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推广法律政策的现状、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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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推广法律政策的现状、问题及建议

裴永刚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401120)

摘要:阅读推广需要国家法律政策的保障已是共识。本文从国家层面、相关中央文化部门层面、中国图书馆学会层面、各省市层面探讨了目前阅读推广法律政策的现状;分析了阅读推广法律政策制定中存在的问题,如阅读推广未进入法制化轨道、组织领导机构不明确等;提出了加快阅读推广立法,明确阅读推广组织领导机构,立法保障阅读推广的统一和公平,确保阅读推广经费投入等4

项建议。

关键词阅读推广阅读立法阅读政策全民阅读

阅读活动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之一。王余光教授在“让阅读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的主题发言中认为:“阅读是人的权利,阅读有助于提高民族素质,让阅读成为生活的一部分”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发出“走向阅读社会”的号召,并于1995年开始把每年的4月23日定为“世界读书日”。在此号召下,各国都不遗余力地进行阅读活动的推广。目前,我国的阅读推广活动取得很大进展,如各地提出阅读规划,建立了长效机制;农家书屋工程改善了农村基层的阅读状况;国民综合阅读率有显著提高等。但依然存在不少制约阅读推广的因素,特别是阅读推广缺乏顶层设计,阅读推广法律政策环境欠佳,从而对阅读推广活动的开展影响巨大。

一、阅读推广法律政策的现状

目前关于阅读推广的法律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层面:

1.国家政策

阅读推广需要法律政策的根本保障,国家对此的认识有个逐步深入的过程。2006年,在《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送书下乡”,解决农民工看书难的问题;2012年,《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把“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列为重要的文化建设项目;2012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大”首次将“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列入党的工作报告;2014年,中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首次将“倡导全民阅读”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这表明中国政府切实认识到只有运用法律来保障阅读推广,才能根本上保障民众的权利。具体的阅读推广政策,如下表1所示:

根据相关文件整理而成(以下同)

2.相关中央文化部门政策

相关中央部委主要是指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与阅读推广相关的部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11部门于2006年发出《关于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倡议书》,倡导开展全民阅读主题活动,2007年增加到17部门;2009年中宣部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动全民阅读活动的通知》,继续推动全民阅读工作的展开;从2011年以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1-2012年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每年均发出关于开展全民阅读的通知,来部署全民阅读活动,并开展评选全国“书香之家”的活动。具体的阅读推广政策,如下表2所示:

3. 中国图书馆学会政策

作为阅读推广活动主要组织者的中国图书馆学会,在推动全民阅读方面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2003年7月,受文化部委托,中国图书馆学会开始全国图书馆范围内的全民阅读活动;2006年4月,中国图书馆学会科普与阅读指导委员会成立,并于2009年9月,更名为“阅读推广委员会”,共分15个分委员会。“阅读推广委员会”主任、深圳图书馆馆长吴晞指出:阅读推广委员会成立后,将继续致力于加强图书馆学中阅读文化和阅读服务的研究,并推进促进全国图书馆服务工作和阅读活动的开展3。从2003年开始到2015年,学会每年均开展一个主题的全民阅读推广活动:2003年是“享受阅读快乐,提高生命质量”、2004年是“关注青少年阅读,开创精彩人生”、2005年是“阅读丰富人生,共建和谐社会”、2006年是“图书馆: 公众的权益和选择”、2007年是“图书馆: 阅读社会的家园”、2008年是“图书馆: 公民讲堂”、2009年是“让我们在阅读中一起成长”、2010年是“保障阅读权利,享受阅读快乐”、2011年是“读书,给人智慧,使人勇敢,让人温暖”、2012年是“播撒阅读种子,构建公共文化”、2013年是“知识给人力量,阅读引领未来”、2014年是“阅读,请到图书馆”、2015年是“阅读的力量”。这些阅读主题推广活动成为行业的规章制度,促进了全国图书馆范围内全民阅读的热情,图书馆界成为全民阅读推广的重要基地。

4.各省市、地区政策

各省市、地区党委和政府响应国家发出的全民阅读推广指示精神,成立了由地方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全民阅读组织机构,制定了阅读推广实施方案,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阅读推广活动。目前,全国18个省市区成立了阅读推广领导机构,江苏、湖北、湖南、河北、新疆等10个省市成立了由地方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全民阅读组织领导机构4。阅读推广实施活动比较有特色的是深圳市,深圳市的读书月活动,已成为地区阅读推广的标志。2014年6月,《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标志着全民阅读推广进入了地方立法程序的轨道;2014年11月24日,《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方法》审议通过,并于

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成为全国首部地方全民阅读政府规章;2015年1月1日起,我国首部地方全民阅读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开始在江苏省正式实施。具体的阅读推广政策,如下表3所示:

除了以上四个层面的阅读推广活动,文化部、教育部、全国妇联、全国全民阅读媒体联盟等相关部门均积极开展阅读推广倡议,推动全民阅读的深入开展。如在2013年4月在武汉成立的全国阅读媒体联盟。它是由全国78家媒体发起,200家媒体共同参与成立的全国性媒体联盟,5发布了“武汉宣言”,旨在“聚合媒体力量,倡导全民阅读,打造书香中国,建设和谐社会”。

二、阅读推广法律政策存在的问题

在总体上阅读推广取得很大成就的同时,依然存在着一些制约阅读推广法律政策的因素。具体而言:

1.阅读公共资源不均,知识沟越拉越大

美国传播学者蒂奇纳(P. Tichenor)、多诺霍(G. Donohue)和奥里恩(C. Olien)在《大众传播流动和知识差别的增长》一文中提出了“知识沟假设”,认为人们获取媒介知识的速度不同,社会经济地位高的人比社会经济地位低的人会更快地活动知识信息,两者之间的知识差距将呈现扩大而非缩小之势6。就阅读而言,现实状况是越是贫穷地区,阅读公共资源越少,知识沟距离越大。布局贫穷和发达地区两者间存在差异,就是发达地区内部也存在阅读公共资源不均的状况,一些城市的商业地段几乎见不到公共图书馆和实体书店的影子。与世界平均2万人拥有一个公共图书馆标准相比,平均45.9万人才拥有一个公共图书馆的我国这方面有很大差距。同时,图书市场良莠不齐,实体书店面临经营难以为继的窘境,导致社会可以进行阅读的公共场所日益缩减。

2. 全民阅读成效评估缺乏依据,调查评价机制尚未建立

近年来举办的大规模的阅读推广活动,其成效到底如何,各方均不能得出具体明确的结论,其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对全民阅读活动科学的调查和评价机制。如果不知道一个城市中阅读的人群究竟占多少比例、具体分布如何,那每年开展的阅读推广活动岂不是无的放矢,很难取得预期效果。国家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在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中专门对此进行了立项。

3.阅读推广法制化欠缺,权威性不足

目前的阅读推广活动,无论国家,相关中央文化部门,中国图书馆学会还是各省市、地区所制定的政策来看,均还不是完备意义上的法律,不具备严肃的法律效力,权威性不足,这样在执行效果上就会打折扣。比如各省市、地区的阅读推广活动由于缺乏国家法律层面的指导,导致各地区在阅读推广上存在地域差距、城乡差距和阶层差距,使得阅读推广并不能真正实现公民阅读权利平等。当前世界主要国家均制定了阅读推广的相关法律。如美国在1998年制定了《阅读卓越法》,2002年制定了《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案》;日本于2001年制定了《关于推进儿童读书活动的法律》,又于2005年颁布了《文字印刷文化振兴法案》;韩国于2006年修订了阅读推广法案,形成《阅读文化振兴法》。这些法律规范以阅读立法的形式保障了本国国民阅读权利的实现和阅读能力的提高。

4.阅读推广组织领导不明确,各推广机构间缺乏统一合力

在政府层面,从国家到地方,阅读推广工作均由新闻出版部门承担,属于有职能部门无常设机构的状态。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主要职能机构中,均无阅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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