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烧伤科)

合集下载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一、引言。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是指对于某一特定领域或专业的评审标准,它是对于该领域或专业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学科建设水平,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提升学科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重点专科评审标准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相关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参考。

二、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内涵。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是对于某一特定领域或专业的学科建设、科研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评价标准。

它主要包括学科建设、科研创新、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学生培养等方面的内容。

在学科建设方面,评审标准应包括学科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目标、学科建设规划、学科建设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在科研创新方面,评审标准应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团队、科研平台等方面的内容。

在教学质量方面,评审标准应包括教学管理、教学成果、教学改革、教学实验等方面的内容。

在师资队伍方面,评审标准应包括师资队伍结构、师资队伍素质、师资队伍培养等方面的内容。

在学生培养方面,评审标准应包括学生培养目标、学生培养质量、学生培养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三、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制定原则。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制定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全面的原则。

科学是指评审标准应基于学科建设、科研创新、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学生培养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公正是指评审标准应公正、公平、公开,不偏不倚地对待各个专科。

客观是指评审标准应客观、客观、客观,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

全面是指评审标准应全面、全面、全面,覆盖学科建设、科研创新、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学生培养等方面的内容。

四、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执行机制。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执行应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机制。

首先,应建立健全的评审标准制定机制,确保评审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应建立健全的评审标准执行机制,确保评审标准的公正、公平、公开。

再次,应建立健全的评审标准监督机制,确保评审标准的客观、客观、客观。

皮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皮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皮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4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3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 分,“医疗服务能力、水平与医疗质量”占550 分,“科研与教学”占100 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 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 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专业范围

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专业范围

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专业范围
消化内科(消化科、老年消化科、腔镜中心)、骨科(骨一科、骨二科)、妇科、产科、儿科(含新生儿科)、口腔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检验科(检验科、放免室、核医学科、中心实验室),病理科、临床药学、临床护理、心血管内科(心内一科、心内二科、老年心脏科)、血液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外科、胸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儿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病科、中医科、呼吸内科(呼吸科、老年呼吸科)、神经内科(神经内一科、神经内二科、老年神经科)、肾病科、普通外科(普外一科、普外二科、肝胆科)、泌尿外科、烧伤科、眼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急诊内科、急诊外科、院前急救科)、肿瘤科(肿瘤内科、肿瘤外科、老年肿瘤、科放疗科)、感染病科、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疼痛科、老年病科(老年神经科、老年消化科、老年心脏科、老年呼吸科、西院一病区、西院二病区)、器官移植科、医学影像科(CT&MR室、放射科、B超室)、。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整形外科)-新版.pdf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整形外科)-新版.pdf

医疗事故情况
10 查看医学会记录,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单病种 单病种质量 18 质量及
费用 (90) 单病种费用
诊断符合率
病区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 19 质量 断符合率
(95) 甲级病案率
根据整形外科重点病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 60 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 30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 10 ≥95%,得 10 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10 ≥70%,得 10 分;不开展,不得分
5%扣 1 分。
50%得满分;每下降
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应
唇腭裂治疗,颅颌面外科,美容外科,修复重建外科,瘢痕治疗、四肢
10

显微外科、泌尿生殖系统畸形的治疗、激光治疗中心
亚专科 12 建设
(60) 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 服务能力
技术 13 特色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50)
唇腭裂治疗:唇腭裂的序列治疗,外科、语音、正畸、心理等治疗,具
国际先进、国内领先以上,在国内开展例数排名居首位,得满分;不达 50
标,酌情扣分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 诊治 要病种 14 能力 (90) 疑难重症诊治能力
30 能够独立诊治《临床诊疗指南》中规定的病种,得 30 分
医院报告上一年度疑难病种的收治总体情况, 并介绍 1-2 个特色病例(20 30 分),医院提供 5 份反映本院最高诊疗水平的疑难病种病历( 10 分),
进修医师、护士来源情 辐射 况 16 能力 (40) 对口支援情况
10 近五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 目少,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10 分;创新项
20
2 项创新项目(各 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康复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康复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康复医学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一、二、三、四、五、。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康复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康复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康复医学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外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操作检查-烧伤局部处理的评分标准

外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操作检查-烧伤局部处理的评分标准
100
裁判签名
烧伤局部处理的评分标准
项目(分)
具体内容及评分细则
满分
(分)
得分(分)
备注
早期脱离现场
(4)
尽快扑灭火焰、脱去着火或沸液浸涉的衣服
2
及时冷年龄、体重等)
2
测量患者血压、脉搏、呼吸和体温
4
检查有无复合伤、中毒或吸入性损伤
2
抗炎和抗破伤风
2
镇痛
2
伤情判断
(11)
进行简单创面清洁处理以判断伤情
5
估计烧伤面积和深度
6
补液(20)
根据患者病情、创面深度及面积补液
20
创面处理(40)
烧伤创面处理,包括清洗和消毒
5
根据病情采取包扎或暴露疗法,对环形、缩窄性焦痂,痂卜张力较高者,应尽早行焦痂切开减张术
35
包扎(3)
纱布覆盖,包扎伤口
3
人文关怀(5)
5
无菌观念(5)
5
总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外科评分标准(试行)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外科评分标准(试行)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外科评分标准(试行)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外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重点专科临床科室评分标准

重点专科临床科室评分标准
主要病种诊断标准恰当、治疗手段合理、疗效满意、并发症合并症发生率低
50
随机抽查5个病种,每个病种抽查5份病历,查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
每份病历2分,根据病历评价情况适当扣分
疑难重症诊治能力
50
抽查10份疑难重症病历,查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疑难重症病种由专家组结合本专业实际确定
创新水平
10
查2项创新项目
2项创新项目具有先进性且临床应用好,得10分;1项创新项目具有先进性且临床应用好得5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
查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情况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10分;转化能力一般,得5分;不能转化为临床使用则不得分
15
辐射
能力
40分
年出院患者中外埠患者比例≥30%
(老年病科和精神病科≥20%)
(老年病科、精神病科由专家根据参评单位考核实际情况综合给分)
科室床位周转次数≥19次/年
(老年病科和精神病科除外)
10
查阅医院统计报表
降低1次扣3分(老年病科、精神病科由专家根据参评单位考核实际情况综合给分)
11
亚专科建设
30分
亚专科与专科发展相适应
10
查相关资料,实地查看并询问医务人员
亚专科设置超过2个以上得10分,1个得5分,没有不得分
13
诊治
能力
200分
独立开展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南必备的技术项目。成功开展指:1、本专科独立完成;2、每一项目能提交评审前3年内的20份病历的技术资料
50
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进行考核,每一项目查阅20份病历

2019版:中国烧伤专科手术分级评估方法专家共识(全文)

2019版:中国烧伤专科手术分级评估方法专家共识(全文)

2019版:中国烧伤专科手术分级评估方法专家共识(全文)烧伤学科在突发性社会公共安全事件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特别是其对群体性烧伤的现场救治能力、转运能力和全方位治疗水平,直接关乎社会局部稳定。

随着中国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技术服务的价值逐渐受到重视。

手术分级对外科系统各专科的发展方向将产生一定影响,并直接关系到医院对各专科建设的支持力度、学术质量评估、安全资源的投入和绩效分配原则的建立。

既往烧伤外科手术分级存在很多亟待改进之处,对其进行合理调整已经成为烧伤外科执业医师的普通诉求。

21世纪初早期医疗改革的推进,催生了分级手术管理制度[1],在河南省、海南省、天津市等地首先试点[如2006年颁布的《海南省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暂行)》],并逐步在全国推广。

2009年初原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第38条明确指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4级: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技术难度较大的手术,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技术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该制度沿用至今。

2012年8月,原卫生部办公厅正式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三级医院重点开展三、四级手术;二级医院重点开展二、三级手术;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可以开展一、二级手术,重点开展一级手术[3]。

鲜为人知的是,2011年原卫生部曾出台《手术分级目录(2011年版)》征求意见稿[4],可惜多年没有下文,至今亦未看到国家层面的手术分级目录出台;而当年同时征求意见的《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次年便已公布实施。

自原卫生部颁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和《手术分级目录(2011年版)》征求意见稿后,各地纷纷开展了手术分级制度的探索。

在多次烧伤领域的学术交流会上,学者们针对当时烧伤外科的手术分级目录进行阐述,认为烧伤外科手术的难度被严重低估,存在诸多不合理情况,例如:(1)部分操作难度虽然不大,但对患者全身呼吸、循环支持要求高的手术,难度被严重低估。

2012国家重点专科申请书烧伤科

2012国家重点专科申请书烧伤科

烧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所在医院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1标序号检查内容准评分标准备注分一基础条件 65 评估前3年,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得1分;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3 发展无规划不得分。

环境 1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评估前3年,政策、措施齐全,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5) 2 或措施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者不落实,不得分。

至少有2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40张,得6分;每增加20张床加 10 床位数专科 2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 规模≥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20)10 得分。

6.烧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6.烧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烧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所在医院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变态反应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变态反应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变态反应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急诊科).docx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急诊科).docx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急诊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 分,“科研与教学”占100 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 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 2% 。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 8 个月以上。

标检查内容准评分标准备注分一基础条件100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 2 分;规划合理得 2 分;执行效果好得 1 5发展分。

1环境政策、措施齐全,得 5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 3 分;无明(10)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5确的政策、措施或者不落实,不得分。

急诊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相适应的场医院急诊科除内科、外科诊室外设立妇产科、耳鼻喉、眼科、口腔科所、设施、设备以保证急诊工作及时有效,4的独立诊室及备有相应的器材得 4 分;部分满足得 3 分,相应器材不三级医院面积 >3000 ㎡全得 2 分;面积 <3000m2扣2分。

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序号重点专科名称医院名称序号重点专科名称北京医院1传染病科(1)北京协和医院2儿科(1)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安贞医院北京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朝阳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宣武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10康复科(1)北京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宣武医院 12临床药学(1)北京天坛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医院 北京友谊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北京朝阳医院 北京天坛医院 北京儿童医院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北京友谊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医院 心血管内科(7个)呼吸内科(7个)123专科护理专业(6个)神经内科(6个)4临床护理专业(6个)56检验科(6个)6肝病科(3)7骨伤科(2)3肺病科(3)4风湿病科(2)5妇科(2)8护理学(3)9急诊科(2)11老年病科(3)13内分泌科(3)14脑病科(4) 15皮肤科(2)16脾胃病科(6)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按专科分类排序一览表国家卫生计生委 按专科分类排中日友好医院 17神志病科(1)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宣武医院 北京友谊医院 19外科(1)北京安贞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21血液病科(1)北京友谊医院 22眼科(1)北京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24肿瘤科(3)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妇产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朝阳医院 宣武医院 北京友谊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北京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地坛医院 北京佑安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积水潭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18肾病科(2) 7老年病科(6个)8普通外科(5个)9泌尿外科(5个)20心血管科(4)23针灸科(2)10妇 科(5个)11重症医学科(5个)12重点实验室(5个) 13感染性疾病科(5个)14骨 科(4个)15内分泌科(4个)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妇产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朝阳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友谊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北京天坛医院 北京三博脑科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同仁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朝阳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北京友谊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肿瘤医院 北京市道培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肿瘤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16产 科(4个)17麻醉科(4个)18消化内科(4个)19神经外科(4个)20眼 科(4个)21急诊医学科(4个)22病理科(4个)23药学部(临床医学4个)24肿瘤科(4个)25血液科(3个)26胸外科(3个)27儿科重症(3个)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同仁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整形外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同仁医院 北京世纪坛医院 北京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北京安贞医院 北京儿童医院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北京口腔医院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北京口腔医院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北京口腔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安定医院 北京回龙观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朝阳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积水潭医院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北京口腔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博爱医院 45手外科北京积水潭医院 46口腔科(牙周病)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47地方病科北京友谊医院 48精神病科/重点实验室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49烧伤科北京积水潭医院 50口腔种植专业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28耳鼻咽喉科(3个)29风湿免疫科(3个)30整形外科(3个)37口腔颌面外科专业(2个)31变态反应(3个)32医学影像科(3个)33肾病科(2个)34心脏大血管外科(2个)35儿科呼吸专业(2个)36口腔科(牙体牙髓2个)43口腔正畸专业(2个)38口腔修复专业(2个)39皮肤科(2个)40精神病科 (2个)44康复医学(2个)41职业病(2个)42运动医学科(2个)51儿童口腔专业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52口腔黏膜专业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53疼痛科中日友好医院 54小儿外科 北京儿童医院计生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分类排序一览表(中医类)医院名称北京地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马应龙长青肛肠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宣武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康复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康复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康复医学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一、二、三、四、五、。

皮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皮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皮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4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3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 分,“医疗服务能力、水平与医疗质量”占550 分,“科研与教学”占100 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 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 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烧伤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一基础条件1501发展环境(5)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得1分;无规划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2政策、措施齐全,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者不落实,不得分。

2专科规模(20)床位数10至少有1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60张,得6分;每增加20张床加2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10≥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3支撑条件(40)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20 各科医疗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强得10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10分。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10 满足需要得5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3分;具有适宜性得2分。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10评估前5年投入≥300万元得10分,每少30万元减1分;未专款专用的,不得分。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4科室管理(85)开展临床路径管理35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评估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根据本院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临床路径,工作有记录,资料完整得35分;开展了临床路径,工作无记录或记录集不完整,得10分;未开展,不得分。

开展优质护理服务50根据《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1)改变护理工作模式,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士职责,为所负责患者提供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护理服务(15分);(2)依据科室专业特点及护理工作量,合理配置护士,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1:0.4。

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

不依赖患者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15分);(3)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患者的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相符(10分)。

(4)患者满意度高,医患关系和谐(10分)。

二医疗技术队伍1205技术团队(20)整体实力20医护人员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得10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5分;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5分。

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实行技术垄断的,单项否决6学科带头人学术地位 5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博士生导师得1分;国家级学会任委员、常委得1分,副主委、主委得2分;国家级期刊任职得1分。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15)临床能力 5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临床救治技术得2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5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1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30次以上得1分;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5次以上得1分。

教学科研水平 5 评估前五年:指导毕业博士生5名以上得1分;主持在研国家级课题2项以上得2分;SCI收录临床方向论著5篇得1分;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得1分。

7学科骨干(30)数量 6有明确的学科骨干人员,能够满足各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床位规模),得6分。

学术地位8 均任省级以上学术团体委员以上职务得8分,1名不符合扣1分。

临床能力8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2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1分;有技术水平持续提高的制度保障得2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1分;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5次以上得1分。

教学科研水平8近5年内每名学科骨干指导硕士研究生毕业2得1分;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得1分;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得2分;SCI收录论著1篇得4分。

8医师队伍(15)年龄结构 5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5分。

学历结构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大于70%,得5分。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职称结构高中初的比例为3:4:3,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20%范围,符合要求得5分。

9护理队伍(30)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10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3分;结构合理得3分;学历结构合理得2分;职称结构合理2分。

护士长能力 5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2分;管理能力强得2分;符合科室工作要求得1分。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15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得5分;实施整体护理,护理业务和能力强得10分。

10人才培养(10)有专科人员培训计划并保证落实 5 培养方向明确得2分;规划合理得2分;落实到位得1分。

进修学习情况 5评估前5年到国外专业进修人次数超过10人次得5分,5-10人次得3分,1-4人次得1分。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370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11总体水平(90)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50能够独立开展三级医院常规临床技术项目(急诊气管切开术、大面积烧伤抗休克治疗、烧伤重症监护、严重创面感染的处理、严重感染/脓毒症治疗、四肢切开减张术、大面积深度烧伤四肢切痂微粒皮移植术、电烧伤清创皮瓣覆盖术、严重吸入性损伤的救治处理、连续肾替代治疗、烧伤后瘢痕挛缩畸形整形术、严重电击伤截肢术、扩张器植入术、烧伤康复理疗)得30分,缺1个项目扣5分;专业特色显著,有1项以上诊疗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地位,得20分。

如不能开展大面积深度烧伤四肢切痂微粒皮植皮术、严重吸入性损伤的救治处理、严重创面感染的处理、烧伤重症监护、烧伤康复理疗五项手术;实行Ⅱ级重点专科单项否决平均年出院人数 5参评医院按人数排名打分,前1-5名得5分,6-9名得3分,10-12名得1分。

平均年门诊人次 5 参评医院按人次排名打分,得分数同上。

平均住院日 5 小于14天得5分。

每增加1天扣1分,超过20天不得分。

疑难危重病例比例25 住院患者中危重疑难病例比例大于30%,每下降1%扣2分。

12 亚专科建设(60)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应性10有三个亚专科设置(烧伤、烧伤瘢痕整形、功能康复),每个亚专科有独立科室和专业技术队伍得满分。

每增加一个亚专科加5分。

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50评估复杂创面的处理、重度瘢痕畸形治疗、手功能重建、烧伤面积95%以上的重度烧伤患者救治的技术水平,每项技术水平高得10分。

评估各亚专科诊疗疑难病种能力10分。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13技术特色(50)技术特色和先进性50对申请单位自行列出的5项技术进行评估,单项技术的先进性,在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得6分;单项技术的成熟度得4分。

14诊治能力(90)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30 能够独立诊治《临床诊疗指南》中规定的病种得30分。

疑难病种诊治能力30根据申请单位收治疑难病种总体情况以及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疑难病例由申请单位确定危重症诊治能力30根据申请单位收治危重病例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危重症病例由申请单位确定15创新能力(40)创新项目的数量10近5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满分;创新项目少,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创新项目包括本院在疾病诊疗方面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等。

创新水平202项创新项目(各10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性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10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10分。

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分。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16辐射能力(40)年出院患者中省市外患者比例 5年出院患者中市外患者比例大于30%或省外患者比例大于25%(直辖市市外患者比例大于25%)得5分。

不达标,不得分。

进修医师、护士来源情况 5每年接受来源于三级医院进修医师、护士(半年以上)人数超过50人得3分;30-49人以上得2分;20-39人得1分;20人以下不得分。

进修医师覆盖的省份10个省以上得2分;9个以下得1分。

对口支援情况15对多于3家医院进行技术帮建,并取得明显效果,得10分。

帮扶主要内容反映本院相应技术水平得5分。

技术推广情况 5 技术推广项目每年超过2次得5分,不达标不得分。

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情况10评估前5年,有5人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得10分,4人次6分,3人次4分,2人次以下不得分。

四医疗质量状况26017质量概况(45)合理用血10 综合专科患者人均输血量,患者输血比例评分。

合理用药15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有一项次不合理扣2分。

病人满意度调查10满意度大于90%得10分,每下降1%扣1分。

医疗事故情况10查看医学会记录,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18 单病种质量及单病种质量60根据烧伤科重点病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费用(90)单病种费用30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

19 病区质量(95)诊断符合率10 大于95%,得10分。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10 大于70%,得10分。

甲级病案率15 甲级病案率大于90%得15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