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2、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 (1)生产经营,发给营业执照的,应自领取营
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 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自有关部门批准 之日或在按税法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30日内, 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所属的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除由总 机构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还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 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册税 务登记。 (4)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 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 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 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资料:
纳税人申请税务登记应先到主管税务机 关或指定的税务登记点,填报《申请税务登 记报告书》。我国国家税务机关为适应分税 制的需要,设置了两套税务机构,即国家税 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的规定,两套机构对各自负责征收管理 的纳税人实施统一代码,分别登记,分别管 理。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或资料: ①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
③个体工商户。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开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 ④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是指经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从事生产、经营 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 (2)其他纳税人 根据规定,不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 人,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 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的外,都 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一)开业税务登记 开业登记是指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经国家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题库:第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多选1)
多项选择题1.税务登记的种类包括( )。
A.设立登记B.停业、复业登记c.外出经营报验鼙记D.变更登记参考答案:ABCD解析:税务登记有5种。
2.下列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是( )。
A.国家机关B.个体工商户c.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D.税法规定应纳税但暂享受免税待遇的单位和个人参考答案:BCD解析:三种情况除外。
3.下列属于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个人是( )。
A.国家机关B、税法规定应纳税但暂享受免税待遇的纳税人C.个人D.无固定资产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参考答案:ACD解析:有三种情况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4·新办公司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包括( )。
A.工商营业执照B.公司章程c.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D.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参考答案:ABCD解析:见2008版教材114页。
5·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
A.单位住所、经营地点B.注册资本C.财务负责人D.核算方式参考答案:ABCD解析:税务登记表内容有9项。
6.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开业登记时,企业在外地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还应当登记总机构的相关内容包括( )。
A.名称、地址B.法人代表C.主要业务范围D.财务负责人参考答案:ABCD解析:总支机构的资料应填写。
7.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应当办理税务变更登记的情况是( )。
A.名称的改变B.增加注册资本C.经营地点迁出原登记的县(市) D.改变生产经营范围参考答案:ABD解析:改变原登记机关的应注销。
8.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有( )。
A.纳税人因故需要歇业的B.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C.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D.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更,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参考答案:CD解析:终止纳税义务应注销,改变主管机关应注销。
9.纳税人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情形是( )。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
• 【例题· 多选题】下列属于流转税类的有 ( )。 • A.营业税 • B.增值税 • C.消费税 • D.资源税 • 答案:
• 【例题· 多选题】下列税种中,属于中 央地方共享税的有( )。 • A.消费税 B.关税 • C.增值税 D.资源税 • 答案: • 【例题· 多选题】税收按征税对象分类, 可分为( )。 • A.流转税类 B.所得税类 • C.财产税类 D.复合税类 • 答案:
• 【例题· 单选题】下列税种中,采用从 量税的是( )。 A.营业税 B.车船税 C.增值税 D.消费税 • 答案: • 【例题· 多选题】目前我国采取复合计 税方法的有( ) • A.卷烟 B.黄酒 C.白酒 D.茶叶 • 答案:
•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 (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的概念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 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国家与纳 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总称。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 税收则是税法的主体内容; (2)税收反映经济利益关系,税法 则反映权利与义务关系; (3)相互依赖,不可分割。
•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税收法律、 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规章和税收规范 性文件。 • (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由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如 《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 等。 • (2)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的税 收法律规范的总称。 • 如《营业税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等。
2008年中央财政收入结构
• (二)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 在一定时间内是相对稳定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改 变。
• ★1.按征税对象分类, • 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 税类、行为税类和资源税类五种 类型。 • 1)流转税类——以流转额为 课税对象(增值税、消费税、营 业税和关税等)。 • 2)所得税类(收益税)— —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企 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经管规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经管法(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经管法〉的决定》修正,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税务经管第一节税务登记第二节帐簿、凭证经管第三节纳税申报第三章税款征收第四章税务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经管,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经管,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经管工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经管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经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经管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经管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经管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PPT课件
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营业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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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营业税征管 •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入确认的当天 • (1)预收款方式销售或转让,预收款当天(这与
增值税税、消费税不同,货物发出当天) • (2)赠送:产权转移的当天 • 2.纳税期限:同增值税 • 3.纳税地点:按属地原则,经营行为发生地 • (1)运输:机构所在地 • (2)转让不动产等:不动产所在地 • (3)出租不动产等:不动产所在地, • 出租动产: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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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企业所得税(新税法于2008.1.1实施) • (一)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 • 我国境内独立核算的企业或组织,分居民企业和
非居民企业,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为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 • (二)税率 • 居民企业和生产经营场所在我国的非居民:25% • 其他非居民企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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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
价款 • 2.收入型:只允许扣除当期的折旧 • 3.消费型:允许扣除当期购进的全部固定资产价
款,从2009.1.1起我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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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增值税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 (四)税率 • 基本税率:17%, • 低税率: 13%,粮食、自来水、图书、农产品等
• (征收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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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单) 29.下列税种中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属于行为税类的税种 有()
• A增值税
B印花税
• C关税
D资源税
• 30( )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 A征税对象
B税目
• C 税率
D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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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的分类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知识点:税收的分类● 详细描述: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五种类型。
(1)流转税流转税是指以货物或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都属于流转税类。
(2)所得税所得税也称收益税,是指以纳税人的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现阶段,我国所得税类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财产税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特定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契税、车船税等属于财产税类。
(4)资源税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属于此类。
(5)行为税行为税也称特定目的税,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属于此类税收。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1)工商税类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体部分。
(2)关税类关税类是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或者地方政府征税后全部划解中央,由中央所有和支配的税收。
消费税(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关税、车辆购置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为中央税。
(2)地方税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
地方税主要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指税收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的税收。
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从价税是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一般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
第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练习题(答案)
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练习题(答案)姓名:成绩: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是(B)。
A.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B.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C.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45日内D.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0日内2.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C),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10日内B.20日内C.30日内D.60日内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D),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A.10日内B.20日内C.30日内D.15日内4.扣缴义务人应当在(B),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
A.会计年度终了B.发生扣缴义务时C.经营业务发生时D.税务机关通知时5.下列各项,属于税法核心要素的是(C)。
A.征税人B.征税对象C.税率D.税目6.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依法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B)。
A.设立税务登记B.变更税务登记C.注销税务登记D.注册税务登记7.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当以(B)原则A.收付实现制度B.权责发生制C.公允价值D.现值8.在下列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中,采取(D)税款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A.查账征收B.查定征收C.查验征收D.定期定额征收9.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包括(D)。
A.改变法定代表人B.改变名称C.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D.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10.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B)。
A.自动注销税务登记B.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C.自动延长停业登记D.以上都不正确11.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B)使用。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1、税收的概念与分类1.1税收的概念与分类1)财政职能,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税收把经济单位和个人占有的一部分社会产品或价值集中起来,形成由国家集中支配的财政收入,以满足国家提供公共产品需要的职责或功能。
2)经济职能,税收具有的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影响个人、企业的经济利益,进而影响经济活动和经济运行的职责或功能。
3)社会职能,税收所具有的均衡社会成员之间占有收入或财富的差距,维护社会公平的职责或功能。
1.2税收的特征税收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税收原则:效率原则、公平原则、财政原则2、税法的概念2.1税法的概念2.2我国税法的主要渊源1)税收法律。
人大及常委制定。
《企业/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2)税收授权立法。
人大及常委授权国务院制定。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暂行条例》3)税收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
《征管法实施细则》《企业/个人所得税条例》4)税收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的人大及常委制定。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条例》5)税收规章。
一是税收部门规章,由财政部、国税局、海关总署制定。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二是税收地方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两者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3、税收法律关系3.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1)税收法律关系,是指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根据税法规定形成的税收权利和义务关系。
3.2税收法律关系的要素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纳税人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3)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课税对象3.3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税收法律关系依据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产生、变更而终止。
3.4税款优先原则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券;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执行。
3.5税收管辖权原则一国对本国居民的境内境外所得,以及外国居民的境内所得都行使征税权。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健康发展的基础,也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重要影响。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税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各国不断完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本文将探讨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概述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是指国家为了对纳税人进行征税活动进行监督和规范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制度。
它主要包括税收法律、税收征管法规、税收征管制度等。
税收法律是税收征收管理的基础。
一般来说,税收法律主要包括税收的种类、税收的征收主体和对象、税收的计税依据、税收的征收方式和途径、税收的征收程序和征收机关等方面内容。
税收法律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实际情况和税收政策方向,确保税收制度与国家整体利益相适应。
税收征管法规是税收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规则。
它主要包括税收征收管理的原则、控制程序、管理要求、行政处罚等内容。
税收征管法规的制定是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的规范性,确保税收征收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税收征管制度是税收征收管理的操作规程。
它主要包括税务机构的组织管理制度、税收征收的程序和流程、税务人员的考核评价制度等内容。
税收征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为了规范税收征收管理的具体操作,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国内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在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完善。
首先,我国税收法律体系日趋健全,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等多部法律。
这些法律为各类纳税人的征税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其次,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和制度不断完善,形成了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征收管理体系。
例如,税务机关制定了详细的经济活动分类标准,并对不同行业、不同纳税人制定了相应的征税政策和征收管理要求。
此外,税务机关还加强了税收征缴、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力度,提高了税收征收管理的效率和准确度。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法的分类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知识点:税法的分类● 详细描述:1.按税法的功能作用不同,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1)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总称。
税收实体法具体规定了各种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
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就属于实体法。
(2)税收程序法是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
税收程序法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纳税程序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不同,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1)国内税法是指一国在其税收管辖权范围内,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问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和经由授权或依法律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国际税法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课税权主体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征税形成的分配关系,并由此形成国与国之问的税收分配形式,主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际惯例。
(3)外国税法是指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收法律制度。
3.按税法法律级次不同,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2)税收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税收方面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发布的有关税收事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命令、通知、公告、通告、批复、意见、函等文件形式。
例题:1.根据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
A.税收行政法规B.税收实体法C.税收程序法D.国际税法正确答案:B,C解析: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不同,可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第3章 税收法律制度(记忆口诀)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二)税收的特征——税收三性 1、强制性 2、无偿性——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偿还,也 不需对纳税人付出任何对价。 【提示】税收的无偿性是税收“三性”的核心。 3、固定性——包括时间上的连续性和征收比例的 固定性。
税收有三性,强制无偿和固定。 无偿居中间,它不核心谁核心?
2019年12月22日星期日 姜国君老师制作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主要税种
2、分类 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 值税。 (1)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 税时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2)收入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 时,将外购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扣除。 (3)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 时,将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一次性全部扣除。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提示】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 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属于中央税)
(3)中央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 政的共同收入,由中央、地方政府按一定的比例分享税 收收入,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增值税、企业 所得税、资源税、对证券(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等。
2019年12月22日星期日 姜国君老师制作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2、税收的作用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 保证。
税收作用要记住,组织调控两维护。
2019年12月22日星期日 姜国君老师制作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 法和税收程序法。 (1)税收实体法——确定税种立法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都属于税收实体法。 (2)税收程序法——不针对某一具体税种,而针对税 务管理程序。 例如《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及《进出口关 税条例》。(“关税”需特别记忆)
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税务管理(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收征收(税款征收方式、应纳税额的确定、纳税担保、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离境清税、税款追征及补征、减免退税及延期纳税审批)税务检查(大纲没做要求)一、税务管理(一)税务登记1.税务登记的概念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县以上(含本级)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2.税务登记范围税务登记的原则:(普遍登记的原则: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办理税务登记。
除此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3.税务登记种类税务登记种类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开业登记(设立登记):①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②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③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④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⑤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⑥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⑦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了解: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二)住所、经营地点;(三)登记类型;(四)核算方式;(五)生产经营方式;(六)生产经营范围;(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八)生产经营期限;(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重点总结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一)开业税务登记1.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
根据有关规定,开业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分以下两类:(1)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包括:①企业,即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或组织,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以及各种联营、联合、股份制企业等.②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③个体工商户。
④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2)其他纳税人.2。
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和地点:30日内(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例题•单选题】根据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一定期间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该期间是( )。
A。
5日内 B.10日内 C.20日内D。
30日内『正确答案』D【例题•单选题】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为( )。
A.10天之内B.半个月之内C.30天之内D。
半年之内『正确答案』C以下几种情况比照开业登记:(1)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2)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注册税务登记。
(3)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考点讲解及试题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与分类⇨1.税收的概念。
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税收体现的是作为主体的国家,与社会集团、社会成员之间的一种特定的收入分配关系。
1.税收的概念。
⇨税收的概念包含以下含义:⇨1)税收与国家存在直接联系,两者密不可分,是国家机器赖以生存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基础。
⇨2)税收是一个分配范畴,是国家参与并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3)税收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即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因而税收的性质取决于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
2.税收的作用(多选)⇨(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财政职能)⇨国家要实现其职能,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
国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来实现财政收入,其中最有效、最可靠的就是征税。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经济职能)⇨国家通过税种的设置,以及在税目、税率、加成征收或减免等方面的规定,可以调节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2.税收的作用(多选)⇨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是指税收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以法律为手段强制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2)无偿性¡ª是指税收是国家单方面法律行为,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要偿还,也不向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形式的报酬。
⇨(3)固定性¡ª是指国家征税都是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和征税比例,未经严格的立法程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更改。
(三)税收的分类:⇨我国现在共有23个税种,其中常用的有15个税种即:流转税4个、所得税2个、财产行为和资源税类9个⇨ 1.按征税对象分类,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特定行为税和资源税等5种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OO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修正)-主席令第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修正)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税务管理第一节税务登记第二节帐簿、凭证管理第三节纳税申报第三章税款征收第四章税务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依法进行税收工作】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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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务登记的范围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 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 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 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的纳税人; 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 关除外)
(三)税务登记的种类
开业登记; 变更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 注销登记;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 专业发票
只限于增值 税一般纳税 人领购使用
营业税纳税 人和小规模 纳税人使用
特殊行业使用
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 他发票印制企业的不同
发票的保管
违反发票管理规定 的法律责任
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 数量以及购票方式领购 发票的存根和发票领 购簿应当保存5年
二、发票管理
(一)发票的概念 发票: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 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的书面 证明。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的印刷、 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发票一般有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增值税 专用发票还包括抵扣联。 合法性、真实性、时效性、共享性、传递性。
2、普通发票
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一
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时也可使 用; 分为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 新版发票分为地税机关内部使用发票、 对纳税人出售发票。
3、专业发票
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 账凭证、保险凭证; 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 务、电报收据; 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 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 等。
(3)注销税务登记程序
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提供相关证件、资料; 受理; 核实。
5、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税务机关按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
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 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纳税人应在《外管证》有效期限届满后
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 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1)适用范围
纳税人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 企业由于改组、分立、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 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 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原主管
税务机关;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
(2)时间要求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前; 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 境外企业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 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 【解释】开业登记、变更登记的顺序:先工商 后税务;注销登记的顺序:先税务后工商。
【答案】 D
(六)违反发票管理的法律责任
未按规定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发票及未按规 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 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 以下罚款; 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可分别 处罚;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书面移送司法机关; 导致其他单位未缴、少缴、骗取税款的,由税务 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并处未缴、少缴、骗取税款 1倍以下罚款。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发票
专用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掌握) 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的范围 (掌握)
随堂测试
1、下列关于开具发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 时,才能开具发票。 B.开具发票时应按号顺序填开,各联内容完全一 致,并在各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C.填写发票一律使用中文。 D.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答案:AD
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 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缴纳 税款。
注销登记
注 销 登 记 的 范 围
登 记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注 销 登 记 的 程 序
4、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纳税人在发生解散、破产、
撤销以及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 情形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 登记。
(二)发票的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隶属于国家税务局管理范围,其
式样和印刷及管理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
不得领购使用。 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掌握)
1、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使用文字的不同,分为中文版、中英文版、
维汉文版、藏汉文版; 按开具方法不同,分为一般专用发票和电脑专 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基本联次附加其 他联次构成; 基本联次为三联,顺序为:记账联、抵扣联、 发票联。
开业登记 内 容 和 程 序
开 业 税 务 登 记 的
的 开 时 业 间 税 务 登 记 开 业 税 务 登 记 的 对 象
1、开业登记
开业登记:也称设立登记,是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批准开业后办理的纳税登记。 (1)对象 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其他纳税人。
(四)违反税务登记规定的法律责任
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或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 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 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转借、涂 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 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的概念 纳税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就纳税 事项向税务机关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 续。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 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 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 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 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 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三十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 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随堂测试
1、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 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先向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然后向 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 记。( )
【答案】×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经确定实行定期 定额征收方式的,如果在营业执照核准的 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 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的登记属于( )。 A.开业登记; B.变更登记; C.停业登记; D.复业登记。 答案:C
(1)适用范围
改变隶属关系; 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15日内) 改变生产经营权属;
改变其他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务登记内容。
(2)时间要求
30日内; 15日内(银行账号)。
(3)变更税务登记程序
申请; 提供相关证件、资料; 受理; 审核; 发证。
3、停业、复业登记
(2)开业税务登记时间和地点
30天; 180天(同一地点累计180天,连
续12个月内) (3)开业税务登记的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
(4)开业税务登记的程序
申请:税务登记表; 提供相关证件、资料; 受理; 审核:30日内 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及
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5)税务登记证件及主管机关
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每年验审,每3 年换证一次; 税务登记证正本公开悬挂,接受检查; 遗失,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登报作废; 银行帐户管理:开立帐户、变更帐户15 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变更登记
变 更 登 记 的 范 围
变 更 登 记 的 时 间
变 更 记 的 程 序
2、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后, 原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向原税务机关申 请办理的税务登记。
(1)适用范围
改变名称; 改变法定代表人; 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 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
机关变动的); 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 增减注册资金(资本);
(四)发票的领购
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 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 (掌握)
(五)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 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 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 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 款方开具发票。
第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考12分:单选6分,多选4分,判断2分)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主要是指规范税务机关和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有关税务登记、发票管理、 纳税申报、税收征收缴纳、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等行为 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狭义上讲我国的税收征收法律制度指的是1992年9月4日 通过,经过1995年和2001年两次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收管理法》简称《税收征管法》。一般包括税务管 理、税款征收和税务检查等活动。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1、开具范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 服装、鞋帽(劳保专用除外)、化妆品不 得开具专用发票; 免税不得开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 外);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适用免税;小规模纳 税人不得开具。
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