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重庆市2013年暑假普通话一级培训及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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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发布人:邢春荣签发人:发布部门:学校办公室发布日期:2012-10-12 09:55 浏览人数:22各二级学院:为了做好2013年应届毕业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我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定于2012年11月至12月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

现将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测试对象2009级师范类本科生、2010级师范类专科生、非师范类自愿参加测试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5日19日。

(二)报名地点:人文社科学院办公室(三亚校区9幢634室)。

(三)报名要求:1.考生(包括五指山和三亚校区)以班级为单位报名。

报名时须填写《海南省普通话测试报名表》、《海南省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申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申报表》,见附件,下载),填写后按时发送到人文社科学院办公室。

邮箱:lml7878@。

(表中是红色标识的必须填写,“工作单位”填写考生所在的二级学院;“职业”填写“学生”;“证书费”、“资料费”、“教材费”、“其他费”、“邮编”、“学生考号”、“报考级别”等均不要填写,由测试站编排填写。

“出生年月”必须与考生本人的身份证相符,否则证书无效)2.考生填好《报名表》、《申报表》后,除发送到上述邮箱外,再将《申报表》打印1份,由考生所在学院审核加盖公章,然后以班级为单位将《申报表》按《报名表》填写的顺序排列,与报名费一起于10月20日前送交人文社科学院办公室,以便统计上报。

逾期不予办理。

3.考生须交2张1寸近期相片(制作证件的标准相片,不得用生活照或其他照片),1张粘贴在《申报表》“相片粘贴处”,另1张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及出生年月(须与身份证相符),附在《申报表》相片侧的空白处,以便用于制作等级证书。

4.凡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须参加培训学习,由测试站发放“模拟测试练习卡”供考生学习。

报名费50元(含培训、测试资料、证书费等)。

关于组织参加重庆市语委组织的第十五期省级普通话测试员培训班.

关于组织参加重庆市语委组织的第十五期省级普通话测试员培训班.

关于组织参加重庆市语委组织的第十五期省级普通话测试员培训班参培人员的报名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的建设,区语委决定组织人员参加重庆市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基地举办的第十五期省级普通话测试员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培人员基本条件:大专以上学历,初级职称,普通话一级乙等水平,热爱普通话推普事业。

二、请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6月10日之前将参培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附后)电子文档发至区语委办liujingwei1518@。

三、重庆市第十五期省级普通话测试员培训班将于2010年7月举办。

联系人:刘竞蔚联系电话:86192032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第十五期普通话省级测试员培训班报名表
填报单位:联系人电话
单位意见:单位盖章:
二○一○年月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2013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公告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2013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公告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2013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09.05•【字号】•【施行日期】2013.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2013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公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33号)安排,我市2013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定于11月16日、11月17日进行。

现在将考试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6日-2013年9月30日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三、报考条件依据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相应等级的申报条件执行,查询网址:http://(国家统考版块)。

四、补考次数依据《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3号)规定,全国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五、报考流程(一)网上报名1.提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点击首页“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首先注册个人帐户并进行登录,选择报考职业、等级,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符合的报考条件。

上传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预约选择现场资质确认时间,选择考点。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声明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准确无误的填写个人信息,考试信息一旦保存将不能进行修改。

报考人员要准确记住登录名和密码(登录名和密码是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参加鉴定、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2.初审报考资格。

市职鉴中心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对照国家职业标准,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关于2013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关于2013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关于2013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各二级学院:根据我校《关于学生参加普通话等级测试取证的暂行规定》(湘外经教字[2006]44号),本学期学校将对全校学生集中组织普通话测试。

现将普通话测试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与测试时间报名时间:3月5日—3月17日测试时间:4月13日—4月14日5月4日—5月5日注:本学期普通话测试分两批进行,各学院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对象我校统招全日制本(专)科生、成教自考学生。

三、报名与培训费用报考费70元/人(如需参加普通话培训班,请咨询我校培训中心)。

四、报名流程1. 学生网报(2013年3月5日—3月17日,周末亦可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网址::81/jiaowu/2. 学生报名后进入学校财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3月19日-21日,逾期不予交费)。

网址:/(以身份证号码登录,初始密码:123456)。

3.教务处发放班级报名交费信息表,学生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名,考务干事将各班交费信息表汇总后于2013年3月27日前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112办公室。

4.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不实行网报,采取填写Excel表格的形式报考,但须上交蓝底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姓名.jpg”命名,照片大小为390×567。

5.所有报名参加测试的学生将随机安排分两批测试,具体测试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

五、注意事项1.从本学期开始,所有普通话测试均使用计算机辅助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测流程见网址:/forum/viewthread.php?tid=204640),所有报名同学均须参加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流程和操作培训(操作培训费已含在报名费中。

具体通知另发)。

2.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普通话测试报名事项,逾期不予报名。

3.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规定考生三个月内不能重复报名,即普通话测试考务系统三个月内不允许录入同一考生信息。

关于举办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通知[1]

关于举办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通知[1]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件秀山语发〔2012〕3号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普通话培训及测试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委直属学校,县语委成员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重庆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市民普通话运用水平,适应全社会语言文字和谐发展,严格执行普通话证书5年有效期政策,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举行一期普通话培训和智能(及网络)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1.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范围、要求和评分方法。

2.普通话语音分析及字音训练。

3.朗读、说话的基本要求。

二、培训人员各行业、各系统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培、测试。

三、培训、测试时间2012年7月2日—7月22日(一周一轮,共三轮,以报名先后顺序逐一安排)。

四、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4月30日。

五、报名方式(一)集体报名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名,并上报参培人员基本信息(信息表见附件,并在电子表格下完成信息表的填写,如不能集体报名的学校尽量安排教师们在网上报名)(二)个体报名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web/SignUpOnLine/SingUp.aspx,2.个别参培人员没报名条件的可直接到县语委办报名。

六、报名要求在报名规定期间内先到县行政审批大厅交测试费,然后凭发票参培人员自行到县语委办确认并进行电子采相。

不来确认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报名,后果自负。

七、培训地点县教师进修学校八、培训、测试、资料费根据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普通话培训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秀山发改价〔2012〕3号)文件精神和行政收费审批项目标准(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每人151元(含报名费、学费、代管费、测试费等)。

附件:秀山县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报名册(必须在电子表格下完成)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主题词:普通话培训测试通知抄送:市教委、市语委办,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语委办公室 2012年3月30日印秀山县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报名册姓名身份证性别民族工作单位职业。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
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普通话推广
【发文字号】教语用司函[2003]18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03.05.27
【实施日期】2003.05.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
(教语用司函[2003]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语言文字工作处(语委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03年5月21日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6号),确保测试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特制定《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现印发给你们。

请将此件转发给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测试机构,并按此《规程》对测试工作进行规范。

在此《规程》基础上,可制定相应的细则。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附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
[报名]
1.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以下简称测试)的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测试。

关于2013年下半年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关于2013年下半年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关于2013年下半年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本学期将继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为确保测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测试对象:1、我院2013届毕业生测试未合格者。

2、愿意参加升级测试的教师和学生。

3、2010、2011、2012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和成教生。

二、报名方式:学生通过“教务在线”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通过“网上报名”进行(考试名称:普通话水平测试)。

三、报名、测试时间:报名时间:9月26日—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测试时间:11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四、收费标准:凡参加测试的教师和学生需缴纳测试费,全日制在校学生每人25元,教师和成教生每人50元。

五、缴费程序:网上报名10月10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务必在10月15日前收齐报名费并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以院系为单位),然后将缴费收据连同班级报名汇总表(院系自行打印并盖章)一并送交综合楼语委办209室审核,凡不缴费者作放弃报名处理。

六、测试要求:全体教师和学生测试成绩必须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其中文科学生应该达到二级甲等(87分)以上。

七、注意事项:1、学生在报名过程中,务必认真核对本人“身份证号”及照片、籍贯(籍贯不能为空,应填至省、县)等信息,凡籍贯及其它信息错误或不全者,在个人信息主页中的“修改本人信息”栏中自行更正;系统无照片的学生,需及时将电子照片(蓝色背景、免冠、20k以下)交与院系教学办老师,由教学秘书统一到教务处教学信息科上传。

2、我校成教生、自考生以及2013届毕业生凭有效证件于10月11日(周五)下午3:00—5:00到新校园多功能大楼语委办209报名缴费。

非我院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测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3、报名考生凡在一年级“三字一话”训练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者,我们将取消该生测试资格或推迟测试时间。

(详细名单见附件)4、请在教务处主页“常用下载”栏目下载“普通话机辅测试培训材料”,提前熟悉流程。

关于2013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3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3〕109号
关于2013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2013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2013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对象:全院师生可自愿报名参加。

三、收费标准:在校生25元/人;其他人员50元/人。

四、报名时间:9月30日——10月12日。

五、报名工作安排
(一)各系各专业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到本系教学秘书处报名。

(二)10月14日教学秘书持本系学生填好的报名表及电子版(EXCEL 文档)、报名费,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核准后到财务处缴费。

(三)报名表填写注意事项:报名表模板内性别、民族的填写请点击右下黑色三角选择,“参加培训”一栏填写“是”或“否”。

(四)学院教师报名时间为月10月10日-10月11日,有意者请持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电子证件照1张(蓝底),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106室报名并缴费。

六、其他事项
(一)为帮助教师、学生了解普通话测试的考试方式,有针对性地练习,学院将于10月下旬安排考前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可自愿报名,培训费、资料费20元/人,共6学时。

(二)本次普通话测试考生使用的相片为学生入学时教务与科研管理处采集的相片,如有考生漏拍或有误者,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将另行通知照相时间及地点。

请各系、各部门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3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3年9月29日
附件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3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
联系人及电话:
年月日。

关于2013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关于2013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2013〕128号关于2013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各系、各部门:根据时间安排,现将我院2013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测试时间及安排2013年11月23日、24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每场测试时间为15分钟。

测试安排见下表:二、测试内容(一)测试内容由四部分构成:读单音节字词、读多音节词语、朗读短文和命题说话。

(二)评分:前三部分由计算机按统一的评测标准评分,命题说话部分由人工评分。

三、测试程序(一)应试人务必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候测室等候,经考务工作人员按分组名单的排号顺序进行考试证件审核后,再进入备测室候考。

(二)在备测室应试人先抽签,按抽签牌上的号码找到对应的座位就坐,桌面上的试卷、测前须知和书籍是供考生备考使用,但不许将试卷随意移动。

备考时间为10分钟左右。

备考结束,应试人将备测试卷、测前须知和书籍留在原处,在考务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相应的测试机位进行考试。

(三)应试人严格按照计算机测试系统的提示及程序进行操作和测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流程”详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106、102办公室考务宣传栏或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下载专区下载。

(四)测试结束后,请应试人带好考试证件迅速离开考场。

测试场所须保持安静,不准在门口、走廊等处围观和大声说话。

四、成绩记载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者可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报教师资格证的需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五、注意事项(一)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测试。

凡未带齐考试证件者一律不许参加测试。

(二)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笔及书籍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

(三)育才校区不设考场,届时学院将安排院车接送育才校区考生到雁山校区参加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作弊。

若有违反考场纪律者,将按《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课程考核违规违纪处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013年上半年普通话测试通知

2013年上半年普通话测试通知

合川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3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2013年上半年将开展两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本测试面向社会,所有希望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均可参加测试。

二、时间安排
普通话测试的根本目的在于推广普通话,提高普通话水平。

同时为了让考生掌握测试的方法,提高测试成绩,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测试之前所有考生必须参加统一培训。

具体安排如下:
三、测试方式
计算机辅助测试(机测)
四、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第一次测试,从即日起至3月21日,限200名,额满为止
第二次测试,从即日起至5月9日,限200名,额满为止
报名地点:区教科所教育信息与培训中心,教科所四楼
报名流程:领取报名表→填表→交费→电子采像→输机→交回报名表
注意事项:由于要电子采像,考生必须在规定日期内亲自带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五、收费标准
测试费、报名费、电子采像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共计150元
六、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
考生测试结束后,测试的初始成绩经测试机构核查、复审,认定为最终有效成绩,大约一个月后,将在合川教委网站上公布。

通过测试的考生将获得由国家语委统一印制、市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证书从通知之日起保留半年,考生本人凭准考证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需出示考生准考证和代领人身份证。

逾期不领取者将作弃证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电话:42834288张老师42823067刘老师
或关注网站和微博,网址: 微博:/hcqywb。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四批规范性
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
•【字号】渝人社发[2013]6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的
通知
(渝人社发〔2013〕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江新区人力资源局、北部新区人事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市公务员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府法制发〔2012〕38号)要求,我局对截至2013年12月31日施行满5年的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保障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废止206件规范性文件(文件目录见附件1)。

凡没有列入废止目录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文件目录见附件2、3),从2013年1月1日重新起算。

附件:1.2013年底前施行满5年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2013年底前施行满5年继续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2013年底前施行满5年需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2013年底前施行满5年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2013年底前施行满5年继续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1)

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1)

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行政各部门:
经与永川语委办、重庆文理学院协商,2013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5月下旬举行。

为安排好本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4月30日。

2. 培训时间:测试前一周(由文理学院考评员培训)
3. 正式测试时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在各二级学院学生科统一报名。

2.二级学院教职工在本学院教务科报名。

3.行政部门教职工在教务处实践科(通慧楼203)报名。

4.费用统一交财务,将发票交教务处实践科。

5.报名时应正确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姓名以及身份证号准确无误,并提交清晰的白底彩色或黑白电子档登记照1寸一张(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

6.二级学院于2013年5月7日上午12:00前将学生和教职工的报名登记表以及照片电子档传教务处实践科刘老师处。

三、收费标准
由于采用计算机语音测评,重庆市语委办要求所有报名测试的人
员必须参加培训。

1.教职工:100元/人(其中:报名费、测评费和工本费50元/人,培训费50元/人)
2.学生: 75元/人(其中:报名费、测评费和工本费25元/人,培训费50元/人)
四、报名咨询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49826055 内线:8139
特此通知。

附件:1. 学生报名表
2. 教职工报名表
教务处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

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3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3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3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3.15•【字号】渝语发[2013]2号•【施行日期】2013.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3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通知(渝语发〔2013〕2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语委,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高校、委直属中小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推动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现将《重庆市2013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13年3月15日重庆市2013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2013年,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大力推广普及,依法规范使用,加强社会监管,提高应用能力,弘扬优秀文化,服务教育大局”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18大精神和《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深刻认识语言文字事业的重要地位作用党的18大报告关于“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论述,凸显了语言文字工作在我国“五位一体”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凸显了语言文字工作在实现教育现代化、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的颁布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行动,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纲领。

各级语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制定重庆市贯彻《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实施意见,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重庆市成人高等教育部分基础课程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重庆市成人高等教育部分基础课程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重庆市成人高等教育部分基础课程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3.29•【字号】渝教高[2013]11号•【施行日期】2013.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重庆市成人高等教育部分基础课程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渝教高〔2013〕11号)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为加强对我市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和办学水平的评估,根据市教委《关于在重庆市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中推行部分基础课程水平测试和技术基础课程抽查考试的通知》(渝教高〔2002〕14号)精神,经研究,2013年重庆市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国家、地方专科学历、《专业证书》起点大专班)部分基础课程水平测试,将分别于2013年6月22-23日和2013年12月21-22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举行(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应用写作、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二、考场设置考场设置采取定点设置考点考场,学校根据学生所在地域,有组织地选择就近“定点考点”参加水平测试。

非正式公布的“定点考点”不得承办成人高等教育基础课程水平测试。

“定点考点”确定办法见附件。

三、报名及软件培训(一)报名程序首先由各高校组织本校学生报名,然后由学校统一向各承办“定点考点”的学校报名,最后由各承办“定点考点”学校到市教委考务办公室报名。

(二)报名软件培训5月29日和11月27日下午3:00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原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举行“重庆市成人高等教育部分基础课程水平测试报名数据录入工作培训班”和“考务管理工作人员考前培训会”,并发放“考务管理软件”光盘。

请各校主管考务工作的负责人和微机录入人员务必到会。

四、监考与考场纪律每考室安排一名主考教师和一名监考教师,由“定点考点”承办学校及有关院校选派,由承办学校安排。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教育系统研究系列专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教育系统研究系列专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教育系统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渝教职改[2013]70号【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3.07.04【实施日期】2013.07.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教育系统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2013〕70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在渝高等院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委直属单位:经市职改办批准,我办组建了重庆市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系统社会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为了顺利开展2013年全市教育系统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结合我市相关规定及教育系统的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请各区县、单位及其他委托评审单位(委托评审函见附件5,下同)按照有关要求务必于2013年9月15日前报送我办,逾期不再受理。

二、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应严格按照《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渝职改办〔2010〕83号)和《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22号)等文件要求进行。

民办学校还应执行《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225号)等文件的规定。

同时,强调以下几点:(一)本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重庆市教育系统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重庆市教育系统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6),填写《重庆市教育系统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严格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学历学位和学术论文(著作)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审验:(1)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和打印;(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进行认证;(3)学术论文(著作)须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网址:)、“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网址: )、“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网址: )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取消重庆市普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取消重庆市普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取消重庆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有效期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教语[2014]3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5.06
【实施日期】2014.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取消重庆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
书有效期的通知
(渝教语〔2014〕3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语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中小学校:
直辖以来,重庆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稳步推进。

2007年,重庆市试点开展计算机智能辅助测试,为进一步规范普通话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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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一届中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渝教语[2014]4号【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05.07【实施日期】2014.05.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一届中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的通知(渝教语〔2014〕4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语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委直属中学:为宣传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通用规范汉字表》,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规范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国家语委的工作部署,重庆市教委、重庆市语委决定举办重庆市第一届中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名称重庆市第一届中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二、大赛主题书写规范汉字,传承中华文化三、比赛内容市级比赛以《通用规范汉字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为主要参考。

建议学校、区县级选拔赛以《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一二级字为主要参考。

适度强调规范汉字的应用。

四、大赛组织(一)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二)技术支持市级半决赛、决赛技术支持由诺亚舟优学派提供。

五、参赛对象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委直属中学。

全日制初中在校学生。

六、参加办法(。

关于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的公告

关于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的公告

大足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的公告
为了提高我县居民普通话水平,根据市语委办普通话测试应“先培训,后测试”的要求,县语委办定于2010年3月对自愿学习提高和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教师、公务员、窗口服务行业人员等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自愿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的各类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10年3月15日~18日(逾期不再报名),教育系统以教管中心或直属学校为单位在宋大英老师处报名;其他部门可以由单位报名,也可以直接到县语委办报名。

报名时需按照附表填写清楚。

三、报名收费:按照市、县物价局核定的培训测试收费标准,每位参加培训测试者交费105元。

其中,培训费40元,资料费15元,测试费和证书费50元(上交市语委办)。

费用由县进修校宋大英老师代收。

四、培训测试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10年3月20日~3月2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培训地点:大足县教师进修校内
2.测试时间:2010年3月2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测试地点:大足县语委办(设在县进修校内)
五、有关说明
培训时学员自带一寸照片一张(彩色),用作贴准考证,测试时凭准考证参加测试。

测试合格等级证书的使用,按各系统的相关规定办理,并由各系统负责解释。

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表附后。

大足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说明:希各单位于2010年3月18日前务必将参加测试的人员名单及费用上交县语委办。

填表人: 2010年月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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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重庆市2013年暑假普通话一级
培训及测试的通知》
各街镇教管中心、直属学校(单位)及社会考生:重庆市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基地将于2013年7月9日-15 日开展普通话一级乙等培训,现将通知转发如下。

请参培者将回执(见附件)发送到邮箱hyc906@。

联系人:黄宇晨,联系电话:40587226
附件:关于开展重庆市2013年暑假普通话一级培训及测试的通知
2013年6月5日
附件:
重庆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基地
关于开展重庆市2013年暑假普通话一级
培训及测试的通知
各语委办:
根据重庆市语委办2013年工作安排,受重庆市语委办委托,重庆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基地、重庆市普通话智能测试基地将面向社会举办2013年暑假普通话一级培训,各行业系统人员均可报名参培。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参加过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测试成绩在85分至91.9分之间。

二、培训名额
本期预计招收学员120人,共两个班。

以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报满为止。

三、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7月8日(星期一)下午3∶00~5∶00
2.报到地点: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大道校区综合楼502(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
四、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7月9日~15日
2.培训地点: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大道校区第二教学楼403
五、培训费用
7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测试及证书费),食宿自理。

六、联系方式
马老师王老师 86380493(办)、86380052(传真)
请各语委办于2013年6月20日前将回执表电邮至邮箱。

附件:重庆市2013年暑假普通话一级培训及测试回执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重庆市2013年暑假普通话一级培训及测试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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