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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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营改增政策要点解读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主要新政

2015年度营改增政策要点解读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主要新政

6.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售额×税率 准予抵扣 含税销售额 1+税率 不准予抵扣
正 数 应 纳 税 额
负 数 留 抵 税 额
以票抵扣
计算抵扣 购入免税农产品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海关完税凭证
6.应纳税额的计算
• 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 第三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 目:
17%
13%
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服务、基础电信服务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提供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以及增值电信服务
0 17% 11% 17%
营 改 增
6%
简易计税方法
一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简易方法
•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
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7.纳税地点
• 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 第四十六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 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 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 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二)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 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补征税款。 • (三)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 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 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四)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 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2015年1月1日起各项税种税率及新政策

2015年1月1日起各项税种税率及新政策

2015年1月1日起各项实施新政策来源:会计网★11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自2015年1月1日施行。

★12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12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以贵金属和宝石为主要原材料的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8号),自2015年1月1日起,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如果其原材料成本80%以上为本通知附件所列原材料的,应按照成本占比最高的原材料的增值税、消费税政策执行。

★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关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通知》(财税〔2014〕115号),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65美元/桶。

起征点提高后,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仍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

★12月2日,海关总署出台《关于公布2015年1月1日起港澳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7号),明确了2015年1月1日起港澳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

2015年最新增值税政策梳理与讲解

2015年最新增值税政策梳理与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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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本政策
(一)营改增试点政策架构:
1个《方案》;1个《办法》;3个《规定》;若干个补充文件
1个方案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是纲领
性、指导性文件,适用于任何地区、任何行业试点。
1个办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财税【2013】106号——附 件1),是营改增试点根本的政策规定。包括纳税人、应税服务、
税率、应纳税额、纳税时间和地点等各项税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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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本政策
(一)营改增试点政策架构:
三项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2),是《试点实施 办法》的补充,主要是明确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试点行业与非 试点行业适用税种的协调和政策衔接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附件3),明确试点纳税 人改征增值税后,原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过渡办法和解决个别行业税负可 能增加的政策措施。 《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附件4),明确境
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
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
售额×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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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基本原理
特殊事项处理(惩罚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 票: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 确税务资料的; (2)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 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
相关概念 提供应税服务,是指: 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15年营业税改增值税

15年营业税改增值税

河北省2015营改增设计房地产,建筑业,金融业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

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推广到全国试行。

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4年6月1日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营改增”范围进一步扩大。

目前,仅剩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几个行业未纳入试点。

而此前中央已经明确要在十二五期间(2011-2015)完成“营改增”改革任务,因此,2015年将是“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收官之年。

从目前的改革情况来看,“营改增”后房地产业的税率会在11%和17%之间做出选择,而现行房地产业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税率为5%,因此,如果企业没有足够的进项税抵扣或政府不出台相关过渡政策,那么,这将给房地产企业带来较大的税负压力。

一、账务处理难度增加“营改增”后只有账务处理规范的企业才能正确进行纳税申报,这种改变将给房地产企业财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财务人员面临新旧税制的衔接、税收政策的变化、具体业务的处理和税务核算的转化等难题。

由于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参差不齐,可能会对税收政策的理解、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税收的申报缴纳等产生偏差,从而带来财务核算不合规,纳税申报不准确等风险。

同时,“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账务处理提出了新要求。

由于营业税是对营业额直接征税,只需增加一个会计科目,核算模式简单易懂。

而增值税采用抵扣的核算模式,其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需增加十个会计科目,核算难度较原来大幅增加。

“营改增”不仅改变了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同时还带来了开票系统、报税系统、认证抵扣、税款缴纳等操作方面的一系列新问题,账务处理稍有不慎便会产生风险。

15年营业税改增值税

15年营业税改增值税

河北省2015营改增设计房地产,建筑业,金融业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

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推广到全国试行。

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4年6月1日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营改增”范围进一步扩大。

目前,仅剩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几个行业未纳入试点。

而此前中央已经明确要在十二五期间(2011-2015)完成“营改增”改革任务,因此,2015年将是“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收官之年。

从目前的改革情况来看,“营改增”后房地产业的税率会在11%和17%之间做出选择,而现行房地产业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税率为5%,因此,如果企业没有足够的进项税抵扣或政府不出台相关过渡政策,那么,这将给房地产企业带来较大的税负压力。

一、账务处理难度增加“营改增”后只有账务处理规范的企业才能正确进行纳税申报,这种改变将给房地产企业财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财务人员面临新旧税制的衔接、税收政策的变化、具体业务的处理和税务核算的转化等难题。

由于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参差不齐,可能会对税收政策的理解、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税收的申报缴纳等产生偏差,从而带来财务核算不合规,纳税申报不准确等风险。

同时,“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账务处理提出了新要求。

由于营业税是对营业额直接征税,只需增加一个会计科目,核算模式简单易懂。

而增值税采用抵扣的核算模式,其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需增加十个会计科目,核算难度较原来大幅增加。

“营改增”不仅改变了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同时还带来了开票系统、报税系统、认证抵扣、税款缴纳等操作方面的一系列新问题,账务处理稍有不慎便会产生风险。

一文看清90号公告如何破解“营改增”难点-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一文看清90号公告如何破解“营改增”难点-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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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以下简称2015年90号公告),对于在营改增期间一些执行不一致的政策加以明确。

本文重点关注了文件中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纳税人取得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以下简称简易征收)的固定资产,再次转让该固定资产时,应如何计征增值税。

第二个问题,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扣除本金与之前规定的区别。

以下,就上述两个问题分析如下:
一、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计征增值税问题
2015年90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即,2016年2月1日起,纳税人(因文件规定为纳税人,因此应理解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放弃减税的(注意,这里的放弃减税,指放弃2%的优惠征收率,按照3%计征),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文件规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理解为包括自开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之前的政策中,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增值税,是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这即意味着,一般纳税人取得简易征收办法计税的固定资产,也可以抵扣其进项税了,这对纳税人来讲当然是利好。

但如果购买方再次销售该固定。

2015年12月,一波财税新规来袭!

2015年12月,一波财税新规来袭!

2015年12月,一波财税新规来袭!12月,有哪些财税新政开始实施?又有哪些财税法规和条款即将到期?知道企业为你梳理:本月开始实施的财税新规,以及12月31日前到期的财税法规或条款!一、本月开始实施的财税新规: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84号),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12月1日起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规定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技术转让等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

3、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税控收款机数据接口规范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税控收款机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2015年第77号公告),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公告发布的数据接口规范分两种:第一种适用于使用自带USB接口的税控收款机;第二种适用于使用串行通信接口的税控收款机。

4、12月1日起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等适用13%增值税税率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72号),明确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属于农机,适用13%增值税税率,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公告具体阐述了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的定义,表示只有满足定义所述才属“农机”范畴,并适用13%增值税税率。

5、我国给予8个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给予科摩罗联盟等8个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15]20号),决定从2015年12月10日起,对原产于科摩罗联盟、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多哥共和国、利比里亚共和国、卢旺达共和国、安哥拉共和国、赞比亚共和国、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等8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7%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

最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财税〔2015〕119号)8大变化

最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财税〔2015〕119号)8大变化

验检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无疑,对于之前不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 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的企业,新政是一个极大的利好。
变化三:研发活动范围
变化前 变化后
规定
依据
第三条
国税发〔200
本办法所称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 8〕116 号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是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30 条)层面确立 的重要税收优惠政策,优惠力度大,政策确定性强,财税〔2015〕119 号的出台 并非偶然,而是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体现,更准确的说,是贯彻今 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 干意见》的体现,该《意见》明确指出:“统筹研究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 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 策适用范围。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重点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力度”。
物与新医药技术;3.航空航天技术;4.新材料技术;5.高技术服务业;6.新能源及 节能技术;7.资源与环境技术;8.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十大(137 项)高 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1.信息;2.生物;3.航空航天;4.新材料;5.先进能源;6. 现代农业;7.先进制造;8.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9.海洋;10.高技术服务(信 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研发设计服务、生物技术服务、检
依据实操经验,辅助账的建账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大阶段:
(一)科目与凭证设置方面,有两个思路,一是设置“研发支出”一级科目, 二是在“管理费用”下设置“研发费用”:
2015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研 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具体细化、落 实近日国务院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调整的决定,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 116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 的通知》(财税〔2013〕70 号),新政将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015建筑业“营改增”问题答疑篇

2015建筑业“营改增”问题答疑篇

2015建筑业“营改增”问题答疑篇1.问:营改增后,BT项目如何处理?答:一般情况下,建筑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但是对于特定项目比如BT项目,税务局会允许采用简易计税办法。

BT项目指业主授权BT承包商对项目通过融资建设,建成后再整体移交给业主,业主用建设期间以及工程完成以后所募集的资金,以偿付企业的融资本金及利息的一种新型的项目管理模式。

大部分BT项目都是政府和大中型企业合作的。

建筑企业收款周期长,进项税额发生于项目早期。

如果进项税发生在营改增之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没有进项税,因此无法采用一般计税方式,只能用简易计税办法替代。

2.问:建筑业挂靠行为引发的发票风险在增值税时代如何防范?答:挂靠指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

比如甲公司和政府签订价值为1亿的工程协议。

甲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乙小型建筑公司。

工程完成后,甲公司取得乙公司9500万元的发票入账,同时缴纳300万元(1亿*3%)的营业税。

营改增以后,甲公司需要缴纳1100(1亿*11%)万元的增值税。

而乙公司由于资质较低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管理混乱,又不具备向大型供应商采购的习惯,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公司无法抵扣进项税额,致使甲公司发生亏损。

乙公司也可能虚开发票,引发税收风险。

3.问:管理发票的重要性答: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相互结合的。

营改增后,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以获得进项来抵扣增值税,又可以获得成本来抵扣所得税。

反之,如果无法获取发票,将蒙受双重损失。

营业税时代不重视发票的思维是错误理念。

发票管理是营改增之后的重中之重。

如果只会做业务,没有发票管理,企业最后会被11%的增值税和25%的企业所得税的税负压垮。

4.问: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费是否可以获得抵扣?答: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都可以获得抵扣。

但是属于下列情况,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樊剑英:2015年房地产企业营改增政策走向及应对策略

樊剑英:2015年房地产企业营改增政策走向及应对策略

2015年房地产企业营改增政策走向及应对策略令人忐忑的建安房地产企业的营改增新政将在2015年实施,营改增本质上是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

但是,企业如果没有积极做好准备,将不仅无法降低税收成本,还有可能会增加税负和加大税务风险。

建安房地产企业集团领航人及财税高管应该在战略角度高瞻远瞩提前部署企业应对营改增策略,在全行业内忧外患期间能“驾横海之大航,领集团于无忧”。

为了让更多的建安房地产企业深入了解最新“营改增”税收政策,解析其对建筑施工、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帮助各建安房地产企业财税总监、经理理解其重点、难点,全面掌握增值税下税企间财税争议及解决途径,化解税务稽查风险,全面有效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继而能确保集团各相关部门理解集团营改增策略,准确执行“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营改增转型方案与筹划,为此,我们特举办“2015年房地产企业“营改增”政策走向及应对策略”研修班。

我们诚邀贵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1、思考:为嘛要营改增?建筑业、房地产业增营之争: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樊剑英税友汇问题:请问房地产和园林公司签订绿化施工合同,园林公司有苗木基地生产,既涉及工程劳务又涉及货物销售,但签订合同分别注明苗木销售总价金额,开具苗木货物发票,涉及工程劳务的开具建安发票总价,这样行吗?请老师帮着解答。

2、思考:营改增试点的步伐——我们什么时间营改增?2015年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3、思考:建筑业核算的范围是什么?4、思考:建筑业营改增的基本政策是什么?1.《细则》第十六条: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2.《条例》第五条第三项: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思考:建筑企业施工主体与纳税主体一致否?1.什么是转包?2.什么是违法分包?3.什么算借用资质?4.什么是劳务分包?5.什么是内部承包?6、思考:建筑业新老项目如何过渡?如何计算增值税?1.在执行过程中的合同如何过渡?2.已预收工程款并预交营业税的项目如何过渡?3.决算滞后造成的收入滞后(成本已发生)如何过渡?4.营改增政策过渡问题——如何确定新老项目?7、思考:营改增后挂靠会怎样?1.必须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涉税风险2.挂靠经营大部分成本进项税额难扣除3.虚开发票行为的罪与罚行为人有以下四种行为之一的,即构成虚开发票的行为:1)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4)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015年或将全面实行营改增告别营业税

2015年或将全面实行营改增告别营业税

2015年或将全面实行营改增告别营业税2015年初,营改增的话题不断,在过去营改增政策带来的利,大家有目共睹,从2011年试点到现在,已进入收官之年。

这意味着,进入2015年下半年后,中国或将全面告别营业税。

营改增施行历程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

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2014年1月1日和6月1日,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相继纳入营改增试点。

至此,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3+7”个行业。

2015年5月,营改增的最后三个行业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方案将推出,不排除分行业实施的可能性。

其中,建安房地产的增值税税率暂定为11%,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为6%。

三大行业的营改增计划推迟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等三大行业的营改增原计划在2015年两会后就推进,但后来放缓,原因是财政收入压力过大。

国税总局曾表示,2014年中国营改增已减税1918亿元。

减税效果如此之大,在财政收支紧张的当下,拖累了营改增的步伐。

“现在营改增的大方向没问题,节奏是根据实际情况来推进的,包括减收的财政压力、企业和税务部门的准备工作等,具体实施中遇到问题还可以再做调整。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管理学院税收系主任朱为群表示。

2015年3月6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全国“两会”答记者问时表示,营改增是最伤脑筋的一个问题,今年按照计划应该完成“营改增”的改革,也就是把生活服务业、金融业以及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营业税全部改成增值税,最难的是不动产业转成征收增值税。

在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总裁王冬生看来,营改增的目的,是要解决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所导致的抵扣链条中断、重复征税的问题,“只有改革到底,扩大到所有劳务,才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2015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2015

2015最新会计继续教育考题判断题 ( 所属课程:货币的时间价值 ) 页首1. 现金流量图的三要素是大小、流向和时间点。

对A、错B、正确答案:A判断题 ( 所属课程:货币的时间价值 ) 页首2. 货币的时间价值意味着明天的一块钱比今天的一块钱具有更高的价值。

对A、错B、正确答案:B判断题 ( 所属课程: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 ) 页首3. 提供应税服务,是指为取得货币而提供应税服务。

对A、错B、正确答案:B判断题 ( 所属课程: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 ) 页首4. 营改增后,原归属地方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归属中央。

对A、错B、正确答案:B判断题 ( 所属课程:房产税及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 页首5. 从理论上分析,房产税的推出会增加房地产市场的总需求。

对A、错B、正确答案:B判断题 ( 所属课程:房产税及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 页首6. 香港政府曾采用差饷减免来刺激房地产行业和拉动经济增长,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对A、错B、正确答案:B判断题 ( 所属课程:最新合同法解读及案例分析 ) 页首7. 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其他公司向善意第三人提供担保,该代表行为有效。

对A、错B、正确答案:A判断题 ( 所属课程:最新合同法解读及案例分析 ) 页首8. 甲公司欲与乙公司订立合同,经查询发现:乙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由中国公民张某单独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万元,章程中规定在公司成立后6年内张某缴清全部出资。

该公司的设立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对A、错B、正确答案:B判断题 ( 所属课程: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 ) 页首9. 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

否则,不得扣除。

对A、错B、正确答案:A判断题 ( 所属课程: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 ) 页首10. 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旅客利用里程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2015年税法新政策讲解(中国税网核心专家-马秀卿教授)

2015年税法新政策讲解(中国税网核心专家-马秀卿教授)

关注股市 由审核制制-改注册制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 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 明确,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度。待全 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有关部门将制定相关规则,在公开征求 意见后实施,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IPO注册制即将出炉,但将是“中国特色”的注册制。 何为注册制 : 证券发行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 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 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 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 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在注册制下证 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不进行实质判断, 主张事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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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监管者淡化IPO行政审批后,注册制改革的要求即是让作为 证券中介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相关签字 人对IPO造假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这一法律的威慑力,会促使 证券中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准则,遵守业务 规则和行业规范,不因商业利益而迎合或唆使发行人造假,确 保IPO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在注册制背景下,监管者的工作重心将从IPO审核转向市 场监管。淡化了权力监管者转变了职能,具体变为三个方面的 职责: 第一,加大对发行人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监管; 第二,加大对证券中介行为规范的监管; 第三,严查严打证券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内幕交易及市场操 纵。
登记管理部 门代码 1位 机构类别代 码 1位 登记管理机 关行政区划 码 6位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2015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2015

1. 增值税下,适用免税的纳税人不一定享受了税收优惠。

A、 对 B、 错您的答案√ 正确 正确答案:A 解析: 未找到解析 题号:Qhx013045 所属课程: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 2015 2. 目前,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分别适用 17%和 11%的增值税税率。

A、 对 B、 错您的答案√ 正确 正确答案:B 解析: 根据财税[2014]43 号文《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后,将适用两档税率。

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 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 6%。

题号:Qhx013051 所属课程: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 2015 3. 根据财税[2014]50 号文的规定:境内取得《水路运输许可证》,并以水路运 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单位,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A、 对 B、 错您的答案√ 正确 正确答案:A 解析: 据财税〔2014〕50 号,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或加注国际客货运输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并以水 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题号:Qhx013048 所属课程: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 2015 4. 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均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均采用一般计税方 法。

A、 对 B、 错您的答案√ 正确 正确答案:B 解析: 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均采 用简易计税方法,近年来,为平衡税负,“营改增”试点政策则规定,一般纳税 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

题号:Qhx013049 所属课程: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 2015 5. 免征增值税项目经申请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A、 对 B、 错您的答案√ 正确 正确答案:B 解析: 根据财税[2013]37 号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其对应进项税额不得从 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5年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2015年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2015年营改增范围经国务院批准,广东已确定于2012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含深圳市)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原来缴纳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试点行业范围具体为“1+6”:“1”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6”即现代服务业的六个行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在主要税制安排的税率方面,将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

国税局对“营改增”应税服务的范围作出界定,全文如下:一、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一)陆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二)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程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三)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2015年第61号解读: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公告的政策

2015年第61号解读: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公告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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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公告的政策解读
2015年09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为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现解读如下: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本公告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今年以来,国际经济形势较为复杂,我国经济处于三期叠加阶段,经济下行压力较大。

为此,国家实施定向调控,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大发力,为创业创新减负,让今天的小微企赢得发展的大未来,以此进一步涵养就业潜力和经济发展的持久耐力。

继今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范围由10万元调整为20万元后,今年8月19日,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减半征税范围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

9月2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明确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范围扩大到30万元后具体税收政策规定。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重大经济决策,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享受税收优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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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境外单 位或者个人 提供的应税 服务
5.税收缴款凭证
增值税额
28
13
4/22/2015
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项不得抵扣事项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 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 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 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 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 输业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不 包括固定资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 服务 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29
备注 1、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 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 用于上述项目; 2、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第1条所涉内容除外)、销售 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 3、个人消费包括交际应酬消费。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 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 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32
15
4/22/2015
国税〔2014〕49号
结合“营改增”试点行业推进情 况,在免税跨境服务类别中补充 了邮政业服务、收派服务和电信 业服务,并明确了上述服务类型 的具体内涵和执行口径。
33
国税〔2014〕49号
结合纳税人经营状况和管理要求,对 “向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的情 形进行了明确,对“跨境服务书面合 同”的类型作了补充,并明确了若干 “视同从境外取得收入”的情形。 明确了纳税人提供的与香港、澳门、 台湾有关的应税服务,同样视其为 “跨境应税服务”,除另有规定外, 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享受免。
5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知识点
税收边界
混合销售、混业经营和兼营
视同销售与非营业活动 税率问题 一般计税方法与简单计税方法
销售额确定
6
2
4/22/2015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知识点
进项抵扣 免税、即征退税与零税率 跨境服务
小微企业优惠与起征点
发票问题
7
一、税收边界
17
电信服务积分兑换商品如何处理
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 收增值税。
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货物。按照《增值
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将 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因此, 企业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货物,暂视同 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26
124/22/2015 Nhomakorabea销售额的其他规定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 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 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 性机构接受捐款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 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 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7
七、进项抵扣凭证和金额
涉及业务 境内增值税 业务 进口业务 购进农产品 增值税扣税凭证 1.增值税专用发 票 2.海关进口增值 税专用缴款书 3.农产品收购发 票或者销售发票 抵扣额 增值税额 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买价 含烟叶税 ×扣除率(13%) 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 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 发票,资料不全不得抵扣。 备注 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 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
2014年43号文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
除了生活性服务业、建筑业和金融业, 基本都已纳入营改增范围
规则的模糊性
8
3
4/22/2015
财关税〔2014〕16号
自2014年1月1日起,租赁企业一般贸易项下进 口飞机并租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享受与国 内航空公司进口飞机同等税收优惠政策,即进 口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飞机减按5%征收进口 环节增值税。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租赁企业从境外购买并租 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 不能实际入区的飞机,不实施进口保税政策, 减按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15
非营业活动
非营业活动是指:
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 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 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1
四、税率和征收率
增值税税率:17%、13%、
11%、6%和零税率
征收率:6%、4%和3%
22
10
4/22/2015
国税〔2014〕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 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 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 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 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 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23
五、一般计税和简单计税
一般纳税人部分特定项目可以选择
简易计税方法来计算征收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经营租赁 动漫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 和收派服务
24
11
4/22/2015
电信服务简易征收方式
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境内 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通过卫星提 供的语音通话服务、电子数据和 信息的传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 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电信服务出口的政策规定
对于试点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
服务享受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应提交服务接受方机构所在地在境外以 及收入来源于境外的证明材料
36
17
4/22/2015
财税〔2014〕50号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取得交通部门 颁发的《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 登记证》或加注国际客货运输的 《水路运输许可证》,并以水路 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 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对财 税[2013]106号文附件4的补充)
37
国税〔2014〕42号
试点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 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 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 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 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照《财政部 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 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3〕106号)附件3第一条 第(十四)项免征增值税。
19
电信服务积分兑换商品如何处理
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营业税劳务。现
行营业税应税劳务涉及无偿赠送视同销
售的仅限于不动产,其他营业税应税劳 务无需按视同销售处理。因此,企业以 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营业税劳务暂不缴 纳营业税。
20
9
4/22/2015
财税〔2015〕4号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 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 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 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
16
7
4/22/2015
电信业企业提供套餐服务、融合服务
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 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 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 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电信企业提供电信业服务附赠电信终端,取得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暂按不低于电信终端的 成本价作为货物价格,剩余部分按照公允价值拆 分为基础电信价格和增值电信价格,按各自适用 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行为,视为销售货物,货物的销售额和收取的服
务费一并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 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统一交纳 营业税。
12
5
4/22/2015
混合销售、混业经营和兼营
混业经营是指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
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
应税服务的行为。 兼营是指纳税人既经营货物销售或提供增值税应 税劳务或应税服务,又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但 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或营业税应税劳 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且从事的营业 税应税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加工修理修配劳 务或增值税应税服务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
13
三、视同销售
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 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 利益
14
6
4/22/2015
视同销售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 供应税服务: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 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 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16
4/22/2015
电信服务出口的政策规定
境内单位和个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国际语 音通话服务、国际短信服务、国际彩信 服务,通过境外电信单位结算费用的, 服务接受方为境外电信单位,属于向境 外单位提供的电信业服务。
35
10
4
4/22/2015
电信业服务的适用税率
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 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11
二、混合销售、混业经营和兼营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 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包括交纳 增值税的混合销售和交纳营业税的混合销售。 除有特殊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 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
38
18
4/22/2015
国税〔2014〕42号
试点纳税人提供上述国际货物运输代 理服务,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代理服 务收入,以及向其他代理人支付的全 部代理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 结算。 试点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 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间接提供的货 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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