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权质押公告 2010-07-01
中原证券科迪乳业股票质押案例
公司应加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培训,提高全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
内部监督机制需要加强
中原证券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业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和报 告,确保风险得到及时发现和应对。
对中原证券未来发展的启示
加强风险管控
中原证券应将风险管控放在首位 ,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提升风险 防范能力,确保公司业务的稳健
02
股票质押业务分析
股票质押业务概述
定义
股票质押业务是一种融资方式 ,其中股东将其持有的可转让 股票作为担保质押给金融机构
,以获得贷款或流动性。
目的
主要是为了帮助股东获得短期融资 ,用于弥补流动性不足或进行其他 投资。
风险
然而,股票质押业务也带来了相应 的风险,如市场波动、流动性风险 等。
股票质押业务操作流程
作为质押物的提供者
中原证券作为科迪乳业股票的质 押物提供者,为投资者提供了获
取融资的途径。
在此过程中,中原证券评估和筛 选了科迪乳业的股票,确保其具
有足够的价值作为质押物。
中原证券还制定了相关规定和程 序,以确保股票质押的合法性和
规范性。
作为投资者和监管者
中原证券作为投资者,参与了 科迪乳业股票的交易市场。
中原证券科迪乳业 股票质押案例
2023-11-12
目录
• 案例概述 • 股票质押业务分析 • 中原证券在科迪乳业股票质押中的角色 • 案例中涉及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 案例对中原证券的影响及反思 • 结论与建议
01
案例概述
基本情况介绍
• 中原证券科迪乳业股票质押案例涉及一家上市公司科迪乳业, 以及中原证券的股票质押业务。该案例发生于2019年,科迪乳 业将其部分股票作为质押物,向中原证券申请融资。
租赁收益权
1.1百川世家织里一号家居世博园租赁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结束】(2011-10-19 16:43:39)分类:信托标签:财经百川世家家居世博园天首集团吉林信托信托类型:集合信托类资金投向:工商业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计划资金总规模预计10000万元人民币。
投资方式:租赁收益权受托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预期年化收益率:A:(18个月,3000万)100万元≤认购金额,收益率为10%/年B:(24个月,7000万)100万元≤认购金额<300万元,收益率为10.5%/年;300 万元≤认购金额,收益率为11.5%/年;信托期限:18个月-24个月收益分配方式:按季分配发行方式:B类大额配比A类小额+B类小额信托资金用途:用于向湖州盛太购买其租赁经营的百川世家织里一号家居世博园物业未来10年的租赁收益权,湖州盛太将转让该租赁收益权所得价款用于“织里一号家居世博园”的装修及升级改造。
信托目的:向湖州盛太购买其租赁经营的百川世家织里一号家居世博园物业未来10年的租赁收益权,取得溢价回购该租赁收益权收益并分配给受益人。
风险控制措施:1、湖州盛太实际控制人盛晓勇先生控制的另外一家公司浙江百川世家实业有限公司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湖州市区承天寺巷B地块(地块位于环城东路与承天寺巷交叉口)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吉林信托。
该地块于2011年7月20日由浙江百川世家实业有限公司竞拍成交,成交价为11450万元人民币。
2、湖州盛太及浙江百川世家实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为本次信托融资提供上述两家公司100%股权质押。
3、湖州盛太实际控制人盛晓勇及其妻子为本次信托融资提供自然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受托人与湖州盛太、浙江百川世家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发展银行湖州支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设立监管账户,本次信托融资资金、租金、自营产生的收入等资金全部进入该专户,扣除必要支出外,全部用于溢价回购该项目收益权,且专户资金余额不低于当期回购资金金额。
方正证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公告编号:2013-04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6月1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通知,方正集团原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支行的本公司股份50,000万股已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方正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514,609,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2%,其中,限售流通股2,512,252,232股,无限售流通股2,357,620股。
本次解除质押后,方正集团未有股份处于质押状态。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主要是以研究为目的而设计,按照国际标准数据库(Compustat)的惯例开发,以2006年财政部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本框架,我们于2007年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调整。
新库中包含了原来的五大数据库,即财务年报数据库、财务中报数据库、财务季报数据库、金融财务数据库和B股财务数据库。
并对报表进行了重新分类,包括资产负债表文件、利润表文件、现金流量表—直接法文件和现金流量表—间接法文件。
新结构的设计基本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并报表列报格式,适用于所有行业(包括一般行业、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等),并能往前兼容历史数据。
数据库特色字段提取更便捷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中、季报。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报,若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3-31”,则表示为2007年第一季季报。
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初”和“年末”数据。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1-01”,则表示2007年年初数据;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末数据。
此处举例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证券代码会计期间报表类型货币资金流动资产合计固定资产净额无形资产净额资产总计2001-01-01A.93.56.71.35.77 2001-12-31A.24.03.52.35.29 2004-06-30A.38.72.83.07.29 2007-03-31A.54.58.55.48.212005-09-30A.99.55.490.31报表类型:A=合并报表,B=母公司报表。
财务数据结构更标准由于会计制度的变迁,不同时期相同项目的涵盖范围可能不同。
如2007年新准则使用之前,“股东权益合计”是指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部分,该项与“少数股东权益”并列列示,即认为“少数股东权益”不属于报表披露的公司的股东权益。
2007年新准则规定,“股东权益合计”中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东北证券:股权解冻公告 2010-07-09
1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0-02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A 股196,330,913股,占总股本的30.71%)通知,亚泰集团所持有的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4,500,000股公司股权已解冻,解冻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目前,亚泰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限售流通A 股 14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7%。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九日。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主要是以研究为目的而设计,按照国际标准数据库(Compustat)的惯例开发,以2006年财政部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本框架,我们于2007年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调整。
新库中包含了原来的五大数据库,即财务年报数据库、财务中报数据库、财务季报数据库、金融财务数据库和B股财务数据库。
并对报表进行了重新分类,包括资产负债表文件、利润表文件、现金流量表—直接法文件和现金流量表—间接法文件。
新结构的设计基本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并报表列报格式,适用于所有行业(包括一般行业、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等),并能往前兼容历史数据。
数据库特色字段提取更便捷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中、季报。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报,若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3-31”,则表示为2007年第一季季报。
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初”和“年末”数据。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1-01”,则表示2007年年初数据;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末数据。
此处举例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证券代码会计期间报表类型货币资金流动资产合计固定资产净额无形资产净额资产总计2001-01-01A.93.56.71.35.77 2001-12-31A.24.03.52.35.29 2004-06-30A.38.72.83.07.29 2007-03-31A.54.58.55.48.212005-09-30A.99.55.490.31报表类型:A=合并报表,B=母公司报表。
财务数据结构更标准由于会计制度的变迁,不同时期相同项目的涵盖范围可能不同。
如2007年新准则使用之前,“股东权益合计”是指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部分,该项与“少数股东权益”并列列示,即认为“少数股东权益”不属于报表披露的公司的股东权益。
2007年新准则规定,“股东权益合计”中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资管计划)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监管法律法规目录指引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资管计划)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监管法律法规目录指引一、证券基金期货资管及私募基金综合(一)基本法规1、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节选(主席令第五十五号)3、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直接股权投资有关资产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31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主席令第23号)(二)资格准入1、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公告2005年第4号)2、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0号)3、关于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132号)4、关于大力推进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意见(2014-6-12)5、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及相关业务资格申请有关事宜的问答(2014-6-27)6、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中证协发[2015]164号)7、调整《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个别条款的通知(中证协发[2015]170号)8、关于发布修订后《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参与人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2015-10-8)(三)跨境投资QFII、RQFII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证监会、央行、外管局令第36号)2、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17号)3、关于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4号)4、关于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3]105号)QDII、RQDII1、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46号)2、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7]81号)3、关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问题的口径(2008-12-12)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第四十六条证券公司开展境外证券投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6号(证监会公告[2010]22号)QDLP1、《关于本市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沪金融办[2012]101号)2、上海市《关于引进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企业工作情况的报告》(2014-2-28)3、《青岛市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暂行办法》(青金办字[2015]9号)QDIE1、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关于开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深府办函[2014]161号)(四)券商及基金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1、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2、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4]49号)3、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公告[2014]49号)4、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 深证会[2014]130号)5、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的通知(上证发[2014]80号)6、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试行)(2015-2-16)(五)账户管理、托管1、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5号)2、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2号)3、关于做好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和客户资金消费支付服务监管工作的函(基金监管部部函[2014]1172号)4、关于受理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客户资金消费支付服务申报材料的通知(2014-9-9)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工作指引(2015-1-19)6、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的通知(2015-7-17)(六)上市公司与资管机构等合作投资信息披露1、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2015-9-11)2、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2015-9-14)3、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2015-9-14)(七)缴税、证券质押登记、违规处罚1、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实施细则(2013修订版)(2013-4-1)2、关于QFII和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9号)3、关于全面清理“配资炒股”等违法网络宣传广告的通知(2015-7-12)4、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证监办发[2015]44号)5、证监会拟对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作出行政处罚(2015-9-2)6、违法证券业务活动清理整顿政策答疑(2015-9-11)7、证监会拟对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浙商期货作出行政处罚(2015-9-11)8、证监会对7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2015-11-6)9、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11-16)二、券商资管(一)综合1、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5号)2、关于授权派出机构审核部分证券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1]6号)3、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证监办发[2013]26号)4、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3号)5、关于证券公司委托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2013-6-27)6、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备案管理工作指引1-8号》的通知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10号--中国证监会取消三项行政审批项目(2014-1-28)8、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中证协发[2014]33号)9、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证监发[2014]37号)10、关于做好有关私募产品备案管理及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2014-6-10)11、拓宽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业务范围的通知(中证协发[2015]17号)12、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2015年3月版)》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15]44号)13、证券公司开展场外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试点办法(中证协发[2015]158号)(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1、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2]30号)2、关于东北证券《关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托管机构事项的咨询》的答复意见(2013-7-10)3、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证协发[2013]124号)4、关于对国信证券QDII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2013年)5、关于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参与本公司股东及关联人作为资金融入方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答复意见(2013-11-25)6、关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委托人和托管人是否可以为同一机构的答复意见(2013-12-30)(三)集合资产管理业务1、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3]28号)2、规范证券公司聘用第三方机构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投资决策相关专业服务的通知(中证协发[2013]104号)(四)直接投资业务(含直投子公司)1、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证监机构字[2007]345号)2、关于《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和《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有关适用问题的答复意见(2011-8-29)3、关于《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第11条适用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2012-2-1)4、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证监会公告[2012]20号)5、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2]27号)6、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3]17号)7、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4]3号)(五)券商另类投资子公司1、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5号)(六)代销金融产品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4号)(七)融资融券业务1、关于促进融券业务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证协发[2015]80号)2、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会令第117号)3、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15]64号)4、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2015-07-01)5、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融资融券债权收益权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资金[2015]114号)6、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十五条的通知(上证发[2015]69号)7、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2.13条的通知(2015-08-03)8、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三十八条的通知(上证发[2015]89号)三、基金公司系资管(一)公募基金公司及公募基金业务1、关于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证券交易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1]29号)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证监基金字[2002]93号)3、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9]3号)4、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4号)5、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26号)6、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94号)7、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8、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36号)9、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20号)10、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二)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管业务1、关于“一对多”专户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说明(2009-8-14)2、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83号)3、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23号)4、关于加强专项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29号)5、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电子签名合同操作指引(试行)(中基协发[2014]16号)(三)基金子公司准入及公司内控治理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5]20号)2、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子公司内控核查要点(中基协字[2015]254 号)四、期货资管1、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81号)2、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0号)3、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中期协字[2014]100号)4、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申报材料规范(中期协字[2014]107号)5、关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实施相关问题的说明(一)(2014-12-18)6、关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实施相关问题的说明(二)(2015-2-6)7、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程序(中期协字[2015]36号)8、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工作指引(修订)(2015年修订)五、私募基金(一)综合1、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检查规则(试行)(2014-9-4)3、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解释(2014-9-12)4、上海证监局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私募基金机构合作开展业务的通知(2014-9-22)5、上海证监局关于规范基金公司与私募基金机构合作业务的通知(2014-10-9)6、关于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涉嫌配资的私募资管产品相关工作的通知(2015-11-30)(二)登记备案1、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基协发[2014]1号)2、浙江证监局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有关事项的通告(2014-03-27)3、改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2014-12-31)4、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问题的解答(2015-1-23)5、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与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问题与解答(2015-3-6)6、实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制度的公告(2015-3-19)7、关于加强参与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管理的监管问答函8、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一) (2014-3-5)9、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二) (2014-3-16)10、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三) (2014-5-28)11、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四) (2015-1-6)12、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五) (2015-1-16)13、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六) (2015-4-2)14、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2015-11-23)15、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常见问答汇总(2015-6-4)16、关于进一步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若干举措的通知(2015-7-3)17、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基协发[2016]4号)(三)基金业务外包1、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中基协发[2014]25号)2、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相关问题解答(一)(2015-2-9)3、基金业协会公示首批私募基金外包服务机构(2015-4-24)4、基金业协会公示第二批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2015-6-10)5、基金业协会公示第三批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2015-12-3)(四)募集&投资运作1、关于规范有限合伙式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3]36号)2、深交所:关于引导私募投资基金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答记者问3、关于私募投资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6-15)4、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54号)5、私募投资基金募集与转让业务指引(试行)(市场监测发[2014]17号)6、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项目股权转让业务指引(试行)(市场监测发[2014]17号)7、中国保监会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5]89号)8、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2015-7-2)9、财政部:关于取消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2015-8-11)10、关于发布《报价系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指引》、《报价系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指引》的通知(中证报价发[2015]18号)11、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一一定向发行(二)(2015-11-24)12、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适用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12-17)13、中基协:关于就《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2015-12-16)(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个人版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五)内控&信息披露1、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通知(2015-9-11)2、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2016-2-1)3、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2-4)(六)合同指引1、关于就《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2015-12-16)(附:起草说明、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征求意见稿)、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征求意见稿)、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征求意见稿))(七)开户和结算1、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3-25)2、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常见问题解答(2014-4-10)(八)检查&整治1、关于在北京市开展打击以私募投资基金为名从事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2015-5-26)2、私募基金严禁违法公开宣传推介—基金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就上海宝银发表公开信事件答记者问(2015-6-5)3、关于建立"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公示制度的通知(2015-9-29)(九)人员1、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2014-12-15)六、交易所二级市场资管份额转让1、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指引(上证发[2014]19号)2、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 深证会[2014]75号)3、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操作指南(2014年修订,2014-12-29)4、关于发布《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登记结算业务指引(暂行)》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15]18号)5、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和登记事项办理指南(2015-7-13)。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主要是以研究为目的而设计,按照国际标准数据库(Compustat)的惯例开发,以2006年财政部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本框架,我们于2007年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调整。
新库中包含了原来的五大数据库,即财务年报数据库、财务中报数据库、财务季报数据库、金融财务数据库和B股财务数据库。
并对报表进行了重新分类,包括资产负债表文件、利润表文件、现金流量表—直接法文件和现金流量表—间接法文件。
新结构的设计基本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并报表列报格式,适用于所有行业(包括一般行业、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等),并能往前兼容历史数据。
数据库特色字段提取更便捷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中、季报。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报,若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3-31”,则表示为2007年第一季季报。
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初”和“年末”数据。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1-01”,则表示2007年年初数据;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末数据。
此处举例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证券代码会计期间报表类型货币资金流动资产合计固定资产净额无形资产净额资产总计2001-01-01A.93.56.71.35.77 2001-12-31A.24.03.52.35.29 2004-06-30A.38.72.83.07.29 2007-03-31A.54.58.55.48.21 2005-09-30A.99.55.490.31报表类型:A=合并报表,B=母公司报表。
财务数据结构更标准由于会计制度的变迁,不同时期相同项目的涵盖范围可能不同。
如2007年新准则使用之前,“股东权益合计”是指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部分,该项与“少数股东权益”并列列示,即认为“少数股东权益”不属于报表披露的公司的股东权益。
2007年新准则规定,“股东权益合计”中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中国证券市场投资大全2010-5.1.3历年STSST、PTSTSST公司股票统计
上证
序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号
33
双
鹿
ST
望
93
6006
春
45
花
ST
94
6006
国
46
嘉
ST
粤
95
6006
海
47
发
NS
T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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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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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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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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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京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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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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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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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
合
69
成
ST
ST
45
6002
天
34
龙
46
6002
ST
序 公告日期
号
34 2003-0422
2008-06- 35 02
2006-04- 36 14
2005-04- 37 15
2008-04- 38 24
39 2007-0613
40 2007-0626
2008-06- 41 05
2008-05- 42 29
43 2009-1022
公告日期
2009-09-04 1998-04-30 2000-04-07 1999-04-24 1999-04-16 2003-04-21 2004-03-24 2002-04-23 2001-03-06 1999-04-28 2002-06-21
上证 序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号
ST
81
6006
金
09
泰
ST
8
6000
红
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获批的公告 62235956[1]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公告编号:2013-02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获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月22日,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监管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报送了《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申请》。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吉证监许字[2013]6号);核准本公司变更《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重要条款,在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后加入:“第十五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
”经该次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核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要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主要是以研究为目的而设计,按照国际标准数据库(Compustat)的惯例开发,以2006年财政部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本框架,我们于2007年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调整。
新库中包含了原来的五大数据库,即财务年报数据库、财务中报数据库、财务季报数据库、金融财务数据库和B股财务数据库。
并对报表进行了重新分类,包括资产负债表文件、利润表文件、现金流量表—直接法文件和现金流量表—间接法文件。
新结构的设计基本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并报表列报格式,适用于所有行业(包括一般行业、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等),并能往前兼容历史数据。
数据库特色字段提取更便捷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中、季报。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报,若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3-31”,则表示为2007年第一季季报。
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初”和“年末”数据。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1-01”,则表示2007年年初数据;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末数据。
此处举例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证券代码会计期间报表类型货币资金流动资产合计固定资产净额无形资产净额资产总计2001-01-01A.93.56.71.35.77 2001-12-31A.24.03.52.35.29 2004-06-30A.38.72.83.07.29 2007-03-31A.54.58.55.48.21 2005-09-30A.99.55.490.31报表类型:A=合并报表,B=母公司报表。
财务数据结构更标准由于会计制度的变迁,不同时期相同项目的涵盖范围可能不同。
如2007年新准则使用之前,“股东权益合计”是指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部分,该项与“少数股东权益”并列列示,即认为“少数股东权益”不属于报表披露的公司的股东权益。
2007年新准则规定,“股东权益合计”中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东北证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2-28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0-05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2.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通知情况2010年12月10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7日9:00点;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7楼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矫正中先生;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6人,代表股份数439,737,53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8.78%。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1.1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选举矫正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此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宋尚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此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高福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国沛
2017年12月行政处罚案例汇总●内幕信息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9号(应燕红) (3)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6号(张艺林) (6)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4号(吉林信托、高福波) (8)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号(曾祥颖) (13)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曹良继) (16)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号(胡鸣一) (19)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号(胡建东) (21)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号(林安) (23)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林竹兰) (26)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刘小萍) (28)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6号(池勤波) (31)●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7号(佳电股份、赵明、梁喜华等23名责任人员) (3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2号(雅百特、陆永、顾彤莉等21名责任人员)41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3号(任子行、景晓军) (49)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华宏医药、盛龙才、况清娟) (53)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4号(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梁健锋、王旭东) (56)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7号(海龙精密、张陈松娜等四人) (58)●操纵市场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8号(廖国沛) (6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6号(吴峻乐) (67)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0号(易所试、中泰证券、章源等8名责任人员) (70)●短线交易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郭庆) (76)●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9号(陆茜) (78)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8号(蒋政) (80)山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05号(李大伟) (82)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7〕5号(杨康华) (84)●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1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郭晋龙、夏斌)86●私募机构违规经营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中城银信、张佩宏、申巧玲) (95)●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5号(广东新价值、钱文彦、卢冬妮) (99)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号(上海荣利、何学忠、张莉) (102)●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9号(应燕红)当事人:应燕红,女,1976年12月出生,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博盈投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博盈投资公告编号:2013-026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6日接第一大股东荆州市恒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恒丰”)通知:荆州恒丰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1700万股股份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手续并对其中2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6%)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质押解除情况2012年6月1日,荆州恒丰将其所持17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借款担保(详见2012年6月1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5)。
股权质押双方于2013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1700万股股权解除质押手续。
二、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情况三、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前后持股情况四、其他相关说明1、上述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证券公司按荆州恒丰的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付本金利息、送股、转增股份等)归属于荆州恒丰,由申银万国证券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在购回交易时一并返还给荆州恒丰;标的股份发生配股的,申银万国应在指定时间内将配股权划转至荆州恒丰证券账户;标的股份发生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和配售债券的,申银万国不得行使优先认购权,荆州恒丰需要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应最迟于权益登记日(R 日)的前一个交易日(R-1 日)提前购回,自行行使该项权利。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17% 0.31 0.27 0.09 0.50 23% 0.31 0.28 0.28 -0.10 34% 0.81 0.48 0.35 -0.06 40% 0.92 0.92 0.69 0.94 11% 0.14 0.12 0.18 -0.31 27% 0.46 0.41 0.14 0.09 21% 0.40 0.30 0.37 0.50 19% 0.20 0.29 0.29 0.14 44% 0.59 0.86 0.46 0.53 14% 0.27 0.23 0.21 0.01 25% 0.99 0.48 0.61 0.45 16% 0.64 0.20 0.94 -0.00 24% 0.62 0.43 0.51 0.59
五岳鑫 国信证券 金和软件 中投证券 石晶光电 广发证券 金豪制药 申银万国 北科光大 上海证券
11,250 122,063 6,042 32,450 8,694 10,161 6,628 38,922 5,550 39,921 5,243 13,129 5,000 97,477 7,313 4,856 7,680 7,841 5,015 6,850 4,076 1,540 2,420 1,764 5,769 14,726 8,218 26,513 2,500 6,260 3,060 12,767 5,534 14,502 3,280 4,092 2,257 5,687 5,651 10,322 4,200 6,158 2,800 1,531
博朗环境 国海证券 九恒星 国信证券
斯福泰克 西部证券 国学时代 西部证券 超毅网络 宏源证券 达通通信 东吴证券 百慕新材 中信建投 清畅电力 南京证券 意诚信通 东吴证券 中海纪元 国泰君安 永邦科技 山西证券 富机达能 西部证券 中科国信 光大证券
华远地产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编号:临2013-023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日前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浩利”)通知,华远浩利原于2012年6月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向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办理信托贷款24,000万元提供担保而将其所持本公司流通股127,185,40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0.06%)质押给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12年6月8日公告的《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临2012-14))。
经2012年7月和2013年4月公司分别完成2011年度及2012年度分红送股手续后,上述127,185,408股已变更为182,829,024股。
日前华远浩利已办理完毕该182,829,024股股权的解押手续,同时华远浩利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流通股182,829,024股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华远浩利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82,829,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19日。
002082万邦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邦德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核查意见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担任万邦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万邦德实际控制人之一庄惠女士股份质押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一、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二、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四、涉及业绩承诺方质押对价股份的情况庄惠本次所质押限售流通股负有潜在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质权人已知悉相关股份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质押人已与质权人就相关股份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时约定必要的处置方式,具体情况如下:(1)庄惠持有的万邦德股票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具体内容详见万邦德2020年1月21日公告的《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质押人被质押股票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尽质押人所知,上述公告已经披露有关被质押股票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所有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的信息。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31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杭州崚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崚杉”、“质权人”)已知悉:如质押人的业绩补偿义务触发,质押人应当首先以其未办理质押的万邦德股票向万邦德履行补偿义务;若质押人未办理质押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足以满足其业绩补偿义务要求且质押人拟以被质押股票中相应数量的股票(“部分解质押股票”)补偿给万邦德,则质押人应先提前在合理的时间内向质权人提供相关信息,质押人和质权人将合理协商一致确定部分解质押股票的数量,并在采取双方协商一致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质权人提供令质权人满意的其他担保措施)后,质权人在合理可行的期间内解除部分解质押股票的质押并办理相关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前提是该等与部分解质押股票相关的安排不应影响质权人在适用法律法规和《股票质押协议》项下的其他任何条款和条件。
企业信用报告_内蒙古伊东集团忽沙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忽沙图煤矿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5.10 司法拍卖..................................................................................................................................................10 5.11 股权冻结..................................................................................................................................................10 5.12 清算信息..................................................................................................................................................11 5.13 公示催告..................................................................................................................................................11 六、知识产权 .......................................................................................................................................................11 6.1 商标信息 ....................................................................................................................................................11 6.2 专利信息 ....................................................................................................................................................11 6.3 软件著作权................................................................................................................................................11 6.4 作品著作权................................................................................................................................................11 6.5 网站备案 ....................................................................................................................................................11 七、企业发展 .......................................................................................................................................................12 7.1 融资信息 ....................................................................................................................................................12 7.2 核心成员 ....................................................................................................................................................12 7.3 竞品信息 ....................................................................................................................................................12 7.4 企业品牌项目............................................................................................................................................12 八、经营状况 .......................................................................................................................................................12 8.1 招投标 ........................................................................................................................................................12 8.2 税务评级 ....................................................................................................................................................13 8.3 资质证书 ....................................................................................................................................................13 8.4 抽查检查 ....................................................................................................................................................13 8.5 进出口信用................................................................................................................................................13 8.6 行政许可 ....................................................................................................................................................1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审委2010年第10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10.07.02
施行日期
2010.07.02
文号
主题类别
证券
效力等级
部门Hale Waihona Puke 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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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审委2010年第10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100次会议于2010年7月2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发行监管部
二○一○年七月二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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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0-02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6月30日,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A 股196,330,913股,占总股本的30.71%)通知,亚泰集团所持有的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45,000,000股公司股权已于2010年6月28日解冻,解冻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2010年6月30日,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亚泰集团通知,亚泰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股权4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4%)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0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期限自2010 年6月28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截止目前,亚泰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限售流通A 股 14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7%。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