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站医院“三无”病人管理规定
医院三无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的相关政策,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切实保障三无人员(无身份、无家属、无经济来源)的生命安全和基本医疗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接收的所有三无人员,包括流浪乞讨人员、拾荒人员、精神病患者等。
三、责任分工1. 医院成立三无人员救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三无人员救治工作。
2. 医院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三无人员救治工作。
3. 住院部负责三无人员的接收、治疗、护理、生活照料等工作。
4. 急诊科负责对三无人员的紧急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5. 社会事务科负责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沟通协调,争取社会支持。
四、救治原则1. 优先救治:对病情危重、生命体征不稳定的三无人员,立即进行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2. 公平救治:对所有三无人员一视同仁,确保救治质量。
3. 综合救治:结合三无人员的病情、心理状况、生活需求等因素,提供全方位的救治服务。
4. 依法救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救治工作合法、合规。
五、救治流程1. 接收:三无人员由相关部门或志愿者送至我院,住院部负责接收并登记相关信息。
2. 评估: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确定救治方案。
3. 治疗:按照救治方案,对患者进行紧急救治、常规治疗和康复治疗。
4. 护理: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等服务,确保患者身心健康。
5. 转介:病情稳定后,根据患者情况,转介至救助站或相关机构。
六、费用承担1. 三无人员的医疗费用由我院承担,不得因费用问题耽误救治。
2. 社会事务科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资助。
3. 对有能力支付部分费用的三无人员,可按实际情况收取。
七、宣传教育1. 加强医务人员对三无人员救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救治意识和能力。
2. 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公众对三无人员救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八、监督考核1. 医院定期对三无人员救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三无人员病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三无人员(无身份、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院对三无人员病人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对三无人员病人的医疗救治、护理、生活照料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三无人员病人得到及时、有效、合理的救治和关爱。
第二章医疗救治第四条三无人员病人入院后,应由急诊科或相关科室负责接收,并进行初步评估。
第五条医院应优先为三无人员病人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包括但不限于:1. 急性病救治;2. 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3. 传染病、精神病的隔离治疗;4. 特殊治疗和康复。
第六条医疗救治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诊疗规范操作,确保医疗安全。
第三章护理与生活照料第七条三无人员病人住院期间,医院应提供以下护理和生活照料服务:1. 生活照料:为病人提供饮食、衣物、洗漱等基本生活照料;2. 心理护理:关注病人心理状况,提供心理疏导;3. 康复护理:针对病人病情,提供相应的康复护理;4. 特殊护理:针对老年、残疾、重病等特殊病人,提供必要的特殊护理。
第八条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确保病人安全。
第四章费用管理与结算第九条三无人员病人的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不得因费用问题影响病人的救治。
第十条医院设立专门的三无人员病人费用管理账户,用于记录和结算三无人员病人的医疗费用。
第十一条三无人员病人的医疗费用结算,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五章保障与监督第十二条医院设立三无人员病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三无人员病人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医院定期对三无人员病人的救治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医院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对三无人员病人管理工作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以上是三无人员病人管理制度范本,旨在为三无人员病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无病人管理规定(精品文档)
“三无”病人救治管理规定
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三无”病人在我院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加强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规定。
1、“三无”病人的界定:是指到达我院接受抢救治疗时,无身份证明(姓名和居住地)、无法定监护人或责任承担机构及人员、无抢救治疗经费的病人。
2、医院接诊的“三无”病人,应给予适当诊治,保障“三无”病人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医疗,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三无”病人。
3、“三无”病人来院后,急诊科和收治科室应在就诊登记和入院登记本上做出相应标记;收治科室科主任、护士长通知医务科(非正常值班时间或节假日通知行政值班人员,下同)。
医务科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接诊科室对“三无”病人开通绿色通道,积极救治,需住院治疗的应办理住院手续。
4、无个人行为能力的“三无”病人,需进行有创操作、检查、手术等需要病人及家属签定知情同意书的,接诊科室要及时上报医务科。
医务科请示院领导同意后,签字授权接诊科室进行相关治疗。
5、接诊科室需加强“三无”病人的护理,对于不能生活自理的病人,做好生活护理。
“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管理制度
“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管理制度(一)“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界定1“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系指无姓名(不知姓名)及家属、无住址、无治疗经费的社会流浪、乞讨病人。
2.特殊情况病人系指:在各种突发事件中受伤、中毒、或突发疾病等,神志不清醒,无法确认患者身份者;或虽能简单叙述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但暂无资金、无家属或陪伴人,或有陪伴人暂无资金的急危重病人。
(二)“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管理的组织机构医院成立“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救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主任为该办公室主任,医院办公室主任为该办公室副主任。
组长:院长副组长:业务副院长成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院感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后勤科长、财务科科长、各科主任与护士长、保安队队长,负责三无病人的医疗救治、生活护理和经费落实等工作。
(三)“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的来源交通事故受伤的病人,“110”、派出所送来的伤病人,群众送来的伤病人,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后被医院收治的需要急救的伤病人等等,其中包括一些由于自杀、醉酒或打架受伤的病人。
这些“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大多无能力解决自己的医疗及食宿费用、无亲无友供养、虽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但需街道办(或村委会)办理诊疗相关手续等,多数病人病情严重,需立即进行救治。
医院院前急救人员和各科室要无条件接收“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并给予适当诊治,保障“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医疗,需抢救者必须积极抢救,任何科室和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
(四)处理原则对“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接诊科室、收治科室要以高度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精神,充分发扬“救死扶伤,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使所有患者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安全的治疗,遵循先抢救后款项并登记的原则。
及时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病人抢救。
(五)处理程序1.当“三无”及特殊情况患者送入医院,必须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由首诊医师对送入人员(如:110、120或其他发现无名患者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向送入人员了解患者受伤或患者发病时的详细情况。
医院三无病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我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障三无病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收治的无身份(姓名和居住地)、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三无病人。
三、责任与义务1.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三无病人救治绿色通道,确保三无病人得到及时救治。
2. 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疾病诊断标准,对三无病人进行分类救治。
3. 医院应建立三无病人信息档案,详细记录病人的病情、救治过程、费用等情况。
4. 医院应与公安、民政、救助站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三无病人的救助工作。
四、救治原则1. 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精神,对三无病人一视同仁。
2. 优先救治危重病人,确保病人生命安全。
3. 严格执行医疗规范,确保医疗质量。
4. 加强与家属或单位的沟通,共同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五、救治流程1. 接诊:三无病人就诊时,接诊医务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迅速开展救治。
2. 分类救治:根据病人病情,将其分为危重、一般、传染病和精神病四类。
3. 特殊病人救治:对传染病病人、精神病病人,应及时送至相应医院或专科治疗。
4. 观察治疗:对需在医院观察治疗的三无病人,应安排在急诊科或专科治疗。
5. 费用处理:三无病人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医院承担,不得因费用原因耽误病人抢救治疗。
六、监督管理1. 医院应定期对三无病人的救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救治措施落实到位。
2. 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 公安、民政、救助站等部门应定期对医院三无病人救治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为三无病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管理制度
“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管理制度(一)“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界定1“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系指无姓名(不知姓名)及家属、无住址、无治疗经费的社会流浪、乞讨病人。
2.特殊情况病人系指:在各种突发事件中受伤、中毒、或突发疾病等,神志不清醒,无法确认患者身份者;或虽能简单叙述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但暂无资金、无家属或陪伴人,或有陪伴人暂无资金的急危重病人。
(二)“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管理的组织机构医院成立“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救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主任为该办公室主任,医院办公室主任为该办公室副主任。
组长:院长副组长:业务副院长成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院感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后勤科长、财务科科长、各科主任与护士长、保安队队长,负责三无病人的医疗救治、生活护理和经费落实等工作。
(三)“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的来源交通事故受伤的病人,“110”、派出所送来的伤病人,群众送来的伤病人,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后被医院收治的需要急救的伤病人等等,其中包括一些由于自杀、醉酒或打架受伤的病人。
这些“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大多无能力解决自己的医疗及食宿费用、无亲无友供养、虽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但需街道办(或村委会)办理诊疗相关手续等,多数病人病情严重,需立即进行救治。
医院院前急救人员和各科室要无条件接收“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并给予适当诊治,保障“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医疗,需抢救者必须积极抢救,任何科室和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
(四)处理原则对“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接诊科室、收治科室要以高度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精神,充分发扬“救死扶伤,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使所有患者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安全的治疗,遵循先抢救后款项并登记的原则。
及时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病人抢救。
(五)处理程序1.当“三无”及特殊情况患者送入医院,必须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由首诊医师对送入人员(如:110、120或其他发现无名患者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向送入人员了解患者受伤或患者发病时的详细情况。
三无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相关政策,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障三无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无身份(姓名和居住地)、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三无人员(以下简称“三无人员”)。
第三条医院各部门应充分认识三无人员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三无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关爱。
第二章救助原则第四条救助工作遵循自愿、人道、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对三无人员实行无偿救治,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
第六条医院对三无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救治的同时,关注其心理、生活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
第三章救助程序第七条三无人员入院:1. 接诊医生应详细询问三无人员的病史、症状,并对其身体状况进行初步评估。
2. 对病情危重、急需救治的三无人员,立即进行救治。
3. 对病情稳定、无需紧急救治的三无人员,安排入住观察室或病房。
第八条三无人员救治:1. 医院应按照诊疗规范,为三无人员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2. 对需要专科治疗的三无人员,及时安排转诊。
3. 对三无人员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
第九条三无人员出院:1. 医院为三无人员提供出院指导,告知后续治疗、康复等注意事项。
2. 对需要进一步救助的三无人员,协助其联系救助站或相关机构。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条医院成立三无人员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三无人员救助工作。
第十一条医院设立三无人员救助基金,用于支付三无人员的医疗费用。
第十二条医院定期对三无人员救助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第十三条医院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查处。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三无人员病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三无人员(无身份证明、姓名和居住地,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规范医院对三无人员病人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对三无人员病人的救治、管理、转诊等工作。
三、管理原则1. 人道主义原则:尊重三无人员病人的人格尊严,关心其身心健康,给予合理救治。
2. 公平原则:对三无人员病人一视同仁,确保其享有与有身份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
3. 救治原则:以救治为主,兼顾预防,提高三无人员病人的生存质量。
4. 协作原则:加强医院与政府、社会各界的协作,共同做好三无人员病人的救治工作。
四、管理制度1. 接诊与救治(1)三无人员病人来院就诊,应优先安排接诊,确保及时救治。
(2)对三无人员病人进行病情评估,根据病情给予相应的救治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救治质量。
2. 病人信息管理(1)详细记录三无人员病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等。
(2)对三无人员病人进行身份核实,如无法核实,可使用“三无人员”代称。
(3)建立三无人员病人病历,详细记录病情、治疗、护理等情况。
3. 费用结算(1)三无人员病人的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不得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
(2)三无人员病人出院后,医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费用结算申请。
(3)医院应协助三无人员病人办理相关救助手续。
4. 转诊与出院(1)对需要转诊的三无人员病人,应及时与上级医院或相关医疗机构联系,办理转诊手续。
(2)三无人员病人出院后,医院应提供必要的康复指导。
(3)医院应关注三无人员病人的后续治疗和生活状况,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监督检查1. 医院应定期对三无人员病人的救治、管理、转诊等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5-4“三无”病人处理规定
“三无”病人处理规定一、“三无”病人界定“三无”病人是指:无身份(姓名和居住地)、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病人(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流落街头的盲流、弃婴、乞丐、智障病人、精神病人等;二是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的突发急症的病人;三是交通事故中受伤昏迷但无法获知身份的病人)二、处理原则对“三无”病人,接诊科室、收治科室要以高度责任感或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遵循先抢救后付款并登记的原则,及时向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汇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病人抢救。
三、处理程序1、鉴别“三无”病人:接诊人员在接诊过程中首先确定病人是否为“三无”病人;2、若初步确定为“三无”病人,即呼“110”报警要求查明病人身份;3、病情较轻“三无”病人的救治:由接诊医师进行必要的临时处理,如最基本的用药、检查及治疗,并尽量通过询问或相关途径,查出其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或单位;接诊医生要严格把握收住院标准,如有不能明确是否达到收治标准的,请住院部医师会诊,经同意后收治入院。
收治科室应尽快设法联系其家属或单位,告知其患者病情,并通知其及时来医院办理相关手续,做好记录。
4、病情危重“三无”病人的救治:接诊医护人员先进行紧急救治,并报告医务科或院领导。
收治科室应尽快设法联系其家属或单位,告知其患者病情,并通知其及时来医院办理相关手续,做好记录。
急需入院手术者,应报告医务科,医务科及时向分管业务院长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急诊手术。
涉及传染病、中毒或其他不明原因死亡的病人,应及时通知医院感染管理科。
患者病情危重,而本院暂无救治条件,转上级医院治疗。
5、“三无”病人治疗过程督导:“三无”病人收入科室后,要求收治科室对病情较稳定的“三无”人员,进行合理的基本治疗、基本用药(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药品只能在基药目录中选择)、基本检查(根据病情而定);对病情较重的“三无”人员,要积极治疗,如需进行大型检查、治疗及特殊药品的使用时,需向科主任汇报(病情紧急者可先电话联系),科主任同意后执行。
临床管理制度-60:“三无病人”管理制度
1 医院对“三无病人”实行“救治在先”的原则,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三无病人”。
2 收治科室初步认定收治患者是“三无病人”的,第一时间上报保卫科《三无病人确认表》,并报告医务科,节假日及夜班报告医疗总值班。
由医务科或医疗总值班主任协调“三无病人”身份确认前的相关救治、护理等工作,应将处理情况于2日内汇总到医务科。
3 保卫科48小时内完成“三无病人”的身份调查工作,身份确认后,保卫科将签字的《三无病人确认表》送交住院处、医务科各一份。
由医务科通知收治科室主任,收治科室对该患者按照“三无病人”管理。
4 诊断明确需要住院治疗的“三无病人”,收入相关专业科室,符合重症医学科收治标准的患者收入重症医学科,疑难危重、病情复杂者由医务科组织会诊,依据专家组意见收入对应科室,不得出现推诿现象。
5 收治科室与医务科保持良好沟通状态,积极处理随时出现的问题(包括寻找亲属等)。
一旦发现患者有亲属,立即上报保卫科落实,及时与其亲属取得联系。
明确身份者由保卫科负责取消住院处和医务科的《三无病人确认表》。
6 相关费用6.1 “三无病人”在治疗过程产生的费用计入所在科室收入。
6.2 检验、检查费用计入各相关医技科室收入。
6.3 医院补助日常费用100元/天,用于补贴科室。
7 收治科室要保证病人治疗的基本用药、检查治疗,医务科进行督查。
如发现违规检查、治疗,要求科室立即整改。
两次发现违反治疗行为,发生费用由收治科室、个人承担。
8 “三无病人”达到出院标准的,科室报告医务科。
医务科负责联系民政救助站等部门商讨“三无病人”遣送事宜,相关科室积极配合。
遣送队伍由收治科室医护人员、保卫科人员组成。
9 各科室每季度初第一周将出院“三无病人”的情况填写《三无病人审核表》,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附住院费用结算单及门诊病历、检验单、申请单、报告单、收费单等,由医务科履行审批、上报相关手续。
10 手续履行完毕后,医务科将《三无病人确认表》、《三无病人审核表》、补助单据发放各科室护士长,由护士长持上述表格到住院处结账,持补助单据到财务科领取补助款。
无主病人管理制度
“三无”病人管理上报制度1、“三无病人”范围(流浪乞讨无主危重病人;没有医疗费用来源且患有严重疾病急需救治的人员;突然患急症急需救治,暂时联系不上家属的患者;或者因意外受伤急需救治的人员)。
2、来源主要为:因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被交警大队送来的无主病人;流浪乞讨人员或在外突然患急症无家属在身旁的患者,民警送来或者好心人拨打急救电话,由“120”救护车接来。
3、接诊医生接到“三无人员”,立即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签字先行检查、治疗,负责无主病人的缴费担保,开通绿色通道。
4、接诊医生对“三无人员”应及时接收有效救治,不得因救治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5、接诊医生负责无主病人相关诊疗操作规范及病历书写规范,保障医疗安全,对无主病人门/急诊留观记录、住院病历及时归档及管理。
6、值班护士按照护理分级制度对无主病人在医疗及生活方面给予相应的护理。
医生和护士共同妥善保管无主病人的随身物品。
7、当无主病人因病情危重需下发病危通知或需进行特殊检查、治疗甚至急诊手术,而病人神志不清无法取得病人意见又无法联系到其家属、朋友等联系人进行告知、签字时,当班医务人员应立即请示总值班或科主任批准,并通知送该病人入院的机构(110或120),然后方可实施,要保留书面记录和相关证人信息,在病人病情好转或病人家属到达后及时行书面告知,尽量作出补充同意决定并签字。
8、值班人员提供有价值线索,协助公安干警查找该患者的联系方式。
9、负责执行欠费担保的值班医生及护士,做好相关登记;患者出院后,发票和清单打印,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核、统计和报送相关部门。
10、责任追究(1)、对于推诿、拒收无主病人的医务人员;(2)、在对无主病人的医疗救治过程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由此导致医院名誉及经济损失的,造成医疗事故的; (3)、无主病人医疗救治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的,迟报或漏报,虚报或瞒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三无”急诊患者救治规定
“三无”急诊患者救治规定(一)“三无”急诊患者范围。
本制度所指“三无”急诊患者是指需及时治疗的下述患者:1.无经济来源、无家属及无证件的交通事故伤员;2.无法定监护人、无家可归的精神病人;3.无能力解决自己医疗及食宿费用、无亲友供养、无法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的流浪乞讨人员。
(二)“三无”急诊患者救治规定。
1.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三无”急诊患者。
2.“三无”患者就诊时,接诊医护人员应详细询问并记录患者基本情况、现场情况、当时的病情、送诊者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对意识不清患者的随身物品,如证件、钱、物等,要在有两人在场情况下清点、登记并签名,交由专人临时保管。
3.接诊医护人员应按医疗规范,及时采取适当的诊疗措施,保障“三无”患者的基本医疗,如需住院,实行专科专治原则收治。
4.如必须进行有创操作、贵重检查、手术等,应严格执行知情同意等医疗核心制度,由医院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施行(危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
5.住院科室接诊“三无”患者后,科室应及时把患者情况书面上报医务科(危急情况可先电话通知),由医务科核实情况后协调总务科安排基本伙食和对生活不能自理患者安排陪护。
6.“三无”患者经救治无效死亡的,暂时存放太平间,同时上报医务科、总务科,由总务科联系公安机关备案后移送殡仪馆。
7.经治疗达到出院标准的“三无”患者,住院科室办理出院手续并通知医务科和医保科,由医保科负责申请政府部门(民政局、公安部门等)对我院进行经济补偿。
8.经救治无效死亡的“三无”患者,尸体暂时停存放太平间,收治科室同时上报总务科,由总务科联系公安机关备案后移送殡仪馆。
(三)其它。
1.因诊治“三无”急诊患者而造成欠费的,科室应在患者出院后及时上报欠费申请到医务科,医务科查实后报分管院长。
2.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三无”急诊患者延误诊治、资料缺失、资料弄虚作假和非正常欠费的,按本院相关规定处理。
“三无”病人管理及工作程序
“三无”病人管理及工作程序急诊科“三无”病人管理规定本着治病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经医务科或行政值班签字后医生对患者应及时进行查“三无”病人是指:无身份证(姓名和居住地),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无抢救治疗经费,统称“三无病人”。
这类病人到院后无法按医院正常的抢救工作程序进行。
为此,特拟定如下:一.“三无”病人多数为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以及外来人员,无法定监护人,无经济来源,无家可归的人,无能力解决自己的医疗及食宿费用,无亲友供养,又无法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的城乡流浪乞讨人员。
或特殊情况一时地法识别身份的人。
二.医院要无条件接受“三无”患者,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三无”病人,并给予患者治疗,保障“三无”患者的基本权利和基本医疗。
三.“三无”病人来院后,急诊科室和收治科室建立“三无”病人医疗本或在此诊治的和入院登记本上填写相应标记,首诊医师第一时间向行政值班报告,并尽快处置患者;随之向科主任.护士长请示报告,并将所能了解到的病人的病情等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分别报到医务处及保卫处。
四.开具必要的辅助检查,按病情危重可先行抢救治疗,并详细做好抢救治疗记录。
若需住院治疗的由医务科或行政值班签字后办理住院手续,收治原则实行专科收治,科主任.护士长要和院方协调做好“三无”病人的收治和管理工作,医疗费用暂由医院承担。
五.如需多科室抢救治疗的应及时通知医务科相关科室协调抢救治疗。
如需进行有创操作.检查.手术等,需要病人和家属签字的,本科室应做好知情同意书.手术记录或术前讨论等,由医务科审查后,代替病人家属签字,休息日和夜班由行政值班签字。
六.对于行动不便需要抬运的“三无”病人,科室通知医院物业保安协助医务人员进行搬运工作。
七.加强“三无”病人的生活护理,对于不能生活自理的病人,院方出资雇护理人员,护理部配合雇佣护理人员,实行专人管理。
八.保卫科负责与科室配合联系有关部门,如派出所.交通队等查我院患者住址.单位.身份与他们家人取得联系,配合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无人员病人管理制度
三无人员病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对三无人员病人的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1、三无人员病人:指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的无人抚养、无人照顾、无法自理的患者。
2、医疗机构:指各级各类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
三、管理原则1、人道关怀原则:对三无人员病人要给予人道关怀和照顾,不得歧视和虐待。
2、社会责任原则:医疗机构对三无人员病人有社会责任,应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健康和生活需求。
3、依法治理原则:医疗机构应依法履行对三无人员病人的管理职责,保障其合法权益。
四、管理办法1、登记备案医疗机构应对接收的三无人员病人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住址、病情描述等。
同时核实身份信息、监护人信息等。
2、协助找寻监护人对于未成年或无法自理的三无人员病人,医疗机构应积极寻找监护人,协助其及时指定监护人。
3、安全保障医疗机构应采取措施保障三无人员病人的人身安全,设立专门的病房或区域,安排专人负责照料,并加强巡视和安全监控。
4、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应对三无人员病人进行及时诊断治疗,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服务。
5、心理护理对于因无人抚养、无人照顾而产生心理障碍的三无人员病人,医疗机构应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
6、社会救助医疗机构应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和慈善机构为三无人员病人提供必要的社会救助和帮助。
7、定期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评估三无人员病人的病情和生活状况,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治疗方案和照顾措施。
8、信息保密医疗机构应严格保护患者信息,对于三无人员病人的个人信息和病情资料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五、管理机制1、建立领导责任制医疗机构应建立领导责任制,明确相关负责人对三无人员病人管理工作的责任和任务,定期进行检查和督导。
2、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三无人员病人工作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对三无人员病人的管理工作。
医院三无人员住院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相关政策,保障三无人员(无身份、无家属、无经济来源)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本院住院的三无人员。
三、责任主体1. 医院成立三无人员住院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三无人员住院管理工作。
四、管理措施1. 住院评估(1)对三无人员进行初步评估,了解其基本情况、健康状况、经济状况等。
(2)对病情危重、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
2. 入院手续(1)三无人员入院时,由救助站或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医院为三无人员办理住院手续,实行免费治疗。
3. 住院治疗(1)三无人员住院期间,医院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生活照料。
(2)医护人员严格按照诊疗规范,为三无人员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4. 费用管理(1)三无人员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
(2)三无人员住院期间,如需特殊检查、治疗,需经医院批准。
5. 出院管理(1)三无人员病情好转或治愈后,由医院出具出院证明。
(2)出院后,医院将三无人员送至救助站或指定地点。
6. 信息管理(1)医院建立三无人员住院信息档案,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民族、住址、病情、治疗情况等。
(2)医院定期对三无人员住院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定期对三无人员住院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三无人员住院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无人员患者收治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三无人员患者的医疗权益,规范医疗机构的收治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三无人员患者的收治管理。
三、定义本制度中所称的三无人员患者,是指无家庭、无单位、无经济来源的患者。
四、责任主体1. 医疗机构:负责对三无人员患者进行收治、治疗和护理,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提供援助。
2. 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本机构三无人员患者的收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 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负责对三无人员患者进行诊疗、护理,确保医疗质量。
4. 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三无人员患者的救助工作,提供物质和精神支持。
五、收治程序1. 报告:发现三无人员患者的医疗机构应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2. 初诊:医疗机构对三无人员患者进行初步诊断,明确病情。
3. 收治: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收治。
对需要收治的患者,应尽快安排住院。
4. 转诊:病情较重或需特殊治疗的三无人员患者,医疗机构应积极协调上级医院或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转诊。
5. 通知:医疗机构应将三无人员患者的收治情况及时告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六、治疗与护理1. 医疗机构应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确保三无人员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2. 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三无人员患者提供必要的护理服务。
3.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三无人员患者的心理关怀,提高其生活质量。
七、费用承担1. 医疗机构对三无人员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医疗机构应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援助,减轻三无人员患者的经济负担。
3. 医疗机构不得向三无人员患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八、监督管理1. 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三无人员患者收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2. 医疗机构应定期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三无人员患者的收治情况。
3. 对违反本制度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罚。
医院三无人员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对三无人员(无身份、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流浪乞讨人员)物品的管理,保障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三无人员的物品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衣物、食品、生活用品等。
三、管理职责1. 医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三无人员物品的接收、保管、分发等工作。
2. 医院保卫部门负责三无人员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丢失、被盗等现象。
3. 医院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共同做好三无人员物品管理工作。
四、物品管理要求1. 接收与登记(1)三无人员物品由后勤管理部门接收,并做好详细登记,包括物品名称、数量、来源、接收时间等信息。
(2)接收物品时,应核实物品来源,确保物品的合法合规。
2. 保管(1)三无人员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保管区域,并做好标识,方便查找和管理。
(2)保管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物品霉变、损坏。
(3)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物品,确保物品完好无损。
3. 分发(1)后勤管理部门根据三无人员需求,制定分发计划,确保物品及时、合理地发放。
(2)分发物品时,应做好记录,包括分发时间、物品名称、数量、接收人等信息。
4. 处置(1)对于过期、变质、损坏的物品,应及时进行处置,避免浪费。
(2)处置过程中,应确保物品的合法合规,不得随意丢弃。
五、安全与保密1. 医院应加强对三无人员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丢失、被盗等现象。
2. 保卫部门应定期对保管区域进行巡查,确保物品安全。
3. 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三无人员物品的相关信息。
六、监督与考核1.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三无人员物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2. 定期对后勤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考核,确保物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无”病人救治管理规定
“三无患者”救治管理规定根据医院评审工作要求,需建立完善的“三无患者”救治管理体系。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我院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1、成立“三无患者”统一管理部门“三无办公室”(可以兼职),负责日常的登记、协调及对外联系。
建立登记本,做好详细记录。
节假日由行政总值班代为登记和协调,同时通知三无办主任。
“三无办”主任处理有困难时报分管院长,如再有困难报院委会研究解决。
2、“三无患者”基本上都是由120急救中心接来,急诊科医护人员首先完成第一时间的救治。
检查、抢救用药等费用由首诊医师签字并注明“三无患者”字样。
首诊医师填写“三无患者”登记表并报“三无办公室”,同时报告科室负责人。
3、“三无患者”来院后第一时间的搬运、陪同检查等,由值班的保卫科(保安)人员负责(可给予一定的待遇,每搬运一人给予元?)。
4、“三无患者”确需住院治疗(如急症手术),首诊医师联系专科医师会诊,专科医师要写好会诊记录,首诊医师开具住院票,签署“三无急诊住院”字样,由保卫科(保安)人员协助办理住院手续,运送至病房。
5、病房医生按常规治疗,同时填写“三无患者”登记表,上报“三无办”或行政总值班(节假日及非正常上班时间),“三无办”或行政总值班人员须认真核对登记表,看急诊科是否已上报,如已上报,在备注栏注明已住某病房,如急诊科还未来得及上报,则根据病房的信息详细登记。
6急症手术签字,按照我院“重大(特殊)手术审批”制度执行,填写手术审批表,非正常上班时间,先由行政总值班代签。
7、“三无患者”无论是在急诊科观察还是已住院治疗,其陪护和基本生活均由“三无办”安排人员,费用报院委会研究解决。
8、“三无办”工作人员积极对外联络,联系其家人、亲友、当地村镇政府、派出所等,必要时负责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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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站医院“三无”病人管理规定
“三无”病人是指:无身份证明(姓名和居住地),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无抢救治疗经费,统称“三无病人”。
这类病人到院打乱了正常的抢救工作程序,为此,特做如下规定。
1.“三无”病人多数为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以及外来人员,无法定监护人、无经济来源、无家可归的人,无能力解决自己的医疗及食宿费用、无亲友供养、又无法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的城乡流浪乞讨人员等。
2.医院要无条件接受“三无”患者,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三无”病人,并给予适当诊治,保障“三无”患者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医疗。
3.“三无”病人来院后,急诊科室和收治科室建立“三无”病人登记本或在就诊登记和入院登记本上做出相应标记。
首诊医生、护士向科主任、护士长及时报告,并通知医务科或行政值班,依次向院领导请示报告。
医务科或行政值班核准绿色通道通知单后执行,急诊室记载留存。
4.本着治病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经医务科或行政值班签字后医生对患者应及时进行查体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如病情危重可先行抢救治疗,并详细做好抢救治疗记录。
若需住院治疗的由医务科或行政值班签字后办理住院手续,收治原则实行专科收治,科主任、护士长要配合院方做好“三无”病人的收治和管理工作,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
5.如需多科室抢救治疗的应及时通知医务科等相关科室协调抢救治疗。
如需进行有创操作、检查、手术等需要病人和家属签字的,本科室应做好知
情同意书、手术记录,或术前讨论等,由医务科审查后,代替病人家属签字,休息日和夜班由行政值班签字。
6.对限于软硬件条件医院不具备救治能力需要转院的“三无”病人,由医政科或总值班请示院领导后联系上级对口医院,不能达成共识的,进一步向区卫生局汇报协调解决。
7.加强“三无”病人的生活护理,对于长期不能生活自理的病人,院方出资雇佣护理人员,护理部配合雇佣护理人员,实行专人管理。
8.保卫科或行政班负责与科室配合联系有关部门,如派出所、交通队等查找患者住址、单位、身份与他们家人取得联系,配合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属盲流人员予必要处理后交民政部门收容或遣送回原籍。
9.财务科及时清理“三无病人”帐目,与患者家人取得联系后,由住院部与科室共同动员患者家属交足治疗费用,保证后续治疗正常进行。
10.凡属交通肇事、其它意外事故的“三无病人”所发生的欠费由财务科与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共同解决所欠费用。
11.“三无”病人清醒后,应积极配合本科室医生与家人取得联系,如不配合或家属到院后,仍故意拖欠医疗费用,经请示医务科后科室有权停止治疗,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患者或家属承担。
12.“三无“病人救治无效后死亡的,由医院办公室、保卫科联系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13. 达到出院标准的“三无“住院病人,由院办公室、财务科等部门积极与民政救助部门联系商议“三无”人员的医疗费用及遣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