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计账薄查阅权查阅范围研究
《2024年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认定研究》范文
《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认定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有限公司的日益普及,股东对于公司运营和财务状况的知情权越来越受到重视。
会计账簿作为公司财务状况的重要记录,其查阅权是股东知情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的认定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
本文旨在探讨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的认定问题,以期为相关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二、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享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这一权利的行使有助于股东了解公司财务状况,保护自身权益。
同时,这也是监督公司运营、防止财务舞弊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对查阅目的进行合理认定。
三、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的认定原则1. 合法性原则: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应符合法律法规,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2. 正当性原则:股东查阅目的应具有正当性,即为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保护自身权益等合理目的。
3. 具体性原则:股东应明确表述查阅目的,以便公司进行判断。
四、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认定的实践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的认定存在以下问题:1. 主观性过强:由于缺乏明确的认定标准,往往导致主观判断过多,影响认定结果的公正性。
2. 证据不足:股东在提出查阅请求时,往往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查阅目的的合理性。
3. 公司抵触心理:部分公司对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持抵触态度,导致认定过程复杂化。
五、完善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认定的建议1. 制定具体认定标准:相关部门应制定详细的认定标准,明确哪些目的属于合理范畴,哪些属于非法或不合理范畴。
2. 加强证据要求:股东在提出查阅请求时,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查阅目的的合理性。
同时,公司也应提供相关证据以协助认定。
3. 强化监管和处罚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公司会计账簿的监管,对违反规定的公司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4. 提高透明度:公司应加强信息披露,让股东更加了解公司的运营和财务状况,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争议。
有限公司股东公司会计账簿查阅权重点问题探究.
有限公司股东公司会计账簿查阅权重点问题探究有限公司股东公司会计账簿查阅权重点问题探究【摘要】自2005年《公司法》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账簿查阅权确定下来以后,学者在论述股东账簿查阅权时,将重心从构建制度转向了完善制度。
作为股东知情权的内容之一,实现股东和公司之间某种恰当尺度的利益平衡始终是该制度构建的价值选择。
本文从公司会计账簿性质出发,在总结我国股东会计账簿阅权立法和司法现状的条件下,结合国内的理论研究成果,为我国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的制度完善提供些许建议。
【关键词】有限公司会计账簿股东查阅权一、公司会计账簿查阅权的性质股东知情权作为一个集合性概念,由多种权利构成,虽然具体包含哪些权利并没有统一的立法或者学说支撑,但各国法上的知情权大概包括查阅权、质询权、检查人选任请求权与信息接收权1。
因此,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属于股东知情权中的一种,对于股东会计账簿查询权的性质的分析需要回溯到对股东知情权的定位。
股东的知情权,在股东权利体系中居于救济性、辅助性地位,但却是最为基础的地位。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现代公司中股东作为外部人与作为内部人的控制人之间既存在利益冲突也存在信息不对称,保障对公司信息的充分知情是股东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同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人管理公司起到了规范性制衡的作用。
二、我国公司会计帐簿查阅权的立法及司法适用现状我国2005年《公司法》已经以法律的形式对股东的公司账簿查阅权予以确认,《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1李建伟,《股东知情权的层级结构及其展开—————以八个国家、地区的立法比较研究为背景》,载《暨南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第8 期该条从股东账簿查阅权的行使方式、程序性要求、救济方式多角度对股东账簿查阅权进行了规定;但立法的质量需要经过司法适用的检验,如果司法适用过程中法官面临“举棋不定”的境况,则法律规定本身需要完善的必要性便是毋庸置疑的。
《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认定研究》范文
《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认定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知情权越来越受到重视。
会计账簿作为公司财务状况的重要记录,其查阅权的认定与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的认定,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
二、会计账簿查阅权的基本内涵会计账簿查阅权是指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这一权利是股东知情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股东利益、监督公司运营具有重要作用。
会计账簿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是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反映。
三、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的认定现状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的认定尚无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争议和模糊性。
一些学者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应当以合理、正当为原则,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应当设立具体的认定标准。
在实践中,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也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判决。
四、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的认定原则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的目的:1. 合法性原则: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2. 正当性原则: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应当是正当的,即为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便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3. 合理性原则: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应当具有合理性,不得过于泛化或模糊。
4. 个案分析原则:在具体案件中,应当根据股东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情况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以认定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
五、案例分析以某公司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案例为例,分析股东查阅目的的认定过程。
在该案例中,股东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为由要求查阅会计账簿。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了股东的实际情况、公司的经营状况、股东查阅的目的等因素,最终认定股东的查阅目的是为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做出投资决策,符合正当性和合理性的原则。
《2024年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认定研究》范文
《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认定研究》篇一摘要:随着有限公司经营环境的复杂性和透明度要求的提高,股东对会计账簿的查阅成为保障其权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通过对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的认定进行研究,分析了不同查阅目的下的会计账簿运用及其对股东权益的影响,探讨了相关法规与实际操作的契合度,旨在为相关领域的法律规范和实践提供参考。
一、引言在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股东对会计账簿的查阅权是一项基本权利,其目的是确保股东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护自身权益。
然而,不同的查阅目的可能带来不同的影响和效果,因此,对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的认定至关重要。
二、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的目的1. 了解公司财务状况:股东通过查阅会计账簿,可以了解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财务数据,评估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
2. 监督公司经营行为:股东通过会计账簿的查阅,可以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防范不正当经营行为。
3.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股东在发现公司经营中存在问题时,可以通过查阅会计账簿获取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不同查阅目的下的会计账簿运用及其影响1. 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的目的:股东可以全面、详细地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等,以获取全面的财务信息。
这种查阅有助于股东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2. 监督公司经营行为的目的:股东可以重点查阅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会计账簿,如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等科目,以检查公司的经营行为是否合规。
若发现异常情况,股东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解释或采取进一步措施。
3.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当股东发现公司存在违法经营或损害自身利益的行为时,可以通过查阅会计账簿获取证据,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这种查阅通常需要更加详细和深入的调查。
四、相关法规与实际操作的契合度分析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股东查阅权研究
股东查阅权研究引言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发展,股东权益的保护越来越受到。
其中,股东查阅权是保护股东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股东查阅权是指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在实践中,股东查阅权对于维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以及保证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股东查阅权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文献综述股东查阅权问题是公司治理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
国内外学者对股东查阅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股东查阅权的法律基础、股东查阅权的范围和程序、股东查阅权的意义和限制等。
国内学者对于股东查阅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其法律基础和意义方面。
例如,张琳(2018)认为,股东查阅权是股东知情权的重要内容,对于保护股东权益具有积极作用。
王燕(2019)则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出发,认为股东查阅权是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的重要手段。
国外学者对于股东查阅权的研究则更加深入。
例如,Jensen(1993)提出了“利益协同效应”理论,认为股东查阅权可以抑制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提高公司的整体价值。
而Smith(2000)则从公司法的角度出发,认为股东查阅权是保障股东权益的基本权利之一,对于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股东查阅权的概念和内容股东查阅权是指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章程、会议记录、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具体来说,股东查阅权包括以下内容:1、行使条件:股东查阅权一般需要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行使。
同时,股东还需要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中说明查阅的目的和范围。
2、范围:股东查阅权的范围包括公司的章程、会议记录、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这些文件和资料通常包括公司的经营计划、预算方案、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相关信息。
3、程序:股东查阅权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a.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查阅的目的和范围; b.公司审核申请,并在一定期限内答复; c.如果公司同意股东查阅,则需要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d.股东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查阅,并需要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和保密要求; e.查阅结束后,股东需要及时归还所查阅的文件和资料。
会计账簿查阅权调查
1 / 5当前股东知情权案件的审理难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发布时间:2007-03-28 09:07:49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股东知情权案件情况研究”课题组近期对上海法院审理股东知情权案件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了一次集中调研,我们选取了上海3个法院2002年以来审结并生效的46件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作为研究对象,其中,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生效的有33件,上海浦东区人民法院一审未上诉已生效的有5件,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未上诉已生效的有8件。
通过调研,发现当前法院审理股东知情权案件存在以下较为突出的司法难题。
一、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主体资格问题在股东知情权案件的审理中,权利主体的诉讼资格问题较为突出。
股东行使知情权与其是否出资到位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这在司法实践中已基本上取得一致的认识。
但以下三类主体提起的股东知情权之诉,仍在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和看法。
1.特殊身份股东对知情权的行使调查资料显示,在被调查的46件股东知情权案件中,请求人同时又是(或曾是)监事、董事的占有一定比例。
其中,原告股东同时担任(或曾任)监事的有6件,占13%;同时又任(或曾任)董事的有4件,占8.7%。
在此类案件中,原告股东通常并不以其同时任被告公司董事而作为行使知情权的请求基础,但往往以其同时系被告公司监事而要求行使知情权。
而对集股东与监事于一身的原告来说,其监事身份对公司的知情权与股东的知情权显然有所区别。
我国现行公司法对监事的知情权虽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对其具体行使方式以及是否可以采用司法救济方式未予规定。
司法实践中,对上述两种知情权的认识亦较为模糊,诉讼当事人亦往往理所当然地将两种知情权混为一谈,案件的审理法官亦未从股东知情权的性质的角度将其与监事的知情权加以区分。
2.已退出股东的知情权诉讼主体资格认定2 / 5在所调查的股东知情权案件中,曾为被告公司股东,而在起诉时不再是该公司股东的有5件,占所调查案件的10.9%。
《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认定研究》范文
《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认定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之一,其运营过程中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日益受到关注。
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享有对公司会计账簿进行查阅的权利,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何认定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对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的认定进行研究,以期为相关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二、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的目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了解公司财务状况:股东通过查阅会计账簿,了解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以便做出投资决策。
2. 监督公司经营:股东通过查阅会计账簿,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3. 维护自身权益:股东在发现公司财务状况异常或存在侵权行为时,可以通过查阅会计账簿维护自身权益。
三、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的认定原则为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股东合法权益,认定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正当性原则: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应具有正当性,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3. 必要性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应尽可能满足股东的合理查阅需求。
四、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的认定方法为了准确认定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 询问股东:在股东提出查阅请求时,公司可以询问股东的查阅目的,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查申请材料:公司应对股东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持股证明等,以判断其查阅目的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3. 结合实际情况:在认定股东查阅目的时,应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背景、行为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五、实践中的问题与对策在实践操作中,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的认定存在以下问题:1. 股东目的不明确或虚假:部分股东可能以虚假或不明确的目的申请查阅会计账簿,给公司正常运营带来困扰。
公司股东对公司会计帐薄的查阅权的正确理解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会计账簿查阅权的正确理解一、股东对公司会计账簿查询权的法律规定《公司法》第33 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从我国《会计法》的规定来看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区别和关系。
(一)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三者的区别:1、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
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是由具有一定格式、相互联系的账页所组成,用来分时、分类地全面记录一个企业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簿籍。
会计账簿分为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
3、财务会计报告是由三张主表和相关附表、附注组成。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利润表是反映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之间的联系:1、会计账簿是根据会计凭证来登记的。
可以说没有会计凭证,就无法完成会计账簿的登记。
2、财务会计报告是根据会计账簿来填制的。
没有会计账簿也就无法完成财务会计报告的填制。
3、会计凭证是整个会计数据的来源,保证会计凭证的真实准确才能保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真实准确。
4、会计账簿是对会计凭证的分类汇总,只有会计凭证没有会计账簿就不能直观地看出具体的收入、成本、费用、银行存款和现金等科目的变动。
5、财务会计报告是根据会计账簿而填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在不需要了解具体经济业务的情况下,简单明确地看出企业的财务状况。
三、查阅权是否涉及会计凭证1、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会计账簿的查询权是否包括“会计凭证”,特别是“原始凭证”。
股东查阅范围是如何的
股东查阅范围是如何的股东作为公司重要组成部分之⼀,拥有者公司的⼀系列重要权益,包括股东查阅权。
股东查阅范围是如何的?股东查阅权,指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书等相关的会计原始凭证和⽂书、记录进⾏查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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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东查阅权1.股东查阅权,指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书等相关的会计原始凭证和⽂书、记录进⾏查阅的权利。
2.法律设⽴股东账簿查阅权,是因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是笼统、⼤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原始的会计账簿更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发⽣的具体情况。
股东要想获取更充分的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就必须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
⼆、股东如何⾏使“查阅权”1.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请求,说明⽬的。
另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续。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当建⽴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2.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股东在⾏使“查阅权”时,必须向公司提出书⾯申请,经公司相关负责⼈批准同意后才可查阅、复制相关材料,⽽且必须登记。
对于查阅的地点及时长,相关法律并未给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相关法院判决可以推断出,股东在查阅公司相关材料时应在公司正常营业时间内查阅,对于查阅时长也要有⼀定的限制。
三、股东⾏使“查阅权”的限制性规定1.我国《公司法》规定,对于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书⾯申请,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股东提出书⾯请求之⽇起⼗五⽇内书⾯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由《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于“股东查阅权”的⾏使是在权利平衡的机制下进⾏的,即对于经营效率、经营秩序等公司权益未形成不利影响。
股东查账权限制范围判例研究
股东查账权限制范围判例研究查账是指股东对公司财务进行核查和审计,以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权人,享有查账的权利。
然而,对于股东的查账权限范围,存在一定的争议和限制。
本文将通过研究相关的判例,探讨股东查账权限的制约与保护。
一、查账权限的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享有必要的查账权利,以便确保公司财务的透明度和正当性。
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有向公司查阅、复制、提取有关公司财务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会计核算依据等资料的权利”,明确了股东查账的法律依据。
二、股东查账权限的制约1. 合理性原则股东查账的权利不是绝对的,应当遵循合理性原则。
股东不能滥用查账权限,以损害公司利益或者侵犯其他股东、有关方的合法权益。
2. 保密性原则股东在行使查账权利时,应当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不得将所获得的信息用于个人非法获利或者损害公司声誉。
3. 专业资格限制一些特定的财务信息可能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来解读和理解。
当股东没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和资质时,公司可以合理限制其查阅某些敏感性的财务信息。
三、股东查账权限的保护为保护股东的查账权益,法院在一些案例中明确了股东查账权限的范围,并对一些违反查账权利的行为进行制裁。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的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股东、股东代表诉公司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了股东查账的具体权限和程序。
该解释对于维护股东查账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 允许股东查账命令的发出在一些案例中,法院判决允许股东发出查账命令,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财务信息。
这些判例为股东行使查账权提供了保护和支持。
3. 追究违反查账权限的责任在一些案例中,法院追究公司或者管理层违反查账权限的责任,对其进行罚款或刑事处罚。
这些判例为股东的查账权利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
四、结论股东查账权限是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其范围受到一定的制约。
《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认定研究》范文
《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认定研究》篇一一、引言在有限公司运营过程中,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公司治理结构的了解,常常依赖于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公司财务管理的基础,它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
然而,如何认定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一直是公司法领域的重要议题。
本文将就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的认定进行深入研究。
二、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的目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作出投资决策;二是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尽职尽责;三是维护自身权益,如知情权、利润分配权等。
三、认定股东查阅目的的原则在认定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即股东的查阅目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合理性原则,即股东的查阅目的应当具有合理性,不能是无理取闹或恶意查询;三是利益平衡原则,即在保护股东权益的同时,也要兼顾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四、认定股东查阅目的的方法在认定股东查阅目的时,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一是审查股东的申请材料,了解其查阅的目的、范围和理由;二是与股东进行沟通,了解其真实意图和需求;三是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判断股东的查阅目的是否合理、合法。
同时,还可以参考相关判例和法律法规,为认定提供法律依据。
五、案例分析以某有限公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案例为例,该股东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为目的提出查阅请求。
经过审查申请材料和与股东沟通,发现其查阅目的合理、合法。
然而,在查阅过程中,该股东试图获取公司的商业秘密,违反了利益平衡原则。
因此,公司在保证股东知情权的同时,也保护了公司的商业秘密。
六、结论与建议通过对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目的的认定研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认定股东查阅目的应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和利益平衡原则;二是应结合申请材料、与股东沟通及参考相关判例和法律法规进行认定;三是公司应保护股东的知情权,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
股东知情权之查阅会计账簿权利的范围界定
股东知情权之查阅会计账簿权利的范围界定摘要:在当前司法实践中,股东请求查阅公司原始会计凭证的请求越来越多,各地法院在此审判焦点问题上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此类现象的背后是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账簿知情权的规定不明确所导致的。
股东是否能够查阅原始会计凭证,理论界与实务界都存在着巨大的争议。
当仅查阅会计账簿无法保证股东的知情权,股东想要查阅会计凭证却无明文的法律规定时,为了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应当将原始会计凭证纳入会计账簿的范畴,通过目的性扩张解释、类推适用等方法来论证股东查阅会凭证的正当性,允许股东查阅会计凭证。
关键词:股东知情权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一、问题的提出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第 33 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知情权可以分为一般知情权和特殊知情权1,《公司法》第 33 条第一款即为一般知情权,第二款则为特殊知情权。
公司章程以及会议记录等大多不涉及商业秘密,对于股东而言,此类信息的获得较为容易。
然而,一份真实的公司会计账簿可以反映公司真正的经营情况,涉及公司的交易往来以及未来的规划走向,甚至包含着公司的一些机密事项。
因此法律对会计账簿的知情权限制更多,对其规定更加具体。
《公司法》第 33 条第二款对股东查阅会计账簿进行了限制,即股东需要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公司需要考量股东是否存在不正当目的,如果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公司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此条款仅对于查阅会计账簿的主观目的进行了规定,然而在实践中常常引发巨大争议的不是“股东是否存在不正当目的”,而是会计账簿是否包含原始会计凭证这一问题。
如何界定股东知情权中查阅会计1 参见虞政平:《公司法案例教学》(第二版),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8 年版,第 761 页。
股东查账权限制范围判例研究
一、股东查账权概述(一)股东查账权属于股东知情权(二)股东查账权是较为敏感的股东知情权(三)股东查账权涉及股东知情权与公司法人权益的冲突二、享有查账权的股东范围(一)应具备现股东身份(二)系固有权,不受协议剥夺(三)不得授权代理三、查账权的查阅目的限制(一)积极查阅目的(二)消极查阅目的(三)举证责任分配四、查账权的查阅内容限制(一)可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二)可查阅会计账薄及原始凭证(三)倾向于不可查阅合同、协议五、查账权的程序限制一股东查账权概述(一)股东查账权属于股东知情权股东要有效地行使投票权,首先就要有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
从实质上看,股东知情权主要包括股东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与股东利益存在密切关系的公司情况。
从形式上看,股东知情权主要表现为股东查阅公司一系列文档,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等。
《公司法》(2004年修正)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2005年修改《公司法》,扩大了股东的查阅权范围。
现行《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上述规定对应《公司法》(2005修正)第三十四条,对比《公司法》(2004年修正)第三十二条,显而易见扩大了股东查阅权的范围、细化了股东查阅权的操作。
(二)股东查账权是较为敏感的股东知情权笔者试图从如下三个方面分析论证股东查账权的敏感之处:首先,《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股东查阅会计账薄的权利即股东查账权。
股东账簿查阅权范围法律界定的分析
二 、 国 内现 有 文献 分 析
然而 ,我国 19 93年 忪 司法》 并没 有赋予股东
会计账簿查 阅权 ,仅规定股东可以查 阅公司 的财会报
告 。立 法 的缺 失 直 接 导 致 了股 东在 利 用 法 律 保 护 自己
在 国内,系统论述股东账簿查 阅权制度 比较早 的
赋 予股份有限公 司股 东相应的会计账薄查阅权和复制权 。
关 键 词 :账 簿 ;查 阅权 ;股 东 ;知 情权 ; 法律救 济 中图 分 类 号 :D 2 . 1 1 文献 标 识 码 :A 文章 编 号 :10 —9 2 ( 1 1 10 0 — 5 92 9. 2 9 0 8 2 7 2 - 14 0 00 0
收 稿 日期 :2 0 — 7 2 定 稿 日期 :20 -1- 0 090~ 7 09 12
作者简介 :周世新 ,江西 中医学院副教授 ,主要从 事经济与法研 究 ; 鞠冬莲 ,江西中医学院讲师 ,主要从事教育经济研 究。
l 江
学
股 东账 簿 查 阅权 范 围 法律 界 定 的 分析
一
、
引 言
以请求人 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 阅。
我国新 《 公司法》 明确 赋予有 限责任公司股东账 股东账簿查阅权制度源于西方 的判例法 ,受 “ 股 簿查 阅权 ,是我国立法上的一大进 步 ,然而仅有一条 东是公司利益 的最终所有者”和 “ 委托代理关 系”理 论 的影 响 ,早在 1 世 纪 ,西方法 院就允 许股东查 阅 条 文的规定是过 于单薄和笼统的。特殊股东的账簿查 8
股东账簿查阅权范围法律界定 的分析
周世新 。鞠 冬莲
( 西 中 医学 院 经 管 学 院 ,江 西 南 昌 江 30 0 ) 30 6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帐簿查阅权范围界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帐簿查阅权范围界定
杨姝玲
【期刊名称】《中国电子商务》
【年(卷),期】2013(000)013
【摘要】《公司法》第34条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帐簿查阅权对象不包括会计凭证,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持不同态度.帐簿查阅权设定目的是为了股东能够了解公司真实的财务信息,考虑会计凭证的作用,以及我国实践中会计失真现象严重,有必要在法律上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会计凭证,同时为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有必要对于股东帐簿查阅权的正当目的、举证责任以及行使程序进行限制.
【总页数】1页(P208)
【作者】杨姝玲
【作者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91.91
【相关文献】
1.浅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会计凭证查阅权 [J], 左云鹤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的限制边界 [J], 蒋芳伟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行使的正当目的限制研究 [J], 郭丽筱
4.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的范围 [J], 张璐娴
5.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的行使 [J], 王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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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计帐簿查阅权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计帐簿查阅权研究的开题报告题目: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研究一、研究背景及意义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企业法人最常见的形式之一,它具有股权分离、责任有限等特点,是一种典型的出资人出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出资人是通过持有公司股权来参与企业管理和分配收益的。
因此,股东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具有极大的关注和需求。
而股东会计账簿就是反映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的重要工具,是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依据。
但是,在实践中,股东往往难以充分了解公司股东会计账簿,因为股东会计账簿是公司内部文书,只有公司的经理、财务主管等人员才有权利查看。
这种情况下,股东会计账簿的查阅权成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一方面,股东认为他们有权查阅公司股东会计账簿,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公司方面却认为股东的查阅行为可能会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损害公司利益。
因此,如何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又能保护公司商业机密,是本研究的重要探讨问题。
二、研究内容与方法本研究将主要研究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的问题,包括股东会计账簿的定义、股东会计账簿的查阅权来源和范围、建立股东查阅制度的适用条件和措施、以及如何在保护股东权益的同时保护公司商业机密。
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资料法、实证研究法、个案分析法等。
三、预期成果与意义本研究将能够全面深入地探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对策,进一步完善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结构,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公司商业机密。
本研究成果将能够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有关立法、规章制度和管理实践方面的参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研究
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研究随着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日渐分离,大多数的股东实际上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股东若要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必须充分地了解对公司的信息,特别是经营信息和财务信息。
在现代的公司管理结构中,股东知情权是公司股东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股东知情权规则处于基础地位。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侵犯股东知情权的现象依然存在,如何切实有力地保障股东知情权是中国目前公司法律制度必须解决的问题,研究股东知情权的特征和实现机制等一系列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大有裨益。
新《公司法》第34条引入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账簿查阅权,是我国公司立法的一大进步。
然而仅一条法律条文并不能完全得保证股东知情权的实现。
因此,如何在我国建立较为完善的股东知情权法律制度,如何使股东知情权得以切实的保障等问题,成为了实务界和学界共同关注的焦点。
本文分四章对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加以阐述和讨论,第二章从公司契约论的角度来对股东权的本质进行契约解释,强调公司股东权的契约属性,进而对作为股东权内容的查阅权进行契约解释,来界定其权利属性,对公司股东查阅权的主体规则、查阅对象范围规则、正当目的规则进行契约论的解释。
从而确认股东查阅权的自益权与共益权兼具的属性。
第三章主要分两节进行阐述,第一节阐述有限公司普通股东与特殊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的区别。
在这一节中,笔者归纳了几类特殊股东是否应该享有查阅权以及该如何享有。
第二节论述股份公司股东是否也应该享有与有限公司股东相同的会计账簿查阅权。
在新公司法中仅仅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但对股份公司的股东尚未规定,本节论述股份公司的股东是否有必要同样授予会计账簿查阅权,以及是否该给予必要限制,如何限制,直至取消限制。
第四章,主要研究可否对原始会计凭证的查阅权。
新《公司法》第34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股东查阅权的范围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等内容,但对原始会计凭证、存续久远的会计账簿是否能够查阅以及公司章程是否可以对查阅权进行自治等问题没有作出规定。
股东查阅权研究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股东查阅权研究吴高臣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关键词: 股东查阅权/正当目的内容提要: 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完善了股东查阅权制度,但还是十分粗陋。
国外股东查阅权制度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的过程,并且这一过程还在继续。
借鉴国外先进的公司立法,剖析查阅权的主体、行使查阅权的条件、查阅权的客体及查阅权的限制等,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我国股东查阅权制度的可操作性。
股东查阅权滥觞于美国,(P366)指股东对公司会计账簿、会计文书等相关会计原始凭证和文书、记录进行查阅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对股东查阅权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本文将全面探讨查阅权制度,包括查阅权的主体、行使查阅权的条件、查阅权的客体及查阅权的限制等。
一、查阅权的主体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查阅权能够使股东获得公司必要的信息,那么是否任何股东都可以行使该权利呢?换言之,查阅权究竟为单独股东权还是少数股东权呢?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两种立法例:一是少数股东权模式,即持股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东方可行使查阅权。
1969年美国《示范公司法》第52条规定,只有持股6个月以上或者持股比例达到5%的股东才可以行使查阅权。
1997法案通过之前,纽约州《商业公司法》第624条也存在类似规定。
《日本商法典》(2001年修订)第293条之6规定,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才可以行使查阅权。
二是单独股东权模式,即任何股东均可单独行使查阅权。
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某些州在修改公司法时就放松甚至取消了持股比例的要求,例如:《纽约州商业公司法》经过1997年的修订,其第624条删除了股东行使查阅权关于持股时间和比例的要求,任何股东均可以要求查阅公司账簿记录;《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第220条(2005年修订)规定,任何股东都可以要求查阅公司账簿记录。
我国台湾《公司法》(2001年修正)第48条规定:“不执行业务之股东,得随时向执行业务之股东质询公司营业情形,查阅财产文件、账簿、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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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计账薄查阅权查阅范围研究
摘要:股东会计账薄查阅权的实现有助于保障公司股东监督权的落实,但其查阅范围却存在诸多争议,结合域外相关制度,以及我国的司法实践和相关理论,应该采取折中说,即允许股东查阅原始凭证等资料,同时附加给股东相关的保密义务。
关键词:会计账簿;原始凭证;查阅范围;股东查阅权;股东监督权
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的现代公司治理模式下,为了防止公司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蚀,各国公司都在不断扩大股东查阅权的范围,我国《公司法》则赋予了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
但是关于股东能否查阅原始凭证,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查阅原始凭证却是公司的实务需求。
学理上,关于股东查阅权的查阅范围,存在诸多分歧,实务中,司法判例也没有达成一致。
一、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的内涵
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作为股东知情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公司法》尚未明确界定其概念及内涵。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七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具备股东资格就享有知情权,进而享有会计账簿查阅权。
学理上,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是指股东在查阅公司财务报告之外享有的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在公司实务中,股东行使账簿会计查阅权,有利于其了解公司内部真实的经营信息,进而做出合理的投资计划。
而且,会计账簿对资金流向的记录和反映,是公司经营活动、财务信息的如实体现。
更直白地说,公司的利润和分红数据的真实性将直接关系到股东现实的利益。
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的实现有助于保障公司股东监督权的落实。
二、我国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之查阅范围争议
(一)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中查阅范围的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是该条文过于笼统,未明确会计账簿的范围。
该条文在理论界以及实务中引起争议,即这里的会计账簿仅仅是指《会计法》上的账簿,还是包括原始凭证在内的账簿和凭证的统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征求意见稿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起诉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及与会计账簿记载内容有关的记账凭证或者原始凭证等材料的,应当依法受理。
”该条从司法的角度默示了股东可以查阅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但是该条尚未被写入正式文本。
最高法对此解释到:“在起草该解释的过程中,关于股东查阅范围是否应该包括会计原始凭证,法院内部还存在较大的争议。
因此,在最终公布的版本中,最高法删掉了股东可以查阅原始凭证这一明确的规定,而留待司法实务继续探索。
”由此可知,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的查阅范围在立法上还存在模糊性。
(二)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范围的司法实践争议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如何理解公司会计账簿,有的法院主张应该严格遵循法定主义,认为公司会计账簿仅仅就是字面
意义的会计账簿,不包括原始凭证。
例如,在刘越诉苏州华瑞腾航空设备有限公司纠纷案中,法院认为会计账簿及原始凭证必然反应公司的重大经营信息,该类信息一旦泄露,势必对公司竞争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必须要遵循法定主义,不允许股东查阅原始凭证等资料。
有的法院则认为《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会计账簿应该扩大解释为包括原始凭证在内的资料。
在审理崔世荣与南通恒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中,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股东唯有通过原始凭证才能了解一个公司最真实的业务水平以及经营信息。
实务中,会计报告以及账簿可以造假,但是原始证件很难造假。
因此,如果股东查阅权行使的范围只限于明面上的会计账簿或者会计报告,那么就公司部分中小股东而言,他们将无法掌握公司真正的业务信息和经营水平,股东的知情权也就很难得到保障。
(三)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范围的学理之争
学界关于股东可查阅的会计账簿分为狭义说、广义说和折中说三种观点。
狭义说主张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范围是有限的,不能查阅原始凭证。
该学说认为会计账簿是在原始凭证的基础上加工形成的,会计账簿已然将原始凭证的信息展示出来,因此,股东没有必要去查阅原始凭证。
另外,关于股东的查阅范围,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对此进行了列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