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密及密级管理
保密管理制度-定密和密级调整工作制度
8.2.1 发现原定密级明显偏高的。
8.2.2 原定密级的秘密事项已有相应的替代技术,但仍有一定保密价值的。
8.2.3 因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需要,可以扩大知密范围的。
8.3 密级项目解密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解密)
8.3.1 国防技术装备已退出现役的。
8.3.2 已经有替代技术或已转为民用,原有技术已无保密价值的。
8.3.3 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
8.4 密级变更及解除密级的工作程序
密级变更及解除密级的工作程序按密级确定程序执行。
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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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附表一:
保密管理手册
承办部门 型号/代号 申报事项
秘密事项密级确定(变更、解除)审批表
No:
承办人 姓名
秘密事项 名称
申报时间
6 秘密事项的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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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保密管理手册
6.1 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上级下达的带有秘密级标识的事项及围绕其再生的重要事项。
6.2 本公司研制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对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有一定影响的科技成果和
核心技术。
6.3 本公司的发展规划及重点项目规划。
6.4 通过秘密途径收集或正常途径收集的但合同规定需保密的科研资料、来源等信息。
2 引用文件 《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199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电子工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1997 年 5 月 30 日起施行)
3 定义 对本公司业务活动和业务管理中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进行依法定密的工作。
4 职责与权限 4.1 保密委员会
负责审核批准本公司涉及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除。 4.2 保密办公室
1.定密管理制度
北京xxx公司定密管理制度密级:内部文号:北京xxx公司页脚内容1年月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公司国家秘密事项的确定及变更工作,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三条经管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在项目下达十日内必须先拟定初始密级,及时按程序上报,各级审核、审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日。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国家秘密事项及载体形式,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施、工程、装备等。
第二章定密范围第五条涉密科研项目的定密范围包括:涉密科研项目从立项到项目完成,其过程(调研、预研、可行性报告、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文件、总结、成果文件)等各环节产生的小结、报告、部分软件程序、试验数据等阶段成果。
第六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范围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密级文件、材料及有关报表等。
第三章国家秘密的确定第七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二、甲方《合同书》及《技术协议书》标定的密级页脚内容2第八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工作责任部门定密小组、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
第九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程序(一)项目承办人以项目合同书、技术协议书等标定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为依据,填写《公司科研项目密级审定表》(附表1)、《公司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附表2)和《公司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表3),一式二份,并附合同书,由该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签署初审意见。
(二)部门应根据《任务书》、《合同书》、《技术协议书》,认真核对《公司科研项目密级审批表》、《公司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公司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的内容,由部门领导签署。
(三)部门领导签署意见上报定密小组审核。
定密小组审核后报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依据一、《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二、外来文件的密级三、项目承办过程中产生的文件依据项目的密级第十一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程序由公司文件、材料起草人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密级意见,分别填写《公司发文稿纸》(附表4)、《公司文件、材料密级审批表》(附表5),经部门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由发文机关备案。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确定密级管理责任
1.本公司针对重要信息的秘密级别,由董事会负责确定,须由国务院
保密委员会核准,并由本公司保密管理责任人负责实施。
2.公司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的决策、负责和监督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安
全保密管理的责任由本公司保密管理责任人负责。
3.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具体管理,落实加密管理的要求,并负责为保密工作提供支持。
二、保密管理手续
1.保密管理内容:
(1)对重要信息进行加密处理;
(2)对重要信息进行定期盘查;
(3)定期对保密用户、计算机网络实施安全检查;
(4)建立完善的保密信息跟踪管理制度,以确保保密信息不被外泄;
(5)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传输、存储及访问;
(6)按照保密要求开展物品保密检查;
(7)确保保密信息按照要求在定期到期时销毁;
(8)按照要求组织实施保密资料审查;
(9)组织落实加密管理的各项规定;
(10)对保密信息应用中的安全漏洞进行识别、检查和消除;
(11)依法处理保密事故和保密违规行为。
2.保密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办法完整版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办法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为了准确界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确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工作应坚持统一性、准确性、有效性的原则。
第三条各机关、单位产生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依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以下分别简称《保密范围》、《保密期限》、《秘密标志》),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并作出相应秘密标志。
第四条省保密工作部门主管、指导全省依法确定国家秘密工作。
县(市、区)以上地方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指导本行政区域依法确定国家秘密工作。
各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系统依法确定国家秘密工作。
第二章确定国家秘密的工作程序第五条确定国家秘密工作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一)一般定密程序:1、各机关、单位应对照本系统以及其他部门的《保密范围》,拟定《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见附表1),用于日常定密的主要依据。
2、承办人员提出定密意见。
对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承办人应当对照《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拟定密级及其保密期限,并在拟文稿上注明定密依据(《保密范围》的文号和具体条款)。
拟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以可预见的时间和事件作为解密条件。
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
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
3、承办单位(处、室)负责审核。
对承办人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承办单位负责人应当进行审核。
工作量较大的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可以授权本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或指定的具备审定国家秘密资格的专门人员办理批准前的审核工作,发现密级确定不符和保密范围规定的要及时纠正。
2定密、密级变更和解密管理办法
5.4密级项目调整
5.4.1变更密级的依据
5.4.1.1《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第三章第十三条。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事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变更密级:知悉范围拟作较大改变的;
5.1.2 公司产生的向上级军工管理部门呈送的军工发展计划、军工改造计划、军工总结、军工生产统计报表等汇报资料按照秘密级定密,保密期一般为10年。
5.1.3 承担横向军工配套项目,其配套的产品和技术为公司军民两用产品和技术:产生的协议书、合同、可行性报告等文件等同于配套项目的密级,其他内部派生文件如生产计划、工艺文件等按照重要资料进行管理不定密级,但不得涉及军工配套的工程名称、工程型号等内容。
(4)已经扩散而很难采取补救措施的;
(5)已在大范围试验推广,可保性较差的;
(6)可以从公开产品中获得的。国防科学技术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
5.4.3.2.《国防科学技术成果国家秘密的保密和解决办法》第十二条。
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秘密的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在保密期限内,国防科技成果秘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前解密:
2/3
5.1.7公司自行研发具有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产品的核心技术,按照秘密进行管理,保密期限定为10年。
5.1.8公司通过秘密途径引进的或通过正常途径引进的合同规定不得对第三国泄漏的一般军用和重要民用电子技术、设备、产品、样品及其渠道、来源,定为秘密。
5.2保密期限
5.2.1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保密期限。
5.1.4 承担横向军工配套项目,其配套的产品和技术为本项目专门研究:除产生的协议书、合同、可行性报告等文件等同于配套项目的密级外,其他内部派生文件如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等同于配套项目的密级。
保密定密工作制度
保密定密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我国保密工作,规范保密定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密原则(一)根据事项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危害程度,准确确定国家秘密;(二)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工作开展;(三)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依法定密;(四)定密与管理相结合,确保国家秘密得到有效管理。
第三条定密范围(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一旦泄露可能损害国家政治、经济、国防、科技、外交等领域安全的事项;(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资料、技术、产品等;(三)其他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
第四条定密主体(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二)公民个人。
第五条定密程序(一)拟定保密事项时,应当对涉及的国家秘密进行识别和判断;(二)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如需定为秘密、机密或绝密级;(三)确定保密期限,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四)在保密文件、资料的显著位置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五)对确定为非密的事项,可适当标注,便于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定密责任(一)定密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领导和管理;(二)具体承办人负责对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进行识别、定级和标注;(三)定密审核人对定密工作进行审核,确保定密准确、合法;(四)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保密职责,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七条定密管理(一)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职责;(二)加强对国家秘密事项的储存、传输、处理、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三)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八条培训与宣传(一)定期开展定密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二)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保密意识;(三)利用各种渠道宣传保密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保密氛围。
第九条监督与检查(一)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定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二)上级机关、单位对下级机关、单位的定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三)机关、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定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保密单位定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保密单位定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密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 依据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确定;3. 严格执行定密程序,确保定密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4. 坚持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三、定密范围1. 保密单位内部产生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2. 保密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3. 保密单位在对外交流、合作、培训、咨询等活动中产生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
四、定密程序1. 保密单位各部门在产生、使用、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时,应当立即进行定密;2. 定密责任人应当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定密意见;3. 保密单位定密委员会负责审核、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4. 定密责任人根据定密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进行定密;5. 定密责任人将定密结果报保密单位定密委员会备案。
五、定密责任1. 定密责任人负责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进行定密,确保定密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 定密责任人应当熟悉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掌握定密标准;3. 定密责任人应当对定密结果负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六、定密监督1. 保密单位设立定密监督小组,负责对定密工作进行监督;2. 定密监督小组定期对定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 定密监督小组有权对定密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保密单位定密委员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保密定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工作、活动以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保密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二章保密定密范围第四条国家秘密定密范围:1. 国防、外交、科技、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核心秘密;2. 国家战略规划、重要决策和重要会议内容;3. 国家重要科研项目、技术成果和专利;4. 国家重要领导人、重要机关和重要单位的信息;5. 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国家秘密。
第五条企业商业秘密定密范围:1. 企业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2. 企业的研发成果、技术秘密、生产工艺、技术参数;3. 企业的财务数据、市场信息、客户信息、合作伙伴信息;4. 企业的商业计划、商业谈判、商业合同等;5. 其他涉及企业核心竞争力、经营利益的企业商业秘密。
第三章保密定密程序第六条定密责任人:1. 国家秘密的定密责任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其他负责人;2. 企业商业秘密的定密责任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其他负责人。
第七条定密程序:1. 提出定密申请: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部门或个人,应向定密责任人提出定密申请;2. 审查批准:定密责任人组织审查,根据保密事项的密级、涉及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决定是否定密;3. 标注密级:对定密事项进行标注密级,明确保密期限;4. 公示备案:对定密事项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并报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保密措施第八条保密措施:1. 对定密事项采取物理隔离、技术防护、信息安全等措施,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2. 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和考核,提高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3. 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4.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规范定密管理
规范定密管理一、背景介绍定密管理是指对国家秘密进行保护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旨在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规范定密管理是保障国家秘密安全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和意义规范定密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国家秘密的合理定密、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防止国家秘密泄露、丢失或者被非法获取,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规范定密管理的意义在于提高国家秘密保护的水平,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促进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创新。
三、基本原则1. 法定原则:依法定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定密管理,确保合法合规。
2. 需要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3. 责任原则:明确定密责任人,建立健全的定密责任制度,确保责任到人。
4. 分级原则:根据国家秘密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划分不同的密级。
5. 防护原则: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物理措施,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性。
6. 审计原则:定期进行定密管理的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具体要求1. 定密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国家秘密的定密标准,确保定密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定密流程:建立科学的定密流程,包括定密申请、审批、颁发定密证明、定密登记等环节,确保定密工作有序进行。
3. 定密责任人:明确定密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定密责任制度,加强对定密责任人的培训和监督。
4. 密级管理:根据国家秘密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划分不同的密级,确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和权限限制。
5. 保密措施: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物理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性,如密码保护、防火墙、安全存储等。
6. 定密培训:定期组织定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技能,加强对保密规定的宣传和教育。
7. 定密检查:定期进行定密管理的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定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8. 定密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的定密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定密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五、预期效果1. 提高国家秘密的保密水平,防止国家秘密泄露和丢失的风险。
定密工作制度
定密工作制度一、定密工作的重要性定密工作是保密工作的源头和基础,是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关键环节。
准确界定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定密不准确,一方面可能导致国家秘密泄露,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另一方面,也可能将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定密,造成资源浪费,影响信息的合理利用和正常流通。
二、定密工作的原则1、最小化原则定密应当遵循最小化原则,即按照工作需要,将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和范围控制在最小限度。
只有在确实必要的情况下,才将相关信息确定为国家秘密,并严格限制知悉范围。
2、精准化原则要确保定密的准确性,对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进行精准界定。
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国家秘密的范围,也不能随意提高或降低密级。
3、动态化原则国家秘密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形势的变化以及工作的进展,国家秘密的性质和知悉范围可能会发生变化。
因此,定密工作应当是动态的,及时对国家秘密进行调整和变更。
三、定密工作的流程1、确定定密责任人定密责任人是指具有定密权的人员,通常包括法定定密责任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指定定密责任人。
定密责任人应当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定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具备相应的定密能力。
2、确定国家秘密事项定密责任人应当依据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本单位产生的工作事项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属于国家秘密。
在确定国家秘密事项时,应当综合考虑事项的性质、作用、涉及的领域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等因素。
3、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对于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定密责任人应当根据其重要程度、知悉范围以及泄露后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拟定相应的密级(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密级的拟定应当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保密期限一般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确定。
4、标注国家秘密标志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后,应当在相关载体上标注国家秘密标志,包括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等。
国家秘密标志应当清晰、规范,易于识别。
定密及密级管理课件.doc
b)根据《保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确定知悉范围应当遵守“工作需要”
和“最小化”原则;
c)根据《保密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
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d)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
定密及密级调整管理制度
1.密级的标识
a)国家秘密的标识为“★”,以“★”的左边标密级,右边标保
密期限,形式为:密级★保密期限,如:“机密★八年”、“绝密★
二十年”、“秘密★十年”等。未注明保密期限者,按绝密30年、
机密20年、秘密10年的期限管理。
b)涉密信息(纸质文件、资料及word、ppt类电子文档、视频
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审批,将此交由保密办公室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
存档管理;
b)保密办收到涉密事项内容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
等载体,依据《国防科技工业定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第
十七条相关规定、合同甲方审定的密级证明表及本单位的《涉密事项
一览表》,提出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具体意见,填报《涉
密事项申报审批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批准确定为涉密
事项;事项确定后将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下发到相关涉
密人员处;
c)《涉密事项申报审批表》交由保密办留档,由档案保管员管理
留作备查;
3.2填报《涉密事项申报表审批表》的依据
a)根据《保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
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
资料)均应当在封面(无封面应在首页)右上角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
定密 管理制度
定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定密工作,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定密工作,规定了定密工作的组织、程序、标准和责任,以及对违反定密规定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定密,是指依法对涉密信息、涉密载体进行标定密级和设定定密期限,实施访问控制、保存同步、传输封装等安全措施,确保国家秘密不被泄漏的一种措施。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涉密信息是指对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从事涉密工作的单位、部门、人员,对这些信息的保密程度、控制管理和利用方式有专门的规定。
第五条定密工作的原则是:依法定密、科学定密、合理定密、严格保密。
第六条定密委员会(以下简称定密委)是本单位的定密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
定密委负责本单位的定密工作。
第七条定密工作(以下简称定密)是本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凡涉及国家秘密的一切信息、载体,必须依法设定密级,限定密期限,并加以严格管理和保护。
第八条本制度所称的涉密信息分秘密、机密、绝密三级。
秘密级别最低,绝密级别最高。
第二章定密工作的组织及职责第九条定密委是本单位定密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的定密工作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实施;(二)审查和批准本单位的重大定密事项;(三)组织定密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业务培训,监督落实;(四)对违反定密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置和追责;(五)负责本单位的定密检查、审核工作。
第十条保密委员会是本单位的业务指导部门,负责定密工作的日常指导和协调工作。
保密委员会每年对定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定密工作由本单位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包括:(一)定密机构,负责制定、审核、批准和管理本单位内部信息资源的定密工作;(二)档案馆管理处,负责管理和保管档案员,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定密解密管理制度
定密解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涉密信息的管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信息安全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有涉密信息管理权限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涉密信息是指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具有一定保密要求的信息。
第四条定密解密管理应坚持依法定密、合理定密、精细定密、高效定密的原则。
第五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保护的原则。
第六条具体操作程序由各单位根据本制度制定。
第二章定密管理第七条定密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制度规定、技术手段等。
第八条依法定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密级。
第九条定密人员应接受国家保密管理部门的保密培训,了解保密法规,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第十条定密人员应加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保护好涉密信息的安全。
第十一条各部门对涉密信息的存储、传输等环节制定详细操作规程,保证信息的安全。
第十二条定密人员在传输涉密信息时,应采取加密措施,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第十三条定密人员对涉密信息的使用应经过审批,遵守使用权限的规定,不得擅自向外提供或传播。
第三章解密管理第十四条解密管理应坚持依法解密,合理解密,科学解密的原则。
第十五条解密权限应根据需要,分为一般解密和特殊解密。
第十六条对于因工作需要必须解密的信息,应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程度进行解密。
第十七条特殊解密权限需要通过严格审批程序获得,解密后应严格控制,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八条解密后的信息应根据规定的存储、传输等操作程序进行处理,保证解密后信息的安全。
第十九条解密人员应接受解密相关知识的培训,了解解密规定,严格执行解密程序。
第二十条对于解密后的信息的利用,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擅自传播或利用。
第四章管理监督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保密工作机构,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相关人员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法律和纪律的制裁。
第二十三条审查对定密、解密工作的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单位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定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定密工作,包括定密、解密、变更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定密工作程序,明确定密责任,提高定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定密责任第四条本单位定密工作由定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定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调整本单位的定密范围,明确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二)负责审核、确定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三)负责监督、指导本单位的定密和解密工作;(四)负责对本单位的定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定密责任(审核)人由定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其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和调整本单位的定密范围,明确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二)负责审核、确定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三)负责监督、指导本单位的定密和解密工作;(四)负责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定密程序第七条定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确定国家秘密事项:各部门在公务活动中产生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应当及时向定密责任(审核)人报告;(二)审核密级:定密责任(审核)人根据国家秘密事项的性质、内容、影响等因素,提出初步密级建议;(三)确定密级:定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定密责任(审核)人的建议,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四)发布密令:定密工作领导小组将确定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五)登记备案:定密责任(审核)人将国家秘密事项的定密情况登记备案。
第八条解密、变更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定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本单位的定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定密及密级管理
定密及密级调整管理制度1. 密级的标识a)国家秘密的标识为“★”,以“★”的左边标密级,右边标保密期限,形式为:密级★保密期限,如:“机密★八年”、“绝密* 二十年”、“秘密★十年”等。
未注明保密期限者,按绝密30年、机密20年、秘密10年的期限管理。
b)涉密信息(纸质文件、资料及word、ppt类电子文档、视频资料)均应当在封面(无封面应在首页)右上角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密的Excel 表格、二维图、三维图等应在标题栏后标注密级;c)软盘、光盘和其它介质涉密载体、密品应在封面、表面明显位置标注密级。
2. 定密责任主体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是定密责任主体。
其职责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防科技工业定密工作管理办法》及合同甲方审定的密级证明表,对本单位产生的涉密事项,制定〈〈涉密事项一览表》,审核批准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情况变化变更和解除秘密事项;3. 定密工作程序3.1定密工作审批程序a)总经理接到涉密项目时,交到保密办公室,由保密办公室依据项目协议书上标记的密级,填写〈〈涉密事项一览表》,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审批,将此交由保密办公室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存档管理;b)保密办收到涉密事项内容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依据〈〈国防科技工业定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合同甲方审定的密级证明表及本单位的〈〈涉密事项一览表》,提出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具体意见,填报〈〈涉密事项申报审批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批准确定为涉密事项;事项确定后将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下发到相关涉密人员处;c)〈〈涉密事项申报审批表》交由保密办留档,由档案保管员管理留作备查;3.2填报〈〈涉密事项申报表审批表》的依据a)根据〈〈保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b)根据〈〈保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规范定密管理
规范定密管理一、背景介绍定密管理是指对国家秘密进行合理、科学、规范的保密管理活动,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定密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制定本文档旨在明确定密管理的标准和要求。
二、定密管理的目标1. 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2. 提高定密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3. 促进国家秘密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三、定密管理的主要内容1. 定密责任的明确(1) 制定明确的定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定密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2) 定期对定密责任人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定密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定密标志的统一使用(1) 制定统一的定密标志和标识规范,确保定密标志的正确使用;(2) 对定密标志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清晰可辨。
3. 定密文件的管理(1) 确定定密文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2) 建立定密文件的登记、存储、传输和销毁制度,确保定密文件的安全性。
4. 定密人员的管理(1) 对定密人员进行严格的背景审查和保密教育,确保其具备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2) 制定定密人员的行为准则,明确其在定密工作中的行为规范。
5. 定密设施的管理(1) 建立定密设施的使用登记和管理制度,确保定密设施的安全可控;(2) 对定密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6. 定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1) 建立定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定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2) 对定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行及时整改和改进,提高定密管理的效能。
四、定密管理的具体措施1. 加强定密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2. 建立健全定密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3. 制定明确的定密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定密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4. 加强对定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定密管理的专业水平;5. 定期开展定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6. 建立定密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定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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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及密级调整管理制度
1.密级的标识
a) 国家秘密的标识为“★”,以“★”的左边标密级,右边标保密期限,形式为:密级★保密期限,如:“机密★八年”、“绝密★二十年”、“秘密★十年”等。
未注明保密期限者,按绝密30年、机密20年、秘密10年的期限管理。
b) 涉密信息(纸质文件、资料及word、ppt类电子文档、视频资料)均应当在封面(无封面应在首页)右上角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密的Excel表格、二维图、三维图等应在标题栏后标注密级;
c) 软盘、光盘和其它介质涉密载体、密品应在封面、表面明显位置标注密级。
2.定密责任主体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是定密责任主体。
其职责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防科技工业定密工作管理办法》及合同甲方审定的密级证明表,对本单位产生的涉密事项,制定《涉密事项一览表》,审核批准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情况变化变更和解除秘密事项;
3.定密工作程序
3.1定密工作审批程序
a) 总经理接到涉密项目时,交到保密办公室,由保密办公室依据项目协议书上标记的密级,填写《涉密事项一览表》,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审批,将此交由保密办公室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存档管理;
b)保密办收到涉密事项内容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依据《国防科技工业定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合同甲方审定的密级证明表及本单位的《涉密事项一览表》,提出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具体意见,填报《涉
密事项申报审批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批准确定为涉密事项;事项确定后将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下发到相关涉密人员处;
c)《涉密事项申报审批表》交由保密办留档,由档案保管员管理留作备查;
3.2填报《涉密事项申报表审批表》的依据
a) 根据《保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b) 根据《保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确定知悉范围应当遵守“工作需要”和“最小化”原则;
c) 根据《保密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d) 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
e) 保密办公室与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认为确实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有争议的,报请合同甲方审定或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4.变更和解除程序
4.1变更和解除密级的审批程序
a) 国家秘密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变更包括:升密、降密和延长保密期限及知悉范围;如有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涉密事项需由保密办公室提出变更或解除意见,填写《国家秘密变更审批表》或《国家秘密解除审批表》注明变更和解除的理由,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将审批材料交给档案管理员进行存档保管;
b)国家秘密的变更或解除后,保密办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通知知悉范围的单位或涉密人员。
4.2变更和解除密级遵守的原则
a) 国家秘密的变更必须由原定密机关(部门)决定,不得自行变更;”
b) 国家秘密的解除:国家秘密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除。
审查解密的,即保密期限即将届满的,原定密机关(部门)做出审查决定;
5.监督管理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单位定密工作进行年度检查,对本单位秘密的确定、变更或者解除事项进行统计,每年末(12月31日前)统计完毕并填写《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统计表》,报送公司保密办备案。
涉密事项申报审批表
国家秘密变更审批表
国家秘密解除审批表
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