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常态协同监督预防“三重一大”决策风险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发布时间:2012-07-12 09:34:12 文章来源:新华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新华网北京7月15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全文如下: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部署,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要求,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
国有企业应当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等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要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三)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为加强党内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对各单位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作如下规定:一、“三重一大”的范围“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一)重大事项包括:1、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重要问题;2、机构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3、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其他重大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1、副股级(含)以上干部任免和调整;2、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3、重要岗位上的人事调整;4、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5、工作人员的调入和调出;6、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干部管理事项.(三)重大建设项目:1、网点建设,基础建设,设施建设,项目建设;2、大型办公用品、设备等资产的购置;3、国有资产的处置;4、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项目.(四)大额资金使用:1、三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2、一万元以上的单项支出;3、各类专项资金和贷款;4、其他大额资金使用项目.二、“三重一大”的决策形式及程序(一)重大事项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二)重要干部任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副股职(含)以上干部的任免,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应由人事部门提出初步意见,通过组织考察、征求意见,经过必要程序后,由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做出上报或任免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决定.(三)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安排必须由承办或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行政领导办公会讨论决定,必要时提交党委(党组)会讨论决定.(四)大额资金使用大额度资金必须由使用部门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行政领导办公会讨论决定,必要时提交党委(党组)会讨论决定.三、“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1、领导干部在带头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的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做好分管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工作.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三重一大”事项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工作负总责.县纪委工作室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各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适时通报面上检查情况,检查情况纳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予以考核.2、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工作会议、行政领导办公会、党委(党组)会,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存档备查.3、“三重一大”涉及的内容要及时报纪检监察工作室,由工作室决定是否实施过程监督.具体程序为:(1)会前准备.各部门确定“三重一大”的会议不得临时动议,议题应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协商,并由主要负责人决定后,形成书面材料;(2)提前通知.在决定召开会议前1至2天以书面材料形式通知县纪委第五工作室,告知会议内容,以便工作室安排人员参会;(3)参加会议.工作室根据情况指派人员列席会议,并结合议题,依据法律法规提出建议,做好会议记录,交回工作室备案.4、实行分类管理.工作室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辖区单位分为两类进行监督.第一类:党校、农工部、新闻中心、检察院、法院、涟水中学、郑梁梅中学、涟水职中、县医院、县供销合作总社、城市资产经营公司、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药监局、质检局、邮政局、烟草局、盐务局、气象局、电信公司、供电公司、总工会、县残联、今世缘酒业有限公司、县农村合作银行.第二类:机关工委、政法委、老干局、县志办、县妇联、团县委、科协、工商联、蚕茧总站、县委办、人大办、政协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党史委、对台办.5、填报要求.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填报事项内容,认真如实填写报表,报表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时报送县纪委第五工作室.第一类管理的单位实行月报制度,每月15日前报送纸质报表和电子档报表.第二类管理的单位实行季报制度,在每季度的次月15日前报送该季度纸质报表或电子档报表.6、建立档案管理.由县纪委第五工作室负责按单位建立档案,对报送事项进行汇总、分析、查漏补缺,实行专项管理和利用.7、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本单位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报县纪委第五工作室备案.。
讲稿:“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运用的思考
讲稿:“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运用的思考各位领导:大家好,今天有幸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运用方面,我个人的一些思考,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汇报:1.什么是“三重一大”事项2.局系统“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存在的问题3.规范运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思考。
一、“三重一大”事项是什么(首先我们重温一下什么是三重一大事项)“三重一大”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包括:本单位重大改革措施、重要政策、干部人事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对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对干部作出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及干部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
重要干部任免主要包括:干部的考核、任免、调动;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等。
重要项目安排主要包括:重大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变更;各类基本建设项目安排、不动产购置处置、大宗房屋修缮等。
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包括:专项经费、采购项目、基本建设项目、重大活动项目和其他需集体研究的大额经费使用等。
这就是“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都应该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二、(那么第二个大点)局系统“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中存在哪些问题呢?一是对需要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界定混乱不清。
个别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资金等不够清楚,缺少具体标准,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
二是缺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机制。
局属单位的纪检机构没有真正发挥其有效的监督责任。
三是部分局属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混乱,尤其是个别局属单位的下属基层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落实不够好。
三、(那么如何)规范运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呢?首先要建立一套系统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体系(一)要建立“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
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检查方案
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检查方案随着三重一大决策的不断深化,对其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也日益高涨。
为了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监督检查方案。
本文将从方案的目的、范围、内容、方式和实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方案的目的制定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检查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决策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防止决策失误和风险,符合国家、地方和企业的利益需求,实现全面、高效、精准的监督。
二、方案的范围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检查方案的范围主要包括:政府决策、企业决策、社会组织决策和群众自治决策。
其中,政府决策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重大决策;企业决策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重大决策;社会组织决策包括各类协会、社团和基金会的重大决策;群众自治决策包括农村、城市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方向的决策。
方案的范围涉及面广,需要进行逐一细化和具体操作。
三、方案的内容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检查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检查机制的建立:建立一套符合实际情况和组织架构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监督的主体和对象,并规定监督的程序和标准。
2.监督检查标准的确定:制定一套符合实际情况和科学性的监督检查标准,包括判断决策的过程、决策的结果和决策的效果,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3.监督检查方式的选择:选择适合不同决策背景的监督检查方式,如现场检查、数据分析、问卷调查和听取汇报等,并规定不同方式的操作步骤和要求。
4.监督检查责任的分工: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和责任分工,包括领导、专家、监督员和群众等,建立起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
5.监督检查结果的反馈:对监督检查的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和总结,及时反馈给决策的相关方,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决策的优化和调整。
四、方案的实施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检查方案的实施需要有以下步骤:1.明确目标和任务:明确监督检查的目标和任务,对涉及的对象和事项进行清单和分析。
2.制定实施计划:制定可行的实施计划,包括时间、地点、人员和资金等方面的考虑。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廉政风险分析及防控对策
廉政风险防控是党 中央着眼于新 时期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 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而采取 的一 项重要举措 。国有企业 “三重 一大” 廉政风险防控 ,是指对 国有企业的重大 问题决策 、重要人 事任免 、重 大项 目安排 和大额 度资 金运作 事项 的廉政 风险 ,提 前进 行识 别 、评 估 、控制 、沟通 (报告 )和监督改进 的动态管理机制,其 防控 目标直 指国有企业权力领域 ,是 国有企业廉政风险 防控体系之关键 … 。笔者
试图对其 意义、廉政风险点分析 、防控措施等作一浅析。 一 、 加强 “三重一大”廉政风险防控的意义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关系 民心 向背和企业稳定 ,关 系到国有企业改
革的成功与失败 ,关系到 国有经济的巩固与发展。而国有企业 的 “三 重一大”决策是其经营管理本色的集 中体现 ,其廉政 风险防控 自然成 为其反腐倡 廉的关键 。
二、国有企业 “三重一大”决策主要廉政风险点 “三 重一 大 ” 决 策 廉政 风 险 排 查 识 别 主 要 是 以权 力 运 行 是 否 规 范 受控为判断标 准,重点对思想认识 、制度设计 、决策程 序、决策监督 等环节进行分析评估 。 (一)对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 识不到位 。有的领导 人员对 “三重一大 ”制度的重要 性认 识不清 ,认为实 行 “三重一大 ” 集体决策制度只是形 式需要 、表 面文章 ,最终 还是 主要 领导说 了算 。 有 的 主 要 领 导 对执 行 “三 重 一 大 ” 集 体 决 策有 一 定 的 排 斥 心 理 ,感 到 有失 “一把 手” 的权威性 ,即使开会集体决策也不善 于听取别人 的意 见和建议。有的班 子副职 屈从 于主要 领导 ,无法 或不 愿发 表个 人 意 见 ,致使 “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决策完全流于形式。 (二 ) 落 实 “三 重 一大 ” 决 策 制 度 的 措 施 操 作 性 不 强 。 有 的 企 业 因所处层级的不 同,对 “三重一 大 ”集体 决策 制度 的决策 范 围、内 容 、形式等认识不 统一 ,对 “重 ” 与 “大” 的界定 不清楚 ,有 的事 事都按集体决策程序走一遍 ,有的则是应上会事 项而没有上会 。有 的 企业决策机构权限模 糊 ,责任边 界不清 ,甚 至认为 只要开 了会就行 , 造成董事会 、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 围相互混淆 ;或者党 委会 与总经理办公会两会合并 ,客观上是节 约时间 、简化会议 ,但形式 上 与 相 关 规 定 不 符 。 (三 )“三重 一大” 决策准备不充分 。部分重 大决策 、重大项 目
协同监督工作报告
协同监督工作报告落实协同监督工作情况汇报材料按照会议安排,现就陈仓供电分局落实局协同监督工作要求和重点监督事项情况作以汇报。
一、上半年开展协同监督工作情况1.决策管理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今年以来涉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重要事项决策等17个事项均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规定,全力维护班子团结和统一,着力构建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职工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人事管理方面。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具体要求,组织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了3次管理人员作风整顿专题活动,并对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廉政教育。
截止5月底,共组织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谈话22人次。
二是率先开展“职业道德大讲堂”。
邀请专家现场授课,赢得了职工广泛好评,也拉开了分局年度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帷幕。
三是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任用考核,高效完成了“三集五大”体系建设人员调整。
在充分调研民主决策基础上,结合不同岗位和人员特点,合理调整分局人才资源,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3.财务财产管理方面。
一是深入开展了会计基础创优达标自查工作,按要求整理上报了78个达标事项的佐证材料,并按照初步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完善整改。
二是对2011、2012年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进行了自查,重点对近两年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费用明细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与审计批复数逐项核对,未出现某项费用超出审计批复数或概算数的现象。
同时,对工程结算手续完整性,青苗赔偿、项目法人管理费等的票据齐全、合规性等进行了自查整改。
三是按照财务面迎审自查自纠工作安排,开展了2013年财务资料自查自纠。
四是按要求填报了2010-2012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已转增资产的项目台账并以书面形式报送了3年66个单项工程的财务决算资料。
4.物资及非招标采购管理方面。
一是如实对上级拨入材料按领料手续进行了数据录入与汇总,并以宝鸡局的材料内部转帐支票为切入点进行材料物资的帐务核对,保证上下往来材料数额准确无误。
建立“三重一大”决策职权行使监督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职权行使监督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的要求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和规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集体决策办法。
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具体内容(一)重大决策的内容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对教育教学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工作,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均属于重大决策的范围。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的指示、决定、决议等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意见;2.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发展及社会稳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财务收支年度计划和执行情况,重大项目投资和资金使用,工程承包合同等事项;3.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的事项;4.向上级党委、政府及对口部门的重要请示和报告,本单位重要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5.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6.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7.突发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重大政治、经济、社会问题的处理方案,学生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8.学校年度经费决算、预算的制订和调整,学校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9.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专业设置、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行政工作的重大改革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调整,学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调整,职称评审、先进评选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10.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的内容1.管理权限内干部的任免、交流、调整、奖惩、辞职、辞退;2.党员的发展及处置;3.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外分;4.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宁委办发[2013]61号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正文:----------------------------------------------------------------------------------------------------------------------------------------------------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宁委办发〔2013〕61号)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更加突出市委常委会谋大事、议大事、管大事的职责,更加突出市委常委会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决策监管、防范决策风险,现就加强市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政策或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和监管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界定事项范围1.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全局性的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和政策,需经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2.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项目草案和市政府规章颁布前,需经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3.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单位正职的人事任免,各区党政正职的任免建议,市属企事业单位正职的人事任免;党政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及党政机关部门“三定”方案和重大调整;局级、副局级机构设置和调整,或按局级、副局级高配干部的机构设置和调整,需经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4.市和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敏感地区城市设计、敏感地区的重大项目设计方案,全市重大项目储备情况,需经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制定和调整,年度国土指标分配和调整,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包括市政府集中土地出让收益安排)、决算,年度调整预算方案以及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单个项目追加支出超过1亿元,年度重大前期工作计划和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安排,经必要行政程序后,由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体系的探索与实践“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体系是指国企改革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即通过“三会一部”(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来实现企业的决策监督管理。
该体系旨在建立一种民主、公开、透明的企业决策监督管理机制,从而提高企业的决策效率和执行力,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在实践中,这一体系具有一定的优势和挑战,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
“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体系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结构,形成了企业的决策监督管理网络。
董事会作为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制定;监事会则负责对董事会的监督;职工代表大会作为企业的劳动者代表,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并对企业进行监督。
这种“三重一大”的组织结构,实现了企业决策监督管理的多元化和多层次化,确保了企业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体系通过公开、透明的决策程序,保障了企业决策的公开和民主性。
在实践中,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过董事会、监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和表决,确保了决策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企业的决策程序和决策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这种公开、透明的决策程序,有利于减少腐败和权力滥用,提高企业的决策效率和执行力。
“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体系也面临一些挑战。
企业内部的权力分配和利益分配不均,容易导致决策权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企业内部的决策程序和决策结果不够透明,容易导致决策的不公正和不合理。
企业内部的民主参与机制不够健全,容易导致员工权益的被侵害和企业稳定的受到影响。
为了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创新。
加强企业内部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权力制约和利益协调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加强企业内部的信息公开和决策程序的透明化,接受社会和员工的监督,提高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加强企业内部的民主参与机制,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作用,保障员工权益的受到保护,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深化协同监督工作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深化协同监督工作机制的实践与思考摘要:萧山供电局作为国家电网公司的“末端组织”,通过深化企业协同监督工作机制,确立协同监督的原则机制,建立协同监督的责任机制,健全协同监督的运行机制,完善协同监督的考核机制,有效整合了监督资源,互补了监督职能,提高了监督实效,实现了协同监督“业务化”和效能最大化。
同时力求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做到“向前看”和“往下走”,切实发挥协同监督“三只眼”作用,从而促进惩防体系预防有方、监督有效、惩治有力。
关键词: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实践思考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是贯彻中央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国网部署的创新举措,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
作为国家电网公司的“末端组织”,萧山供电局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建立协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意见》,结合企业实际,在强化协同监督,整合监督合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与思考。
一、开展协同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一)确立协同监督的原则机制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服务发展、服从发展、维护发展贯穿始终,为“依法治企”战略实施提供保障。
2.坚持整合力量、精简效能的原则。
结合“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机构设立情况,整合协同监督成员部门建立监督资源和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能,扩大监督成效。
3.坚持联合组织、成果共享的原则。
根据协同监督工作规则,找准结合点,找好切入点,把握着力点,做到监督主要事项由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确定,监督过程由协同监督成员部门共同参与,监督成果由协同监督成员部门共同享有。
(二)建立协同监督的责任机制1.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组织架构,成立监督工作委员会,党政主要领导承担第一“监督人”的职能。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在抓业务的同时行使监督的责任,做到管事与管人有机结合。
职能部门和业务支撑机构负责人作为监督工作委员会成员,不仅积极参与企业层面的监督管理,而且加强对分管部门和业务领域的监督管理。
全面解析'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手段
全面解析'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手段全面解析"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手段引言"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建设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决策等关键事项。
对这些事项进行有效监督,是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
本文将全面解析"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手段,以期为相关领域的实践提供参考。
监督手段1.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是实现对"三重一大"事项有效监督的基础。
这包括制定明确的操作流程、决策程序和责任机制,确保各个环节都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 强化责任追究对于"三重一大"事项,要明确各级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一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决策失误,必须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3. 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实现监督的重要手段。
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应最大限度地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4. 创新监督方式结合现代科技手段,创新监督方式,如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时性。
5. 加强人大监督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对"三重一大"事项有重要的监督职责。
应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
6. 加强政协民主监督政协具有民主监督的职能,应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
7. 加强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应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环节的合规性。
8. 加强舆论监督媒体和公众对"三重一大"事项有监督的权利。
应鼓励和支持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保障"三重一大"事项的合规性。
结语"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是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
只有通过多方面的监督手段,才能确保这些事项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的几点思考
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的几点思考做好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是当前国企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任务。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资产的重要托管者,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保障国家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在这个过程中,监督机制的完善和强化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就对做好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进行几点思考。
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国有企业在决策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国家重大利益和安全,因此必须加强对其决策的监督。
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包括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制度和外部监督机构。
内部监督制度要求国有企业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企业决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外部监督机构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对国有企业的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纠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要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专业化监督。
国有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涉及到重大投资和重大业务,需要相关专业人士进行科学评估和监督。
在这一方面,国有企业可以依托外部专业机构,进行独立评估和监督,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国有企业还可以建立专门的决策监督团队,由相关专业人士组成,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进行专业化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要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公开透明监督。
国有企业的决策必须要对社会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国有企业可以在决策前通过公开听证、征求意见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多元化和科学化。
国有企业在决策后要及时公开决策的依据、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决策的透明化和公正性。
在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中,以上几点思考可以为监督工作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只有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专业化监督和公开透明监督,才能确保国有企业的决策科学合理,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在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国有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的几点思考
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的几点思考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和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中,决策监督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监督更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围绕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展开几点思考。
一、加强法制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国有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
对于这些事项的决策,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制框架和监督机制,确保决策的合法合规。
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确保国有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受到权威法律的约束和指导。
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这需要包括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监督机构,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进行全程监督和评估。
二、强化信息透明,加强舆论监督信息透明是做好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只有在信息透明的基础上,各方能够充分了解国有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相关情况,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估。
国有企业在做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时,要主动公开决策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加强内部信息披露,确保相关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做到决策程序公开、结果公平,让社会各界能够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三、加强独立审计,确保决策合理“三重一大”事项涉及的资金规模巨大,决策的风险和影响也非常重大。
为了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风险可控性,国有企业应当加强独立审计,对决策方案和决策过程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
审计机构应当独立公正,对决策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对决策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最大限度地降低决策的风险,确保国有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审计机构还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开审计结果,让社会各界了解决策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增强公众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信任度和认可度。
关于加强风险防控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2018年关于加强风险防控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中共XX市XX区委常委会关于加强风险防控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区委常委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促进区委集体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区委常委会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包括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一)重大决策事项1.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法律法规及中央、XX市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2.研究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以及涉及全局性的其它重要规划。
3.审议涉及全局性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
4.研究涉及全区安全稳定的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以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情况及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5.研究全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意见和措施,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规划和意见。
6.研究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或请示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审议重要工作报告,研究重要表彰事项。
7.研究重要对外交流合作事项。
8.研究其它应由区委常委会集体决策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事项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向上级党委推荐干部人选事项。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区委管理的正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区属重点企业领导干部的任免事项。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法规规定,研究并决定向人大等机关依法提名、推荐有关干部人选等事项。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决定相关干部的考核、奖惩等事项。
浅谈如何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效监督
浅谈如何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效监督摘要: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的有效监督,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
本文首先对实施“三重一大”有效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进行简单阐述;其次从提倡自我监督,增强权力主体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鼓励群众监督,增强监督的广泛性;加强考核监督,增强监督的实效性等三个方面,提出如何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效监督措施。
关键词:三重一大有效监督“三重一大”制度是针对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找准权力的制衡点并保证权力有效运行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项规范的决策制度。
但近年来,干部队伍和干部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在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过程中,要使集体决策体现出民主性、廉洁性和科学性,就必须加强监督。
以下,笔者就如何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有效监督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监督,实际就是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
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对领导干部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对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也应当看到,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责任意识界定不清。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个人负责与集体负责在认识上有误区。
有些“一把手”在执行某项决策时,自己单独做决定,或只和个别领导,如单位的党委书记通气。
上会只是走过场,做个会议记录。
结果出问题时,找不到责任人。
说是个人决定的却有会议记录,说是集体研究决定的,却是个人说了算。
二是职责划分不清晰,责任不明确。
参与决策的人不明白自己要担负的职责是什么,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集体决策时往往“跟着举手”,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
2.监督机制不够畅通。
一是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我校“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集体决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应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都应集体讨论决定。
二、决策范围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1、重大事项决策。
研究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和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职称评定、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等。
2、重要项目安排。
研究并决定学校工程项目、办学设备招投标项目等重大问题。
3、重要干部任免。
研究并决定中层及以上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
4、大额资金使用。
研究并决定财务预算、大额度资金管理使用、重要项目资金安排、重要设施设备的采购等重大事项。
三、主要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过程包括以下程序:(一)酝酿决策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
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办理。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3、提请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按规定程序提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审议。
公司三重一大实施办法
精心整理XX投资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一)贯彻上级重大决定、重要指示、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二)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三)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四)公司年度综合计划、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上报集团的经营目标建议值、自有资金分配方案、重要资产出租、重要资产处置、公司的(投资)、审计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五)公司合同的重要条款的变化以及各下属单位整体运营目标的确定和调整、项目整体设计方案的确定和调整等重大事项;(六)单项工程设计变更金额在50—100万元以下由下属单位领导504.产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违纪案件、法律经济纠纷以及涉及影响公司稳定等重大事件的处理;(十二)涉及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资产的仲裁、诉讼或者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资产被有关机关和单位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十三)企业维护稳定及防恐工作重大事项;(十四)对公司重大违纪事项的处理;(十五)公司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十六)法人授权;(十七)董事会、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十八)对不可预见性费用的使用管理;(十九)其他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包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引进事项;(六)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七)非生产性项目的年度计划安排以及调整方案;(八)由于政策变化、设计变更、外部环境变化等引起的项目费用大幅增加的重大事项;(九)处置人民币500万元以上重大资产;(十)其它重大项目安排。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一)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二)超预算、预算外较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三)较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支援、捐赠、赞助资金10形式进行,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其目的在于加强党内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根据《中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对各单位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三重一大”的范围包括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事项包括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重要问题,机构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副股级(含)以上干部任免和调整,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重要岗位上的人事调整,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工作人员的调入和调出,以及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干部管理事项。
三)重大建设项目包括网点建设、基础建设、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大型办公用品、设备等资产的购置,国有资产的处置,以及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项目。
四)大额资金使用包括三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一万元以上的单项支出,各类专项资金和贷款,以及其他大额资金使用项目。
二、“三重一大”的决策形式及程序:一)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副股职(含)以上干部的任免,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应由人事部门提出初步意见,通过组织考察、征求意见,经过必要程序后,由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做出上报或任免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决定。
三)重大建设项目的安排必须由承办或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行政领导办公会讨论决定,必要时提交党委(党组)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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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职领 导 、党 政 主要 负 责人 的决 策形 成过 程 及报 备 务 。如 发 现偏 差及 时 向班 子 汇报 ,必要 时 ,重新 提 职 责 和市公 司层 面分 管领 导及 职 能部 门的监 督 职责 交领 导 班子 决 策 。其 他领 导要 按 照会 议 决定 ,协助
( 三 )完善 责任 体 系
的决 策事 项 负 间接领 导 责任 ,认 真组 织开 展决 策 前
期 酝 酿工 作 ,对 决策 事 项做 好 调查 研究 ;会议 决 策
按照 “ 三重 一 大 ”决 策风 险 防控 责任 的要 求 ,
对县 级供 电公 司层 面决 策事 项 提 出或执 行 部 门 、决 时 ,分 管 领 导要全 面如 实地 介 绍决 策事 项 的情 况 , 策论 证部 门 、决 策过 程 管理 部 门 ( 党委 办公 室 或经 以供决 策 ;其 他领 导 要认 真 履 行决 策权 ,充分 发表
按 照报 备要 求 ,结 合各 县 级供 电公 司决 策 事项 条 件 负总 责 ;在决 策 酝酿 和形成 阶 段 ,认 真 履 行会 的性 质 、重要 程 度及 影 响 ,明确 “ 三重 一大 ” 决策 议 程序 ,做 好 会议 通 知及 材料 分 发 ,如 实记 录会 议
报备 事项 范 围 :一是 重 大事 项 ,主要 涉及 改 革发 展 全过 程 并形 成会 议 纪要 或 文件 ,确保 真实 完 整 ;在 稳 定 、重 大经 营 管理 和具 有 全局 性 、方 向性 、战略 决 策监督 阶段 ,负 责对 重 大决 策 执行 进行 督 办 和执 性 的重大 问题 ;二是 重要 干部 任 免及 人事 管 理 ,主 行 评 估 ,发 现 问题 及 时协 调 和反馈 ;在决 策 报备 阶
Ma r . 201 3 VOI . 1 5. NO.1
《 中共 乐 山市 委党 校学 报》 ( 新论 )
U RN A L 0F 1 1 I E队 R T Y S C HOO L OF L E S H AN MU N I C I P AL CO MMI T TE E O F C. P . C
进行 规 范明确 。
直接 分 管领 导 开展 相 关工 作 ,促 进决 策 方 案落实 ;
1 .决 策 过 程 管 理 部 门 职 责 。 在 决 策 准 备 阶 纪委书记负责复核报备的事项是否详实。
( 二 )制 定并 细化表 格 按 照重 大决 策事 项 、重要 人 事任 免 、重 大项 目
2 .决 策 事 项 及执 行 部 门职 责 。在 决 策 准备 阶
段 ,广 泛 开 展 调 查 研 究 ,制 定 切 实 可 行 的决 策 方
案 ,对 提交 决 策事 项 的必 要性 、可行 性 负 总责 ;在
运用常 态协同 监督 预防 “ 三重一大” 决策风险
高原 波 ( 乐山电业局 四川 乐山 6 1 4 0 0 0 )
摘 要 :通过县级供 电公 司每 月对 “ 三重一大”决策 事项进行报备 ,进一 步规 范县级公 司领导班子 的民主决策行 风 险 ,不 断 规 范 法人 治理 结构 ,达 到 防 范 决 策风 险和 廉 政 风 险 ,促 进 县 级 供 电公 司 “ 三 重 一 大 ” 决 策
更加 科 学化 、 民 主 化 和 规 范化 的 目的 。
关 键 词 :协 同 监 督 预防 决 策风 险
中图 分 类号 :F 2 7
文 献标 识 码 :B
d o i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1 0 0 9— 6 9 2 2 . 2 0 1 3 . 0 1 . 2 3
要 涉及 中层 干 部 调整 和 岗位变 动及 其 它重 要人 事 事 段 ,负责 如 实填 写 《 县 级供 电公 司 “ 三 重一 大 ” 决 策 项 ;三 是重 大 项 目安排 ,主要 涉及 固定资 产投 资 、 报 备 表》 , 呈 送纪 委 书记 复 核和 主要 领 导审 签后 ,将 大 型基 建 和非 招标 采购 等 项 目安排 ;四是 大额 度 资 《 “ 三重 一 大 ”集 体 决 策事 项 备案 汇 总表 》报 送 上 金使 用 ,主要 涉及 年度 资金 使 用 和调整 、对 外 投 资 级 监察 部 ,同时将 决 策全 过程 资料 整理 归档 。 和担 保 、非生 产性开 支 等资金 使用 。
安排 、大 额度 资 金运作 决策 的事 项进 行分 项 分类 填 执行 决 策 阶段 ,对 决 策执 行 的进 度 、质量 、效果 负 写报 备 表 格 并 细 化 表 格 ,分 “ 决策类 别” 、 “ 会 议 形 总责 ;在决 策监 督 阶 段 ,积极 配 合监 督部 门开展 监 式” 、 “ 会议 时 间 ” 、 “ 会前 酝 酿 ” 、 “ 表 决方 式 ” 、 “ 决 策 形 督检查 ,如实 反映 风险 防范 并整 改 。 成” 、 “ 会议 决定 ” 、 “ 会议 记 录 ” 、 “ 决 议备 案 ” 等 九项 进 3 .副职 领 导 职 责 。 按 照 班 子 职责 分 工 ,对 分 行 填写 。 管范 围 内决 策事 项 负直 接 领导 责任 ,对分 管 范 围外
文章编号:l 0 0 9—6 9 2 2 ( 2 0 1 3 ) O l 一8 7— 0 2
一
、
明确 事项 范 围 ,完 善责 任体 系
段 ,对 各 部 门提 交 的决 策事 项 及其 调研 论 证情 况进 行 把关 审 查 ,对 是否 符合 决 策 范 围及具 备 提交 决策
( 一 )明确 “ 三重 一 大” 决策报备 事 项 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