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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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

试论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
益 如 何 分 配 ,大 家 对 这 些 问题 要 引 起 重 视 ,关 系 着 以后 的 工 作 是 否 能 够 顺 利 展 开 。


城 市 规 划 与 公 共 利 益 概 述 1 .城 市规 划
城镇化 发展 的重点是城镇规划 ,城镇规划保证
了城 市 建 设有 计 划 , 有 规 律 的 进 行 , 一 般 而 言, 在
划和城市化进程 的加快 ,各种城市建设矛盾 日益涌 现 ,这就要求我们在城市规划 中对于 公共利益进行 全面系统 的分析 ,并且要 以公共利益作为主要 的指 导依据和行动指标 ,这对于城市化建设的发展至关 重要 ,同时对于城市规划 的科学性与全面性而言也
极为关键 。
象的产生。一方 面哪些 不具备 资本优 势的使 用者将 无 法 在 一 个 公平 竞 争 的环 境 下 来 对城 市进 行 有 效 的 开 发 与 建 设 ,另 一 方面 哪 些低 收入 的人 群 基 本上 都 将被 人们忽视。由于土地 开发和 城市化 建设 中都存 在 着 巨 大 的 经济 利 益 ,这 种不 公 平现 象就 极 容 易造 成 贫 富 差 距 的 进 一 步 扩 大 和 人 民 地 位 的 进 一 步 明
城市化 建设工作 中,城市进行 比较全面的长远的发 展 计 划 是 一 个 比 较 复 杂 漫 长 的 计 划 ,这 种 设 计 是 以 另类而 全面的特点来符合社会发展 的的需要 ,工作 的主 要 特 点 是 个 性 化 的 ,全 面 的和 适 应 社 会 发 展 的 设 计 要 求 之 一 的 方 式 , 是 一 种 有 一 个 全 面 的 ,前 瞻 性 和 不 稳 定 的 规 划 政 策 和 调 控 力 度 。这 些 举 措 首 先 对城 市向城市化发展起到 了重要作用 ,其次 是预 防 在发展中会遇到的种种 困难并 能够控制 ,以确保工 作顺利进 行。

就城市规划浅谈中国体制背景下的公共利益论文

就城市规划浅谈中国体制背景下的公共利益论文

就城市规划浅谈中国体制背景下的公共利益【摘要】本文通过规划系统所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通过其具体表现,提出四个平衡利益的方向。

【关键词】公共利益;表现;方向在经济高速增长和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我国城市发展重点由单纯的外部扩张逐步转向外部扩张与内部挖潜并进,对城市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

公共利益作为城市规划工作的目的,也是工作过程当中必然涉及到的多项政策工具的必要前提和基础。

《物权法》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保护私人财产权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而由于对公共利益衡量标准的法律空白,及对其理解的莫衷一是,导致城市规划在落实过程中困难重重。

1 在我国.最近几年来地方规划局被市民起诉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是居民为了维护自己的采光权、通风权等基本权益起诉规划局,其次是业主或开发商状告规划局行政不作为。

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可以把其特点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1 公共利益的统一性与冲突性。

在城市规划中, 某些宏观公共政策如城市发展方向、城市性质、战略目标等比较容易得到公众认可, 取得所有利益主体认同的公共选择当然体现了公共利益,这时的决策体现了公共利益的统一性。

但是, 城市规划中很少再有符合所有人利益的政策, 几乎所有决策都处在各种利益的冲突之中,基于自身利益或价值判断, 各方利益主体围绕某一城市问题提出不同的主张, 并试图通过各种方式影响城市规划, 使规划决策导向利于自己。

所以, 城市规划决策中冲突无时不在, 无时不有。

1.2 公共利益的公共性和非盈利性。

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是公共利益主要的、现实的物质表现形式。

同时, 城市规划中所涉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空间的基本特征是不与经济利益挂钩, 非盈利性,保证城市市民能够公平、合理、非排他性地享用。

1.3 公共利益的长期性与短期性。

城市规划管理维护的公共利益(合理用地,绿地建设, 城市景观, 环境保护等) 是需要长期发生影响、间接才对社会起作用的“软”利益。

因此, 城市规划中公众利益的实现是一个过程, 在其间必然有长期和短期的矛盾;公众利益的实现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分建设时序逐步完成的。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简析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简析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简析摘要:城市规划属于行政规划的一种,故而没有固定的标准来判断这种规划是否符合公共利益,这一标准是根据所规划城市的不同特征与条件并且不能用普通的社会观念来评判的。

但城市规划在执行过程中又必须要符合公共利益,这样使得城市规划的内容不仅仅限于执行过程,更多了一个公共利益上所认可的公众参与的积极形成功能。

本文通过对公共利益的阐述,探讨了城市规划中引入公共参与的必要性,并且对公共利益的规制进行了相应探讨。

关键词:城市规划;公众;公共利益引言:通过实体规划从某一方面来讲就是在限定公众的利益空间,规划过程中公共利益的多元化以及分散化部分失坠。

但是这种规划的目的是具有极大的前瞻性的为公众谋取更大的公共利益,绝大多数多元化和分散化的公共利益会在此过程中会形成新的利益重组。

因此现行规划行政部门不应在规划行政中秉持行政中立,而更多的是应该引导公众参与,偏袒更大的公共利益。

图1、城市规划一、公共利益概述公共利益是符合绝大多数公众的共同利益,与个体利益似乎相互对立又相互融合。

但事实上并不是没有答案。

公共利益在价值观上是共有的利益,包括道德上允许的明智的利益平衡,也是一种由公众参与的绝大多数意见的同意。

所以公共利益是不能脱离个体利益存在的,是在所有多元化利益以及分散化利益之间的一种平衡。

虽然这种平衡是不能认为确定的,但是这种公众参与的利益平衡点是真实存在的。

可惜的是这种平衡点并不是一直存在的,有公众参与的公共利益却无时不刻需要我们使用相应的方法对其进行把控,确保公众参与的可达到平衡点无限趋近公共利益的绝对平衡点。

二、城市规划引入公共参与的必要性1、公众对城市规划机关的趋利性诉求城市中个体利益是先于公共利益存在的,而公共利益是城市规划中实现个体利益的规划准则。

城市中由于资源、知识、技能等软硬件条件的不同,需要一个合理的规划机制凝聚个体利益,实现共同利益的最大化。

当传统仅仅依靠立法和执法形式存在的中立式行政政策无法满足公众诉求的利益平衡点时,新型引入公众参与并且符合新的公共利益的城市规划模式代替旧的中立式规划准则成为必然。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简析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简析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简析摘要: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蓝图和重要保障,公共利益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和重点,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公共利益,提高城市规划水平,促进城市化建设进一步发展。

本文作者结合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对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进行了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城市规划;公共利益;实现途径1.公共利益在城市规划中的地位我们知道,在我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城市规划的主导力量往往是握有公共权力的政府,而政府的掌控者又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

因此,在实际的城市规划工作中,往往就把公共利益作为了工作中最根本、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

简而言之,由于广大城市居民是城市的主体部分,拥有城市总体利益的最多部分,因此城市规划的方向必须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意志,也即将公共利益最大化。

但是需要强点的是,公共利益的实现虽然是城市规划的核心,但却并不是全部,因此必须照顾到其他方面的利益,不得打着公共利益的名义肆无忌惮的侵犯其他集团的利益。

例如,广州大学城在进行城市规划时,就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强迫享誉中外的广州小谷围艺术村拆迁,造成了非常不良的社会影响。

因此,公共利益最大化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而城市规划也要找到最佳的利益平衡点。

2.公共利益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2.1.为广大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为最广大市民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是公共利益最重要、最直接的职能。

例如水电设施、城市公路、城市交通系统、卫生系统等均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

在城市规划中,将这部分利益有效的实现出来,既能够为广大市民创造更为优良的生活空间,也能够以优良的基础设施吸引资本来此投资,从而达到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居民生活水平的目的。

2.2.维护社会的公平性我们知道,在人口密集的城市,真可谓称得上“一寸土地一寸金”。

因此,对城市空间的争夺在各个利益团体间进行的非常激烈。

而如果完全遵循市场规律,那么在城市中具有大量资本的利益群体就会主导城市发展的方向,处于弱势群体的广大居民的利益诉求将被忽视,进而造成利益分配的不公平性,长时间就会引起进一步的贫富两极化,加重普通居民的生活负担。

城乡规划法中公共利益与公众参与的研究

城乡规划法中公共利益与公众参与的研究

谢谢观看
5、通过访谈的方式,邀请城乡规划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和公 众代表,就问卷调查结果和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3、公众参与的机制和程序不够透明和公正,容易受到特殊利益集团的影响; 4、部分公众对于城乡规划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不足,有待提高其能力和素质。
参考内容
引言
引言
城乡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而公众参与则是现代社会民主制度的重要 组成部分。在城乡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能够促进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同时 提高公众对规划的认知和接受程度。本次演示将对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法律制度进 行探讨,旨在促进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路径3:建立反馈机制
路径3:建立反馈机制
为了确保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有效性,需要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政府和规 划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在规划过程中予以回应和采纳。同 时,应将规划结果向公众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从而增强公众的信 任感和参与积极性。
实际意义
实际意义
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首先,通过公众参与可以进一步提 高城乡规划的质量和可行性,避免规划过程中的片面性和盲目性。其次,公众参 与可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各方利益均衡,减少因规划不当引发的社会矛盾。 最后,公众参与可以增强社会凝聚力,提高公众对城乡规划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为了证明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演示选取了国 内外相关案例进行分析。例如,英国伦敦在城市规划过程中,通过引入公众参与 机制,成功推动了城市绿色空间的建设。国内某城市在旧城改造过程中,由于缺 乏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导致部分市民对改造方案产生质疑和不满。这些案例表 明,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法律制度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分析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分析

摘要: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综合国力迅速提升,我国城市化进程发展越来越快,城市化建设需要各方面不断努力与合作。

随着社会各阶层需求增加,城市规划建设受到多方面关注,城市规划建设不仅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同时还能合理分配社会利益。

公共利益是城市规划利益分配核心,城市规划科学合理性是保证公民利益最大化根本前提条件,本文重点分析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内容及形式,探究实现城市规划公共利益的方法,对今后城市规划工作提出有力指导依据。

关键词:城市规划;公共利益;分析公共利益是城市规划整体进程中最根本的中心价值,城市规划将公共利益最大化作为最终目标,是调节社会公共利益的一个工具[1]。

尽管如此,城市规划并不能主动体现公共利益,伴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速度不断增长,引起城市建设各单位及部门高度重视,面对当前城市规划与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之间的矛盾,最大化保障公共利益已经成为城市发展必然趋势。

一、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内容随着城市规划进程不断加快,公共利益分配问题成为城市规划工作的重点,城市规划作为调节社会利益的根本手段,应当为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这一目标进行规划工作。

首先根据城市规划利益的现状及形式内容进行分析,探讨怎样根据城市规划达到公共利益。

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提倡社会分配公平。

人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及空间发展区域一旦不受管控,由市场自行决定空间使用权力,结果一定是社会分配不公平,导致各界之间矛盾增多。

首先公平竞争环境被打破,无法保证资本欠缺的使用者能在一个公平的背景下介入城市建设,获得更高的利益[2]。

其次城市规划不公平会忽略中低收入人群根本需求,因土地开发和城市建设中产生的巨大利益,一旦城市规划不公平会导致社会地位差距增加,贫富不均现象更加严重。

第二、依照法律程序分配。

城市规划具有非常特殊的位置,在城市规划区域内,任何行为主体,一旦涉及到土地规划使用和建筑等规划行为时,都应服从城市规划,国家相关法律对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建设情况做出授权和保护,法律明确规定城市规划中该地区可实施建设并且详细说明实施怎样的建设,建设面积、形式都会做出具体说明,对于城市规划内容都是具有法律效益,是法律秩序的重要组成,也是法律秩序的具体实行方法。

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探讨

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探讨

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探讨城市规划的合理性对城市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其作为城市发展的指导性策略,对城市未来一段时期内的发展进行呈现,同时也是政府城市行政管理的重要体现。

合理的城市规划能够充分的体现城市化建设的水平,能够对人们的生活质量进行改善,是公共利益实现的重要保证。

城市规划将公共利益作为目标,公共利益的提升与社会效益密不可分。

一、城市规划与公共利益的含义(一)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是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在确保城市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土地合理利用的基础上,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公共利益虽然自古以来国家的形式变化多样,对国家存在的理由也有不同的解释,但是毫无疑义,公共利益是国家存在的正当性理由。

行政法,调整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公共利益概念是界定政府行为必要性的主要界限。

二、城市规划与公共利益二者的关系城市规划与公共利益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目的。

城市规划是促进社会发展、满足群众需求的保障,进行城市规划的主要目的就是实现城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城市公共利益最大化同时也是个体利益的最大化,群众的社会活动与城市有着密切的关系,城市规划对其自身利益有着一定的影响;二是作用。

满足人们物质需求的同时进行对人们的精神建设也有着相应影响,公共利益记载着一个城市文明建设的历史,体现着一个城市的文化。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不仅能够给社会带来短期的具体的实际利益,也能够影响城市的世世代代,具有深远的意义。

在城市规划中充分体现公共利益不仅能够推进城市化建设的进程,还能够提升广大群众整体的生活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对我国的城市化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城市规划之中公共利益提升的措施城市规划将公共利益作为核心内容,在人们对城市规划要求愈来愈高的情况之下,对公共利益进行保证成为城市管理机构的必然要求。

城市治理中的利益博弈问题研究

城市治理中的利益博弈问题研究

城市治理中的利益博弈问题研究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治理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然而,城市治理过程中的利益博弈问题却难以避免。

利益博弈不仅会对城市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还可能导致城市治理失衡,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因此,本文将从城市治理中的利益博弈问题出发,探讨其影响因素和解决办法等方面。

一、城市治理中的利益博弈现象城市治理中的利益博弈是指在城市治理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为争夺资源和权力而产生的一种博弈行为。

比如,政府与居民、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博弈,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等等。

这种博弈行为,往往会导致城市资源的不合理配置、政策运行缺乏公正性、市民生活环境的恶化等问题。

以房地产开发为例,房地产开发商需要与政府协商开发用地、房屋购房、物业服务等一系列问题。

这其中,政府可能会考虑到城市规划、土地政策等大局问题,而房地产开发商则主要考虑利益最大化。

在这种情况下,两者之间往往会发生利益博弈,导致资源优化配置不足、规划实施效果不佳、市民公正需求被忽视等问题。

二、城市治理中的利益博弈因素城市治理中的利益博弈,究竟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呢?下面,我们从政府、市民、企业等不同利益主体的角度来探讨。

1.政府角度政府是城市治理中最重要的利益主体之一,其政策和行为会对城市治理中的利益博弈产生深刻影响。

政府在制定城市发展政策时,往往需要考虑到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力求达到资源平衡配置。

然而,政府在这个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利益输送、利益驱动、政绩考核等等。

这些因素不仅会导致政策倾向与市民利益背道而驰,还会影响政府治理能力和公信力。

市民是城市治理过程中最基本的利益主体,其利益维护权力也非常关键。

市民在进行政治参与时,往往会受到多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如区域背景、政治认同、文化传统等等。

这些因素会导致不同类型的市民在长期的利益博弈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利益需求和权利诉求,导致政府和市民之间的关系紧张。

3.企业角度企业作为城市治理过程中的另一重要利益主体,其行为也会深刻影响城市治理的方向和效果。

谈论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研究分析

谈论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研究分析

谈论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研究分析摘要:本文结合工作经验,主要对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提出有效的保障实施,并对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相关问题作出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规划;公众参与规划决策问题分析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公众参与规划决策的高涨。

如何找到一条有效实现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途径,完善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体系,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就有必要对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问题进行研究。

一相关概念、理论研究以及重要性(1)相关概念。

公众指的是政府为之服务的主体群众,公众参与指的是群众参与政府公共政策的权利,是一种让社会上的多数人能够参加到那些与他们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政策制定及决策过程中去的方法和途径。

公众参与实质上就是公众与项目主持方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

公众参与最先出现在北美国家的规划当中,起初是为了协调平衡各方(尤其是普通民众与政府、投资商之间)的利益而采取的一种规划方法,后来发展到作为一种规划技术和规划理念被广泛采用。

公众参与是一系列反对技术专家政治社会活动的总和,它代表了现代社会中公众对民主参与和自我管理的不妥协的追求。

(2)理论研究。

对于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研究大致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国外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历史发展过程和现状情况;强调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重要性;分析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瓶颈所在,并提出建议;通过介绍我国某些城市的某些举措来分析公众参与的优缺点;翻译国外相关内容的文章或者书写的书评等。

(3)重要性。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有助于减少规划失误,增强规划的合理性;有利于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监督规划部门依法行政。

城市规划既是一门跨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综合性科学,又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政府职能,同时它还是一项带社会实践性质的公共事业。

城市规划的这三种性质,要求政府的决策要尊重科学、尊重民意,而公众则应当了解规划、参与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一旦城市居民能够直接而持久地接触规划,成为规划制定和规划实施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规划行为便会更加科学与民主,规划决策便能更符合实际情况和切实体现公众的利益需求,并确保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浅谈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

浅谈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

浅谈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摘要: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城市规划的终极目标,在城市规划中多种因素影响着公共利益的最终实现。

本文分析了影响公共利益实现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策略。

关键词:城市规划;公共利益;公众参与一、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公共利益并没有非常明确的界定,通常被当成一个抽象的概念或者是一种价值取向,从理论的角度分析,在对城市进行规划时,较为容易达成共识就是以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通过以下两个方面表现出来,首先,城市规划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土地本身及城市空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在市场经济条件作用下变成一种特殊性质的商品,并且成了各个利益集团竞争的目标。

但是,从其它角度来分析,城市空间除了具有经济价值之外,它也是广大市民共同生活的空间。

其次,城市规划也是政府公共政策的一项内容,政府公共政策其中包括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中政府起着一定的作用。

再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各个利益主体无不追求着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城市规划无疑是协调社会不同利益的一种工具,城市规划的理想目标就在于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城市的公共利益代表着一种城市内人们的公共价值观——美好的城市形象、坚固安全的城市建筑、宜居的环境、舒适的生活……城市的公共利益与城市里的每一个人密切相关,他们的利益诉求和各种期待,理应在城市规划中得到充分体现。

二、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实现存在的问题(一)行政决策和科学决策存在偏差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政府是公共权力的拥有者,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其主要表现是政府决策过程偏离科学决策的轨道。

在我国现实生活中。

城市规划是按照主要行政首长的个人意志来决定的,一些行政首长单凭自己的政绩意识和个人偏好决定城市规划,一些城市把规划中的卖地收入当作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这必然影响公共利益的实现。

在有些城市,规划随行政首长的变化而随意变化。

更有甚者,一些新到任的行政首长为了显示自己的水平和政绩,将已经实施的规划项目推倒重建,造成公共财政的巨大浪费,最终损害的还是公共利益。

浅论城乡规划中的公共利益

浅论城乡规划中的公共利益

浅论城乡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城乡规划中公共利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利益主体多元化,市场需求多元化等方面。

在这种环境下,城乡规划的作用不仅是政府对于城市发展的一种具体安排,而是对于城市发展的控制与引导; 政府不再是建设主体,而是建设管理与服务者; 土地使用不再是政府垄断,取而代之的是商业开发。

面对这种局面,国家利益或者集体利益并不能覆盖公共利益。

要实现公共利益,政府管理者和开发商必须重视个体利益。

1. 什么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的物质表现形式就是公共物品,即: 任何个人无法排他地占有和消费的物品。

对于公共物品来说,消费者往往想免费使用,市场生产者没有提供的动力。

消费者想免费使用,是因为他人使用时,存在着大量使用的现象; 市场生产者不愿意提供,是因为公共物品不可能自己独占,要收回生产成本就变得异常困难。

因此,市场无法保证公共物品的供给,而由政府作为提供者。

2. 城乡规划为什么要研究公共利益研究公共利益是规划实施的要求。

以前的城乡规划是以土地使用作为其研究的核心,主流依然是以空间规划为主的城乡规划,而对于土地背后的利益关系研究不够。

规划师们重视研究空间规律,认为遵循法律规范,规划也就科学民主,就能够保证规划得到实施。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他们的规划受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下,造成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尴尬局面。

在规划师心目中,只有他们代表着公共利益,而政治家、投资者代表的是他们自己的个人野心和经济利益。

开发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国家本来想依靠它,对整个城市社会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然而,从开发区建设的案例来看,开发区面积过大,经济活力不够,与城市经济发展不相匹配,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包括国家政策、资金、技术等,甚至是开发区泛滥,背离了原来政府的意愿。

在进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时,规划师们又不得不考虑对开发区的重新规划设计。

这时候,他们只能背负着对开发区规划控制不力的冤名。

从这个过程可以看出,城乡规划就空间论空间的思维模式已经明显地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分析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分析

在现代化城市发展 中, “ 城市规划 ” 这 一人们词汇早 已家喻户 政府调控力度 的掌握和相 关规 划政策的制定也是很必要 的。不 晓 。 城 市 规划 的最 终 目标 是 对 公 共 服 务 水 平 进 一 步 的 提 升 , 可 以 但 如 此 , 在 城 市 规 划 中还 要 进 行 预 防性 的计 划 , 在 困难 发 生之 前 满足大多数的城市居民利益, 即公 共 利 益 。公 共 利 益 在 发 展 步 伐 可 以有 效 的 进 行控 制 , 保 证 城 市规 划 的顺 利 实 施 。 中呈现独特的时间性与层次性。这就导致在城 市规划 中, 公共利 现 阶段 城 市 规 范 发 展 的 相 关 设计 蓝 图 1 - 2 。 益 的 整 体 提 高 不 能 一 蹴 而就 , 需 要 循 序 渐 进 的 过程 。想 要 调 节 好 城 市 规 划 的公 共 利 益 , 首 先 要 把 层 次 性 和 时 间性 把 握 好 。但 是 , 我国现阶段 的城市 规划 中依然存在着 很多的 问题 ,再者人 们维 权意识也在不 断的提 高,使城市规划 公共 利益的实现 更加 举步 维艰 。
3 继承传统建筑文化 , 实现 当代 建 筑 创 新
“ 新” 就无法永远“ 新” 。不尊 重传 统、 吸 收传统的做法 , 最终 只会 迫使建筑 创新丧失生存 的土壤和空间 , 迷 失方 向。创新不是根除 传统 , 而 是要从传统的建筑 中汲取其精 髓, 寻找其新意 。我们 国 家正处在一个前所未有 的发展阶段 , 但 是只能称作建 设大国 , 而 不是建筑学大 国,建筑 设计 从质量到创新 都未达到繁荣兴 旺的 局面。我 国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式是一种经验的传承 与模仿 , 很 难形成开阔的思维 。虽然 国 内各大理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高校开设 了传统 文化 的教学课程 ,但是学生对传 统文化 的理解 只能停 留在最为表面 的层次, 设计建筑时大多采用的也是片面直观 的想象 而国外采 用的是一种体验式 的教 学方式 ,鼓励 学生多去体验生活 ,多讨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分析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分析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分析在现代的经济发展下,城市规划是十分重要的。

现今的城市规划也可以说其是一门科学,是一项政府必须要履行的职能。

同时,它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力。

在现代城市规划中是诸多问题需要考虑的,其最为重要的则当属公共利益问题。

公共利益这一规划目标已然贯穿于城市发展中的每一个环节,并在很多条件下是牵引着规划走向决策的。

因此,城市规划也就是围绕着公共利益进行的。

城市规划如今已经成为了协调社会上不同利益的一种手段,其目标就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双转型阶段,在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中,由利益问题所引发的城市建设矛盾已经成为了如今天民众茶余饭后的热点话题,城市规划工作中所要经常面对为民众争取各种权力的局面,如阳光权、绿地权、蓝天权、隐私权等等,因此经常会引发大量的行政诉讼问题。

但市民的所有诉讼并非是仅仅为了维护个的利益,而是更多地为了公共的共同利益。

也可以说,城市规划面临着非常严峻的考验,同时也更加引起了有关部门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理论的提出城市要发展,其首要的目的就是要协调好城市各民众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达到最大化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整个城市平和稳步向上发展。

1、什么是公共利益所谓的公共利益是指一定社会条件下或特定范围内的不特定多数主体利益相一致的方面,它不同于国家利益和集团(体)利益,也不同于社会利益和共同利益,具有主体数量的不确定性、实体上的共享性等特征,如何识别公共利益是司法和行政实践中的重要问题。

另外,从汉语的构词方式看,公共利益属于偏正结构,可以分解为“公共”和“利益”两部分,其中“公共”是用来修饰“利益”的。

其实,“公共”主要是指利益的“受益对象”,而“利益”才是真正的内容,所以,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主要就表现在“公共”的不确定性和“利益”的不确定性。

2、公共利益提出的目的在市场经济大展中,公共利益做为城市建设的主体已经贯穿到了方方面面中,追求个人的利益是实现公共利益的前提和保障。

城乡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分析

城乡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分析

城乡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分析摘要:城乡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在利益调整的过程中十分容易被损害,因此从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开展城乡规划十分必要。

为保证公共利益、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新形势下,城乡规划环节必须强调专业性、科学性、实用性,从决策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多角度出发,提高工作质效。

关键词:城乡规划;公共利益;公众参与;利益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的新要求下,人们对城乡功能和城乡建设规划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城乡发展过程中保护人民公共利益不受损害至关重要。

从现实角度来看,城乡规划是一项难度大、周期长、复杂性高的系统工程,而维护公共利益则是这一工作的必然要求。

为此,城乡规划工作者应该在工作中不断思考公共利益。

1 城乡规划概述城乡规划是一个有层次的空间利益调整过程,可调节社会利益,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通常来说,城乡规划需要兼顾宏观和微观,在实际作业环节包括以下内容:(1)城乡区域规划。

这种城乡规划属于大面积分区规划,规划难度较高且规划范围较广,在实践工作中具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

(2)城乡整体规划。

此类型规划要求从整体角度出发实现城乡规模和发展目标的共同规划,在实践中容易出现设计与实施脱节的情况。

(3)城乡细致规划。

随着城乡规划可变性影响因素的增加,城乡规划编制必须展现出更强的细致性特征,从而为避免资源浪费提供保障。

在城乡规划过程中,面向全社会倡导分配公平、实现依法分配、优化生存环境、促进全面发展和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是公共利益的主要内容。

此时,公共利益具有矛盾特质。

从城乡规划时间的角度来看,短期性公共利益与长期性公共利益并存,二者既矛盾又统一;从城乡规划利益考量的角度来看,统一性利益和冲突性利益并存,都会对城乡发展速度、质量产生重要影响;从城乡规划的角度来看,公共性公共利益和非营利性公共利益并存,为提高城乡公共服务质量提供助力。

论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

论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

收稿 日期:0 5—1 20 0—0 7 作者筒 介 :  ̄a1 1z 一 , , i 3 (9 2 )男 江苏无锡人 , l l 同济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 主要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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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6年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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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u n lo h o u n Unv ri ・S ca S in e o r a fS a g a ies y t o il ce c
Ap . 00 r2 6
第 2卷 第 4 7 期
城市 规划 本 身应 旨在保 护 和发展 公 共利 益 城 市规 划 是城 市建 设 和城市 管理 的总 纲 ,不仅 决 定城 市 的现在 , 而且 决定 着城 市 的将来 , 是城 市建 设 与发 展 的基本 依 据 和关键 所在 。传 统城 市规 划 的


核心 内容 是土 地使 用 的配 置 、 城市 空 间 的组合 、 交通 运 输 网络 的架构 和城市 政 策 的设 计 与实施 。 对 于作 为 国家 权力 体 现 的城 市规 划来说 ,其 目 的就是 保 障公 民 的合法 权 利 和维 护公 共 利益 。具 体 来说 , 就是 “ 引导 和 管制 土地发 展 与用途 , 以促进 公 众 健康 、 全 、 便与 舒适 为依 归 , 安 方 为市 民缔造 一个
状 态 的 自然 反映 。
化 从表 面看 是 以大 量迅 疾生 产 的区域 、城市 或 城市 局 部一 轮 又一轮 的规划 来决 策和 实现 的 , 而 , 然 如何
真 正 以一种 城市 化 过程 的概 念来 剖析 各种 推动 城市 空 间变 迁 的力量 及 其背 后深 藏 的价值 取 向和种 种矛 盾 , 是本 文所 要 研究 的 问题 。 正

城市规划与公众参与研究

城市规划与公众参与研究

5 加 强公众 对城 市规 划参 与 工作 的对 策
1) 全公 众参与相关制度 。为 了保证城市规划代表公共利益 ,需 健 要进 一步建立公众参 与制度 ,加强公 众的规划决策参 与度 ,应做到 : () 1 建立城市规划事前说 明制度 ,城市规划 的事前说 明应包括说明做 出决定 的事实根据 和法律 依据 ,说 明做 出决定的程序和 时限要 求 ,说 明拒绝相对 人 申请 的理 由等。实现说 明制 度是从行政行 为一开始就制 约 行 为 人 的 自由 裁 量 权 ; ( 2)建 立 城 市 规 划 公 开 制 度 ,规 划 公 开 是 公众参与 的前提 ,它既是 行政机关 的职责 ,同时也是行政 相对 人的权 利 。要做 到真正的 民主参 与 ,就程序上保 证公众对各个 阶段 、各个层 次的城市规 划信息有充分 了解 ,才能确保公 众有足够 的信息来 参与规 划事务。 2)用各种舆论宣传来增 强公众参 与规 划的意识。向市民宣传公众 参与对 于促 进市场经济条 件下 的城市规划成 功的重要意义 ,进 一步普 及城市规划科学知识 ,不 断增强社会各界 自觉主动贯彻 “ 人民城市人民 建”的主动性和 自觉性。让全社会认知规划 、理解规划 、支持规划并最 大 限度 地 参 与规 划 。 3)建立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组织机构 ,使 市民之问形成 交流网络 。 彼此可 以发掘潜力 、启发心智 、增强参与城市规划的社会责任感。规划 师应该 为公众提供有关规划 的理论 、要领 方法和 自己 通过研究后产生的 新看法等系统的知识 ,公众要给规划决策者提供个人经验 、价值观、重 点项 目 和政策效应 的意见等 ,使决策者充分体察民情 , 判断规划方案的 可行性 ,从而为科学决策和 民主决策奠定坚实的基础。使原有不合理的 观点进而向着科学合理 的方向靠近 。 4)通过规划教育改革 ,增加公众参与规划 内容。公众 参与意识的 建立 ,不仅仅是社会公众的事 ,从事规划工作的专业人员 自 身的公众参 与规划 的意识必须先行强化 。规划专业人员仅有专业知识或仅从专业技 术角度去认知城市规划问题是远远不够 的。城市规划必须在社会 、政治 和经济等各种利益 面前做出公正的选择 ,而这种选择 的着眼点又必须以 公共利益最优为前提 。 6 结 束语 城市规划作为一项公共政 策涉及社会各个方 面的利益 ,涉及公共利 益就应 当倾听公众的声音 ,尊重公众的知情权 ,城市规划要想很好地满足 公众多元化的需求 , 增强实施建设的可操作性 , 就不仅要关注物质空间问 题 ,也要透视社会问题 。然而 ,由于社会公众对公众参与意思薄弱 ,做为 城市规划的先行者,应该根据具体问题 ,找出相关对策 ,让更多的人参与 到城市规划当中 , 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人性 , 更和谐,更美好。

试论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

试论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
是我国城市发展的必经之路。 但是 , 在 这 个过 程 中也 暴 露 出很 多 的不 足 , 比如 城 市 规 划 的 合 法 性 问题 。 在 城市 建 设 中 , 合 理 的城 市 规 划 对 于 城 市 的健 康 和 持 续 发 展 有 若极 其 重 要 的作 用 。 城市 规 划 中 的 公共 利 益是 城 市 建 设 的核 心 问题 , 近 年 来 受 到 社 会 各 界 的 关注 。 在 城市 经 济 高 速 发 展 的
技术交流
L oW cA RB ON W oR L D 2 O j 3 / 7
试论 城 市规 划 中的公 共 利 益
穆战 虽( 河南省城市规 划设 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 郑州市4 5 0 0 0 0 )
【 摘 要 】 随着 我国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步和发展 , 我国的城市 化进程正处于高速发展 时期 , 所 有城市都正在进行功 能升级和规模 扩张 , 这

的 关 系。 目前社 会 上存 在 这样 一 种 观 点 : 在公共利益观 中.
只有 自由主 义 才 能 实现 公 共 利 益 与 个 人 利 益 的 兼 容 。 自由主 义强 调 将 个人 利 益 作 为 主要 的 利 益 准 则 ,认 为 集 体 利 益 不 能 独 立 于个 人 利 益 而 存 在 . 不 允许 任 何 以 国 家利 益 、 集 体 利 益 等 公 共 利 益 的名 义而 牺 牲 个 人 利 益 。公 共 利 益 的 存 在 必须 以 个
城 市 规 划是 城 市 建设 的基 础 .是 城 市功 能 能 否得 到 发 挥 的 保 城 市 管 理 工作 的 重要 组 成部 分 。 城 市规 划 的 主要 作 用 是保 障社 会 的 公共 利 益 .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 协 调 社 会 秩 序 和 维 护 社会

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市规划职能的探讨

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市规划职能的探讨

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市规划职能的探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规模的不断增加,城市规划成为了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规划的核心任务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在公共管理的视角下,城市规划不仅仅是技术性的规划工作,更是一个面向公众、服务公众的公共服务领域。

本文将从公共管理视角出发,探讨城市规划在公共管理领域中的职能和作用。

城市规划在公共管理领域中的职能是促进城市资源的合理利用。

城市规划需要充分调研城市的自然地理环境、人口分布、经济发展现状等各方面情况,以便科学合理地规划城市的土地利用、交通布局、环境保护等。

通过城市规划的合理布局,可以避免城市资源的浪费和过度开发,最大限度地实现城市资源的高效利用。

这符合公共管理的核心理念,即为了公共利益最大化而合理配置和管理资源。

城市规划在公共管理领域中的职能是保障城市居民的公共利益。

城市规划需要综合考虑城市居民的利益需求,规划出符合居民利益的城市布局和公共设施设备。

规划合理的交通网络、医疗卫生设施、文化教育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以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城市规划还需要关注社会公平和公正,确保城市发展的成果惠及所有城市居民,特别是边缘化群体和弱势群体。

这些职能与公共管理的宗旨是保障公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促使政府实现有效治理的目标是一致的。

城市规划在公共管理领域中的职能是提升城市的整体竞争力。

城市规划需要综合考虑城市的产业结构、创新能力、城市形象等因素,以提出科学合理的城市发展战略和规划方案。

通过城市规划,可以引导城市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城市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

城市规划还可以打造城市的标志性形象和品牌,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知名度,吸引更多优质资源和人才向城市聚集,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这一方面体现了公共管理的目标是促使城市朝着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具有竞争力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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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旧城改造的计划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地位正变得逐渐重要。

城市规划是为了城市的科学性建设进行的空间上和资源上的有效计划与分配,既然谈到分配那就牵涉到利益的问题。

尽管公共利益在司法上以及理论上还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但它确实切切实实的存在于我们生活和发展的过程中。

如何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看待和处理公共利益,我们主要从公共利益的概念以及公共利益的特点和城市规划中公共
利益的体现三大方面来对公共利益展开探讨。

关键词:城市规划,公共利益,概念,特点,体现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accelerating urbanization and urban renewal of the plan, the city planning in the position of the urban construction are becoming gradually important. urban planning is to the science of the city construction of space and resources effectively plan and distribution, since it involved talking about distribution of interests. although the public interest in judicial and theory and no clear definition is, but it is earnest effort in our life and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 how in the process of urban planning view and handle public interests, we mainly from the concept of public interest and public interests of the urban planning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public interests of the three aspects
to reflect discusses for the public interest.
key words: the city planning, public interests, the concept, characteristics, reflect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当前的城市规划以及旧城改造中,人们从最开始的以关心城市空间的合理安排和土地、空间资源的科学分配上向以关心公共利益的分配上转移。

由于公共利益没有明确的界限,并且也因为我们所处的出发点不同而呈现出明显的差异。

比如说商人和个体户在城市规划中更看重商业区的位置以及规模,而居民则更关注商业区的环境优良与否以及交通便利与否。

为了确保更多的社会群体对公共利益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我们应当对其展开必要的研究和探索。

一、关于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概念和内涵的分析与探讨
《物权法》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于私人利益的保护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也表明着对私人利益有了一个大致的界限和范围规定。

而对于公共利益目前尚且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其概念依然停留在争论和有待商定的状态。

我们想要了解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就必须对公共利益的概念和内涵进行一个简单的剖析。

下面我们就分别对这二者展开探讨。

(一)关于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概念的论述
既然对于公共利益没有明确的定义进行界定,那我们想要了解公共利益的概念就需要从多方面进行论证和探讨,主要的说法有以下几个:
首先,如果说公共利益是相对于个人利益而言的,那么在城市规划建设的过程中,除了与个人利益无关的我们都可以称之为公共利益。

这应该包括所有的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空间以及空气和水资源、土地资源等等。

其次,如果说从利益的角度来探讨公共利益的的概念,我们就需要了解利益的定义。

利益是主体对客体相互关系的一种判断,是被主体所肯定的一种积极价值。

而在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判断我们就可以界定为在城市规划中一切能被公众所肯定的城市资源分配就可以称之为公共利益。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人们的所处的社会环境以及自身的知识素养存在着差异,所以他们对公共利益认知程度上很难达成一致,这也就导致了公共利益的多元化概念。

最后,从现在美国以及欧洲等发达国家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最初的公共利益判定的标准是是否由公众使用或者是对公众有用,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精神文明的进步,公共利益的范围正在扩大,对于公共利益如果太过于严格的界定,势必将影响经济的快速发展。

所以,目前欧美等国家将公共利益又界定在只要有利于地区的繁荣安定和经济发展就被视为符合公共利益.
(二)关于公共利益内涵的简要论述
无论是公共利益还是私人利益都需要主体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中介,以社会实践为手段,使的主体与需要对象之间的矛盾得以克服,即主体本身的需要得到满足,这都是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对权
力进行选择和分配的过程。

在此过程中公共利益作为利益的共同体体现出来,是在此活动中所有成员的共性利益。

我们也可以说它是个体利益中的一部分,但是它是高于个体利益所存在的利益。

所以说,应该认为公共利益是服务于整体的理性追求。

因此说只有我们能在城市规划中对公共利益进行很好的定位,我们才能进一步的去保障规划中的公共利益。

二、关于公共利益特点的论述
对公共利益的特点进行分析与探讨,对于我们根据其特点进行整体上的安排与调整有着重要的作用。

同时对于我们在规划工作中更好的协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有着指导的作用。

下面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对其特点展开探讨:
(一)公共利益的动态性
公共利益的动态性主要是因为人们对于它的界定存在太多的主观性。

并且公共利益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环境的变迁而出现变化。

下面我们从两个方面对其动态性进行分析。

1、公共利益同时代的发展相关联。

由于公共利益是相对于私人利益在社会中呈现出来,其之所以在现今的城市规划中越来越受到人民的关注和探索,那是因为市场经济的高度发达,个体经济以及私有经济体正在以寻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其经营发展的目标。

而在这种形势下为了防止个人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人们开始高度关注私人利益的共性也可以说是公共利益,毕竟公共利益是作为私人利益的一部分而存在的。

但是在之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人民
所关注的是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这时候公共利益是人民共同的目标,所以也没有人将其从利益里独立出来。

这也很好的说明了,公共利益是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人民对于利益的出发点变迁而做出改变的。

2、公共利益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
在人们最初提出公共利益的时候,人民只是将它简单的界定为与人民有用都可以称之为公共利益。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只要有助于地区发展以及城市繁荣的都能称之为公共利益。

所以说,公共利益是一个不断的发展概念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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