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网络市场监管有关问题的思考
对当前市场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对当前市场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1、加强原则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管规定,严防违法行为。
2、提高市场监管效率和质量,依靠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能力,防止违法事件的发生。
3、加大监管的调节力度,坚持健全多层次的市场监管框架,并且加强市场参与者的道德职业遵从性,防止市场异常波动。
4、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确保监管部门间的有效配合,提高对市场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率和处置效率。
5、加大市场监管部门的资金投入,强化监管资源,健全依法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监管体制。
6、强化监管部门的数据信息采集,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对市场参与者的合规和风险控制工作。
7、提高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认可度,建立市场监管机构的道德与职业操守体系,强化市场监管部门的社会责任感。
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原因与监管对策近年来,网络交易市场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态势,有效实现了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互促共荣。
然而网络市场也显露出了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这些现象严重制约了网络市场的进一步繁荣。
工商部门作为市场准入的“看门人”,市场秩序的“守夜人”和消费者权益的“守护人”,必须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
一、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网络商品良莠不齐,消费欺诈防不胜防。
一些无良商家通过误导性的文字说明和经过技术处理的图片介绍商品,出售一些假冒、伪劣、走私产品,造成广大消费者难以区分优劣、辨别真假,以至于上当受骗,相关类型的消费投诉逐年增加。
(二)经营资格真假难辨,交易安全令人忧心。
网络交易市场的准入门槛低,一些经营者不以实名登记,并伪造营业执照、授权书等图片蒙蔽消费者,其经营资格难以确认。
更有甚者伪造交易记录、诚信评价、质检报告等,欺骗消费者之后便人间蒸发,造成工商部门的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三)争议纠纷责任推诿,维权追责困难重重。
网络交易所形成的产业链涉及生产、销售、物流、金融、保险等多个领域,造成维权成本较高。
一旦出现争议纠纷,各环节经营者推责任、耗时间现象时有发生,不少消费者权衡货值与维权成本后选择自己吃亏,更助长了责任推诿行为。
(四)恶性竞争手段繁多,诚信经营倍感压力。
由于网络市场覆盖面大、受众群体广,经营主体容易伪装和逃匿等特点,网络市场呈现出了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的状态。
侵权方很容易利用信息的不易追查性,逃脱责任和政府监管,从事商业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
诸如误导消费和虚假销售、诋毁商家信誉,侵犯知识产权等等,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已是屡见不鲜了。
因为此类行为能够游离于法律制裁之外,所以广大诚信经营者感到巨大经营压力。
二、造成网络交易市场诸多问题的原因(一)虚拟性。
虚拟性是网络最重要的特征,它为网络交易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难以克服的弊端,网络无法实现面对面的交易,只能通过文字说明、图片展示、在线聊天等来介绍商品、完成服务。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政策执行思路探讨

在 中国与 东盟 的农产 品贸易 中 . 分析Ⅱ 】 . 新 财经, 2 0 1 0 ( 0 9 ) . 『 2 1 刘英, 谢运 , 吴明 星. 产 业 内 贸 易 与
我 国加 工 贸 易的 发展 丌 1 . 国 际贸 易 问题 , 2 0 0 5
L指 数 均 小 于 0 . 5 。这 说 明 我 国 与 ( 业 内贸 易 的发 展对 我 国农 业 的 发 展有 重 要 贸 易 G 0 6 ) . f 3 1 郑 邵 阳, 周 昕. 东亚 死 去 产 业 内 贸 的作用 。 首先 . 产业内贸易的发展也可促进 东 盟的农 产品贸 易仍然 以加 工程 度较 低 我 国农 产 品 的加 工 水平 整 易 的发 展 状 况— — GL指 数 级 发展 原 因 分 农 业产 业 升级 在 经 济 一体 化 的 经 济 背景 的农 产 品 为 主 .
易 的 建 议
( 三) 鼓 励 消 费偏 好 的 多样 化 目前 . 我 国 产 品 差 异 对 产 业 内 贸 易 的
主 要 是 因 为 国 内 广 大 消 费 者 还 束。 我 国 虽然 地 域 资源 丰裕 , 但 与此 同 时我 影 响 不 大 . 国也 是人 口大 国 .人 均 资源 存 在 明 显 的缺 未 树 立消 费 差 异 产 品 的 意 识 。所 以 , 在提 应 该 鼓 励 消 费 口。 推进 农产 品 的产 业 内 贸易 对 我 国 具 有 高 人 均 收 入 水 平 的 基 础 上 , 者进行多样化的消费 . 鼓励 个 性 化 消 费 。 重 要 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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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 文 从 工 商行 政 管 理 市 场 监 管 要 影 响
的 特 点 出发 . 分 析 了 目前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市 场 监 管 政 策执 行 中 存 在 的 问题 并 针 对 这 些 问 题 提 出相 应 建 议 . 以期 为 相 关 部 法 水 平 .推 动 社 会 主 义 市场 经 济 体 系 的
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市场监管部门的作用和责任日益凸显。
然而,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市场监管部门在执行职责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分析当前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改进。
一、执法力度不够坚决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执法中可能存在执法力度不够坚决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缺乏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执法行动可能不够果断,导致一些违法行为长期存在。
另一方面,执法行动中的处罚措施往往过于温和,对于违法者没有形成足够的震慑。
这种现象使得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变得缺乏威慑力,影响了违法行为的整治效果。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确保执法行动的果断性。
同时,应当适时调整处罚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起到威慑作用。
二、信息发布不够及时透明市场监管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存在的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一些重大案件或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披露往往会滞后甚至不够透明,给公众造成了困惑和不信任的感觉。
为解决这一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和透明。
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及时向公众通报重要信息,增加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三、执法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在执行职责过程中,也难免出现腐败问题。
一些工作人员可能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这不仅损害了市场秩序,也破坏了市场监管部门的形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廉政建设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建立健全反腐败机制,加强内部监管,对违法行为严肃处置,以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协调效率有待提高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效率问题,也是制约市场监管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
由于信息共享不畅、协调机制不完善,一些交叉部门之间的工作错位和重复执行问题较为突出,导致监管工作效率低下。
为解决这一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起顺畅的信息共享机制,并适时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以提高协调工作的效率。
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市场监管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必须正视一些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市场准入限制过多在某些行业领域,政府对市场准入实行了过多严格的限制。
这不仅妨碍了公平竞争和创新进程,还阻碍了新兴企业发展。
首先,在某些专利保护较强的行业中,老牌企业往往占据着垄断地位,而新进入者则面临高昂的准入壁垒。
此外,在一些传统行业,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审批过程繁琐等因素也使得新企业进入困难。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大改革力度,鼓励自由竞争和创新精神,降低准入门槛。
建议:逐步取消或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在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同时,确保公开透明、客观公正。
二、监管职能分散、效果不明显市场监管部门在职能划分和协调方面存在问题。
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责任边界模糊,导致监管效果不佳。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市场监管时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也不够。
这些问题给了违规企业可乘之机。
建议:加强市场监管职能整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和有效性。
三、执法力量不足市场监管中执法力量的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执行者,相关执法人员需要具备娴熟的专业知识和技巧来应对复杂多变的情况。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他们往往面临着时间紧迫、资源匮乏等挑战。
这限制了执法人员开展有效执法活动并维护市场秩序。
建议:增加执法力量投入,并通过持续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技能水平。
四、惩罚措施过于温和市场监管中过于温和的惩罚措施也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对于违规企业而言,轻微的处罚往往难以产生足够威慑力。
此外,由于法律规定的处罚限制,一些重大违法行为只能受到相对较轻的处罚。
这导致了执法者缺乏有效手段来维护市场秩序。
建议: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处罚金额,并适时修订相关法律,确保惩罚力度与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相匹配。
对创新工商行政管理的思考

对创新工商行政管理的思考随着全球化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迅速发展的科技和创新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经济环境。
在这样的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和机遇。
如何推动创新工商行政管理的全面升级,优化服务、提升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完善的保障和支持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构建创新型工商行政管理体系创新是推动发展、创造价值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驱动力,而管理则能够协调和优化资源,实现创新的目标。
构建创新型工商行政管理体系应当立足于本土实际,深入挖掘新技术和新模式,强化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政府与企业等社会主体协同创新,着力打造智慧型、服务型、市场导向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二、加强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信息化和数字化是全球经济竞争的重要战略,对于创新工商行政管理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应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监管信息化建设,推广“互联网+”模式,建立电子政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全流程电子化、数字化、智能化,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企业和市场创造更多的机会和空间。
三、推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正在改变业务流程和商业模式,为工商行政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应积极推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在工商行政管理中的应用,深入探索数据处理、分析、预测、挖掘等新模式,实现数据驱动决策和创新打造更加高效、智慧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质的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也是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注重建设高效、便捷、廉洁、诚信的服务机制,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广“一站式”服务和“多证合一”模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五、加强创新人才培养人才是创新的重要源泉,加强创新人才培养也是创新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保障。
应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的作用,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和技能创新,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能力强的工商行政管理团队,为全社会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服务化的工商行政管理服务。
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是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市场监管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
1.执法力度不足。
有些地区监管部门缺乏执法人员,无法有效监管市场秩序。
2.监管部门缺乏技术手段。
现代市场中出现了许多新的违规行为,例如网络诈骗和虚假宣传,但监管部门缺乏相关技术手段,难以有效打击这些行为。
3.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畅。
市场监管牵涉多个部门,但由于信息壁垒,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畅,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为解决这些问题,建议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执法力度。
相关部门应加大人力资源投入,提高执法效率,加强市场监管。
2.引入新技术。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例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
3.加强信息共享。
监管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综上所述,市场监管问题的解决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只有加强监管部门执法力度,引入新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共享,才能真正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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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

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也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但从前的实践情况来看,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仍然存在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非法经营行为常常出现,特别是一些经营高危行业和重点行业的石场和网吧。
(二)假冒伪劣商品在市场上依然存在。
(三)执法环境问题突出。
一是地方行政干预依然存在。
二是执法手段匮乏,强制性行政难于实施。
三是执法中当事人不配合如处理案件的强制措施有限,调查取证难。
(四)执法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偏低。
在办案执法过程中往往问题不断。
一是重罚轻纠。
二是重实体、轻程序。
三是重证据、轻规范。
(五)法律不健全。
行政执法首先要“有法可依”,在执法实践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执法人员越来越感到法律的不完善。
包括立法和修改的滞后,法律自身的缺陷,操作性不强,强制手段不力等。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及对策(一)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
应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离,实现政府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的转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行政理念。
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二)继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体系。
法律是行政执法机关活动的准绳,也是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依据,要严格依法行政就必须及时制定和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建立起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
(四)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谋求理解和支持。
(五)将商品质量关口前移工作落实到农村集贸市场。
(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夯实依法行政行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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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网络市场监管有关问题的思考 省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 刘学红
近年来,互联网在我国迅速发展,网络交易、网上信息服务等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广泛应用,不仅带动了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也使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体验到了全新的营销模式和消费方式。
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网上交易无序发展,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照经营、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从事不良活动,如垃圾邮件和短信,违法信息服务等,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互联网的健康有序发展。
今年7月,国务院新“三定”方案明确赋予国家工商总局行使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实现对网络交易市场的有效监管,尚有诸多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一、网络交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网络交易市场主体不规范
网络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利用虚拟空间网站或网页从事经营活动的网站或网上商店开办者。
随着经营性网站的大量开设和网上交易数量激增,网上交易中无照经营现象严重,网上交易产品从工业品、
农副产品、日常消费用品无所不有,还有专门从事信息服务的经营者,而这些网上经营者几乎都没有办理营业执照。
(二)网络交易中违法经营现象屡见不鲜。
部分网络经营者利用网上交易看不见摸不着的特点,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或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如销售质次价高的商品,或者将一些普通食品或保健品夸大成“灵丹妙药”蒙骗消费者;有些经营者从事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传销等违法行为,甚至在网上公开售卖违禁药品或物品,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利用互联网侵权现象较为严重。
随着网上交易的迅速发展,网络侵权行为大量出现,如网上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的非法传播与下载,网上销售假冒知名商品,非法使用肖像权、著作权等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当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交易监管的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网络交易监管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的尝试,目前对网络交易行为的监管还存在以下难题: (一)对网上违法交易行为调查取证难。
网上交易的证据多是储存在电脑网页上的,当事人很容易对网络电子数据进行修改、破坏、删除, 如果当事人删除了内容,证据便会消失,违法事实就很难用证据来锁定。
(二)消费者维权难。
由于网上交易是在虚拟市场上进行的,消费者无法了解所购商品的真实情况,有的在网上购买的的商品
与网上宣传的相差甚远,或者所购商品发生霉变、破损、丢失的,消费者要求退货或赔偿十分困难。
(三)网络交易违法当事人难找。
有的当事人是跨区域甚至跨国经营,有的当事人是将其网页挂在别的网站上,有的在网上提供的姓名和经营地点不真实,查找起来十分不便。
(四)监管手段滞后。
网络交易的经营者在网络上出售商品、提供服务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网络违法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分散性,如果没有系统的网络监管平台、高效的监管软件,仅靠现有的监管手段难以达到有效监管。
(五)执法依据不足。
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网上交易,现有的法律法规规范网上交易的部分很少,使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起来有一定难度。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网络交易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建规立制,明确监管范围和职责。
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有互联网商务主体市场准入、交易行为、违法案件的查办等方面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为进一步明确监管范围和职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提请地方立法机关先行制定互联网商务监管规则、互联网商务主体备案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或者在职权范围内先行制定一些规范性文件,明确监管原则、管辖权限、巡查方法、登记备案等工作流程,以适应监管需要。
(二)把好对网络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确定主体资格。
依
照现有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电子商务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以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经营性网站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注册登记,规范电子商务企业登记。
建立互联网经济户口数据库,并实现电信管理机构网站登记、备案数据与工商部门经济户口数据联接,以做好对网络市场监管的基础性工作。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探索高效监管方式。
一是完善网络市场基础数据信息,建立网站数据库、互联网商务主体备案数据库,全面掌握本地区网上经营主体的状况。
二是开发监管软件,建立互联网商务监督管理系统,代替通过人工搜索排查的低效率方式,实现数据采集、归类、分析、统计的自动化,在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化技术应用方面积极探索,以破解当前网络商务违法发现难、取证难的难题,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网络交易市场的水平和能力,对网上经营实施动态监督管理。
(四)建立科学的网络监管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网上分类巡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从信息产业部或地方通信管理局获取网站登记备案信息,结合工商部门经济户口信息,建立网站经济户口,检查网站经济户口中各类网站的内容、网站经营者的开办资格和经营服务情况,并根据网站规模进行分类监管,对在网上巡查中发现有违法内容的网站,执法人员将进行实地检查。
二是建立对申诉和举报的排查机制。
收到针对网上违法经营
的申诉和举报后,将通过查阅网站发布的信息、搜索工商经济户口信息、向互联网接入商查询网站接入信息等方式,将违法网站经营地址进行定位,并安排执法人员上门调查。
三是建立查处和关闭违法网站的机制。
执法人员通过主动巡查和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网站的经营者,并责令其对载有违法内容的网站进行整改或删除。
对于拒不整改的,通过网站接入商关闭其违法网站。
四是实行行政指导和网络监管相结合。
对网络经营中的轻微违法行为,通过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和规范意见书,及时制止网络经营违法苗头,督促互联网商务主体规范诚信经营。
(五)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网络经营中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进行监管和处罚,如对虚假广告、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无照经营、传销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利用12315行申诉举报系统、互联网短信平台等多种渠道为消费者开辟举报通道。
与此同时,争取公安、电信等部门配合与支持,形成网络市场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