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高龄老人生活救助制度通知与完成农业工作重点任务汇编
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通知
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通知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给全市无固定收入的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的通知》(政办函号)精神,县政府决定自年1月起,给全县无固定收入80—89周岁的老年人(以下简称无固定收入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一)户口在县范围内的;(二)年龄满80—89周岁的;(三)无固定收入的。
二、补贴标准凡符合上述条件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50元/月·人。
三、办理程序(一)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户口薄或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乡镇政府申报,领取并填写《县无固定收入高龄老年人口登记表》,经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送乡镇政府。
(二)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的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统一上报县老龄办审核登记。
(三)县老龄办对符合条件的高龄老年人,发放由市老龄办统一制发的《市无固定收入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证》,并及时建立个人信息档案。
(四)县财政局按照县老龄办审核名单直接把生活补贴拨付到高龄老年人专户存储。
四、工作要求(一)各乡镇政府要把落实无固定收入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纳入重要工作议程,作为民生工程抓紧、抓好。
县财政部门要将无固定收入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列入财政预算。
(二)《市无固定收入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证》每年11月由各乡镇进行年审,对不再具备享受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的对象及时予以注销。
各乡镇要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年审情况报县老龄办备案。
(三)各乡镇应加强对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的动态管理,并在每季度末的10日前向县老龄办上报本季度的异动情况,再由县老龄办汇总报县财政局进行增减。
(四)补贴的始发时间,以县老龄工作部门的审核登记时间下一月开始计发。
(五)各乡镇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将补贴名册张榜公布,做到不漏报、不重报、不错报。
县老龄办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依法查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行为。
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
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12.28•【字号】鲁民〔2020〕49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各市民政局、财政局:自2019年全省实施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以来,各地积极落实政策,提高了经济困难老年人保障水平,但也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申办手续繁琐、补贴发放不及时等问题。
为方便群众,现就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通知如下:一、明确补贴对象和申办程序(一)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
对年龄达到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80元、100元、200元生活补贴,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11〕54号)文件规定补助。
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由县级民政部门依据低保发放名单,对当月内满60、80、90周岁的低保老年人进行核实认定,与当月低保金同步发放。
(二)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
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标准评估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80元护理补贴。
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等护理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办理程序如下:1.申请。
由老年人本人、家庭成员或委托代理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2.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人的低保身份、年龄、是否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信息,无需本人提供证明材料。
对需要进行能力评估的老年人,由县级民政部门委托具备评估资质和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评估,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切实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不断完善老年人补贴制度(一)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政策。
对低保家庭中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0%增发保障金。
对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按规定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或30%增发保障金。
对低保家庭中重病患者,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增发保障金。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各设区市政府负责)(二)建立健全护理和高龄补贴制度。
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制度,可将相关补贴制度与长期护理保险衔接。
加快老龄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优待服务动态监管,确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省民政厅、省老龄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各设区市政府负责)二、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培育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体。
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为骨干的为老服务模式,提升多元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重点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临时或短期托养照顾服务。
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9.10•【文号】•【施行日期】2024.09.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2024年9月10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民政部部长陆治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请审议。
发展养老服务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多次研究部署、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指明了养老服务工作的形势趋势、目标任务、重要意义,为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李强总理多次作出部署,要求重点解决好老年人居家养老、就医用药、康养照护等急难愁盼问题。
谌贻琴国务委员多次研究、提出明确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关心养老服务工作,通过立法修法、执法检查、重点督办建议、听取审议报告、专题调研等方式,持续给予养老服务工作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
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推动我国养老服务从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为主向服务全体老年人转变,从机构养老为主向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转变,从政府供给为主向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供给转变,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一)制度体系更加完备。
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次修订、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养老服务法已列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规划》以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项目。
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印发《关于老龄工作情况与今后活动计划要点》的通知-中老字[1983]2号
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印发《关于老龄工作情况与今后活动计划要点》的通知正文:---------------------------------------------------------------------------------------------------------------------------------------------------- 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印发《关于老龄工作情况与今后活动计划要点》的通知(中老字(1983)2号1983年4月28日)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关于我国老龄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转发。
现将我委《关于老龄工作情况与今后活动计划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办理。
特此通知。
附关于老龄工作情况与今后活动计划要点(1982年12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四月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中国委员会成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九个月。
在这段时期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制定了老龄问题活动计划要点;初步开展了关于老龄问题的宣传报导和联系协调工作;接待了老龄问题世界大会秘书长柯里根访华;组织代表团参加了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的老龄问题世界大会,等等。
关于参加维也纳老龄问题世界大会的问题,十月七日已向国务院写了报告。
国务院于十月二十日作了批示:“报告中所提四个建议,你们都可以先办起来,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可写专题报告,提出具体方案报国务院批示。
关于委员会的名称,你们可以改。
”上述给国务院的报告和国务院的批示已印发各有关部委和单位。
这次世界大会,对我们来说,感受最深的有两点:一是世界各国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很快,在人口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愈来愈严重。
据联合国统计和预测,世界老年人数,1950年为2.1亿人,1975年为3.5亿人,2000年将为5.9亿人,2025年将增长到11.2亿人。
2024年社区老人申请80岁高龄补贴工作报告
2024年社区老人申请80岁高龄补贴工作报告一、工作目标2024年,社区老人申请80岁高龄补贴是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了帮助社区老人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待遇,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目标:1. 提高老人申请高龄补贴的知晓率和申请率;2. 确保老人合法、及时地申请到高龄补贴;3. 提高老人生活质量,增强老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内容1. 宣传推广为了提高老人申请高龄补贴的知晓率和申请率,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1 制作宣传材料:设计和制作宣传海报、宣传册等宣传材料,内容包括高龄补贴的政策和申请流程等。
1.2 社区宣传活动:组织宣传活动,包括开展宣传讲座、组织座谈会等形式,向老人宣传高龄补贴政策,解答疑问,鼓励老人积极申请。
1.3 社区媒体宣传:通过社区广播、户外宣传栏、社区电视等途径,向社区老人广泛宣传高龄补贴政策。
2. 申请指导为了确保老人合法、及时地申请到高龄补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2.1 签发申请指南:编制高龄补贴申请指南,明确申请流程、申请材料和注意事项等。
2.2 咨询服务:设立咨询服务台,协助老人解答疑问,提供申请指导和材料填写辅导等服务。
2.3 代办服务:为行动不便或不熟悉操作的老人提供代办服务,协助老人完成申请手续。
3. 维权保障为了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3.1 指导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机构指导制度,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服务机构为老人提供合法、规范、优质的服务。
3.2 投诉受理:建立老人投诉受理机制,及时处理老人投诉和举报,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3.3 随访服务:定期对申请到高龄补贴的老人进行回访和走访,了解老人的生活状况和需求,及时解决老人的困难和问题。
三、工作计划为了有效开展工作,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计划:1月份:- 制定工作计划和宣传方案;- 准备宣传材料;- 开展宣传活动,包括宣传讲座和座谈会。
2月份:- 继续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开设咨询服务台,提供申请指导和材料填写辅导;- 开始代办服务。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5.24•【字号】浙民养〔2024〕85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浙民养〔2024〕85号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为落实《浙江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制度,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强化政府兜底保障职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与标准(一)养老服务补贴。
补贴对象为本省户籍经济困难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下同),该项补贴用于日常照料等生活性服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月125元。
低保边缘家庭的高龄老年人(80周岁及以上,下同)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补助对象扩大到其他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具体对象范围和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二)养老护理补贴。
补贴对象为本省户籍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家庭老年人,该项补贴用于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照顾服务、护理服务、购买护理用品等照护性服务。
根据《长期护理保障失能等级评估规范》(DB33/T 2476-2022)进行自理能力评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当中重度受损的每人每月500元、中度受损的每人每月250元、轻度受损的每人每月125元。
低保边缘家庭失能老年人的补贴标准按不低于上述低保家庭老年人补贴标准的50%执行。
其他养老护理补贴对象的范围和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三)基本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为本省户籍低保家庭老年人,每月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计发,用于解决低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困难。
二、认定与复核(一)养老服务补贴。
低保家庭老年人依据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共享在册人员数据,无需申请,随低保资格动态调整。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促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2020〕109号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促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促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2020〕10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市促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26日西宁市促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为健全居家和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2020〕30号)精神,结合西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一)完善居家养老服务。
持续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健全完善以“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等服务为主要内容,社会力量为主体、专业化团队为支撑、康复保健为补充、居家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规范的养老服务。
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利用具有紧急救援、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呼叫终端设备,实现老年人健康动态监测机制。
制定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供给对象、供给方式、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主体。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二)优化社区养老服务。
按照“1+7+N”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布局,依托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发展多样化养老服务,不断推进养老服务与“社区治理+社区服务+保健康复+社区托幼”的四融合服务模式,满足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求。
高龄补贴治理情况汇报
高龄补贴治理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为了解决老年人生活困难的问题,政
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高龄补贴政策。
作为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我将就高龄补贴的治理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我们对高龄补贴的对象进行了明确的界定,确保资金的精准投放。
根据
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我们将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作为高龄补贴的对象,并
且对其经济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核实,确保补贴资金用于真正需要的老年人身上。
其次,我们建立了健全的申领流程和审批机制,确保高龄补贴的公平公正。
老
年人可以通过社区、村委会等渠道进行申领,我们将建立起来的审批机制严格执行,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够及时领取到高龄补贴。
另外,我们加强了对高龄补贴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滥用、挪用等情况。
我们建立了定期审计制度,对高龄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防止出现违规行为。
同时,我们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让更多的老年人了解到高龄补贴政策,确保每
一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够及时申领到高龄补贴。
我们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包括广播、电视、报纸等,向社会公布高龄补贴政策,让更多的老年人受益。
此外,我们还不断完善高龄补贴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和改进,确
保政策的及时性和灵活性。
我们将不断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他们的实际需求进行政策的调整,让高龄补贴政策更加贴近老年人的生活实际,更加符合他们的需求。
总的来说,高龄补贴政策的治理情况良好,我们将继续努力,确保高龄补贴政
策的有效实施,让更多的老年人受益,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的支持和合作!。
村委高龄补贴监管工作规定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村委高龄补贴监管工作规定村委高龄补贴监管工作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我县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管理工作,确保高龄补贴资金安全准确发放,促进我县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根据《关于印发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龄老人长寿补贴扩面提标和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县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报(一)凡户籍在县年龄达到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高龄老人均有权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享受高龄补贴。
(二)申报对象申报高龄补贴时必须向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所提供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其复印件、现时实物免冠照片等相关资料,如实填报《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报审批表》。
第三条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相关工作部门职责(一)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本乡镇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
高龄补贴对象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负责高龄补贴工作的申报受理及高龄补贴申报对象相关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乡镇民政所负责进一步核实各村(居)委会(或单位)上报的高龄补贴对象基本情况并负责高龄补贴享受对象的常态管理工作。
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乡镇民政所在调查核实高龄补贴对象相关情况方面必须坚第 2 页共 7 页持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上户并同时签字负责的原则。
(二)公安部门负责为高龄补贴对象提供真实有效的户籍资料证明。
(三)老龄工作部门负责高龄补贴工作的日常审批业务及高龄补贴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民政部门是高龄补贴业务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做好高龄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履行职责。
(五)财政部门负责做好高龄补贴资金的年度预算和高龄补贴资金发放审核拨付工作。
(六)审计部门负责监督高龄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
高龄补贴的整改情况汇报
高龄补贴的整改情况汇报根据国家政策,为了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我国自2019年开始实施了高龄补贴政策。
该政策的出台,对于改善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因此需要对高龄补贴的整改情况进行汇报。
一、政策执行情况。
自高龄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各地区都积极响应,认真执行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能够及时领取到高龄补贴。
政府部门也加大了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在政策执行方面,各地区整体表现较为稳定,执行情况较好。
二、问题和不足。
在实施高龄补贴政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一些地区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着对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和不够全面的情况,导致了政策执行的不够到位。
其次,一些退休人员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及时领取到高龄补贴,这也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
另外,一些地区在高龄补贴的发放标准和流程上存在着不一致的情况,导致了政策执行的不够规范。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各地区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
首先,加强对高龄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确保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对政策的理解达成一致。
其次,加强对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确保他们能够及时领取到应有的高龄补贴。
另外,各地区也在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政策的执行效果。
四、成效评估。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和落实,各地区高龄补贴政策的执行情况有了一定的改善。
政策的执行效果也得到了一定的提升,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能够更加及时地领取到高龄补贴。
政策的执行标准和流程也得到了一定的规范,提高了政策的执行效率和公平性。
五、展望未来。
高龄补贴政策的实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各地区需要继续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确保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达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提高政策的执行效果和公平性。
希望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高龄补贴政策能够更好地为退休人员的生活提供保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做出更大的贡献。
街道高龄补贴整改情况汇报
街道高龄补贴整改情况汇报
近期,街道高龄补贴整改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背景。
街道高龄补贴是为了帮助贫困和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补贴,然而在过去的实施
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补贴标准不够明确、发放程序不够规范等,因此需要进行整改。
二、整改措施。
为了解决现有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 修改补贴标准,根据老年人的实际生活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补贴标
准进行了修订,确保补贴能够覆盖到真正需要帮助的老年人群体。
2. 规范发放程序,建立了完善的发放程序和监督机制,确保补贴资金能够精准、及时地发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手中。
3. 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和使用,防
止出现挪用、滥用等现象。
三、整改效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
1. 补贴标准得到了明确,老年人的补贴金额得到了提高,能够更好地满足他们
的生活需求。
2. 发放程序得到了规范,老年人领取补贴的流程更加便捷,减少了中间环节带
来的延误。
3. 管理制度得到了完善,补贴资金的使用更加透明,社会监督效果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
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 进一步完善补贴标准,确保其公平、合理。
2. 持续规范发放程序,提高发放效率。
3. 强化管理监督,防止资金滥用和浪费。
总之,街道高龄补贴整改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我们有信心和决心,相信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让老年人得到更好的关爱和帮助。
高龄补贴整改情况汇报
高龄补贴整改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我对高龄补贴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
自从高龄补贴政策出台以来,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政策落地生根,让广大老年人能够享受到应有的政策待遇。
首先,我们对高龄补贴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宣传。
通过制定宣传方案,利用
单位内部通讯平台、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职工普及了高龄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申领条件,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够知晓政策并及时申领。
其次,我们加强了高龄补贴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建立了健全的审核机制,严格
按照政策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确保资金发放的公平公正。
同时,优化了发放流程,加快了发放速度,让老年人能够及时领取到应有的补贴。
另外,我们还加强了对高龄补贴政策的监督和督促工作。
建立了定期检查制度,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政策的全面落实。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政策能够真正惠及到每一位老年人。
最后,我们还开展了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老年人对高龄补贴政策的认
知和申领意识。
通过组织讲座、宣传册发放等形式,让老年人了解到政策的重要性和申领流程,鼓励他们积极申领,享受政策红利。
通过以上工作,我单位对高龄补贴政策的整改情况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和提升。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政策的执行和监督,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够享受到应有的高龄补贴待遇。
谨此汇报。
此致。
敬礼。
高龄补贴的整改情况汇报
高龄补贴的整改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高龄补贴政策。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高龄补贴政策也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因此,我们对高龄补贴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汇报。
首先,针对高龄补贴的发放标准进行了调整。
在过去的政策中,高龄补贴的发放标准相对较低,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
因此,我们对高龄补贴的发放标准进行了重新评估,并根据老年人的实际生活水平和需求进行了相应的提高。
这样一来,老年人可以更好地享受到高龄补贴带来的实际利益,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其次,对高龄补贴的发放程序进行了优化。
在过去的发放过程中,存在着发放程序繁琐、审批周期长的问题,导致老年人领取补贴的效率较低。
因此,我们对高龄补贴的发放程序进行了全面的优化,简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周期,提高了发放效率。
老年人可以更加便捷地领取到应有的高龄补贴,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另外,我们还对高龄补贴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进行了加强。
在过去的管理中,存在着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容易导致高龄补贴的发放出现失误和漏洞。
因此,我们加强了对高龄补贴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了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高龄补贴的发放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这样一来,老年人可以更加放心地享受到高龄补贴带来的实际利益,提高了他们的生活幸福感。
最后,我们还对高龄补贴政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进行了加强。
在过去的宣传工作中,存在着宣传不到位、信息不透明的问题,导致一些老年人不了解高龄补贴政策,无法及时领取到应有的补贴。
因此,我们加大了对高龄补贴政策的宣传和推广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老年人传递相关信息,让他们更加了解和熟悉高龄补贴政策,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够及时领取到应有的高龄补贴。
综上所述,针对高龄补贴政策的整改情况,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优化,旨在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07•【字号】达市府办发〔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和《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精神,结合达州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突出重点、适度普惠,政策衔接、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从达州实际出发,着眼老年人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以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关注高龄、失能、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整合服务资源、增加服务供给、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照顾服务需求,让全市老年人享受更多优质、便捷、公平、安全的优先优惠服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二)发展目标。
全市老年人照顾服务水平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保障老年群体人人享有基本照顾服务。
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大幅提升,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运转更加高效,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明显增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加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意见
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加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4.07.23•【字号】甬民发〔2014〕93号•【施行日期】2014.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加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民政局、老龄委(办),大榭开发区民政局,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2011年4月以来,我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甬政发〔2011〕62号)精神,建立实施了为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津贴的制度,近20万老年人从中受惠。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以下简称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制度成效,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按“五有”要求建立健全高龄津贴发放管理体系高龄津贴发放管理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
各地要坚持以老年人为本,积极落实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高龄津贴发放管理体系。
具体要达到以下要求:(一)有健全的组织网络。
建立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三级发放管理工作网络,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人员责任,组织运转顺畅。
(二)有规范的管理制度。
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高龄津贴发放办法及相关管理制度,做到流程清晰、申请便利、审批快捷。
(三)有完善的信息平台。
建立高龄津贴发放信息管理系统,为准确及时、高效便捷进行高龄老人信息统计和动态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信息平台可依托民政、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等开发,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和平台运营支撑能力。
有条件的,要将平台延伸到街道(乡镇)、社区(村),实现申报、审批等环节网上流转。
(四)有齐全的档案记录。
对高龄津贴发放中形成的资料,包括申报审批以及每月发放信息等进行立卷归档,确保发放记录完整,档案齐全规范。
建立定期统计报表制度,每半年填报《宁波市高龄津贴发放统计表》,做到数据翔实、准确。
违规发放80岁高龄补贴整改落实情况报
违规发放80岁高龄补贴整改落实情况报“六排镇赵某重复领取高龄补贴57个月共计6840元;翟某某尚未死亡却被无故停发补贴;陈某某已死亡一年仍在‘领取’高龄补贴”这是今年6月以来天峨县纪委监委开展高龄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监督检查时列出的问题清单之一。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在监督中发现个别乡镇存在群众重复领取高龄补贴、领取对象死亡后继续领补贴、领取对象没有死亡就停发高龄补贴等问题。
县纪委监委立即以问题为导向,组织核查组深入各乡镇村屯走访核查,并督促县民政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龄补贴发放情况核查。
据初步核查统计,2013年至2019年,全县8个乡镇违规发放高龄补贴共计8.739万元。
高龄补贴本是国家对年满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的生活补贴,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各村“两委”应每月定期回访领取补贴人员情况,乡镇民政办应按要求对享受补贴人员的新增、变更、注销情况及时动态更新汇总报送,县民政部门应不定期抽查补贴领取人员情况。
但县纪委监委在核查中发现,县、乡、村三级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部分受惠对象已死亡的事实跟进了解不及时,与殡葬、疾控管理、公安户籍管理等部门信息联络不畅通,造成冒领、重复领取、无故停发补贴等情况。
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对6名主要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对4名干部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督促各乡镇追缴违规发放资金,为国家挽回损失资金8万余元。
针对该问题,县纪委监委还制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县民政局就违规发放高龄补贴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整改,完善相关工作制度6项,堵塞制度漏洞,形成防错纠错机制。
此外,县纪委监委以点带面,强化民生资金发放监督,督促民政、社保等部门全面排查高龄补贴及养老保险金发放管理情况,提高电话问询及入户走访频次,准确了解受惠对象的死亡时间点,及时将已死亡人员从受惠名单中移除,同时加强与殡葬、疾控管理、公安户籍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较为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
加强对资金发放各环节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和纪法教育,要求严格规范办事程序、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信息公开,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1•【字号】黑政办发[2010]21号•【施行日期】2010.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21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加快推进覆盖城乡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我省老年人特别是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贫困老人的基本生活问题,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两项制度有效对接,使老年福利由补缺型发展为普惠型,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经省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在我省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以下简称高龄津贴)制度。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的重要意义截至2009年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为52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数的13.7%,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数为40.39万人。
老年人口呈加速增长态势,老年人口的年龄结构渐趋高龄化,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等社会问题日益显现。
建立高龄津贴制度,是实现我省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普惠型发展,临时性、不确定救济向常态化、制度性保障转变的重要举措。
由政府财政给予高龄老人特别是高龄老人中的贫困老人适当的生活补助,是我省缓解养老矛盾的现实之需。
这一制度的建立,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质量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实现“老有所养”为目标,深入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的决定》(黑发2010〕11号)精神,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进我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实现我省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普惠型发展。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衡政办字〔2015〕8号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正文:----------------------------------------------------------------------------------------------------------------------------------------------------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推动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以下简称高龄补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立高龄补贴制度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市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老龄人口中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老龄问题日益显现。
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要求,也是缓解养老矛盾的现实之需,对解决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高龄补贴发放对象和标准凡具有我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补贴待遇。
发放标准原则定为:80至84周岁每人每月30元,85至99周岁每人每月50元,百岁以上(含百岁)每人每月300元。
其中80至84岁发放标准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财力情况适当上浮或下调,85岁以上不低于上述标准。
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群体时,高龄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三、高龄补贴发放程序和办法高龄补贴的发放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
根据高龄老人家庭成员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市区老龄办审批后,报市老龄办备案。
发放方式采取社会化形式按半年发放高龄补贴。
具体发放办法由市老龄办具体规定。
四、高龄补贴资金筹集和管理高龄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工业新区、滨湖新区自行列支解决。
组委上老年人补助政策会议记录
组委上老年人补助政策会议记录会议概要•会议名称:组委上老年人补助政策会议•日期:[日期]•地点:[地点]•主持人:[主持人姓名]•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姓名]会议目的本次会议旨在讨论和制定针对老年人的补助政策,以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关爱度。
会议内容老年人群体现状分析1.老龄化问题的严峻性: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医疗水平提高,老年人口比例逐渐增加。
2.经济困难问题:部分老年人生活水平较低,缺乏足够的经济支持。
3.医疗保障问题:一些老年人面临高额医疗费用和医保覆盖不完善等问题。
补助政策制定原则1.公平性原则:确保补助政策公正、公平、透明,不偏袒任何特定群体。
2.需求导向原则: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制定政策,确保资金用于最需要的老年人身上。
3.综合考虑原则:综合考虑老年人的经济状况、医疗保障等因素,制定综合性的补助政策。
补助政策内容讨论1.经济补助:根据老年人收入水平和生活成本,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以改善其生活质量。
2.医疗费用补助:针对老年人高额医疗费用问题,制定相应的医疗费用补助政策,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就医。
3.养老服务补助: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养老服务,如社区日间照料、护理机构服务等,以减轻老年人家庭的负担。
补助资金来源1.政府财政拨款:通过增加财政投入,为老年人补助政策提供资金支持。
2.慈善捐款:鼓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支持老年人补助事业。
3.其他渠道筹集:探索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如社会组织合作、企业捐赠等。
补助政策实施方案1.制定详细的补助政策文件,明确资金使用范围、申请条件和程序等。
2.设立专门的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收老年人的补助申请并进行审核。
3.定期评估和调整补助政策,确保其适应老年人实际需求和社会发展变化。
会议总结本次会议针对老年人补助政策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我们相信,通过这些补助政策的实施,能够更好地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关爱度。
希望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进这一事业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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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高龄老人生活救助制度通知与完成农业工作重点任务汇编完善高龄老人生活救助制度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办【】67号),根据年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精神,为推进区老年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发展,落实高龄老人基本生活保障的效机制,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城乡一体的原则,凡年满80周岁且持有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以申请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二)坚持分档保障原则,按照百岁及以上、90-99周岁、80-89周岁三类人群,分不同标准发放高龄津贴。
(三)坚持公开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条件界定对象、确定标准,实行“三级审批、张榜公示”,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发放范围和标准(一)发放范围、时间凡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从XX年1月1日起,可以按年龄申请享受相应档次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二)补贴标准1、享受低保政策家庭的80-89周岁老年人补贴标准为50元/月.人;2、90-99周岁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100元/月.人;3、10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300元/月.人。
原已经享受低保及其他社会救助金的人员,同时享受高龄津贴。
三、发放办法(一)80-99周岁低保家庭老人生活补贴统一由区低保局随低保资金一同发放。
(二)90-99周岁非低保家庭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实行属地管理、银行发放。
各单位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村)申报、街乡(局)审核公示,报区民政局审批的制度确定发放人数,建立个人帐户。
每月上报经认证后的发放名册表由区民政局指定专业银行发放。
100周岁以上老年人直接由亲属凭《百岁老年人津贴发放证》来区民政局领取。
(三)高龄生活补贴实施动态管理。
凡年满80周岁、90周岁和100周岁后的高龄老年人下一个月起按照对应的标准发放或调整标准发放,老人户口迁出或去世后的下一个月停止发放。
各社区、村应及时掌握老年人口信息和变动情况,按照程序及时办理审批、增发、停发手续,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
各街道(乡、园、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规范管理。
各单位要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健全档案。
要坚持动态管理、定期检查认证,切实做到有进有出。
要建立张榜公示、统计报告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三)严格监督。
各单位要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高龄津贴的发放范围、标准和程序。
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访接待平台,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完成农业工作重点任务二要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
年奶牛存栏要达到2.8万头,新建奶牛养殖牧场5个,规模化养殖水平达到70%。
要支持奶牛牧场园区建设,鼓励奶农入区养殖,提高奶牛单产和原奶品质,提升养殖效益。
在蔬菜基地、奶牛养殖基地和农村沼气建设中,要把握“两结合一分离”的原则,即,与发展循环经济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实现生产基地和生活基地相分离。
三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作为主题,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水利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未来十年间,国家将投入4—5万亿元,加强水利工程建设。
首先要做好水利普查工作,科学掌握全区水利现状,做好未来十年全区水利建设规划工作,准确把握水利投资方向和重点。
要以水利灌溉设施配套为基础,以高效节水为重点,大力推广喷灌滴灌、管道输水技术,调整优化农业用水结构,从根本上转变农业用水方式。
全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000亩。
完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大力发展民生水利,解决3500人饮水安全,做好7个村(密密板、讨卜齐、后毛道、姚府、一间房、茂林太、西庄)的单村饮水工程,尽快启动昭君水厂,彻底解决水厂周边9个村,15000余人的安全饮水问题。
四要加强农村道路、林业生态建设和养护。
年内计划硬化道路3条15.4公里,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地区的出行条件,为搞活和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有力的保障。
进一步巩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加快推进环城、环村、环户、环路、环河绿化,全面提高绿化水平。
全年完成四旁植树10万株,义务植树65万株。
加快推进林权制度改革,集体公益林确权发证1.55万亩。
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加大监测和管理力度,加强防火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事故。
五要加强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建设。
着力强化科技支撑,农业、科技、扶贫等部门,要加大种养殖实用技术有效培训力度,今年要积极推广测土配方、高效综合栽培等技术,真正提高良种覆盖率和农业科技水平。
落实农机补贴政策在田间地头进行农业机械使用技能培训,在村里集中考核发证,年农业机械注册数500辆,新考核发驾驶证500个,耕播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以上,减放劳力,增加经营,增加收入。
六要提高气象为农服务和防灾减灾能力。
针对近年来气象灾害突发性、多发性、异常性日益增多的现实,要大力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两个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灾害防御规划和应急预案。
要加强对干旱、低温、冰雹、洪涝等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趋利避害,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继续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年全市农作物投保359.7万亩,仅有达赖庄600亩玉米投保),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疫病等风险能力。
七要大力加强动物防疫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各项防控措施,健全并巩固防疫体系,加强管理并稳定防疫队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防疫技能和防疫质量,加大防疫密度,重大动物防疫密度达到100%,确保不发生较大的疫情。
要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扩大农畜产品检测范围(当前做好瘦肉精检测工作)。
动物产地检疫开展面力争达到100%,屠宰场入场动物受检率100%,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强化农药、兽药的规范使用,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继续强化饲料质量安全工作,全面监督管理奶牛养殖各个环节,加快建立生鲜乳质量长效、全程监管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八要促进民生社会事业改善。
进一步均衡发展农村中小学教育条件。
逐步完善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全面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范围。
继续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扎实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加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活跃乡村生活。
提升农民消费水平,落实“家电下乡”政策,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到位。
继续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切实做好整村推进和产业化扶贫工作。
(二)今后农业农村发展思路和产业布局发展思路,做好“四个转变”:坚持把产业化放在农村建设的首位,发展精品优势,突显特色,构建支柱型产业。
使传统种植业向都市型农业转变,传统散养业向规模标准化转变,单纯追求产量的粗放种养殖业和加工向生态型转变,单户种养向大户机械化种养转变。
产业布局,打造“四大基地”建设:从昭君路两侧延伸,充分利用土地平整、交通便利的优势,在后桃花、南台什、达赖庄、茂林太等村的带动下,打造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并积极完善相应的生产和流通条件,通过加强引导和增加科技投入,进一步扩大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
在市区两级政府政策和资金的扶持下,计划今后五年发展保护地5000亩。
在昭君博物院周边,以西地、贾家营、兴旺庄等村为带动,打造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基地,提升农业的生态价值和景观价值,大力发展休闲旅游、生态观光、特色种植等特色农业。
沿百白线依靠专业合作社牵头,发展多种经营,打造绿色畜禽养殖和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定向生产加工,定点销售,直线对接市场和市民餐桌。
提高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建立农牧业产业化示范区。
在最外围的班定营、民案、前后毛道连家营、讨卜齐等村,发挥地多人少的优势,打造现代化奶牛养殖基地,积极推广奶联社、奶牛小区、牧场等新型合作养殖模式,提高奶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水平,有效保障奶产品质量安全,从而促进奶农增收、奶牛养殖业健康发展。
计划到XX年,各种集约化较大型养殖场户达到25家,奶牛存栏达3万头。
在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的同时,抓住城市拓展的有力时机,以城中村改造为重点,全面实施大黑河以北社区化式的新农村建设,并带动辐射大黑河以南是新农村建设,加快二环路周边村城中村改造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在以城带乡的基础上,尝试以村带村实现双赢的模式。
(三)当前工作重点我市入冬以来几乎没有降水,土壤墒情不太好,春旱已成定局。
农水部门、镇和各村要想方设法做好保墒抗旱、保春播、保苗工作;同时,要抓好种子、化肥、农药等生资的储备调运和政策宣传工作;执法单位要严格打击各种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防疫部门要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和消毒灭源工作;春季森林和草原防火形势严峻,有关单位要严密防范,确保不发生火情火灾;植树造林工作要提前做好规划,切实抓好选地、种苗落实等准备工作。
总之,各涉农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春播前的时间,进村入户,做好科技培训、政策宣讲、农机具维修等工作,为春耕备耕做好准备。
三、对大家的工作要求和希望希望农口的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大各类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坚持统一规划、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集中项目资金,支持农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
捆绑使用投向重点村重点项目,要成为农口部门的一条铁的纪律。
要积极履行职责,严明农口工作纪律,单位包村和干部包村相结合,一包5年,设定目标,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营造“工作重点在村里,服务重点在田间”的农口工作氛围。
一会儿,区政府将与镇、涉农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签订今年农村工作目标责任状。
年底,区政府将进行检查考核,严格奖罚,对完成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完成不好或者没有完成的,要通报批评。
各部门、各村要与上级政府和业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动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和资源,抢机遇、跑项目、争投资、最大限度地赢得上级支持。
各村要有不断壮大本村集体经济的意识,以利于做到“有权办事,有钱办事,有人办事”,从而达到组织和领导本村发展经济和谐稳定的目的。
在项目支持和资金投放上,要考虑村风好、班子硬,要与新农村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希望我们在座的乡村干部,能把握好你们之间的关系,首先是上下级工作关系,只要这个位置关系摆对了而且坚定不动摇,我们就能公正地,一心一意地把工作做好,而不至于引发不公正、不民主、不合法的上访。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农业农村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农村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