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汇业务系统业务处理手
企业网银电子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企业网银电子汇票业务操作手册二、开立电子汇票1. 登录企业网银平台,选择“电子汇票”功能。
2. 在电子汇票功能页面,选择“开立电子汇票”。
3. 输入汇票相关信息,包括汇款人、收款人、汇票金额、到期日期等。
4. 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开立”。
三、查看电子汇票1. 登录企业网银平台,选择“电子汇票”功能。
2. 在电子汇票功能页面,选择“查看电子汇票”。
3. 根据需要选择查询条件,如“汇款人”、“收款人”、“到期日期”等。
4. 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显示符合条件的电子汇票列表。
四、修改电子汇票1. 登录企业网银平台,选择“电子汇票”功能。
2. 在电子汇票功能页面,选择“修改电子汇票”。
3. 根据需要修改汇票信息,并核对修改后的信息。
4. 点击“确认修改”按钮,系统将保存修改后的新信息。
五、撤回电子汇票1. 登录企业网银平台,选择“电子汇票”功能。
2. 在电子汇票功能页面,选择“撤回电子汇票”。
3. 根据需要选择要撤回的电子汇票。
4. 点击“确认撤回”按钮,系统将执行撤回操作。
六、签收电子汇票1. 收到对方开立的电子汇票后,登录企业网银平台,选择“电子汇票”功能。
2. 在电子汇票功能页面,选择“签收电子汇票”。
3. 输入对方开立的电子汇票信息,包括汇款人、收款人、汇票金额、到期日期等。
4. 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签收”,系统将执行签收操作。
七、兑付电子汇票1. 到达电子汇票到期日后,登录企业网银平台,选择“电子汇票”功能。
2. 在电子汇票功能页面,选择“兑付电子汇票”。
3. 根据需要选择要兑付的电子汇票。
4. 点击“确认兑付”按钮,系统将执行兑付操作。
八、注意事项1. 在办理电子汇票业务前,确保企业账户内有足够的余额。
2. 汇票信息填写时要仔细核对,避免错误导致操作失败。
3. 汇票到期前需提醒对方进行签收操作,以确保按时兑付。
4. 如果出现汇票信息错误或其他疑问,及时联系银行客服人员进行处理。
电子汇兑系统介绍
(3)金融信息传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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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各种电报开始通过金融卫星通信网传递,为 加强金融管理和宏观调控提供了丰富的信息。在这基础上, “金融信息传输系统快通工程”(简称“快通”工程)于 1993年6月25日开始试运行。1993年7月12日,外汇信息系 统在20个城市开通,为成功地平抑外汇汇率传递了大量信 息。
三、中国邮政电子汇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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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邮政汇兑业务
❖ 国内邮政汇兑业务是指邮政企业接受汇款人的委 托,将收汇的款项全额兑付给国内指定收款人的 业务。
(二)邮政汇兑业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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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通知方式分: ▪ 邮局通知和汇款人自行通知(预留密码)
❖ 2002年成立牡丹卡中心,推进零售业务的业务、产品和机构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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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商银行将所有的业务和数据集中到省、市分行计算 中心处理,35个大型计算机运行中心承担了全行4万多个 对公、储蓄营业网点的业务处理。已进入全国一级网的主 要应用项目有以下几方面: ▪ 工行电子汇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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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汇兑系统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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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子汇兑系统概述
2
国内的电子汇兑系统
3 中国国家金融通信网及现代化支付系统
4
国外著名的电子汇兑系统
第一节 电子汇兑系统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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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汇兑系统的涵义
1、定义:
广义的电子汇兑系统,泛指行际间各种资金调拨作业系 统。它包括一般的资金调拨业务系统和清算作业系统。一般 的资金调拨业务系统,如托收系统(Collection)、资金转账 系统(Money Transfer)、支付系统(Payment System)等,用 于行际之间的资金调拨;清算作业系统,用于行际间的资金 清算。
电子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一、总则电子汇票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和融资工具,在商业交易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电子汇票业务的操作和管理,保障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电子汇票业务的所有机构和个人,包括出票人、收款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持票人、票据交换所、金融机构等。
二、电子汇票的定义和分类(一)电子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二)电子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
三、电子汇票业务的参与者(一)出票人是指签发电子汇票并将其交付收款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收款人是指电子汇票上记载的收取票据款项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三)承兑人是指在电子汇票上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四)背书人是指在电子汇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五)被背书人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六)持票人是指持有电子汇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七)票据交换所是指负责电子汇票信息交换和登记的机构。
(八)金融机构是指依法从事金融业务的银行、财务公司等机构。
四、电子汇票业务的办理流程(一)出票1、出票人登录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填写汇票相关信息,包括出票日期、汇票到期日、收款人名称、汇票金额、付款人名称等。
2、出票人提交出票申请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对出票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电子汇票。
(二)承兑1、付款人收到出票人的提示承兑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承兑或者拒绝承兑的决定。
2、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在电子汇票上记载承兑事项并签章。
(三)背书转让1、背书人在电子汇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背书事项并签章。
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操作规程
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操作规程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全面规范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的业务处理流程,保护银行和客户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电子商业汇票”,指银行在电子化环境下开立、签发、转让和兑付的商业汇票业务。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银行开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各项操作流程。
第二章电子商业汇票的开立和签发第四条银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电子商业汇票的开立和签发的具体操作流程。
第五条银行在接到客户的开票申请后,应当按照要求核对客户的身份信息和资质条件,并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
第六条银行应当在开出电子商业汇票的同时,签发付款承诺书,承诺按时按量地支付电子商业汇票的金额。
第七条银行应当将开出的电子商业汇票及时上传至票据托管平台,并调整客户的账户余额,以便客户能够通过电子检索或查询及时取得汇票信息。
第三章电子商业汇票的转让第八条银行应当按照客户要求进行电子商业汇票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照司法部门要求进行电子商业汇票所有权的转移。
第九条银行在进行电子商业汇票所有权的转移时,应当确认受让人的身份信息和资质条件是否合法,并在系统中完成转移操作。
第十条银行在完成电子商业汇票所有权转移后,将转移结果及时上传至票据托管平台,更新汇票信息,以便所有权转移双方能够及时得到相关信息的通知。
第四章电子商业汇票的兑付第十一条银行应当按时支付电子商业汇票的金额,并及时上传汇票兑付信息至票据托管平台,并将相关信息通知汇票持有人和受让人。
第十二条银行必须核实汇票持有人和受让人的身份信息及资质条件是否合法后,确认电子商业汇票的兑付。
第十三条银行应当及时清算汇票的兑付款项,并将款项划转至汇票持有人的账户中。
第五章相关责任第十四条银行的全体工作人员应当认真执行本规程,承担相应的业务操作责任。
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操作规程
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操作规程一、引言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是指银行作为票据交易的中介机构,在电子化环境下,提供电子商业汇票的发行、承兑、贴现、转让和支付等服务。
为规范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处理操作,提高业务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业务流程概述1. 电子商业汇票的发行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通过电子渠道为其发行电子商业汇票。
发行前,银行需对客户进行身份验证,并核实其资信状况。
发行的电子商业汇票应包含必要的信息,如票据号码、出票日期、金额等。
2. 电子商业汇票的承兑持有电子商业汇票的收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承兑。
银行在核实汇票真伪和有效性后,可以决定是否承兑。
承兑后,银行会在汇票上加盖承兑印章,并对汇票进行登记。
3. 电子商业汇票的贴现持有电子商业汇票的收款人可以将其贴现给银行,即提前获得票面金额的一部分作为贴现款。
银行在核实汇票真伪和有效性后,可以决定是否贴现。
贴现后,银行会在汇票上加盖贴现印章,并支付贴现款给持票人。
4. 电子商业汇票的转让持有电子商业汇票的收款人可以将其转让给他人。
转让时,持票人需向银行提出转让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转让文件。
银行在核实转让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后,可以决定是否办理转让手续。
5. 电子商业汇票的支付到期的电子商业汇票可以通过银行进行支付。
持票人需向银行提出支付申请,并提供必要的支付文件。
银行在核实支付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后,可以决定是否办理支付手续。
三、业务处理细则1. 业务受理银行应建立完善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受理窗口,接收客户的业务申请。
受理窗口应配备专业的业务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地处理客户的业务需求。
2. 业务审核银行在受理客户的业务申请后,需进行业务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客户身份验证、汇票真伪核实、资信状况核实等。
审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客户,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办理业务。
3. 业务办理银行在审核通过后,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
办理过程中,需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介绍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
电子商票(ECDS)系统简介
1
电子商票基本规定
2 电票和纸票的区别
3 ECDS电票比纸票的业务优势
4
ECDS电票的适用范围
53
ECDS电票的签发流程
一、电子商票基本规定
(一)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lectronic Commercial Draft System,简称ECDS):
• 非卖方付息百分比:约定由哪一方来负担贴现利息。为零是 持票人负担。
• 当企业持有的票据为以下状态时,可向银行申请贴现。 1、提示收票已签收; 2、背书已签收; 3、质押解除已签收; 4、回购式贴现赎回已签收。
五、ECDS电票的签发流程
• 提示付款应遵循以下规则: 1、提示付款期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
– 比如对于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在实际纸票中仍存在继续转让的情 况,而在系统中严格控制了这类票据不得转让
1
中国电子商业汇票 系统功能概述
2
电子商业汇 票业务处理 功能模块
3
纸质商业汇 票登记查询 功能模块
4
商业汇票转 贴现公开报 价功能模块
基础条件
❖银行、财务公司参与电子商业汇票活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 系统参与者需拥有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满足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相关技术及安全性要求; ▪ 具有健全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业务处理及流程
❖ 系统支持以下票据行为:
▪ 出票(含承兑) ▪ 转让背书 ▪ 贴现(包括赎回业务) ▪ 转贴现(包括赎回业务) ▪ 再贴现(包括赎回业务) ▪ 央行卖出商业汇票 ▪ 质押(包括质押解除业务) ▪ 保证(包括对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的保证) ▪ 提示付款(包括到期提示付款和逾期提示付款) ▪ 追索(包括再追索,类型可分为拒付追索和非拒付追索)
银行电子划汇操作流程
##银行电子汇划业务操作规程为了保证电子汇划业务的安全、快捷、正常运行,规范日常操作行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根据《$#银行电子汇划制度》,制订本操作规程。
一、发报行业务处理手续(一)发报行办理有关电子汇划业务时,经审核有关凭证要素无误后,办理相应转帐手续。
发出“电子汇划贷方报单”时的会计分录为:(借)有关存款科目或(借)101现金或其他科目(贷)304-电子汇划往来-02电子汇划待发报经复核无误,密押员加编密押后,进行发报,计算机自动办理转帐,并打印“电子汇划贷方报单”,会计分录为:(借)304-电子汇划往来-02电子汇划待发报(贷)304-电子汇划往来-01电子汇划款项发出“借方报单”时,操作手续同上,会计分录反之。
(二)每日营业终了时,打印“电子汇划未发报文登记簿”(即304-02子目中未发出报单明细),查明未发原因,在下一个工作日进行相应处理。
(三)发报行对客户提交的原始凭证应做以下处理,“信汇委托书”第三、四联,电汇委托书第三联,“托收承付凭证”、“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第三联(解讫通知)均视为发报依据,分别作为电子汇划借方或贷方报单的附件。
(四)发报行如遇特殊业务,必须将有关凭证寄回收报行才能转帐时,发报行应于办理电子汇划业务当日,将有关凭证寄收报行,并通过电话或电子公文方式通知收报行。
二、收报行业务处理手续(一)收报行收到“电子汇划贷方报单”信息后,计算机自动将款项转入电子汇划待转帐子目。
会计分录为:(借)304-电子汇划往来-01电子汇划款项(贷)304-电子汇划往来-03电子汇划待转帐经分中心加密机自动(或通过密押卡)核押后,登记“已核押报文登记簿”;打印“电子汇划贷方补充报单”(一式五联)。
其中,第一、二联经加盖经办人员名章和转讫章后,送交事后监督复核。
第三、四、五联,加盖清算专柜经办人员名章后,送有关柜组做相关交易处理。
收到“电子汇划贷方报单”(作“贷方补充报单”)时,会计分录为:(借)304-电子汇划往来-03电子汇划待转帐(贷)有关科目或(贷)XX科目-收款人户收到“电子汇划借方报单”(作“借方补充报单”)时,会计分录反之。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手续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手续电子商业汇票是一种电子化的票据,其业务处理手续包括四个主要步骤:开票、承兑、背书和兑付。
本文将对这四个步骤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解释。
一、开票开票是指企业向客户开出电子商业汇票。
开票前,企业需先提前与银行签署电子商业汇票开具协议,并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填写电子商业汇票开票信息,包括票面金额、开票日期、到期日期、出票人、收款人等信息。
然后将票据信息通过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生成电子商业汇票,实现电子开票。
二、承兑承兑是指银行对企业出具的电子商业汇票进行审核并确认予以承兑。
企业出具电子商业汇票后,提交给收款人的银行进行审核,审核包括票据真实性、票面金额、付款期限等方面的核查。
审核通过后,银行将对电子商业汇票进行承兑,并在票据上加盖电子印章,证明银行已受理汇票,并承诺在到期日按票面金额支付。
三、背书背书是指收款人通过拆分、转让、贴现等方式将电子商业汇票权利转移给其他收款人的过程。
收款人需要在汇票的背面签署电子背书,并填写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名称。
背书后,银行会对背书信息进行核实和验证,并确认背书人的转移权,确保新的持有人可以享有汇票权益。
四、兑付兑付是指汇票到期,银行按票面金额向持有人支付资金。
电子商业汇票到期日到达后,持有人可携带汇票到汇票指定的银行或可兑付的金融机构进行兑付。
银行会核查持有人是否符合兑付条件,并按照汇票面额向持有人支付汇票金额,标志着电子商业汇票的完结。
综上所述,电子商业汇票的业务处理手续相对于纸质商业汇票而言更加简洁、高效、安全。
电子商业汇票的逐渐普及将推动企业金融业务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促进企业间的交易流程更加便捷、快速和透明化。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手续》XXXX-09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手续第一章根本规那么一、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分为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机构〕、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机构〕、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由于接入机构和被代理机构中均包含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但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有所不同,且中国人民银行也参与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所以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可以细分为:〔一〕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行〕;〔二〕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接入财务公司〕;〔三〕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行〕;〔四〕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被代理财务公司〕;〔五〕中国人民银行;〔六〕除前五项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
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应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在接入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或在接入财务公司开立账户;被代理行、被代理财务公司应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在接入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二、客户可与开户行、开户财务公司〔以下统称开户金融机构〕签订协议,由开户金融机构代为发起以下业务并代理签章:〔一〕提示收票申请的回复;〔二〕转让背书申请的回复;〔三〕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申请。
另外,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未按规那么及时回复提示付款申请时,其开户金融机构应按?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方法?的规那么代为回复并代理签章。
三、票据当事人〔接入财务公司或通过接入财务公司办理业务的企业除外〕收款时,入账应遵循以下规定:付款方应按票据记载的收款方的开户行行号、账号〔贴现入账应使用贴现入账信息〕、名称向收款方汇划资金。
四、根据电子商业汇票所处的流转阶段,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将电子商业汇票分为如下状态:(一)出票已登记;(二)提示承兑待签收;(三)提示承兑已签收;(四)提示收票待签收;(五)提示收票已签收;(六)票据已作废;(七)背书待签收;(八)背书已签收;(九)买断式贴现待签收;(十)买断式贴现已签收待清算;(十一)买断式贴现已签收已排队;(十二)买断式贴现已签收;(十三)回购式贴现待签收;(十五)回购式贴现已签收已排队;(十六)回购式贴现已签收;(十七)回购式贴现已至赎回开放日;(十八)回购式贴现已逾赎回截止日;(十九)回购式贴现赎回待签收;(二十)回购式贴现赎回已签收待清算;(二十一)回购式贴现赎回已签收已排队;(二十二)回购式贴现赎回已签收;(二十三)买断式转贴现待签收;(二十四)买断式转贴现已签收待清算;(二十五)买断式转贴现已签收已排队;(二十六)买断式转贴现已签收;(二十七)回购式转贴现待签收;(二十八)回购式转贴现已签收待清算;(二十九)回购式转贴现已签收已排队;(三十)回购式转贴现已签收;(三十一)回购式转贴现已至赎回开放日;(三十二)回购式转贴现已逾赎回截止日;(三十三)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待签收;(三十四)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已签收待清算;(三十五)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已签收已排队;(三十六)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已签收;(三十七)买断式再贴现待签收;(三十八)买断式再贴现已签收待清算;(三十九)买断式再贴现已签收已排队;(四十)买断式再贴现已签收;(四十二)回购式再贴现已签收待清算;(四十三)回购式再贴现已签收已排队;(四十四)回购式再贴现已签收;(四十五)回购式再贴现已至赎回开放日;(四十六)回购式再贴现已逾赎回截止日;(四十七)回购式再贴现赎回待签收;(四十八)回购式再贴现赎回已签收待清算;(四十九)回购式再贴现赎回已签收已排队;(五十)回购式再贴现赎回已签收;(五十一)质押待签收;(五十二)质押已签收;(五十三)质押已至票据到期日;(五十四)质押解除待签收;(五十五)质押解除已签收;(五十六)保证待签收;(五十七)提示付款待签收;(五十八)提示付款已签收待清算;(五十九)提示付款已签收已排队;(六十)票据已结清;(六十一)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只能追出票人,承兑人及其保证人〕;(六十二)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以追所有人〕;(六十三)提示付款已拒付〔不可进行拒付追索〕;(六十四)逾期提示付款待签收;(六十五)逾期提示付款已签收待清算;(六十六)逾期提示付款已签收已排队;(六十七)逾期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只能追出票人,承兑人及其保证人〕;(六十八)逾期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以追索所有人〕;(六十九)拒付追索待清偿;(七十)拒付追索同意清偿待签收;(七十一)拒付追索同意清偿已签收;(七十二)非拒付追索待清偿;(七十三)非拒付追索已撤销;(七十四)非拒付追索同意清偿待签收;(七十五)非拒付追索同意清偿已签收;(七十六)央行卖票待签收;(七十七)央行卖票已签收待清算;(七十八)央行卖票已签收已排队;(七十九)央行卖票已签收;(八十)已逾票据权利失效日。
电子汇兑业务
电子汇兑业务电子汇兑业务(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EFT)是一种现代化的支付方式,它利用电子技术,将货币转移从现实转移到虚拟的电子网络中,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资金转移和清算。
电子汇兑业务已经成为了金融业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的作用不仅可以提高金融交易效率,缩短资金周转周期,还可以加强资金的安全性和减少运营成本。
一、电子汇兑业务的定义电子汇兑业务是指企业或个人在银行或金融机构指定的电子托管账户内注入款项,实现对他人账户间转帐的电子媒介,可以实现实时转账、批量代收和支付、帐户余额管理等。
二、电子汇兑业务的特点1. 便捷性电子汇兑业务可以实现实时转账、批量代收和支付、账户余额管理等,无需人工处理,极大提高了金融交易的效率和便捷性。
2. 安全性电子汇兑业务的关键环节,都有多重的安全防范措施,通过安全的登录认证机制、数字加密和安全链路机制等,可有效降低金融交易风险。
3. 实时性电子汇兑业务可以实现实时转账,使得资金的周转变得更快、更高效,加快了资金的流动性。
4. 互联互通电子汇兑业务可实现全球互联互通,构建一个可靠的电子支付系统,使得全球金融交易自动化和规范化程度更高,加速了全球化进程。
三、电子汇兑业务的优点1. 便捷快速电子汇兑业务不受时间、地点、跨行限制,可以实现实时转账和批量代收支付,大大缩短了经济交易的周期,提高了金融业务的效率。
2. 增强金融安全在电子汇兑业务中,用户购买商品或付款时,将资金装入资金托管账户,避免直接将资金转移到对方账户,该账户由第三方机构控制,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的购物环境,降低消费者的交易风险。
3. 降低成本电子汇兑业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使用,降低了现金管理和交易处理中的成本和风险,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
四、电子汇兑业务的应用场景1. 电商平台电子商务是电子汇兑业务最常见的应用场景之一。
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客户可以通过网银付款、手机付款等方式,实现在线购物,提高支付速度和资金安全。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介绍及操作)
功能概述
• • • • •
(一)电子商业汇票特点 以数据电文形式代替实物票据 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 以网络传输代替人工传递 以计算机录入代替手工书写
功能概述
• (二)我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渠道 • 目前,我行仅通过企业网上银行(证书版)向客户提 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 • (三)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基本业务 • 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基本功能包括出票、背 书转让、贴现、质押、保证、提示付款、追索等。 • (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运行时间 •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实行7*12小时运行,每天8:00至20: 00运行。
• 名册管理 包括收款人名册、承兑人名册、保证人名册 三个名册都分别可以进行新增名册、模糊查询、查询\ 下载列表、修改\删除以及上传名册
功能介绍-网银银承出票
功能介绍-网银银承出票
• 银行承兑汇票申请
录入收款人全称及收款人账号,并指定是否为工行账号;收款人 支持从收款人名册中选取,点击“收款人名册”链接,选定某条 记录并点击“选定”返回输入页面,并将收款人信息回显且不允 许修改;如果当前该登录id未维护收款人记录,则点击“收款人 名册”链接后提示“您的收款人名册当前未维护任何信息,无法 进行选取。”, 支持上传多个附件,点击“浏览”选择文件本地路径,点击“上 传”保存文件路径并将文件名添加到已上传的附件列表,对于已 上传的文件,提供“删除”操作;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数量 不限,总大小不超过5M,否则系统限制不允许进行提交 汇票录入时,可以选择向相关人员发送短信息或不发送短信息
• 工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是我行以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设计原则为标准, 在原票据综合管理应用(F-BMS)下开发搭建的我行的电子 汇票业务平台。实现与人行系统之间电子汇票信息的交互, 以及对我行及我行客户作为票据当事人的电子汇票信息的 集中存储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依托现有业务处理系统 完成电子汇票业务在行内的业务处理,以满足我行自身及 客户作为票据关系人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和纸质商业汇 票登记查询的需要,也满足我行对商业汇票业务的管理、 查询、统计、收费等要求。
农村信用社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业务操作规程
农村信用社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业务操作规程第一部分业务处理手续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农信银支付清算业务网络系统(以下简称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业务是指付款人委托其开户的农村信用社(含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下同)将款项支付给异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第二条电子汇兑业务主要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业务。
第三条通过农信银系统发起和接收电子汇兑业务的入网机构分别称为汇出社(行)和汇入社(行)。
第四条办理汇兑业务的营业网点至少设置业务主管、录入员、复核员三个岗位,其中业务主管由委派会计或以上柜员担任,录入员与复核员不得为同一人。
第五条汇兑是汇款人委托农村信用社将其款项支付给异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第六条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农村信用社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农信银系统委托收款(划回)业务是指付款人开户社(行)收到收款人开户社(行)寄来的托收凭证及债务证明,审核确认后,通过农信银系统将款项划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第七条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农村信用社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农村信用社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农信银系统托收承付(划回)业务是指付款人开户社(行)收到托收凭证后,付款人承认付款,并由付款人开户社(行)通过农信银系统将款项划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第二章会计科目设置第八条资产类科目及账户第九条1124科目下设置“112401存放农信银中心款项”二级科目。
用于核算省中心存放农信银中心清算款项。
本科目增加时记借方,减少时记贷方,余额反映在借方。
第十条负债类科目及账户第十一条2621科目下设置“262124农信银待处理应付清算款项”及“262125农信银委托收款划回”二级科目。
第十二条262124科目设置“262124-1农信银待处理应付清算款项-汇兑”账户,用于核算在办理农信银汇兑业务中无法入客户账时的挂账款项。
汇出社(行)接到无法直接入账的款项或原汇款账户状态异常的退汇业务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将款项汇出或解付收款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本账户余额反映在贷方。
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报文处理规则-49页精选文档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报文处理规则文件状态:[ ] 草稿[√] 正式发布[ ] 正在修改文件编号:RDC-DED-ISF-ECDS-01-02 当前版本:V1.5完成日期:##年1月18日##银行清算总中心支付系统开发中心文档修订记录版本编号变化状态简要说明完成日期V0.5A新建2009.3.12V1.0M评审修改后定稿2009.3.25V1.1M评审修改后定稿2009.5.27V1.2 M 评审修改后定稿2009.7.16V1.3 M 评审修改后定稿2009.8.31V1.4 M 根据推广需求修改##.01.19V1.5 M 根据推广需求修改##.04.22注:变化状态:A—增加,M—修改,D—删除目录内容修改记录: (5)1概述 (11)2票据状态变更说明 (11)3 典型业务场景报文流程介绍 (13)3.1出票业务场景: (13)3.2转贴现业务场景: (14)3.3追索业务场景: (14)3.4票据查验业务场景: (14)3.5电子合同建立业务场景: (14)3.6电子合同解除业务场景: (14)4 证书绑定机制 (14)4.1基本原则 (15)4.2数字证书和系统参与者行号的新增绑定流程 (15)4.3数字证书和系统参与者行号绑定解除流程 (15)4.4数字证书行号绑定关系丢失的处理 (16)5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报文处理规则 (16)5.1出票类 (16)5.1.1 出票信息登记报文(001 CommercialDraftRegisterRequest) (16)5.1.2 提示承兑报文(002 CommercialDraftAcceptanceRequest) (16)5.1.3 提示收票报文(003 CommercialDraftIssuanceRequest) (16)5.1.4 撤票申请报文(004 CommercialDraftDestructionRequest) (17)5.1.5 出票信息登记确认报文(005 CommercialDraftRegisterConfirmation) (17)5.2票据流转类 (17)5.2.1 转让背书申请报文(010 CommercialDraftEndorsementRequest) (17)5.2.2 贴现申请报文(011 CommercialDraftDiscountRequest) (17)5.2.3 回购式贴现赎回申请报文(012 CommercialDraftRepurchasedDiscountRequest) 185.2.4 转贴现申请报文(013 CommercialDraftRediscountWithCommercialBankRequest)185.2.5 回购式转贴现赎回申请报文 (18)5.2.6 再贴现申请报文(015 CommercialDraftRediscountWithCentralBankRequest) (19)5.2.7 回购式再贴现赎回申请报文 (19)5.2.8 央行卖出商业汇票申请报文(025CommercialDraftCentralBankSellingDraftsRequest) (19)5.2.9 保证申请报文(017 CommercialDraftGuaranteeRequest) (19)5.2.10 质押申请报文(018 CommercialDraftCollateralizationRequest) (20)5.2.11 质押解除申请报文(019 CommercialDraftRepurchasedCollateralizationRequest) 205.2.12 提示付款申请报文(020 CommercialDraftPresentationRequest) (21)5.2.13 逾期提示付款申请报文(021 CommercialDraftOverduePresentationRequest) (21)5.2.14 追索通知报文(022 CommercialDraftRecourseNotification) (22)5.2.15 追索同意清偿申请报文(023 CommercialDraftRecourseAgreementRequest) (23)5.3信息类 (23)5.3.1 通用回复报文(031 CommercialDraftCommonSignUp) (23)5.3.2 通用撤销报文(032 CommercialDraftCancellationRequest) (26)5.3.3 通用确认报文(033 CommercialDraftCommonStatus) (27)5.3.4 通用票据转发报文(034 CommercialDraftCommonTransmission) (28)5.3.5 清分失败回复报文(035 CommercialDraftExceptionNotification) (29)5.3.6 线上清算结果通知报文(036 CommercialDraftSettlementResultNotification) (29)5.3.7 支付信用信息查询报文(037 CommercialDraftCreditInfomationQueryRequest).. 305.3.8 支付信用信息查复报文(038 CommercialDraftCreditInfomationQueryResponse)315.3.9 自由格式报文(039 CommercialDraftFreeFormatMessageRequest) (31)5.3.10 票据状态变更通知报文(040 CommercialDraftStatusChangingNotification) (31)5.3.11 通用业务通知报文(041 CommercialDraftCommonBusinessNotification) (32)5.3.12 票据已结清通知报文(043 CommercialDraftSettledOrDestructedNotification) (32)5.3.13 票据查验申请报文(042 CommercialDraftShowADraftRequest) (32)5.3.14 票据查验详细信息报文(044 CommercialDraftDraftInformationNotification) (33)5.3.15 合同或发票已使用提示报文(045 CommercialDraftRiskDisclosureStatement).. 335.3.16 纸票承兑登记报文(101 CommercialDraftAcceptanceRegister) (33)5.3.17 纸票贴现登记报文(102 CommercialDraftDiscountRegister) (33)5.3.18 纸票转贴现登记报文(103 CommercialDraftRediscountWithCommercialBankRegister)335.3.19 纸票再贴现登记报文(104 CommercialDraftRediscountWithCentralBankRegister) .. 335.3.20 纸票质押登记报文(105 CommercialDraftCollateralizationRegister) (34)5.3.21 纸票质押解除登记报文(106 CommercialDraftRepurchasedCollateralizationRegister)345.3.22 纸票委托收款登记报文(107 CommercialDraftCollectionRegister) (34)5.3.23 纸票结清登记报文(108 CommercialDraftSettlementRegister) (34)5.3.24 纸票拒付登记报文(109 CommercialDraftPaymentRefusedRegister) (34)5.3.25 纸票挂失止付及公示催告登记报文 (34)5.3.26 纸票止付解除登记报文(111 CommercialDraftAnnulingSuspendingPaymentRegister)345.3.27 纸票登记信息查询报文(121 CommercialDraftRegisterInformationQuery) (35)5.3.28 纸票登记信息查复报文(122 CommercialDraftRegisterInformationResponse) (35)5.3.29 转贴现报价发布报文(123 CommercialDraftQuotingRequest) (35)5.3.30 转贴现报价统计信息发布报文(124 CommercialDraftQuotingStatisticsNotification)355.3.31 纸票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及止付解除登记通知报文(126 CommercialDraftSuspendingOrAnnulingSuspendingNotification) (35)5.4系统管理类 (35)5.4.1 登录/退出申请报文(051 CommercialDraftLoginOrLogoutRequest) (35)5.4.2 登录/退出应答报文(052 CommercialDraftLoginOrLogoutResponse) (36)5.4.3 强制退出登录通知报文(053 CommercialDraftForceLogout) (36)5.4.4 系统状态变更通知报文(054 CommercialDraftSystemStatusNotification) (36)5.4.5 公共数据变更通知报文(055 CommercialDraftCommonDataNotification) (36)5.4.6 业务权限变更通知报文(056 CommercialDraftAuthorityNotification) (37)5.4.7 参与者承接关系变更通知报文 (37)5.4.8 行名行号数据变更通知报文(059 CommercialDraftBankInformationNotification)375.4.9 线上清算功能开关通知报文(060 CommercialDraftSettlementOnLineNotification)375.4.10 接入点信息变更报文(062 CommercialDraftAccessPointsInformation) (38)5.4.11 接入点与辖内参与者对应关系报文 (38)5.4.12 NPC和CCPC状态变更报文 (38)5.4.13 数字证书行号绑定关系变更申请报文 (38)5.4.14 数字证书行号绑定关系变更通知报文(066CommercialDraftCertificateBindingNotification) (38)5.4.15 系统通用开关通知报文(067CommercialDraftSystemCommonSwitchNotification) (39)5.5业务核对类 (39)5.5.1 汇总信息报文(071 CommercialDraftSummaryInformation) (39)5.5.2 汇总明细申请报文(072 CommercialDraftDetailsRequest) (40)5.5.3 汇总详细回复报文(073 CommercialDraftDetailsInformation) (40)5.5.4 明细申请报文(074 CommercialDraftMoreDetailsRequest) (40)5.5.5 明细回复报文(075 CommercialDraftMoreDetailsInformation) (40)5.5.6 每月票据信息汇总申请报文(076 CommercialDraftMonthlySummaryRequest).. 405.5.7 每月票据信息汇总回复报文(077 CommercialDraftMonthlySummaryInformation)405.5.8 每月票据信息明细申请报文(078 CommercialDraftMonthlyDetailsRequest) (41)5.5.9 每月票据信息明细回复报文(079 CommercialDraftMonthlyDetailsInformation) 415.6扣费类 (41)5.6.1 扣费通知报文(081 CommercialDraftChargeNotification) (41)5.7电子合同业务类报文 (42)5.7.1 电子合同要约报文(201 ContractOfferRequest) (42)5.7.2 电子合同要约登记确认报文(202 ContractOfferConfirm) (42)5.7.3 电子合同要约转发报文(203 ContractOfferTransfer) (42)5.7.4 电子合同清分失败回复报文(204 ContractOfferExceptionNotification) (42)5.7.5 电子合同通用回复报文(205 ContractCommonResponse) (43)5.7.6 电子合同通用撤销报文(206 ContractCommonCancellation) (43)5.7.7 电子合同协商解除或通知解除报文(207 ContractRescissionRequest) (43)5.8电子合同业务核对类报文 (43)5.8.1 每月合同信息汇总申请报文(221 ContractMonthlySummaryRequest) (43)5.8.2 每月合同信息汇总回复报文(222 ContractMonthlySummaryInformation) (44)5.8.3 每月合同信息明细申请报文(223 ContractMonthlyDetailsRequest) (44)5.8.4 每月合同信息明细回复报文(224 ContractInformation) (44)6 直联前置机与行内系统间报文交互的JMS头转换说明 (44)6.1概述 (44)6.1.1 TongLINK/Q方式行内系统去掉JMS头 (45)7 附录 (48)7.1附录一:日期顺延说明 (48)7.2附录二:如何判断通用票据转发报文是何种业务申请 (49)7.3附录三:电子合同合同状态图 (49)内容修改记录:修改日期简单描述2009-05-12[M]-将“提示付款在到期日前已拒付”改为“提示付款已拒付(不可拒付追索)”,将“提示付款在提示付款期内已拒付”改为“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追所有人)”。
最新农村信用社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业务操作规程
农村信用社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业务操作规程农村信用社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业务操作规程第一部分业务处理手续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农信银支付清算业务网络系统(以下简称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业务是指付款人委托其开户的农村信用社(含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下同)将款项支付给异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第二条电子汇兑业务主要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业务。
第三条通过农信银系统发起和接收电子汇兑业务的入网机构分别称为汇出社(行)和汇入社(行)。
第四条办理汇兑业务的营业网点至少设置业务主管、录入员、复核员三个岗位,其中业务主管由委派会计或以上柜员担任,录入员与复核员不得为同一人。
第五条汇兑是汇款人委托农村信用社将其款项支付给异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第六条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农村信用社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农信银系统委托收款(划回)业务是指付款人开户社(行)收到收款人开户社(行)寄来的托收凭证及债务证明,审核确认后,通过农信银系统将款项划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第七条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农村信用社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农村信用社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农信银系统托收承付(划回)业务是指付款人开户社(行)收到托收凭证后,付款人承认付款,并由付款人开户社(行)通过农信银系统将款项划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第二章会计科目设置第八条资产类科目及账户第九条1124科目下设置“112401存放农信银中心款项”二级科目。
用于核算省中心存放农信银中心清算款项。
本科目增加时记借方,减少时记贷方,余额反映在借方。
第十条负债类科目及账户第十一条2621科目下设置“262124农信银待处理应付清算款项”及“262125农信银委托收款划回”二级科目。
第十二条262124科目设置“262124-1农信银待处理应付清算款项-汇兑”账户,用于核算在办理农信银汇兑业务中无法入客户账时的挂账款项。
汇出社(行)接到无法直接入账的款项或原汇款账户状态异常的退汇业务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将款项汇出或解付收款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本账户余额反映在贷方。
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xx银行合规体系文件网上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1 目的为丰富公司网上银行产品种类,提升我行公司网上银行产品竞争力,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并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总行和各分支行网上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管理和操作。
3 定义4 职责分工5 基本要求5.1 电子商业汇票分类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分为两大类: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5.2 电子商业汇票功能⑴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功能包括:票据接收、银行承兑汇票开票额度申请、出票与承兑、提示收款人收票、票据贴现申请/撤销、票据背书转让、票据到期托收及票据未用退回等。
⑵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功能包括:票据接收、提示出票申请、提示承兑、提示收款人收票/撤销、未用退回、背书转让申请/撤销、贴现申请/撤销、提示付款申请/撤销、出票人提示保证、承兑人申请保证。
5.3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电子商业汇票网上银行业务系统开放时间由总行公司银行部负责对外发布。
5.4客户准入客户申请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需满足以下条件:⑴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资信状况良好;⑵已申请开通我行网上银行标准版(双人)或专业版;⑶满足我行受理相关票据业务的其它条件。
5.5客户申请5.5.1客户申请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需持下列申请材料至开户网点办理:⑴客户提交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功能开通/修改/取消申请表及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标准版网上银行客户也可提交单位客户业务申请书;⑵提供单位相关证明文件及经办人、操作员证件,具体参照企业网上银行客户签约、变更与注销流程执行;⑶本规程未尽事宜参照《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执行。
5.5.2网点柜员扫描业务资料将影像传至分行(xx地区)作业中心。
分行(xx地区)作业中心根据业务影像资料进行资料完整性与合规性审查,审查通过后,双人在内管系统中进行操作。
⑴在“业务管理”中,开通“电子票据”业务;⑵根据申请表内容,在“账户管理”中进行相应设置:标准版客户的签约账户由系统默认为已开通对外转账权限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专业版客户根据申请表内容进行设置;⑶根据申请表内容,在“用户管理”中进行相应设置:标准版客户增加经办和复核人员的电子票据操作权限;专业版客户根据申请表内容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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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网点业务处理第一章发报行业务处理一、电子汇划往账处理流程二、日常业务处理(一)前台业务处理前台柜员接收客户的原始凭证,审核要素无误后,根据业务种类分别提交各项交易;对于内部款项划拨, 应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内部款项划拨指令。
1、汇出汇款经办员根据客户填写的汇款申请书,提交“8520汇出汇款”交易,应在摘要栏内注明“汇款”,交易成功后,打印汇款申请书,系统自动记账,会计分录为:(借)活期存款科目-客户账(贷)304-电子汇划往来-02电子汇划待发报2、解付汇票解付行根据客户提供的汇票第二、三联, 经审核要素无误后,提交“8513解付银行汇票”交易,经办员应在摘要栏内注明所解付的“汇票号码”,在部分解付时,还应注明“部分解付”的字样。
交易成功后系统自动记账,打印进账单(或送款单),作为贷方传票,会计分录为:(借)304-电子汇划往来-02电子汇划待发报(贷)对公活期存款科目-客户账3、托收承付承付行经办员根据托收行发出的“托收委托书”及原始票据,在收到客户的承付凭证后,经办员需根据托收委托书,提交“8602承付行登记托收’’交易,登记表外账。
经办员根据承付通知,提交“8622承付行承付”交易,应在摘要中注明“托收”及“托收号”,交易成功,系统自动记账,打印支取凭条, 会计分录为:(借)对公活期存款科目-客户账(贷)304-电子汇划往来-02电子汇划待发报若承付行收到客户的拒付凭证, 经办员应提交“8632承付行拒付”交易, 交易成功后,打印承付行拒付凭条, 不产生会计分录。
以上业务完成后均应在记账凭证上加盖转讫章及经办员人名章。
4、内部款项划拨根据划款指令,提交“3422内部账划款”交易,进行转账并发报划款。
转账账号一方应为“304-电子汇划往来-02电子汇划待发报”账号,另一方将视业务种类而定,如为贷方报单录入“付款账号”;反之,为借方报单时,录入“收款账号”,对方行收、付款账号可不输,但必须在摘要中注明业务内容,如“上划汇差”或“下划汇差”、“买汇”或“卖汇”(同时应填写牌价、对方币别、金额、起息日等)等。
交易成功后,记账并登记往账报单登记簿,打印相应转账传票,加盖转讫章及经办员人名章。
会计分录为:(借)内部账账号(贷)304-电子汇划往来-02电子汇划待发报或(借)304-电子汇划往来-02电子汇划待发报(贷)内部账账号交易成功,将提示打印相应转账传票。
5、附件为弥补报单摘要栏长度限制,特设报单“附件”交易,详见“查询/查复/公文/附件”的使用,如为含附件报单,则必须在报单摘要栏内注明“有附件”字样。
(二)复核、发报复核发报人员将密押卡插入读卡器,根据原始凭证提交“3405往账报单复核”交易,逐项输入,系统自动核对,复核无误后,登记“报单登记簿(已复核未加押/发报)”;确认发报(交易联动“3430加押发报”),由系统自动编押发报并登记“报单登记簿(已复核加押/发报)”。
成功后系统自动记账,打印往账报单,加盖转讫章、复核(发报)员人名章。
发出电子汇划贷方报单时,会计分录为:(借)304-电子汇划往来-02电子汇划待发报(贷)304-电子汇划往来-01电子汇划款项发出电子汇划借方报单时,会计分录反之。
对于打印不成功的报单,可提交“3462报单打印(批量/单笔)”交易,输入报单汇款号,进行报单补打。
发报员应将当日受理的电子汇划业务及时进行发报处理,不能积压报文。
第二章收报行业务处理一、电子汇划收报处理流程图:二、日常业务处理(一)收报处理收报行收到上级中心转发的电子汇划报单信息后,系统自动核押并记账(未启用加密机行,只记账不核押),收到电子汇划贷方报单,会计分录为:(借)304-电子汇划往来-01电子汇划款项(贷)304-电子汇划往来-03电子汇划待转账收到电子汇划借方报单,会计分录反之。
1、未启用加密机的分行:经提交“3460报单查询”交易,查询打印电子汇划往来清单(未核押/收报),核押收报人员将密押卡插入读卡器,提交“3406复核收报”交易,逐笔输入来账报单汇款号,由系统核押,押符后按提示打印“电子汇划借方补充报单”或“电子汇划贷方补充报单”(一式五联)。
2、启用加密机的分行:经提交“3460报单查询”交易,查询打印电子汇划往来清单(已核押/收报)。
清算经办员提交“3462报单打印(单笔/批量)”交易,批量(不录入汇款号)打印“电子汇划借方补充报单”或“电子汇划贷方补充报单”(一式五联);对于加密机核押未成功的报单,参照“1、未启用加密机的分行”的做法进行核押收报并打印报单。
对于经加密机或密押卡核押均不成功的报单,应及时与发报行联系,发出查询,等待查复处理。
针对打印不成功的报单,可提交“3462报单打印(单笔/批量)”交易补打报单,补打的报单左上角将打印出“(补)”字样,对于此类报文,应注意避免重复入账。
电子汇划补充报单第一、二联,作为划转“304-电子汇划往来-01电子汇划款项”和“304-电子汇划往来-03电子汇划待转账”传票,加盖经办人员章和转讫章后,交事后监督。
第三、四、五联加盖清算专柜经办人员名章后,送前台柜组做相关交易处理。
(二)前台处理根据“电子汇划补充报单”第三、四、五联上的摘要内容,确认其业务种类,分别提交汇入汇款、汇票结清、托收入账和内部账入账等交易。
1、汇入汇款根据“电子汇划补充报单”第三、四、五联,提交“8510汇入汇款”交易。
交易成功,打印补充报单第三、四、五联。
“电子汇划贷方补充报单”的第三联作为借方传票;“电子汇划贷方补充报单”第四联作为贷方传票;第五联加盖转讫章作客户回单。
其会计分录为: (借)304-电子汇划往来-03电子汇划待转账(贷)对公活期存款科目-客户账2、汇票结清根据“电子汇划借方补充报单”第三、四联,提交“8563签发行查询汇票”交易,或与留存卡核对(经抽卡),确认汇票尚未结清后,提交“8533境内汇票结清”交易,交易成功后打印转账借方传票,如果是部分解付有余款的情况下,还要打印送款单,作为退还余款的凭证。
全部解付结清的汇票,补充报单第三联作为贷方传票,第四联作为转账借方传票的附件。
会计分录为:(借)264汇出汇款(贷)304-电子汇划往来-03电子汇划待转账部分解付余款退回原客户账的情况,补充报单第三联及送款单作为贷方传票,补充报单第四联作为转账借方传票的附件。
会计分录为: (借)264汇出汇款(贷)304-电子汇划往来-03电子汇划待转账(贷)对公活期存款科目-客户账3、托收入账付款行发出承付报文后,托收行根据“电子汇划贷方补充报单”第三、四联及留存的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存根,提交“8611托收行入账”交易。
交易成功后,打印送款单。
补充报单第三联作转账借方传票,送款单作为贷方传票,补充报单第四联、原留存的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第二联作为贷方传票的附件。
会计分录为:(借)304-电子汇划往来-03电子汇划待转账(贷)对公活期存款科目-客户账4、内部款项划拨根据“电子汇划补充报单”第三、四联提交“3410来账报单入账”交易,根据摘要中注明业务内容,如“上划汇差”或“下划汇差”、“买汇”或“卖汇”等输入相应的转账账号进行转账处理。
交易成功后,在“电子汇划补充报单”第三、四联上打印转账账号和柜员交易号,会计分录为: (借)304-电子汇划往来-03电子汇划待转账(贷)内部账账号或(借)内部账账号(贷)304-电子汇划往来-03电子汇划待转账以上业务完成后,均应在相应传票上加盖经办员人名章和转讫章,第五联加盖转讫章作回单,送交有关柜组。
收报行应及时划转正常的收报业务,不能积压报文。
第三章查询、查复查询、查复包括对电子汇划业务报单进行查询、查复,追加报单附件以及发送电子汇划业务所需公文(如申请汇差头寸等),以下统称“公文类”报文。
一、“公文类”报文的使用:1、查询当收报行收到电子汇划报单,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入账时,应及时向原报单发报行进行查询。
使用“3490查询/查复/公文/附件报文录入”交易,按提示输入报单类型“查询”(00)、原报单“汇款号”以及有关查询事项;更换柜员使用“3493查询/查复/公文/附件报文复核”交易进行报文复核,联动“3495查询/查复/公文/附件报文发报”交易向发报行发出“电子汇划查询”书。
2、查复当电子汇划业务报单发报行收到“电子汇划查询”书时,应及时进行回复。
使用“3490查询/查复/公文/附件报文录入”交易,按提示输入报单类型“查复”(01)、原查询书编号、原报单“汇款号”以及有关查复情况;并更换柜员使用“3493查询/查复/公文/附件报文复核”交易进行报文复核,联动“3495查询/查复/公文/附件报文发报”交易向收报行发出“电子汇划查复”书,此交易须会计主管授权方可发出。
3、公文主要用于申领汇差、通知调账等有关业务公文。
有关人员填制发出公文申请,其中应包括公文内容;主管领导审批并签章;操作员据此作为录入公文依据。
使用“3490查询/查复/公文/附件报文录入”交易,按提示输入报单类型“公文”(02),公文内容应包括公文说明(如“申领汇差”或“通知调账”等),申领汇差时应输入“起息日”及“汇款途径”,通知调账时应输入“汇款号”等,具体格式及内容应按《操作规程》中规定输入;更换柜员使用“3493查询/查复/公文/附件报文复核”交易进行报文复核,联动“3495查询/查复/公文/附件报文发报”交易向公文接收行发出“电子汇划公文”,此交易须会计主管授权方可发出。
除规定格式公文外,其他公文自定义格式。
4、附件主要用于对电子汇划报单的补充说明,使用“3490查询/查复/公文/附件报文录入”交易,按提示输入报单类型“附件”(03)、附件内容;并更换柜员使用“3493查询/查复/公文/附件报文复核”交易进行报文复核,联动“3495查询/查复/公文/附件报文发报”交易向收报行发出“电子汇划附件”书。
二、“公文类”报文的相关操作1、每日应不定时使用“3463公文查询”交易,对当日收到的“公文类”报文进行查询,同时可打印。
对已核押公文,指定公文编号查询时,可打印该公文类报文的具体内容;未指定公文编号查询时,可打印查询清单。
2、对于未能通过加密机自动核押接收的“公文类”报文,可通过“3497公文核押收报”交易,使用密押卡逐笔进行收报并打印。
3、对于复核发报时发现错误的“公文类”报文,可通过“3489公文(发报)单笔查询”交易,联动到“3494查询/查复/公文/附件修改”交易进行修改。
对于已发报的“公文类”报文,不能修改。
4、对于误入公文类报文,可使用“3492删除指定公文”,对于已发报的“公文类”报文,不能删除。
第四章差错处理经收、发报行查询、查复,凡确认电子汇划报文有误时(含密押不符、账号户名不符、无此户等)无法收报或入账时,视情况由发报行或收报行做冲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