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若干(精)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在构建校办企业管理模式中的地位及作用研究
司( 以下简称资产公司) 的若干意见》 技发[06 1 号j 澉 20 1i 之 规定, 各高校要依法组建资产公司, 将学校所有经营性资
产 划转 到资产公 司 , 由其代 表学校持 有对企业投资所形成 的股权 , 各高校 只对 资产 公司行 使 出资人 的权利 , 不冉直
以“ 办企 业 ” 检索 词跨 库 精确 检索 “ 普资 讯 一 校 为 维 中文科 技期 刊数据库 ( 1)、万方 数据资 源系 统( 1) 2 0 “ 0 ” 2 0” 0
一
校办企业研究 的内容上来看,多是单纯从企业的角度论
述 校办企业应 如何 管理 , 内容 比较 丰富 , 已经 形成 了较为
完整的体系。 从结构上看, 包括概念与理论、 管理争论 、 对 策建议、 管理体制、 运行机制等。其中占到大多数的论文
基 本 上是 对 高校 校 办 产业 能 否 发 展 的争 论 和运 作 的研
一
l6 2 —
罗伟峰 。 范俊麟 : 高校 资产 经 营公 司在构建 校 办企 业管理 模式 中 的地 位及作 用研究
企业的出资人职责、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其次 , 成立高校
墙” , 将统一管理学校所有的经营性资产 。 其运营管理是 否规范, 直接关系到高校产业今后的健康管理。 由于高校 组建国有独资或法人独资性质的资产公司是新生事物 , 部分资产公司管理人员对资产公司的功能定位 、 营业 生 务、国有产权管理 以及公司面临的法律及财务风险等存 在模糊的认识 , 致使一些资产公司尚未按照现代企业制
展经 营管理活 动 。 高校资 产经 营管 理公 司作 为母公 司 , 采 取 现代 公司化 运作 模 式 , 以资本 为纽带 , 以产 权为 心 , } 行使 出资者 的权 利 , 行 出资者 的义务 , 对所投 资公 履 实施
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问题
取 得 了 阶 段 性 的 成 果 , 也 进 入 了 一 个 攻 但
清 产 核 资 工 作 是 校 企 改 制 、 产 经 营 资 公 司组 建 工 作 当 中最 基 础 、 关 键 的 工作 , 最 彻 底 摸 清 企 业 的资 产 存 量 、 布 、 构和 效 分 结
流 失 负 监 管 责 任 , 行 股 东 义务 。 履
高 校 产 业 规 范 化 建 设 , 是 要 以 理 顺 就
人职责机构) 一资产 经营 公 司 ( 团 母 公 司) 集
一
有 的 其 他权 益 。 楚 了两 种 资 产 的 概念 后 , 清
高 校 与 企 业 的 产 权 关 系 为 核 心 , 变 高 校 改
以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的 身 份 直 接 办 企 业 的 现
学 校 应 以 文 件 的形 式 明确 界 定 经营 性 资 产 内容 , 下一 步 的 为 自设立 的各 级 国有 资 产 管理 委 员会 代 表 国 和 非 经 营性 资产 的 范 围、
对校办企业组建资产经营公司的必要性探讨
性、 可持续发展 的轨道 。 关键 词 : 办产 业; 校 现代企业制度 ; 资产公 司; 激励机制 ; 约束机 制 ; 财务监督 中图分类 号 : 5 F2 6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10 7 9 ( 07 0 0 2 0 0 8— 12 2 0 ) 3— 0 0— 4
c u tn o to sn te o g n fn n ilma a e n ;a d t e fn n i up r iin i a k. a e u tt e d — o n i g c n r li o n u h i a ca n g me t n h a c a s e vso sl c As r s l h e i i l
s h o —u n u t s s g e td:s ti g u he ma g ra o et n a e n e a me t o mi g sa e c o lr n i d sr i u g se y etn p t na e i pr p ry ma g me t d p r n ,fr n tt — l t o e s to e a in c mp y;s tig u h de n e p ie s se ;e c u a i g t o ce tfc e tr wn d a e— p r t o a s o n etn p t e mo m e tr rs y tm n o r g n o fr s in i n e - m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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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6卷 第 3期 20 07年 9月
西 安 建 筑 科 技 大 学 学 报( 会 学 ) 社 科 版
总结经验 突出重点 继续推进产业规范化建设——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李志民主任在北京市校办产业工作会议
直属 院校 的领导都参加 了此次会议 , 应该 说此次会议对高校产
业规 范化 工作推进 的力度更大。2 0 年 3月份 ,我们又组织 07 了直属高校进行产业规范化的自查工作 , 还请专家组对各校检 查结 果写出针对性较强 的评价意见 和改进意见。学校 自查 以 后 ,我们请 专家仔细研 究 了各个 学校 的进展 。针对各个 学校 在 工作 中存 在的共 性问题 , 我们 转发 了专 家组 《 在高校产 业 规范 化建设 工作 中若干 问题的建议 》 ,从操作 层面对学校 实 施 中遇 到 的2 0多个 问题给予指 导。2 0 年底 我们还组织教 07 育部直 属高校 开展 了规 范化建设 工作 的总结 。 我们花 了一定 的 时间对各个 学校 的进展 情况 、 在的问题及 下一步采取 的 存 措施都 进行 了研 究 。 从工作 的实施情 况来看 , 经过 这两年 的 努力 , 育部 直属高 校产业规 范化建设 工作取得 了较大 的进 教 展, 但是发 展还不 平衡 。 个高校 的进度差异也 很大 。目前 , 各 教 育部直 属 7 所 高校 中 , 5 所 高校产 业规范化 建设工作 2 有 0 达 到或基本 达到教 育部 的要 求。其 中有 9 学校工作 比较 出 所
可以说, 经过 一段 时间的工作 , 绝大多数高校对所投资企
业都进行 了全面认真的清理 ,摸清 了所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 , 开展 了清产 核资 , 为高校建立资产分类管理制度 、 完善资产监
责任编辑: 任焕霞 E male h @c t o - i n x ui c m : r d
CHI S UNI NE E VERS T I Y T ECHNOL OGY RANS E 一 2 0 0 T FR 0 8. 6— 55
泉州师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模板】
附件泉州师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组建方案为做好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加强校办产业规范化建设,推进校办企业改革、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促进学校办学和科技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教育部关于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教技发〔2006〕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办产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直〔20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办产业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法组建泉州师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方案如下:一、公司名称和性质(一)公司名称泉州师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经营公司”)。
(二)公司性质资产经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属国有独资性质,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资产经营公司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
公司以泉州**学院投入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作为其法人资产,从事资产经营与管理活动,承担国有经营性资产保值和增值责任。
学校不以任何方式承担资产经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经济担保和连带责任。
二、组建原则和目标(一)组建原则1、明晰校企关系原则。
理顺校企关系,有效规避学校风险,保障学校收益回报。
2、监督与管理的原则。
加强对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监督与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确保学校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
3、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确保校办企业可持续的发展,整合校产资源,优化校产布局,促进科技转化和推广。
(二)组建目标通过组建资产经营公司,为校办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学校与校办企业之间建立一道“防火墙”,有效规避学校直接经营企业的法律和经济风险。
1、构建新型校办产业管理体制。
通过组建资产经营公司,理顺学校与企业的管理关系、产权关系和人事关系,形成校企分开、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管理体系。
资产经营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按照市场要求自己组织经营管理。
高校资产管理公司
高校资产管理公司第一篇:高校资产管理公司4.2.1 建立高校资产管理公司的必要性自2001年开始,教育部对高校校办产业的管理体制进行了规范。
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的根本是产权制度的改革,是生产关系的调整,目的是为了高校产业的发展。
因此,教育部在《指导意见》中,将“建立新型的高校产业管理体制”列为规范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改革高校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直接办企业的体制,重新确定国有经营性资产的责任主体”和“组建国有独资性质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1]成为规范高校产业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校产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
高校设立资产经营公司的目的是规范校企关系,理顺高校企业管理体制,将过去学校以行政手段管理企业的方式转变为通过资产经营公司持股经营的经济管理方式,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校企分开、管理规范的新型高校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高校与企业之间设立一道“防火墙”。
建立高校资产经营公司以后,高校不再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直接对外投资和从事经营活动。
高校的所有投资和经营活动,统一由高校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以出资人的身份进行。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依法行使高校企业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依法对所投资企业派出人员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加强对所投资企业的监管。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以统筹管理本校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现国有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任务。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形成,在高校与校办企业之间设立起一道“防火墙”,有效规避高校经济和法律风险,避免因校办企业经营问题冲击和影响高校正常的教学和科研秩序,因此,建立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是解决目前高校校办企业产权单一、经营风险较大的有效途径。
第二篇:高校资产管理问题高校国有资产是保障高等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可是近些年来,由于各种原因使我国高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处于一种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资产使用效率低,闲置浪费现象严重;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管理意识淡薄;国有资产管理和预算相结合困难的非常状态。
高等学校组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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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 本 运 营
面的清理和评估 , 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等一 系列基础工作 . 将其
与市 场经济相适应 的体制 、机制 .其 中建立健 全以产权清晰为
对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性质的定位 .理 论界有多种看法。笔者 首要特征的现代产权 制度就成为高校校办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首
认 为.它是依据新 《 公司法》设 立的一人有限公司 .是介于高校 要 问题 。
与其投资或控股 的生产经营性校办企业之间 . 从事高校经营性资
质 的资产经营公司。但是 ,新 《 公司法》 中,国有独资公司有特 业国有资产的产权关 系,必须打破高校办企业这种校企不分的状 定 的内涵 ,高校企 业 目前很难符合相应要 求。在当前国务院有关 况 ,即把 目前由各高校 自行管理 的校 办企业 的经营性资产通过全
“ 商场现 代化 2o 年 1 月 ( o6 2 下旬 刊 )总第 4 9 8 期
等 做 一 些粗 浅 的探 讨 。
[ 关键词]高校
校办企业 资产 管理 资产经 营公 司
一
高校 组建 资产经营公司的背景
部 委对高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 管理职能划分尚无明确规定的
高校校办企业起初多为高校实 习工厂 印刷厂 .且绝 大部分 情况下 .高校 资产 经营公司登记 为国有独资公司缺少法律依据 。 成立于 19 年 《 4 9 公司法》出台以前。高校校办企业的存在 .对于 因此 .高校设立 “ 一人公司”既合法合规 .又比较 符合高校企业 高校多渠道筹措办学经 费 促进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起到 了 的实际状况。 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 现代产权制度 此外 .新 《 公司法》第 6 条规定 . 4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的提出 .以及高校校办企业改制向纵深发展 .原来存在的一些 问 不能证明公司财产是独立于股东 自己的财产 .应当对公司债务承 题 日渐暴 露出来 。突出表现在校 办企业产权关系不顺 、学校直接 担连带责任。由于 历史上高校校办企业都是高校办 、高校经营。 承担企业运 营风险 . 管理 体制不规范 . 学校对企业 行政干预过多 这种体制导致负盈不负亏 .高校承担着无限连带责任 。高校 因校 经营性资本难 以自由流动 缺乏投入撤出机制等诸 多方面 。在高 办企业的债务纠纷 .产 品质量问题 、挂靠关 系及校名被侵 占而输 校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 . 规避高校 掉的官司不胜枚举。有鉴于此 .为达 到校企风险相 隔离 的目的 . 企业经营性风险 .更好地发挥高校在科技创新 .促进国家高新技 高校 在组 建资产经营公司时一定要严格缴纳 出资 .设立后规范运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一篇: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时间:2016-11-25近几年来,高校所办企业不断改革创新,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增大,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进步、弥补教育经费不足、服务高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绩显著。
同时,所办企业发展中也存在着产权不清晰、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益低下等问题,制约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所办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的发展”的任务。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校办企业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校办企业定位1.高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有利于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带动优势和特色学科建设、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高校所办企业作为产学研用相结合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运作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定位。
2.高校作为校办企业的直接出资人,要在明确所办企业定位的基础上,制定校办企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之中,与所投资企业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产权关系,加强和规范对所投资企业的监管。
遵循“分级监管、民主决策、服务高校、控制风险、追踪问效”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民主决策机制和全过程监管制度,不断完善高校监管企业的工作机制,促进高校和校办企业的健康发展。
3.高校应完善投资进入和退出机制,调整企业投资领域,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三鹿奶粉事件引发的思考
---------------------------------------------------------------范文最新推荐------------------------------------------------------三鹿奶粉事件引发的思考政府的角色值得考量中国人民大学毛寿龙三鹿奶粉事件曝光后,民众对不法企业、渎职官员充满愤怒。
而对此后检验出22家企业69批次含有不同的含量三聚氰胺,更是不寒而栗。
在这个事件中,政府应担当何种角色,承担怎样的责任,是值得考量的。
宏观上,政府在个体企业的产品质量上是没有直接责任的,直接的责任在当事人。
政府在市场中主要通过监管来提供服务,根据安全标准和专家意见制定规则。
因为,产品的质量保障光靠市场是无法解决的,而我国现在的消费者协会也发育不全,专业的牛奶行业和中介组织都无法解决这个问题,所以,质量监管的责任最终落实到政府身上。
从这个角度上说,政府的责任是次生的。
对事故的处理,所有的责任最终都会落实到人身上,不同的人员责任不一样。
“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已经成为近年来公共危机事件处理中的常用机制。
目前,石家庄市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等人被免职。
需要我们关注的是,官员问责制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觉得有震慑力,但现在这种风暴效果正在逐步消失。
过去的官员问责,几乎百分之百的人都拍手称快,但现在的问责已经不具有这样的效果。
比如最近因山西襄汾尾矿库垮坝事故而被问责的1/ 10孟学农,很多人对这一问责的情绪是“怎么如此背运”。
这充分反映了问责制度本身不起作用,问责的效果和功能在递减。
要改变这种状态,下一步就是要真正厘清政府的责任究竟是什么,政府职责究竟如何有效的发挥,包括每个官员的职务责任所在。
与此同时,政府本身也应让中介组织发挥作用,培育中介组织和相关的保险机制。
不能一出事情,都是政府买单。
如果总是这样,实际上最终的买单者是我们全体纳税人。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管理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管理摘要:在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浪潮中,许多高校陆续成立了资产经营公司。
文章对现行的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管理模式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当前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规范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管理教育部提出的“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指导意见,为全国高校产业化规范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许多高校都成立了资产经营公司来专门负责经营性资产管理。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指在资产经营整体管理框架下,为实现资产经营公司的总体财务目标而成立的经济实体。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主要负责校办企业投资、企业经营业绩评价、投资考核等业务。
财务管理是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管理的关键,在财务管理上,许多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还根据校办企业的不同特点,采取了不同的财务管理模式。
一、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管理模式(一)分散型财务管理模式分散型财务管理模式指高校资产经营子母公司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财务机构、独立进行财务管理的管理模式。
其中,母公司以委派财务人员这一间接管理方式进行财务管理,子公司除具有银行账户及资金调配使用权外,还具有财务管理决策权。
这一管理模式的最大优点就是子公司在财务决策上具有一定的权利,可以避免因母公司盲目决策而带来的财务风险。
缺点是如果子公司财务管理不善或者管理层道德缺失,会给母公司带来直接影响。
(二)指导下的分散型财务管理模式指导下的分散型财务管理模式指由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总监负责企业财务指导、定期进行财会审阅工作的管理模式。
在这一管理模式中,财务总监不仅要负责财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还要参与到公司生产工艺流程、企业战略管理、成本预算、风险控制中去。
这就要求财务总监要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还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高校资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三)集中型财务管理模式集中型财务管理模式是借助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优势而建立的综合性财务管理模式,这一财务管理模式可以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来消除财务信息不对称、信息不集中等问题。
教育部关于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若干(精)
教育部关于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2006年 6月 2日教技发〔 2006〕 1号为贯彻落实 2005年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 (教技发〔 2005〕 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精神,促进高校科技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保证高校产业改革改制工作有序、规范地进行, 现根据《公司法》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2005年 10月 27日修订通过, 2006年 1月 1日起施行 ,就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依法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高校资产公司提出如下若干意见:一、依法组建国有独资性质的高校资产公司1.按照《指导意见》中“高校要依法组建国有独资性质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或从现有校办企业中选择一个产权清晰、管理规范的独资企业, 将学校所有经营性资产划转到高校资产公司, 由其代表学校持有对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权”精神的要求,各高校要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组建高校资产公司。
2.高校资产公司的组织形式可以是《公司法》规定的国有独资公司或一人有限公司 (法人独资有限公司。
高校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并不改变资产的国有性质;高校资产公司必须在资产、管理等方面与学校划分清楚,真正起到设立“防火墙”的作用, 规避学校作为高校资产公司的唯一股东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风险。
3.设立高校资产公司,应依法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产权转让、产权登记和设立审批等工作,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防止因违法违规改制或改制不彻底而使高校承担连带责任。
4.设立高校资产公司,应向教育部提供如下材料:(1学校组建高校资产公司的请示;(2高校资产公司的组建方案;(3高校资产公司章程草案;(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有关资产的清产核资结果确认批复、审计报告、评估报告;(6高校资产公司组建方案的法律意见书。
高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治理模式探析
高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治理模式探析来源: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07-11-05 点击数:598文/吴克禄中国人民大学产业管理处为贯彻《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和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的精神,高校推进产业规范化工作,各自组建了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又称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教技发〔2006〕1号)文件规定,高校所有经营性资产原则上都进入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由其负责经营和管理,代表学校对校属企业进行股权管理。
按照新的《公司法》规定,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属于学校全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保持独立性,进行规范运行。
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与学校的关系高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作为由高校全资的一人有限公司,性质仍属于国有。
学校是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唯一股东,以投入到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行使所有者的权益,通过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对经营性资产行使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权。
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作为学校经营性资产的运营单位,力求这部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承担推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科技企业孵化等产业化工作。
高校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如果以其身份直接办企业,将承担无限责任,存在着较大的经济和法律风险。
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设立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事企分开,即国有资产所有者与经济管理者分开,国有资产监管主体与经营主体分开,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开,从而在高校和企业之间构建了一道“防火墙”。
这样就避免了因企业经营问题冲击和影响高校正常的教学和科研秩序,规避过去学校直接经营企业的经济和法律风险。
高校除对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进行投资外,不再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对外投资,高校的所有投资和经营活动,统一由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代表学校,以出资人的身份进行,从而由过去的行政管理过渡到以资本为纽带,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校企分开、管理规范的新型高校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后勤企业经营性资产划转到高校资产公司的监管研究
高 教 研 究
【 摘要 】 高校资产公 司是 为了适应高校科技业改革发展 需
要 而组 建 的 国有 独 资 性 质 的 有 限责 任 公 司。教 育 部提 出高校 所
有 经 营性 资 产 原 则 上 都 要 进 入 资 产 公 司 , 由 其 负责 经 营 和 管
一
出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 目标 ,是要建立市场提供服务 , “ 学
校 自主选择 , 政府宏观调控 , 行业 自律管理 , 职能部1 ]监督的新
型高校后勤保障体 系。” 后勤企业经营性资产划转到资产公司
在 真 正 意 义 上实 现 了 后 勤 企 业 与 学 校 的规 范 剥离 , 后 勤 企 业 使
产公司代表学校与后勤企业原 事业 编制人员签订相关协议 , 接 管学校投入 的资产。学校不干预资产公司对后勤企业的资产管 理, 也不干预后勤企业的财务活动 。这样 , 后勤 企业有利于建立 规范 的产权 关系和法人治理 结构 , 建立 以产权 清晰 、 为 权责明
理, 确保 国有 经 营性 资产 保 值 增 值 。 本 文 就后 勤 企 业 经 营性 资
二 、 勤 企 业进 入 资 产公 司 时的 监 管 后 1 产权 的监 管 、
和全民所有制企业 之间的正确关 系 , 大企业 自主权 ; 扩 确立职
工和企业之间 的正 确关系 ,保证 劳动 者在 企业 中的主 人翁地
位 。”
2 建立现代 企业制度 、
资产公司与后勤企业 都是独 立核 算 、 自主经 营 、 自负盈亏 的企业 。学校除对资产公司进行投 资外 , 不再 以事业单位法人 的身份对后勤企业进行投 资, 也不参与经营 。资产公司除委派
管 理
浅谈新时期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浅谈新时期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杨皓;李海州【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运而生.本文通过概述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意义,总结了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展难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并进行讨论,希望为新时期高校资产经营提供参考.【期刊名称】《江苏商论》【年(卷),期】2016(000)012【总页数】3页(P87-89)【关键词】高校资产;经营;现状及问题;对策和讨论【作者】杨皓;李海州【作者单位】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浙江舟山316022;浙江海洋大学党委组织部,浙江舟山31602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64教育部在2005年召开的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已经过去十年的时间了。
在这十年的时间里,各高校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化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资产,组建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科研成果转化和地方社会服务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也强调了各高校应该增强社会服务功能,这对各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时,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各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在经营的过程中也遇到了来自内在和外在、显性和隐形多种困难,研究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发展现状和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有着重要意义。
全国高校在教育部确定的“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方针指导下,我国各高校科技产业发展越来越繁荣,各高校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经营与运营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各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社会服务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进入二十一世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判断一所高校的实力已经不再是传统的、单一的教育和科研能力,而更多的涉及其教育产出价值。
了解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当前推进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对于加快推进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于组建高校资产公司相关文件
关于组建高校资产公司相关文件
组建高校资产公司需要准备的相关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立项报告:包括高校资产公司的设立目标、依据和依据法规、组织机构、合资企业的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预计投入和融资方案等内容。
2. 工商注册文件:包括组建高校资产公司的申请书、章程、合伙协议或股东协议等。
3. 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文件: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可能需要办理相关部门的批准手续,并需提供所需的申请材料。
4. 资产评估报告:应对高校的各类资产进行评估,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股权等,并需提供评估报告作为资产评估的依据。
5. 资金筹措文件:包括高校资产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扩大资本的筹措方案,包括内部资金措施和外部资金筹措方案。
6. 组织机构文件: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
7. 高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文件:可能需要获得高校的相应职能部门的批准和支持,例如教育部或学校领导的批准文件。
上述文件主要是组建高校资产公司所需的基本文件,具体要求
可能因地区和高校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施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意见。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实践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实践摘要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高校的资产资源。
本文通过分析目前高校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组建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必要性,并就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实践进行了详细探讨。
文中包括了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组建的背景和意义、组建的基本流程和步骤、组建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组建后的运营管理措施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为高校资产管理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
1. 引言高校作为国家的重要教育机构,拥有大量的资产资源,包括土地、楼房、设备等。
然而,由于传统的高校管理模式存在一些问题,导致这些资产的管理和利用效益不高。
为了更好地发挥高校的资产价值,提高资产的管理和利用效率,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成为了迫切的需求。
2.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背景和意义2.1 资产管理问题的存在传统的高校管理模式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资产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资产管理流程不够规范,缺乏科学性和灵活性;•资产管理效率低下,存在闲置和浪费现象。
这些问题导致高校资产的管理和利用效益不高,无法满足高校的需求。
2.2 组建资产经营公司的意义组建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具有以下意义:•引入专业人才:通过组建资产经营公司,可以引入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提升资产管理人员素质。
•规范管理流程:资产经营公司可以建立科学、规范的资产管理流程,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
•提高资产利用效益:通过引入商业运作机制,资产经营公司可以更好地利用高校的资产资源,提高其利用效益。
3.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组建的基本流程和步骤3.1 确定组建的目标和定位组建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第一步是确定组建的目标和定位。
这包括确定资产经营公司的业务范围、服务对象、组织结构等。
3.2 制定组建方案和计划在确定组建目标和定位之后,需要制定具体的组建方案和计划。
这包括组建的时间表、人员需求、资源需求等。
3.3 组建公司并进行注册和备案根据组建方案和计划,开始组建资产经营公司,并进行公司注册和备案手续。
浅析中小型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财务管理风险
浅析中小型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财务管理风险作者:郑璟菁来源:《今日财富》2024年第06期成立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已经成为当前各高校管理经营性资产的主要方式。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除了作为高校与市场间的防火墙,还承担了高校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主体责任。
防控及应对企业管理中的财务管理风险,是确保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发挥国有资产增值保值主体作用的重中之重。
本文以D资产公司为例,分析中小型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运营过程中较为突出的财务管理风险,思考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财务管理风险是指组织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面临的可能导致财务损失或不准确报告的潜在威胁。
财务管理风险按成因可以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
外部风险是指法律法规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经济形势波动等外部因素可能对财务内控产生的影响,并增加财务风险的发生概率。
内部风险是指企业内部环境,如人员专业性不够,风险意识不足、流程操作不当或者因流程缺失等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的财务管理风险。
企业应该具有采用不同的战略去防范和应对财务管理风险的能力。
一、分析中小型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管理风险的意义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及《教育部关于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教技发【2006】1号)明确指出,高校要依法组建国有独资性质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或从现有校办企业中选择一个产权清晰、管理规范的独资企业,将学校所有经营性资产划转到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由其代表学校持有对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权。
我国的高校一般可以划分为部属高校及省属高校,省属高校所成立的资产经营公司或者由其组成的产业集团,按照现行的企业规模标准划分大多属于中小型企业。
研究中小型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符合现实的需要。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成立需要同时获得所属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教育监管部门批准,并完成工商登记备案。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也是高校国有资产引入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的表现。
组建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实践.doc
组建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实践清华大学薛保兴2006年12月6日改革开放以来,高校利用自身的条件,创办了一批企业,特别是利用科技和人才优势创办了相当多科技企业。
在近30年中,各高校都在积极探索对于这些企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力图促进高校科技企业的积极发展,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使高校产业成为“利国利民利校”的事业。
回顾高校产业的发展历史,各高校的产业基本上是在原有的校办工厂(农场)概念基础上创建的。
企业与学校在“人、财、物”方面,在资产产权方面,在分配制度方面都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关系。
在创立之初,由于企业数量较少,规模不大,这种与学校不规范的联系和关系还没有对学校造成多大影响,甚至在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对企业的发展还起了一定的作用。
但到90年代末,高校产业的数量和规模快速发展,这种生产关系已严重阻碍了高校科技企业生产力的发展,也给学校带来了很多产业的经营风险。
自2001年开始,教育部对高校校办产业的管理体制进行规范。
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的根本是产权制度的改革,是生产关系的调整,目的是为了高校产业的发展。
因此,教育部在《指导意见》中,将“建立新型的高校产业管理体制”列为规范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改革高校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直接办企业的体制,重新确定国有经营性资产的责任主体”和“组建国有独资性质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为规范高校产业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校产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
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这个管理体制中的“龙头”,是校办产业规范化建设的“纲”,“纲举”才能“目张”。
一、组建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应具备的条件(一)在全面清理全校产业的基础上,完成企业的清产核资,剥离非经营性资产,核实经营性资产,为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奠定明晰的产权基础。
通过清产核资,解决了历史上学校所投资企业中投资关系不清,投资文件不全,投资不实,资产处置中的不规范操作,帐外资产负债,存货不实,应收款损失(特别是与学校间的债权债务)等等问题,对资产产权做了界定,剥离了学校的非经营性资产,明晰了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资产产权关系。
江苏属高校组建资产经营管理责任公司办法
江苏属高校组建资产经营管理责任公司办法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江苏省属高校组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文)、《教育部关于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若干意见》(教技发[2006]1号)以及省里关于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办企业较多的高校,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法人独资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经营公司)。
也可从现有校办企业中选择一个产权清晰、管理规范的全资企业,经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后,改组为资产经营公司。
二、高校组建资产经营公司,应制定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组建方案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
三、资产经营公司组建方案包括以下内容:资产经营公司的名称和性质;资产经营公司注册资本的金额及来源;资产经营公司的经营目标、主要职责和权限;资产经营公司的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权安排;资产经营公司的投资管理和业绩考核等主要工作制度;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的安置方案;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总经理人员名单;有关资产的清产核资、审计及评估情况。
四、资产经营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会行使股东会职权。
高校以出资人身份向资产经营公司派出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董事会可以聘请外部独立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由分管产业的校领导兼任,校领导在资产经营公司兼任职务不得领取薪酬。
监事会负责人由学校指定。
校领导一律不得在资产经营公司所投企业兼任职务。
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相应职权。
资产经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学校按干部管理程序考核。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及总经理须报省教育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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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
2006年 6月 2日
教技发〔 2006〕 1号
为贯彻落实 2005年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 (教技发〔 2005〕 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精神,促进高校科技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保证高校产业改革改制工作有序、规范地进行, 现根据《公司法》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2005年 10月 27日修订通过, 2006年 1月 1日起施行 ,就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依法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校资产公司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依法组建国有独资性质的高校资产公司
1.按照《指导意见》中“高校要依法组建国有独资性质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或从现有校办企业中选择一个产权清晰、管理规范的独资企业, 将学校所有经营性资产划转到高校资产公司, 由其代表学校持有对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权” 精神的要求,各高校要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组建高校资产公司。
2.高校资产公司的组织形式可以是《公司法》规定的国有独资公司或一人有限公司 (法人独资有限公司。
高校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并不改变资产的国有性质;高校资产公司必须在资产、管理等方面与学校划分清楚,真正起到设立“防火墙” 的作用, 规避学校作为高校资产公司的唯一股东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风险。
3.设立高校资产公司,应依法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产权转让、产权登记和设立审批等工作, 保障职工合法
权益,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防止因违法违规改制或改制不彻底而使高校承担连带责任。
4.设立高校资产公司,应向教育部提供如下材料:
(1学校组建高校资产公司的请示;
(2高校资产公司的组建方案;
(3高校资产公司章程草案;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有关资产的清产核资结果确认批复、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6高校资产公司组建方案的法律意见书。
5.高校资产公司的组建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高校资产公司的名称和性质;
(2高校资产公司组建的目标、原则和形式;
(3高校资产公司注册资本的金额及来源;
(4高校资产公司的经营目标、主要职责和主要权限;
(5高校资产公司的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权安排;
(6高校资产公司的投资管理、业绩考核等主要工作制度;
(7有关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的安置方案;
(8有关资产的清产核资、审计及评估情况。
6.高校所有经营性资产原则上都要进入高校资产公司,由其负责经营和管理, 确保国有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
高校在组建高校资产公司时, 对不进入高校资产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应当完整列出,说明理由,由教育部核准。
7. 高校应确保有关组建高校资产公司的方案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依法规范运营高校资产公司
8.高校资产公司应保证独立性。
学校除对高校资产公司进行投资外,不得再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对外进行投资和经营。
学校向高校资产公司派出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相应职权。
高校与高校资产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9.高校资产公司人员应相对独立于高校。
除高校委派到高校资产公司的董事、监事外,高校资产公司应就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的使用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高校委派到高校资产公司担任董事、监事的, 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应的工作。
10. 高校投入高校资产公司的资产应独立完整、产权清晰。
高校资产公司应当对该资产独立登记、建帐、核算、管理。
高校不得占用、支配该资产或干预高校资产公司对该资产的经营管理。
高校的非货币性资产, 如暂不适宜以出资形式投入高校资产公司的,应当签订相关委托经营的协议。
11.高校资产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
高校应尊重高校资产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高校资产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12. 高校资产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高校资产公司董事会可以聘请外部独立董事。
高校资产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独立运作。
高校及其职能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其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13. 教育部授权部直属高校组建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和高校资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上述机构的人员和高校资产公司总经理须报教育部备案。
14. 高校资产公司的产权变更、所属企业的国有股权变更等经济行为须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5. 高校资产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并将《审计报告》报教育部备案。
16.高校资产公司设立后,应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规范运行。
高校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每年高校资产公司与学校之间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发表法律意见,并将法律意见书报教育部备案。
17. 高校资产公司原则上不与学校之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资金拆借、互相担保等经济行为。
高校资产公司不得为其非控股企业的贷款提供经济担保; 为其持股超过 51%的控股企业贷款提供经济担保的, 担保总量不得超过高校资产公司净资产规模的 50%。
18. 高校资产公司应对每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 其工作总结应上报学校并报教育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 (单位所属高校组建高校资产公司,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