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纪律(试行)_南京大学考研
南京大学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
南京大学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2023年,南京大学将招收本科生及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一、招生对象1.本科生:招收全日制本科生,包括普通本科生、普通本科自学考试生、普通本科国际学生、普通本科网络教育生、普通本科成人教育生、普通本科港澳台学生、普通本科留学生、普通本科攻读学士学位的研究生。
2.研究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人员、硕士联合培养研究生、博士联合培养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际学生、博士研究生国际学生、硕士研究生网络教育生、博士研究生网络教育生、硕士研究生成人教育生、博士研究生成人教育生、硕士研究生港澳台学生、博士研究生港澳台学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博士研究生留学生。
二、招生计划本科生招生计划:招收本科生总数为2万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5万人,普通本科自学考试生2千人,普通本科国际学生1千人,普通本科网络教育生1千人,普通本科成人教育生1千人,普通本科港澳台学生1千人,普通本科留学生1千人,普通本科攻读学士学位的研究生1千人。
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研究生总数为3千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千人,博士研究生1千人,博士后研究人员1千人,硕士联合培养研究生500人,博士联合培养研究生500人,硕士研究生国际学生500人,博士研究生国际学生500人,硕士研究生网络教育生500人,博士研究生网络教育生500人,硕士研究生成人教育生500人,博士研究生成人教育生500人,硕士研究生港澳台学生500人,博士研究生港澳台学生500人,硕士研究生留学生500人,博士研究生留学生500人。
三、招生条件1.本科生:高中毕业生须参加高考,获得相应分数线以上的成绩;自学考试生须参加自学考试,获得相应分数线以上的成绩;国际学生须参加国际学生考试,获得相应分数线以上的成绩;网络教育生须参加网络教育考试。
南京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_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一、培养目标南京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领域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博士生的选拔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考试或考核。
博士生的选拔方式包括三种:1、普通招考:是指由招生单位面向社会招生,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从考生中择优选拔博士生的方式。
2、硕博连读:是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在校研究生中,挑选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的方式。
3、直接攻博:是指允许特定学科和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直接攻博方式仅限在设研究生院的普通高校试行,生源原则上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专业一般为基础研究学科,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博士生招生规模的10%。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目录1、学校根据国家需要与办学条件,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每年制定一次博士生招生计划,并将有关招生信息和要求编入当年的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
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在秋季招生(即每年9月份入学)。
学校全年录取的博士生总数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数,招生规模数不能跨年度使用。
公开招考、提前攻博等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均占入学当年的招生规模数。
2、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是向全国公布广而告知的报考指南,具有广泛影响和法规效用,对吸引优秀生源,提高生源质量,引导考生报考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一旦确定并对外公布,一律不得更改。
在制定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时,应鼓励学科交叉和跨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有利于相近学科、专业的生源在录取时相互调剂;鼓励按学科门类设置考试科目;允许跨学科、专业选择考试科目(但必须按组选择)。
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规范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维护招生考试政策、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和XX省关于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招收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领导,拥护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为建设服务,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三条研究生的招收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研究生招生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职责分工第五条学校成立以校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主管校长和X委书记为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中招生宣传、招生计划制定、报名、命题、考试、复试、录取、保密等各个工作环节进行全程指导、检查、监督,涉及到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
第六条招生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部组织实施,主要包括:落实、分配年度分学科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组织报名,审查资格; 组织命题、制卷;组织考务、评卷;参照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制定我校当年的研究生复试办法;指导监督并协调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审核、确定研究生录取名单等。
第七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并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活动;组织本单位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和保密工作;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监督检查各有关学科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八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部)应成立以行政负责人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委书记、院长、分管院长(主任)以及学科负责人。
各学科应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的5人以上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本学科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选拔方式和学习方式第九条我校招收硕士生的选拔方式分统考试、免试两种。
南京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目录
南京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目录
南京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目录如下:
南京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
1. 专业一:工商管理类专业
招生人数:30人
招生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2. 专业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
招生人数:20人
招生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3. 专业三:金融学类专业
招生人数:25人
招生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类工作经验或学术背景
4. 专业四:法学类专业
招生人数:15人
招生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法学专业学历,具备一定的从业或学术经历
注意:以上招生人数为预估值,实际招生人数以学校通知为准。
同时,报考者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符合条件者将被安排参加笔试和面试。
2022年南京大学考研招生目录
2022年南京大学考研招生目录
------------------------以下内容来源于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请在查询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前,先仔细阅读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目录上的学制仅供参考,有关信息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本文摘自鸿知南京大学考研网。
注:1、我校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人数将会在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届时查询。
我校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可能增加或减少)。
本文摘自鸿知南京大学考研网
2、△为硕士专业学位。
请在查询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前,先仔细阅读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本专业为江苏省重点学科。
南京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实施办法
南京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实施办法南研字(1996 )10 号根据国家教委《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区分和选拔优秀人才,建立筛选制度,特制订如下考核制度实施办法。
、考核要求按照各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在主要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一次综合性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课程学习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同时考察他们通过课程学习反映出来的科研及思维能力。
二、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二年级上学期末进行。
各专业亦可根据本专业情况的需要,适当提前或推迟。
原则上在论文工作正式开始以前进行。
三、考核办法1)考核由专业教研室(研究室)负责,组成包括本教研室(研究室)导师,主要任课教师在内的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成员由教研室(研究室)确定,征得系(院)同意,成员不少于3 人。
对研究生考核还须较广泛地听取教研室(研究室)其他教师的意见。
2)须从德、智、体几方面对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业务方面的考核,以口试为主,主要考核知识面,并注意考核实践性的环节,必要时可以有部分笔试。
政治、思想、品德方面的考核,由系(院)学生工作组会同有关人员进行。
3)对研究生进行考核,须详细填写“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对被考核的研究生做出结论性意见。
对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博士培养前途的,可推荐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对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科研工作能力的,可建议让其进入硕士论文阶段;个别学习较差,或明显表现出缺乏科研能力的,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应建议终止其学业,由系(院)主任(院长)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四、被终止学业研究生对于经研究生院审批被终止学业的研究生,根据其修业情况,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发给相应证书。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加强研究生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选拔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一项重要措施。
在执行过程中应注重总结经验,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一九九六年五月第三次修订2004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I个人小结(包括政治学习、课程成绩、科研活动、学位论文的准备情况等)n课程考核IV导师评语V考核结果综合考核意见:考核结果:考核小组组长:分管院领导意见:签字:。
南京大学历年考研招生计划
南京大学历年考研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数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177万,比2015年增加12.1万人,增幅7.3%,2017年在职研究生首次纳入统考后(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导致2017年研究生报名人数大幅增长,达到201万,增幅为13.6%。
其中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占比明显,北京、江西报考人数占比达到13.1%、10.7%。
接下来聚英考研网为大家整理历年考研招生计划信息。
近几年我国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整体呈上升趋势,除个别年份有所下降外。
近年来全国硕士研究生的报考竞争度、录取难度整体呈下降趋势,1998年报录比在4.8:1,到2009年达到近年最低值2.8:1,从2014年开始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持续两年下降,但招生计划并未减少,2015年报录比再次低于3:1,达到2.9:1。
1.1.1全国多地报名人数呈大幅上升趋势非全日制占比明显。
自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人数出现反弹后,2017年研究生报名人数继续上升,多个省市报名人数激增,北京、江苏、辽宁等地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增幅均超过20%。
据中国教育在线数据采集系统显示,研究生计划报考前10的院校为:南开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大学、厦门
大学,其中985高校占比70%。
篇幅有限,其他年份的考研招生计划,以及完整版的考研招生计划包括各省其它大学的招生计划,大家可上官网了解。
2020-2021年南京大学心理学考研招生情况,参考书目,报录比,复试分数线
2020-2021年南京大学心理学考研招生情况,参考书目,报录比,复试分数线((声明:本文由新祥旭考研原创整理!心理学考研关注“心理学考研同盟”)一、社会学院简介南京大学心理学系前身为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心理学系。
于1920年成立,建有心理实验室,是中国第一个心理学系。
经过一系列的历史变革,2007年,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开办心理学专业,开始招收本科生与研究生。
2008年,社会学系改为社会学院,停办50年的心理学系重新成立,在研究生阶段分理论心理学与应用心理学两个方向,隶属社会学院,第一任主任为翟学伟教授。
现任系主任为周仁来教授,副主任为肖承丽副教授。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现下属三系一所,分别为:社会学系、心理学系、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社会人类学研究所。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现设有社会学、应用心理学和社会工作三个本科专业;社会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及硕士点,基础心理学和应用心理学两个心理学硕士点,以及社会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二、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南京大学2018年心理学只招收全日制基础心理学和应用心理学两个研究方向。
去年没有设置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的招生,也没有非全日制的招生。
2018年专业目录2019年专业目录南京大学今年新增应用心理专硕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招生。
学硕基础心理学研究方向01 (全日制)认知心理学02 (全日制)社会认知神经科学03 (全日制)社会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研究方向01 (全日制)心理咨询与治疗02 (全日制)人的社会行为障碍的评估、诊断和矫正03 (全日制)人的情绪障碍的评估、诊断和矫正04 (全日制)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05 (全日制)用户体验与人类工效06 (全日制)社会心态与舆论考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或 203 日语③626 心理学综合专硕应用心理347考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4 英语二③347心理学专业综合复试科目:0707 心理学综合三、参考书目南京大学从2014年开始就改为自主命题了,专业课考试科目由312改为626心理学基础综合。
南京大学博士招生简章2023年
一、招生对象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丰富的科学知识背景,学习成绩优秀,具有突出的学术创新能力;
2、身体健康,重视科学研究,擅长科学表达;
3、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坚持艰苦创业,具有团队合作意识;
4、有良好的政治表现,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考试科目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相关综合知识、外语能力(英语或日语)。
(二)体检和论文答辩。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2、考试时间:2023年5月份。
3、体检及论文答辩时间:2023年6月份。
五、考生录取
考试成绩、学术研究能力、体检及论文答辩综合评估后,择优录取符合要求的考生。
六、其他事项
1、请考生在报名时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如学历证明、成绩单、体检表等),以便准确、及时地办理报考手续。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3、考生可登录学校官网预约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将于报名后另行通知。
4、考试前一周,学校将开展体检工作,请考生参加体检。
南京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的有关规定
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为保证博士生生源质量和提高博士论文的水平,根据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如下:一、选拔对象:就读于我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中期考核优良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根据目前文理学科之间报考博士生生源严重不平衡的现状,硕博连读一般在理工科专业中选拔(文科专业如有特别优秀者,也可以申报)。
1、理工科类有一级学科授权的院系推荐参加硕博连读人数一般不超过本院系二年级计划内硕士生的1/2,其它院系不超过相应二级学科二年级计划内硕士生的1/3。
2、硕博连读的选拔总量不得超过本专业当年博士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计划内招生数。
硕博连读在有一级学科授权的院系可跨二级学科进行,其他院系一般不跨二级学科进行。
3、为支持我校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心、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和长江三角洲研究中心等三个国家级研究基地的建设,相关院系若要选拔优秀硕士生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院可以在名额上加以保证(每个基地一般不超过5人)。
4、少数成绩优秀的计划外硕士生如有硕博连读需要,也可在上述名额范围内申报,但不得改变委培或自筹的性质(其中委培生必须事先得到单位的同意)。
三、基本要求: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中期考核成绩优良;3、撰写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才能参加硕博连读的选拔;5、对部分有突出才能,如在专业上有创造性成果,在读期间获得过省部级奖的研究生可不受成绩和名额的限制。
四、选拔方法:1、各院系在对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后,确定初选人员和有突出才能的研究生,并组织他们申报硕博连读;2、在研究生本人申请并取得导师同意后于三月初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3、各院系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4、综合考核合格者于九月份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
五、说明:1、硕博连读者不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2、硕博连读者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授硕士学位;3、硕博连读者的选拔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南京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南京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文件精神与要求,现将南京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如下:一、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148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28个(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电子信息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资源与环境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建筑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出版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审计硕士、教育硕士、护理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其中以下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审计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含EMBA)、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心理硕士、艺术硕士(戏剧)、艺术硕士(美术)、新闻与传播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电子信息硕士(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人工智能学院)。
全日制招生规模约4000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200人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1800人左右;非全日制招生规模约1400人。
教育部专项计划共约150人。
完成学业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全校拟接收推免生约2000人,长学制转段约110人。
录取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二、全国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一、二、三),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三、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技能及综合素质的考核,一般是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进行测试。
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南京大学博士2023简章
南京大学博士2023简章
南京大学于2023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
本届博士研究生招收工
作以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为主要依据,按照中央有关精神进行。
一、招收专业
本次招收符合中央有关政策及南京大学相关规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次招收分为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二级学科的最高可获得学位由1
级学科规定。
二、报名条件
1. 年龄:通常不超过35周岁,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2. 学历: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
3. 考试:参加全国统一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至3月12日,考试时间为2023年6月
14日至16日,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科目等以当年考试报名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等为准。
四、缴费与录取
缴纳报名费、体检费、保险费的考生为正式考生,录取结果将按照考
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考生,填满招生数为止。
五、其它
考生应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报名表原件于当地县级及以上招生
机构参加报名,根据考试报名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要求报到及验收文
件办理报到手续,并及早办理相关手续。
由招生办公室主管单位解释
本简章的有关事宜。
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暂行条例
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暂行条例一、总则第一条根据XX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招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招收硕士生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按需招收的原则。
第四条招生单位及其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教育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五条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的人员,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等。
第六条招生单位培养硕士生的经费来源分为中央(地方)财政拨款、用人单位委托培养经费和自筹经费等。
第七条硕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初试和复试都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分为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中部分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
推荐免试是我校按教育部规定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我校进行复试的选拔方式。
第八条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
招生单位联合命制和自行命制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机密级材料。
考生答卷(含答题卡,下同)在成绩公布前属秘密级材料。
第九条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学制2-2.5年)和非全日制硕士生两种。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职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天津市招办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宣传,组织招生工作人员培训。
第十一条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南京大学年在职攻读软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大学年在职攻读软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南京大学软件学院是教育部和国家计委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示范性软件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的规定,南京大学软件学院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国家软件人才国际培训(南京)基地联合招收培养在职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面向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的需要, 面向企事业单位对软件研发、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及信息技术等方面人才的需求,培养高层次实用型、复合型软件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和软件工程管理人才。
二、培养方式、在职学员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利用双休日、节假日集中授课。
、采用弹性学制,培养时间为—年,其中从事软件工程实践时间不少于一年。
、采用学分制,课程学习学分为学分,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工程硕士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即对每位学员在课程完成之前,由学院确定主指导教师,同时学员由工程实践所在单位选派一位具有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作为其兼职指导教师(副导师);两位导师与学生共同商定论文选题,并共同负责指导学生完成其学位论文。
、在职学员的学位论文一般在原工作单位或工程实践单位非脱产完成,论文选题一般应结合原单位的实际工程技术问题或个人的工作实际进行撰写。
三、报考条件与招生范围、软件工程类、计算机科学类、信息通讯类、电子科学类等相近专业毕业,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要求获得学士学位;、软件企业和事业单位中的软件工程技术、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网络维护等人员,并较系统地掌握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特别是计算机软件和信息技术领域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软件开发或软件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周岁;四、报名方法第一阶段:预报名考生填写《南京大学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将该表格发电子邮件到,主题为:“资格审查表”,(为姓名)预报名时间:20XX年10月16日—11月9日。
咨询电话:第二阶段: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XX年11月10日上午::(中午不休息)报名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北园费彝民楼室报名时需携带:()填写完整并由考生单位签字盖章(单位意见栏和照片左下角)的《南京大学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张;()报名费元。
南京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南京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文件精神与要求,现将南京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如下:一、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148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28个(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电子信息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资源与环境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建筑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出版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审计硕士、教育硕士、护理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其中以下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审计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含EMBA)、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心理硕士、艺术硕士(戏剧)、艺术硕士(美术)、新闻与传播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电子信息硕士(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人工智能学院)。
全日制招生规模约4000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200人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1800人左右;非全日制招生规模约1400人。
教育部专项计划共约150人。
完成学业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全校拟接收推免生约2000人,长学制转段约110人。
录取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二、全国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一、二、三),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三、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技能及综合素质的考核,一般是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进行测试。
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南京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1)
南京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南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
新形势下,南京大学以“办中国最好的本科教育〞为目标,积极探索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为了选拔录取符合南京大学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考生,保证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南京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报考条件凡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的考生均可报考。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就读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新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复检,结果异常者按南京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录取原那么1.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那么,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方案的120%以内。
3.实行按志愿录取。
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缺乏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实际高考成绩应不低于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
假设生源仍缺乏,剩余方案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专业〔专业类〕录取设定分数级差,级差分为2、1、1、0分〔江苏省为1、1、1、0分〕。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排序;假设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且最高加分不高于20分。
5.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发动按照南京大学承诺和相关规定录取。
6.除国防生外,各专业〔专业类〕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
建议非英语考生报考所学语种专业。
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
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
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年出台,旨在增强教学质量,拓宽学术深度,为中国更高贵的教育创造价值。
南京大学于2021年开始在职研究生招生,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
南京大学对本次招生的培养要求是:要求申请者均具备本科教育背景,具有良好的学术基础、严谨的分析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做好广泛的学术研究,形成独立的研究观点,并能够应用到实际中去。
此外,南京大学还提高了申请者的应用能力,增强对综合素质的要求。
在职教育是一个国际化的教育模式,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为国内外学子提供了一个获取领先世界水平科学教育的平台。
受到社会广泛认可,南京大学还为社会提供人才储备,成就更高层次的科学教育。
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旨在提高教育的质量,拓宽学术的深度,提供人才储备,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创造更高贵的教育。
本次招生是南京大学向着中国优秀品牌教育迈进的重要步骤,期待着来自各界的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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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纪律(试行)
一、成立校、院(系)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学校及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各级领导小组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所有研究生的录取须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研究生院具体负责日常的招生工作。
二、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自命题的试题应由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教师组成命题小组集体命制。
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得向外透露命题教师的姓名和相关工作内容。
三、负责命题的教师及负责审核、印刷、分装、保管试题的涉密人员,要自觉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泄漏试题内容或试题范围,不得接受考生的吃请、财物和礼品。
四、任课教师参加命题,若所任的课程与命题课程一致时,在接受命题任务后,可继续进行集体性的教学活动,但不得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或答疑,不得接待考生,如有考生来信来访,一律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接待处理。
五、本院(系)教职工或命题教师中有亲属报考本院(系)研究生者,应主动向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不再承担本年度有关亲属报考专业试题的命制、审核、分装、评卷、核分等工作。
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有亲属报考本院(系)研究生的,应主动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不再参加本年度试题命制、审核、分装、评卷、核分、确定复试名单和录取名单等工作。
六、参加评卷、核分、登分的教师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评卷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不得私自向外透露考生的成绩等。
七、参加政治审查、体格检查、测算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参与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研究生导师及工作人员,要加强有关研究生考试和招生工作方面的文件学习,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私自透露未经集体研究并决定了的方案。
八、研究生招生中的收费,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及学校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办法,严禁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不得将捐资、赞助等与考生录取挂钩。
九、校、院(系)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对待来电、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上述规定,凡参加招收研究生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中共南京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〇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文章来源:南京大学考研网(),更多南京大学考研相关信息和资料请关注文彦考研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