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消费税的筹划
税收筹划(第四章消费税)
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筹划
进口环节是消费税的另一个重要环节,进口 企业在选择进口产品、进口渠道等方面进行 合理筹划,可以降低进口成本和消费税负担 。例如,在进口环节选择具有关税优惠的产 品和进口渠道,可以降低进口成本和消费税 负担。
批发零售企业可以根据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合理安排销售计划和促销方式,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消费税负担。 例如,根据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时采取折扣销售方式,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 以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批发零售企业可以根据这一政策合理安排销售计划和促销方式,降低消费税负担。
企业应对消费税改革的策略
调整经营策略
企业应关注消费税改革动向, 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产品 结构和服务模式,以适应新的 税收环境。
加强财务管理
企业应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账 务处理和税务申报,确保及时 、准确地缴纳消费税。
开展税收筹划
企业应开展税收筹划,合理降 低消费税税负,提高企业的经 济效益。
THANK YOU
税收筹划(第四章 消费税)
目
CONTENCT
录
• 消费税概述 • 消费税筹划的基本方法 • 消费税筹划的实践应用 • 消费税筹划的风险管理 • 未来消费税的发展趋势及应对策略
01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的定义
消费税是一种对特定商品和服务在生产、流通和消 费环节征收的间接税。
它通常以商品和服务的价值或数量为基础,通过增 加成本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PPT课件
29
案例3
企业A
粮食白酒 20%,5角/斤 9000万元消费税
2亿元 5000万千克
企业B
药酒 10% 2500万元消费税
2.5亿元 5000万千克
两企业合计应纳消费税为11 500万元。
30
案例3分析
筹划:使A、B企业成为一家企业(A收购 B),用白酒生产药酒变为连续生产环节, 白酒不用纳消费税,只有药酒销售了才纳 消费税。
2 460 000+286 000=2 746 000(元)
16
案例1分析
筹划方法:企业在本地设立了一独立核算 的经销部,企业按1000元
(1400×70%=980元)的价格销售给经销
部,再由经销部销售给批发商、零售户、 酒店及顾客。
17
案例1分析
注意: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4.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1
4.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4.1纳税人及税率 4.2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 4.3消费税税基的筹划 4.4消费税税率的筹划 4.5消费税计税核算的筹划
2
4.1纳税人及税率
纳税人: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以下6种经济业务的单位和 个人:
自产自销应税消费品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委托他人加工应税消费品 进口应税消费品 零售金银首饰、钻石及其饰品的零售单位 商业批发卷烟的单位
第4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企业降低销售价格后, 销售收入减少了14000元,但应纳税款也减少 了35040元,销售利润增加了21040元。其原 因是销售税率的大幅度降低导致的消费税负 担的大幅度减轻。
补充:消费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
• 【税法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 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于销售时缴纳消费 税;金银首饰、钻石级钻石饰品的消费税改在 零售环节征收。
合并后: 应纳消费税=25000×20%+5000×2×0.5 =10000万 可节税:19000-10000=9000万元
4.3
企业销售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4.3.1 利用关联企业转让定价进行纳税筹划
【名词解释】
关联企业: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 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 转让定价: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在产品交换或买 卖过程中,不依照市场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 交易(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以实现共同利益 最大化。
比如北京首饰厂外购翡翠戒面一批加工成翡翠戒子外购的翡翠戒面支付了消费税北京首饰厂加18k金托生产成戒子后卖给北京百货此时不交消费税也不能抵扣翡翠戒面的消费税因为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钻石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第四章
消费税筹划实务
案例导入
• 注意事项
• • •
1、符合可抵扣的范围 2、取得可抵扣的合法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开具的专用缴款书
3、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的 计算方法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 其中,买价指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 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数量为增值税专 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数量
税收筹划-第四章
案例:
某酒厂主要生产粮食白酒,产品销往全国各地 的批发商。按照以往的经验,本地的一些商业零 售户、酒店、消费者每年到工厂直接购买的白酒 大约1000箱(每箱12瓶,每瓶500克)。企业销 给批发部的价格为每箱(不含税)1200元,销售 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不含税)1400元。 经过筹划,企业在本地设立了一独立核算的经销 部,企业按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销售给经销部, 再由经销部销售给零售户、酒店及顾客。已知粮 食白酒的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一斤。
2)烟类产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万支)150元,每条0.6元 比率税率分为二档: 调拨价格,70元/条以上的卷烟税率是56%, 70元/条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6%, 同时:在批发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 【例】 如100元一条烟需向国家缴纳消费税为: =100×56%+100×5%+1×0.6 =61.6元。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4、酒类关联企业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
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 整核定其应纳税额。 5、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 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 数量的,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 消费品出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结果:每只手表实际收益只有8393元。
案例分析:
价格调整:低于1万元,不征消费税
P=9999元
增值税额=0.9999*1000*17%=169.983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69.983*(7%+3%) =16.9983万元 实际税前收益=999.9-16.9983=982.9017万元 结果:每只手表实际收益9829.017元。
税务筹划课件 第四章消费税税务筹划
按照习惯做法,将产品包装后再销售给商家:每套 应纳消费税=(60+20+30+50+16+4+20+10)×30% =63(元)
筹划分析如下:若改变做法,将上述产品先分别销 售给商家,再由商家包装后对外销售,实际操作上, 只是换了个包装地点,并将产品分别开具发票,会 计上分别核算销售收入。 应纳消费税=(60+20+30)×30%=33(元) 通过税收筹划,每套消费品减少消费税=63-33= 30(元)
第一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务筹划
一、消费税计税依据税务筹划的基础知识 由于消费税采用从价、从量、复合计税三种方法,所以,消 费税的计税依据为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或者二者兼有。 (一)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 (二)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为: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一是设立多道独立的销售公司,采取“前低
后高”的价格转移策略,先以相对较低的价 格卖给自己的销售公司,然后再由销售公司 以合理的高价进行层层分销,这样便可在确 保总体销售收入的同时减少消费税的负担。 将市场营销及广告费合理转嫁给经销商负担, 但酒类生产厂家要对经销商做出一定的价格 让步,以弥补经销商负担的相关市场营销及 广告费。这种费用的转嫁方式,可降低酒类 产品的出厂价,直接转嫁了增值税,降低了 消费税。
税收筹划-第四章
案例分析:
增值税额=1.1*1000*17%=187万元 消费税额=1.1*1000*20%=220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87+220)*(7%+3%) =40.7万元 实际税前收益=1100-220-40.7=839.3万元 每只手表负担税费=(220+40.7)/1000
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 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纳税规定:委托加工以委托方为纳税人,一般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 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按规定扣除。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货物进口人或代理人在
进口报关时缴纳消费税。
70元/条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6%,
同时:在批发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
【例】
如100元一条烟需向国家缴纳消费税为:
=100×56%+100×5%+1×0.6
=61.6元。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卷烟:
MAX[实际销售价格、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 2、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 产应税消费品,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 量作为计税依据。 3、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 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 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 据。
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二、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纳税人规避纳税义务
1、降低价格,使纳税人转变为非应税主体
高档手表:不含税销售价格每只1万元(含)以 上,征20%的消费税。
案例:泰华手表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
第四章消费税的税务筹划(新)
第一节 消费税基础知识
三、消费税的税制要素
(一)纳税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 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 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 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有无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二)征税环节与税目
1.征税环节: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自产自用;零售(金 银首饰),批发(卷烟)。
1.一般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 全部价款和一切价外费用。
(1)包括:价款及价外费用; (2)不包括:同时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发票开给买方;发票转交买方);同时符合条件 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0
四、消费税的计算
2.自产自用时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产品用于连续生产应
22
第二节 消费税的筹划方法
一、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
由于消费税是针对特定的纳税人和特定的环节征 税,因此可以通过企业的合并,递延纳税。
1、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企业 内部的原材料继续加工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 税款。
2、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环节的低, 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5
(三)消费税的税率
1.比例税率:
烟:(雪茄烟:36%,烟丝:30%); 酒及酒精(其他酒:10%,酒精5%);化妆品
(30%); 鞭炮焰火(15%);汽车轮胎(3%);游艇(10%); 摩托车(3%或10%);高尔夫球及球具(10%); 高档手表(20%); 木制一次性筷子(5%); 实木地板(5%);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或
23
案例:
某地区有两家大型酒厂A和B,都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 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白酒,以当地生产的大米和玉米为原料进 行酿造,按照消费税法规定,适用20%的税率。企业B以企 业A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税法规定, 适用10%的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不含 税价),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经营过程中,企业B由于 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产。此时企业B共欠 企业A共计5000万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恰好也为 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 其决策的主要依据如下:
税收筹划第四章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筹划:1、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可以实现递延缴纳缴费税税款2、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筹划———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应税行为性质和结算方式不同,企业通过选择销售方式以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没有降低绝对税额,而是通过递延税款缴纳以获得相对节税的好处(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为①赊销和分期收款,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②预收,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③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办手续的当天④其他,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的当天(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提货当天(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报关进口的当天Ⅱ、企业所设立的经销部或门市部能进行独立会计核算就成为筹划的关键3、消费税税率的筹划———①比例税率(1%-56%)、②定额税率(每征税单位0.5元-250元)、③复合税率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30元)、一瓶指甲油(10元)、一支口红(15元);护肤护发品包括两瓶浴液(25元)、一瓶摩丝(8元)、一块香皂(2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5元)。
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护肤护发品17%.上述价格均不含税。
按照习惯做法,将产品包装后再销售给商家。
应纳消费税为:(30+10+15+25+8+2+10+5)×30%=31.5(万元)[筹划思路] 若改变做法,将上述产品先分别销售给商家,再由商家包装后对外销售。
实际操作中,只是换了个包装地点,并将产品分别开具发票,账务上分别核算销售收入即可。
[筹划结果] 日用化妆品厂经过筹划后其应纳消费税为:应纳消费税=(30+10+15)×30%+(25+8+2)×17%=16.5+5.95=22.45(元)每套化妆品节税额=31.5-22.45=9.05(元)[特别提示] 若上述产品采取“先销售后包装”方式,在账务上未分别核算其销售额,则税务部门仍按照30%的最高税率对所有产品征收消费税。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PPT课件
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4出口退(免)税
– (1)出口免税。 – (2)特定出口货物免税。 – (3)特殊纳税人免税。 – (4)高税率货物和贵重物品退税。 – (5)自营或委托出口免税。 – (6)收购国产货物出口免税。
16
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 (7)免税店销售国产货物退免税。 – (8)出口机电产品退免税。 – (9)保税区出口货物退免税。 – (10)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产品退税。 – (11)运入出口加工区内货物退税。 – (12)出口加工区内货物免税。
20
任务4.2 通过设立销售公司来降低计税 依据的税务筹划
– 任务案例: – 甲酒厂生产葡萄酒。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为每箱
1800元,销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每箱2000 元。2015年预计零售商及消费者到甲企业直接购买 葡萄酒10000箱。葡萄酒10% – 相关知识点: – 葡萄酒的消费税终止于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 – 增加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
34
筹划思路(续)
只要将自用产品应负担的间接费用少留 一部分,而将更多地费用分配给其他产 品,就会降低用来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 成本,从而使计算出来的组成计税价价 格缩小,使自用产品应负担的消费税也 相应地减少。
35
案例 哈维亚(连州)饮品有限公司按统 一的原材料、费用分配标准计算企 业自制自用产品成本为20万元,成 本利润率25%,消费税税率10%, 共组成计税价格应和应纳消费税计 算如下:
(30×15000+60×10000+85×1000)×20%=227000(元)
如果这三类酒单独核算,则应纳税额的计算分别采用各自税 率,从价计征的消费税税额分别为:
41
厦门大学财政系
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第四章消费税66页PPT文档
案例分析:
价格调整:低于1万元,不征消费税 P=9999元 增值税额=0.9999*1000*17%=169.983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69.983*(7%+3%) =16.9983万元 实际税前收益=999.9-16.9983=982.9017万元 结果:每只手表实际收益9829.017元。
25000×10%=2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11500-2500=9000万元
第二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一、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二)通过企业合并,递延纳税时间。 1.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企业 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 税款。
2.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环节的低 ,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案例4-3:某地区有两家大型酒厂A和B,它们都 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 酒,以当地生产的大米和玉米为原料进行酿造,按 照消费税法规定,应该适用20%的税率,定额税 率为0.5元/斤。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酒为原 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税法规定适用10%的税 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 5000万千克的粮食酒。经营过程中,企业B由于 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产。此时 企业B共欠企业A共计5000万货款。经评估,企业 B的资产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 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
第四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主要 内容
一、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二、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三、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四、针对特殊条款的税收筹划
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税收筹划第四章消费税
委托加工 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外购应税消 费品生产应
税消费品
允许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外购 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四、不同生产加工方式的税收筹划
(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
2.筹划思路
无论何种生产方式均要纳税,只是纳税环节稍 有不同,通过构造不同的税基,从而使不同生产 方式的应纳税额出现差异。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 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 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 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二)具体案例
1.具体案例
【案例一】某酒厂生产粮食白酒与药酒,同时,为拓展销路,该 酒厂还将粮食白酒与药酒包装成精美礼盒出售(白酒、药酒各一 瓶)。2008年4月份,该酒厂的对外销售情况如下:
二、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二)具体案例
1.具体案例
【案例二】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发现成套的化妆品销路更广,于是将
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化妆工具等产品组成包装成套的化妆套件
进行销售。每套化妆品套件的产品组成及成本如下:
化妆品系列
香水一瓶(25元) 指甲油一瓶(10元)
化
口红一支(20元)
妆
套 件
面霜一瓶(30元) 护肤护发品系列
(三)分析评价
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企业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最适合的生产方式,从而达到税基 最小,缴纳税款最少,利润最大。
当纳税人决定外购应税消费品进行连续生产时,应选择工业企 业而不是商业企业。
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金银首饰生产企业要尽量使用自产自用的 应税消费品,自行加工生产,以避免重复征税而减少利润。
第四章消费税的筹划
PPT文档演模板
第四章消费税的筹划
v 二、筹划方法及案例 v (一)避免成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v (二)通过合并,递延税款
PPT文档演模板
第四章消费税的筹划
避免成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案例
v 【案例4-1】上海某手表厂,2009年2月份新设计了一款高 级手表,准备定价11000元(不含税)。该月就有商家来订 购2000只。厂长看了会计账目后,发现收益并没有想象中 的那么好。找来会计询问原因。会计把收益的计算演示如下:
v 应纳消费税=11000×2000×20%=4400000(元)
v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1000×2000×17%+ 4400000)×(7%+3%)=814000(元)
v 实际收益=11000×2000-4400000-814000=16786000 (元)
v 即销售2000只手表,就要承担税负5214000元,相当于1只 手表要承担税负2607元,占了售价的23.7%,太高了。(忽 略了增值税)
据为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 (六)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PPT费品 征消费税的规定
v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 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生产非应税 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 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 税。
PPT文档演模板
第四章消费税的筹划
v 二、筹划方法及案例
v (一)兼营不同消费税率或成套销售的筹划
1.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做到账目清楚, 以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2. 在消费品销售过程中的组合问题,(1)看 有无必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2)先销售 再包装还是先包装再销售的选择.
第四章 消费税筹划
第一节 纳税人的筹划
A(应税消费品)
B(应税消费品)
企业之间合并,实现延期纳税
如果B企业消费税率偏低,可以降低消费税税 负
(见教材案例4-1)
第二节 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提高销售价格
对于市场需求具有一定刚性的消费品来讲, 可以通过提高销售价格的方法来弥补企业 增加的税收负担,及所谓“税负转嫁”。
应纳消费税:240000×5×8%=96000元
筹划方案:先将5辆同型号的小汽车以加
权平均价格销售给汽车配件企业,再购买 原材料 应纳消费税为: [(200000×150+220000×200+240000×50) /(150+200+50)]×5×8%=86000元 可以节约消费税10000元
包装物筹划
原来该企业2012年度生产销售A产品595万 元,B产品350万元。由于该厂的生产没有 作出计划,而是根据所接的订单进行生产 的,在生产过程中并没有将不同产品的料 件费进行具体划分;在财务上也没有分别 核算不同税率产品的销售额,财务人员只 是根据发票的开具情况,对消费税税目税 率标所列的A产品税率30%,B产品税率8% 计算缴税。此时应从高计税。应补缴税款
从税后利润角度看,三种方案并无明显差 别
(思考:如果考虑增值税,结论是否受影 响?)
课下练习
某酒厂接到一笔粮食白酒订单,合同议定 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如何 组织生产该批白酒,共有三种方案可供选 择:
(1)委托加工成酒精,然后由本厂生产成 白酒。
该酒厂可以价值25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A 厂加工成酒精,加工费支出150万元,加工 后的酒精运回本厂后,再由本厂加工成白 酒,需要支付人工及其他费用100万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包括:消费税纳 税人的纳税筹划;消费税计税依据
的纳税筹划;消费税税率的筹划;
消费税优惠政策的筹划等内容。
4.1消费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
4.1.1消费税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 单位和个人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我国现行 消费税设置14个税目,具体包括:烟、酒、 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 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 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 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4.2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4.2.1选择合理加工方式的筹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 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 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 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 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可以按规定 抵扣。”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直 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220元 10% 5%
税目 三、化妆品
单位复合计税税Biblioteka 30%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 饰品
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5%
10% 10% 20%
五、高尔夫球及球具 六、高档手表 七、游艇 八、木制一次性筷子 九、实木地板 十、鞭炮、焰火
10% 5% 5% 15%
税目
十一、成品油
单位复合计税
升
税率
1.汽油
无铅汽油 含铅汽油
1.0元 1.4元 0.8元 1.0元 1.0元 1.0元
2.柴油 3.石脑油 4.溶剂油 5.润滑油
6.燃料油
7.航空煤油
0.8元
0.8元
税目
十二、汽车轮胎
单位复合计税
税率
3%
十三、摩托车
汽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
汽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3%
10%
消费税纳税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 况: 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即从事应税消费品生产、销售的企 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是消费税征收 的主要环节。
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于销售时缴纳 消费税;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 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 还债务都应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另外, 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 消费品以外的其它方面都应计算缴纳消 费税。 金银首饰、钻石级钻石饰品的消费税改 在零售环节征收。即在纳税人(在零售 环节)销售时征收。
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 购,其决策的主要依据如下: (1)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 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000 万元,净资产为零。因此,按照现行税法规 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 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 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 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所得税。此外,两家 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 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 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以委托方为纳税 人,一般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但是, 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一律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在委托方所 在地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消费品在提货 时已经缴纳消费税的,委托方收回后如直接 对外销售不再征收消费税;如用于继续生产 应税消费品的,其所缴税款可按规定扣除。
(3)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 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 向转向药酒生产,而且转向后,企业 应缴的消费税款将减少。 由于粮食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 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但以粮 食白酒为酒基的泡制酒,税率则为 20%。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 则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 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20000×20% +5000×2×0.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25000×10% =2500(万元) 合计应纳税款:9000+2500=115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款为: 25000×10% =2500 (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 11500-2500=9000(元)
在通常情况下,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 应税消费品后,要以高于成本的价格销 售。不论委托加工费大于或小于自行加 工成本,只要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 价格低于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价格,委托 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就会低于自行加 工的税负。对于委托方来说,其产品对 外销售价高于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的计税价格部分,实际上并未缴税。
而且,作为价内税的消费税,企 业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消费税可 以作为扣除项目,因此,消费税 的多少还会影响所得税,进而影 响企业的税后利润和所有者权益。
[案例4-2] 选择合理加工方式的筹划
红叶卷烟厂是一大型卷烟生产企业。2012年3月接 到一笔7000万元的甲类卷烟生产订单。如何生产这 批产品,公司高层管理有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全部卷烟各生产流程均由企业自行完成;第 二,委托其他企业将烟叶加工成烟丝,收回后本企 业在进一步加工成卷烟;第三,全部生产流程委托 其他企业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给客户。 考虑到增值税是价外税,对企业利润没有影响,这 里不作分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忽略 不计。 所以主要考虑消费税与企业所得税,其中, 卷烟消费税采用复合税率形式。烟丝消费税税率 30%,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45%。 三个方案,哪一个可为企业带来最大税后利益呢?
(2)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合并前,企业 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 款为 消费税:20000万元×20%+5000万×2×0.5 =9000万元 增值税:20000万元×17%=3400万元 而这笔税款一部分合并后可以递延到药 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 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 (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
三、消费税的税率
消费税的税率形式: 比例税率(从价定率征收) 定额税率(从量定额征收) 复合计税
消费税的税率
税目 一.烟 每标准箱(50000支) 卷烟 甲类卷烟(每标准条调拨价≥50元/条) 乙类卷烟(每标准条调拨价<50元/条) 45% 30% 150元 单位复合计税 税率
雪茄烟
烟丝
25%
30%
税目 二、酒及酒精
单位复合计税
税率
1.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每斤(500克)或者500毫升
0.5元
20%
黄酒 啤酒 吨 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 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 240元 250元
每吨出厂价在3000元以下的 其他酒 酒精 对调味料酒不征消费税
第四章 消费税的筹划
消费税相关知识回顾
一、消费税纳税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 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规 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都 是我国消费税的纳税人。
二、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一般环节的规定 具体征税范围
1.一般环节
现行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基本都是在 生产经营的起始环节征收 (1)生产环节 (2)进口环节 (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铂金首饰、 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
十四、小汽车 汽缸容量在1.0升(含)以下的 1.0升以上至1.5升(含)的 1.乘用车 1% 3%
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4.0升以上的
5%
9% 12% 25% 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本章主要内容 4.1消费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 4.2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4.3消费税税率的纳税筹划 4.4针对特殊条款的筹划
根据税法的这项规定,不难看出,在相 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委托加工的应税 消费品收回后不再加工直接销售的比自 行加工方式减少消费税的缴纳。 因为,计算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应缴纳的消费税与自行加工的应税消费 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的税基是不同的。委 托加工时,受托方(个体工商户除外) 代收代缴税款,税基为组成计税价格或 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自行加工时,计税 的税基为产品销售价格。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进口应税消费品,有货物进口人或
代理人在进口报关时缴纳消费税。
4.1.2消费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
消费税是针对特定纳税人征收的,在筹划中可以通 过合并企业递延税款缴纳的时间。合并会使原来企 业间的销售环节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 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税款的缴纳。如果两个合并企 业之间存在着原材料供求关系,则在合并前,这笔 原材料的转让关系为购销关系,应该按照正常的购 销价格缴纳消费税。而在合并后,企业之间的原材 料供应关系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关系,因 此,这一环节不用缴纳消费税,而是递延到以后的 销售环节再缴纳。
2.具体征税范围
我国确定对五类14种消费品征收消 费税: (1)对人身,社会,生态造成危害的 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2)奢侈品:化妆品、贵重首饰、珠 宝玉石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摩托 车、汽车、游艇、高尔夫球及 球具、高档手表 (4)稀缺性资源消费品:成品油、 木制一次性筷子 、实木地板 (5)具有财政意义的消费品:汽 车轮胎
案例导入 某化妆品厂下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 自制化妆品,某月移送给门市部化妆品5000 套,出厂价每套234元(含增值税),门市部 按每套257.4元(含增值税)将其全部销售出 去。按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通过自 化妆品 消费税税率 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 30% 应当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量缴纳消 费税。则其当月应纳消费税: 33万元 [257.4÷(1+17%)×5000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