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合集下载

02 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02 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技术要求(试行)2008年4月22日发布2008年4月23日实施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目录前言为适应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工作标准化的需求,加强对该工作的指导,并使其更加规范,质量可靠,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编写了《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技术要求》,以统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工作。

本标准按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参考有关地方标准、结合贵州实际编制。

本标准共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滑坡、崩塌—危岩体、泥石流、不稳定斜坡、岩溶塌陷、采空区塌陷、资料整理及成果报告10章,规范性附录A、B、C;资料性附录D、E、F、G、H、J。

本标准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国土资源勘察规划院,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贵州省建筑工程勘察院和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常大美、时南翔、杨胜元、刘秀伟。

本标准经赵国宣、丁坚平、魏康林、谢树庸、刘仁义、伍锡举、莫安儒等专家审查。

1 总则1.0.1 为统一贵州省地质灾害勘察的技术标准,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察工作符合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要求。

1.0.2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的技术方法、研究内容、评价准则,适用于贵州境内常遇的滑坡、崩塌、泥石流、不稳定斜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察。

1.0.3 地质灾害勘察应在广泛搜集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震、矿产,当地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和防治地质灾害经验等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充分了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技术要求,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资料完整、评价合理、结论准确、建议可行的勘察报告。

1.0.4 地质灾害勘察属于岩土工程领域中的专门勘察,除应符合本技术要求的技术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岩土工程与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相关技术规定。

2 术语和符号术语2.1.1 滑坡在一定的自然条件与地质条件下,斜坡上的岩体或土体,在以重力为主的作用下,沿斜坡内部的软弱面或软弱带(一个或多个)发生剪切破坏而产生整体下滑的现象。

贵州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贵州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贵州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6.09.07•【字号】•【施行日期】2006.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贵州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06年9月7日)第一条为规范地质灾害治理的工作程序,有效地消除地质灾害的威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2001〕66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治理,是指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地质灾害点实施的工程治理。

第三条地质灾害治理实行属地管理。

县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由县级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组织治理;跨行政区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治理。

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以委托下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治理。

凡批准立项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除应急治理外,要实行项目招投标。

招投标工作由组织治理的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工程招标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

应急治理工程可由组织工程项目实施的国土资源部门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委托具有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第四条地质灾害等级和应急治理工程由项目审查批准部门组织专家调查研究后确定。

地质灾害等级按下列规定划分:(一)特大型: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受威胁人数100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二)大型: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受威胁人数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预估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三)中型: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受威胁人数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预估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四)小型: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受威胁人数100人以下或者预估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技术要求(试行)

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技术要求(试行)

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技术要求(试行)××××—××—××发布××—××—××实施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目录前言 (Ⅲ)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的基本规定 (2)5滑坡 (4)5.1一般规定 (4)5.2滑坡的力学计算 (4)5.3滑坡防治的主要工程措施 (7)5.3.3 支挡工程 (8)6崩塌 (8)6.1一般规定 (8)6.2崩塌治理的主要工程措施 (9)7泥石流 (10)7.1一般规定 (10)7.2泥石流形成区的主要防治工程 (10)7.3泥石流流通区的主要防护工程 (11)7.4泥石流堆积区的主要防治工程 (11)8地面塌陷 (11)8.1一般规定 (11)8.2地面塌陷的主要工程措施 (11)9潜在不稳定斜坡与地裂缝 (12)9.1潜在不稳定斜坡的防治 (12)9.2地裂缝的防治 (12)10抗滑桩 (12)10.1一般规定 (12)10.2设计荷载及计算 (13)10.3构造要求 (15)11重力式挡土墙 (15)11.1一般规定 (15)11.2设计荷载 (16)11.3挡土墙设计计算 (18)11.4地基与基础 (20)11.5构造要求 (20)12预应力锚杆(索) (21)12.1一般规定 (21)12.2设计荷载及计算 (21)12.3构造要求 (24)13滞洪拦渣工程 (24)13.1一般规定 (24)13.2设计荷载及荷载组合 (25)13.3计算 (27)I14排水工程 (27)14.1一般规定 (27)14.2地面排水工程 (27)14.3地下排水工程 (28)14.4排水工程计算 (29)14.5构造要求 (30)15 其它工程 (31)15.1一般规定 (31)15.2清方减载与回填反压 (31)15.3遮挡、拦截工程 (31)15.4注浆加固工程 (31)16监测设计 (32)16.1一般规定 (32)16.2监测网点布设 (32)附录A(资料性附录)地质灾害分类 (33)附录B(资料性附录)抗滑桩计算参数 (38)附录C(资料性附录)滑坡计算参数 (40)附录D(资料性附录)一般边坡设计高度及坡率控制参考表 (45)附录E(资料性附录)特殊边坡设计坡率参考表 (49)附录F(资料性附录)滑坡稳定性安全系数、稳定性系数与推力系数的关系 (51)附录G(资料性附录)滑坡推力零界面、推力临界厚度、推理特征分界面及滑坡推理计算 (53)附录H(资料性附录)各种荷载条件下的滑坡推力计算 (54)附录I(资料性附录)崩塌影响最大范围的确定 (56)II前言为适应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工作标准化的需求,加强对该工作的指导,并使其更加规范,质量可靠,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编写了《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技术要求》,以统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工作。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各级资质要求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各级资质要求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各级资质要求(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的乙级、丙级资质条件如下:1、乙级资质(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五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五名;(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4)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2、丙级资质(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2)单位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3)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的乙级、丙级资质条件如下:1、乙级资质(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五名;(3)近三年内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任务,有良好的工作业绩;(4)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2、丙级资质(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五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3)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的乙级、丙级资质条件如下:1、乙级资质(1)注册资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上;(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4)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引言: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壳内部因素和外界作用引起的地面破坏和人类生产、生活、交通等活动的危害。

为有效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地质灾害防治的整体思路、隧道建设、高速公路建设、水利工程、房屋建筑等多个角度论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技术规范。

一、地质灾害防治的整体思路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整体规划、科学施工”的原则。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地质调查与评价:在工程规划阶段,应进行详细的地质调查与评价,了解地质灾害的潜在风险与危害程度,为防治工程提供科学依据。

2. 预测与预警:根据地质灾害的类型和特征,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进行预测与预警,及时发现和通报危险,减少灾害损失。

3. 处理方案设计:根据地质调查与评价的结果,结合预测与预警信息,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案,包括工程布置、施工技术和控制措施等。

4. 施工过程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强调安全第一,全面贯彻各项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要求,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二、隧道建设技术规范隧道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的重要部分,其规范建设对于确保隧道安全具有关键意义。

具体技术规范包括:1. 隧道选线与勘察:选取地质稳定的区域进行隧道建设,进行全面详细的地质勘察,包括地下水位、地层稳定性、岩石强度等信息的收集。

2. 施工方法与工艺:根据地质条件和隧道类型,选取适当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包括掌子面法、钻爆法、机械掘进法等。

3. 支护与防护结构:根据隧道的地质条件和设计要求,采用适当的支护与防护结构,包括钢拱架、锚索、螺旋喷射桩等。

4. 排水与防水措施:针对隧道内部地下水和降雨水的排水问题,要设计合理的排水与防水措施,确保隧道内部干燥。

三、高速公路建设技术规范高速公路是人们出行和交通运输的重要通道,对于高速公路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地质灾害评价与风险分析:在路线选定阶段,对潜在的地质灾害进行评价与风险分析,制定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技术报告编制格式及资料要求(试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技术报告编制格式及资料要求(试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技术报告编制格式及资料要求(试行)为规范管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技术成果报告的编制,保证技术报告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特制定本要求。

一、勘查/设计技术报告提交1.勘查/设计技术报告做到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重点突出、结论正确,建议合理、可行。

2.勘查/设计技术报告的编制章节和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勘查/设计技术报告格式:正文、表格的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规格(个别表格也可采用A3规格,但应折叠成A4大小);封面应包括报告名称、建设(委托)单位、提交单位和日期(送审稿应在封皮的报告名称下方注明“送审稿”字样);扉页除有封面部分内容外,还需有报告编制单位、项目负责、报告编写人、审核人、总工程师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栏;目录应包括正文目录、附图目录、附件目录及相应的页码;附图件大小依据项目的规模而定,比例尺应满足其精度的要求,一律按A4规格折成手风琴式,图面朝里,图签向外;附图册和附表册幅面可为A3幅面(其格式要求详见本要求附件)。

4.勘查/设计技术报告中的文字、术语、标点、代号、符号、数字、图例、图式、单位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

5.勘查/设计技术报告中的插图应注明图号、图名、图例、比例尺(图号、图名采用黑体置于图下部);插表应注明表号、表名(表号、表名采用黑体置于表上部)。

6. 勘查/设计技术报告附图、附件应按顺序排列,附于文字报告后;附图中应有责任栏(右下角)。

7、勘查/设计技术报告内容装订顺序:封面、扉页(责任栏)、单位资质、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专家组名单、报告目录、正文、报告附图、报告附件。

8.勘查/设计技术报告最终稿应沿左侧胶装成册。

二、技术成果格式1、勘查成果报告格式(详见本规定附件1-1~1-9):附件1-1:封面格式附件1-2:扉页格式附件1-3:单位资质附件1-4:专家评审意见附件1-5:评审专家组名单附件1-6:报告目录格式附件1-7:正文格式附件1-8:报告附图(包括工程地质平面图、工程地质剖面图、钻孔柱状图等)附件1-9:报告附件(包括委托书、土工试验成果、钻孔记录照片等)2. 设计成果报告格式要求(详见本规定附件2-1~2-9)设计成果由设计总说明(或设计报告)、图纸、工程投资估(或概)算书、设计计算书(另册装订)等四部分内容组成。

地质灾害勘查有关要求

地质灾害勘查有关要求

地质灾害勘查有关要求1、勘查工作的目的(1) 查明条件(内在条件、外在条件);(2) 为治理工程服务(在拟布置工程部位应重点勘查)。

勘查工作应回答的主要问题:(1) 对勘查对象的基本认识(是什么?)(2) 拟采取的治理工程方案(准备如何防治?)(3) 勘查工作布置方案(具体如何作?)2、勘查设计的主要工作步骤2.1 资料收集区域地质图(1:100万)地形图(1:5万,1:2.5万)规划安置点新测图(1:1000)遥感图像(GoogleEarth, 航飞图像) 勘查工作布置底图县市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划报告地质灾害排查报告灾后重建规划平面图及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气象资料地震资料(新的地震烈度与动参数)2.2 现场踏勘(1) 确定具体勘查对象的位置(2) 现场判断灾害体性质、规模(范围)、稳定性状况、发展演化趋势(3) 现场确定通过勘查应查明的关键问题(4) 现场圈定测绘范围、确定测绘工作方案(5) 现场初步确定勘查工作布置方案(6) 现场初步确定可能采取的治理工程措施与具体布置位置2.3 工程地质测绘(1) 测绘精度要求滑坡、不稳定斜坡(危岩)平面测量和测绘比例尺一般控制在1:500~1:1000;剖面测量比例尺一般控制在1:200~1:500。

泥石流测绘不同区域可采用不同比例尺,重点区域测量和测绘比例尺不小于1:1000;其它区域(汇水区)比例尺可适当缩小。

坑槽探、硐探展示图比例尺一般控制在1:50~1:100。

滑坡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建议(DZ/T 0218-2006)(2) 测绘范围要求滑坡、不稳定斜坡测量范围应超过圈定灾害体一定范围(30~50m):后缘、两侧影响范围前缘威胁范围测绘坐标系统尽可能采取通用坐标系,自定义坐标系需要建立不少于3个的基准点,便于今后施工阶段放线。

(3) 测绘内容要求①反映滑坡宏观变形破坏迹象的微地貌特征必须测绘:滑坡后壁、两侧边界、地面和建构筑物裂缝(裂缝测绘应“写实”,而不能“写意”;滑坡裂缝的分布状况与贯通性反映了斜坡的变形发展阶段)、前缘隆起、能表示地面运动的典型标志;②不稳定斜坡(危岩)应进行分区、分块测绘,危岩块体应绘制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典型块体的崩落运动路径;不稳定斜坡应注重对潜在不稳定块体的测绘;③水:泉水、湿地、地表水体等;④测绘范围内的建构筑物;⑤纵剖面尽量平行于滑动方向,尤其是分区分块滑动的滑坡。

贵州省高位隐蔽性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技术指南

贵州省高位隐蔽性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技术指南

贵州省高位隐蔽性地质灾害隐患专业排查技术指南(试行)目录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排查技术方法 (3)3.1 基本排查方法 (3)3.2 资料收集 (3)3.3 地面调查 (3)3.4 InSAR地表形变探测 (5)3.5 遥感解译 (5)3.6 航空摄影 (6)3.7 地面三维激光扫描 (8)3.8 地球物理探测 (10)3.9 山地工程 (10)3.10 钻探 (11)3.11 测试与试验 (11)4 高位隐蔽性地质灾害隐患专业排查 (1)4.1 新增滑坡隐患调查 (1)4.2 新增崩塌隐患调查 (2)4.3 新增泥石流隐患调查 (3)4.4 新增不稳定斜坡隐患调查 (5)4.5 新增地面塌陷隐患调查 (5)4.6 新增地裂缝隐患调查 (7)5 现状地质灾害及隐患核查 (1)5.1 已有滑坡灾害点核查 (1)5.2 已有崩塌灾害点核查 (1)5.3 已有泥石流灾害点核查 (1)5.4 已有不稳定斜坡灾害点核查 (2)5.5 已有地面塌陷灾害点核查 (3)5.6 已有地裂缝灾害点核查 (3)6 资料整理和成果编制 (4)6.1 资料整理 (4)6.2 成果编制 (4)6.3 成果提交 (4)7 质量检查与成果验收 (5)7.1 质量检查 (5)7.2 野外验收 (5)7.3 成果审查验收 (6)附录 A (7)A.1 滑坡野外调查表 (7)A.2 崩塌野外调查表 (11)A.3 泥石流野外调查表 (14)A.4 不稳定斜坡野外调查表 (16)A.5 地面塌陷野外调查表 (18)A.6 地裂缝野外调查表 (21)A.7 高位地质灾害隐患遥感解译野外核实表 (24)A.8 野外记录本记录格式及内容 (25)附录 B (26)B.1 地质灾害灾情/危害程度分级 (26)B.2 危害对象等级划分 (26)B.3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划分 (26)附录 C (28)C.1 滑坡分类 (28)C.2 崩塌分类 (29)C.3 泥石流分类 (29)C.4 地面塌陷分类 (30)C.5 地裂缝分类 (30)附录 D (32)D.1 滑坡野外判别 (32)D.2 崩塌野外判别 (32)D.3 泥石流野外判别 (33)D.4 不稳定斜坡野外判别 (35)附录 E (36)E.1 泥石流沟严重程度(易发程度)数量化 (36)E.2 泥石流沟易发程度数量化综合评判 (36)附录 F (38)F.1 设计书编写提纲 (38)F.1.1 基本要求 (38)F.1.2 设计书封面、扉页及正文编排版式 (39)F.1.3 设计书编写提纲 (42)F.2 成果报告编写提纲 (44)F.2.1 基本要求 (44)F.2.2 成果报告封面、扉页及正文编排版式 (45)F.3.3 成果报告编写提纲 (48)附录G (50)G.1 附图编制 (50)G.2 附件编制 (51)1 总则1.1 为了规范和指导贵州省高位隐蔽性地质灾害隐患专业排查工作的开展,制定本指南。

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试行)××××—××—××发布××—××—××实施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目录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基本规定 (1)4 施工组织 (2)4.1一般规定 (2)4.2施工准备与测量工作 (2)4.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2)4.4编制内容和方法 (3)5安全防护工程 (3)6截(排)水工程 (3)6.1 一般规定 (3)6.2 表层排水 (4)6.3深层排水 (4)7预应力锚固 (4)7.1一般规定 (4)7.2材料与设备 (5)7.3施工 (5)7.4试验与预应力监控 (6)8抗滑桩 (6)9格构锚固 (8)9.1浆砌片石格构 (8)9.2钢筋混凝土格构 (8)9.3锚杆施工 (9)10抗滑挡土墙 (9)10.1重力式挡土墙 (9)10.2钢筋混凝土挡土墙 (10)11其它防治工程 (10)11.1柔性防护 (10)11.2清方减载 (10)11.3回填反压 (11)11.4生物防护 (11)11.5填充、注浆加固工程 (11)12监测预报 (11)13环境保护 (12)附录A(规范性附录)石料技术要求 (13)附录B(规范性附录)预应力锚杆锚固试验 (14)I前言为适应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工作标准化的需求,加强对该工作的指导,并使其更加规范,质量可靠,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编写了《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以统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工作。

本标准按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参考有关地方标准、结合贵州实际编制。

本标准共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基本规定、施工组织、安全防护工程、截(排)水工程、预应力锚固、抗滑桩、格构锚固、抗滑挡土墙、其他防治工程、监测预报、环境保护13章,规范性附录A、B。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3.10.18•【字号】黔自然资发〔2023〕7号•【施行日期】2023.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3〕7号省地矿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有色和核工业地质局,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促进全省地质勘查行业健康发展,我厅组织制定《贵州省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实施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10月1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四章信用管理第五章附则贵州省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省内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促进全省地质勘查行业健康发展,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好用好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贵州省行政管辖范围内从事下列地质勘查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地质勘查单位”),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一)地质调查: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遥感地质调查,航空地质调查等。

(二)矿产勘查:包括矿产地质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探矿工程勘查等。

(三)地质灾害防治:包括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危险性评估,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

第三条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坚持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四条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一)组织全省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地质勘查活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到县级。

地质勘察工程中的地质灾害治理规范要求

地质勘察工程中的地质灾害治理规范要求

地质勘察工程中的地质灾害治理规范要求地质灾害是地质勘察工程中需要高度重视和有效治理的关键问题之一。

为了确保勘察工程的安全性和可行性,地质灾害治理规范要求被制定并广泛执行。

本文将介绍地质勘察工程中的地质灾害治理规范要求,包括预防、监测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一、地质灾害的预防在地质勘察工程中,地质灾害的预防是最为基础和重要的一项工作。

预防措施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实施,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1. 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在工程前期,必须进行全面的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包括地质灾害类型、分布情况、灾害源特征等。

这对于后续的预防和治理工作至关重要。

2. 合理的工程选址在选择工程地点时,必须综合考虑地质条件和地质灾害风险,避开高危区域,选择稳定且安全的地点进行勘察工程。

3. 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在地质灾害预防方面,工程设计的合理性至关重要。

对于不同类型的地质灾害,应根据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相应的防护和加固措施。

二、地质灾害的监测地质灾害监测是地质勘察工程中的另一个重要环节。

通过监测,及时发现并掌握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可以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1. 实施常规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应该是一个长期而持续的过程,需要进行常规的监测工作。

具体的监测项目包括地下水位监测、地震监测、变形监测等。

2. 智能监测技术应用随着科技的进步,智能监测技术在地质勘察工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通过传感器和网络技术,可以实现对地质灾害的远程监控和实时数据传输,提高监测效率和准确性。

三、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即使在严格遵守预防和监测规范的前提下,地质灾害仍然有可能发生。

因此,地质勘察工程中的地质灾害治理规范也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处置方案,以应对突发情况。

1. 应急预案的编制在地质灾害发生前,必须提前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责任和处置流程,确保应急工作的迅速展开和高效实施。

2. 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为了能够快速、有序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需要组建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工程技术人员、抢险人员等。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技术报告编制格式及资料要求(试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技术报告编制格式及资料要求(试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技术报告编制格式及资料要求(试行)为规范管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技术成果报告的编制,保证技术报告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特制定本要求。

一、勘查/设计技术报告提交1.勘查/设计技术报告做到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重点突出、结论正确,建议合理、可行。

2. 勘查/设计技术报告的编制章节和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勘查/设计技术报告格式:正文、表格的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规格(个别表格也可采用A3规格,但应折叠成A4大小);封面应包括报告名称、建设(委托)单位、提交单位和日期(送审稿应在封皮的报告名称下方注明“送审稿”字样);扉页除有封面部分内容外,还需有报告编制单位、项目负责、报告编写人、审核人、总工程师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栏;目录应包括正文目录、附图目录、附件目录及相应的页码;附图件大小依据项目的规模而定,比例尺应满足其精度的要求,一律按A4规格折成手风琴式,图面朝里,图签向外;附图册和附表册幅面可为A3幅面(其格式要求详见本要求附件)。

4.勘查/设计技术报告中的文字、术语、标点、代号、符号、数字、图例、图式、单位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

5.勘查/设计技术报告中的插图应注明图号、图名、图例、比例尺(图号、图名采用黑体置于图下部);插表应注明表号、表名(表号、表名采用黑体置于表上部)。

6. 勘查/设计技术报告附图、附件应按顺序排列,附于文字报告后;附图中应有责任栏(右下角)。

7、勘查/设计技术报告内容装订顺序:封面、扉页(责任栏)、单位资质、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专家组名单、报告目录、正文、报告附图、报告附件。

8.勘查/设计技术报告最终稿应沿左侧胶装成册。

二、技术成果格式1、勘查成果报告格式(详见本规定附件1-1~1-9):附件1-1:封面格式附件1-2:扉页格式附件1-3:单位资质附件1-4:专家评审意见附件1-5:评审专家组名单附件1-6:报告目录格式附件1-7:正文格式附件1-8:报告附图(包括工程地质平面图、工程地质剖面图、钻孔柱状图等)附件1-9:报告附件(包括委托书、土工试验成果、钻孔记录照片等)2. 设计成果报告格式要求(详见本规定附件2-1~2-9)设计成果由设计总说明(或设计报告)、图纸、工程投资估(或概)算书、设计计算书(另册装订)等四部分内容组成。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DZZHSG2008)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DZZHSG2008)

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试行)××××—××—××发布××—××—××实施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目录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基本规定 (1)4 施工组织 (2)4.1一般规定 (2)4.2施工准备与测量工作 (2)4.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2)4.4编制内容和方法 (3)5安全防护工程 (3)6截(排)水工程 (3)6.1 一般规定 (3)6.2 表层排水 (4)6.3深层排水 (4)7预应力锚固 (4)7.1一般规定 (4)7.2材料与设备 (5)7.3施工 (5)7.4试验与预应力监控 (6)8抗滑桩 (6)9格构锚固 (8)9.1浆砌片石格构 (8)9.2钢筋混凝土格构 (8)9.3锚杆施工 (9)10抗滑挡土墙 (9)10.1重力式挡土墙 (9)10.2钢筋混凝土挡土墙 (10)11其它防治工程 (10)11.1柔性防护 (10)11.2清方减载 (10)11.3回填反压 (11)11.4生物防护 (11)11.5填充、注浆加固工程 (11)12监测预报 (11)13环境保护 (12)附录A(规范性附录)石料技术要求 (13)附录B(规范性附录)预应力锚杆锚固试验 (14)I前言为适应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工作标准化的需求,加强对该工作的指导,并使其更加规范,质量可靠,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编写了《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以统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工作。

本标准按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参考有关地方标准、结合贵州实际编制。

本标准共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基本规定、施工组织、安全防护工程、截(排)水工程、预应力锚固、抗滑桩、格构锚固、抗滑挡土墙、其他防治工程、监测预报、环境保护13章,规范性附录A、B。

贵州省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

贵州省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

贵州省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试行)××××—××—××发布××-××-××实施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目录前言 (I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及定义 (1)4总则 (2)5基本要求 (2)5.1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原则 (2)5.2调查内容 (3)5.3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确定 (3)5.4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3)5。

5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设计的编制 (3)5。

6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的编制 (4)6调查工作方法 (4)7地质灾害分类和分级 (4)7.1地质灾害分类 (4)7。

2地质灾害分级 (5)8地质环境调查 (6)8。

1 一般要求 (6)8.2 地形地貌调查 (6)8.3 地质构造调查 (6)8.4 岩土体调查 (7)8.5 地表水和地下水调查 (8)8。

6 降水调查 (8)8.7 植被调查 (8)8.8 人类工程经济活动调查 (9)9滑坡调查 (9)9.1 滑坡分类 (9)9.2 滑坡的调查内容 (9)9。

3 新、老滑坡的判别 (11)9.4 滑坡稳定性的判别 (11)9.5 滑坡灾害的实地调查 (11)10崩塌的调查 (13)10。

1 崩塌的分类 (13)10。

2 崩塌的调查内容 (13)10。

3 新、老崩塌的判别 (14)10。

4 崩塌稳定性的判别 (14)10.5 崩塌灾害的实地调查 (14)10.6. 崩塌灾害的核查 (14)10.7 崩塌灾害的测绘 (15)11泥石流的调查 (15)11。

1 泥石流的分类 (15)I11。

2 泥石流的调查内容 (15)11.3 新、老泥石流的判别 (18)11。

4 泥石流稳定性的判别 (19)11。

5 泥石流灾害的实地调查 (19)11.6 泥石流灾害的核查 (19)11。

7 泥石流灾害的测绘 (19)12地面塌陷调查 (19)12。

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要求

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要求

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要求1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测绘(1)工作布置参照《工程地质调查规范》、《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和地区性技术规范,工程地质测绘不采用平均布点的方法,主要对不良地质及重要工程构造物部位加密,次要部位、露头好、地质条件简单清楚地段观测点适当放稀。

(2)主要地质技术要求①工程地质测绘采用1:2000地形图作为底图,范围为线路轴线两侧300米。

并对隧道洞口作1:500工程地质测绘,范围为洞口前后左右200m。

②各种填图误差应≤2mm,具有特殊意义的软弱夹层、断层破碎带、地面裂缝等可夸大表示。

③基岩应划分到岩性组、段,第四系划分至成因类型,岩体工程地质类型划分为岩性综合体或岩性类型。

地貌单元以台、谷、洼地、陡崖等微地貌为主要研究对象。

④考虑到该项目勘察比例尺较小,线路较长,观测点密,重复内容较多的特点,在具体调查时用专门性地质卡片或表格填写。

(3)主要调查内容①调查沿线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及构造特征,对边坡应查明岩层层理、节理等软弱结构面的产状以及组合关系与形势。

②查明各类构造的类型、产状、几何要素,岩层破碎风化的成因、规模及影响范围。

③查明土的类型、成因、地层年代、结构特征、物质成分、粒径大小、密实程度等。

④调查冲沟汇水面积和发育状况,如各部位切割深度、纵坡、横断面类型、沟壁稳定坡度、坡高、溯源侵蚀状况。

⑤除收集一般气象资料外,还应调查最大降雨连续时间、强度、出现年份。

⑥查明沿线井泉分布、含水层、隔水层性质等水文地质条件。

确定地下水的类型、补给、迳流、排泄条件。

⑦对煤线和煤层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访问和实地调查,详细查明须家河组含煤地层各煤层(线)厚度、煤质、瓦斯含量、地下水及煤层顶底板特征。

⑧查明沿线不良地质现象,主要是滑坡、泥石流、陡崖下的危岩的分布、规模、特征。

评价其稳定性与危害性。

提出可行的工程治理方案。

⑨对场地岩溶发育进行调查,查明岩溶发育形态、特征、规模,评价其危害性。

⑩对线位通过区河流的水位、洪水位、流速、流量、汇水区域资料进行收集和调查,尤其重视隧道洞身以上的冲沟和溪沟的调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技术要求(试行)××××—××—××发布××—××—××实施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目录前言 (III)1 总则 (1)2 术语和符号 (1)3基本规定 (2)4滑坡 (3)4.1 一般规定 (3)4.2 勘察技术要求 (4)4.3 试验及指标确定 (5)4.4 稳定性验算与评价 (5)4.5 动态监测 (8)4.6 防治工程要点 (8)5崩塌―危岩体 (8)5.1 一般规定 (8)5.2 勘察技术要求 (9)5.3 稳定性评价 (9)5.4 监测和预报 (10)5.5 适宜性评价及防治工程要点 (10)6 泥石流 (11)6.1 一般规定 (11)6.2 勘察技术要求 (11)6.3 测试技术要求 (12)6.4 综合评价 (12)7 不稳定斜坡 (15)7.1 一般规定 (15)7.2 勘察技术要求 (15)7.3 采样及测试 (17)7.4 稳定性评价 (17)7.5 斜坡监测 (18)8 岩溶塌陷 (18)8.1 一般规定 (18)8.2 勘察技术要求 (19)8.3 采样及测试 (21)8.4 稳定性评价 (22)8.5 岩溶塌陷长期监测 (23)9 采空区塌陷 (23)9.1一般规定 (23)9.2 勘察技术要求 (23)9.3 采空区塌陷预测 (25)9.4 稳定性评价 (26)9.5 采空区塌陷监测 (26)9.6 采空区防治工程 (26)10资料整理及成果报告 (27)10.1 一般规定 (27)10.2 原始资料 (27)10.3 岩土性质指标统计 (27)10.4 岩土性质指标的选用 (29)10.5 勘察报告 (30)附录A(规范性附录)地质灾害勘察设计编写提纲 (31)附录B规范性附录)地质灾害分类 (32)附录C(规范性附录)地质灾害勘察报告编写提纲 (35)附录D(资料性附录)滑坡推力安全系数 (36)附录E(资料性附录)物探测试 (37)附录F(资料性附录)岩体抗剪迁都指标折减系数 (40)附录G(资料性附录)岩溶塌陷勘察岩石试验主要项目 (41)附录H(资料性附录)土洞、溶洞顶板安全厚度估算方法 (42)附录J(资料性附录)矿山开采安全深度计算方法 (45)附录K(资料性附录)地表移动和变形预测计算方法 (46)前言为适应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工作标准化的需求,加强对该工作的指导,并使其更加规范,质量可靠,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编写了《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技术要求》,以统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工作。

本标准按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参考有关地方标准、结合贵州实际编制。

本标准共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滑坡、崩塌—危岩体、泥石流、不稳定斜坡、岩溶塌陷、采空区塌陷、资料整理及成果报告10章,规范性附录A、B、C;资料性附录D、E、F、G、H、J。

本标准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国土资源勘察规划院,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贵州省建筑工程勘察院和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常大美、时南翔、杨胜元、刘秀伟。

本标准经赵国宣、丁坚平、魏康林、谢树庸、刘仁义、伍锡举、莫安儒等专家审查。

贵州省地质灾害勘察技术要求(试行)1总则1.0.1 为统一贵州省地质灾害勘察的技术标准,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察工作符合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要求。

1.0.2本技术要求规定了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的技术方法、研究内容、评价准则,适用于贵州境内常遇的滑坡、崩塌、泥石流、不稳定斜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察。

1.0.3地质灾害勘察应在广泛搜集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震、矿产,当地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和防治地质灾害经验等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充分了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技术要求,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资料完整、评价合理、结论准确、建议可行的勘察报告。

1.0.4 地质灾害勘察属于岩土工程领域中的专门勘察,除应符合本技术要求的技术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岩土工程与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相关技术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滑坡在一定的自然条件与地质条件下,斜坡上的岩体或土体,在以重力为主的作用下,沿斜坡内部的软弱面或软弱带(一个或多个)发生剪切破坏而产生整体下滑的现象。

2.1.2 崩塌―危岩体陡峭斜坡上的岩体或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并以滚动、跳动、坠落移动的现象称为崩塌。

被多组不连续结构面切割分离、稳定性极差的、具备倾倒、坠落或塌滑等形式崩塌条件的地质体,称为危岩体。

2.1.3泥石流在山区沟谷或斜坡上,由于暴雨或融雪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等松散固体物质的土、水、气的混合流,是介于挟沙水流与滑坡之间的一种地质作用。

2.1.4不稳定斜坡在自然或人为因素影响下,可能引发滑坡、崩塌等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斜坡地段。

2.1.5岩溶塌陷由于地下存在的岩溶洞隙而引起地上岩、土体覆盖层向下陷落而造成灾害的现象。

2.1.6 采空区塌陷由于地下存在的采空区、井巷、隧道等而引起地上岩、土体覆盖层向下陷落而造成灾害的现象。

2.1.7 地质灾害勘察通过调查、测绘、勘探等手段,对地质灾害区进行系列地质工作,并提出综合报告和图件的过程,是地质灾害治理设计前必须进行的工作步骤之一。

2.2符号2.2.1岩土性质指标φi―滑面上的内摩擦角标准值;C i―滑面上的粘结强度标准值γw―水的重度Q i―水平地震力W―崩塌危岩体重力γm―泥石流的重度G m―固体物质的相对密度(比重)2.2.2计算参数指标F s―滑坡稳定系数G i―滑体重力R i―滑体抗滑力N i―滑动面上的法向分力T i―滑动面上的滑动分力θi―滑动面底面倾角L i―滑动面长度ψi―传递系数P wi―动水压力V―滑体(岩体)后缘裂缝静水压力U―沿滑面的扬压力h w―裂隙充水高度E i―滑体的剩余下滑力γt―滑坡推力安全系数α―崩塌体滑移面倾角f―固体物质体积和水的体积之比Q m―泥石流流量F m―泥石流流体的过流断面面积V m―泥石流断面的平均流速I―泥石流水面纵坡R m―泥石流流体水力半径F―洪水时沟谷过水断面积x―湿周a―阻力系数ξ―泥石流修正系数m m―泥石流粗糙系数2.2.3其他f m―平均值σ―标准差δ―变异系数n―参加统计指标的数量γs―统计修正系数3基本规定3.0.1 地质灾害勘察应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阶段,按可行性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分阶段进行。

地质条件简单、规模不大、基本要素较清楚,或灾情危急、需采取抢险治理的地质灾害体,可以简化勘察程序,采取一次性勘察。

3.0.2 地质灾害可行性勘察,应满足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的技术要求。

主要采用搜集资料、调查测绘为主,辅以必要的勘探及测试工作。

基本查明地质灾害产生的地质背景和形成条件,初步确定地质灾害体的分布范围、规模大小、形成机制、形态特征,对地质灾害体的稳定性、发展趋势、危害对象及危害程度、防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作出评价,提出可能的防治工程方案及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的初步指标,提供可行性研究设计进行防治或避让和防治工程方案比选的工程地质依据。

3.0.3 地质灾害初步勘察,应满足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技术要求。

在分析利用已有资料和控制性勘察资料基础上,开展符合初步设计阶段要求的工程地质测绘、勘探和测试工作。

进一步查明地质灾害产生的地质背景,形成条件,地质灾害体的空间形态特征、物质组成与结构特性、变形破坏现状和危害程度,计算并综合评价地质灾害体的稳定性及其演化发展趋势,为进一步优化可行性研究治理工程方案的初步设计提供工程地质和岩土力学依据。

3.0.4 地质灾害详细勘察,应满足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技术要求。

应在充分分析、利用初步勘察成果的基础上,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场地和地基开展有针对性的工程地质测绘、勘察和测试工作。

详细查明防治工程施工区地质灾害体的厚度、物质组成、结构特性、空间分布特征,地下水类型及其富水程度和空间分布特征,结合勘探进行钻孔原位测试和水文地质试验,补充采集必要的室内岩、土、水试验分析样,并根据需要布置长期监测点。

采用多种地质模型检算地质灾害体的现状稳定性和采取治理工程措施后的稳定性,为地质灾害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和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参数。

对治理工程措施、结构形式、埋置深度及工程施工等提出地质建议。

3.0.5 地质灾害一次性勘察的工作深度与成果资料,应符合详细勘察的基本技术要求。

3.0.6 地质灾害勘察应采用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勘探、测试、试验综合方法,并遵循先进行调查、测绘,后进行勘探、测试、试验的工作程序。

3.0.7 地质灾害勘察的岩土分类与鉴定,岩土水试验样的采集方法、勘探编录,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的技术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岩土工程与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和相关专业技术规范、规程及贵州省地方标准的有关规定。

3.0.8 各类地质灾害和各阶段的勘察,均应先编制勘察设计书(附录A),严格按照设计书开展工作。

当勘察过程中出现与设计书预估地质情况有较大出入时,应及时进行勘察方法及其工作量的调整。

3.0.9 现场勘察工作应确保各类勘探、测试原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3.0.10 资料整理及成果报告应符合真实准确、分析有据、结论可信、简易可行。

4滑坡4.1 一般规定4.1.1针对滑坡灾害的性质及其危害程度,查明滑坡灾害发生的时间、诱发原因及范围、规模、地质背景,判断滑坡稳定状况,预测其发展演变趋势,为滑坡灾害的预防、治理提供依据。

4.1.2 滑坡的勘察包括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及工程勘探,范围应包含滑坡灾害区及适当扩宽的邻近稳定地段,比例尺可根据滑坡规模选用1:200~1:1000。

4.1.3 在工程地质测绘、调查基础上,沿滑动主轴方向布设勘探线,勘探线长度应超过滑坡灾害影响区范围10~20m。

4.1.4 用合理的试验、验算方法确定滑坡体岩、土物理力学抗剪指标,并进行灾害体的稳定性评价。

4.1.5 根据稳定性评价及监测结果,提出滑坡灾害治理的原则和建议。

4.2 勘察技术要求4.2.1根据滑坡体的物质组成、结构型式及滑体性质、发生年代和规模大小等因素进行滑坡分类(附录B)。

4.2.2 根据滑坡规模、危害程度、治理难度、工程重要性等因素,将滑坡按表1划分级别:4.2.3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和需查明的工程问题,滑坡勘察以采用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坑探、井探、槽探、物探等形式为主,对规模较大的深层滑坡可采用钻探手段,并辅以必要的洞探和物探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