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知识分享
户外广告的制作方法和技巧
户外广告的制作方法和技巧
1.确定广告的目标和受众:在制作广告之前,需要先明确广告的目标,比如增加品牌知名度,提高销售额等。
同时也需要确定广告受众是谁,以便更好地设计和定位广告信息。
2.选择合适的广告媒介:户外广告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大型海报、LED屏、公交车身广告等。
在选择广告媒介时需要考虑受众的习惯和行为,以及投放的地理位置。
3.设计创意和视觉效果:广告的创意和视觉效果是吸引受众注意力和提升品牌形象的关键。
需要考虑到颜色、字体、图片、标语等多个方面,设计出与品牌形象和目标相符合的广告。
4.注意文字和信息的简洁性:户外广告在行驶、步行等短暂的时间内被受众浏览,所以文字和信息需要简洁易懂,容易被记住。
同时也要注意选择恰当的语言表达,避免引起误解或者争议。
5.考虑环境适应性:户外广告需要考虑当前的环境和时令,以便更好地与受众产生共鸣,比如在节日等特殊时期可以设计相应的主题广告。
6.优化广告投放:广告投放的位置和时间也是影响广告效果的重要因素。
需要根据受众的行为习惯和消费习惯,选择最佳的广告投放策略,以达到最大的效果。
户外广告 安全 计划
序号
安全的户外广告计划
1
选择广告牌位置时,需要进行地点评估,保证选址安全,避免潜在危险因素
2
要定期对广告牌结构进行检查,保证其稳固可靠,避免发生倒塌、安全问题
3
保持广告牌周围环境整洁,清除杂物和垃圾,防止火灾意外事件发生
4
广告牌周围设置必要的安全标识,如:禁止攀爬,提醒行人注意安全
5
建立火灾应急预案,定期演练Leabharlann 培训,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6
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7
从事户外广告相关工作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应急处理能力
8
遵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确保广告活动符合规定并不影响公共安全
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
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城市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城市管理局逐渐开始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和规范。
户外广告作为城市景观的一部分,对城市形象有着重要的影响力。
然而,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一些城市的户外广告管理存在着不合理和过度的问题,如乱摆乱放、随意张贴等现象。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城市的美观,也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困扰。
因此,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户外广告的规定成为了当前城市管理的必要举措。
首先,城市管理局需要规范户外广告的数量和布局。
一个城市的户外广告数量应该合理控制,不能过度拥挤。
过多的户外广告不仅会挤占城市空间,而且会产生视觉上的干扰。
为了保持城市的整洁和美观,管理局必须对户外广告数量进行限制,并且在城市规划中统一规划广告牌的布局。
这样可以使城市的广告牌布局更加和谐,同时也能优化城市的视觉效果。
例如,可以设立指定广告牌摆放的区域,以及规定每个区域内广告牌的最大数量。
其次,城市管理局需要规范户外广告的内容和形式。
广告作为商业宣传的一种手段,必须遵循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管理局应该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查,禁止使用虚假、夸大和侮辱性的言辞。
同时,广告的形式也应该受到限制,不能过度夸张或过于突出。
在规定中,可以对广告的文字、图片和音频进行限制,以保护市民的视觉和听觉权益。
此外,城市管理局还需要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维护和更新。
由于户外广告存在于户外环境中,容易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如风雨侵蚀、褪色变形等。
这不仅影响了广告的效果,也对城市的整体形象带来了不良影响。
因此,管理局应该要求广告主定期维护和更新广告牌,确保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对于长时间没有维护和更新的广告牌,管理局可以责令广告主进行整改或撤下广告。
最后,城市管理局需要制定相关的处罚措施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的执行力度。
规定中应明确对违规广告行为给予处罚,并对各种违规行为作出具体的解释。
管理局可以设立广告监督员工作组,全面监管广告的执行情况。
对于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撤销广告资质等处理措施。
潮州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
潮州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潮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15•【字号】潮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潮州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2024年7月15日潮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及依据】为规范建筑外立面管理,美化城市环境,彰显城市风貌特色,维护建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以及其它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建筑外立面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装饰装修、改造、维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筑外立面,是指建筑物、构筑物与外部空间直接接触的界面,包括建筑外墙、外门窗、阳台、屋顶及其附属设施、附属设备。
第三条【立法原则】建筑外立面应当体现城市时代风貌,融合自然与人文特色,遵循安全、美观、绿色、协调、整洁和保持地方特色原则。
第四条【政府职责】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外立面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落实相关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建筑外立面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依法负责辖区内建筑外立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部门职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外立面规划管理工作,将相关管控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外立面建设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外立面容貌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生态环境、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通信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建筑外立面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规划设计总体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思维和方法,对城市重点区域的建筑外立面提出规划管控要求,重点区域城市设计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纳入详细规划并落实到详细规划指标中。
用城市规划指导城市户外广告的管理——以潮州市为例
3材料设备 问题 . 由于本工程牵涉 到很多进 1 3材料 ,但 部分 材料并没有执 行 国内的检测标 准 ,如消 防报 验等 。鉴 于进 度等各方面原 因的考 虑 ,本 工程 采用 了大 量的 国 内产 品替 代。 另外 ,由于部 分重 要 的材 料设 备 ( 如活 动天 花龙 骨 及矿 棉板 、保安 门窗 、通风 空调设 备 、智能 化设 备等 )仍 必 须 由国外进 1 ,因此 ,要求 3 施工前制定详细的材料订货进场计 划和施工计划 , 并预计报关的 时间要求。同时 , 在工程当中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是 , 对于 图纸 所提供的国外设备技 术参数 , 我们不能盲 目迷信和 照搬 , 应该 而 在订货前仔细审查 ,并应按国内有关规定和工艺要求进行分析 , 考虑设备在使用过 程中的相 关功能和影 响 ( 如风机运行的噪音性 能等 ) 。另外 ,也应该 充分考虑某些 设备在运输和安装过 程中的 困难 ,如保安门的重达 2 0 0 0公斤。 5 ~10 4 专业施工队伍 问题 . 由于本工程的特殊性 ,因此也牵涉 到部分工 作必须 由专业 队伍 负责施 工。 譬如 , 保安系统是 由美国政府 当地的专业队伍负 责施工 ,家俱安装是 由香港某公司 负责施工 、电信系统则采用 专用的光纤等 。同时 ,某些工作也需要 美国政府的工 程师参与 指导 。这些 工 作牵涉 到 工期 、工 序安 排 、中 间验收 以及 配 合 协调等 方方面面 的问题 ,因此 对进度 计划有 着很严 格的要 求 , 需要有 周密 的计 划和 工作 安排 5 与美方和设计方 的协调 问题 . 由于投资商和 设计 人 员都远在 美国 ,虽然有现场代表 ,但 很多问题仍需 要华 盛顿 方面 的确 认, 因此在业务联系上主要以电 子邮件 ( mal E i)形式进行 ,鉴 于时 差问题也偶 尔举行 电话会议 ( o frn e Ca ) C n ee c l 。工程期 间,美方及设计 的有 关人员也 曾到 1 现场作过短暂停 留。 根据 以上情 况, 问题 的解决及确认程序都比 较正式 , 来往的时间也比较长 , 易对工程进 度造成影响 , 容 因此 ,
城市户外广告规划方案
城市户外广告规划方案1. 引言城市户外广告是一种重要的宣传和广告手段,能够将品牌信息传递给目标受众。
良好的城市户外广告规划方案能够提高广告的曝光率和传播效果,对品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城市户外广告规划方案的重要性,并提出一套可行的规划方案。
2. 城市户外广告规划的重要性城市户外广告规划对品牌推广至关重要,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性:•提高广告的曝光率:通过合理规划广告位的布局,可以使广告遍布城市的重要地点,提高广告的曝光率,增加目标受众的注意力。
•扩大广告的传播范围:城市户外广告可以覆盖大量的人群,通过有限的广告位可以传播品牌信息到更多的潜在顾客群体中,扩大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强化品牌形象:通过精心设计的广告内容和形式,城市户外广告可以有效地传达品牌的核心价值和形象,塑造品牌的个性和特色。
•提高广告的有效性:合理规划广告内容和形式,可以增加广告的吸引力和互动性,提高广告的有效性,促进潜在顾客的购买决策。
•增加品牌的市场份额:通过城市户外广告的规划,可以增加品牌的曝光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潜在顾客,从而增加品牌的市场份额。
3. 城市户外广告规划方案的设计原则在制定城市户外广告规划方案时,需要遵循以下设计原则:•目标受众定位:准确地确定目标受众是城市户外广告规划的关键,根据目标受众的年龄、性别、职业等特征,选择相应的广告内容和形式。
•广告位选择:选择位于人流密集的地点放置广告,如商业中心、交通枢纽、文化娱乐场所等,以确保广告能够得到更多的曝光。
•广告内容设计:广告内容要简明扼要、言之有物,并能够吸引目标受众的注意力。
采用简洁明了的文字和有吸引力的图像,能够更好地传达品牌信息。
•形式多样性:采用多样的广告形式,如霓虹灯、LED显示屏、户外画廊等,以增加广告的吸引力和互动性,提高广告的有效性。
•风格统一性:在不同的广告位上保持一致的品牌形象和视觉风格,能够强化品牌形象,增加品牌的辨识度。
•监测和评估:定期监测广告效果,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提高广告的传播效果。
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
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在我们生活的城市中,户外广告无处不在。
它们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出现在街头巷尾、高楼大厦和交通要道旁,成为城市景观的一部分。
然而,这些户外广告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规范,就可能会给城市带来诸多问题,如视觉污染、安全隐患等。
为了保障城市的美观、有序和安全,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应运而生。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的重要性。
一方面,合理规范的户外广告能够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质。
一个布局合理、设计精美的户外广告可以为城市增添独特的魅力,成为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反之,杂乱无章、粗制滥造的广告则会破坏城市的整体美感,让人感到压抑和不适。
另一方面,这些规定有助于保障公共安全。
例如,一些大型户外广告牌如果安装不牢固,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可能会掉落,对行人及车辆造成严重威胁。
那么,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通常包含哪些具体内容呢?在广告的设置位置上,有着严格的要求。
例如,在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区域,一般会限制户外广告的设置,以保护其独特的风貌和文化价值。
在交通要道、路口等位置,也会对广告的尺寸、高度等进行规定,以确保不影响驾驶员的视线,保障交通安全。
广告的内容也是规定的重点之一。
户外广告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虚假、违法、低俗、不良导向等内容。
同时,对于涉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特殊行业的广告,往往有着更为严格的审查标准,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广告的形式和尺寸方面,规定通常会根据不同的区域和场所进行区分。
在商业繁华区,可能会允许较大尺寸和富有创意的广告形式;而在居民区、学校周边等区域,则会限制广告的规模和亮度,避免对居民生活和学习造成干扰。
另外,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还会涉及到广告的维护和管理责任。
广告的所有者和经营者有义务定期对广告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结构稳固、外观整洁。
如果广告出现破损、褪色等情况,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为了确保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相关部门通常会采取一系列的监管措施。
如何做好户外广告
如何做好户外广告户外广告是企业宣传和推广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够直接接触到目标受众,具有较高的曝光度和影响力。
而要做好户外广告,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选择合适的场地:选择人流量大、目标受众多的地点进行广告投放。
可以通过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来确定合适的广告位置,以确保广告能够被目标受众看到。
2. 设计简洁明了的内容:户外广告一般只有短暂的时间来吸引目标受众的注意力,所以需要设计简洁明了的广告内容。
通过使用简短的文字和有吸引力的图片来传达产品或服务的核心信息,让目标受众能够快速理解广告的意义。
3. 颜色和字体的运用:选择清晰醒目的颜色和字体,以增加广告的可读性和辨识度。
同时,注意避免使用过多的颜色和字体,以免造成视觉混乱。
4. 强调差异化优势:在有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强调产品或服务的差异化优势是吸引目标受众的关键。
通过突出产品或服务的特点,让目标受众对广告产生兴趣并愿意了解更多。
5. 考虑季节和气候因素:户外广告通常会受到季节和气候的影响。
在设计广告时,需要考虑适应不同季节的变化,并确保广告内容在各种天气条件下都能够清晰可见。
6. 考虑交通工具的速度:如果广告位于交通工具旁边,例如公交站牌或地铁车厢内,需要注意交通工具的速度。
设计广告时,要确保文字和图片能够在短暂的时间内被快速浏览和理解。
7. 定期维护和监测:户外广告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和监测,以防止广告内容模糊、损坏或过时。
同时,根据广告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策略和进行改进。
通过合适的场地选择、简洁明了的内容设计、差异化优势的突出以及考虑季节、气候和交通工具的速度等因素,可以帮助企业做好户外广告,吸引更多的目标受众关注并提升品牌形象。
户外广告是一种重要的广告宣传方式,通过投放广告在道路、公共场所以及建筑物等户外空间中,直接接触到目标受众,具有较高的曝光度和影响力。
然而,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做好户外广告不仅需要注意基本的设计和布局,还需要考虑到目标受众的需求和情境。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户外广告作为一种重要的宣传媒介,其设置标准对于城市环境的整体美观和市民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制定和遵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需要严格遵守,以确保广告设施的合理性和城市环境的整体美观。
首先,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的整体要求。
在城市规划中,需要统一规划和设计广告设施的设置位置和数量,避免过度设置和混乱摆放。
合理的规划和设计可以使广告设施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影响周边建筑物的美观性和城市景观的整体效果。
其次,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环境的保护要求。
在城市环境保护方面,需要考虑广告设施对于周边自然景观和历史建筑的影响。
因此,在设置广告设施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定,避免破坏自然景观和历史建筑的完整性。
另外,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市民利益的保护要求。
在市民利益保护方面,需要考虑广告设施对于市民生活的影响。
合理设置广告设施可以为市民提供信息传递和便利,但过度设置和不合理设置会给市民带来视觉污染和安全隐患。
因此,在设置广告设施时,需要充分考虑市民利益,避免对市民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最后,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法律法规方面,需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规定,合法合规设置广告设施。
同时,需要加强对于广告设施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广告设施的设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给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考虑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市民利益和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的要求。
只有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定,合理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才能确保城市环境的整体美观和市民生活质量的提升。
希望相关部门和广告从业者能够共同努力,为城市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做出积极的贡献。
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广告管理【发文字号】潮府[2004]47号【发布部门】潮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4.11.29【实施日期】2005.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潮府〔2004〕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现将《潮州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潮州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的规划和管理,美化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户外广告活动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及其他广告发布者,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以下列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一)利用建(构)筑物、场地、空间设置的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电子翻板装置、灯箱、立体造型、布幅、招牌以及张贴等广告;(二)利用车、船等交通工具外部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三)利用飞艇、气球等升空器具悬挂、绘制的广告;(四)利用其它户外载体设置的广告。
第四条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资源的开发、利用按照统一规划、规范管理、总量控制的原则有偿使用。
第五条市城市规划局是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部门,对户外广告设置实施规划审批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户外广告的登记、监督管理机关,负责户外广告发布资格及发布内容的审查、登记发证以及对违法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
市城市管理、市政园林、公安、公路、交通、环境保护等管理。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规定与细则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规定与细则在城市的繁华街头,户外广告如同城市的“名片”,展示着城市的商业活力和文化特色。
然而,不当的户外广告设置不仅会影响城市的美观,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为了规范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保障公共利益和城市形象,制定合理且严格的管理规定与细则至关重要。
一、户外广告设置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所有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要求,不得违反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2、安全性原则户外广告的设置不得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安全,不得妨碍交通视线,不得危及行人、车辆的安全。
对于设置在高空、人流密集区域等特殊位置的广告,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审批。
3、美观性原则户外广告应与城市的整体风貌相协调,符合城市的美学标准。
其设计、色彩、材质等应与周边环境相融合,不得破坏城市景观的和谐与统一。
4、公益性原则在城市的重要公共区域,应适当设置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新风尚等内容,提升城市的文化内涵和社会责任感。
二、户外广告设置的分类管理1、屋顶广告禁止在住宅类建筑屋顶设置商业广告。
非住宅类建筑屋顶设置广告的,高度不得超过建筑物顶部,且面积不得超过屋顶面积的三分之一。
广告的结构和材质应具备良好的抗风、抗震性能,并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和认证。
2、墙面广告建筑物墙面广告不得遮挡窗户和消防通道,不得影响建筑物的采光和通风。
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区域内的建筑物墙面广告设置,应遵循相关保护规划的要求,保持建筑的原有风貌。
3、道路沿线广告道路两侧的户外广告设置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定,不得妨碍交通标志、信号灯的识别。
距离道路交叉口一定范围内不得设置大型广告,以避免影响驾驶员的视线。
4、电子显示屏广告电子显示屏广告的亮度、闪烁频率应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对周边居民和行人造成光污染。
在夜间,应根据周边环境适当降低亮度或调整显示模式。
三、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流程1、申请广告设置者应向城市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广告设置的地点、形式、尺寸、内容、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相关的设计方案和技术资料。
潮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潮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整体城市景观,美化城市环境、繁荣商业气氛。
充分发挥户外广告的社会经济效益,景观文化效益,提高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水平和合理布局提供城市户外广告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法定依据,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有关城市市容市貌与景观规划等的深化与细化。
第三条本规划范围系本期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期末(至2015年)城市建设用地44平方公里内。
及城市建设用地外沿的主要景点景区和文物点相关地带。
第四条本规划称的户外广告包括:(1)利用公共和在自有场地的建筑物、构筑物、空间设置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实物造型等广告。
(2)利用公共、自有或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的彩旗、条幅、拱门、气球、张贴物等临时设施和城市标识、旅游导引牌、楼宇内设的公司导引牌以及其他相关的设施等。
(3)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招贴的广告。
第五条规划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广告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发[1987]94号)◆《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国家工商局工商广字[1998]第13号)◆《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局令第42号)◆《潮州市总体规划(2000-2015)》(潮州市人民政府)◆《潮州市建筑立面管理办法》(潮州市人民政府)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户外广告的设置应遵循城市总体规划部署,根据城市设计原理和城市景观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
使之既能促进城市商业活动的繁荣和多样化,又能点缀美化市容市貌。
促进城市整体景观环境的提升。
◆户外广告按其目的性划分为公益服务性广告(非营利型)和商业服务性广告(营利型),其设置应既重视营利型的商业服务性广告,也应做好非营利型的公益服务性广告,这对于城市特征和城市特色较为突出的潮州历史文化名城尤为必要。
规划应尽可能地增加公益服务性广告,以宣传潮州名城优秀的文化品质,展示名城的传统风情和观光点。
潮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修编)
潮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修编)(2012--2020年)文本目录第一章规划总则 (1)第二章户外广告总体结构与布局 (2)第三章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6)第四章户外广告规划控制导则 (7)第五章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要求 (12)第六章户外广告近期建设规划 (14)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0)第八章附则 (21)第一章规划总则第一条规划依据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19号)⑷《广告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发[1987]94号)⑸《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4第18号)⑹《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⑺《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办法》⑻《广东省广告管理规定》(2013.6)⑼《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2010⑽《潮州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⑾《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的管理办法》(2013.2)第二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其中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12—2015年。
第三条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潮州市中心城区,中心城区的规划范围包括湘桥区、枫溪区以及磷溪镇、古巷镇、江东镇、凤塘镇等镇的部分区域,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90平方公里,规划人口90万人。
第四条规划目标通过规划的编制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和实施提供可操性的技术依据,以规范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和布局,从而消除和整治现状户外广告的负面影响,更好地协调和美化城市景观环境,进一步促进城市商业活动的繁荣和多样性,宣传潮州,活跃地方经济,提高城市的知名度。
第五条规划原则1.兼顾整体与强化局部原则2.严格控制与弹性引导相结合原则3.经济性、艺术性与安全性相结合原则第二章户外广告总体结构与布局第六条布局结构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户外广告规划布局结构为“一轴、四带、二心、三节点”一轴:一轴指潮州大道——潮州东大道,联接现有商业中心及新区商业中心,是中心城区的主要发展轴线。
规范户外广告
规范户外广告户外广告是指放置在户外公共场所,如街道、广场、公园、车站等地方的广告。
由于这些广告牌面积较大,能够吸引人们的目光,因此广告商广告主通常会选择户外广告来宣传他们的产品或服务。
然而,由于户外广告牌数量众多,如果不加以规范,就会给人们的生活和城市的美观造成一定的困扰和破坏。
因此,规范户外广告是非常必要的。
本篇文章将从广告内容、广告位置和广告数量三个方面来探讨如何规范户外广告。
首先,规范户外广告的内容非常重要。
广告内容应该真实、准确、明确,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广告中不应包含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
同时,广告语言应尽量简洁明了,让人们一眼就能明白广告的主要信息。
广告中的图片和图标也应简洁明了,能够直观地表达广告的主题。
广告中的文字和图片应遵守相关的版权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广告牌的大小和颜色应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避免给人视觉上的不适。
有了规范的广告内容,才能更好地传达广告的信息和宣传效果。
其次,规范户外广告的位置也非常重要。
广告应放置在合适的地方,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例如,广告牌不可直接影响人们的视线,不可挡住交通信号灯,也不可阻碍人们的通行。
广告牌应设置在合适的高度和角度,使人们能够清晰地看到广告内容,同时不造成路面拥堵或交通事故。
广告牌不得设置在住宅区、学校、医院等禁止广告的区域内。
此外,广告牌的数量也应适当控制,避免过度的集中。
广告和公共设施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对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造成影响。
有了规范的广告位置,才能使广告更好地传播和宣传。
最后,规范户外广告的数量也是非常重要的。
户外广告不能过多,否则会影响城市的美观和整洁。
广告的数量应根据城市的规模和人口来合理设置。
广告还应定期检修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外观和状态。
对于过时的广告,应及时清除,不得滞留在地方上。
此外,广告牌的布局也应根据城市规划和道路交通来进行合理设置,确保广告不占用过多的空间,不干扰道路交通和人们的正常活动。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在商业营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们具有吸引目光、引起顾客兴趣并促进销售的功能。
因此,正确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关于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的一些建议:1.位置选择:广告和招牌应该选在高流量和易被注意的位置。
例如,选择路口、人行道、购物中心或繁忙街道的拐角处。
确保广告和招牌能够最大程度地吸引行人和车辆的目光。
2.清晰易读的字体:选择易读的字体,并确保字体的大小与距离能够容易被看到。
避免使用过于花俏或难以辨认的字体,以免降低信息的传递效果。
3.鲜明的颜色:使用鲜明明亮的颜色能够更好地吸引目光。
选择与品牌形象和广告信息相关的颜色,以提高品牌辨识度和记忆度。
4.简洁明了的信息:广告和招牌上的信息应该简洁明了,能够让观众在短时间内理解和记住。
不要使用过多的文字和图像,以免混淆了信息的传递。
5.高质量的材料:选择耐用、防水和抗紫外线的材料制作广告和招牌,以保持其良好的外观和可读性。
经常检查和清洗广告和招牌,确保其保持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6.适当的照明:对于夜晚和室外低光环境,确保广告和招牌有适当的照明。
选择合适的灯光和灯具,以确保广告和招牌在各种条件下都能清晰可见。
7.符合法规:遵守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规定和法规。
确保广告和招牌的大小、高度、布局和数量都符合法律要求。
8.安全考虑:在设置广告和招牌时,必须考虑到安全因素。
符合建筑和结构规范,确保广告和招牌的固定方式牢固可靠,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综上所述,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规范是确保广告宣传效果最大化的关键。
正确的位置选择、清晰易读的字体、鲜明的颜色、简洁明了的信息、高质量的材料、适当的照明、符合法规和安全考虑都是成功的关键要素。
通过遵循这些规范,商家可以提高广告和招牌的吸引力,吸引更多的潜在客户并增加销售。
户外广告和招牌是商业推广活动中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能够直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帮助企业宣传产品和服务,以此促进销售。
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
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在当今现代社会,户外广告已经成为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着广告数量的不断增加,一些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如乱贴乱放、影响城市美观、损害居民生活质量等。
为了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许多城市纷纷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
本文将就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进行探讨。
一、广告审批程序1. 广告主应向城市管理机构提出广告申请,并提交广告内容、尺寸以及放置位置等相关信息。
2. 城市管理机构将对广告内容、尺寸及放置位置进行审核,并给予批准或者驳回。
3. 获得批准的广告主必须按照批准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广告制作和放置。
二、广告内容限制1. 广告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含有淫秽、暴力、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
2. 广告内容应遵循真实、健康、文明的原则,不得误导公众。
3. 广告内容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
三、广告尺寸限制1. 广告牌的尺寸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
2. 广告牌的尺寸不得过大,以免影响行人和交通的视线和通行。
3. 不同区域的广告牌尺寸应与环境相协调,不得突兀。
四、广告位置限制1. 广告牌不得阻挡城市道路、建筑物和景观的视线。
2. 广告牌不得放置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场所,以确保安全疏散。
3. 广告牌的放置位置应遵循合理布局原则,不得占用公共空间。
五、广告时限限制1. 广告牌的放置时限需符合城市管理机构的要求。
2. 广告时限应与广告费用相适应,避免长期闲置导致资源浪费。
六、广告维护与管理1. 广告主应定期维护广告牌,确保其完好无损。
2. 广告主应及时处理广告牌的受损、褪色等问题,保持广告整洁美观。
3. 城市管理机构有权对不符合规定的广告进行责令整改,对严重违规的广告予以撤除。
结语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的出台,旨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构建美好和谐的城市环境。
广告主和市民应共同遵守规定,共同努力,为城市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城市中创造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生活空间。
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
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在我们生活的城市中,户外广告无处不在。
它们以各种形式出现在建筑物外墙、公交站台、路灯杆、电子显示屏等地方,为商家宣传产品和服务,为城市增添了色彩和活力。
然而,如果户外广告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规范,就可能会给城市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甚至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
因此,制定合理的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为什么需要对户外广告进行管理。
一方面,过多、过乱的户外广告会破坏城市的整体景观。
比如,在一些历史文化街区,不恰当的广告可能会遮挡古建筑的风貌,损害其文化价值。
另一方面,一些质量低劣、内容低俗的广告也会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
此外,一些户外广告的设置位置不合理,可能会影响交通安全,比如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
那么,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通常会包含哪些方面呢?在广告内容方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欺骗、低俗、淫秽等不良内容。
同时,要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广告的设置位置是一个关键因素。
例如,在道路两侧,广告的设置不能妨碍行人、车辆的正常通行和视线。
在建筑物上,不能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和外观,不能影响居民的采光和通风。
对于一些特殊区域,如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更要严格限制广告的设置。
广告的尺寸和形式也需要规范。
过大的广告可能会给人造成压迫感,影响城市的空间感。
而形式上,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能过于突兀。
比如,在传统街区,应采用与传统风格相融合的广告形式。
在广告的照明方面,也要有明确的规定。
不能造成光污染,影响居民的生活和休息。
同时,照明设施要安全可靠,避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另外,户外广告的审批流程也是规定的重要内容。
商家或广告公司在设置户外广告之前,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广告的设计方案、设置位置、尺寸等详细信息。
相关部门会根据规定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才能批准设置。
为了确保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的有效实施,还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和处罚机制。
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
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在我们生活的城市中,户外广告无处不在。
它们以各种形式出现在街头巷尾、高楼大厦和公共交通设施上。
然而,这些户外广告的设置并非毫无约束,而是需要遵循一系列的规定和管理措施。
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的制定,旨在维护城市的美观与秩序,保障公众的利益,并促进商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为什么城市需要对户外广告进行管理。
城市是一个复杂而有序的系统,户外广告作为城市景观的一部分,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可能会导致一系列问题。
例如,过多过杂的广告可能会破坏城市的整体美感,影响城市的形象;一些不符合规范的广告设置可能会遮挡交通标识、影响建筑物的采光和通风,甚至存在安全隐患;此外,一些不良内容的广告还可能对社会风气产生负面影响。
那么,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通常都包含哪些方面呢?在广告的位置和尺寸方面,规定会明确哪些区域可以设置户外广告,哪些区域是禁止的。
例如,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可能会限制广告的设置,以保护其独特的风貌和文化价值。
对于允许设置广告的区域,也会对广告的尺寸、面积等做出具体要求,以避免广告过大或过小,影响视觉效果和城市景观。
广告的内容也是管理的重点之一。
户外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欺诈、低俗、淫秽、暴力等不良内容。
同时,广告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不能出现贬低竞争对手、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的内容。
广告的形式和材质同样需要符合规定。
在形式上,要求广告设计新颖、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不能采用过于刺眼、夸张或与城市风格格格不入的形式。
在材质方面,要保证广告的质量和安全性,避免因材质问题导致广告掉落、损坏等情况发生。
此外,广告的照明和声音也在管理范围内。
对于夜间照明的广告,其亮度和光照范围不能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干扰,不能形成光污染。
而带有声音的广告,音量也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能产生噪音扰民的情况。
在审批和监管方面,设置户外广告通常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获得许可证后方可设置。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有关事项的通告-潮府[2004]37号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有关事项的通告正文:----------------------------------------------------------------------------------------------------------------------------------------------------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有关事项的通告(潮府〔2004〕37号)为美化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清理整治范围及对象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包括设置在建(构)筑物外部或者道路上,以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灯箱、实物模型、布幅、招牌以及张贴等形式发布的各类广告。
二、清理整治标准(一)凡未经有关职能部门许可设置的广告,应全面清理拆除;(二)经许可设置但广告外观有碍市容市貌或者影响道路交通管理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予整改或拆除。
三、清理整治时间自2004年8月至2004年12月,完成对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
(一)2004年8月底前完成对新风路及两侧广告的整治;(二)2004年9月底前完成对南堤路、枫春南路、枫春路、潮枫路、潮州大道及两侧广告的整治;(三)2004年年底前完成对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其它广告的整治。
四、清理整治办法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整治范围内的广告进行全面登记造册,根据已设置户外广告的实际,由各职能部门向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发出限期整改或拆除通知书。
逾期不予整改或拆除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强制拆除。
五、市公路、工商、城管、公安、公用事业、园林等部门及湘桥区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应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户外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
关于户外广告设计知识
关于户外广告设计知识1. 路牌广告:在户外广告中,路牌广告最为典型。
路牌从其开始发展到今天,其媒体特征始终是一致的。
它的特点是设立在闹市地段,地段越好,行人也就越多,因而广告所产生的效应也越强。
因此路牌的特定环境是马路,其对象是在动态中的行人,所以路牌画面多以图文的形式出现,画面醒目,文字精炼,使人一看就懂,具有印象捕捉快的视觉效应。
现在路牌广告的发展趋势是逐渐采用电脑设计打印(或电脑直接印刷),其画面醒目逼真,立体感强,再现了商品的魅力,对树立商品(品牌)的都市形象最具功效,且张贴调换方便。
所用材料也有防雨、防晒功能。
随着商业产品营销活动的快速发展,路牌广告的种类和表现形式也有了相应的发展。
平面布局的绘画形式已不能充分利用好的路段媒介,于是运用长条连接的立体三面造型手法,用自动电路控制,使路牌广告能定时翻转。
这样,一块路牌的位置了就可以放置三个不同的广告,而且因其翻动效果更加引人注目。
这种电动动态路牌广告是当今国际上流行的一种趋势。
路牌被纸张和柔性材料所代替后,将出现更多的大型招贴广告和大型灯箱广告,无论是外打灯也好,内打灯也好,都清晰如同白昼。
内打灯的为柔性材料三面旋转,外打灯的是三角三面翻转。
这种大型的多画面的户外广告牌,既有动感,造型也极其精美,更具备了多种功能。
它不仅传递各种信息,还为行人指路报时及进行天气预报。
另外,路牌背面也作了美化处理,成为两面可看的路牌。
2. 霓虹灯广告:霓虹灯是户外广告中灯光类广告的主要形式之一,它的媒体特点是利用新科技、新手段、新材料,在表现形式上以光、色彩、动态等特点来吸引观众的注意,从而提高信息的接受率。
霓虹灯广告一般都设置在城市的至高点、大楼屋顶和商店门面等醒目的位置上。
它不仅白天起到路牌广告、招牌广告的作用,夜间更以其鲜艳夺目的色彩,起到点缀城市夜景的作用。
3.公共交通类广告:公共交通类广告如车船广告是户外广告中用得比较多的一种媒体,其传递信息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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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整体城市景观,美化城市环境、繁荣商业气氛。
充分发挥户外广告的社会经济效益,景观文化效益,提高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水平和合理布局提供城市户外广告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法定依据,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有关城市市容市貌与景观规划等的深化与细化。
第三条本规划范围系本期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期末(至2015年)城市建设用地44平方公里内。
及城市建设用地外沿的主要景点景区和文物点相关地带。
第四条本规划称的户外广告包括:(1)利用公共和在自有场地的建筑物、构筑物、空间设置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实物造型等广告。
(2)利用公共、自有或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的彩旗、条幅、拱门、气球、张贴物等临时设施和城市标识、旅游导引牌、楼宇内设的公司导引牌以及其他相关的设施等。
(3)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招贴的广告。
第五条规划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广告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发[1987]94号)◆《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国家工商局工商广字[1998]第13号)◆《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局令第42号)◆《潮州市总体规划(2000-2015)》(潮州市人民政府)◆《潮州市建筑立面管理办法》(潮州市人民政府)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户外广告的设置应遵循城市总体规划部署,根据城市设计原理和城市景观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
使之既能促进城市商业活动的繁荣和多样化,又能点缀美化市容市貌。
促进城市整体景观环境的提升。
◆户外广告按其目的性划分为公益服务性广告(非营利型)和商业服务性广告(营利型),其设置应既重视营利型的商业服务性广告,也应做好非营利型的公益服务性广告,这对于城市特征和城市特色较为突出的潮州历史文化名城尤为必要。
规划应尽可能地增加公益服务性广告,以宣传潮州名城优秀的文化品质,展示名城的传统风情和观光点。
◆户外广告应重视艺术性与安全性。
以生动的标志造型和书面、简明的文案,传达广告信息,以优质材料和精良的工艺制作优美而安全的图件。
一些大型显眼的广告更强调美感和灯光效果设计,做到白昼同辉,为名城增色。
第七条规划原则:◆服从城市总体规划的原则: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建设的依据,户外广告的设置布局格遵照总体规划有关城市市容与景观规划的规定。
◆满足人的需求,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户外广告绝大部分是经济利益驱使的商业活动,户外广告的设置与管理指引应当从公众利益出发,并协调好个体经济利益与公众社会的关系。
◆突出地方特色原则:潮州是国家的历史名城,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地方特色,户外广告做为城市面貌的一个窗口,应突出地方的特色,弘扬地方文化。
◆重视美学设计,维护整体城市景观的原则:山体、水体、建筑、绿化等构成了第一层次的城市轮廓线,而户外广告等附加物则形成第二层次的轮廓线。
户外广告设计应协调好两个层次之间的关系,使广告在城市景观中处以协从和地位,促进并维护整体城市景观环境。
◆因地制宜、分区管理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城市各地段的环境气氛和景观方面要求的差异,在设置户外广告时应区别对待;对于构成城市景观的特定景区景点,户外广告的设置应严格控制。
第八条规划期限:本规划的期限与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即:2004年~2015年。
第二章规划目标第九条规划目标:通过规划的编制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和实施提供可操性的技术依据,以规范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和布局。
从而消除和整治现状户外广告的负面影响。
更好地协调和美化城市景观环境,进一步促进城市商业活动的繁荣和多样性,宣传潮州,活跃地方经济,提高城市的知名度。
第三章户外广告布局与分区第十条潮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根据城市本身的特点和布局,城市户外广告按两大区的不同要求予以安置和布局。
◆古城区:东起笔架山,西至葫芦山,北起环城北路和北园路,南至环城南路及仙洲岛北端,地域陆地面积约3.7平方公里。
古城区是潮城中最具代表性的历史人文景观区,其户外广告的设置原则上应与古城的保护、旅游的开发相结合。
一方面要通过对名胜古迹的周边环境进行保护整治,避免广告与古迹的不协调,造成对古迹景观的人为破坏;另一方面又要重视公益性广告的设置,宣传展示潮州名城优秀的文化品质,展示名城的传统风范。
◆新城区:除古城区以外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面积约40.3平方公里。
新城区是城市经济商业中心,规划对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可适当放宽,样式与体量允许一定程度的夸张,使城市的商业氛围与现代化都市的气息得到体现。
第十一条根据城市设计原理和整体城市景观环境要求,对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采用分区管理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方式,规划根据土地利用和相应的景观要求,将各类城市建设用地分为五类地区,以不同设计标准进和控制.对普遍地段进行归类指引,对构成城市特色景观的特殊地段提出特别要求。
◆Ⅰ类地区范围:沿潮州大道两侧商业、办公、金融用地,潮枫路一带金融贸易区,以及新桥路、枫春路、永护路、西荣路、环城西路、西河路等繁华路段。
目标:这个区域户外广告应能集中体现城市的繁荣景象和商业活动的多样性,促进人们的消费意识。
设计要点:⑴该类地区是户外广告设置的集中地段。
⑵可以应用多种类型和方式进行户外广告设置。
⑶允许在适当位置采用夸张尺度。
◆Ⅱ类地区范围:包括各类工业区、仓储区及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如北片工业开发区、湘桥工业开发区、枫溪工业区、东部工业区、旧城工业区、港口仓储区、火车站仓储区等。
目标:应能体现本市工业发展状况,利于潮州产品的推广,和潮州名优产品、传统产品的促销。
以发展地方经济。
控制标准:⑴允许设置商业性广告。
⑵对户外广告的选址及形式有所限制。
◆Ⅲ类地区范围:城市居住用地范围,包括枫春居住区、新洋居住区、城北居住区、城南居住区、意溪桥东居住区、火车站居住区等。
目标:住宅生活区的户外广告设置应注重居住环境的宁静气氛,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强调户外广告的小型化。
控制标准:⑴生活住宅区户外广告应注重小型化,不得采用太夸张的手法增大尺度。
⑵应严格控制商业性广告的设置。
⑶多设公益性广告。
◆Ⅳ类地区范围:位于市政府办公区周边地带及总体规划确定的行政办公用地所形成的行政办公中心,包括文化机构、教育用地等。
㈡目标:保持稳重、简洁、大度的城市景观。
㈢设计要点:⑴控制商业性广告设置。
⑵户外广告尺度应严格限制。
◆Ⅴ类地区㈠范围:包括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特殊用地如军事保护区等。
㈡目标:要重点保护园林绿地、风景区的生态环境和空间特征,保护城市整体的景观环境。
㈢设计要点:⑴除个别地区(如生活性干道绿化带)之外,皆不得设置商业性广告。
⑵户外广告选址及尺度均应严格限制。
第十二条根据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布局与分区,确定以下所属地段分别为各项户外广告主要设置区段。
◆大型立柱广告:主要设置在开阔地带及城市出入口路段。
设置路段:火车站广场、韩江北桥两端、东山路、银槐路、外环路、新风路、潮汕路等。
(具体位置见规划图)◆建筑物天面与外墙附着广告:在不影响建筑立面与城市景观的条件下,一般位于道路对景处或广场周边、沿主要道路两旁建筑物上。
◆路灯灯柱悬挂式灯箱或飘旗式广告:凡车行道宽度≥15米的道路或(桥梁)。
路灯灯柱可设置悬挂式灯箱或飘旗式广告,但纵向间距须≥50米,一般双侧对称设置。
灯箱规格:外沿距灯柱边不超过1米,高度不超过1.2米,下方净高须满足车辆或行人通行净空要求。
飘旗式广告规格:外沿距灯柱也不超过 0.8米,高度不超过1.2米,下方净高须满足车辆或行人通行净空要求。
设置路段:潮州大道、绿榕路、春荣路、枫春路、枫春南路、新风路、潮汕路、如意路、潮枫路、环城西路、振工路、新洋路、南堤路、西荣路等。
◆落地路牌式广告:一般设在人行道边沿道路中线平行设置或在道路分隔带上沿道路中线垂设置,纵向间距≥100米,快速车道的分隔绿带禁止设置。
规格:高度不超过1.6米,凡置于人行道的,其宽度应视具体路段分别外理,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6米。
置于道路分隔带的,其宽度不得超过分隔带宽。
设置路段:泰安路、彩虹路、宾福路、城新路、南较路、永护路、瓷兴路、至诚路、长德路、新桥路等。
上述确定的各项户外广告的主要设置区段参见潮州市城市调用外广告设置布局规划图及城市道路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一览表。
第四章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本规划有关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应按《潮州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执行。
(详见附件)第十四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应各自履行相应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则三部分。
第十六条本规划一经潮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贯彻实施。
成为潮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法律依据。
第十七条本规划解释权属于潮州市城市规划局。
第十八条本规划如因城市建设需要调整或修改时,必须按照有关法定程序进行。
[附件]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应于本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及其外沿的景区、景点,相关地带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户外广告包括:㈠利用公共和在自有场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设置的张贴广告、招牌、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实物物造型等广告。
㈡利用公共、自有或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的彩旗、条幅、拱门、气球、张贴物等临时设施和城市标识、旅游导引牌、楼宇内设的公司导引牌以及其他相关的设施等。
㈢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招贴的广告。
本规定所称招牌广告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其经营或办公场所或建筑物控制范围内,设置与其企业注册登记名称相符的标牌、匾章、指示牌等广告设施,设于楼顶用于表明建筑物名称的属于招牌、其他非建筑物名称的标志物属于广告范畴,纳入户外广告设置管理。
第四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户外广告的使用,设置权的公开招投标。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内容审查、登记及监督管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违反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第五条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实行有偿使用原则。
第六条户外广告的设置设施应当符合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要求,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合理布局,规范设置。
户外广告设施应当安全、美观、并与周围环境协调,符合美化市容市貌和景观环境的要求。
第七条依法批准的户外广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