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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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041431712
课程英文名称:Administrativ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law
课程总学时:48 讲课:48 实验:0 上机:0
适用专业:法学专业
大纲编写(修订)时间:2017.06
一、大纲使用说明
(一)课程的地位及教学目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全国法学专业本科教学14门核心课之一。本课程将全面系统阐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通过本教程的学习,让学生能正确分析行政机关的权力与相对人的权利两者关系,从法律角度认识并树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观念,从而深入理解“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两者的内涵,培养学生运用本课程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
2.树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观念。
3.具有运用该法保护自身权利不受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能力。
4.了解目前我国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二)知识、能力及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
1.基本知识:掌握行政法的一般原理、行政法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救济、行政诉讼等基本问题。
2.基本理论和方法:全面理解掌握行政法的原则、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及其分类、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救济的标准与程序、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等基础知识。重点了解行政组织制度、行政行为组成、行政程序制度、行政救济、行政诉讼等基本制度。
3.基本技能: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在系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知识及相关专业方面知识的同时,更好地把握现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要旨,并能学以致用,训练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实施说明
教学方法:课堂教学,采用多媒体授课,注意引导学生讨论问题、分析问题,加强与学生互动;配合课堂教学布置课外练习。设计自测题,要求每位学生在本学期以标准的论文格式练习写作一篇小论文,作为平时成绩予以考评;实践教学,在实习周组织学生到校外法院旁听庭审,并在校内模拟法庭进行模拟审判。加强课外复习指导,注重对预习的要求和检查,培养学生自学习惯和自学能力。注意向学生推荐各类课外书籍。
教学手段:有选择地使用CAI多媒体课件,对于教学中的难点和重点主要采用理论阐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帮助学生理解和分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问题。
(四)对先修课的要求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是法学专业必修主干课,其综合性和实践性很强。学生要学好这门课程,必须具备较好的宪法、法理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因此,宪法、法理学是本课程的先导课程。
(五) 对习题课、实践环节的要求
1.对重点、难点章节安排习题课,以案例分析为主,通过案例分析帮助学生复习巩固所学知识,并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课后作业要少而精,内容要多样化,作业题内容必须包括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作业要能起到巩固理论,掌握方法和技巧,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对作业中的重点、难点,课上应做必要的提示,并适当安排课内讲评作业。学生必须独立、按时完成课外习题和作业,作业的完成情况应作为评定课程成绩的一部分。
3.要求每位学生在本学期以标准的论文格式练习写作一篇小论文,作为平时成绩予以考评。
4.实践教学,在实习周组织学生到校外法院旁听庭审,并在校内模拟法庭进行模拟审判。
(六) 课程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考试
2.考核目标:在考核学生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学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3.成绩构成:本课程的总成绩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包括课堂提问、出勤情况等)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80%。
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视具体情况按百分制给出;平时无成绩或不及格,取消期末考试资格,总成绩直接以不及格计。
(七)参考书目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行政诉讼原理》,马怀德主编,法律出版社,2004
《行政法学》,胡建淼著,法律出版社,200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参考书》,杨建顺、李元起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二、中文摘要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法学专业本科教学14门核心课之一。学习这门课程,有助于学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使学生树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观念,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程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法的一般原理、行政法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救济、行政诉讼等基本问题,本课程将为后续课程的学习以及毕业设计等奠定重要的基础。
四、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第1部分行政法的概念
总学时(单位:学时):6 讲课:6 实验:0 上机:0 第1.1部分行政与行政法(讲课2学时)
具体内容:
1) 掌握行政的含义与特征;
2) 掌握行政法的含义与特征;
3) 掌握行政与行政法的关系;
重点:
行政法的含义
难点:
行政法的含义与特征
习题:
行政与行政法的关系等
第1.2部分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讲课2学时)具体内容:
1) 掌握行政法的渊源;
2) 掌握行政法的分类;
重点:
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难点:
行政法的种类
习题:
行政法分类依据等
第1.3部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讲课2学时)
具体内容:
1) 掌握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2) 掌握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3) 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重点: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与内容
难点: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与内容
习题:
比例原则的含义与内容等
第2部分行政主体
总学时(单位:学时):4 讲课:4 实验:0 上机:0
第2.1部分行政主体的含义与类型(讲课2学时)具体内容:
1) 掌握行政主体的含义;
2) 掌握行政主体的类型;
重点:
行政主体之间的职务关系、中央与地方行政机关体系
难点:
行政主体之间的职务关系
习题: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和联系等
第2.2部分行政主体资格、地位与职务关系(讲课2学时)具体内容:
1) 掌握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变更与消灭;
2) 掌握行政主体的地位;
3) 掌握行政主体间的职务关系;
重点:
行政主体资格的确认
难点:
行政主体的职责和权限
习题:
行政主体资格的确认方法等
第3部分行政职权
总学时(单位:学时):2 讲课:2 实验:0 上机:0
具体内容:
1) 掌握行政职权的含义;
2) 掌握行政职权的特征;
3) 掌握行政职权的类型;
5) 掌握行政职权的设定;
6) 掌握行政职权的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