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国企各部门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各部门员工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职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员工行为,增强团队凝聚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四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
第五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小时。
第六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者,按迟到或早退半小时计算。
第七条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经公司人事部门批准。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员工因病、事假等原因需离开工作岗位,应办理请假手续,并按照公司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需填写外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
第三章工作纪律与行为规范第十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声誉,保守企业秘密。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应认真负责,勤奋敬业,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第十二条员工应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三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物,不得浪费资源。
第十四条员工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员工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应主动寻求帮助,不得擅自处理。
第四章工作绩效与考核第十六条企业将建立员工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员工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八条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调薪、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奖惩与激励第十九条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员工,企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企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二十一条员工如有以下行为,将予以奖励:1.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2. 在工作中勇于创新,取得显著成果的;3. 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树立企业形象作出贡献的。
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制度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制度(精选10篇)现如今,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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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1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经理和主管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12、员工上述表现如果符合公司晋升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员工晋升、奖励程序如下: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部门主管进行审核。
3、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元:1、随意吐痰,丢纸屑果皮者。
2、早会迟到者。
3、工作时间内聚众聊天、看小说、吃零食、打瞌睡、抄写非公事文件者。
医院人员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员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医疗职业道德,以患者为中心,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工作时间与考勤1. 医院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 工作人员应遵守考勤制度,如实填写考勤记录,不得代签、冒签。
3. 特殊情况下,需请假者,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第五条工作态度1. 工作人员应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确保工作质量。
2. 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3. 遵守医疗操作规范,确保患者安全。
第六条医疗保密1. 医院工作人员应严格保守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2. 在工作中,不得擅自讨论患者病情,不得对外透露患者隐私。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医师职责1.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
2. 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3. 定期参加业务学习,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八条护士职责1. 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2.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及时报告医生。
3. 做好患者健康教育,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九条医技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医技操作规程,确保检验、影像等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2. 及时报告检查结果,协助医生进行诊断。
3. 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第十条行政及后勤人员职责1. 负责医院行政、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医院正常运转。
2. 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秩序。
3. 提高工作效率,为医护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考核1. 医院实行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业务水平等。
2.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奖惩1. 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十条
第一条:作息时间规定1.1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岗,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岗的,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
1.2 上班时间应保持办公室整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闲聊,影响他人工作。
1.3 下班后,工作人员应关闭电脑、空调等电器设备,确保办公室安全。
第二条:办公区域管理规定2.1 办公区域应保持整洁、有序,不得堆放私人物品,办公桌、文件柜等应定期清理。
2.2 办公室内的公共设施(如打印机、复印机等)应合理使用,不得随意损坏或滥用。
2.3 办公室内禁止吸烟、饮食,保持空气清新,确保办公环境舒适。
第三条:工作纪律规定3.1 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3.2 工作中应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不得推诿责任,确保工作质量。
3.3 工作人员应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四条:文件资料管理规定4.1 办公室内的文件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和管理。
4.2 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借阅、复印,确需借阅的,应经主管领导批准。
4.3 文件资料归档时应及时整理,确保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会议管理规定5.1 会议应提前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
5.2 会议期间,工作人员应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不得随意离开会场。
5.3 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整理会议记录,并传达会议精神。
第六条:通讯工具使用规定6.1 工作人员应合理使用公司通讯工具,不得滥用。
6.2 使用公司通讯工具时,应保持礼貌、文明,不得恶意骚扰他人。
6.3 非工作时间,不得使用公司通讯工具处理私人事务。
第七条:请假制度7.1 工作人员因事因病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7.2 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7.3 请假时间较长或影响工作安排的,应提前与主管领导沟通,争取合理安排。
第八条:奖惩制度8.1 公司对表现优秀、工作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8.2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将进行处罚。
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确需离岗的,应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机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勤奋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各项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出卖、传播国家秘密。
第八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团结协作,互相尊重,共同维护机关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三章请销假制度第九条机关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应提前向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时间超过三天(含三天)的,需书面报告。
第十条机关工作人员因病请假,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并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一条机关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应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第四章考勤制度第十二条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考勤制度,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应按时打卡,不得代打卡、串岗。
第十四条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加班、出差等特殊情况,应向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五章担保制度第十五条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履行担保义务,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六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协助组织调查,不得隐瞒、谎报、歪曲事实。
第十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员工考勤日常管理制度(20篇通用)
员工考勤日常管理制度(20篇通用)员工考勤日常管理制度篇1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1、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4、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社区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社区人员管理,提高社区工作效率,保障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干部、工作人员、志愿者等。
三、管理制度
1. 工作纪律
(1)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维护社区稳定。
(2)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因特殊原因需请假,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3)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
(4)工作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社区内部信息。
2. 服务规范
(1)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居民,耐心解答居民疑问,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2)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地为居民提供帮助,及时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
(3)工作人员应定期开展走访活动,了解居民需求,收集居民意见,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3. 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实行考勤制度,每月统计考勤情况,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进行处罚。
(2)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打卡,不得代打卡、冒名打卡。
(3)工作人员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 奖惩制度
(1)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工作纪律、服务不规范、工作态度恶劣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3)对严重违反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辞退。
四、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社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办事处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办事处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办事处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办事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实习生。
第三条办事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四条办事处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五条工作时间从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
第六条人员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具体请假规定如下:(一)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累计不超过三天。
(二)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连续病假不超过三天。
(三)婚假:法定婚假为三天,可累计。
(四)丧假:直系亲属去世,可给予三天丧假。
第七条人员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人员加班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九条办事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条办事处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第十一条办事处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第十二条办事处人员应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办事处人员应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第十四条办事处人员应积极协作,相互支持,共同完成工作。
第四章个人品德与职业道德第十五条办事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第十六条办事处人员应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以公司利益为重,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
第十七条办事处人员应尊重同事,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第十八条办事处人员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九条公司为办事处人员提供各类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二十条办事处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职场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场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四条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五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七条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各类假期的具体规定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员工请事假、病假期间,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遵守请假期间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九条公司每月对员工进行考勤统计,考勤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工作纪律与行为规范第十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员工应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爱护公共财产,节约资源。
第十三条员工应尊重同事,团结协作,不得在工作场所进行打架斗殴、辱骂他人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四条员工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推诿。
第十五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章通讯与网络安全第十六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使用公司规定的通讯工具进行工作,不得滥用公司通讯资源。
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公司网络进行违法活动。
第十八条员工应保护个人账户信息,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机会,员工应积极参加,提高自身能力。
第二十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参加各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调薪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一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第二十二条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有权依法将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站内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站内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站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站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员工个人发展和团队协作。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四条工作时间:1. 标准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2. 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值班人员。
第五条考勤制度:1.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 请假手续包括:填写请假单、请假条,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4. 请假时长:事假一天以内(含)免于审批,事假一天以上(含)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5. 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1)迟到15分钟以内(含)视为迟到一次,扣除当天工资的10%。
(2)迟到15分钟以上至1小时以内(含)视为迟到两次,扣除当天工资的20%。
(3)迟到1小时以上至半天以内(含)视为迟到三次,扣除当天工资的30%。
(4)迟到半天以上至一天以内(含)视为迟到四天,扣除当天工资的40%。
(5)迟到一天以上视为旷工,扣除当天工资的50%。
第三章工作纪律与行为规范第六条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服从上级领导安排,积极参与各项工作。
3. 保守单位秘密,不得泄露工作信息和客户信息。
4. 维护单位形象,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第七条行为规范:1. 着装整齐,符合岗位要求。
2.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不乱扔垃圾。
3. 使用文明用语,尊重他人,团结协作。
4. 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行为。
5.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四章工作考核与奖惩第八条工作考核:1. 每季度对员工进行一次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团队合作等。
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公司权益,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四条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六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员工需通过考勤系统打卡,考勤数据作为绩效考核和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七条考勤制度包括:上班打卡、下班打卡、请假、出差、加班等。
第八条员工请假需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三章工作纪律与行为规范第九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第十一条员工应服从领导,团结同事,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合理使用办公设备,不得损坏或私自挪用。
第十三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吸烟、饮酒、赌博等。
第四章工作绩效与考核第十四条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惩的依据。
第十六条员工有权利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公司应及时予以核实和处理。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公司制定。
第十九条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具体处罚标准由公司制定。
第六章保密制度第二十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
第二十一条员工离职时应将公司资料、文件等归档,不得私自带走。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办公室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办公室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室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文秘、行政、人事、财务、采购等部门。
第三条办公室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四条办公室人员实行标准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5天。
第五条办公室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六条办公室人员应如实填写考勤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考勤情况,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
第七条办公室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工资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工作纪律与行为规范第八条办公室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九条办公室人员应保持办公场所整洁,爱护办公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第十条办公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一条办公室人员应尊重他人,团结协作,不得相互攻击、诽谤、诬陷。
第十二条办公室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四章文档管理第十三条办公室人员应妥善保管公司文件、资料,不得随意丢弃、损坏或外传。
第十四条办公室人员应严格按照文件管理要求,及时归档、整理、归档各类文件。
第十五条办公室人员应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文件归档、查询等工作。
第五章信息管理第十六条办公室人员应确保公司信息准确、及时、安全地传递。
第十七条办公室人员应遵守信息安全规定,不得利用公司信息进行非法活动。
第十八条办公室人员应定期备份公司重要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第六章会议管理第十九条办公室人员应协助部门负责人组织、安排各类会议。
第二十条办公室人员应提前准备好会议所需的材料、设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整理、归档。
在编人员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在编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在编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在编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素质,为单位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单位设立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在编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工作。
第五条在编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在编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和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七条在编人员应主动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在编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安静,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在编人员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不得敷衍塞责、拖延进度。
第十条在编人员应保守单位秘密,不得泄露工作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一条在编人员应遵守单位财务管理规定,不得违规报销、挪用公款。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单位对在编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作为在编人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对在编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等,对违反规定的在编人员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第五章培训与进修第十五条单位应加强对在编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在编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能力。
第十七条在编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参加进修、深造,单位应给予支持。
第六章休假与福利第十八条在编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年休假等休假待遇。
第十九条单位根据国家规定,为在编人员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详细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在编人员的管理,规范在编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人员队伍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人员队伍日常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升团队凝聚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人员队伍日常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各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人员队伍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门应进行入职培训,使其了解单位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
第八条员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单位形象。
第十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十一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二条员工应爱护单位财产,不得损坏、浪费或擅自处分。
第十三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考核,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四条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
第十五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规章制度、影响工作秩序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第五章退出机制第十七条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申请,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
第十九条离职员工应妥善交接工作,不得擅自带走单位资料、设备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人员队伍日常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人员队伍日常管理领导小组提出修改意见,经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
公职人员生活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职人员队伍建设,规范公职人员生活日常行为,提高公职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纪律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三条实施本制度,应当坚持以下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2.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发挥公职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3. 坚持依法管理,维护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4. 坚持从严管理,强化纪律约束,确保公职人员清正廉洁。
第二章生活日常行为规范第四条公职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五条公职人员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文明新风。
第六条公职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恪尽职守,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七条公职人员应当遵守家庭美德,尊老爱幼,关爱家人,营造和谐家庭氛围。
第八条公职人员应当遵守个人品德,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树立良好个人形象。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第九条公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工作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条公职人员应当遵守休息日安排,不得擅自改变休息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公职人员应当合理安排工作与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时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四章社会交往第十二条公职人员应当谨慎交友,选择正直、诚信的朋友,不得与社会上有不良行为的人交往。
第十三条公职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第五章健康生活第十五条公职人员应当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合理膳食,适量运动,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
第十六条公职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第十七条公职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
日常闲散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日常管理,维护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闲散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实习生、访客等。
第三条闲散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闲散人员的基本权益,同时维护单位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闲散人员进入单位应主动出示相关证件,接受单位门卫的登记和审查。
第五条闲散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单位内部区域;2. 不得擅自使用单位设施和设备;3. 不得在单位内吸烟、饮酒、赌博等;4. 不得在单位内大声喧哗、打架斗殴;5. 不得在单位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闲散人员应遵守单位的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或迟到早退。
第七条闲散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服从单位工作人员的指挥和调度,不得干扰单位正常工作。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八条闲散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第九条闲散人员请假应填写《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条闲散人员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单位能够随时联系到本人。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闲散人员应遵守单位的安全规定,不得在单位内进行危险活动。
第十二条闲散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得将贵重物品留在单位。
第十三条闲散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章教育培训第十四条单位应定期对闲散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文明素养和业务能力。
第十五条闲散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增进与单位工作人员的交流与合作。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闲散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单位有权予以警告、罚款、辞退等处理。
第十七条闲散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复议。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在编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在编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编人员。
第三条在编人员日常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民主、协商、合作原则;3. 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原则;4. 教育与纪律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单位设立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在编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事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在编人员的招聘、录用、调配、考核、培训等工作;2. 负责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3. 负责在编人员的考勤、请假、离职等手续办理;4. 负责在编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违规处理;5. 负责在编人员的档案管理。
第三章在编人员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在编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3.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5.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第七条在编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严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2. 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3. 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不得泄露;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5. 不得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章在编人员的考核与评价第八条在编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
第九条年度考核内容:1. 德: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2. 能:业务能力、工作水平、创新能力;3. 绩:工作实绩、完成工作任务情况;4. 效:工作效率、服务质量。
第十条平时考核内容:1. 工作态度:出勤、工作表现、团队合作;2. 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技能提升、创新能力;3. 工作成果: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质量、效果。
第五章在编人员的奖惩第十一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在编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在编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分。
公务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务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政府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公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务人员的行为,确保公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形象。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第五条公务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提前向单位领导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第六条请假审批权限: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一般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年假、产假、陪产假等,由单位领导审批。
第七条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迟到30分钟以内,按半天请假处理;迟到30分钟以上,按全日请假处理;早退30分钟以内,按半天请假处理;早退30分钟以上,按全日请假处理;旷工1天,扣除当月工资的20%。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公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九条公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勤奋工作,不得消极怠工、推诿扯皮。
第十条公务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章保密制度第十一条公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泄露。
第十二条公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接触国家秘密的,应接受保密教育和审查,签订保密协议。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公务人员,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公务人员,单位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厅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厅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大厅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大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前台接待、引导员、保安、保洁等。
第三条大厅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工作时间:1. 上班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执行。
2. 下班时间:按时下班,不得擅自离岗。
3. 上下班应按时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第五条工作态度:1. 热情接待每一位顾客,保持微笑,主动服务。
2. 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岗位上睡觉、闲聊、玩手机等。
3. 对顾客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应耐心解答,不得推诿。
第六条工作规范:1. 着装整齐,佩戴工作牌,保持个人卫生。
2. 不得在工作区域吸烟、饮酒、吃零食等。
3.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不得乱扔垃圾、损坏公共设施。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人员招聘: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招聘程序进行。
2. 招聘过程中,应注重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八条培训与考核:1. 定期组织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工作流程和业务知识。
2. 对在岗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工作态度、服务意识等。
第九条考勤管理:1. 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严格执行考勤规定。
2. 对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进行记录和处理。
第十条奖惩制度:1. 对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大厅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规章制度、影响工作秩序的大厅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安全教育:1.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大厅人员的安全意识。
2. 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应对。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1. 定期对大厅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设施完好。
2.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整改。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大厅管理人员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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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事管理制度1、总则本公司遵循“任人唯贤,量才而用”的原则,按规定的程序严格审核,选用岗位适用的人材。
2、招聘录用(1)目的统一、规范公司招聘及录用行为,明确职责与权限,提高招聘质量与效率。
通过系统化的招聘管理确保人力资源的质量,为公司选拔出适合公司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原则与基本要求招聘原则公司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的原则,使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
基本要求1)年满18周岁,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护照,无犯罪记录;2)身体健康,无不适应岗位工作的生理、心理及精神疾病;3)满足岗位任职资格条件;4)经理级以上人员学历为正规大学本科以上或至少五年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各部门职责与权限行政人事部:1)指导各部门制定;组织招聘活动,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素质面试;确定招聘岗位人员的薪资、职级;对一些特别重要或特殊岗位的人员需求,采取公开或不公开的形式直接招聘;重要或特殊岗位候选人的背景调查;用人部门:制定本部门人力资源规划及增补计划,提出用人需求;协助行政人事部开展招聘工作;负责对面试人员进行专业素质复试,掌握应聘人员的工作待遇期望,并提出录用建议。
(4)招聘与录用权限1)需求计划审批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制定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和人员增补计划,并经行政人事、总经理批准后,作为人员增补的依据。
各部门因特殊情况需要超年度计划增补人员时,经行政人事部、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人员增补工作。
行政人事部根据增补的不同类型对部门进行审核审批(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5)招聘计划行政人事部依据岗位任职标准、人才状况拟定职位招聘计划,包括招聘对象确定、招聘工作人员确定、招聘形式确定、招聘渠道选取等。
(6)招聘形式招聘形式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形式。
招聘形式选择,要根据人才需求分析和招聘成本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内部推荐公开招聘;A、高中专院校招聘:B、网络招聘:C、猎头招聘:D、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会现场招聘:E、报刊招聘:F、外地专场招聘:G、其他招聘方式等。
引进人才联系招聘场所/人员/准备相关资料/领取费用。
根据招聘岗位说明书中的任职资格要求,收集与筛选应聘资料。
邀请应聘资料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赴公司参加面试、复试。
面试结束后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进行沟通,确定人员录用名单。
(7)录用通知由行政人事部将人员录用结果反馈到公司上级进行批准,通知被录用人员报到。
(8)招聘评估行政人事部应对招聘流程的每个环节进行跟踪,以检查招聘效果。
从职位空缺是否得到满足、雇用率是否符合招聘计划的设计来检查;从求职人员数量和实际雇用人数的比例、接受雇用的求职人的转换率等来分别衡量招聘质量。
(9)员工入职规定入职人员须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区以上正规医院近期体检报告;免冠照片2张;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一份;领取员工工牌(含门禁识别芯片)等;统一安排宿舍及就餐;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或QQ群发全公司员工。
3、试用转正(1)新进员工必须通过公司办公室确认试用。
(2)员工均须经过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内若员工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未能符合项目要求,项目可延长试用期接受再培训;员工辞职后又重新受聘的按新招聘人员对待,试用期期间按试用期工资待遇(正式员工工资的80%),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3)试用期满且工作表现符合公司要求者方可成为正式合同制员工。
(4)试用期内安排试岗期为一个星期(入职后的第一个星期),如果员工入职后确实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或项目通过近一星期对你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觉得你不适合此项工作的,将入职时所领物品完整无损的交回项目库房后方可离开项目,无任何薪酬。
(5)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呈交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如实填写个人履历表,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公司将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作任何赔偿。
4、薪资待遇(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确定工资水平和员工工资,工资调整变动以此为依据,视员工业绩而定。
员工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岗位、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经验、能力及表现确定其工资标准。
(2)员工工资构成:1)基本工资:为员工的基本生活费用;2)岗位工资: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而制定相应的工资。
在岗员工均可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享受不同的岗位工资;3)全勤奖金:员工当月无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等;4)绩效奖金:公司根据员工每月绩效考评结果,发给员工相应的考评工资;5)附加工资:即加班费等,公司因工作需要加班。
6)综合津贴:包括社保补贴、话费补贴、交通补贴、餐费补贴、外勤补贴等(3)员工福利的构成:1)年终奖金:公司根据每年的经营状况和员工绩效奖金年度结果发放年终奖金;2)体格检查:员工每年可享受公司安排的体检;3)其他福利:公司以工种不同,为员工配置必要的劳保用品。
4)工资计算的规定:5)日工资的计算:日工资额=基本工资÷当月实际天数6)入职离职人员的工资计算:入职人员当月工资=(基本工资-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当月实际天数×实际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自动离职人员工资一律不予结算;(4)加班工资的计算:按照项目及公司实际情况计算(5)月工资计算与发放:根据员工当月实际出勤情况计算员工月工资,每月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若遇节假日顺延。
5、考勤管理(1)员工上下班按照公司、甲方通知季节性上下班时间要求执行;(2)总公司员工转正后实行双休(有条件的情况下实行),项目部管理人员每月安排休息4天,且安排周末无薪酬轮值;项目部员工转正后每月安排2天休假;新员工试岗期为3天,试岗期内离开的无薪酬;试用期内无休假。
(3)假期:1)假期时间:因物业服务工作需要休假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福利假期:A、婚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员工,可享有有薪假期3天,工作不满一年的婚假按事假处理。
申请婚假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可予执行。
B、丧假:员工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
员工可享有丧假3天。
3)员工打卡。
员工上班执行打卡制度,项目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请(休)假单》计算员工出勤;打卡时间标准:上班时间为上班前两小时以内、下班时间为下班后半小时以内打卡为有效打卡,其余时间视为无效打卡。
无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4)员工于未打卡次日前到项目部索取《签卡证明》,填写部门、姓名、卡号、未打卡原因等项目,报项目部核实批准后完成签卡,否则按旷工处理。
5)假期审批权限:1天内的假期由项目部审批,两天需公司办公室批准,三天以上的假期需总经理审批。
6)正常休假:员工依据项目部工作时间安排计划进行休假的,无须办理手续,由项目部在每月月底前将员工当月休假在考勤记录上予以注明,员工因工作关系,未能在休假当日休假的需办理调休手续。
7)请假:员工没有充分正当理由,不能请事假,如有急事或特殊原因需请事假,按公司请假手续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事假则视为旷工处理。
8)加班:包括节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
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事先办理加班手续并打卡,经领导审批后生效,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项目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不计加班。
9)迟到/早退。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5分钟以内的,每分钟扣款1元;当月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的,每分钟扣款1元,累计计算,按次每次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0分钟取消当月全勤工资;迟到1个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10)旷工:当月旷工1天者,取消当月全勤工资并扣除3天工资;当月旷工2天者,按自行离职办理。
(4)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3)不服从公司、项目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4)利用病假、事假在外兼职的。
6、培训发展(1)公司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有重点、全方位的员工培训,确保员工的职业能力适应岗位要求,不断提升人力资源的竞争优势。
(2)员工有参加学习培训的权利,也有接受学习培训的义务,任何人不得无故放弃和拒绝参加员工培训。
(3)培训是公司对于具有潜力并表现出色的员工进行激励和奖励的一种手段。
(4)培训的内容应与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有直接的、密切的联系。
获得培训机会的员工应该将从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
(5)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培训工作的全权负责部门,负责培训政策的拟订和推进。
(6)各部门是培训工作的配合部门,负责培训需求的提供、培训的推动以及对于培训结果的跟踪。
(7)工作外的培训占有了员工的业余时间,将不被视为加班,如需出差,其应享受差旅政策。
(8)公司原则上鼓励员工继续深造,提高个人的业务素质,并在时间以及教育费用上给予照顾。
(9)公司将逐步建立起完备而系统的培训档案,包括员工接受工作外的培训以及工作中重要的培训,培训的成绩将作为员工职业发展及薪酬考核、晋升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10)公司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阅读专业书籍,如确因工作需要而购买专业书籍时,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后购买。
(12)公司的培训资源,例如:书籍、文件、讲义、录像带等,由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培训资源共享。
7、辞职辞退(1)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或员工申请辞职的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按《员工离职程序》办理辞职手续。
(3)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按离职手续办理。
(4)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
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5)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工资不予结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6)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作不适合的,可向管理部人事专员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
在调换新工作一个月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7)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8)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
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
确需辞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报辞退原因,经本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到管理部人事专员处办理相关手续。
(9)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管理部人事专员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0)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11)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