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行为能力下的遗嘱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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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的遗嘱规定及其适用

民法典中的遗嘱规定及其适用

民法典中的遗嘱规定及其适用遗嘱是指被遗嘱人在生前依法设立的,对其财产处置安排的行为。

在民法典中,遗嘱规定了遗嘱的设立、效力、变更、撤销等方面的规定,为个人财产的传承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本文将从遗嘱的基本概念、遗嘱的设立条件、遗嘱的效力、遗嘱的变更与撤销等方面对民法典中的遗嘱规定进行探讨,并对其适用进行分析。

一、遗嘱的基本概念遗嘱是在法律规定的形式下,个人对其财产在死后的处置意愿的表达。

遗嘱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为了保证财产处置的有效性和证明力,建议采用书面形式。

遗嘱可以涉及财产的全部或部分处置,包括遗赠、遗留等。

二、遗嘱的设立条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生效。

首先,遗嘱要具备法定的设立形式,即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并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其次,遗嘱必须是自愿的,没有任何强迫或欺骗的情况下进行的。

此外,遗嘱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遗嘱人必须是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最后,遗嘱必须具备真实意思表示,即表达遗嘱人真实的财产处置意愿。

三、遗嘱的效力遗嘱的效力是指遗嘱的财产处置意愿在遗嘱人死后得以实现的法律效果。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遗嘱的效力受到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的限制。

如果遗嘱不符合法定的设立条件,或者遗嘱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可能会被法院判定为无效。

此外,如果遗嘱被撤销或变更,新的遗嘱将取代原有遗嘱的效力。

四、遗嘱的变更与撤销遗嘱作为财产处置的一种安排方式,遗嘱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对其遗嘱进行变更或撤销。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可以随时自行变更遗嘱,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新的财产处置安排,而旧的遗嘱将被新的遗嘱取代。

此外,遗嘱人也可以随时撤销遗嘱,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表达自己的意愿,以使原有遗嘱失去效力。

综上所述,民法典中的遗嘱规定为个人财产的传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遗嘱的设立条件、效力、变更与撤销的规定,旨在保护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并维护合法、公正的财产处置。

遗产继承权怎么分配

遗产继承权怎么分配

遗产继承权怎么分配根据我国继承法上的法定遗产继承有先后顺序之分。

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规定:⑴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

⑵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⑶.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就开始继承人,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哪些人有资格成为继承人?继承人的顺序是怎么安排的以及继承权的分配等问题,现在的小编为您详细的解答。

▲遗产继承权怎么分配:▲一、法定继承顺序根据我国继承法上的法定遗产继承有先后顺序之分。

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规定:⑴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

⑵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⑶.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注意: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产继承纠纷处理方式:⑴法定继承纠纷的处理法定继承是指依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将遗产分配给合法的继承人的继承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及有关司法解释,依据下述规定解决法定继承纠纷。

①继承权男女平等。

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③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④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⑤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⑥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我国《民法典》明确认可了遗嘱不⼀定⾮要经过公证才有效。

也就是说,不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有效的。

店铺⼩编为你讲解这⽅⾯知识。

⼀、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1、我国《民法典》明确认可了遗嘱不⼀定⾮要经过公证才有效。

也就是说,不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有效的。

只不过在各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最⾼。

也就是说遗嘱不经公证也有效,但有关处理房产的遗嘱,最好公证。

2、我国遗嘱的形式共,除了公证遗嘱之外,还包括⾃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头遗嘱和录⾳遗嘱。

⼀份有效遗嘱,应当包括:遗嘱⼈的情况、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具体处理⽅案、签名⽇期等信息。

申办遗嘱公证时,遗嘱⼈应当向公证处提交⾝份证户⼝簿等⾝份证明、财产权属证明及清单、遗嘱草稿等材料。

遗嘱⼈必须单独当着公证员⾯在遗嘱上签名,公证员还将采⽤捺印、拍照、录⾳等⽅式确保遗嘱真实、有效。

⼆、公证遗嘱的⽣效要件有哪些1、事实要件。

公证遗嘱的⽣效,必须有遗嘱⼈先于受益⼈死亡的法律事实。

⾸先,遗嘱是⼀种死因法律⾏为,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的⽣效是以遗嘱⼈的死亡为条件,遗嘱在遗嘱⼈死亡后⽅可⽣效,死亡前不⽣效。

正因如此,遗嘱⼈⽣前可对所⽴遗嘱进⾏变更或撤销,也可以通过买卖、赠与、消费、交换等形式对遗嘱所涉及的财产进⾏实际地处分,从⽽对遗嘱内容进⾏事实上的变更。

其次,⽴遗嘱⼈要先于受益⼈死亡,否则遗嘱⽆效。

根据民法典第27条第三款规定,遗嘱继承⼈、受遗赠⼈先于遗嘱⼈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假如遗嘱⼈死亡后,受益⼈在取得遗产前⼜死亡的,遗嘱是否有效?对此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虽没有明确规定,但基于遗嘱⼈死亡后遗嘱已⽣效,可以⽐照转继承的有关规定,由受益⼈的法定继承⼈继承其应得份额。

2、法律要件。

遗嘱是⼀种单⽅民事法律⾏为,根据法理,民事法律⾏为是合法的民事⾏为,⽽公证遗嘱对于合法性的要求更⾼。

简⾔之,公证遗嘱不仅要完全符合民法通则第五⼗五条规定的民事法律⾏为成⽴的构成要件,⽽且还要满⾜公证专有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要求。

遗嘱怎么才能有法律效力

遗嘱怎么才能有法律效力

遗嘱怎么才能有法律效力在进行遗产分配时,需要先看死者生前有没有立下遗嘱,有遗嘱的还需要对遗嘱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和鉴定,对于有效遗嘱,作为继承人需要遵守遗嘱内容来进行继承,那么,遗嘱怎么才能有法律效力?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遗嘱怎么才能有法律效力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

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

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

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二、哪些遗嘱需要见证人见证法律认可的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其中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

1、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必须注明年、月、日;必须亲笔签名。

2、公证遗嘱要2名以上(包括2)公证员共同办理,特殊情况只有1名公证员办理,要有1名见证人见证并签名。

3、代书遗嘱要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其中一人代为书写遗嘱,遗嘱人和这两个见证人均需签名。

必须注明年月日。

4、录音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全部内容,并由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要求将见证人录入录音、录像中。

5、口头遗嘱只能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有其他紧急情况(遭遇意外事故、参与军事行动、参加抢险救灾等)下,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论我国遗嘱自由及其限制

论我国遗嘱自由及其限制
承制 度 , 而 遗嘱 继承 仅仅作 为例 外存在 。 该制 度只是 处于 萌芽 的 三、 我 国对遗 嘱 自由的 限制措施 基于于遗 嘱具有 改变法 定继承人 范围 、 顺序 和遗产分 配份额
时期 , 尚不成 熟 , 对于遗 嘱有诸 多限制 , 自然与现 代意义上 的遗嘱 的作用 , 而且遗 嘱人有 时会忽略法 定继 承人中弱者一
在 我 国, 遗 嘱 自由是指 公 民按 照 自己的意 愿 , 通过 立遗 嘱的 本 质来 说 , 这 并不 能称之 为 限制 , 而 是保护 。 其次, 处分 他人 或者 国家 、 集 体财产 的遗 嘱也 是无 效的 。 第三 , 遗产 分割 时 , 应 当保 留胎 儿 的继承份 额 。胎 儿 出生 时
遗嘱 方式 。
行 了很深 刻 的立法研 究 。


现代法 意义 上 的遗嘱 自由
对 于遗 嘱 自由 , 我们着 重研 究其现代 法 的意义 , 主 要原 因是
它 与我 们当代 生活 息息相 关 。 当然 , 我 们也 不能 忽视 了它的来源 入的研 究和 探索 。 ( 一) 遗 嘱 自由的产 生与发展 遗 嘱 自由制度 最早 产生 于罗马 法 。罗马法 的 《 十二铜表 法》
度” 至关重要。本文对我国遗嘱 自由及对其的限制加以阐述, 提出我国继承立法在遗嘱 自由限制方面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以完善我 国的遗嘱继承法律制度。
关键词 遗嘱 自由 ’限制 特 留份 公 序 良俗原 则 作者简介: 李姗姗,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 民商法。
Hale Waihona Puke 销 自由。 最 大限度 的满足 了行 为人 的意思 自由, 为其 自由立遗 嘱 在没 有依 靠的情 况下 也能 够 正常 生活 。

如何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

如何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

如何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是一种单方的民事行为。

它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每种遗嘱有效的条件都不同。

但是不管是什么类型的遗嘱都必须是立遗嘱人亲自设立,不违背立遗嘱人的意愿。

否则都是无效遗嘱。

合法有效遗嘱是指符合《继承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遗嘱,凡违反《继承法》第十九条、二十二条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遗嘱无效,如果其中部分违反,部分无效。

那么具体来说如何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也就是说,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该怎么办?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合法有效遗嘱的订立问题。

一、如何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二、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该怎么办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满足法定的形式条件,具体来说包括:1、必须是法定的遗嘱形式之一。

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具体包括:(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去世两年后发现遗嘱怎么办?

去世两年后发现遗嘱怎么办?

If you can't beat your opponents, join them.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去世两年后发现遗嘱怎么办?导读:如果在去世后重新发现了遗嘱也是需要重新按照遗嘱内容重新分割遗产的。

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是在不断的加强,许多人都会在生前就订立遗嘱并且将遗嘱进行公证,这样也是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在死后分割遗产以及亲属继承遗产时出现纠纷,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制定。

一、去世两年后发现遗嘱怎么办?遗嘱确实有效的话,受益人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遗产。

就是说已经分了的财产要重新按遗嘱分,还给人家。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二、有效要件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

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

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

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

反之亦然。

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法律规定录音遗嘱如何有效吗?

法律规定录音遗嘱如何有效吗?

You are only twenty years old, and you can be whoever you want to b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法律规定录音遗嘱如何有效吗?法律规定录音遗嘱是有效的,但是必须要由遗嘱人来亲自的制作,而且还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当场作见证,并且在录的时候就要说明自己的身份还有财产分配的事宜,最重要的就是把日期录下来才算是合法的。

一、法律规定录音遗嘱如何有效吗?是有效的;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只有在符合以上的情况下录音遗嘱才生效。

二、现实生活中的录音遗嘱易于被伪造、模仿、剪辑,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1.《继承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对在场见证见证的内容、见证的程序没有规定,《继承法意见》亦没有规定。

因此,录音遗嘱见证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操作,见证人的见证作用也难以体现。

2.录音设备及磁带质量的好坏、遗嘱人的发音、磁带放置时间的长短,均会影响录音磁带的音质,都会使录音遗嘱在使用时,导致录音遗嘱的内容难以听清或难以辨别,而引起争讼,影响遗嘱的执行。

三、遗嘱的效果遗嘱的不生效,是指于遗嘱人死亡时,其所立遗嘱虽然不违法,但却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不能执行。

遗嘱的不生效与遗嘱的无效,既有不同,又有相似之处。

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遗嘱的无效是因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效力,遗嘱的不生效则并非因遗嘱违法。

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被继承人的遗嘱不能执行,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丈夫怎样给妻子写遗嘱才会有效?

丈夫怎样给妻子写遗嘱才会有效?

Life is a mirror. Whatever your heart is, your life will be like that.(页眉可删)丈夫怎样给妻子写遗嘱才会有效?导读:丈夫作为代理人给妻子写遗嘱才有可能会有效,但是此时必须是已经确定了妻子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主体,并且在订立遗嘱时,不能损害妻子的财产。

一、丈夫怎样给妻子写遗嘱才会有效?丈夫作为代理人给妻子写遗嘱才有可能会有效,但是此时必须是已经确定了妻子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主体,并且在订立遗嘱时,不能损害妻子的财产。

丈夫给妻子遗嘱的书写格式具体如下:(一)首部首部应该明示这是一份遗嘱,并且将遗嘱人的基本信息和立遗嘱时的精神状况和自主能力进行交代。

通常包括:1. 标题。

通常为“遗嘱”二字。

标题不是必有项目。

2. 遗嘱人信息。

包括遗嘱人姓名、身份证号、婚姻家庭状况等。

代书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3. 遗嘱人立遗嘱时精神状况。

这一点是基于法律规定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考虑。

4. 遗嘱人立遗嘱时的意志自主状况。

这一点是基于法律规定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5. 遗嘱唯一性声明或者与其他遗嘱的关系。

以免造成多份遗嘱的烦恼。

而且方便以后对遗嘱进行补充或修正。

(二)正文正文是遗嘱的核心,也是进行遗产筹划的重点。

在这部分,遗嘱人要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

遗嘱人可以先列明遗产清单,然后再一一分配,也可以不列清单,分项分配。

这部分应充分咨询ls意见,防止类似处分他人财产等导致遗嘱无效情形的出现。

另外,也要确保对财产的处分符合财产的最大效益,并具有可执行性。

要照顾各方利益,并保证不违反上述遗嘱实质要件的后三点内容。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二、夫妻一方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一方立的遗嘱有效吗?只要符合有效遗嘱的要件的遗嘱就是有效的。

老人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老人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老人遗嘱不公证有效吗?在遗嘱生效要件里面并不包括公证,因此原则上老人立下了遗嘱,即使不进行公证,对遗嘱的生效也是不会产生影响的。

但在遗嘱继承中有一种是公证方式,此时就要求办理了公证手续之后才会生效了。

离婚证起诉离婚程序离婚起诉书协议离婚离婚损害赔偿离婚诉讼我们发现有的老人会在生前立下遗嘱,但由于缺乏法律要件,往往导致遗嘱无效,最终继承遗产的时候也不会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分配。

另外,有的老人在立下了遗嘱之后会办理公证手续,认为不进行公证就是无效的。

那到底▲老人遗嘱不公证有效吗?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遗嘱的有效要件: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

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

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

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

反之亦然。

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

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

能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能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能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只有被继承人所订立的遗嘱合法有效,继承人才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分配遗嘱。

否则,一旦遗嘱无效,则会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

具体来说,能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遗嘱有效时自然按照遗嘱来继承遗产,但如果遗嘱被确认无效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中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能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被确认无效怎么办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

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

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遗嘱继承人相应的份额。

又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那么在财产分配中,必须先行扣下这部分人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遗产才能按照指定的内容执行。

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打印遗嘱需要满足的有效要件

民法典打印遗嘱需要满足的有效要件

民法典打印遗嘱需要满⾜的有效要件遗嘱的类型中⽐较多的,包括⾃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不同的遗嘱⽣效要件不⼀样,有些遗嘱需要见证⼈进⾏见证的,那么民法典打印遗嘱需要满⾜哪些条件才会有效的?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打印遗嘱需要满⾜的有效要件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在场见证。

遗嘱⼈和见证⼈应当在遗嘱每⼀页签名,注明年、⽉、⽇。

并且遗嘱是被继承⼈⾃愿⽴下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三⼗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在场见证。

遗嘱⼈和见证⼈应当在遗嘱每⼀页签名,注明年、⽉、⽇。

第⼀千⼀百四⼗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民事⾏为能⼒⼈或者限制民事⾏为能⼒⼈所⽴的遗嘱⽆效。

遗嘱必须表⽰遗嘱⼈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的遗嘱⽆效。

伪造的遗嘱⽆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效。

⼆、被继承⼈⾃⼰怎么写遗嘱遗嘱⼈⾃⼰写遗嘱也即订⽴⾃书遗嘱。

⾃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1、遗嘱⼈书写遗嘱内容。

遗嘱⼈应亲⾃书写遗嘱全⽂,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的意志,⼜可防⽌他⼈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在⾃⼰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和地点。

订⽴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有⼀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遗嘱内容相⽭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遗嘱为准。

同时,订⽴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亲笔签名。

遗嘱是关系⼈⾝⽅⾯的⽂书材料,因此必须个⼈亲⾃签名。

4、⾃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签名。

最⾼⼈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有⼈签名并注明了年、⽉、⽇,⼜⽆相反证据的,可按⾃书遗嘱对待。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打印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在场见证。

遗嘱⼈和见证⼈应当在遗嘱每⼀页签名,注明年、⽉、⽇。

法律硕士民法提高练习习题及答案20

法律硕士民法提高练习习题及答案20

一、单项选择题1.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不包括( )。

A.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B.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C.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D.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2.以下关于遗嘱能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遗嘱能力是设立遗嘱的资格B.无遗嘱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C.设立遗嘱时无遗嘱能力,其后取得行为能力的,可使遗嘱有效D.设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的,即使其后丧失行为能力,遗嘱仍然有效3.甲立有遗嘱,其内容为自己死后遗产全部由独生子乙继承。

在一次车祸中甲、乙同时遇难,甲当场死亡,乙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乙的儿子丙依甲的遗嘱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

丙继承甲遗产的方式是( )。

A.代位继承B.转继承C.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D.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4.陈某生前立有多份遗嘱,按时间先后顺序为自书、公证、代书、录音遗嘱,则陈某死后,应当执行的遗嘱是( )。

A.自书遗嘱B.代书遗嘱C.录音遗嘱D.公证遗嘱5.李家有甲、乙、丙三兄弟,丙幼年时被依法送给王某作养子。

丙结婚时,王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导致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让丙夫妇及王某居住。

不久,丙的生母病故。

对于死者(丙的生母)的遗产,有继承权的是( )。

A.甲和乙B.甲、乙和丙C.甲、乙和王某D.甲、乙、丙和王某6.不属于遗产债务清偿原则的是( )。

A.限定继承原则B.保留必留份原则C.物尽其用原则D.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原则7.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

A.父债子还,天经地义B.转继承不适用于法定继承C.遗嘱继承优先于遗赠执行D.口头遗嘱为要式法律行为8.甲死后,其遗产被分割完毕。

乙根据甲的遗嘱继承了8万元现金,丙获得甲遗赠的价值12万元的汽车,丁根据法定继承分得房产一处,价值20万元。

现甲生前的债权人戊持有5万元借据请求偿还。

本案中戊的债权( )。

A.由丁全部偿还B.由乙、丙、丁按继承遗产的价值比例偿还C.由乙偿还2万元,由丙偿还3万元D.由丙全部清偿9.甲与乙系夫妻,生子丙。

自己写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自己写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自己写遗嘱不公证有效吗?有的老人在条件欠缺的条件下自己自立遗嘱,立遗嘱时也没有进行公证。

遗嘱都是在人不在世后执行了,当人不在了,遗嘱又没有进行公证,那么遗嘱生效要件是啥?那么写写遗嘱不公正有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有的老人在条件欠缺的条件下自己自立遗嘱,立遗嘱时也没有进行公证。

遗嘱都是在人不在世后执行了,当人不在了,遗嘱又没有进行公证,那么遗嘱生效要件是啥?那么写写遗嘱不公正有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写遗嘱不公正有效吗?自书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的有效要件: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

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

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

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

反之亦然。

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

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

遗嘱见证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遗嘱见证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The kind of people who blindly look forward to but never act are a breeding ground for the plague.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遗嘱见证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导读:《继承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一、遗嘱见证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我国法律规定,有一些遗嘱的订立,必须要有遗嘱见证人在场才有效的,那么遗嘱见证人又有些什么法律规定呢?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根据《继承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对“有利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二、遗嘱见证人的法律责任(一) 代书遗嘱不合法见证人负但什么责任?见证人,本来就是一个无利害关系的人。

即使因其个人身份的原因,导致代书遗嘱无效,也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如果代书遗嘱被认定无效的,按法定继承执行。

(二) 遗嘱见证人做假证,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吗?证人的行为属于伪造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遗嘱公证收费标准是什么?

遗嘱公证收费标准是什么?

Those you hate work harder than you.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遗嘱公证收费标准是什么?导读:在我国,各地对于遗嘱公证收费不尽相同,且根据遗嘱所涉财产金额不同,收费也不相同,大约在100-400元之间。

遗嘱经过公证后并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才发生效力。

一、遗嘱公证的收费标准是什么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

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

二、遗嘱公证需要的资料申办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三、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1、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

如果委托别人代理,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

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

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同时,法律强调的是立遗嘱时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在立遗嘱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仍然有效;相反,如果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之后恢复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亦无效。

自书遗嘱怎么立有效

自书遗嘱怎么立有效

自书遗嘱怎么立有效遗嘱当中的全部内容都必须由立遗嘱的人自己亲手书写。

如果是其他人代写或者由打字工具打印出来的遗嘱,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并且遗嘱不可以涂改。

立遗嘱的人在自书遗嘱中提到的关于死亡之后的财产怎么处理,一定要是自己的正确意思。

不可以是信件或者日记当中的话语,一定要是正确的书面表达。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种类其中的一种,首先,我们要来了解一下怎样立遗嘱才能产生效力。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要立一份有效的遗嘱必须做到以下五点:第一点:立遗嘱的人必须有自行立遗嘱的能力。

在我国的《继承法》当中,对遗嘱有具体的相关说明和规定。

其中第22条规定,就说道立遗嘱的人如果是自身没有行为能力的,或者在民事行为能力上面受到了一定限制的,这样的情况下所立的彝族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判定立遗嘱的人是否有自行立遗嘱的能力,一般是以立遗嘱的那个时间为准。

在立遗嘱的时候,如果立遗嘱的人具有自由立遗嘱能力的,但是立完遗嘱之后,由于其他的原因丧失了立遗嘱的能力,上师能力之前所立的遗嘱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二点:立遗嘱的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自己真实的思想表达。

在我国的法律当中规定到民事行为有效的前提是作出的意思表示应该是完全真实的,所以遗嘱中对于立遗嘱人的财产的处理,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想法。

一般情况下是以遗嘱人最后在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思来判断遗嘱人是否是真实的思想表达。

如果是遗嘱人受到威胁和受到他人的欺骗而订立的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经过他人伪造的遗嘱,也是无效的;已经立好的遗嘱被别人篡改了,篡改的内容也是无效的。

第三点:在遗嘱当中,对于丧失劳动力同时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是不可以取消其继承权的。

对于这一点我国的《继承法》中有相关规定提到,如果有继承人丧失了大部分的劳动能力,而且没有生活经济来源,立遗嘱的时候必须要保证这个继承人要有一定的遗产。

这个规定是法律上面的一个强制规定,立遗嘱的时候必须要遵守,如果违反了这个规定,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的遗嘱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民法典的遗嘱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民法典的遗嘱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遗嘱这种能够有效解决遗产继承纠纷问题的⽂书,在现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所接受。

虽然⼤家对于这个词语并不陌⽣,但是也未必了解遗嘱的实质要件。

那么,在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遗嘱的实质要件是什么?店铺⼩编带你来看看相关的知识。

⼀、民法典的遗嘱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民法典》第⼀千⼀百四⼗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民事⾏为能⼒⼈或者限制民事⾏为能⼒⼈所⽴的遗嘱⽆效。

遗嘱必须表⽰遗嘱⼈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的遗嘱⽆效。

伪造的遗嘱⽆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效。

⼆、如何确认遗嘱的效⼒ ⼀个遗嘱要产⽣法律效⼒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就我国继承法⽽⾔,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必须要有权利能⼒和⾏为能⼒。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为完全⾏为能⼒的⼈,这样的⼈才具有订⽴遗嘱的能⼒。

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的真实意思。

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订⽴的违反遗嘱⼈内⼼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遗嘱⼈在所订⽴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所有的财产作为⾃⼰的财产指定他⼈继承;遗嘱应当给胎⼉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活来源的法定继承⼈的继承权。

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效。

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

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头遗嘱、以录⾳⽅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遗嘱。

除签名盖章,注明年、⽉、⽇外,⼝头遗嘱、以录⾳⽅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遗嘱中的代书遗嘱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与继承⼈、受遗赠⼈⽆直接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并需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名盖章,才具有法律效⼒。

综上所述,遗嘱的实质要件是包括⽴遗嘱⼈的民事⾏为能⼒,真实意思表⽰,此外还包括遗嘱的真实性,被修改的内容是⽆效的,伪造的遗嘱则没有法律效⼒,因此在订⽴遗嘱的时候,⼀定要注意是否存在会影响遗嘱效⼒的情况。

未公证的遗嘱有效吗

未公证的遗嘱有效吗

未公证的遗嘱有效吗不少老人在去世以前都会立下遗嘱,有的老人如果条件欠缺的话,会自己订立遗嘱,所以也没有进行公证,如果遗嘱在人不在世后执行的话,大家可能会担心遗嘱的效力问题,那么未公证的遗嘱有效吗?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未公证的遗嘱有效吗我国《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有5种:口头遗嘱、录音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

每种形式的遗嘱只要符合生效要件即可,不需要经过公证也可以生效。

自书遗嘱是遗嘱人自己书写并签名确认,遗嘱人具有遗嘱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代书遗嘱需要两名见证人,其中一名代书,见证人与代书人与继承没有利害关系。

也就是说继承人以及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等具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能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和代书人。

公证遗嘱是遗嘱人到公证处对自己订立遗嘱的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非紧急情况的情况下不请采用录音遗嘱或者口头遗嘱,此类遗嘱容易发生争议。

如果一个人生前立下多份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如果所有遗嘱都没有经过公证,以最后一份遗嘱效力最高。

二、遗嘱效力的影响因素有哪些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

2023年理财规划师之三级理财规划师能力提升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理财规划师之三级理财规划师能力提升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理财规划师之三级理财规划师能力提升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汽车贷款的申请方式同住房贷款的申请方式大致相同,理财规划师应告知客户借款人在申请汽车消费贷款时需提供一些资料,但不包括()。

A.借款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B.低于首期款的存款凭证或首期款收据等C.与贷款人指定的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或合同D.职业和收入证明【答案】 B2、目前,我国对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

A.征收营业税,不征收企业所得税B.不征收营业税,征收企业所得税C.征收营业税,征收企业所得税D.不征收营业税,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答案】 C3、质押担保是个人质押贷款的一种担保方式,即借款人可以用()等作为质物交贷款银行保管,当借款人不能还款时贷款银行依法处分质物偿还贷款本息、罚息及费用。

A.不动产B.汽车C.银行存款单D.房屋4、在宏观经济运行过程中,通货紧缩与通货膨胀一样不利于经济增长,下面关于通货紧缩的说法正确的是()。

A.通货紧缩是指货币数量比商品劳务多,从而物价水平下跌B.通货紧缩会增加经济社会的总需求C.通货紧缩会造成经济衰退和萧条D.以上说法都正确【答案】 C5、在进行任何一项投资之前,首先要了解其交易规则,下列关于股票交易规则的描述正确的是()。

A.在连续竞价阶段,撮合系统将按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自动撮合B.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集合竞价时间,客户可以委托C.股票当日的开盘价即为上一交易日的收盘价D.股票当天的交易价格采取涨跌幅限制,若某股票的开盘价为10元,则该股票当天的最高价格为11元,最低价格为9元【答案】 A6、从2012年起,李某开始每年为他的家有汽车投保一年期、保额10万元的汽车财产险。

在2014年2月,李某将汽车转手卖给王某,但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

2015年1月,该汽车发生了保险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对此,()。

A.王某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要保险金B.李某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要保险金C.王某和李某一起向保险公司索要保险金D.保险公司不用向任何一方提供保险赔偿金7、投资与投资规划存在一定的差别,投资的()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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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行为能力下的遗嘱是否有效?
限制行为能力下的遗嘱是无效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因此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立遗嘱,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避免出现违法行为。

一、限制行为能力下的遗嘱是否有效?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也充分说明了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二、遗嘱无效的情形
1、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遗嘱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是诺成、要式法律行为,在遗赠人生前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抚养人就必须按协议履行抚养遗赠人的义务,而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没有附加明确的义务,因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

一个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抚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遗嘱的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之一,如果遗嘱人所立遗嘱是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如: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遗嘱,则该遗嘱全部无效。

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遗嘱无效情形
在现实中,一个遗嘱人出现多份遗嘱的情形并不少见,多份遗嘱内容如果并不冲突,就不存在失效的问题,反而可以互补;但如果内容存在冲突,就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相应内容失效,衡量遗嘱效力高低的原则是:1、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
遗嘱,遗嘱人如欲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必须采取公证遗嘱的形式方为有效,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2、后遗嘱优先于前遗嘱,即在没有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5、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
遗嘱人生前对财产的处分行为导致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我国法律上对遗嘱有效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果遗嘱的有效性不合法的,那么是无法履行遗嘱的相关法定效力的,具体情况下还应当对见证人的合法性进行认定,避免出现遗嘱无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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