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感的心理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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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感的心理美学分析

瞿明刚

(浙江海洋大学中文系)

“通感”一词系钱钟书先生译自英文的Synaestesia,即心理学中的“联觉”。感觉的种类可依据信息的来源分为外部感觉与内部感觉两大类。外部感觉包括视觉、听觉、味觉、嗅觉和肤觉。肤觉又可细分为温觉、冷觉、触觉和痛觉。内部感觉反映有机体本身的状态,包括运动觉、平衡觉和机体觉。按感官与对象的空间关系,通常把感觉分为两大类型:(1)距离感受器感觉。视觉、听觉、嗅觉三种感觉是在感受器不接触对象的情况下发生的,象视觉(光觉与色觉)是感受主体通过眼睛对空气等媒介中的光波的感受来反映对象;嗅觉通过对物质所挥发的分子的嗅闻而发生,可以称为距离感觉。(2)接触感受器感觉。味觉的酸、甜、苦、咸与肤觉的触、痛、温、冷是在感受主体直接触及对象的情况下发生的,可以称为接触感觉。①感觉的分类是建立

“互不逾位”的感觉专门化现象的基础之上的。声波之于味蕾无法引在感官之间“分工负责”、

起味觉,光波之于耳的科蒂器不能化作声音。“感觉器官专门化是有机体适应自然界长期发展的结果。对于每一种感官来说,适宜刺激只有一种,如可见光波是视觉器官的适宜刺激,声音是听觉的适宜刺激。感官对适宜刺激具有最大的感受能力。电和机械刺激在眼中引起的只是微弱的光感。而视觉器官在反映光的作用时,则能反映它们间的成千上万种的细微差异,用电流和机械刺激作用于眼睛所产生的光觉是很粗略的。并不是任何刺激都能引起某种感觉器官的感觉反应。如气味、声音作用于眼睛并不引起视感觉,这些刺激都是不适宜刺激。”②如果按照这种习以为常的经验,我们无法理解诗歌的通感描写,象王维的诗句所写:

声喧乱石中,色静深松里。(《青溪》)

泉声咽危石,日色冷青松。(《过香积寺》)

青松的颜色是浓绿,于是诗人感到“静”和“冷”,色觉具有了听觉与肤觉效果。那么,不同感觉之间的转换、生成、交融的现象有什么生理—心理机制呢?前人于此有过零星探索。

联想说。华滋华斯在《〈抒情歌谣集〉一八一五年版序言》中说:“我们通常叫野鸽作‘咕咕’,这个声音很象它原来的啼声。但是在加上了孵着这个比喻以后,我们的想象力就使我们更能注意到野鸽一再柔和地啼叫,仿佛很喜欢倾听自己的声音,带着孵卵的时候必然有的一种平静安闲的满足……”,他认为,当诗人写出“布谷鸟啊!你可是一只鸟儿/还是一个飘荡的声

音?”时是“由于我们在记忆中意识到;整个春天里布谷鸟不断地啼叫,但它很少为人看到,所以我们的想象力才能发挥上述作用”③,“上述作用”即从视觉意象转到听觉意象或从听觉意象转到视觉意象的能力。

华滋华斯所说的“想象力”实际上是联想能力,即由鸟儿的飘忽不定联想到声音的飘荡,就使得鸟儿变成了声音。杜甫《月夜》有句谓,“香雾云鬓湿,清辉玉臂寒”,雾本无香,是因为联想到他的妻子在月下雾中伫立盼望他,才由妻子的香联想到雾香。再考察一部分具有通感意象的诗句,可以发现联想的确起了主要作用。李贺《天上谣》“天河夜转漂回星,银浦流云学水声”,是因银河闪烁的视觉意象与流水闪烁的视觉意象相似,才通过相似联想使无声的银河具

“流”二字正是将对流水的特征,描述加于“银浦”意象上。这备了河水的有声特征,诗中“漂”、

是一种“以声写象”的手法。汉代马融针对与此相反的听觉生发视觉的现象,提出“听声类形”的心理现象。(《长笛赋》)“听声类形”按不同的发生机制,实际上有两种形式。当音乐直接模拟音响时,通过简单的联想,就可以在头脑中复现发声的物体的视觉表象。象西方二十世纪的标题音乐对天籁的模仿、再现,就使人联想起被表现的音乐所由发出的事物的形象。这是联想式的听声类形;第二种形式的听声类形不以音乐中的再现因素为基础,而是因为“声”与“形”之

“促织声声尖似针”间存在某种“力”的同构关系才发生。象“歌声春草露,门掩杏花丛”(李贺)、

(贾岛),声音一“圆”一“尖”,与声源的形象没有相似之处,不能构成简单的联想,这种现象就是联觉式的听声类形。由此可见,通感描写的心理机制既有联想,也有联觉,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感官共鸣说。德国美学家F・T・费歇尔对于视听通感的解释是:“各个感官本不是孤立的,它们是一个感官的分枝,多少能够相互代替,一个感官响了,另一个感官作为回忆、作为和声、作为看不见的象征,也就起了共鸣,这样,即使是次要的感官,也没有被排除在外。”④首先,F・T・费歇尔肯定了感官的互通性,也就肯定了审美通感发生的生理-心理基础,然而他对这个基础的描述是粗糙的:“共鸣”,这显然是比喻性的描述。其次,他肯定了“次要的感官”对于审美感官的协同作用,也就肯定了接触性感觉与距离性感受互通的审美价值。

F・T・费歇尔的理论粗略地暗合了现代心理学原理。感觉的专门化现象不是绝对的,感受器中敏感的感觉细胞在适宜刺激的作用下产生物理的或化学的变化,然后使分析器的外周神经末梢产生神经冲动,于是,外界的一切刺激转换成主体的神经活动,机械现象、物理现象转换成主体的神经现象。神经冲动是通过传入神经而送达中枢神经系统,在这里,存在着不同分析器之间的相互作用规律:某种分析器由于微弱的刺激所产生的微弱的感觉,可以通过神经突触形成的暂时联系而增强其他同时发生作用的分析器的感受性;反之,某种分析器由于较强的刺激所产生的较强的感觉,却会减弱其他同时发生作用的分析器的感受性。“对一种刺激的感受性,不仅决定于感受这个刺激的感官的机能状态,同时也受其它感觉的影响。例如,强烈的声音刺激可以使牙痛得更厉害。温度过高的食物会引起灼热的感觉而破坏滋味感。一个重的物体如果在轻松的音乐声中去举它时,就会觉得轻些。音乐家们觉察到照明可以加强声音的响度,所以为了获得较强的管弦乐的音响,在演奏的大厅里不灭灯是合理的。”“感觉相互作用有时会产生很微妙的结果。通过实验发现,在绿光照明下,会提高人的听力,而在红光照明下使听力降低。在不同的色光照明下测量人的握力,发现在用橙黄色的灯光照明时,手的握力比平常条件下加强,而在红光下加强得更多。”⑤所谓“耳中见色”或“色听”现象就是感觉之间的独特的交互作用的结果。“联觉可以看作是感觉的相互作用的一种个别情况。”“感觉的相互作用还表现在叫做联觉的一类现象上。”⑥可见,F・T・费歇尔所谓“感官的共鸣”,其生理-心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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