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小企业金融部客户经理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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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信用社(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信用社(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升信用社(银行)金融机构小企业信贷业务竞争力,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贷款通则》、《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信贷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是指信用社(银行)金融机构对处于成长期,具有一定规模,财务制度相对健全,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的优质小企业提供的综合授信业务,在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借款人可以办理贷款、承兑、保函等表内外综合授信业务。

第三条“”实行“统一授信,分批使用,余额控制,动态调整”的管理方式。

第四条“”业务通过标准的业务流程、简化的操作程序、多样的融资产品,满足企业不同的金融需求,同时根据企业信用等级提供授信额度,给予企业全程持续支持。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五条“”贷款对象为连续经营时间达3年以上,资产总额在500—4000万元(含)且连续两年盈利、销售收入逐年增长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第六条“”的申请客户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二)企业证照齐全,持有有效的贷款卡;(三)与信用社(银行)金融机构有良好的合作历史,在信用社(银行)金融机构开立基本或一般结算账户;(四)借款用以自身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五)信用社(银行)金融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第七条“”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现金流量、评级结果确定综合授信额度,一般不超过500万元。

第八条“”综合授信额度一年一定,额度内每笔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第九条对于“”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利率,各行社可按照贷款利率定价办法结合实际确定相对差别利率,可适当优惠。

第四章贷款方式第十条“”贷款方式为下列的一种或几种方式的组合。

(一)质押。

质押物主要为存单、国家债券、银行承兑汇票、金融债券、存货、仓单、股权、保单、应收账款等;(二)抵押。

以易变现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厂房、门面房和商住房等不动产为主,以通用设备抵押的,抵押率不高于50%;(三)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必须具备担保能力,由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保证的,担保机构必须与行社签订合作协议;(四)对评级结果AA级(含)以上的客户,有效担保不足的,可给予适度的信用敞口。

银行客户经理考核管理办法

银行客户经理考核管理办法

银行客户经理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行管理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树立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改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要求,拓宽业务领域,增强竞争实力,根据本行人事管理制度和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为建立适应市场、贴近客户的营销体制,我行原各支行市场营销人员统一更名为客户经理。

本办法所称客户经理是指我行深入市场、服务客户、组织资金、拓展业务、营销贷款、开发推广金融产品和对外宣传的外勤服务人员(含各支行行长、营业部总经理)。

第三条本行客户经理分为高级客户经理、中级客户经理、初级客户经理三级。

客户经理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为本行在册员工。

第四条业务代办员是我行市场营销队伍的一个组成部分,协助代办规定的银行业务,与本行只存在劳务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

第二章客户经理基本条件、主要职责及工作制度第五条客户经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熟悉银行资产、负债及中间业务等主要金融业务;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公关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有较强的市场观念、服务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熟悉经济、金融、财务、管理、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和金融产品知识。

第六条客户经理主要职责与任务:开发客户;营销金融产品或服务;维护客户关系,开发客户潜在需求;收集市场信息,为开发新产品提供预测资料;对客户信息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管理;宣传与树立银行形象。

第八条客户经理行为规范:忠诚本行事业,维护本行信誉,为本行及客户保密;遵规守纪,按章办事,严守纪律,不越权违规办事;加强修养,注意形象,文明礼貌,,城实守信;执行员工行为规范,提高服务工作质量有关规定。

第三章客户经理的聘用、考核及日常管理第九条客户经理选拔聘用主要从现有的市场营销人员中产生。

全行员工均可采取自愿报名、参加考试考核,取得客户经理任职资格。

任职资格可采取两种途径确定:1、由市行统一组织面试和笔试,根据面试和笔试结果,确定客户经理任职资格和等级;2、对考试考核不及格,但个人****年累计日均存款在***万元以上的市场营销人员,可暂定为初级客户经理任职资格。

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

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

XX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一、会议制度1、每周例会各部门、各分支行的客户经理主管每周的周三早上7:30-8:00召集所有的客户经理召开每周例会,传达行务会、各类文件和精神、客户经理向主管汇报工作情况及各类信息,并由专人记录正式的纸质会议记录及会议签到表,信贷条线每季度对会议纪要进行抽查打分,并列入部门绩效考核。

2、每月负责人沟通会为提升客户经理对我行战略的领悟能力和提升客户经理的执行能力,各部门、各分支行的负责人每月应召开一次沟通会,宣贯和解释我行近期的战略部署、各项贷款工作的发展动态、交流工作经验、解答客户经理的疑问,使客户经理能更加准确的把握我行的战略方向,工作更加有效。

沟通会应由专人记录正式的纸质会议纪要及会议签到表,信贷条线每季度对会议纪要内容进行抽查,并列入部门绩效考核。

二.分析制度每月应由各部门、各分支行负责人组织开展一次分析会,各部门、各分支行视情况而定,可与每月沟通会或周会一起召开,帮助客户经理提高工作效率:分析会主要进行案例分析、经验交流、解答疑问等;分析会应由专人记录正式的纸质会议纪要及会议签到表,信贷条线每季度对会议纪要内容进行抽查,并列入部门绩效考核。

三.目标管理根据我行的要求和考核标准,各部门、各分支行应形成每月的工作目标,并把工作目标分解到每个客户经理,让客户经理清楚当期的工作重点和可利用的资源。

同时对每一个客户经理的工作内容进行细化,让客户经理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

四.过程管理各部门、各分支行负责人需根据我行贷款管理要求对客户经理工作内容的过程进行现场管理和监控,包含是否按时间进度完成、是否按质量完成、是否按考核标准执行等,通过加强对服务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控制,达到提高服务水平的目的;1.现场管理各部门、各分支行负责人对客户经理的外呼口径进行监听指导、抽查客户经理的工作日志,通过对客户经理的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的监控,引导客户经理形成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工作习惯。

2.系统监控各部门、各分支行负责人通过信贷系统对工作量、工作日志、完成情况进行监控,督促客户经理对工作进行系统规划和安排,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同时可督促客户经理工作目标的形成。

某市商业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

某市商业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

某市商业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行管理与服务创新,进一步树立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改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要求,拓宽业务领域,增强竞争实力,根据本行人事管理制度与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为建立习惯市场、贴近客户的营销体制,我行原各支行市场营销人员统一更名为客户经理。

本办法所称客户经理是指我行深入市场、服务客户、组织资金、拓展业务、营销贷款、开发推广金融产品与对外宣传的外勤服务人员(含各支行行长、营业部总经理)。

第三条本行客户经理分为高级客户经理、中级客户经理、初级客户经理三级。

客户经理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为本行在册员工。

第四条业务代办员是我行市场营销队伍的一个构成部分,协助代办规定的银行业务,与本行只存在劳务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

第二章客户经理基本条件、要紧职责及工作制度第五条客户经理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熟悉银行资产、负债及中间业务等要紧金融业务;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公关协调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

有较强的市场观念、服务意识与开拓创新精神。

熟悉经济、金融、财务、管理、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与金融产品知识。

第六条客户经理要紧职责与任务:开发客户;营销金融产品或者服务;保护客户关系,开发客户潜在需求;收集市场信息,为开发新产品提供预测资料;对客户信息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与管理;宣传与树立银行形象。

第八条客户经理行为规范:忠诚本行事业,保护本行信誉,为本行及客户保密;遵规守纪,按章办事,严守纪律,不越权违规办事;加强修养,注意形象,文明礼貌,,城实守信;执行员工行为规范,提高服务工作质量有关规定。

第三章客户经理的聘用、考核及日常管理第九条客户经理选拔聘用要紧从现有的市场营销人员中产生。

全行员工均可采取自愿报名、参加考试考核,取得客户经理任职资格。

任职资格可采取两种途径确定:1、由市行统一组织面试与笔试,根据面试与笔试结果,确定客户经理任职资格与等级;2、对考试考核不及格,但个人2003年累计日均存款在300万元以上的市场营销人员,可暂定为初级客户经理任职资格。

某银行小企业金融部客户经理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最新]

某银行小企业金融部客户经理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最新]

附件:ⅩⅩ银行小企业金融部客户经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ⅩⅩ银行小企业金融部市场营销队伍建设,提高销售团队专业化程度,调动销售人员积极性,促进本行小企业银行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有关管理办法,结合小企业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小企业部从事小企业金融业务营销的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团队。

第三条客户经理是指小企业部内直接面向市场、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营销代表。

客户经理团队是指两个以上客户经理共同开展业务活动并作为一个考核单元的业务单位。

第二章客户经理岗位职责第四条宣传和树立ⅩⅩ银行的良好品牌和形象。

第五条在国家金融法规、本行业务发展战略、风险政策等制度框架内细分市场,针对不同小企业客户特点适当开发客户关系,拓展本行业务。

第六条开展客户授信业务尽职调查,对授信业务调查结论和报告承担调查责任;对客户授信进行授信后管理,保证信贷资金良性循环,控制风险。

第七条密切关注合作客户动态变化,及时发现客户新的需求,做好后续服务和管理工作,及时满足客户合理需求;收集客户信息,培育长期客户。

第八条按照相关业务流程作好客户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报告等基础性工作。

第九条协调行内关系,高效服务客户。

第十条不断提升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坚持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在业绩贡献增加的同时,保持知识更新的速度和质量。

第三章客户经理的准入、聘用第十一条客户经理准入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合规经营,诚信尽职,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2、具有一定的金融或经济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技能,了解掌握相关金融政策、法规。

3、招聘客户经理应具有大学统招二本(含)以上学历,行内员工转入应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4、考核达标。

第十二条聘用(一)客户经理的聘用由小企业部提出招聘计划,由总行人力资源部牵头,小企业部与人力资源部共同实施招聘工作。

(二)社会招聘录用的客户经理试用期满考试合格后方可聘用为正式客户经理。

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

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

xx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客户经理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客户经理队伍整体竞争力,为我行业务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xx银行客户经理序列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客户经理,是指xx银行直接参与市场拓展及客户开发,协调和密切xx银行与客户之间关系,为客户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综合金融服务的业务营销人员。

第四条客户经理实行“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

总行统一制定全行客户经理的编制配置、进入退出标准、各等级评定标准及业绩考核指导意见。

各分支行在总行统一管理的框架下负责客户经理管理的具体事务。

第二章客户经理管理的职责分工第五条客户经理的管理工作由总行公司金融业务部、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公司金融业务部为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客户经理管理的日常事务。

具体职责为:(一)制定客户经理管理办法;(二)提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规划;(三)制定客户经理准入、评定、退出、配置标准及考核指导意见;(四)负责客户经理的业务培训及考试;(五)负责客户经理综合及年度考评工作;(六)负责客户经理档案的归档;(七)负责督导各分支行客户经理的管理及考核工作;(八)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客户经理的设置及职责第六条客户经理分为五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一)助理客户经理;(二)初级客户经理;(三)中级客户经理;(四)高级客户经理(一级、二级、三级);(五)资深客户经理(一级、二级、三级)。

第七条客户经理等级实行比例控制,总行年初根据当年经营目标、客户经理队伍整体状况等综合因素对客户经理级别、任职条件和业绩要求进行年度调整。

第八条客户经理序列人员基本职责(一)负责开发新客户,维护老客户,与客户建立良好的业务关系;(二)调查客户需求,帮助客户了解和选择我行业务品种,为其提供我行业务范围内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三)建立分管客户业务档案,收集客户及同业相关信息,定期对分管客户或相关行业做出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四)参与市场营销策划方案的设计,落实既定方案的组织实施;(五)接受客户融资申请,对申请人负债能力和融资保证条件进行调查,测定融资风险度,撰写前期调查报告,并按常规程序上报审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7.25•【文号】银监发[2005]54号•【施行日期】2005.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6月29日实施日期:2007年6月29日)废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5]54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促进和指导各银行进一步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逐步调整和改善信贷资产结构,中国银监会制定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银监局将本指导意见转发给辖内各银监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

请各银行参照本指导意见,结合本行和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业务规程。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银监会。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五日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第一条为促进和指导各银行不断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逐步调整和优化信贷资产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等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中的小企业泛指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型企业及个体经营户。

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和《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的规定。

本指导意见中的贷款泛指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

银行客户经理管理考核办法

银行客户经理管理考核办法

银行客户经理管理考核办法(总7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银行客户经理管理考核办法XX银行XXXX客户经理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市场营销机制,完善以“以客户为中心”的金融服务理念,锻炼提升从业队伍,增强市场拓展能力,助推各项业务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客户经理是指我行直接参与业务开拓与推广,为客户提供公司或个人金融服务的市场营销人员。

客户经理的服务对象主要为与我行业务发展密切相关,对我行贡献额较大的优质或有发展潜力的公司法人客户、机构客户、事业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

第三条客户经理队伍管理坚持“招聘准入,动态管理,量化考核,相对稳定”总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业务客户经理、小微客户经理和个人业务客户经理。

第二章管理认定第五条根据分行实际,按客户经理的业绩贡献实行等级管理,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分别按客户经理总数的30%、50%、20%按相关程序认定。

第六条基于X行现状,对各支行(含营业部、下同)现有客户经理给予六个月级别认定过渡期,即按考核办法连续6个月考核平均得分居前30%位次的客户经理认定为一级,居30%-80%位次的认定为二级,居后20%位次的认定为三级。

以后新增人员一律按三级定级。

分行客户经理承担管理、直营、辅导培训多重职能,认定为一级客户经理,从各支行客户经理中择优选拔。

第七条为加速各支行客户经理快速成长,建立分行、1支行客户经理定向辅导培训机制。

第八条对既有级别客户经理按年度进行级别动态调整,次年继续按30%、50%、20%比例重新认定级别。

第九条连续两年为一、二级客户经理的具有任用优先权。

第十条为全面调动客户经理履职积极性,分行对一级、二级、三级客户经理每月增设1500元、1200元、900元履职绩效工资,其他待遇按总行规定执行。

级别认定过渡期按1000元履职岗位工资执行。

第三章考核规定第十一条客户经理考核方法及内容。

银行小企业授信管理办法

银行小企业授信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小企业授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小企业授信管理,保证信贷资产安全,促进小企业授信业务的发展,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小企业授信是指本行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资产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或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下的各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的授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小企业营销管理部门为本行的小企业业务管理部。

本办法所称授信业务包含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本行为小企业办理授信业务应遵循:程序可简、条件可调、成本可算、利率可浮、风险可控、责任可分的原则。

第五条本行小企业授信管理分为授信前调查、授信审查与审批、签订合同及出账、授信后管理等环节。

第二章授信的基本规定第六条小企业授信客户应满足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本行小企业信贷投向政策;(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成立,并年检合格;(三)企业产权清晰,有固定经营场所;(四)主业突出,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企业成长性好,盈利能力强,具有合法的还款资金来源;(五)主要经营者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个人信誉,经营管理能力较强;(六)生产、经营和产品符合国家对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七)提供人民银行的贷款卡号(人民银行不要求办理的除外),并通过年检;(八)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原则上在本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年结算量不少于企业全部结算量的60%;要求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在本行开户,有一定的结算量或存款。

第八条优先考虑抵(质)押担保方式,信用等级高的客户;谨慎受理以保证担保方式,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下的客户。

第九条授信用途。

客户授信申请应具有明确的授信用途,贸易背景真实,确保信贷资金按指定用途投入生产经营。

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

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

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试行)银发〔2005〕288 号 2005 年 7 月 21 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面向市场、面向客户的金融服务体系和稳定高效的营销队伍,发展和巩固我行基本客户群体,扩大市场份额,提高我行综合竞争能力、整体效益和风险防范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客户经理是指为客户提供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等金融服务并承担相关业务开发、风险防范及客户关系维护职责的市场营销人员。

包括:支行营销科室,总分行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国际业务部等营销部门内承担营销任务的人员。

支行行长、副行长,分行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国际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以上(含)行政职务以及承担专业管理职责的人员,不执行客户经理序列。

第三条客户经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客户经理分市场经理(资源型)、信贷业务经理(资源能力型)、营销设计经理及专业经理(能力型)四类。

客户经理设高级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助理客户经理、见习客户经理四个级别,共 11个档次.其中,高级客户经理设 4 个档次,客户经理设 3 个档次,助理客户经理设 3 个档次,见习客户经理设 1 个档次。

资深客户经理设 4 个级别。

第四条客户经理实行上岗资格管理。

助理客户经理级 1以上(含)的市场经理、信贷业务经理、营销设计经理上岗前,需取得相应的客户经理资格。

不具备客户经理资格的,不得享受相应的客户经理待遇.具备某级别客户经理资格,但业绩未达到该级别标准的,也不得享受该级别的客户经理待遇。

第五条客户经理实行业绩指标、职业道德、基础管理工作、信贷操作及管理、服务质量五个方面的全面综合评价考核.日常按季进行评价考核,年度进行全面评价考核。

第六条客户经理级档实行浮动管理。

根据评价考核结果确定级档及应享受的客户经理待遇,能上能下。

客户经理实行绩效挂钩的奖励办法,根据评价考核结果享受奖励.第二章客户经理岗位及行员等级设置第七条市场经理为具有客户和业务资源,承担客户、存款、国际结算、网络银行等业务开发的人员。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突出我行确立的服务中小企业市场定位,改善和提高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我行信贷资产结构,促进我行小企业授信业务可持续发展。

根据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和我行信贷基本管理制度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小微企业,泛指对客户授信总额在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下或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体经营者。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小微企业授信,泛指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债权承诺,保证、票据承兑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

第四条我行开展小微企业授信工作,应建立完善“六项机制”,即利率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违约信息通报机制。

第五条本办法是指导我行开展小微企业授信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订各类小微企业信贷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小微企业授信工作的组织管理第六条我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工作在董事会的统一规划下组织实施,小微企业授信工作是我行优先发展的基础业务,我行对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应给予重点保障扶持。

第七条总行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全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我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各类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制度,负责小微企业金融产品的创新,负责指导全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推动工作。

第八条我行小微企业授信工作由分(支)行或小企业事业部具体实施。

各县域支行为我行小微企业授信服务经办支行。

在总行所在地和异地分行设立小企业事业部,专职实施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工作。

第九条我行对小微企业授信工作实行“四单管理”。

即单独的管理部门,单独的信贷计划、单独的财务核算、单独的信贷评审系统和客户认定标准。

第三章客户的培育、准入、维护和退出机制第十条根据小微企业运行生命周期特点,建立小微企业的培育、授信准入、客户维护和退出机制,有效控制小微企业授信业务风险。

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制度-银行管理制度

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制度-银行管理制度

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制度/银行管理制度客户经理既是银行与客户关系的代表,又是银行对外业务的代表。

其职责是开场,全面了解客户需求并向其营销产品、争揽业务,同时协调和组织全行各有关专部门及机构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在主动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建立和保持与客户的长期密切联系。

客户经理的职责联系客户客户经理是全权代表银行与客户联系的“大使”,客户有金融需求只需找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应积极主动并经常地与客户保持联系,发现客户的需求,引导客户的需求,并及时给予满足,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开发客户对现有的客户,客户经理与之保持经常的联系,而对潜在的客户,客户经理要积极地去开发。

这里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客户现在还不是我行的客户,堕待开发;二是客户虽然现在是我行的客户,但客户自己末发现某些金融需求,急待引导。

营销产品根据银行的经营原则、经营计划和对客户经理的工作要求,对市场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自己的营销方向、工作目标和作业计划;在与客户的交往中,客户经理要积极推销银行产品。

另外还要善于发现客户的业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向客户主动建议和适用的产品。

对客户的新需求,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探索为其开发专用产品的可能性。

客户经理营销产品的手段主要有:厂为宣传金融产品,面向重点客户宣传金融产品,市场公关和产品推销。

内部协调客户经理是银行对外服务的中心,每一客户经理都是银行伸向客户的友好之手。

因此,客户经理"握住"的每笔业务都是银行的财富,需要所有相关部门的全力协助,客户经理有责任发挥协调中心的作用,引导客户的每一笔业务在银行中顺畅、准确地完成。

客户经理搞好内部协调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前台业务窗口与二线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各专业部门之间的协调;上下级部门之间的协调;经营资源分配的协调。

内部协调可以采用建立专门工作小组、健全一体化服务体系、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等方式进行。

3.客户经理的素质要求合格的客户经理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时间管理和团队精神的现代管理意识,性格上要热情开朗,负有责任感,并且要熟悉各种金融产品的功能和具有较强的市场研究和客户开发的管理经验。

小微企业客户名单制营销管理暂行办法修改

小微企业客户名单制营销管理暂行办法修改

小微企业客户名单制营销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小微企业客户营销,规范小微企业业务考核,确保小微企业客户营销工作的针对性、连续性和实效性,根据《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和本行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微企业客户,是指按照本行客户分类划型的有关标准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客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名单制营销,是指分行(营业部)在总行指导下,广泛收集信息、建立目标客户信息库,有针对性地实施择优和精准营销,并对营销效果进行考核评价的全流程营销管理方法。

第四条名单制营销遵循规划先行、定位精准、推动有力、务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目标客户名单编制第五条小微企业客户信息的采集内容和方法原则上按照《华融湘江银行中小企业客户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小微企业目标客户信息包含两个部分:(一)目标客户名单,主要包括以下信息:所属圈链、所属支行、企业名称、行业分类、主营业务、企业规模、是否与本行有往来、是否与其他银行往来、是否有金融产品需求。

(二)目标客户详情,主要包括以下信息: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联系方式、企业经营状况、与本行往来情况、与其他银行往来情况、金融产品需求情况。

第七条目标客户信息调整。

在目标客户名单及责任人确定后,责任人应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同时通过多种渠道保持对目标客户信息的关注,及时对客户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营销策略。

第三章名单制营销推动第八条小微企业名单制营销步骤。

(一)制定营销规划。

在总行小微业务管理部门营销指导意见框架下,各分行(营业部)根据地区经济环境特色,划定辖内各支行的目标客户区域,并将分行当年经营管理目标分解到支行,制订各支行营销工作目标任务。

(二)打通信息渠道。

各支行根据分行规划,通过政府平台(工商、税务、统计等)调查当地小微企业实力排名情况;通过园区或市场管理部门调查商圈企业实力排名情况;通过当地核心企业了解其上下游供应链、销售链企业业务量排名情况;通过商会和行业协会了解会员企业的实力排名情况。

平安银行对公客户经理基本管理办法(2011年发文版-10号文)

平安银行对公客户经理基本管理办法(2011年发文版-10号文)

附件:平安银行对公客户经理基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打造我行对公业务条线的专业化营销队伍,规范客户经理的管理,强化客户经理职业生涯规划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市场竞争力,确保全行对公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客户经理包括公司客户经理、中小企业客户经理(以下简称“SME客户经理”),本办法所称对公业务管理部门是指各级公司业务市场营销部、中小企业市场营销部,本办法所称团队包括异地支行和团队,本办法所称团队长包括支行长和团队长。

第三条客户经理的组织、考核、待遇等事项,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客户经理的组织管理第四条客户经理团队包括总行、区域、分行的直属对公业务团队(含异地支行团队)及异地团队,由一名团队长和若干名客户经理组成。

客户经理职级分为总监、总经理、资深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和助理客户经理等六级十七档。

第五条客户经理实施分级管理的原则。

客户经理的日常组织管理由总行、区域、分行对公业务管理部门和客户经理团队按照不同的职责和权限实施:(一)总行对客户经理的管理职责1.负责对公客户经理基本法的制定,开发客户经理考核平台;2.负责审批总监、总经理资格;3.负责根据市场环境、政策变化、管理导向等作制度的修订、发布;4.负责全行客户经理的培训组织工作;5.负责对区域、分行基本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二)区域对客户经理的管理职责1.负责审批资深客户经理资格;2.负责所辖分行客户经理的绩效考核和管理工作;3.负责组织所辖分行客户经理的培训工作;4.负责所辖分行基本法的宣导和执行情况检查。

(三)分行对客户经理的管理职责1.负责组织分行客户经理的招聘和聘任,负责审批高级客户经理资格;2.负责对所辖客户经理的绩效考核和管理工作;3.负责所辖客户经理的培训工作;4.负责对团队基本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5.负责制定分行二次分配原则。

(四)团队对客户经理的管理职责1.协助招聘和聘任本单位的客户经理;2.负责审批本单位客户经理和助理客户经理资格;3.负责对客户经理进行综合评价;4. 负责制定团队二次分配细则;5.负责按授信后管理制度规定组织本团队开展授信后管理工作,督促客户经理履行授信后管理职责,保证有关授信后管理的规定在本团队得到有效执行。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xxxx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xxxx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我行”)服务小微客户发展战略,推进小微客户金融服务,解决小微客户融资难、担保难问题,根据《贷款通则》、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和我行信贷管理有关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小微企业贷款(以下简称“小微贷款”)是指我行向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有经营背景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满足借款人生产、贸易、服务以及经营性投资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授信后单户借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含人行征信系统查询到的所有银行贷款)的贷款。

第三条小微贷款坚持“简化流程、注重调查、灵活担保、控制风险”的原则。

小微贷款坚持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权限第四条小微贷款业务实行在总行统一领导下分支行自主经营模式。

总行基本组织架构如下:第五条总行行长室审定全行小微贷款业务发展规划,负责全行市场拓展和风险监管工作,督促经营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及分支行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对小企业信贷产品的效益和安全负总责,对董事会和监管当局负责。

在小微贷款业务管理方面主要职责如下:(一)审定全行小微贷款业务发展规划;(二)审批经营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及分支行小微贷款年度工作计划、季度重点工作及月度具体工作措施;(三)督导全行小微贷款业务发展,对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全局把控;(四)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负责行内部门间的协调工作以及业务发展过程中问题的决策。

第六条总行市场管理部在总行主管信贷业务副行长的领导下管理全行小微贷款业务。

在小微贷款业务管理方面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我行小微贷款业务发展规划,确定小微贷款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思路;(二)制定小微贷款业务各项制度、规章、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三)指导和推动各分支机构开展小微贷款业务能力建设;(四)检查各分支机构开展小微贷款制度执行情况、业务发展情况、风险控制情况,负责将小微贷款技术复制到新开设的异地分行;(五)管理监督与评价考核分支机构业务的质量、业绩和风险,分析、研究小微贷款业务的发展质量和盈利能力;(六)规范、设计和完善信贷人员的培训体系、方案和课程,指导和帮助各分支机构选拔、培养信贷人员,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七)配合总行风险合规部、稽核监督部做好小微贷款业务风险控制工作,指导分支机构落实小微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机制;(八)负责小微贷款业务整体营销策划,监测、评价和反馈已实施营销宣传方案的市场效果;分析研究小微贷款市场以及目标客户,研发推广新的小微贷款产品;(九)总结小微贷款业务的管理模式和专业技术,有条件的实施技术输出。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9.26•【文号】银监发[2006]69号•【施行日期】2006.09.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6]69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现将《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机制,规范小企业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促进小企业授信业务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是指商业银行从事小企业授信业务调查、授信审查、授信审批、授信后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履行了本指引规定的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对微小企业的小额授信,商业银行可视情况简化上述授信环节,适当扩大客户经理授权。

第三条商业银行应制定小企业授信政策,建立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业务操作流程,并及时进行评估和完善。

第四条商业银行制定的小企业授信政策应体现小企业经营规律、小企业授信业务风险特点,并实行差别化授信管理。

(一)应注重实地调查和信息收集,了解和掌握客户经营动态和资信状况。

(二)应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设定对小企业授信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某银行小企业金融部客户经理管理暂行办法

某银行小企业金融部客户经理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ⅩⅩ银行小企业金融部客户经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ⅩⅩ银行小企业金融部市场营销队伍建设,提高销售团队专业化程度,调动销售人员积极性,促进本行小企业银行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有关管理办法,结合小企业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小企业部从事小企业金融业务营销的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团队。

第三条客户经理是指小企业部内直接面向市场、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营销代表。

客户经理团队是指两个以上客户经理共同开展业务活动并作为一个考核单元的业务单位。

第二章客户经理岗位职责第四条宣传和树立ⅩⅩ银行的良好品牌和形象。

第五条在国家金融法规、本行业务发展战略、风险政策等制度框架内细分市场,针对不同小企业客户特点适当开发客户关系,拓展本行业务。

第六条开展客户授信业务尽职调查,对授信业务调查结论和报告承担调查责任;对客户授信进行授信后管理,保证信贷资金良性循环,控制风险。

第七条密切关注合作客户动态变化,及时发现客户新的需求,做好后续服务和管理工作,及时满足客户合理需求;收集客户信息,培育长期客户。

第八条按照相关业务流程作好客户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报告等基础性工作。

第九条协调行内关系,高效服务客户。

第十条不断提升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坚持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在业绩贡献增加的同时,保持知识更新的速度和质量。

第三章客户经理的准入、聘用第十一条客户经理准入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合规经营,诚信尽职,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2、具有一定的金融或经济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技能,了解掌握相关金融政策、法规。

3、招聘客户经理应具有大学统招二本(含)以上学历,行内员工转入应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4、考核达标。

第十二条聘用(一)客户经理的聘用由小企业部提出招聘计划,由总行人力资源部牵头,小企业部与人力资源部共同实施招聘工作。

(二)社会招聘录用的客户经理试用期满考试合格后方可聘用为正式客户经理。

客户经理等级管理办法

客户经理等级管理办法

XXXXXX客户经理等级化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XXXXXX客户经理队伍信贷营销与风险意识,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有效规范客户经理经营行为,防范化解信贷风险,优化信贷资产质量,打造高素质的客户经理队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金融政策及市办客户经理管理指导意见,并结合县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客户经理是指XXXXXX向客户营销金融产品和提供金融服务的业务人员。

主要负责各类业务的拓展、推广、维护和管理工作,为客户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咨询等金融服务。

凡取得《客户经理上岗资格证书》或通过联社信贷业务考试的人员均可担任客户经理。

参加联社信贷业务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担任客户经理。

第三条客户经理工作目标:以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充分巩固和挖掘市场需求,拓展市场份额,履行各项职责,完成各项指标任务,防范信贷风险,促进信贷业务健康发展。

第四条客户经理管理实行“业绩考核、按季评价、动态管理、能升能降”的原则。

第二章岗位与管理第五条级别设置。

客户经理设置六个等级考核管理,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客户经理、二级客户经理、三级客户经理、四级客户经理、五级客户经理、六级(待定级)客户经理,原则上按季进行确认,实行动态管理,可以跃级调整.客户经理由联社业务发展部负责考核管理。

第六条联社业务发展部、风险部、电子银行部负责客户经理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基层各单位负责客户经理的日常管理、工作质量、业绩统计与考核。

第七条联社业务发展部负责建立客户经理管理档案,对其重大表现及年度考核情况归档管理,作为提拔后备干部、聘任中层管理干部的主要参考依据.第八条稽核审计部负责对客户经理每季办理的业务进行事后稽核检查,确保合规操作.第九条客户经理工作变动的,必须将所管理客户进行全部移交,管户移交工作必须采取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面签的方式。

管户责任移交未经原单位认可的,不得解除管户责任、不得办理柜员卡的转移、不得从事新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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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ⅩⅩ银行小企业金融部客户经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ⅩⅩ银行小企业金融部市场营销队伍
建设,提高销售团队专业化程度,调动销售人员积极性,促进本行小企业银行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有关管理办法,结合小企业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小企业部从事小企业金融业务
营销的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团队。

第三条客户经理是指小企业部内直接面向市场、为客户
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营销代表。

客户经理团队是指两个以上客户经理共同开展业务活动并作为一个考核单元的业务单位。

第二章客户经理岗位职责
第四条第五条宣传和树立ⅩⅩ银行的良好品牌和形象。

在国家金融法规、本行业务发展战略、风险政策等
制度框架内细分市场,针对不同小企业客户特点适当开发客户关系,拓展本行业务。

第六条开展客户授信业务尽职调查,对授信业务调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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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报告承担调查责任;对客户授信进行授信后管理,保证信贷资金良性循环,控制风险。

第七条密切关注合作客户动态变化,及时发现客户新的需求,做好后续服务和管理工作,及时满足客户合理需求;收集客户信息,培育长期客户。

第八条按照相关业务流程作好客户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报告等基础性工作。

第九条协调行内关系,高效服务客户。

第十条不断提升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坚持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在业绩贡献增加的同时,保持知识更新的速度和质量。

第三章客户经理的准入、聘用
第十一条客户经理准入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合规经营,诚信尽职,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2、具有一定的金融或经济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技能,了解掌握相关金融政策、法规。

3、招聘客户经理应具有大学统招二本(含)以上学历,行内员工转入应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4、考核达标。

第十二条聘用
()客户经理的聘用由小企业部提出招聘计划,由总行人力资源部牵头,小企业部与人力资源部共同实施招聘工作。

()社会招聘录用的客户经理试用期满考试合格后方可聘用为正式客户经理。

()应届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内可聘为见习客户经理,见习期考核合格后聘为客户经理。

()从本行其它岗位调整到市场营销岗位的人员以及从外部调入的客户经理,原则上可给予6 个月的保护期,6 个月后根据其业绩标准并经资格考试合格后,转入客户经理序列。

第十三条客户经理资格考试
(一)员工在试用期满转正进入客户经理序列时须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

(二)客户经理资格考试由小企业部出题并统一组织。

(三)金融系统内同类岗位序列直接聘用的客户经理可不参加资格考试。

第四章客户经理等级设置与评定
第十四条客户经理等级分为初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共六个级别,不与行政序列挂钩。

1应届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内聘为见习客户经理。

2客户经理等级根据各级客户经理最低业绩标准结合年
度考核、业务技能考试结果评定。

3、社会招聘录用的客户经理原则上从客户经理等级的最低级开始套定,金融系统内同类岗位序列直接聘用的客户经理可结合个人资质直接套定。

第十五条客户经理等级一年一定,实行动态管理,本年度的级别,决定于上年度的业绩和考核结果。

第十六条小企业部成立由经理层、考核负责人、小企业金
融服务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客户经理等级资格评定小组,负责客户经理等级资格的初评工作。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客户经理的评定结果报备总行。

业务技能考试
(一)客户经理在2 年之内须参加一次业务技能考试。

(二)业务技能考试由小企业部出题并统一组织,每年组织一次。

(三)业务技能考试有效期为2年。

业绩暂未达到高一级客户经理标准的客户经理也可参加高一级客户经理资格考试,在成绩有效期内,业绩达到相应标准即可申请晋升高一级客户经理。

(四)2 年内未通过相关考试或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按业绩标准对应的等级降一级聘用。

第五章客户经理考核管理
第十九条客户经理考核
客户经理考核指标体系由业绩指标与综合管理指标两部分组成。

(一)业绩指标与绩效工资挂钩,采用计价考核;小企业部每年初根据小企业部业务指标、同业水平等指标综合确定本年度客户经理最低业绩标准及各级客户经理的业绩标准,年度内并对客户经理的目标增量、新增有效客户等进行考核。

(二)综合管理指标是通过统一的综合管理体系,将个人业绩与小企业部整体的经营发展和小企业部要求的日常管理制度有机的联系起来,达到过程控制、结果测评的效果。

综合管理指标与岗位工资的30%挂钩,侧重于客户经理的日常工作考核、团队合作、培训情况及其他加分项和减分项。

考核结果与客户经理晋升、评先评优、季度奖、年终奖挂钩。

岗位工资的70%直接发放。

(三)当客户经理团队业务规模达到团队分设标准,经小企业部审批后,原团队成员中转岗为新客户经理团队经理的,原有个人业绩归属新团队考核,同时在一个年度内,其在团队分设前的业绩计入原客户经理团队。

(一)其他人员及团队考核办法详见《ⅩⅩ银行小企业金融部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客户经理如果连续3 个月考核结果均低于相应级别下线标准自动降级直至退出客户经理序列。

各级别标准由
小企业部制定并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布。

第二十一条如有下列情况,可给予团队及个人进行奖励,奖励由相关部门提议,报小企业部审核通过。

1、获得政府、银监局、人民银行或总行特别奖励的。

2、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表扬或被新闻媒体正面报道为小企业部争得荣誉的。

第二十二条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团队及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处罚由相关部门提议,报小企业部审核。

1、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等使我行形象受到消极影响的。

2、由于虚假作帐、玩忽职守、违规、违纪、违法经营给我行业务和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1、因本人主要原因形成风险或不良影响的,由小企业部视情节轻重和资金损失大小,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客户经理薪酬管理
客户经理的薪酬收入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第二十三条
两部分构成。

岗位工资:按客户经理的职级档次发放,由小企业部参照总行标准,在总行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评定,报总行人力资源部核准。

职级档次实行动态管理,一年调整一次,报人力资源部备
案。

绩效工资与业绩贡献挂钩浮动,标准报总行核定后,由小企
业部审核计发。

第二十四条岗位工资的30%与综合管理指标考核挂钩,由小企业金融部按月核定。

客户经理的绩效工资主要与其发放的贷款笔数及发放金额、贷款利率、维护的客户数量、贷款质量及在团队中承担的培训、审贷、吸收存款等各种工作的业绩挂钩。

对客户经理的绩效考核按照《ⅩⅩ银行小企业金融部员工
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五条转岗薪酬安排
(一)行政等其他序列员工转为客户经理,自转岗次月起为期6 个月内,可享受客户经理保护期。

保护期内原岗位基本工资不变,绩效奖金按客户经理考核办法执行。

保护期结束后,按本办法套定等级工资。

(二)客户经理转为行政或其他序列的,自转岗次月起,参照
新转入序列同类人员的条件和标准重新确定职级。

基本工资档次原则上从新确定职级的最低档开始套定,并
可综合考虑历年的年度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绩效工资自转岗次月起,按新转入行政或其他序列的规定
执行。

第二十六条客户经理、团队经理绩效工资发放比例为60%,
其余40%延后一年支付,转入绩效工资池,如本人经手业务出现损失经责任认定应承担责任的,则扣减补偿责任金额,如到期资产均按期收回则额外给与一定奖励。

第七章客户经理培训管理
第二十七条小企业部负责组织实施客户经理各类培训和业务交流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八条客户经理的辞职、转岗以及降级等变动情况要及时向总行人力资源部报备。

第二十九条小企业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为客户经理建
立业务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员工在职期间参加各种培训
及取得相应证书的情况。

第三十条小企业部要协助每位客户经理建立职业生涯规划。

第三十一条第八章客户经理退出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聘任为客户经理:
1、连续3个月达不到小企业部客户经理最低业绩考核标准的。

2、主要由于个人原因,发生重大业务差错,造成我行资金和信誉损失的。

3、工作中出现违法和重大违纪行为的。

4、不适应或本人提出不愿意从事客户经理工作经行领导同意的。

因以上2、3 条原因不再聘为客户经理的同时按《ⅩⅩ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客户经理退出时,由小企业部风险管理部门、
客户经理部对其所经办的业务,特别是未了业务进行业务合规性、档案完整性以及资产质量等方面的检查。

对工作或资产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客户经理按我行相关规定办法追究责任。

第三十三条退出客户经理序列的行员,由小企业部调整或退至总行人力资源部。

第九章客户经理保密制度
第三十四条客户经理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守我行相关保
密制度,保证不遗失散落客户资料,严禁泄露客户信息,客户经理转正后必须与小企业部签定《保密协议/承诺》。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ⅩⅩ银行负责解释、修订。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客户经理等级资格评定审批表附件:
客户经理等级资格评定审批表
所在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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