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20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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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要求【项目负责人】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要求【项目负责人】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结题要求一、鉴定流程12、电子版打包发到邮箱:skc@。

二、鉴定成果三、课题成果公报撰写格式课题批准号:××××课题类别:×××学科分类: ××××课题负责人: ×××(姓名) ×××(业务职称)××(工作单位)主要成员:××××××××××××……(只列姓名)正文内容:(1)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理论基础(2)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3)课题研究取得的主要成果(主要结论、有何新的论点、较前有哪些突破性进展等)(4)研究成果推广的范围(5)研究成果取得的社会效益(6)主要研究成果目录(成果名称、形式、字数、出版单位或发表刊物名称、出版或发表日期)(7)该研究领域尚待进一步研究的主要理论与实际问题四、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材料装订格式一、封面(三号宋体加粗居中)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课题批准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报送日期年月日二、书脊标注:课题批准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三、装订顺序(目录)1.结题报告……………………………………………………………………………()2.课题立项通知……………………………………………………………………………()3.课题申报书………………………………………………………………………………()4.开题报告……………………………………………………………………………()5.中期报告…………………………………………………………………………()6.鉴定结题申请书……………………………………………………………………()7.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组集体)………………………()8.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个人)…………………………()9.研究报告…………………………………………………………………………()10.课题成果公报…………………………………………………………………………()11.发表的论文………………………………………………………………………()12.成果影响证明材料………………………………………………………………()13.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 )注:成果鉴定意见,如果是会议鉴定,请交专家组集体意见,如是通讯鉴定,则交专家个人意见(含专家组组长综合意见)。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申请表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申请表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申请表
课题名称
课题主持人
所在单位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二○一六年五月(修订)
重要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统计表
注:本表填写的项目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资助”字样(未标注者不需统计);研究咨询报告须附上盖有采纳单位公章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在本《成果鉴定申请表》之后装订。

课题资助经费总决算表
申请表》后装订。

填表要求:1.请在通读该成果的基础上填写此表
2.请在每项指标的相应分值上划圈,不能漏划,也不能多划
3.鉴定评价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鉴定专家要对自己的鉴定意见和结论承担学术责任
附件一:
附件二: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通讯鉴定表。

教育科学省级规划课题的结题鉴定与具体操作

教育科学省级规划课题的结题鉴定与具体操作

教育科学省级规划课题的结题鉴定与具体操作
教育科学省级规划课题的结题鉴定作为完成一项规划性研究项目的重要一阶段,对于反映该课题的实施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鉴定过程应当严格依据审查程序,精心组织和安排鉴定程序,并力求科学评价,同时规范操作文件,形成课题结业综合评价单。

首先,规划过程应当涵盖整个课题的实施和相关的参与者,结构处理过程中应
当有一个全面的的审查,同时要求研究项目都应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和信息,以便组织者反映他们在实施中的实际成就情况,保证参评者的真实性和充分的准备。

其次,评审过程中需要进行有量的考核,实施方面比如要针对参与者的实际表
现情况进行审查,对预定的计划目标进行考核,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查验,并证明实施均与规定的内容无差别,促使考核者深入了解研究的本质。

再次,报告编制应当有一个完整的评价报告,规范操作文件,特别是要求要求
实施机构,协调者,课题参与者,资金分配机构都签名,形成课题最终的结业综合评价单,从而可以真实反映研究课题的实效和参与者的真实表现,进一步推广.
总之,教育科学省级规划课题的结题鉴定应秉承完善科学可靠、质量可控的原则,以精心安排鉴定程序,通过详细的考核报告,规范的操作文件,形成公正的综合评价单,以便准确评估项目实施的实效性和科技成果的可持续性。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2017年7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健全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机制,提高课题研究成果质量,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按期完成后,原则上最终成果均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结题。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教科规划办)负责国家重大、国家重点、一般和青年课题、西部课题、后期资助课题、委托课题(以下简称国家级课题)及教育部重点、青年专项课题(以下简称教育部级课题)成果的最终鉴定工作。

第三条全国教科规划办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区市教科规划办)负责所在地区承担的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成果的鉴定工作,鉴定结果报送全国教科规划办最终审定。

第四条课题成果鉴定后,全国教科规划办有权进行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和转化工作。

第五条课题结题鉴定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重点验收课题最终成果的质量和学术水平。

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严把结题鉴定的质量关。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或者重要敏感问题的研究成果,应先提交并通过全国教科规划办审核后方可正式公开出版。

第二章成果要求第七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一)国家重大、国家重点、一般和青年课题、委托课题和西部课题的著作成果鉴定时提交书稿和出版合同,鉴定通过后方可公开出版。

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全国教科规划办将终止课题,追回已拨付的结余经费,剩余经费不再拨付;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国家重大、国家重点课题应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A & 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并至少提交2篇决策咨询报告。

(三)国家一般课题、西部课题应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A & 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计划项目”或“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结题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及有关工作规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经批准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的各类项目,项目结题分为验收结题和终止结题。

第三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以《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任务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为基础,对合同书中的研发内容、任务指标、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综合考察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组的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科研信用等情况。

按照合同书规定正常实施的项目,须按本细则组织项目验收结题;因故未能按合同书组织实施或无法完成合同书规定任务目标的项目,须按本细则进行终止结题。

第四条项目结题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引入客观科学的评估机制,保证结题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五条按省财政科技立项(或者配套支持国家科技项目)资助金额大小,结题项目的类型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小型项目。

其中,重大项目是指资助额度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项目;重点项目是指资助额度100~300万元(含100万元)的项目;一般项目是指资助额度20~100万元(含20万元)的项目;小型项目是指资助额度20万元以下的项目。

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专项)类型,可另行确定划分标准并制定管理细则。

第二章项目验收结题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负责组织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由省科技厅组织验收工作,并对单个项目做重点绩效评价;一般项目、小型项目经省科技厅授权,可委托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但要加强对验收工作的质量控制。

验收过程中具体事务性工作可由省科技厅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承担。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时间:一、课题成果鉴定、结题基本要求(一)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其最终成果均须先进行鉴定,鉴定后才准予结题。

(二)省级教育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工作原则上由省教育科学规划规划办负责组织进行。

根据需要与可能,也可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委托地级市和高校科研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一般资助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组织鉴定、结题工作。

(三)凡鉴定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如未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同意,课题负责人自行组织的鉴定将不予认可。

二、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的三种形式(一)会议鉴定、结题。

一般由同行专家到课题单位进行会议鉴定。

程序:、主持人陈述研究报告。

、专家组审读课题成果、提问、答辩。

、专家组写出课题的结题或鉴定结论。

、专家组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评审书》专家鉴定部分,课题组打印《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

、课题鉴定结题后,课题组修改研究报告和成果公报。

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鉴定与会议鉴定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二)通讯鉴定、结题。

一般将鉴定、结题材料送同行专家,由各专家写出鉴定意见,再交鉴定专家组组长综合,形成课题成果书面鉴定意见。

专家组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评审书》专家鉴定部分和打印《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

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鉴定与会议鉴定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申请免于鉴定。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于鉴定:、获国家级奖、省部级评奖三等奖以上的,厅级评奖一等奖以上的。

奖项包括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及省级哲学社会科学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省教育厅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等。

、主要成果主体部分被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明确采纳的。

、课题最终成果主体内容在《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教育研究》发表或转载,或有项以上在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的。

申请免于鉴定的课题,须在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评审书》时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发表和转载的成果原件,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核准后,发给结题证书。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2017年7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健全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机制,提高课题研究成果质量,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按期完成后,原则上最终成果均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结题。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教科规划办)负责国家重大、国家重点、一般和青年课题、西部课题、后期资助课题、委托课题(以下简称国家级课题)及教育部重点、青年专项课题(以下简称教育部级课题)成果的最终鉴定工作。

第三条全国教科规划办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区市教科规划办)负责所在地区承担的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成果的鉴定工作,鉴定结果报送全国教科规划办最终审定。

第四条课题成果鉴定后,全国教科规划办有权进行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和转化工作。

第五条课题结题鉴定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重点验收课题最终成果的质量和学术水平。

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严把结题鉴定的质量关。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或者重要敏感问题的研究成果,应先提交并通过全国教科规划办审核后方可正式公开出版。

第二章成果要求第七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一)国家重大、国家重点、一般和青年课题、委托课题和西部课题的著作成果鉴定时提交书稿和出版合同,鉴定通过后方可公开出版。

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全国教科规划办将终止课题,追回已拨付的结余经费,剩余经费不再拨付;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国家重大、国家重点课题应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并至少提交2篇决策咨询报告。

(三)国家一般课题、西部课题应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7月修订)[1]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7月修订)[1]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7月修订)[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2021年7月修订)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健全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机制,提高课题研究成果质量,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按期完成后,原则上最终成果均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结题。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教科规划办)负责国家重大、国家重点、一般和青年课题、西部课题、后期资助课题、委托课题(以下简称国家级课题)及教育部重点、青年专项课题(以下简称教育部级课题)成果的最终鉴定工作。

全国教科规划办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所在地区承担的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成果的鉴定工作,鉴定结果报送全国教科规划办最终审定。

课题成果鉴定后,全国教科规划办有权进行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和转化工作。

课题结题鉴定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重点验收课题最终成果的质量和学术水平。

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严把结题鉴定的质量关。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重要敏感问题的研究成果,应先提交并通过全国教科规划办审核后方可正式公开出版。

第二章成果要求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国家重大、国家重点、一般和青年课题、委托课题和西部课题的著作成果鉴定时提交书稿和出版合同,鉴定通过后方可公开出版。

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全国教科规划办将终止课题,追回已拨付的结余经费,剩余经费不再拨付;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国家重大、国家重点课题应出版学术专著1部, 并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并至少提交2篇决策咨询报告。

国家一般课题、西部课题应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为提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多出“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见效好”的成果,多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健全教育科学成果评价机制,规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引导教育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增强中国教育科学的持续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1.凡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的所有课题按期完成后,原则上最终成果均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题。

一般性课题研究成果均需先出版或发表后鉴定。

凡涉及政治、民族、宗教、国防等敏感问题的研究成果,可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在通过鉴定之后出版或发表的,须先报送样书或样刊,再领取结题证书。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一般、青年基金课题和教育部重点、青年专项、规划课题成果的最终鉴定工作。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所在地区学校承担的教育部规划课题最终成果的鉴定工作。

二、成果要求1.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国家重大(重点)课题应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4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部(出版社名单见附件五),并在SSCI或CSSCI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系列论文(期刊名录见附件三);国家一般课题应在国家一级级出版社出版30万字以上专著1部、在CSSCI上发表3篇系列论文;国家青年基金课题应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20万字以上专著1部、在CSSCI期刊上发表2篇系列论文。

教育部重点课题应出版2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部,或者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版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系列论文(期刊名录见附件四);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应出版20万字以上专著1部,或者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版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系列论文;教育部规划课题应出版20万字以上专著1部,或者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版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鼓励课题研究成果在国外学术期刊发表(期刊目录参见附件六)。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附件三:
项目编号: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书
(软科学项目)
项目名称:
下达文件编号:
承担单位:
验收形式:
组织验收单位:
验收日期: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 1 -
二○一○年十二月制- 2 -
说明
一、本验收表的各类信息必须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二、在验收时请同时提供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合同书及验
收所需的具体材料。

三、如项目在验收的同时进行软科学成果评审,验收专家组同时
为成果评审专家组。

四、项目验收结束当年仍需填写“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
情况调查表”。

- 3 -
一、项目基本信息
- 4 -
- 5 -
二、经费使用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并加盖财务公章)- 6 -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三、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名单
(注:本栏不够填写可加页)
- 7 -
- 8 -
- 9 -
- 10 -。

广东省教育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报告

广东省教育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报告

广东省教育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报告1. 课题背景本研究是关于广东省教育科学重点课题的结题报告。

该课题旨在探索广东省教育系统中的某一具体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2. 研究目的本研究的目的是深入了解广东省教育系统中面临的特定问题,并针对该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通过该研究,我们希望能够为广东省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意见。

3. 研究方法我们采用了多种研究方法来完成该课题的研究。

首先,我们进行了广泛的文献回顾,以了解该问题在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和现有解决方案。

其次,我们进行了调查和问卷调查,以收集广东省教育系统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反馈。

最后,我们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并形成了相应的结论。

4. 研究结果通过我们的研究,我们得出了以下几个重要的研究结果:- 在广东省教育系统中存在某一具体问题;- 该问题的影响较大,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我们的研究和分析,我们提出了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以应对该问题。

5. 解决方案针对该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几个解决方案:- 方案一:详细描述方案一的内容和操作步骤;- 方案二:详细描述方案二的内容和操作步骤;- 方案三:详细描述方案三的内容和操作步骤。

6. 结论通过本次研究,我们对广东省教育系统中的某一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

我们相信,通过实施这些方案,可以有效地解决该问题,并为广东省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7. 参考文献- 引用和列举在本研究中使用过的相关文献及资料。

以上是《广东省教育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面向21世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发挥我省教育科研的优势,促进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强和完善教育科研的规划和管理,提高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理论规划领导小组委托,以及教育厅组织实施的教育科研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我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教育有关科研工作的行政管理归口科研处,科研处负责统筹教育科研规划,指导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并统筹科研经费。

第三条凡以广东省社科基金、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经费资助或支持的教育科研项目,均纳入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的范畴。

省教育厅在每年的教育经费中安排一定的教育科研经费,同时,要拓宽经费来源,多渠道筹措科研经费。

要以适当方式支持各级各类研究会、协会的教育科研工作,但各级各类研究会、协会的研究课题原则上不纳入教育科研管理的范围。

第四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双百"方针,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理论对教育发展的指导、探索、促进和决策咨询作用,推动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职责第五条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审定并发布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研究计划2、审定并发布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3、筹措和管理教育科研经费4、发布广东省教育科研课题指南,审批广东省教育科研课题,对重大研究成果进行验收5、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等6、评定和奖励广东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7、领导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科规划小组的工作为推动各地区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各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当地的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有组织地开展教育科研工作。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2017年7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健全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机制,提高课题研究成果质量,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按期完成后,原则上最终成果均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结题。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教科规划办)负责国家重大、国家重点、一般和青年课题、西部课题、后期资助课题、委托课题(以下简称国家级课题)及教育部重点、青年专项课题(以下简称教育部级课题)成果的最终鉴定工作。

第三条全国教科规划办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区市教科规划办)负责所在地区承担的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成果的鉴定工作,鉴定结果报送全国教科规划办最终审定。

第四条课题成果鉴定后,全国教科规划办有权进行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和转化工作。

第五条课题结题鉴定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重点验收课题最终成果的质量和学术水平。

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严把结题鉴定的质量关。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或者重要敏感问题的研究成果,应先提交并通过全国教科规划办审核后方可正式公开出版。

第二章成果要求第七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一)国家重大、国家重点、一般和青年课题、委托课题和西部课题的著作成果鉴定时提交书稿和出版合同,鉴定通过后方可公开出版。

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全国教科规划办将终止课题,追回已拨付的结余经费,剩余经费不再拨付;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国家重大、国家重点课题应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并至少提交2篇决策咨询报告。

(三)国家一般课题、西部课题应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为提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引导多出“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见效好”的成果,健全教育科学成果评价机制,规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引导教育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增强中国教育科学的持续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的所有课题按期完成后,原则上最终成果均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题。

凡涉及政治、民族、宗教、军事等敏感问题的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

最终成果为书稿的,在通过鉴定之后出版的,须先报送样书,再领取结题证书。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一般、青年基金课题和教育部重点、青年专项、规划课题最终成果的鉴定工作。

根据需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教育部直属高校社科(科研)处负责所在地区和学校承担的部分教育部规划课题最终成果的鉴定工作。

二、成果要求国家重大、重点课题应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3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部、在SSCI或CSSCI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系列论文。

国家一般课题应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在CSSCI上发表3篇系列论文。

国家青年基金课题应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在CSSCI 期刊上发表2篇系列论文,优秀成果进入《成果要报》或《优秀成果文库》。

教育部重点课题应出版专著1部或在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上发表3篇系列论文。

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应出版专著1部或在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上发表2篇系列论文。

教育部规划课题应出版专著1部或在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上发表1篇论文。

专著或论文发表须注明且只能独家注明“课题类别 + 课题名称 + 课题批准号”。

课题负责人均应为专著、论文的第一作者。

所有课题申请结题均须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提交的研究总报告不少于3万字,成果公报6000-8000字,两者全文在网上公开。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5.23•【字号】粤教思函〔2016〕39号•【施行日期】2016.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的通知粤教思函〔2016〕39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小学: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思函〔2015〕41号),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

经过资格审查和评审专家组的评审,共评出10个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含30个子项目,详见附件1),资助总额为750万元,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立项,并就做好项目研究、实践和管理提出以下要求:一、第三批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周期2年,第三批广东省高等学校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4年。

各地各有关学校要按照《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设立广东省高等学校名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粤教思函〔2014〕2号)的要求,认真落实工作室条件保障,积极为名班主任、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研究项目(德育专项)研究周期为1年或2年(详见附件3),各地各有关学校应按《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做好有关课题的管理工作,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保质完成研究工作。

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由地级市教育局或各课题学校组织专家鉴定,并按照《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附件4),将整套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材料(一份)交省教育厅,同时提交电子版。

省教育厅将对结项材料进行复评,对合格的课题发给结题证书。

广东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项目结题材料

广东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项目结题材料

广东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项目结题材料年度编号广东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研究项目结题材料课题名称:课题科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单位所属地:申报日期:广东教育学会制二〇一九年二月专家评审意见表名称:编号:GD_KT 申请人:单位:评审意见签名____:日期:评审意见签名____:日期:评审意见签名____:日期:广东教育学会秘书处盖章 (公章) 日期:广东教育学会小课题研究项目结题申报表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课题完成单位课题组成员课题结题成果材料目录(一)必须提交的结题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列,已附材料请在括号里打“∨”) 1.小课题研究结题申报表;() 2.小课题研究结题报告(5000 字左右,内容包括三个板块:①问题的提出;②我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③问题解决的成效分析^p );() 3.代表性核心成果 1 项(公开或获奖论文、著作或案例等);() 4.小课题研究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小课题申报表(文本即可,无需盖章);() 6.参加开题、结题培训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选送课题研究过程性材料(至少有三份,已附材料请在括号里打“∨”) 1.研究过程记录(一):主要的文献与资料查找;() 2.研究过程记录(二):调查调研情况;() 3.研究过程记录(三):他人成功的经验与实例;() 4.研究过程记录(四):教学课例观摩记录;() 5.研究过程记录(五):学习研讨会(含校本教科研)记录;() 6.小课题研究其它成果,如所获奖励等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说明:1.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电子版发到:,联系工作:,,电话:,,;Q 群;纸质版快递以小课题微信公众号为准,小课题微信公众号:gd_ktbgs。

3.结题表格请在链接:。

4.小课题咨询邮箱:所在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省教育学会意见(见专家评审意见表)小课题研究结题报告代表性核心成果 1 项(公开或获奖论文、著作或案例等)小课题研究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小课题申报表(文本即可,无需盖章)参加开题、结题培训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研究过程记录(一):读书与文献资料查询作者姓名论文或论著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发表刊物或出版社或网络主要观点阅读并记录时间年月日对本课题研究的借鉴作用或所收的启发研究过程记录(二):调查调研情况时间对象方式调查目的主要过程对本课题研究的借鉴作用或所收的启发研究过程记录(三):他人成功的经验与实例姓名性别来渠道成功的经验与实例研究过程记录(四):课例观摩记录授课人授课班级时间教学课题研究主题教学过程或重要的教学片段教学观摩有感研究过程记录(五):学习研讨会(含校本教科研)记录时间地点主持人主讲人主题内容记录学习研讨给我的启示。

广东省教育科研省级课题结题要求

广东省教育科研省级课题结题要求

广东省教育科研省级课题结题基本要求
一、目录内容顺序
1.结题报告
2.课题立项通知
3.课题申报书
4.开题报告
5.中期报告
6.鉴定结题申请书
7.广东省教育科研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组集体)
8.研究报告9.课题成果公报10.发表的论文
11.成果影响证明材料 12.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
13.附录(教学设计、校本教材)
二、注意事项
1.把以上材料按照顺序编辑一起,合订成一本,插入序号;然后打印成册;
2.鉴定材料里所有需要盖章的地方都要盖章;
3.成果公报需要公文式写出来,不能表格式;
4.开题报告的评语专家需要三个人,签名的地方要拉大点,请评语专家手签;
5.开题报告里“重要变更”有的话就写上相关的变更原因,如果没有就写“无”;
6.中期报告的科研部门的审核意见也要代写进去;
7.鉴定专家也是列表填写进去的;
8.主持人单位审查意见也是又单位科研部门填写;
9.打印好成册后,交由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签名后,领回扫描制作成PDF 版再发回去;
10.工作报告和结题报告要分开写;结题报告插入的图片不用太多,图片可以作为佐证材料即可,结题报告主要阐述研究原因、研究什么、如何研究、取得什么成效、得出什么结论等(8000字左右);工作报告:课题研究过程性的总结性资料(3000-5000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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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结题鉴定实施细则
一、课题成果鉴定、结题基本要求
(一)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其最终成果均须先进行鉴定,鉴定后才准予结题。

(二)省级教育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工作,一般课题(含自筹经费课题)原则上由各地级市管理部门和各高校科研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等级为优秀的,须先将结题材料上报省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鉴定,省级管理部门须派人参加;重点和重大课题的鉴定工作由省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三)鉴定等级分为优秀(一般在结题课题数量10%~15%的比例)、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鉴定结果不合格的课题,一般给予不超过一年的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鉴定,鉴定结果仍然不合格的,作撤销项目处理。

(四)凡鉴定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如未经相关管理单位同意,课题负责人自行组织的鉴定将不予认可。

二、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的三种形式
(一)会议鉴定、结题。

一般由同行专家到课题单位进行会议鉴定。

程序:1、主持人陈述研究报告。

2、专家组审读课题成果、提问、答辩。

3、专家组写出课题的结题或鉴定结论。

4、专家组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评审书》专家鉴定部分,课题组打印《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

5、课题鉴定结题后,课题组修改研究报告和成果公报。

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鉴定与会
议鉴定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二)通讯鉴定、结题。

一般将鉴定、结题材料送同行专家,由各专家写出鉴定意见,再交鉴定专家组组长综合,形成课题成果书面鉴定意见。

专家组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评审书》专家鉴定部分和打印《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

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鉴定与会议鉴定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申请免于鉴定。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于鉴定:1、获国家级奖、省部级评奖三等奖以上的,厅级评奖二等奖以上的。

奖项包括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及省级哲学社会科学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省教育厅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等。

2、主要成果主体部分被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明确采纳的。

3、课题最终成果主体内容在《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教育研究》发表或转载,或有2项以上在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的。

申请免于鉴定的课题,须在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评审书》时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发表和转载的成果原件,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核准后,发给结题证书。

三、课题成果鉴定、结题须提供的材料
(一)主件(每个专家人手一份)。

包括:1. 结题报告2.结题鉴定申请书。

3. 研究报告。

4.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

(二)附件(一套)包括:1.立项通知。

2.课题开题论证报告。

3. 课题中期检查报告。

4.验证课题成果推广效益的有关附件和其他佐证材料。

采取通信鉴定的交专家组长。

(三)6000字以内的成果公报和1000字以内供网上发布的内容
要点各1份(含电子版)。

四、课题鉴定工作程序:
(一)将须交的材料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并与省规划办主管人员联系。

(二)省规划办主管人员和主持人双方协商鉴定结题形式、时间、地点和专家人选(专家一般为5-7人,最少不少于3人。

课题组成员包括顾问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与鉴定的专家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课题鉴定经费可从课题研究经费中支出或由课题所在单位解决。

(三)鉴定、结题后,课题组送一套完整的资料(含电子版)交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主管人员存档和网上公布。

(四)由省规划办主管人员发放《结题证书》。

五、课题成果公报撰写格式
课题批准号:××××课题类别:×××学科分类: ××××
课题负责人: ×××(姓名) ×××(业务职称)××(工作单位)
主要成员:××××××××××××……(只列姓名)正文内容:
(1)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理论基础
(2)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3)课题研究取得的主要成果(主要结论、有何新的论点、较前有哪些突破性进展等)
(4)研究成果推广的范围
(5)研究成果取得的社会效益
(6)主要研究成果目录(成果名称、形式、字数、出版单位或发表刊物名称、出版或发表日期)
(7)该研究领域尚待进一步研究的主要理论与实际问题
附件一: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一、封面(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材料
课题批准号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所在单位
报送日期年月日
二、书脊
标注:课题批准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
三、装订顺序(目录)
1.结题报告……………………………………………………………………………()
2.课题立项通知……………………………………………………………………………()
3.课题申报书………………………………………………………………………………()4.开题报告……………………………………………………………………………()5.中期报告…………………………………………………………………………()6.鉴定结题申请书……………………………………………………………………()
7.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组集体)………………………()
8.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个人)…………………………()
9.研究报告…………………………………………………………………………()10.课题成果公报…………………………………………………………………………()11.发表的论文………………………………………………………………………()12.成果影响证明材料………………………………………………………………()13.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 )
注:成果鉴定意见,如果是会议鉴定,请交专家组集体意见,如是通讯鉴定,则交专家个人意见(含专家组组长综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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