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的自查自纠
爱婴医院自查总结范文(2篇)
爱婴医院自查总结范文为持续营造爱婴爱母社会氛围,提升产科、儿科服务质量,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____》(国卫妇幼函1____号)的文件要求,我院积极部署评估复核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针对标准逐条自查整改,督导落实,使爱婴医院的各项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基本达到《爱婴医院标准(____版)》规范要求。
现将我院巩固爱婴医院成果自评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及开展情况1、为巩固爱婴医院的成果,我院重新充实调整了爱婴医院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
2、按照《爱婴医院复核方案》和《爱婴医院标准____版》的要求,对爱婴医院工作制度进行全面的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了母乳喂养工作制度、母乳喂养宣教制度、母乳喂养常规等。
3、每年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爱婴医院管理和母乳喂养知识培训至少一次。
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不少于____小时的爱婴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率达____%。
每年对产科、儿科、行政、后勤等职能科室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知识的复训,时间不少于____小时。
4、重新整改修订了《____医院母乳喂养知识手册》,做到人手一份。
5、对每次来院检查的孕妇登记入册,并发放孕期保健手册及母乳喂养宣传单,使孕期保健和母乳喂养知识在每个孕妇中得到普及教育。
6、多种形式向孕产妇传播母乳喂养的知识和技能。
不断拓宽孕妇学校授课内容,包括孕前期、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产褥期及新生儿的特点与保健等健康教育知识。
7、在产科、儿科和预防保健科的门诊、病区、候诊区和公共区域展示规定内容,禁止在科室张贴母乳代用品销售广告、资料,及代销母乳代用品行为。
8、每年的“世界母乳喂养周”,我院组织相关人员上街开展母乳喂养好处的宣传教育,发放母乳喂养宣传资料。
9、近年来前后对妇产科、儿科病区重新进行了装修,新购置了办公桌椅、电脑,每间病房和办公室安装了空调。
标准化的层流洁净手术室、产房和婴儿洗浴室,为产、儿科各项工作的正常、规范开展创造了条件。
卫生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自查报告
卫生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自查报告卫生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自查报告一、前言作为一所公立卫生院,我们深知自身要履行的使命是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和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然而,我们也意识到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存在一些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不仅损害了公众的权益,也影响到卫生院的形象和声誉。
因此,我们决定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加强管理,纠正并预防这些不正之风。
下面是我们自查的报告内容。
二、医药购销不正1. 存在的问题(1)存在采购人员与供货商的利益关系问题,导致采购环节中出现了价格虚高、质量不过关的情况。
(2)药品库存管理不规范,导致部分药品过期滞销。
(3)药品销售环节中存在私售药品、滥用处方权等问题。
2. 纠正措施(1)加强采购人员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制定采购流程和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2)建立完善的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加强库存监管,及时清理过期药品。
(3)落实药品销售管理责任,建立处方管理制度,提高处方审核的严谨性。
三、医疗服务不正1. 存在的问题(1)医务人员存在以药养医现象,过度开具处方或者开具高价药品的情况。
(2)存在偏向康复医疗服务及高端医疗服务,忽视了基层医疗服务的重要性。
(3)存在医疗服务随意加价、虚假诊断等问题,损害了患者的利益。
2. 纠正措施(1)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坚决禁止以药养医行为,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2)合理调整医疗资源配置,加大对基层医疗服务的投入,提高服务质量。
(3)加强对医疗服务定价的监管,明确价格规范,防止虚高价格的出现。
四、其他问题和纠正措施1. 存在的问题(1)患者投诉渠道不畅通,导致患者维权难度大。
(2)员工的福利待遇问题,容易引发腐败现象。
2. 纠正措施(1)建立健全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加强员工的福利保障,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道德水平。
五、总结和展望通过本次自查,我们对卫生院存在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并采取了相应的纠正措施。
医药领域问题整治自查自纠报告规范药品广告宣传行为
医药领域问题整治自查自纠报告规范药品广告宣传行为一、引言医药领域问题整治自查自纠报告是为了规范药品广告宣传行为,整顿行业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报告旨在总结我们公司在医药广告宣传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自查自纠措施,以期早日建立健全的宣传体系。
二、问题概述在我们公司的日常宣传活动中,存在以下问题:1.夸大宣传:部分药品广告中对于药效的宣称存在夸大之嫌,给消费者带来误导。
2.虚假宣传:部分药品广告不实地宣传了药品的功效和治愈率,违背了真实性原则。
3.未标明禁忌人群:一些药品广告中未明确标明禁忌人群,可能给患者带来安全隐患。
4.未标明副作用和注意事项:部分药品广告没有明确列出药品的副作用和注意事项,可能导致使用者不当使用。
5.未经批准发布:部分药品广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违反了宣传法规的规定。
三、自查自纠措施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自查自纠措施:1.制定宣传准则:建立明确、规范的宣传准则,对药品广告中的宣称内容、格式、形式等做出明确规定。
2.加强培训:对公司员工进行药品广告宣传规范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宣传意识和专业水平。
3.加强审核:加大对药品广告的审核力度,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对存在问题的广告,及时予以删除和修改。
4.加强监督:建立药品广告宣传监督机制,定期对公司内部宣传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加强合作:与相关监管部门合作,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渠道,接收公众对违规广告的投诉,并根据投诉情况加以处理。
四、自查自纠成效通过自查自纠措施的实施,我们取得了以下成效:1.夸大宣传现象明显减少:公司发现并删除了存在夸大宣传问题的广告,有效遏制了虚假宣传行为。
2.广告准确明了:公司在新发布的广告中明确标明了禁忌人群、药品的副作用和注意事项,提升了广告的准确性。
3.合规率提高:通过加强审核和监督,公司的药品广告合规率得到大幅提高,有效遏制了未经批准发布的情况。
五、未来展望我们将继续加强对药品广告宣传行为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推动医药行业的发展。
我院母婴保健技术自查汇报模板
关于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自查情况汇报按照XXXXXX卫生局对我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的要求,全院组织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检查,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我院切实加强此项的领导和组织工作,每年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会,增强全院医务人员知识掌握能力和操作能力,对违反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行为进行处罚。
同时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水平。
二、我院禁止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我院进行了广泛的医务人员和居民宣传教育活动,自查中未发现上述行为。
三、我院坚持“支持保护和促进母乳喂养的各项措施”禁止向孕产妇及其家属推销母乳代用品,巩固了“爱婴区”成果。
自查中未发现在科室内张贴母乳代用品关高、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及展示、推销或代售母乳代用品的行为。
四、我院深入贯彻《母婴保健法》,坚持以保健为中心,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各项妇幼卫生服务。
以高危妊娠的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
我院深入贯彻市西秀区卫生局《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和《孕产期系统保健工作规范》,加强了督查指导,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公共卫生信息员的妇幼卫生工作职责;二是以高危筛查为抓手,把孕产妇高危筛查管理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切实落实每位孕产妇初筛评分和高危筛查。
严格按照《孕产妇孕情追踪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孕情月报,对高危孕产妇追踪报告、分级管理;三是引导高危孕产妇提前住院待产,使孕产妇高危管理关口前移,更好保障母婴安康。
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成效显著,无严重差错和事故发生。
六、我院还向孕妇发放了《安顺市孕产妇健康手册》、《孕产妇保健教育手册》、《婚前保健知识》等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七、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学习方面:妇幼卫生知识面广,对全院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督导工作有待加强。
关于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的自查报告
关于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的自查报告第一篇:关于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的自查报告明花乡中心卫生院关于严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的自查情况报告县卫生局:遵照局发【2013】201号文件精神,我院在收到文件后在院务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传达,会后由院务会委托业务副院长负责认真对照文件,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上报:1、由于医疗条件有限,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我院未开展住院分娩业务,因此不涉及婴儿“第一口奶”问题。
但我院仍积极利用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儿科与妇科临床诊疗、健康教育的机会,不遗余力的宣传母乳喂养知识。
2、经认真自查我单位未发现中心卫生院、下属分院村级卫生室及相关从业人员推销和宣传母乳代用品。
3、我院所有医疗网点使用的健康教育等宣传材料均为上级部门(卫监、食药、疾控、妇幼,爱卫)印制或指导翻印,从未接受任何企业赞助,上述宣传材料中不存在商业广告。
4、自查中未发现我单位及从业人员与母乳代用品的生产与销售企业人员接触,我单位预防商业贿赂制度规范,责任明确,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三日第二篇:关于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自查报告关于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自查报告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3】10号文件的精神,我院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一、科室走廊张贴有健康宣教。
二、科室内没有母乳代用品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无代销母乳代用品行为。
三、有书面的母乳喂养宣传资料发放给孕产妇,并向每一位入院孕产妇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宣教和指导。
四、科内医务人员能够正确回答母乳喂养的好处;母婴同室的重要性;早开奶的重要性;按需乳的重要性;如何保证母亲有充足的乳汁。
五、入院孕产妇均接受过母乳喂养的宣教,并基本能正确回答出以下母乳喂养的好处;母婴同室的重要性;早开奶的重要性;按需哺乳的重要性;如何保证母亲有充足的乳汁。
推销代乳品自查报告
xxx县人民医院严禁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及推进母乳喂养自查报告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3]10号)的要求,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秉承“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宗旨,积极部署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自查整改,督导落实,有利地推进了母乳喂养工作。
现将我院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积极倡导,促进母乳喂养1、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工作,成立了由院长、副院长、护理部、产科、儿科主任及护士长等组成的巩固爱婴医院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职责,将母乳喂养规定发给小组各成员,并组织学习。
2、制定了详细的母乳喂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有记录、有改进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母乳喂养工作的落实。
3、有书面的母乳喂养规定,并常规地传达到全体卫生人员。
4、严格执行《促使母乳喂养成功十点措施》、《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促进母乳喂养十条点措施》,并在产科门诊、儿科门诊、产房、病房、新生儿室等处张贴以上“三十条”措施,大力宣传母乳喂养知识。
5、我院无母乳代用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做各种形式的推销、宣传;无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的馈赠和赞助、无收取回扣、获取利益现象。
6、禁止各科室张贴母乳代用品销售广告、资料,及代销母乳代用品行为。
二、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把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处理方法告诉所有的孕产妇,以促进母乳喂养1、对全体卫技人员进“爱婴医院”方面的知识培训,加深理解掌握,提高认识水平。
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了为期18课时的“母乳喂养”知识学习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通过学习,并且大会讲、小会强调,坚持不懈,使全体职工深刻认识到促进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和职责。
2、通过产前门诊、病房发放母乳喂养宣传资料、举办孕产妇学校等措施,对产妇及其家属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宣教,使产前、产后母乳喂养宣教覆盖率达100%,院内纯母婴喂养率达95%。
2022年爱婴医院自查自纠报告
201某年爱婴医院自查自纠报告201某年爱婴医院自查自纠报告融安县妇幼保健院201某年爱婴医院自查自纠报告县人民政府卫生局:根据桂卫明电【201某】21号文件通知要求,我院领导积极部署,立即于9月25日开展了爱婴医院自查自纠工作,统一思想,针对标准逐条自查整改,督导落实,使爱婴医院的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下面就我院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如下:一、促进母乳喂养政策的实施1、单位制定了书面母乳喂养政策,并传达到了所有的卫生保健人员,2、贯彻执行本院促进母乳喂养的规定和“国际双十条,3、将母乳喂养的三个十条规定张贴在母婴所到之处,二、代乳品销售情况医院内无张贴母乳代用品销售广告,无销售母乳代用品,无公司向母亲、医护人员赠送母乳代用品和样品。
院内无母乳代用品销售广告、资料及样品。
抽查10名孕产妇询问,均无医务人员向孕产妇及其家属推荐母乳代用品和提供母乳代用品样品等现象。
我院拒绝接受免费或低价母乳代用品。
三、爱婴医院工作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坚持母乳喂养制度、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制度、开展整体护理,帮助正常分娩和剖宫产分娩的产妇做好母婴早接触、早吸允。
指导产妇正确的喂哺体位、含接姿势和挤奶手法。
四、开展督查及培训情况认真开展爱婴医院制度自我监管。
实地查看产科病房无奶瓶奶嘴,无奶粉广告。
护理部每月定期对住院分娩产妇母乳喂养情况开展调查,产科医护人员针对每个母乳困难的产妇具体情况进行个别指导。
鼓励母亲进行纯母乳喂养,除非有医学指征,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事物和饮料。
鼓励按需哺乳。
5、不断巩固爱婴医院知识培训。
201某年对全院工作人员实行复训,新上岗人员实行岗前培训,五、督查存在问题1、个别儿科医生母乳喂养技巧掌握不够熟练。
2、母婴同室婴儿床配置不足。
3、孕产妇对母乳喂养知识及技能的掌握不够。
六、整改措施1、组织医护人员学习《母婴保健法》《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2、制定院内的处罚措施;3、继续加强爱婴医院管理,进一步完善产儿科工作,全面、科学、持久地开展促进、保护和支持母乳喂养的爱婴行动,营造全社会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环境氛围,保障母婴安全,提高母婴健康水平。
医药领域问题整治自查自纠报告规范医药广告宣传杜绝虚假宣传
医药领域问题整治自查自纠报告规范医药广告宣传杜绝虚假宣传自查自纠报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要求,我公司进行了医药领域问题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并特此报告如下:一、背景介绍我公司作为一家专业从事医药销售的企业,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存在一些不合规或不符合法规的广告宣传行为。
为了加强自身管理,积极响应国家整治医药领域问题的号召,特进行自查自纠工作,以便规范我公司的医药广告宣传,并杜绝虚假宣传的现象。
二、自查自纠内容1. 内部培训为了提高员工的法规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我公司组织了一系列的内部培训。
培训主要围绕医药广告宣传法规、诚信宣传等方面展开,通过理论学习和案例解析,使员工对医药广告宣传的规范要求有更深入的了解。
2. 审查流程优化我公司对广告宣传的审查流程进行了优化,增加了专门的审查人员和环节,确保每一条广告在发布之前都经过严格的审核。
审查人员需要对广告内容进行仔细分析,确保广告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 宣传材料规范为了杜绝虚假宣传,我公司对宣传材料进行了规范化处理。
首先,我们准确明确了宣传信息的来源和依据,并在宣传材料中进行了明示,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产品的作用和效果。
其次,我们还对宣传语言进行了精简和压缩,避免使用夸大、虚假或误导性的词语。
4. 外部监督机制建立为了保证广告宣传的公正性和合规性,我公司积极寻求第三方监督的合作。
与权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接受专业监督和指导,以便更好地规范广告宣传行为。
三、自查自纠工作效果评估经过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我公司在医药广告宣传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首先,员工的法规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增强了自觉遵守法规的能力。
其次,宣传材料的规范化处理使得广告信息更加准确、真实,消费者对我公司的产品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最后,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不仅增加了监督力度,同时也提升了我公司在行业内的良好形象。
四、未来计划为了进一步规范医药广告宣传行为,我公司拟定了以下的未来计划:1. 继续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法规意识和专业素养。
医药领域问题整治自查自纠报告规范医疗广告保护消费者权益
医药领域问题整治自查自纠报告规范医疗广告保护消费者权益自查自纠报告为了规范医药领域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医疗广告的合理发展,我们公司进行了自查自纠,并撰写了本报告,以下是我们的工作总结和改进措施。
一、自查情况在本次自查中,我们主要关注了医药领域存在的五大问题:虚假宣传、不当医疗广告、违规竞争、产品质量问题和医药行业危害消费者权益等方面。
通过对公司内部运营和市场环境的全面调研,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1. 虚假宣传:公司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存在过度夸大产品疗效的宣传,利用虚假数据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2. 不当医疗广告:公司的广告宣传内容中包含了不准确的医疗信息,涉及未经严谨检验和科学认证的内容。
3. 违规竞争:在市场竞争中,公司存在给予医生、医疗机构等利益回扣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4. 产品质量问题:公司的某些产品存在质量不达标的问题,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一定的风险。
5. 医药行业危害消费者权益:公司的一些经营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例如在销售产品时未提供充分的信息或存在欺诈行为等。
二、问题整治措施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我们立即制定了整治措施,并严格执行,以解决现有问题,并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虚假宣传整改:我们对公司的宣传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对存在问题的内容进行修改和修正。
确保所有的宣传材料都符合真实情况,并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医疗广告规范:我们重新审核并修订了公司的广告宣传方案,确保所有的广告内容都是准确的、科学的并符合规定,不再包含不当医疗信息。
3. 公平竞争:我们明确了公司内部竞争行为的底线,并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禁止给予医生、医疗机构等不合法的利益回扣。
4. 产品质量改进:我们深入调研了产品质量问题的根源,加强了生产和质量控制环节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5. 维护消费者权益:我们加强了与消费者的沟通与交流,提升了客户服务质量,确保为消费者提供充分的信息,避免过度宣传和欺诈行为。
(2023)医疗服务中违反“九不准”行为自查自纠报告(一)
(2023)医疗服务中违反“九不准”行为自查自纠报告(一)概述近日,有关部门发布了2023年医疗服务中违反“九不准”行为自查自纠报告,对医疗行业中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整改。
本文将针对该报告进行分析和总结。
九不准规定“九不准”是指医疗服务中不准许以下行为:1.不准医护人员随意更改病历信息2.不准非医学专业人员从事诊疗工作3.不准医疗机构随意加钞乱收费4.不准医疗机构超范围经营和夸大宣传5.不准医师开具不合理或虚假处方6.不准医师违规接受药品和礼品等回扣7.不准医疗机构向患者推销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8.不准医疗机构违规经营高危项目9.不准医疗机构泄露患者隐私信息报告内容该报告指出,2023年医疗服务中依然存在一些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
具体情况如下:•有部分医务工作者存在随意更改病历信息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医疗质量和安全。
•一些非医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服务中从事诊疗工作,这导致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混乱,也影响了医患关系。
•个别医疗机构加钞乱收费,让患者感觉被坑,严重损害了医疗机构的信誉度。
•有些医疗机构超范围经营和夸大宣传,误导了患者,可能对他们的健康造成伤害。
•一些医师开具不合理或虚假处方,有的还存在非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等问题,侵害了患者的身体健康和利益。
•一些医师存在违规接受药品和礼品等回扣的行为,这违背了职业道德和规范。
•有些医疗机构向患者推销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这不仅浪费了患者的时间和金钱,也影响了医患信任。
•个别医疗机构违规经营高危项目,可能对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重大危害。
•有的医疗机构泄露患者隐私信息,让患者的个人信息不得不遭到侵扰,令人不安。
总结医疗服务中的“九不准”规定是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制度,但在实践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规范操作,依法取得证照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让患者放心就诊。
同时,患者也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协助医务工作者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医药行业问题整治自查自纠报告规范医药广告宣传
医药行业问题整治自查自纠报告规范医药广告宣传自查自纠报告一、背景介绍自查自纠报告是医药行业整治问题的重要环节,它有助于规范医药广告宣传,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医药行业的良性发展。
本报告旨在总结整治自查自纠的经验,提出规范医药广告宣传的建议,为医药行业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整治自查自纠的经验总结1.建立自查自纠机制医药企业应建立健全自查自纠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操作流程,确保全面有效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加强内部管理医药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规定,提高员工素质和职业道德,加强对医药广告宣传的审核和监督,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3.加强自查自纠意识医药企业应提高员工的自查自纠意识,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使其能够主动发现、纠正和改正违规行为。
4.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医药企业应建立医药广告宣传信息的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广告宣传的内容和发布渠道,使其受到广大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的监督。
5.加强合作与交流医药企业应积极开展合作与交流,加强行业内的自查自纠经验分享,共同推动医药行业问题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规范医药广告宣传的建议1.提高广告宣传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医药广告宣传应遵循科学、准确、客观、可信的原则,不得夸大疗效、编造虚假案例和数据,涉及疾病的诊断、治疗等内容应由医疗专业人员提供支持。
2.加强广告宣传的道德规范医药广告宣传应遵循道德原则,不得利用恐吓、诱导等手段误导消费者,不得利用名人、专家等形象进行虚假宣传,做到真实、客观、诚信。
3.明确广告宣传的范围和渠道医药广告宣传应明确宣传的范围和渠道,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备案和审批,不得在非法渠道进行广告宣传。
4.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医药广告宣传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加大惩罚力度,对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形成震慑效应。
结语本报告从整治自查自纠的经验总结和规范医药广告宣传的建议两个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医药行业应以诚信为本,加强自律,提高行业整体形象。
医疗行业整治自查报告
医疗行业整治自查报告一、背景介绍医疗行业是关乎民众生命健康的重要领域,但由于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监管不到位、就医环境欠佳等问题,导致医疗行业存在一些乱象,如“号贩子”、“医闹”等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提高医疗质量,对不合规的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整治,进一步推动医疗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单位组织开展了医疗行业整治自查。
二、整治自查内容1.医疗机构合规情况自查(1)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2)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医疗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是否超越许可证规定;(3)医务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无资格从业情况;(4)医疗机构设施设备是否齐全、使用是否符合规范。
2.医护人员从业合规情况自查(1)医护人员是否持有有效执业证书,是否存在无证上岗行为;(2)医护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规范操作,是否存在违法医疗行为;(3)医护人员是否定期参加医师、护士资格考核。
3.服务质量自查(1)患者诊疗过程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医疗事故”;(2)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医疗操作规范;(3)医疗信息是否及时、准确录入系统,是否存在漏诊误诊情况;(4)患者满意度调查情况,是否存在差评、投诉等情况。
4.药品管理自查(1)药品采购是否合规,是否购进假冒伪劣药品;(2)药品处方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过度开药情况;(3)药品储存、使用是否符合规范。
5.收费管理自查(1)医疗费用是否公明透明、合理规范;(2)是否存在“收费不规范”、“开设黑诊室”等行为。
6.药品广告自查(1)是否符合药品广告管理规定,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2)是否违规向患者、消费者推销药品;(3)是否存在医疗广告超规范问题。
7.医疗安全自查(1)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完善的医疗安全管理机制;(2)是否对医疗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检测;(3)是否对患者进行术前术后告知,取得知情同意。
8.其他自查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其他不合规行为进行自查。
医药领域问题整治自查自纠报告规范药品广告宣传
医药领域问题整治自查自纠报告规范药品广告宣传医药领域问题整治自查自纠报告自查自纠报告要求是医药领域中为了整治行业内部问题,提升药品广告宣传规范性而制定的一项规范。
本文将针对医药领域问题整治自查自纠报告的规范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背景随着医药领域的发展,药品广告宣传的重要性得到了广泛认可。
然而,由于一些企业的不规范操作和不当宣传手法,一些虚假、夸大甚至违法的广告开始出现,给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为了维护医药行业的良好形象,规范药品广告宣传成为当务之急。
二、自查自纠报告的意义自查自纠报告是医药企业主动排查自身问题,并自行纠正的行为。
这种自我监督的方式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合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药品广告宣传的规范性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通过自查自纠报告,企业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避免因舆情危机而给企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自查自纠报告的要求1.主动开展自查工作医药企业应该主动开展定期的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广告宣传中存在的问题。
自查工作应该覆盖广告内容、宣传渠道以及宣传手段等方面,确保广告宣传的合规性。
2.指定专人负责医药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自查自纠报告工作,负责组织、汇总和分析自查结果,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
同时,该专人还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纪录自查报告的过程和结果。
3.整改追溯机制自查自纠报告不仅要求企业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还要求企业建立整改追溯机制。
企业需要追溯广告宣传过程中所使用的资料和数据来源,确保广告宣传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定期报告医药企业应制定定期报告的要求,将自查自纠报告的结果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这样可让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企业的纠错情况,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针对性。
四、自查自纠报告的效果及展望自查自纠报告是医药企业主动追求规范的表现,一定程度上能改善行业整体形象,提高广告宣传的合规性,同时也能增加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
然而,目前医药领域自查自纠报告的工作尚不完善,存在一些问题。
关于零售医疗器械的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关于零售医疗器械的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一、自查自纠报告的重要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的关注度也在不断增加。
医疗器械作为保障人们健康的一大利器,其质量和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高医疗器械的质量,我们公司进行了一次关于零售医疗器械的自查自纠活动。
本文将详细描述这次活动的背景、过程和成果,以期为行业内其他企业提供借鉴。
二、自查自纠活动的背景1.1 市场需求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医疗器械市场需求逐年上升。
市场上部分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存在一些劣质产品。
这些劣质产品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也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声誉。
因此,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已成为当务之急。
1.2 公司内部要求为了响应国家政策,提高公司形象,我们公司领导要求全体员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销售的医疗器械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三、自查自纠活动的过程2.1 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我们成立了专门的自查自纠小组,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小组成员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了一套详细的自查自纠方案。
2.2 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小组按照方案,对公司销售的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
重点检查了产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以及产品的外观、功能等方面。
对销售渠道进行了梳理,确保销售渠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3 整改落实情况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确实存在一些不合格产品。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及时与生产厂家沟通,要求其进行整改。
生产厂家积极配合,对产品进行了召回和整改。
我们对销售渠道进行了整顿,严禁销售不合格产品。
四、自查自纠活动的成果3.1 提高员工质量意识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活动,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
大家纷纷表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把产品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
3.2 提升公司形象通过整改不合格产品和整顿销售渠道,我们公司的产品质量得到了提升,消费者对我们的信任度也随之提高。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
母乳代用品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国卫发明电[2013]10号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9.17
【实施日期】2013.09.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的通知
(国卫发明电〔201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近日,媒体对天津市某些医疗机构“变味的第一口奶”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为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推进母乳喂养,维护儿童健康,现重申相关规定并提出要求:一、积极倡导、促进母乳喂养,实行“早接触、早开奶、早吸吮”,具备母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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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局关于开展辖区医疗机构违法违规销售母乳代用品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区卫生局关于开展辖区医疗机构违法违规销售母乳代用品
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9月16日,中央电视台在节目中对“变味的第一口奶”事件曝光,天津市某些医院给新生儿喂第一口奶时,背后暗藏金钱交易,哪个厂商提供贿赂金额高,医院就用哪个厂牌的奶粉喂奶,让婴儿产生依赖性。
此条新闻播出后,引发大众广泛关注。
很多人痛斥奶企利益渗透严重,医院工作人员不顾道德与法纪。
事件中个别医务人员置人民群众健康于不顾,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保健管理制度于不顾,性质极为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严重损害了广大医务人员的形象。
各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引以为戒。
为切实加强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机构管理和医务人员教育,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提出以下要求:
1.各医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立即在机构内展开自查自纠工作,并把自查自纠总结报局防保股邮箱。
2.规范母乳喂养措施:一是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二是如新
生儿需要配方奶喂养,医院要严格掌握指征,要有医生医嘱,并在病程记录中写明医学指征。
三是加强产儿科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确保爱婴医院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鉴于商业贿赂的隐匿性,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患者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的力度。
部署在全系统开展深入排查和自查自纠。
同时,将以现实案例加大对我区医务人员的廉政和法律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的自查报告
关于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的自查报告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母乳喂养在世界范围内备受关注。
科学研究不断证明母乳喂养对婴儿的健康发育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也存在一些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在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方面存在不当行为的问题。
为了加强监管和改善现状,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需要进行自查,并作出相应报告。
二、自查内容1. 宣传资料检查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应自查其宣传资料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母乳代用品的宣传应基于科学证据,不得夸大产品效果,不得与母乳喂养进行比较,以免误导消费者。
2. 客户咨询记录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对与母乳代用品相关的客户咨询进行记录,并禁止散布不实信息。
同时,应提供客观的建议,鼓励母乳喂养,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选择。
3. 推销渠道管理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应自查其推销渠道的管理情况,确保销售人员遵循相关规定,不进行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者。
对于违规行为,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进行相应追责。
4. 培训与指导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与指导,提高其对母乳喂养的了解和认识。
通过科学知识的传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减少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三、自查报告1. 宣传资料检查结果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如实报告宣传资料的内容和使用情况。
对于存在虚假宣传、夸大产品效果等问题的宣传资料,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
2. 客户咨询记录总结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对客户咨询记录进行总结,分析消费者的需求和疑问。
并根据总结结果,制定相应的策略,提供更加客观、准确的信息,促进消费者健康选择。
3. 推销渠道管理反馈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对推销渠道管理的情况进行反馈。
并结合当地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强对销售人员的管理,确保推销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4. 培训与指导计划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制定培训与指导计划,并明确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
通过普及母乳喂养的科学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避免误导消费者。
四、改进措施和建议基于自查报告的结果,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医疗机构爱婴工作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医疗机构爱婴工作自查自纠整改报告我院爱婴领导小组在党志仁院长的带领下,爱婴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依法执业。
我院于1996年创建爱婴医院,截至今日已满10余年,十多年来,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院领导对产科儿科建设与发展相当重视,病房的环境设施较前有了很大的改观,产科病房温馨舒适,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严格培训,科室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依法服务意识强,知情同意落实好,能够切实执行上级文件要求。
二、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条件,保障医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院妇产科现有5名医师,其中主治医师3名,医师2名,5名均已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妇产科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设备齐全,急救药品能够及时更换,确保急救药品都在有效期内随时使用,各项产科技术操作熟练,确保了母婴平安,进一步降低了孕产妇、婴儿围产儿死亡率。
三、按照《爱婴医院管理监督指南》把母乳喂养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把爱婴工作作为一项经常工作来抓。
妇产科病房、宣教栏墙上张贴有《世界卫生组织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标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普集卫生院母乳喂养规定》等,成立了母乳喂养领导小组,制定了母乳喂养工作计划,并把母乳喂养的有关规定发放培训到了每一位医务人员,对在岗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培训,并进行一次母乳喂养知识考试和《母婴保健法》知识考试,对孕妇进行了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和知识技能的宣教并做了示范,同时也把母乳喂养宣教提纲发放到了孕妇手中。
对产后的母婴做到了早接触,早开奶,早吸吮,保证24小时母婴同室,并教会母亲如何喂奶,如何挤奶,做到了早开奶,按需哺乳,使母亲拥有充足的乳汁,不给新生儿吃母乳以外的食品及饮料,做到了纯母乳喂养,杜绝了院内出现奶瓶奶粉的现象,对剖宫产的新生儿在脐带处理完毕后,也由其母亲回到病房后补做了母婴皮肤接触和早吸吮。
检查中发现的几点问题:在本次自查中发现病历书写质量还要进一步规范,业务知识技术培训还要进一步完善,增加宣教次数,确保孕产妇熟悉母乳喂养,孕产期的保健知识。
母婴自查自纠报告
母婴自查自纠报告为了确保母婴安全,促进母婴健康发展,我们全面开展了母婴自查自纠工作。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对母婴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和自纠,发现了一些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母婴安全问题的自查自纠在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母婴安全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关于母婴用品的安全问题。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一些婴儿用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比如奶瓶、奶嘴等。
我们立即对这些产品进行了下架处理,并换购了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产品。
其次,在母婴喂养方面,我们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经查,母亲在喂养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操作,比如奶粉冲调不准确、喂养姿势不正确等。
为此,我们加强了母婴喂养知识的培训,提高了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确保母婴喂养过程的安全。
另外,在母婴保健方面,我们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一些母婴保健用品的质量不达标,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对此,我们及时更换了安全可靠的产品,并建立了健全的品质监控机制,确保母婴保健用品的安全可靠。
二、母婴健康问题的自查自纠在母婴健康方面,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是母婴的营养问题。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一些母婴缺乏足够的营养,影响了母婴的健康发展。
为此,我们制定了科学合理的饮食方案,加强了母婴营养的补充,确保母婴获得充足的营养。
其次,在母婴的健康护理方面,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
经查,我们发现一些母婴护理技能不达标,存在一定的健康隐患。
为此,我们加强了母婴护理知识的培训,提高了相关人员的技能水平,确保母婴的健康护理得到有效的保障。
另外,在母婴疾病防控方面,我们也存在一些不足。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一些母婴未按时进行疫苗接种,影响了疾病的防控效果。
为此,我们加强了母婴疫苗接种的宣传和推广,确保母婴及时接种疫苗,保障母婴健康。
三、母婴发展问题的自查自纠在母婴发展方面,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是母婴的早期教育问题。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一些母婴缺乏科学合理的早期教育,影响了母婴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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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的自查自纠近日,媒体对天津市某些医疗机构“变味的第一口奶”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我院为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推进母乳喂养,维护儿童健康,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3〕10号)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产科及相关科室进行全面的督查,清理整顿,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27日上午8:30,我院朱立煌院长及院委会成员来到本院产科、住院部及门诊,未发现有张贴宣传母乳代用品的广告及展示母乳代用品的现象,并对产科负责人范凤娇主任及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询问了解,未发现有医务人员或非我院人员对孕产妇及其家属进行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的现象。
上午11:00,我院利用召开全院职工大会的机会,明确提出,严禁在医院范围内发放各类母乳代用品的宣传品,严禁任何医务人员和科室泄露孕产妇信息,严禁医务人员为产妇指定推销任何母乳代用品品牌。
厦门天济医院
2013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