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涛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14
洪涛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1-21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 2010-001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1月19日上午10:00以现场召开方式,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1月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谢建亮因出差无法在题述时间参加会议,故委托董事刘年新出席此次董事会并行使其董事职责,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修改《公司章程》。
章程第六条原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9000 万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2000 万元。
”章程第十九条原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9000 万股,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2000 万股,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均为普通股。
洪涛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7-29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7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7月28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国林先生主持。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 通过了以下决议:1、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唐世华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简历附后)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制定的《深圳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监事会将加强监督,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附件:唐世华先生简历:唐世华,男,1976年9月出生。
本科学历,会计师。
1999年至2007年供职于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至今任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唐世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洪涛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23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8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给到各位董事及监事。
会议于2010年4月2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董事谢建亮因公出差在外委托董事长刘年新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何文祥、颜琼因公出差在外分别委托独立董事毛裕国、吴镝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为了使公司的募投项目及早产生效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项目进行建设。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P234页披露,截止2009年6月底,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投入3,099.28万元用于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建设。
公司现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30,992,762.28元。
(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募集资金运用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紫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14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0-021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7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8月12日在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以6票全票赞成,做出如下决议:一、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二、通过关于核销有关资产的议案公司于2001年出资95万美元设立了紫光(美国)有限公司。
截止目前,公司持股比例为49%,经权益法核算后该项长期投资帐面投资额为人民币7,844,939.30元。
因被投资单位紫光(美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已在以前年度对该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2010年2月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己审核同意对紫光(美国)有限公司进行撤销,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对紫光(美国)有限公司的长期投资金额人民币7,844,939.30元进行核销处理。
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2010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被投资单位紫光(美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已在以前年度对该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并且2010年2月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己审核同意对紫光(美国)有限公司进行撤销;本次长期股权投资核销不会对公司2010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本次核销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的决定,同意公司本年度核销对紫光(美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人民币7,844,939.30元。
公司监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核销有关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000606)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选举许正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方案》的议案。
(000035)ST科健:1月2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2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000676)思达高科: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2010年1月12日,思达高科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郑民四初字第33-1号民事裁定书,就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一案裁定如下:准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撤回起诉。
目前,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借款已到期归还,本息结清,借款额度正常循环使用,公司资金周转正在恢复正常。
(000100)TCL集团:1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10点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1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00100)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郭爱平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洪涛股份: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12-02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洪涛股份”)的委托,指派朱永梅律师、邬克强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公司董事会于2010 年11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站( )上刊载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洪涛股份本次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1日上午10:00时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公司一楼大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3 人,代表股份数11,250万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
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002325洪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经审查唐世华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专业知识,拥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变更财务总监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3、同意聘任唐世华为公司财务总监。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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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梁侠赵庆祥池朝福
日期: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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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25洪涛股份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洪涛股份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负9,740.83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负12,133.91万元相比亏损有较大幅度减少,下降19.72%。
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经营业务,应当加强经营业务的管理。
2023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为负9,738.6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负12,108.52万元相比亏损有较大幅度减少,下降19.57%。
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亏损也相应地下降,企业所采取的减亏政策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却带来了营业收入下降的不利影响。
二、成本费用分析洪涛股份2023年三季度成本费用总额为22,953.01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16,292.4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70.98%;销售费用为123.8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54%;管理费用为2,940.1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2.81%;财务费用为2,947.9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2.84%;营业税金及附加为282.5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23%;研发费用为365.9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59%。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123.88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128.85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89.03%。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在销售费用下降的同时营业收入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营业亏损减少,企业销售活动的效率有所提高,但要注意营业收入下降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2,940.18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424.22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4.14%。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8.06%,与2022年三季度的12.52%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提高5.53个百分点。
三、资产结构分析洪涛股份2023年三季度资产总额为811,290.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612,532.04万元,主要以合同资产、应收账款、预付款项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46.36%、42.24%和3.73%。
洪涛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08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1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给到各位董事及监事。
会议于2010年4月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谢建亮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刘年新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并决定提请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何文祥先生、毛裕国先生、吴镝先生、颜琼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并决定提请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深鹏所股审字[2010]097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69,063,559.60元,计提盈余公积6,906,355.96元,本年末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 125,995,722.09元,本年末资本公积金766,053,215.66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为1200万元。
洪涛股份: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0-02-06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二、会议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况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月21日分别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公告通知。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年新主持,会议于2010年2月5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十三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委派律师朱永梅、马卫霜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1、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0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2、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0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3、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0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四、律师法律意见书意见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委派律师朱永梅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1、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洪涛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10-08-21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提名人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何文祥、毛裕国、吴镝、颜琼为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二、符合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四)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 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 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 理干部;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 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 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十、包括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 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股权转让股东决定书(精选17篇)
股权转让股东决定书(精选17篇)股权转让股东决定书篇1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全体股东参加,经讨论一致通过,作出如下决议:1、同意将拥有本公司 %的万元股权(其中未到位万元股权)转让给;……2、股东转让股权后,本公司的最新股本结构如下:,认缴出资额为万元股权(其中未到位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3、……××公司股东会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日期:年月日股权转让股东决定书篇2时间:20xx年9月19日地点:召集人:参加人:,,。
经全体股东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变更股东股权,股东将其在本公司的12.5%股权(即12.5万元)出资转让给。
变更后的股东出资比例和金额如下:决议立即生效,并委托指定给x办理本公司变更登记事项。
x有限公司股东签名:年9月19日股权转让股东决定书篇3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员: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甘孜县恒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xx年?月?日在召开股东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代表公司100%表决权,100%表决通过。
表决通过决议如下:1. 同意公司股东占公司注册资本?%共**元的出资转让给。
2. 同意废止原章程,启用新章程。
股东:(签章)法定代表人:甘孜县恒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日期股权转让股东决定书篇4股东会决议主持人: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年月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
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决议事项如下:1.同意公司注销。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 ××× ××××××……,×××为清算组组长。
洪涛股份: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洪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公告编号:2020-042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洪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96号”文核准,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公开发行了1,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6]537号”文同意,公司12亿元可转债于2016年8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洪涛转债”,债券代码“128013”。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洪涛转债自2017年2月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0.28元/股。
2017年5月9日,因公司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增公司股份4,265.2万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洪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7年5月9日起由原来的10.28元/股调整为10.06元/股。
2017年7月10日,因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新增公司股份140万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洪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7年7月10日起由10.06元/股调整为10.05元/股。
2017年7月21日,因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洪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7年7月21日起由10.05元/股调整为10.03元/股。
2017年12月19日,因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份授予登记完成,新增公司股份441万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洪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7年12月19日起由10.03元/股调整为10.01元/股。
洪涛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5-12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公告编号:2011-011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给到各位董事及监事。
会议于2011年5月10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1、逐项审议通过《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稿)》:1.1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1票回避。
关联董事王全国回避了表决。
1.2 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1票回避。
关联董事王全国回避了表决。
1.3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1票回避。
关联董事王全国回避了表决。
1.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相关限售规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1票回避。
关联董事王全国回避了表决。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1票回避。
关联董事王全国回避了表决。
1.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1票回避。
关联董事王全国回避了表决。
1.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1票回避。
关联董事王全国回避了表决。
1.8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1票回避。
关联董事王全国回避了表决。
1.9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1票回避。
洪涛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21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42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给到各位董事及监事。
会议于2010年8月19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届董事会提名刘年新、马先彬、邓新泉、王全国、卢国林、吴镝、颜琼、毛裕国、何文祥9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其中被提名人吴镝、颜琼、毛裕国、何文祥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向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4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发表以下意见: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津贴方案,是依据《公司章程》,参照其他上市公司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现状制定的,津贴预案合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性,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承担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付出了辛勤劳动。
公司为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是肯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过程中所作的贡献,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目录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汇总1.公司法 (003)2.证券法 (072)3.募集资金使用办法(对比) (163)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165)附件:中小板上市注意事项及实操指南 (182)章节1 公司上市的意义章节2 公司上市主要条件章节3 IPO基本流程章节4 中国证监会审核要点章节5 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常见问题章节6 在审企业注意事项章节7 未过会企业问题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组织机构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四节监事会第五节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转让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七章公司债券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洪涛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6-11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7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给到各位董事及监事。
会议于2010年6月9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08 年9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部分更新修订。
详细修改情况请见附件。
修改好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公司营销网络项目建设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洪涛股份: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公告编号:2020-019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8年度母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具体情况说明如下: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公司在2019年度年报编制过程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进行确认和计量,通过自查,发现公司于2018年度对合并北京尚学跨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跨考)、上海学尔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学尔森)时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确定),分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4,491,530.99元和189,656,865.63元,但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母公司单体报表层面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经测试,于2018年度,洪涛股份公司母公司应对北京跨考、上海学尔森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别计提减值准备32,318,503.06元和199,253,180.00元,合计231,571,683.06元。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上述重要前期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
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上更正情况对已披露报表的累计影响如下:(一) 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累计影响无(二) 对2018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的累计影响单位:元报表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递延所得税资产75,984,055.23 34,735,752.46 110,719,807.69 长期股权投资1,049,076,932.63 -231,571,683.06 817,505,249.57 未分配利润1,204,418,586.81 -196,835,930.60 1,007,582,656.21 资产减值损失226,630,259.74 231,571,683.06 458,201,942.80 所得税费用-10,832,999.14 -34,735,752.46 -45,568,751.60 净利润-87,063,231.32 -196,835,930.60 -283,899,161.92题的更正,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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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41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8月13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唐世华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