女子在一次网络游戏中花费数万元“购买”了一些虚拟物品,但之后该游戏由于运营原因停服,虚拟物品也随之消失,该女子随即将游戏公司告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该游戏公司赔偿该女子游戏充值费用,但不能赔偿游戏道具体系中的虚拟物品,因其实际上没有实物交易发生。
3.《王者荣耀》虚假宣传案最近有一家网络公司以《王者荣耀》游戏海外版已在北美洲全面开启公测的名义,推销代练业务,但实际上该公司根本没有获得《王者荣耀》的经营权。
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侵犯了腾讯公司的商业和电子游戏著作权,给玩家和腾讯公司造成了损失。
四、总结在数字化、虚拟化的时代背景下,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既是一个全新的话题,也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
要加强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就需要立法部门的支持,更需要相关游戏公司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障玩家的权益。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在当今数字化飞速发展的时代,网络已经深深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
我们在网络世界中创造、积累了各种各样的虚拟财产,从网络游戏中的装备、金币,到社交媒体账号的粉丝量、关注度,再到在线支付平台中的余额等等。
然而,与这些虚拟财产相伴而生的是一系列保护问题,如何确保其安全、合法的归属和使用,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独特的性质和价值。
首先,它们具有无形性。
与传统的有形财产不同,虚拟财产不存在于物理空间,而是以数字形式存储在网络服务器中。
这使得其存在形式更为抽象,难以直观感知。
其次,虚拟财产具有可交易性。
在许多网络平台上,用户可以自由买卖虚拟物品或服务,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虚拟经济市场。
再者,虚拟财产还具有一定的稀缺性。
某些稀有的游戏装备、限量版的虚拟物品,因其稀缺而具备了较高的价值。
然而,网络虚拟财产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
技术层面上,网络安全漏洞、黑客攻击等问题屡见不鲜,导致用户的虚拟财产面临被盗取、篡改的风险。
法律层面上,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和地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存在着模糊和争议。
这使得在处理相关纠纷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标准。
在法律实践中,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存在诸多困境。
例如,在侵权行为的认定上,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如何确定侵权行为的发生、侵权人的责任以及损害的程度,都存在一定的难度。
在赔偿标准的确定上,由于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方法,导致在赔偿金额的确定上往往存在争议。
为了加强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当务之急。
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和地位,将其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并制定具体的法律条款来规范其取得、使用、交易等行为。
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网络运营者的监管,要求其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用户虚拟财产的安全。
从技术层面来说,不断提升网络安全技术水平至关重要。
网络运营者应加大在网络安全方面的投入,采用先进的加密技术、身份验证技术等,防止虚拟财产被非法获取和篡改。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网络已经深度融入我们的生活。
我们在网络世界中创造、积累了各种形式的虚拟财产,如网络游戏中的装备、虚拟货币、社交账号的等级和积分等。
然而,这些虚拟财产的保护却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独特的性质和价值。
首先,它们是无形的,存在于网络空间中,不像实物财产那样具有直观的物理形态。
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没有价值。
许多玩家在网络游戏中投入大量时间和金钱,获取珍贵的装备或提升账号等级,这些虚拟物品在游戏内的交易市场上甚至能达到相当高的价格。
其次,网络虚拟财产具有可交易性。
一些虚拟货币、游戏装备等可以在特定的平台上进行买卖,实现价值的转移。
再者,它们具有一定的稀缺性,某些稀有的虚拟物品因其获取难度较大而变得格外珍贵。
然而,当前网络虚拟财产保护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的问题。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是其中的关键。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法律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和保护范围尚不明确,导致在处理相关纠纷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技术层面上,网络安全漏洞和黑客攻击时有发生,使得虚拟财产面临被盗取、篡改或销毁的风险。
此外,用户自身的安全意识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一些用户随意泄露个人信息或使用简单易猜的密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规范给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在现有法律框架中,对于虚拟财产的属性、权利归属以及价值评估等方面存在诸多模糊地带。
这使得当虚拟财产受到侵害时,受害者往往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有效的救济和赔偿。
比如,在网络游戏中,如果玩家的账号被恶意封禁或虚拟物品无故消失,玩家可能会陷入投诉无门的困境。
技术保障的不足也是一个突出问题。
虽然网络技术在不断发展,但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的更新往往跟不上黑客技术的进步。
许多网络平台的安全系统存在漏洞,容易被黑客利用,从而导致用户的虚拟财产遭受损失。
而且,一旦虚拟财产遭受损失,由于技术手段的限制,恢复和追回这些财产往往困难重重。
用户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同样不可忽视。
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伴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游戏成为年轻人娱乐休闲的首选,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法律问题。
其中,虚拟财产的产生、流通和保护,一直是引发争议的热点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探讨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并分析三个相关案例。
一、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游戏中使用、购买或获得的虚拟物品、道具、货币等等,其价值并非以实物而言,而是基于网络游戏内部规则或市场流通规则而定。
与传统实体财产相比,虚拟财产的权益、归属及交易方式并非清晰明确,因此需要法律制度有效保护。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具体的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保护法规,但通过以下途径可以得到法律保护:1.合同保障:用户在进行网游注册、购买虚拟货币、交换道具等过程中,需要同意游戏服务提供者的用户协议。
该协议中包括了虚拟财产的相关条款,双方应当遵循协议内容进行交易,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侵权救济:如果在虚拟财产的转移、使用等行为中发生了侵权行为,玩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3.行政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文化和旅游部门对网络游戏行业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监管其游戏内容和运营模式。
二、相关案例分析1.《传奇世界》被盗虚拟货币案件2007年,山东滨州一名玩《传奇世界》的玩家注册ID被黑客盗取并将虚拟货币5000万元专业转账到他人账户。
该玩家向游戏公司索要货币,但因游戏服务协议中规定虚拟财产不得流通或转让,游戏公司拒绝了他的请求。
后该玩家将游戏公司告上法庭,主张公司应当对虚拟财产的安全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支持了该玩家的主张,认为虚拟财产属于合同权利范畴,应当受到保护。
2.《魔兽世界》道具买卖纠纷案件2014年,广东东莞一名玩《魔兽世界》的玩家通过线上平台购买游戏中的装备,支付了1万元的款项,但卖家未能履行交易,导致该玩家遭受重大损失。
该玩家状告游戏公司以及线上平台,要求对其损失进行赔偿。
法院认为,该交易行为违反了游戏公司的规定,因此没有得到游戏公司的保护,卖家应当对玩家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论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概述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其虚拟的本质,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本文将探讨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特点以及如何在民法领域中对其进行有效保护。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在互联网上产生的虚拟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虚拟货币、虚拟道具、账户余额等。
这些虚拟财产可以用于在线游戏中购买道具、支付服务费用等。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特点1. 虚拟性:网络虚拟财产存在于互联网虚拟空间中,无实体形态。
它们只存在于特定的网络平台中,并不能在现实世界中物理存在。
2. 可替代性:网络虚拟财产可在网络平台内部进行交易和流通,具有一定的价值,并能用于购买虚拟商品和服务。
3. 可复制性:网络虚拟财产可以被无限制地复制和生成,不受物理限制。
三、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1. 虚拟财产权利的确认:依据《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虚拟财产的产权可以被认定为一种权利。
网络平台应建立明确的用户协议,规范其对虚拟财产的使用、交易和转让。
2. 欺诈行为的打击:虚拟财产交易中的欺诈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平台应加强对商家和用户的监管,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并对涉及欺诈的虚拟财产交易提供救济。
3. 合同约束力的强化:用户在使用网络平台时,应与平台签订使用协议或虚拟财产交易协议。
这些协议应包括明确的权利义务、责任承担和争议解决机制,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4. 侵权责任的确定:对于虚拟财产的侵权行为,侵权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权行为等。
同时,网络平台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5. 加强行政监管:政府应制定相关法规和规章,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营。
此外,加强对虚拟财产交易和交易平台的监管,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有序运作。
结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立法、行政管理、司法裁判等多方面的努力。
论网络虚拟财产权的法律属性及其保护
参考内容三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网络游戏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 而,随之而来的是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其司法保护的问题。本 次演示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一、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属 性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是指在虚拟的网络游戏环境中,玩家通过投入时间、精力 甚至金钱所获得的虚拟物品和资产。这些虚拟财产在法律上如何界定,一直是 争议的焦点。
在看来,网络虚拟财产既不同于传统财产类型,也不同于知识产权。它是一种 新型财产,具有数字化、无形化、价值化的特点。因此,应将其视为一种独立 的财产类型,并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和保护。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是另一个需要的问题。目前,我国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 护主要依赖于《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然而,这些法律法规 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权 属、交易、侵权等方面的规定还不够明确,导致实践中存在诸多法财产权是一种新型的财产权,其法律属性在学界存在多种观点。有人 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权应归属于物权,因为虚拟财产具有排他性和独占性,可 以由权利人自由处分。也有人主张,网络虚拟财产权更接近于知识产权,因为 它需要创造性劳动和智力投入。还有观点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权应被视为债权, 因为用户与服务商之间是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网络虚拟财产权应被视为一种独立的财产权。它既不同于 传统的物权,也不同于知识产权和债权。网络虚拟财产权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 规律,需要专门的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和保护。
二、网络虚拟财产权的保护现状
目前,世界各国对网络虚拟财产权的保护程度和方式存在差异。在我国,宪法、 民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为网络虚拟财产权的保护提供了基础框架。例如,《民 法典》明确了对公民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规定了侵犯网络虚拟财 产权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然而,由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质,现有的法律 制度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摘要】本文探讨了网络虚拟财产在民法中的保护问题。
首先介绍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特点以及民法保护的重要性。
接着详细分析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民事法律保护、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继承和赠与规定以及司法保护。
结论部分指出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保护制度日益完善,民法保护对于保障网络虚拟财产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以及加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对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的意义。
通过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进行深入探讨,有助于确保网络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合法权益的保障。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民法保护、权利属性、侵权行为、继承和赠与、司法保护、完善制度、合法权益、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1. 引言1.1 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网络虚拟财产是指通过网络平台产生、流通和使用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虚拟物品或资产。
这些虚拟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虚拟货币、虚拟商品、虚拟房产等,在虚拟世界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网络虚拟财产的产生主要是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人们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虚拟交易、虚拟娱乐等活动,从而形成了各种虚拟财产。
与传统的实物财产相比,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虚拟性、数字化、无形性等特点,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和易变性。
网络虚拟财产的存在不仅丰富了人们的网络生活,也给民事法律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在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中,我们需要注意区分虚拟财产与实物财产之间的差异,理解网络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为进一步讨论其民法保护奠定基础。
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是现代网络经济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对于研究网络财产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1.2 网络虚拟财产的特点1.虚拟性: 网络虚拟财产并非实物财产,而是以数字形式存在的财产,仅存在于虚拟世界中,不能触及或实际占有。
2.无形性: 网络虚拟财产没有具体的形态,无法以实物形式存在,主要表现为账户余额、虚拟货币、虚拟物品等。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及法律保护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及法律保护摘要:虚拟财产作为一种产生于网络游戏、依存于互联网虚拟空间的新型财产, 与人们所知道和了解的传统时产包括有形时产和无形财产有很大不同, 因而虚拟财产是否属于一种客观存在的财产, 是什么属性的财产以及它能否像其他财产一样受到法律保护, 在我国存在很大的争议和分歧, 本文拟对此进行理论探讨.关键词:物权属性网络虚拟财产电磁记录法律保护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近年来网络游戏是互联网中最吸引网民的一个项目, 千百万人参加到这个如真似幻的娱乐中来, 而虚拟财产正是这个虚拟世界中的关键词, 几乎一切的游戏活动都围绕着虚拟财产来展开。
但是在目前我国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中, 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仍是一片空白。
关于网络虚拟财产, 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
那么, 应当如何认识网络虚拟财产呢? 第一, 网络虚拟财产是虚拟网络本身和网络上的具有财产性的电磁记录, 具有无形性的特点。
网络虚拟财产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型,其一是虚拟网络本身, 计算机、计算机之间传递数据的各种连线以及运营于网络的各种软件共同营造了一个虚拟的网络世界, 这个虚拟的网络本身就是一种虚拟则产.其二是存在于网络上的虚拟财产。
这种虚拟财产又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形式第一种为网络游戏中的网络虚拟则产这包括网络游戏中的账号及积累的“货币”、“装备”、“宠物”等“财产”。
第二种为虚拟社区中的网络虚拟财产这包括网络虚拟社区中的帐号、货币、积分、用户级别等。
第三种为其他存于网络的虚拟财产。
这包括号、电子信箱及其他网络虚拟财产等。
第二, 网络虚拟财产是具有价值的数字化财产。
无论是网络本身, 还是网络游戏中的高级“武器装备”、“金币珍宝”, 还是一些论坛上的分值很高的高级账户, 它们在本质上都是存在于服务器上的由0和1组成的二进制数据但是这些数据并不仅仅是单纯的数据, 还凝聚着网络运营商和网络用户的劳动, 消耗着网络运营商和网络用户的金钱和时间。
民法典的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是什么
民法典的数据、⽹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是什么⽹络虚拟财产是具有⼀定经济价值的,例如⼀些⽹络游戏中的装备,通过转让后可以获得现实⽣活中的货币,⽹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的,那么民法典的数据、⽹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是怎样的?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的数据、⽹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是什么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律对数据、⽹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七条【数据、⽹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法律对数据、⽹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虚拟财产的纠纷现实⽣活中,因虚拟财产⽽引发的或者与虚拟财产有关的纠纷主要有这样⼏种情形。
1.虚拟财产被盗引发的⽤户与盗窃者之间、⽤户与运营商之间的纠纷。
2.虚拟物品交易中欺诈⾏为引起的纠纷。
如⼀⽅⽀付价款,⽽对⽅不履⾏移交虚拟物品的义务,或者虽然履⾏该义务,但与对⽅⽀付的对价不相符等等。
3.因使⽤外挂账号被封引起的虚拟财产纠纷。
使⽤外挂⼀般⽽⾔属⾮法⾏为,⼀旦⽤户使⽤外挂,那么账号将被封,与之相连的⽤户的虚拟财产也等于被完全查封了,因此往往会引起有关的纠纷。
4.因运营商停⽌运营引发的虚拟财产⽅⾯的纠纷。
运营商停⽌运营,使得⽤户的虚拟财产失去存在的依据和价值,引发纠纷。
5.因运营商操作失误所引发的虚拟财产⽅⾯的纠纷。
运营商操作失误,使得⽤户的虚拟财产发⽣价值上的变化,引发纠纷。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络虚拟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对数据、⽹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作出规定的,虚假财产产⽣纠纷时,适⽤该法律规定进⾏处理。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浅析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
浅析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1. 引言1.1 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环境中虚拟生成的具有经济价值的数字化资产。
这些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币、虚拟道具、虚拟装备,以及虚拟社交平台上的虚拟礼物、虚拟货币等。
网络虚拟财产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兴起的,它并不实际存在于物质世界中,但却在虚拟世界中具有真实的交易和流通性质。
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相对较新,但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其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人们在网络世界中进行各种虚拟交易和互动,网络虚拟财产作为其中的货币和商品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了更多的娱乐和消费选择,也为互联网企业创造了丰厚的商机和利润空间。
网络虚拟财产是指那些由网络环境产生的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资产,它在互联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具有积极的意义。
1.2 网络虚拟财产的特点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虚拟性。
与传统的实体财产不同,网络虚拟财产存在于网络空间中,是一种抽象的概念,没有实际的物质形态。
网络虚拟财产的转移、使用和保护都在虚拟世界中进行。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易变性。
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受到网络环境、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其价值可能随时发生变化。
交易双方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策略,以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流动性。
在网络世界中,信息传递和交易非常便捷,网络虚拟财产可以随时进行转移和交易。
这种流动性为网络虚拟财产的使用和价值变现提供了便利。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全球性。
由于网络的普及和开放性,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和交易并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实现跨国跨区域的交易,为全球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便利。
需要建立起相应的国际合作机制,共同维护网络虚拟财产的安全和稳定。
1.3 网络虚拟财产的重要性首先,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从网络购物到在线游戏,从电子商务到虚拟社交平台,网络虚拟财产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
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游戏已经成为人们娱乐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形式,越来越受到玩家的重视。
本文将探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以及其在刑法中的保护。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虚拟财产的定义。
虚拟财产指的是在网络游戏中,并不具有实际物质存在的财产,如虚拟货币、虚拟物品等。
虚拟财产的产生依托于游戏平台的技术设施和游戏规则,玩家凭借游戏内的努力,才能获得或者交换这些虚拟财产。
虚拟财产虽然并不具备实际价值,但是在网络游戏中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存在一定的法律争议。
有些人认为虚拟财产不具备实际物质形态,因此不应被纳入法律的保护范围。
然而,也有人主张虚拟财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因为虚拟财产对于玩家来说,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的一种价值体现,并且在网络游戏市场中有一定的交易行为。
综合考虑,我们认为虚拟财产虽然没有实际物质存在,但是应当被视为一种虚拟权益,并应受到法律保护。
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明确对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规定。
然而,我们可以依据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来推断对虚拟财产的保护。
首先,网络游戏中的盗窃行为符合我国刑法中的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因为玩家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虚拟财产,已经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网络游戏中的诈骗行为也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中的诈骗罪,因为玩家通过虚假欺骗手段,使他人损失了虚拟财产。
再者,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交易行为,如果涉及到合同违约或者欺诈行为,也应适用我国刑法中的相应规定进行保护。
虽然虚拟财产在网络游戏中只是一种虚拟权益,但是实际上它涉及到了玩家的劳动和收益,具备了一定的经济价值。
因此,我们认为虚拟财产应当受到刑法的保护。
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玩家的权益,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监管也十分重要。
在立法层面,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应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并划定其界限和保护范围。
《2024年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范文
《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篇一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虚拟财产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到数字货币如比特币等,虚拟财产的价值和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质,其法律保护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探讨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
二、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1. 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义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网络空间中,具有独立价值并能被人们所认知、支配的数字化信息。
它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角色等,以及数字货币等新型财产形式。
2. 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从法律角度来看,虚拟财产具有与现实财产相似的属性,包括价值性、可支配性、可交易性等。
因此,在刑法上,虚拟财产应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形式。
其犯罪行为,如盗窃、诈骗等,均可构成侵犯虚拟财产的犯罪行为。
三、虚拟财产保护的现状与问题1. 保护现状目前,我国在刑法、民法等领域均对虚拟财产的保护做出了一定的规定。
然而,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质,其保护仍面临诸多挑战。
2. 存在问题(1)立法空白:目前,我国在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方面仍存在立法空白,导致一些犯罪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制裁。
(2)技术难题:虚拟财产的认定、取证等过程需要依靠先进的技术手段,但目前我国在相关技术方面的应用还存在一定局限性。
(3)意识不足:公众对虚拟财产的认识不足,导致很多人对虚拟财产的保护意识薄弱。
四、虚拟财产的保护路径1. 完善立法(1)填补立法空白:完善我国在刑法领域的立法,将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明确为犯罪行为,为打击相关犯罪提供法律依据。
(2)明确保护范围:明确虚拟财产的保护范围和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
(3)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间的法律合作,共同打击跨境侵犯虚拟财产的犯罪行为。
2. 技术手段支持(1)完善技术手段:发展并完善虚拟财产的认定、取证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对虚拟财产的识别和取证能力。
(2)推广应用:将先进的技术手段推广应用到司法实践中,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在当今数字化飞速发展的时代,网络已经深深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
从在线游戏中的装备、金币,到社交媒体账号的价值,再到各种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的种类日益丰富,其重要性也愈发凸显。
然而,与之相伴的是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网络虚拟财产,顾名思义,是指存在于网络环境中,具有一定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数字化财产。
它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有形财产,却能给所有者带来实际的利益和满足。
比如,在热门网络游戏中,玩家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获取的稀有装备,不仅能提升游戏体验,还可能在游戏交易市场中换取真实货币;社交媒体上拥有众多粉丝的账号,其商业价值不容小觑,能为所有者带来广告收益等经济回报;还有像比特币这样的数字货币,其价值在市场上也得到了一定的认可。
然而,网络虚拟财产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和挑战。
技术漏洞和黑客攻击是常见的威胁。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入侵用户的账户,窃取虚拟财产,给用户造成巨大损失。
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不规范操作也可能导致用户虚拟财产受损。
比如,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关闭服务、擅自修改用户数据等。
此外,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在虚拟财产受到侵害时,受害者往往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
那么,为什么要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呢?首先,从公平正义的角度来看,用户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虚拟财产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是对其劳动和投入的尊重。
其次,保护网络虚拟财产有助于维护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如果虚拟财产得不到保障,用户的积极性将受到打击,从而影响整个网络产业的繁荣。
再者,从社会稳定的层面考虑,当大量用户的虚拟财产遭受侵害且无法得到妥善处理时,可能引发社会不满和矛盾。
为了加强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法律方面,应当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和保护范围。
制定专门的法律条款,对虚拟财产的获取、使用、交易等环节进行规范,为受害者提供明确的法律救济途径。
同时,加大对侵犯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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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Abstract (2)引言 (1)一、网络虚拟财产的基本理论概述 (1)(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 (1)(二)网络虚拟财产权利属性的相关学说 (1)(三)网络虚拟财产的的特点 (2)二、网络虚拟财产产生的法律问题及其保护的现实必要性 (4)(一)网络虚拟财产法律问题的产生 (4)(二)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现实必要性 (5)三、我国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现状概述 (6)(一)我国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法律保护的适用 (7)(二)我国在处理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时存在的法律问题 (8)(三)世界其他地区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相关法律保护 (9)四、完善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建议 (10)(一)建立健全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体系 (10)(二)实行网络实名制—保障诉讼主体的确认 (10)(三)确立网络虚拟财产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11)(四)确定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判断标准......... (11)(五)建立专门的网络财产纠纷解决机构——网络仲裁委员会 (11)结束语 (12)参考文献 (13)致谢 (14)摘要进入21世纪后,我国互联网迅速发展,网络成为大众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
涉及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日趋频繁,针对网络虚拟财产产生的纠纷和侵害也日趋增多,逐渐成为互联网时代关注的热点。
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法律保护已经成为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必然要求。
但由于网络虚拟财产是一种穿越传统形态的新生事物,其法律性质存在争论,我国在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方面上立法与司法都相对落后。
本文通过了解网络虚拟财产的属性、特征,分析虚拟财产在我国现实中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并参考国外其他地区的法律保护经验,对我国的网络虚拟财产的具体保护措施提出好的建议,从而减少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和侵害,促进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发展。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网络实名制;网络仲裁委员会AbstractAfter entering the 21st century, internet is developing rapidly in our country .The network become an indispensable part of public life.The t rading of network virtual property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frequent .The number of disputes and violations generated for the network virtual property is also increasing,protect network virtual property of network virtual property has become the inevitable requirement of legislation and judicial practice .But as a result of n etwork virtual property is a kind of new things through traditional forms ,the legal nature is controversial. In our country ,legislation and the judicial are relatively backward on the protection of network virtual property .This paper through understanding the attribute of network virtual property, characteristics ,and a nalysis of legal issues related to virtual property generated in our reality a nd reference to the protection of legal experience in other areas overseas ,and put forward good advice to our country of network vir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measures ,Thus reducing the disputes and violation of network virtual property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network virtual property legal protection.Keywords:network virtual property; network real name; network Arbitration Commission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引言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网络交易的日趋普遍,网络虚拟财产渐渐进入公众视野,与更多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
因此,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非常重视,在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还出现侵犯网络虚拟财产权的刑事判决。
然而目前,我国法律在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方面存在诸多不足,“无保障的权利不是权利”,保护我国公民合法的网络虚拟财产权益不受侵犯迫在眉睫。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基本理论概述(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网络虚拟空间之中的以网络服务器为载体,可以用货币去购买度量的一种新型财产。
网络虚拟财产从广义上讲,通常是指一切具有专属性存在于网络虚拟空间的,在网络环境下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一般包括网络账号、网络游戏、电子邮箱等一系列的信息类产品。
现实中一般狭义理解为存在于网络游戏中的,由网络玩家拥有,并保存在网络游戏运营商服务器中的数据,包括游戏账号,虚拟货币、虚拟人物、游戏中的武器装备等等。
本文主要是通过讨论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分析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
(二)网络虚拟财产权利属性的相关学说随着网络高速发展,网络虚拟物品大量增加,其蕴含的价值越来越受人们重视,如何公正有效保护好虚拟财产成了需要解决的问题。
网络世界中的虚拟财产刚一出现其属性就引起了法律学者们的争议,如何认定网络虚拟财产的属性关系,到底采用怎样的法律规范保护虚拟财产,这些问题都没有定论。
虚拟财产产生于虚拟的网络世界,其产生、使用、交易等与真实物品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对虚拟财产的认识也存在各种说。
1、物权说有的人认为虚拟财产具有物权属性,应当参照物权法的规定来规范虚拟财产。
这种观点认为虚拟财产属于特殊的物,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物的范围早已不限制在有形有体的范围内,只要具有法律上的排他支配性和管理的可能性都可以认定为物。
我国的物权法已经将一些特殊的无体无物视为物权的客体。
另外在韩国的相关立法中明确规定了在网络游戏中的虚拟事物独立于服务商具有财产价值,这就是在实际上确认虚拟财产的物权性质。
2、债权说此学说是基于合同观点,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虚拟财产属于债权。
虚拟财产是债权存在的一种凭证,玩家和服务商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即虚拟财产是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给网络用户的一种服务,因此虚拟财产只是游戏玩家与游戏运营商之间合同的产物。
这一观点较好解释了游戏运营商与玩家们之间的关系,较多数学者认同此观点。
3、知识产权说这种观点认为虚拟财产是无形财产的一种,即虚拟财产可以归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新形式。
其内容是指虚拟财产是智力成果,因为虚拟财产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可复制性以及需要载体,所以应该把虚拟财产权视为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来保护,网络玩家们只是拥有使用权,而所有权和处分权属于网络运营商。
4、新型财产说有学者认为虚拟财产既不属于传统民法中的物权和债权,也不属于知识产权,而是一种类似与传统民法中物权的新型权利。
这种观点考虑到了虚拟财产与其他产权的区别,试图在理论框架内再重新设定一种财产权。
以上各种观点都是站在不同角度对虚拟财产的性质进行分析,都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但也都有一定的片面性,都无法全面阐释虚拟财产权所拥有的全部权利义务内容,由于虚拟财产本事的复杂性使其具有多种属性,并且网络虚拟财产随着互联网络服务的发展在不断丰富,对其定性也存在更大难度。
不过由于这些学说的争论促使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理论基础变得更加丰富。
(三)网络虚拟财产的的特点1、网络虚拟财产存在于虚拟世界具有虚拟性虚拟财产是虚拟的,是非物化的,仅存在于通过网络才能感知的虚拟世界中,依赖于网络虚拟环境存在。
网络虚拟环境为网络虚拟财产提供了媒介,也是网络虚拟财产不同于现实意义财产的最主要因素。
离开网络虚拟环境,虚拟财产将不能够单独存在和使用。
虚拟财产的本质是一组数字信息以电子记录的形式存储并保存在某种游戏的服务器上,台湾的地区相关立法称为“电磁记录”。
2、网络虚拟财产财产具有价值性和财产性虚拟财产是有价值的,没有价值的物品不可能成为财产。
财产的核心属性就是能满足所有者或者持有者的需求。
网络游戏用户花费现实货币购买网币,获得游戏所需要的基本条件,通过大量时间精力练功升级或购买取得各种游戏设备,又可以通过交易平台进行买卖将账号装备等虚拟财产转换为现实货币,因而,虚拟财产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不言而喻。
有用性是虚拟财产的财产性的标志,即网络用户可以利用虚拟财产通过各种网络终端,以满足自己的需要。
对于游戏玩家来说,这些虚拟财产不仅仅代表着金钱的付出和时间的消耗,也凝聚着游戏过程中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虚拟财产对其影响不亚于现实生活中的真实物品。
用户使用了这些网络虚拟财产就可以得到更大的精神上的满足,从这个层面上的交换价值而言,很多用户,尤其是那些网络游戏玩家会通过出售这些虚拟财物而获取利益,实现它的有用价值。
3、网络虚拟财产具有可支配性网络玩家能通过一定的方式对其虚拟财产进行支配。
主要是通过登陆账户对其网络虚拟物品进行支配,以玩家的身份占有、使用,甚至买卖网络虚拟商品。
虚拟装备等虚拟财产都依附于玩家的游戏账户中,只要玩家保护好账户安全其他人就无法控制玩家的虚拟财产。
因此,网络虚拟财产是可被支配的。
4、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交换价值,具有可交易性网络虚拟财产是由人支配的可以流动的,虽然网络虚拟财产与传统财产支配方式不同,但互联网用户可以控制和使用自己的虚拟财产,并可以在一个网络平台上进行交易。
随着玩家需求的增长和网络游戏的发达,就使得虚拟财产有了交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