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申请表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申请表(样式)
编号: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申请表
申请单位单位全称
(举办者)
法定代表人张三
(盖章)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申请日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填表说明
1.本表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2.拟办机构名称统一使用“某某市×××职业培训学校(院)”。
3.办学经费来源:①应明确是否属于财政拔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②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学校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料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
4.不够写可另页。
2
2
学校法定代表人情况资料
2
校长情况资料
教职人员情况资料
培训场地、设备设施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情况。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附件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第二条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
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第四条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第五条应配备专职校长。
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六条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第八条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
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项制度。
第十条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筹设情况报告自收到筹设批准书后,我们认真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开展筹设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一、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招生简章等).二、教学场地及设备筹备情况(场地面积、装修及布置情况,教学设备、实训设备配置情况).三、教职员工聘任情况(校长、教务负责人、会计、管理人员情况,理论与实操专职教师情况)。
四、培训教材准备情况(拟用教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情况)。
五、其它筹备情况。
附件:(各项管理制度,教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职人员学历、职业资格及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文件资料)报告人签名:年月日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电话:通讯地址: 邮编:申请事项:请求许可正式设立(筹建)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陈述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职务)等情况,拟成立单位的筹建情况、已具备的办学条件、达到的标准,有无利害关系人……)基于以上事实,(陈述法律及政策依据)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条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申请单位(个人)劳社〔2004〕11号)的有关要求,请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可正式设立(筹建)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
请批准申请人:年月编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申请单位(个人)法人代表申请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和备案机关各一份.2。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含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非学历培训机构)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含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非学历培训机构)(一)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二)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三)有相应规模的生源和办学需求;有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申报材料:一、基本情形(非营利性学校)1、民办学校筹设审批表(纸质原件一份,必要);2、筹设申请报告(纸质原件一份,必要);3、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4、法人举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举办者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5、法人举办者的资金证明或个人举办者的存款证明(纸质原件一份,必要,现场提供);6、土地产权证明(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现场提供);7、房屋产权证明(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现场提供);8、房屋租赁合同意向书(纸质复印件件一份,非必要);9、联合办学协议(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10、捐赠协议(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11、名称预登记材料(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12、授权委托书(纸质原件一份,非必要);13、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二、筹设营利性学校14、法人举办者的决策机构同意投资决议或自然人举办者签名的投资决定证明(纸质原件一份,必要);15、法人举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举办者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16、举办者的信用状况证明(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17、法人举办者的决策(权力)机构成员名单(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18、法人举办者的决策(权力)机构负责人有效证件(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19、法人举办者的决策(权力)机构成员有效证件(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20、法人举办者的近2年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三、民办学校举办者再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21、现有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22、现有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23、现有民办学校的校园土地使用权证(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24、现有民办学校的校舍房屋产权证明(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25、现有民办学校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55号)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操作规范一、项目名称、性质及项目编号(一)名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二)性质:行政许可(三)项目编号:D11002二、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2002年12月28日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2002年12月28日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款: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分立、合并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款申请变更为其他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变更为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6〕75号)附件2《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第81项处理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施的项目名称调整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审批层级和部门调整为“自治区、设区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申请表新
编号: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申请表
申请单位
(举办者)
法定代表人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填表说明
1. 拟办学校名称统一使用“珠海市XX职业培训学校”。
2. 办学经费来源:①应明确是否属于财政拔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②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学校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料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
3. 本表采用A4纸打印或黑色笔填写,若不够写,可另页附上。
4. 本表一式二份,培训学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留一份。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邮政 编码 □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前人员□在职人员□转 培训规模 培训对象 主要 联系人
同时培训 岗转业人员□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培训专业(工种) 培训 等级 培训 课时 使用教材(或自编)
联系电话 培 训 类 型。
民办培训学校筹设申请书
民办培训学校筹设申请书宾阳县教育局:我是申请人李四年龄42 性别联系电话2828169法定代表人李四职务住所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街23号邮政编码申请事项民办学校筹设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由我个人出资筹设学校,为教育事业作贡献。
学校地址;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街23号,学校占地面积400㎡,建筑面积 400 ㎡,户外运动场地㎡,招生对象为岁——岁健康儿童;拟筹设规模为班,拟招收幼儿总人数人。
请予以审批。
申请人(签名/签章)年月日注:申请人是个人的,“法人代表”和“职务”栏不填。
宾阳县民办培训学校审批表栏不填。
宾阳县民办培训学校举办者(法定代表人)鉴定表举办者(个人)与法定代表人同一的,只对法定代表人鉴定;2、社会组织举办的,对学校法定代表人鉴定;3、鉴定内容包括政治权力、民事行为能力、思想品德及业务情况。
办学许可申请书(个人申请办学)宾阳县教育局:我是申请人×××,男(女),××岁,联系电话×××××,住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个人出资举办南宁市宾阳县×××(中学、小学、培训学校),为社会培养人才。
学校地址:宾阳县xx镇××路××号,学校规模为××个班,属文化非学历教育培训;开设××、××等××项培训,招生对象为×—×岁的××。
学校实行理事会(董事会)或校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聘任制,依照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校务委员会章程,推定×××同志为学校法定代表人。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正式设立申请表
附件1:正式设立审批登记编号:00001 xx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正式设立申请表拟设学校名称:申请人: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xxx教育局制附件2-1:申办报告(营利性)(□筹设□正式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准备,特申请□筹设□正式设立学校,具体情况如下:一、举办者信息:1.举办者名称/姓名:2.举办者住所/住址:二、拟举办学校信息:1.学校名称:2.学校地址:3.办学规模:4.办学层次:5.办学形式:6.培养目标:7.党组织设置:8.办学条件:9.内部管理体制:10.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申请人:(个人签字、名章或法人组织公章)年月日附件2-2:申办报告(非营利性)(□筹设□正式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准备,特申请□筹设□正式设立学校,具体情况如下:一、举办者信息:1.举办者名称/姓名:2.举办者住所/住址:二、拟举办学校信息:1.学校地址:2.办学层次:3.办学形式:4.培养目标:5.办学条件:6.党组织设置:7.内部管理体制:8.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申请人:(个人签字、名章或法人组织公章)年月日附件3:梅州市民办学校董(理)事登记(备案)表学校名称:注:1.董(理)事类别指:①教职工代表;②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③校长;④党组织书记;⑤其他董(理)事。
2.产生方式指:①举办者推荐;②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荐;③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产生。
附件4:董(理)事长无教育领域从业不良记录承诺书(自然人)本人承诺,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无教育领域从业不良记录,本人提交及公示的简历内容真实、无误;上述承诺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承诺人:年月日附件5: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为:,现郑重承诺:1、本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国籍所在国)无犯罪记录,且不存在政治权利被剥夺的情形。
2、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守法守规。
民办学校条件、申办报告、审批表(新)(样表)
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具备的条件(一)举办者。
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且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联合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度和权利义务等。
(二)组织机构。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依法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人员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
(三)办学规模。
学校的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四)场所。
培训场所应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所用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
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教学和实习操作的设备、设施、场所,实习设备应保证2-6人一台(套);招收住校生的,应具备必要的食宿、医疗及安全保障条件;有办公用房。
(五)人员。
学校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无刑事犯罪记录或严重违规办学记录,年龄不超过70岁。
学校办学规模在500人以下的,应配备2-5名教学管理人员;办学规模500人以上的,应配备与之相匹配的教学管理人员。
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以上毕业并取得相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具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丰富教学管理经验。
职业指导人员。
学校应配备具有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资格的人员。
财务人员。
学校应配备持有会计资格证书的财务管理人员。
(六)师资队伍。
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且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任课教师应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教师上岗证或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程序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程序一、审批范围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学校。
二、审批条件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赁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
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当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实习操作场所和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在居民楼或居民院举办民办学校的,需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
3、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各培训专业(职业、工种)技能训练条件符合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具体要求。
4、应配备专职校长。
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5、学校理(董)事会由5人以上组成,其中1/3以上的理(董)事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6、学校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校长担任.7、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8、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所开设的每个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并达到相应职业标准要求的任教条件.9、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备案材料【模板】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备案材料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设立申请材料申请筹设和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举办者应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且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证明文件须交验原件,报送复印件。
登记管理机关在举办者提出筹设申请或者正式申请前,应当向举办者提供名称查询服务。
(一)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
内容应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培训职业或技能、培训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
社会组织举办者应提交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等;3.有两个以上举办者的,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各举办者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权利义务、举办者的排序、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4.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并载明产权;5.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有效证明。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除提供筹设所需提供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1.筹设批准书和筹设情况报告;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一式三份);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4.学校资产有效证明;5.校长及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6.培训职业、技能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7.可供合法使用的办学场地的有效证明。
包括房屋产权证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消防和抗震验收合格证明、租赁协议(载明租借面积、期限、租金计算和交付方式等)。
举办者以自有场所办学的,应当提供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8.拟订的各项管理制度;9.学校党组织建设情况。
具备办学条件并符合《青岛市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要求的,举办者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
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办学事项备案材料(一)变更举办者须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由原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变更。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办、撤销》办事指南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办、撤销》办事指南一、受理条件(范围)1.本核区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申请举办职业培训学校。
其中省属、中央部队驻穗单位举办职业培训学校核全省各地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院由省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批。
2.已核准的职业培训机构。
二、申办学校条件及需提交材料(一)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学院)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符合劳动保障部颁发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或省劳动保障厅颁发的《民办职业培训学院设置标准》。
(三)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名称或姓名、地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培训专业(工种)及层次、筹设的学校名称、地址、举办者联系人及电话等);2、举办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举办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证明);3、办学场地、学校资产、资金数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其中产权证或租赁协议书提交复印件;(四)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关申请表》一式一份;2、筹设批准书;3、筹设情况报告;4。
举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院长(校长)、财务负责任、拟聘教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核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5、学校章程、首届培训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6、办学场地、学校资产(单价2000元以上仪器设备发票)、资金数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其中产权证或租赁协议书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7、教学设备清单。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备标准的,可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提交上述(三)和(四)1、4、5、6、7、项规定的材料。
民办培训学校学校申办报告格式
民办培训学校学校申办报告格式引言概述:民办培训学校的申办报告是申请办学资格的重要文件,其格式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内容详实清晰。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办培训学校申办报告的格式要求。
一、报告封面部份1.1 封面应包括学校名称、办学类型、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1.2 封面应体现专业性和规范性,字体应统一,排版整齐。
1.3 封面应注明报告的主题和目的,突出重点信息,便于审阅者快速了解。
二、报告目录部份2.1 目录应列出报告的各个章节和小节,便于读者查阅。
2.2 目录应按照章节顺序罗列,标题要简洁明了。
2.3 目录应包括页码,确保读者能够准确找到所需信息。
三、报告正文部份3.1 正文应包括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师资力量等内容,要求内容详实。
3.2 正文应按照逻辑顺序组织,层次清晰,避免内容重复。
3.3 正文应注明资料来源,确保信息的可信性和可查性。
四、报告附件部份4.1 附件应包括相关证明文件、资质证书等,证明学校的合法性和资质。
4.2 附件应与正文内容相互印证,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4.3 附件应按照编号顺序罗列,便于读者查阅。
五、报告结尾部份5.1 结尾部份应包括申办人签名、日期等信息,表示报告的真实性和认可。
5.2 结尾部份应致谢相关部门和个人的支持和匡助,表达感激之情。
5.3 结尾部份应注明联系方式,方便审阅者有任何疑问时进行沟通。
结语:民办培训学校的申办报告格式要求严格,内容要求详实,格式要求规范。
惟独符合相关要求的报告才干为学校的申办办学资格提供有力的支持。
希翼本文介绍的格式要求能够对申办报告的编写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匡助。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申办报告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我区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内蒙古赛雅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设立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办学宗旨: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认真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职业培训规定,坚持开展职业教育,切实提高再就业培训人员,农村充裕劳动力的各项技能水平,坚持开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再就业,为经济建设效劳。
二、培养目标:培养的学生“出得去、用得着、干得好、留得住〞,确立以市场为导向,以社会需求为目标的办学理念和专业设置原那么,面向市场,效劳社会,依法办学,从严治校。
三、办学规模:学校近期〔近两年〕的开展规模为在校学生200人,远期〔10年〕的开展规模为在校学生500人。
四、举办者概况:1、拟办学校名称:呼和浩特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拟定办学地址、、联系:3、拟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4、拟聘任校长:身份证号码:5、举办者:*******人或***********单位名称6、主管部门:五、办学形式:全日制六、拟办职业〔工种〕及层次:设有厨师、汽修、美容美发、电气焊、计算机、五大门类,培养工种主要有餐厅效劳员、中式烹调师、美发师、汽车修理工、计算机操作员、金属热处理工、锻造工、装配钳工等。
七、招生对象:就业前人员,在职人员,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八、现有办学条件:针对拟开设的职业、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情况,就已具备的办学各种软、硬条件进行总体描述九、内部管理体制:〔一〕董事和校董事会学校实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校董事会是本校的决策机构,学校董事为自然人。
董事会成员由五人以上组成,由举办单位代表、举办者或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和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民办培训学校学校申办报告格式
民办培训学校学校申办报告格式引言概述:民办培训学校是为了满足社会对于教育培训需求而设立的教育机构,其申办报告是向相关部门申请开办学校所必备的文件。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办培训学校学校申办报告的格式要求。
一、学校基本信息1.1 学校名称及地址:报告中应明确填写学校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确保准确无误。
1.2 学校办学层次:包括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等。
1.3 学校办学规模:包括学校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设施情况。
二、教学计划及教学内容2.1 课程设置:详细列出学校开设的各类课程及教学内容。
2.2 教学进度安排:说明学校的教学进度计划,包括每学期的教学安排。
2.3 教学方法:介绍学校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特色,以及师资力量情况。
三、财务预算及资金来源3.1 费用收取标准:说明学校的学费标准及其他费用收取情况。
3.2 财务预算:列出学校的财务预算,包括开办费用、运营费用等。
3.3 资金来源:说明学校的资金来源,包括自筹资金、政府补助等。
四、办学条件及设施设备4.1 教学条件:介绍学校的教学条件,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设施情况。
4.2 师资力量:说明学校的师资力量情况,包括教师资质和数量。
4.3 设施设备:列出学校的设施设备清单,确保设施设备齐全。
五、教学管理及质量保障5.1 教学管理制度:介绍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质量保障措施。
5.2 教学评估:说明学校的教学评估机制,包括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等。
5.3 教学质量保障:列出学校的教学质量保障措施,确保教学质量稳定提升。
结语:民办培训学校学校申办报告是学校开办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文件,通过本文详细介绍的格式要求,希望能够帮助申办学校的机构准确、完整地准备申办报告,顺利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开办学校,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做出贡献。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材料样本2017
申请筹设大行主持演说培训学校申报材料申请人:年月日目录1、筹设民办学校申请2、举办者证明文件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有效证明文件4、捐赠证明文件说明一、申报材料前应先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二、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申报材料,其内容须真实三、需粘贴照片、加盖公章处应按规定完成。
四、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1、筹设民办学校申请关于筹设“ 石家庄市大行主持演说培训学校”的申请XXX审批局:XXXXXXXXXXXXXXXXXX X X 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的基本情况;学校培养目标;办学地址;土地、校舍产权情况;学校占地和建筑面积;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数额、方式与管理使用等。
)举办者名称(盖章)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注:1、学校名称由区域、字号、内容特征、组织形式等四个部分组成,学校名称应反映其性质、层次和类型2、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
3、学校名称冠以“河北”的须经省教育厅批准。
2、办学基本情况3、举办者证明材料(一)举办者社会组织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3、主管部门意见。
(二)举办者——个人1、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2、个人举办者基本情况登记表3、在职人员须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举办民办学校证明。
民办学校举办者情况登记表本人确认(签字):年月日4、资产证明材料(一)银行账单证明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申请个人: ___________ (签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年月日年月日(二)公证机关对该项资金用途的《公证书》、举办者《承诺书》原件(三)注明拟办民办学校产权归属(四)征地、租地协议或租赁校舍协议书(五)其他有关材料5、捐赠证明材料(一)捐赠协议书(二)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及相关有效证明。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市(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部、省、市有关规定,(申请人或申请组织名称)拟申请(筹设或正式成立)以职业技能为主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宗旨:
二、而培养目标:
三、办学规模:
四、举办者概况:
(一)拟办学校名称:××市(盟)* * * * * *职业培训学校。
(二)拟办学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三)拟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四)拟聘任校长:身份证号码:
(五)举办者:* * * * * *人或* * * * * *单位名称
(六)主管部门:(个人举办的,填写拟定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名称)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半日制、业余
六、拟办专业(工种)及层次:(专业名称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填写,层次按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和其它非等级技能培训分别填写)
七、招生对象:就业前人员,在职人员,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
八、现有办学条件:(针对开设的工种、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情况,就已具备的办学各种软、硬件条件进行总体描述)
九、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指学校内部管理的组织构架,权利分配)
十、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要突出学校实行独立财务会计制度,开设银行账户并实行独立核算)
申请单位(人):
年月日。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人社局)
事项编码:0127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服务指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一)涉及的内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
(二)适用对象:国家机构以外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和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审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二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第十一条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劳社培〔2009 〕21 号)( )。
四、受理机构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决定机构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一)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二)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
办公用房至少20平米以上,有必须的办公设备条件;理论课集中教学场所应在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职业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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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职业资
格
户口所
在地
家庭住
址
电话
邮编
独资或联合办 学
联合办学方姓名(单 位)
联合力学方(个人) 身份证号
联合办学单位法人证 书编号
举 办 者 承 诺
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和地方技工教育法 律法规,依法办学。
签名 年
月日
单 位 申 请 填 写
申请办学单 位名称
机构代码本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编号
单位地址
电话、传 直
/、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 直
/、
职 务
业务主管部 门
电话
申 办 单 位 意 见
盖rm
早
年 月
日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日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申请表
举办者(单位或个 人)
联系电话
联系
人
拟办民办职业培训 学校名称
开办资金
(力兀)
拟任校长 姓名
拟办民办职业培训学 校详细地址
培训专业
培训对 象
拟办民办职业培训学 校法人代表
办学形式
办学规
模
拟办民办职业培训 学校面积
办学层次
个 人 申 请 填 写
姓名
性 别
民族
文化程 度
出生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