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
就城市规划浅谈中国体制背景下的公共利益论文

就城市规划浅谈中国体制背景下的公共利益【摘要】本文通过规划系统所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通过其具体表现,提出四个平衡利益的方向。
【关键词】公共利益;表现;方向在经济高速增长和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我国城市发展重点由单纯的外部扩张逐步转向外部扩张与内部挖潜并进,对城市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
公共利益作为城市规划工作的目的,也是工作过程当中必然涉及到的多项政策工具的必要前提和基础。
《物权法》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保护私人财产权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而由于对公共利益衡量标准的法律空白,及对其理解的莫衷一是,导致城市规划在落实过程中困难重重。
1 在我国.最近几年来地方规划局被市民起诉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是居民为了维护自己的采光权、通风权等基本权益起诉规划局,其次是业主或开发商状告规划局行政不作为。
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可以把其特点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1 公共利益的统一性与冲突性。
在城市规划中, 某些宏观公共政策如城市发展方向、城市性质、战略目标等比较容易得到公众认可, 取得所有利益主体认同的公共选择当然体现了公共利益,这时的决策体现了公共利益的统一性。
但是, 城市规划中很少再有符合所有人利益的政策, 几乎所有决策都处在各种利益的冲突之中,基于自身利益或价值判断, 各方利益主体围绕某一城市问题提出不同的主张, 并试图通过各种方式影响城市规划, 使规划决策导向利于自己。
所以, 城市规划决策中冲突无时不在, 无时不有。
1.2 公共利益的公共性和非盈利性。
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是公共利益主要的、现实的物质表现形式。
同时, 城市规划中所涉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空间的基本特征是不与经济利益挂钩, 非盈利性,保证城市市民能够公平、合理、非排他性地享用。
1.3 公共利益的长期性与短期性。
城市规划管理维护的公共利益(合理用地,绿地建设, 城市景观, 环境保护等) 是需要长期发生影响、间接才对社会起作用的“软”利益。
因此, 城市规划中公众利益的实现是一个过程, 在其间必然有长期和短期的矛盾;公众利益的实现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分建设时序逐步完成的。
论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

论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摘要: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所谓的城市规划其实就是一种各群体间的利益分配方案。
由于公共利益关系着最广泛民众的核心利益,因此在城市规划中如何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就成了普通民众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鉴于此,本研究在讨论了公共利益体现方式的基础上,对公共利益的实现途径做了探讨。
关键词:城市规划;公共利益;实现途径城市是公共利益、集团利益、私人利益等各利益全集的汇集点和冲突点,而城市的发展规划方案实际上就是这些利益群体间剧烈碰撞的结果。
而公共利益作为最重要的利益,如何在城市规划这块蛋糕中分得更大的份额,便成了城市规划工作的核心。
1.公共利益在城市规划中的地位我们知道,在我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城市规划的主导力量往往是握有公共权力的政府,而政府的掌控者又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
因此,在实际的城市规划工作中,往往就把公共利益作为了工作中最根本、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
简而言之,由于广大城市居民是城市的主体部分,拥有城市总体利益的最多部分,因此城市规划的方向必须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意志,也即将公共利益最大化。
但是需要强点的是,公共利益的实现虽然是城市规划的核心,但却并不是全部,因此必须照顾到其他方面的利益,不得打着公共利益的名义肆无忌惮的侵犯其他集团的利益。
例如,广州大学城在进行城市规划时,就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强迫享誉中外的广州小谷围艺术村拆迁,造成了非常不良的社会影响。
因此,公共利益最大化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而城市规划也要找到最佳的利益平衡点。
2.公共利益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2.1.为广大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为最广大市民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是公共利益最重要、最直接的职能。
例如水电设施、城市公路、城市交通系统、卫生系统等均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
在城市规划中,将这部分利益有效的实现出来,既能够为广大市民创造更为优良的生活空间,也能够以优良的基础设施吸引资本来此投资,从而达到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居民生活水平的目的。
城市建设中的公共利益

3.1 维护城市发展和建设秩序城市规划法律、法规通过建立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秩序保证城乡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城市规划从对开发的控制和引导作用角度来看,规划的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城乡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规划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原则、编制程序、内容和法定地位。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规定,对涉及城市发展长期保障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等方面的内容,应当确定为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内容。
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从不同层次上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内容进行规定。
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性质、发展方向、布局、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原则性内容,从宏观层面体现了城市发展和建设的长远利益,本身就是公共利益的体现。
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土地使用的用途、开发强度、公共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建筑管理作出明确的规定,对开发活动提出控制条件。
修建性详细规划直接对开发项目提出详尽的规划。
在规划实施控制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所有建设项目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实施性规划一方面明确了开发主体的开发控制条件,从而界定了开发的利益,另一方面对公共物品用地和建设进行界定,从而更加明确了公共利益。
这是法律对于城市规划工作的直接授权。
依照法律,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城市规划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任何行为主体,只要它涉及到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就必须服从城市规划法律授权城市规划就土地利用和建设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在土地利用和建设领域只有符合城市规划,才可以被认为是维护法律秩序的,违背城市规划不服从城市规划管理,实际上不仅是一种对于规划权威的挑战,也是对于法律秩序的违抗。
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规划就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石楠,2004)。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困境

新的多元化利益格局,出现了与 “ 自上而 下”机制并存的 “ 自下而上”的利益诉求:
“ 个人” 一 “ 企业 ( 团体) ”一 “ 地方政府” 一 “ 中央政府” 。在这种转变中,计划经济 条件下的 “ 公共利益”概念被摧毁,淹没 在利益分化的浪潮中。
p bid man w i o ep bc bet e e o dte ema eo tie y h yo “u l u l o i, hlt s u l j i s y n s y b n db ewa fp bi c eh io c v b h b a t c
公共利益观的调整
52 规 划 炳 P AN S L 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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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抽象的大公无私,而是真实存在的利益 师。在城市规划运行当中,他们是掌握专 业知识的职业技师。他们通常按照政府( 甲 分配体。
方) 指定的目标完成技术服务内容,以 墩
术上合理,政治上可行”为目 5 向权 标[,“ ]
[ 关键 词] 城市规划;公共利益;路径 T eDi c l s0 te Pu l trs b n Pln nn / e g h f ut f} bi I ee tnUra a n igSuT n i e f i 1 cn i
删■椭 咖 Ura ln igfc edfc l so ep bi t rs e sn er l n eo e b npa nn a et i ut fh u l i ee t h i i e t cn wh nl igt ei c f h o h a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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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研究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研究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旧城改造的计划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地位正变得逐渐重要。
城市规划是为了城市的科学性建设进行的空间上和资源上的有效计划与分配,既然谈到分配那就牵涉到利益的问题。
尽管公共利益在司法上以及理论上还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但它确实切切实实的存在于我们生活和发展的过程中。
如何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看待和处理公共利益,我们主要从公共利益的概念以及公共利益的特点和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体现三大方面来对公共利益展开探讨。
关键词:城市规划,公共利益,概念,特点,体现abstract: along with the accelerating urbanization and urban renewal of the plan, the city planning in the position of the urban construction are becoming gradually important. urban planning is to the science of the city construction of space and resources effectively plan and distribution, since it involved talking about distribution of interests. although the public interest in judicial and theory and no clear definition is, but it is earnest effort in our life and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 how in the process of urban planning view and handle public interests, we mainly from the concept of public interest and public interests of the urban planning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public interests of the three aspectsto reflect discusses for the public interest.key words: the city planning, public interests, the concept, characteristics, reflect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在当前的城市规划以及旧城改造中,人们从最开始的以关心城市空间的合理安排和土地、空间资源的科学分配上向以关心公共利益的分配上转移。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分析

摘要: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综合国力迅速提升,我国城市化进程发展越来越快,城市化建设需要各方面不断努力与合作。
随着社会各阶层需求增加,城市规划建设受到多方面关注,城市规划建设不仅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同时还能合理分配社会利益。
公共利益是城市规划利益分配核心,城市规划科学合理性是保证公民利益最大化根本前提条件,本文重点分析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内容及形式,探究实现城市规划公共利益的方法,对今后城市规划工作提出有力指导依据。
关键词:城市规划;公共利益;分析公共利益是城市规划整体进程中最根本的中心价值,城市规划将公共利益最大化作为最终目标,是调节社会公共利益的一个工具[1]。
尽管如此,城市规划并不能主动体现公共利益,伴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速度不断增长,引起城市建设各单位及部门高度重视,面对当前城市规划与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之间的矛盾,最大化保障公共利益已经成为城市发展必然趋势。
一、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内容随着城市规划进程不断加快,公共利益分配问题成为城市规划工作的重点,城市规划作为调节社会利益的根本手段,应当为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这一目标进行规划工作。
首先根据城市规划利益的现状及形式内容进行分析,探讨怎样根据城市规划达到公共利益。
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提倡社会分配公平。
人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及空间发展区域一旦不受管控,由市场自行决定空间使用权力,结果一定是社会分配不公平,导致各界之间矛盾增多。
首先公平竞争环境被打破,无法保证资本欠缺的使用者能在一个公平的背景下介入城市建设,获得更高的利益[2]。
其次城市规划不公平会忽略中低收入人群根本需求,因土地开发和城市建设中产生的巨大利益,一旦城市规划不公平会导致社会地位差距增加,贫富不均现象更加严重。
第二、依照法律程序分配。
城市规划具有非常特殊的位置,在城市规划区域内,任何行为主体,一旦涉及到土地规划使用和建筑等规划行为时,都应服从城市规划,国家相关法律对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建设情况做出授权和保护,法律明确规定城市规划中该地区可实施建设并且详细说明实施怎样的建设,建设面积、形式都会做出具体说明,对于城市规划内容都是具有法律效益,是法律秩序的重要组成,也是法律秩序的具体实行方法。
试论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

试论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试论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城市规划中的核心概念,涉及到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包括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社会公平等。
城市规划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思维与手段,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以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作用和重要性。
首先,公共利益在土地利用中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
城市规划师通过科学分析和评估,合理规划土地的使用方式,以满足人们对住房、商业、办公、教育、医疗等各方面需求。
他们要兼顾城市的整体发展和居民的利益,确保土地利用的合理布局,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例如,在城市扩张过程中,规划者要合理控制用地开发速度和规模,防止过度拓展导致人口过度集中和城市交通、环境等问题的加剧。
其次,公共利益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设施规划不仅涉及道路、桥梁、给排水、供电等基本设施,还包括公园、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
这些设施的存在和合理布局,能够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和社会文化水平,促进社会发展与交流。
公共设施规划要充分考虑居民的需求,并根据城市的发展方向和规划目标进行科学规划,以促进城市的整体和谐发展。
第三,公共利益在环境保护中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城市规划需要在保护城市生态、保护资源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和利用自然资源。
在城市规划中,环境保护区、生态保护绿地、水源保护区等都应得到充分考虑和合理规划。
例如,通过合理的绿地规划,可以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缓解城市空气和水污染问题,并提供丰富的休闲娱乐场所。
此外,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还涉及社会公平和城市治理领域。
城市规划应促进公平、包容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推动城市社会的公民参与和社会资本的提升。
例如,在规划住房布局时,应充分考虑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避免贫困地区住房资源的匮乏,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品质。
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探讨

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探讨城市规划的合理性对城市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其作为城市发展的指导性策略,对城市未来一段时期内的发展进行呈现,同时也是政府城市行政管理的重要体现。
合理的城市规划能够充分的体现城市化建设的水平,能够对人们的生活质量进行改善,是公共利益实现的重要保证。
城市规划将公共利益作为目标,公共利益的提升与社会效益密不可分。
一、城市规划与公共利益的含义(一)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是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在确保城市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土地合理利用的基础上,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公共利益虽然自古以来国家的形式变化多样,对国家存在的理由也有不同的解释,但是毫无疑义,公共利益是国家存在的正当性理由。
行政法,调整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公共利益概念是界定政府行为必要性的主要界限。
二、城市规划与公共利益二者的关系城市规划与公共利益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目的。
城市规划是促进社会发展、满足群众需求的保障,进行城市规划的主要目的就是实现城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城市公共利益最大化同时也是个体利益的最大化,群众的社会活动与城市有着密切的关系,城市规划对其自身利益有着一定的影响;二是作用。
满足人们物质需求的同时进行对人们的精神建设也有着相应影响,公共利益记载着一个城市文明建设的历史,体现着一个城市的文化。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不仅能够给社会带来短期的具体的实际利益,也能够影响城市的世世代代,具有深远的意义。
在城市规划中充分体现公共利益不仅能够推进城市化建设的进程,还能够提升广大群众整体的生活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对我国的城市化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城市规划之中公共利益提升的措施城市规划将公共利益作为核心内容,在人们对城市规划要求愈来愈高的情况之下,对公共利益进行保证成为城市管理机构的必然要求。
辩论辩题的公共利益

辩论辩题的公共利益正方观点:作为正方辩手,我认为辩题的公共利益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公共利益是指符合整个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是社会共同利益的体现。
在任何社会问题中,都应该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
例如,当我们讨论环境保护时,公共利益就是保护环境,让人们能够生活在一个清洁、健康的环境中。
而在教育领域,公共利益则是为了让每个人都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提高整个社会的文化素质和科技水平。
其次,公共利益的实现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推动。
政府是整个社会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应该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而努力。
比如,在医疗卫生方面,政府应该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而在城市规划和建设方面,政府也应该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让城市更加宜居和宜业。
最后,公共利益的实现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
只有当每个人都意识到公共利益的重要性,才能够在日常生活中为之努力。
比如,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爱护环境,减少污染,节约资源,为保护地球家园出一份力。
同时,我们也应该关心他人,关心弱势群体,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出一份力。
综上所述,公共利益是非常重要的,它是整个社会共同利益的体现,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每个人的共同努力。
只有在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中,社会才能够更加和谐、稳定、繁荣。
反方观点:作为反方辩手,我认为辩题的公共利益并不是绝对的。
首先,公共利益可能会损害个人利益。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政策或者规定是以公共利益为名义,但实际上却损害了一些个人或者群体的利益。
比如,一些城市的拆迁政策可能会让一些居民无家可归,这就是以公共利益为名义损害了个人利益。
其次,公共利益可能会导致权力滥用。
在一些国家或地区,政府可能会以实现公共利益为名义,对一些人进行打压和迫害。
这就是因为公共利益的模糊性和多义性,导致了政府滥用权力。
最后,公共利益可能会阻碍社会的创新和进步。
在一些情况下,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社会可能会对一些新的理念和思想进行打压,这就会阻碍社会的创新和进步。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分析

在现代化城市发展 中, “ 城市规划 ” 这 一人们词汇早 已家喻户 政府调控力度 的掌握和相 关规 划政策的制定也是很必要 的。不 晓 。 城 市 规划 的最 终 目标 是 对 公 共 服 务 水 平 进 一 步 的 提 升 , 可 以 但 如 此 , 在 城 市 规 划 中还 要 进 行 预 防性 的计 划 , 在 困难 发 生之 前 满足大多数的城市居民利益, 即公 共 利 益 。公 共 利 益 在 发 展 步 伐 可 以有 效 的 进 行控 制 , 保 证 城 市规 划 的顺 利 实 施 。 中呈现独特的时间性与层次性。这就导致在城 市规划 中, 公共利 现 阶段 城 市 规 范 发 展 的 相 关 设计 蓝 图 1 - 2 。 益 的 整 体 提 高 不 能 一 蹴 而就 , 需 要 循 序 渐 进 的 过程 。想 要 调 节 好 城 市 规 划 的公 共 利 益 , 首 先 要 把 层 次 性 和 时 间性 把 握 好 。但 是 , 我国现阶段 的城市 规划 中依然存在着 很多的 问题 ,再者人 们维 权意识也在不 断的提 高,使城市规划 公共 利益的实现 更加 举步 维艰 。
3 继承传统建筑文化 , 实现 当代 建 筑 创 新
“ 新” 就无法永远“ 新” 。不尊 重传 统、 吸 收传统的做法 , 最终 只会 迫使建筑 创新丧失生存 的土壤和空间 , 迷 失方 向。创新不是根除 传统 , 而 是要从传统的建筑 中汲取其精 髓, 寻找其新意 。我们 国 家正处在一个前所未有 的发展阶段 , 但 是只能称作建 设大国 , 而 不是建筑学大 国,建筑 设计 从质量到创新 都未达到繁荣兴 旺的 局面。我 国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式是一种经验的传承 与模仿 , 很 难形成开阔的思维 。虽然 国 内各大理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高校开设 了传统 文化 的教学课程 ,但是学生对传 统文化 的理解 只能停 留在最为表面 的层次, 设计建筑时大多采用的也是片面直观 的想象 而国外采 用的是一种体验式 的教 学方式 ,鼓励 学生多去体验生活 ,多讨
论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

收稿 日期:0 5—1 20 0—0 7 作者筒 介 :  ̄a1 1z 一 , , i 3 (9 2 )男 江苏无锡人 , l l 同济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 主要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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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6年 4月
韶 关 学 院 学 报 ・ 会 科 学 社
J u n lo h o u n Unv ri ・S ca S in e o r a fS a g a ies y t o il ce c
Ap . 00 r2 6
第 2卷 第 4 7 期
城市 规划 本 身应 旨在保 护 和发展 公 共利 益 城 市规 划 是城 市建 设 和城市 管理 的总 纲 ,不仅 决 定城 市 的现在 , 而且 决定 着城 市 的将来 , 是城 市建 设 与发 展 的基本 依 据 和关键 所在 。传 统城 市规 划 的
一
、
核心 内容 是土 地使 用 的配 置 、 城市 空 间 的组合 、 交通 运 输 网络 的架构 和城市 政 策 的设 计 与实施 。 对 于作 为 国家 权力 体 现 的城 市规 划来说 ,其 目 的就是 保 障公 民 的合法 权 利 和维 护公 共 利益 。具 体 来说 , 就是 “ 引导 和 管制 土地发 展 与用途 , 以促进 公 众 健康 、 全 、 便与 舒适 为依 归 , 安 方 为市 民缔造 一个
状 态 的 自然 反映 。
化 从表 面看 是 以大 量迅 疾生 产 的区域 、城市 或 城市 局 部一 轮 又一轮 的规划 来决 策和 实现 的 , 而 , 然 如何
真 正 以一种 城市 化 过程 的概 念来 剖析 各种 推动 城市 空 间变 迁 的力量 及 其背 后深 藏 的价值 取 向和种 种矛 盾 , 是本 文所 要 研究 的 问题 。 正
城市规划过程中利益主体多元化与公共利益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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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 并追求 自身的最大利益。但如此仍未能有效界定公共利益与非公共利益。从 ( 宪法 到 ( ( 城市
规划法 ) ( 管理 法 ( 地产 法 》 ) 土地 、( 、( 房 ,对 公共 利益均 未 有 明确 阐释 ,但却 规定 为 了公 共利益 可 以依 法收 回土 地使 用者 的土地 使 用权 , 以对 依法 用地上 的房屋 进行 拆迁 。 可 因此在 城 市建 设 的实际操 作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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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送达方式,( ( 民事诉讼法》 规定了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 5 种方式, 并规定能够直接送达的应当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 因此, 对于违反规划的处置等范围明确且
数 量不多 、 能够 采取 直接 送 达方 式 的 , 当直 接送达 对 于 范 围尚不 完全 明确 或者 人数 较 多 , 应 客观上 难 以逐 一直 接送达 的 , 宜从 实 际出发 , 采取 张贴公告 、 体 发布等 公告 送达 的 方 式 , 同时要保证 利 媒 但 害 关系人 、申请 人知 悉其 听证权 。这 也符 合 行政许 可有 关 “ 高效 ”和 “ 众参 与 ”原则 。至于这 种公 公 告送达 方式 是否要 按 ( ( 民事诉 讼 法)规 定 ,即 自发 出公告之 日起经过 6 ) 0日才视 为送 达 , 笔者 认为 , 从 ( ( 行政许 可法 立法 精 神和 许 可工作 实 际出发 ,应 以公告确 定 的有效 时 间作为 送达 之 日。 关于如何依 据 听证 笔录做 出许可 。听证过 程 中 , 听取 利害关 系人 、申请 人意 见 , 要 的 目的是做 主 到“ 兼听则 明” 使 城 市规 划行 政 主管部 门能够 更好做 出许 可决 定 ,而 不是 将是 否 许可 的行政 决定权 , 交 由申请 人 、 害关 系人 , 利 由其进 行 “ 决 ” 公 。另一 方面 , 然 司法审查 只 审查 许 可行 为 的合 法性 , 虽 但
试论城市规划公共政策属性的启示

试论城市规划公共政策属性的启示【摘要】城市规划具有公共政策的基本属性,主要表现为空间性、过程性的等五个方面。
我国之前的计划经济体制极大地限制了城市规划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得以渐渐体现。
对于城市规划公共政策属性的正确理解,有助于发现我国目前城市规划中出现的问题,从而实现我国城市规划进一步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城市规划公共政策属性展望城市规划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或者说其具有公共政策的属性早已被学界所承认。
城市规划能够能够将经济社会发展的意图在空间环境的建设方面高效地反映出来,因而是一项行之有效的重要的公共政策。
所谓公共政策,传统的观点认为“凡是政府决定做的或不做的事情就是公共政策”,然而,这个观点是片面的,公共政策应该包含两个层面上的含义:(1)公共性。
公共政策所能解决的问题,一定是超出个人和集团范围的公共性问题;(2)政治性。
公共政策必须是必须体现政府的意愿,即政府作为“一个国家或社会的代理机构”行使公共权力来协调利益关系,承担实现公共利益的公共责任。
一、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由于城市规划是针对社会的现状与期望之间的差距所引起的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因此,城市规划具有着公共政策的属性。
城市规划中政府是主导,是投资的主体,是投资和建设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在计划经济时代,这一点尤为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机制逐渐发挥了作用,此时城市规划已经不再是简简单单的空间形态问题,而是一项具有综合性的,全局性的战略工作,设计多个领域,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
但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没有改变,反而是更加突出。
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点:(1)空间性。
城市规划作用的直接对象是空间,因此空间是城市规划中各种政治意图的主要承担载体。
城市规划既可以看作是物质环境规划,也可以认为是空间规划。
如何在空间资源的配置中,实现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平衡,反应社会各个方面的需要,是城市规划一直要解决的问题。
试论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

技术交流
L oW cA RB ON W oR L D 2 O j 3 / 7
试论 城 市规 划 中的公 共 利 益
穆战 虽( 河南省城市规 划设 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 郑州市4 5 0 0 0 0 )
【 摘 要 】 随着 我国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步和发展 , 我国的城市 化进程正处于高速发展 时期 , 所 有城市都正在进行功 能升级和规模 扩张 , 这
一
的 关 系。 目前社 会 上存 在 这样 一 种 观 点 : 在公共利益观 中.
只有 自由主 义 才 能 实现 公 共 利 益 与 个 人 利 益 的 兼 容 。 自由主 义强 调 将 个人 利 益 作 为 主要 的 利 益 准 则 ,认 为 集 体 利 益 不 能 独 立 于个 人 利 益 而 存 在 . 不 允许 任 何 以 国 家利 益 、 集 体 利 益 等 公 共 利 益 的名 义而 牺 牲 个 人 利 益 。公 共 利 益 的 存 在 必须 以 个
城 市 规 划是 城 市 建设 的基 础 .是 城 市功 能 能 否得 到 发 挥 的 保 城 市 管 理 工作 的 重要 组 成部 分 。 城 市规 划 的 主要 作 用 是保 障社 会 的 公共 利 益 .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 协 调 社 会 秩 序 和 维 护 社会
浅析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

浅析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摘要】城市规划工作主要围绕利益来开展的,然而,协调社会之间利益的工具就是城市规划,同时将获得最大的公共利益作为城市规划的目标。
本文通过对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内容、特点和实现形式进行了深入探讨,进而找出了影响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因素,同时又提出了一些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实现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城市规划;公共利益;形式;因素;途径TU9841前言事实上,公共利益的表现形式既有物质性的又有非物质性的,其中,物质表现形式指的是公共物品,然而,非物质表现形式指的是文化、历史等内容。
本文通过对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内容、特点和实现形式进行了深入探讨,进而找出了影响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因素,同时又提出了一些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实现的有效途径。
2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内容、特点公共利益的的内容主要指的是公众普遍所需的利益,不只是某些个人的利益或者是集体利益。
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不仅是所有公众对城市环境的需要,而且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所提出的要求。
公共利益具有长期性、短期性、公共性、非盈利性等特点。
由于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利益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才能实现,而且在此过程中必然会存在长期与短期的矛盾,因此,城市规划的公众利益在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实现的,建设需要分时序才能实现。
3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形式目前,在实际生活中,一切的城市规划工作都是围绕利益问题开展的。
然而,城市规划却成为了调整社会利益的工具。
为了使城市规划获得最大的公共利益。
我们就要充分了解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主要有哪些以及怎样才能最终达成公共利益等问题。
3.1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快速发展土地利用与房屋建设方面,只有和城市规划的要求相符合,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快速发展,一旦违反城市规划的要求,不服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那么必将会影响、破坏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我国法律对城市规划作出了具体规定,规定在什么地方建设什么样的建筑,而且这些规定都是法律秩序的组成部分和实施途径。
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界定与保障

辽 宁 行 政 学 院 学 报
J un lo  ̄o igAd ns ain Colg o ra fla nn mi it t l e r o e
No 5, 01 . 2 0
( o. 2 N . ) V 11 . o 5
现。
二、 明确 界定 公 共 利 益 的 必 要 性
法律进行 规定 , 但并没 有相关 法律来 承担 这个 责任。《 土地 管理 法》 第二条规定 : 国家为公共 利益 的需 要 , 以依 法对集 可 体所 有的土地实行 征用 。《 城市 房地产 管理法》 第十 九条 规 定: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 依法 取得 的土地 使用权 , 特殊情 况 在 下, 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 以依 照法律 程序提前收 回。 可 20 0 7年 3月我 国出台了《 物权法 》 该法第 四十二条 规定 : , 为 了公 共 利 益 的 需 要 , 照 法 律规 定 的 权 限 和程 序 可 以征 收 集 依 体所有的土地和单 位 、 个人 的房屋 及其他 不动 产 , 对于什 但 么是 “ 共利益” 《 公 , 物权 法》 仍然采取 了回避态度 。 随着经济的发展 , 我国城 乡面临着基 础建设的高潮 。很 显然 , 乡开发建 设都 是在地 方政府 规划 下进行 的 , 城 而其基 本依据即是本地发 展的 大计或 者说 是公共 利益 。根据 我们 传统的观念 , 对于公共 利益 应无条 件服 从 , 并没 有人对 这种 开发本身是否真正 是为 了公共利 益进行 深究 。这 在计 划经 济 时期 是 行 得 通 的 , 在 人 们 的 利 益 形 态 和 利 益 观 念 已 经 多 但 元化 的今天 , 继续沿用 过去 的思维 和体 制不仅 有 害, 也是 危 险 的 。而 且 , 由于 公 共 利 益 的 不 确 定 性 , 成 一 致 的 过 程 也 达 是 复杂 的 , 片面地 以公 共利 益去剥 夺 、 占甚 至代 替个人 利 挤 益必然会引发新 的矛盾 。尤其是在 目前的体制 下, 完全 由政 府充 当公共利益 的代表者 和解释者 , 这极 易导致权力滥用 。 面对 目前存在的侵犯公 民私人财 产权的现象 , 法律有义 务通过 对宪法原则的细化来体现法律 的权威 , 当务之急是界 定公共利益的内涵 、 围和法定 程序 , 范 以单行 条例或 司法解 释 等 形 式 尽 快 出 台 , 其 真 正 成 为 保 护 群 众 利 益 的 法 律 武 使 器; 同时各级地方政府 和执法部 门也应 结合本 地实际贯彻宪 法原则 , 在规划 、 地 和建 设等 各个 环节严 格把握 什 么是公 用 共 利 益 , 在 维 护 公 共 利 益 和 保 护 私 人 财 产 之 间建 立 一 个 充 并 分 的协调机制。
公共利益:城市规划的核心追求

、
实现公 共 利 益是城 市 规划 的立 足点
容积率等 , 无形的如城市形象 、 城市文化 、 城市精神、 城 市 历史 。其特 点表 现 为 : 1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是具体的实际利益 , .
城 市规 划 是 对 城 市 未来 发展 进 行 资 源 配 置 , 这
些资 源就 是人 们所 关 注 的利益 , 因此 城 市规 划 过程 有层次和范围之分。 相对于一个小 区规划而言, 多数 是 围绕利 益进 行 的 。 民主原 则 下 , 市规 划 的重要 人 的 出行 、 境 、 身 、 迁 等 方 面 的利 益 可称 得 上 在 城 环 健 拆 目标 就是 实 现城 市公 共利 益 的最大 化 。
术精 英和 社会 公众 都 对公 共利 益 的实现 有着 重要 影 的公共利益从形态上讲 ,分为有形的公共利益和无 响, 只有 处理 好三 者 之间 的关 系 , 能保 证公 共 利益 形 的公 共 利益 , 形 的如 土 地 资 源 、 地 面 积 、 筑 才 有 绿 建
的实 现 。
一
体的社会总代表 , 只是抽象的人格主体 , 并不能真正 在 城 市规 划 中经 常会涉 及 到长期 利 益 和短期 利 益的 合理 用 地 、 地建 设 、 绿 环境 保 护 、 市 景观 等长 城 消化公共利益 ,最终仍需将这种利益分配给社会成 矛盾 , 员享受 。[ ( 1 P因此 , ]7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最终仍 期 利 益 的设 计 可 能会影 响局 部 的短 期利 益 ,但 是 由 将转化或还原为个人的实际利益,其主体永远是全 于规划的不可重复性 ,必须把短期与长期 的公共利
城 市居 民。其特 点表现 为 : 有层 次和 范围、 长期和短期之 分 , 多数人的 共同利益最大化和 少数人利 益 是 损 失最 小化 的统一 , 具有非 营利 性。城 市规划 中的公共利 益 实现 面临“ 府失灵” “ 术失灵” “ 政 、技 、 市场 失灵” 问题 。 只有 强化科 学决策 、 公众参与 和健 全法制 , 才能保证城 市规 划 中公共利益 的实现 。 [ 关键词 ] 城 市规 划 , 公共利 益 , 立足点 , 不足 , 思路
城乡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分析

城乡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分析摘要:城乡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在利益调整的过程中十分容易被损害,因此从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开展城乡规划十分必要。
为保证公共利益、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新形势下,城乡规划环节必须强调专业性、科学性、实用性,从决策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多角度出发,提高工作质效。
关键词:城乡规划;公共利益;公众参与;利益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的新要求下,人们对城乡功能和城乡建设规划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城乡发展过程中保护人民公共利益不受损害至关重要。
从现实角度来看,城乡规划是一项难度大、周期长、复杂性高的系统工程,而维护公共利益则是这一工作的必然要求。
为此,城乡规划工作者应该在工作中不断思考公共利益。
1 城乡规划概述城乡规划是一个有层次的空间利益调整过程,可调节社会利益,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通常来说,城乡规划需要兼顾宏观和微观,在实际作业环节包括以下内容:(1)城乡区域规划。
这种城乡规划属于大面积分区规划,规划难度较高且规划范围较广,在实践工作中具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
(2)城乡整体规划。
此类型规划要求从整体角度出发实现城乡规模和发展目标的共同规划,在实践中容易出现设计与实施脱节的情况。
(3)城乡细致规划。
随着城乡规划可变性影响因素的增加,城乡规划编制必须展现出更强的细致性特征,从而为避免资源浪费提供保障。
在城乡规划过程中,面向全社会倡导分配公平、实现依法分配、优化生存环境、促进全面发展和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是公共利益的主要内容。
此时,公共利益具有矛盾特质。
从城乡规划时间的角度来看,短期性公共利益与长期性公共利益并存,二者既矛盾又统一;从城乡规划利益考量的角度来看,统一性利益和冲突性利益并存,都会对城乡发展速度、质量产生重要影响;从城乡规划的角度来看,公共性公共利益和非营利性公共利益并存,为提高城乡公共服务质量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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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城 市 规 划 与 公 共 利 益 概 述 1 .城 市规 划
城镇化 发展 的重点是城镇规划 ,城镇规划保证
了城 市 建 设有 计 划 , 有 规 律 的 进 行 , 一 般 而 言, 在
划和城市化进程 的加快 ,各种城市建设矛盾 日益涌 现 ,这就要求我们在城市规划 中对于 公共利益进行 全面系统 的分析 ,并且要 以公共利益作为主要 的指 导依据和行动指标 ,这对于城市化建设的发展至关 重要 ,同时对于城市规划 的科学性与全面性而言也
极为关键 。
象的产生。一方 面哪些 不具备 资本优 势的使 用者将 无 法 在 一 个 公平 竞 争 的环 境 下 来 对城 市进 行 有 效 的 开 发 与 建 设 ,另 一 方面 哪 些低 收入 的人 群 基 本上 都 将被 人们忽视。由于土地 开发和 城市化 建设 中都存 在 着 巨 大 的 经济 利 益 ,这 种不 公 平现 象就 极 容 易造 成 贫 富 差 距 的 进 一 步 扩 大 和 人 民 地 位 的 进 一 步 明
城市化 建设工作 中,城市进行 比较全面的长远的发 展 计 划 是 一 个 比 较 复 杂 漫 长 的 计 划 ,这 种 设 计 是 以 另类而 全面的特点来符合社会发展 的的需要 ,工作 的主 要 特 点 是 个 性 化 的 ,全 面 的和 适 应 社 会 发 展 的 设 计 要 求 之 一 的 方 式 , 是 一 种 有 一 个 全 面 的 ,前 瞻 性 和 不 稳 定 的 规 划 政 策 和 调 控 力 度 。这 些 举 措 首 先 对城 市向城市化发展起到 了重要作用 ,其次 是预 防 在发展中会遇到的种种 困难并 能够控制 ,以确保工 作顺利进 行。
显。
二 、 大 家 的 利 益 在 城 镇 规 划 中 的重 要性 在 当 前 的城 镇 化 进 行 中 ,公 共 利 益 是 不 能被 忽 略 的而 且 要 重 视 起 来 ,与 个 人 利 益 是 比较 相 对 的 ,
i n o r d e r t o o fe r ar ef e en r c ef o r r e l e v nt a s t a f f .
试论城市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中的公共利益
St u d y o n t h e Pu b l i c I n t er e s t i n Ci t y Pl a n n i n g
■ 杨 洁 ● Y a n g J i e
【 摘 要】社会是一个 复杂 、多元化、多子系统的巨型结 构体 系,在整个社会 发展建设中,离不开各类要素 的支持 与配 合,尤其是在城 市化发展中 ,这些因素更是发 挥着 极为关 键和重要的作用 。与此同时,这些 问题也是影 响和制 约城 市发展的关键所在 。本文就城市规划中公共利 益的划 分和 实现进行了分析,以供相关工作人 员参考借鉴 。 【 关键词】 城市规划 公共利益 城市化
社 会 发 展 中 ,多 数 人 对 于 公 共 利 益 的认 识 还 处 于 一 个 肤 浅 阶 段 ,人 为 公 共 利 益 就 是 一 种 价 值 模 式 ,是
一
个抽 象虚幻 的概念 ,甚至是一个无 需我们在工作
中去 系 统 深 入 研 究 和 总 结 的话 题 。但 是 随 着 城 市 规
I Ke y wo r d s 】c i t y p l nn a i n g , p u b l i c i n t e r e s t , u r b a n i z a t i o n
随 着 社 会 发 展 , 大 家 工 作 的 最 终 目标 是 为 了争 取更多的利益, 在城镇化 的布局和计划 中 大家最 关 心 的 是 怎样 把 城 市 变 得 效 益 更 高 , 当然 在 实 施 过 程 中也存在着很 多的困难,原因是多方面的 ,在城 镇化发展 的过程 中,大家要把城镇空间充分利用 。 在 目前 情 况 下 , 存在 很 多 问 题 ,城 市 如 何 规 划 , 利
I Ab s t r a c t l Th e s o c i e t y i s a c o mp l e x g i a n t s y s t e m, d i v e r s i i f e d ,
mu l t i p l e s y s t e m, i n t h e d e v e l o p me n t o f he t wh o l e s o c i e t y c o n - s t r u c t i o n .c a n n o t d O w i t h o u t s u p p o r t a n d c o o p e r a t i o n o f a l l k i n d s o f e l e me n t s , a n d t h e s e f a c t o s r a r e a l s o p l a y i n g a v e r y i m— p o r t a n t r o l e e s p e c i a l l y i n c i t y d e v e l o p me n t . A t t h e s a me t i me , t h e s e p r o b l e ms a r e a l s o a f e c t e d a n d r e s t r i c t i n g t h e d e v e l o p - me n t o f t h e c i t y ' s k e y . T h i s a r t i c l e h a s c a r r i e d o n t h e na a l y s i s t h e r e li a z a t i o n nd a d i v i s i o n o f p u b l i c i n t e r e s t i n c i t y p l a n n i n 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