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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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 驾驶员通讯须保持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

2. 公司各科室需用车时,可到综合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各部门总经理批准后,驾驶员凭《车辆使用派车单》出车。

3.公司车辆车钥匙交由综合办保管,驾驶员使用后需及时归还。

4.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私自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2.公司车辆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公司领导。

四、维护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和保养。一般情况下须拟出维修或保养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或保养。每次维修或保养结束,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由综合办会同财务部负责在月末与修理厂结算维修费。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3.汽车维修预算超三千元须经综合办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副董事长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4.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综合办负责统一办理,综合办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五、油料管理

1.公司车辆必须持油卡加油。车辆在使用油卡加油时,驾驶员应收集好收据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的车牌号交财务部。

2.公司车辆须备有《车辆行驶记录表》,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每两周驾驶员须将《车辆行驶记录表》交综合办做一次统计。

3.特定人员配车或自家车辆,实行500元/月费用包干(限经理级以上人员,应提出申请,报董事长审批)

六、其他

1. 驾驶员应熟悉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违章驾驶。每个月末,综合办须上网查询车辆的违章情况,如发生违规罚款,综合办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恶意违章驾驶而发生的罚款,扣分由当事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2.凡发生行车事故者,公司按交通部门形成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驾驶员进行处罚。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开除。

3.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及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后视情况由驾驶员与公司按比例承担或驾驶员全部承担。

4.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5.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6.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7.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8.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9.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七、附则

1.本制度实施情况由综合办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车辆使用派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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