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政策要点讲解
营改增政策讲解-销售服务
现代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
4.物流辅导服务 5.租凭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 9.其他现代服务
5.租赁服务
租赁服务
融资租赁服务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经营租赁服务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5.租赁服务
5.租赁服务
优惠政策: 3.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 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可选择 简易计税方法。
4.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 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可选择简易 计税方法。
商务辅助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
(1)企业管理服务 (2)经纪代理服务
(3)人力资源服务 (4)安全保护服务
6.其他生活服务
税收优惠:-退役士兵 2016年5月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5.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 在 3 年内按每户每年 8000 元为限额依次 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 城市 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 加和个人所得税。
6.其他生活服务
税收优惠:-退役士兵 6.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 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 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 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与 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在 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 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 得税优惠。
8.商务辅助服务
(1) 企业管理服务,是指提供总部管理 、 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 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2) 经纪代理服务, 是指各类经纪、 中介、 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 知识 产权代理、 货物运输代理、 代理报关、 法律代理、 房地产中介、 职业中介、 婚 姻中介、 代理记账、拍卖等。 优惠:婚姻介绍服务,免征增值税。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六)
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符合政策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备案问题根据全国征管规范以及纳税服务规范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特定的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在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的首个申报期申报时,提供相关资料履行备案手续。
申请时应提供如下资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及备案证明材料的问题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标的物属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征收计税方法进行备案时,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取得(不含自建)该不动产的合同证明该不动产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纳税人须提供有效的会计核算凭证,凭该不动产在账簿上记录的账载日期作为证明材料。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标的物属于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征收计税方法进行备案时,需提供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明该不动产于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可提供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纳税人须提供有效的会计核算凭证,凭该不动产在账簿上记录的账载日期作为证明材料。
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选择适用简易征收计税方法进行备案时,需提供租入该不动产的合同证明该不动产于2016年4月30日前租入。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适用简易征收计税方法。
三、2016年5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货物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6全面营改增解析讲解
问:营改增减税,为什么税率都提高了?因 为计税原理不同!
5月1日营改增:建筑业3%转换为11%,房地产业5%转
换为11%,金融业、服务业5%转换为6%。 两种税率含义不同,不可比: 营业税税率=税额/销售额全额;
增值税税率=税额/(销售额全额-购进金额)
还有,税率和征收率不可比
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36)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 权。 (37)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 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3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
营改增图解--我国流转税模式(布局): 增、消、资、营“四税并存、交叉征收”的 “交叉”模式(1994年税改形成)
增值税 增值税
石油等七类 资源产品又征 资源税 烟酒等十多种 消费品又征 消费税
工业 商业 服务业
营业税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一、烟 二、酒及酒精 税率
三.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六、成品油(汽油、柴油等)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
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 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 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 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1)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
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
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扩大不动产抵扣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 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 【发布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15号 【发文日期】 2016-03-31
扩大不动产抵扣范围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 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 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 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 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 二年抵扣比例为40%。
1、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即电 话费用可以扣除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 税率为6%。 2、采购建筑材料、设备、油费、水电费、 办公用品 、劳保用品、车辆维修费用、车 辆购置费用、动产租赁费、施工机械设备 17%
3、运输费用11%
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日期】2015-12-3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 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 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 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 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楼部长2016年两会期间答记者: 知道有问题,但必须得推进!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 改革的若干意见
(九)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 价体系。逐步统一各行业、各地区的工 程计价规则,服务建筑市场。健全工程 量清单和定额体系,满足建设工程全过 程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复杂程度、多种 承包方式的计价需要。
不得抵扣的规定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 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 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 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 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发票方面几个典型的违 法问题
1、虚开 2、代开 3、转让
《营改增培训》课件
营改增对企业的会计、资金和财 务等方面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和 挑战。
不同行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 的应对措施,减少营改增带来的 负面影响。
企业如何合规避税
企业可以采取合规避税的方法, 合理合法地减少营改增给企业带 来的税收负担。
四、营改增的实际操作
税务登记和发票开具 流程
详细介绍企业进行税务登记和 发票开具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 项。
纳税申报和缴税流程
详细介绍企业进行纳税申报和 缴税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帮助 企业避免税收违法行为。
常见问题的解答
针对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 能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和 指导。
五、总结
营改增的效果和意义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带来了一系列的积极效果, 推动了税收制度的改革和经济发展。
未来政策展望
展望未来,营改增政策仍将继续深化和完善, 进一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营改增的政策解读
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营改增政策将原来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实现税收征管的改增适用于所有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3
营改增的税率及计税方法
营改增税率和计税方法根据不同行业、商品和服务的特点而定。
三、营改增的影响与应对
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和挑战 各行各业的应对措施
《营改增培训》PPT课件
这是一份关于《营改增培训》的PPT课件,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营改增政策的 概述、政策解读、影响与应对、实际操作等内容。
一、概述
营改增的定义
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 改为增值税。
为何要进行营改增
营改增的目的是为了简化税 制、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 济发展。
营改增的目标和意义
营改增的目标是实现税制改 革和经济结构优化,提升税 收征管能力,促进国民经济 健康发展。
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范文
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范文自2024年起,我国将全面营改增,即将增值税作为主要税种,取代原有的营业税,以实现税收的简化和统一。
全面营改增后,税目的适用范围将进行重点明确,以确保税收的稳定和税制的公平。
以下是对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的总结。
首先,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适用的税目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是全面营改增的核心税种,对于生产和销售环节的商品和服务都适用。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多档,根据不同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和重要性确定。
消费税适用于一些特定类型的商品和服务,例如烟草、酒精和高档消费品等。
其次,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对于企业的交通运输、建筑和房地产等行业,将采用差额征收的方式适用税目。
差额征收是指以企业自身经营差额为税基,按一定税率征收税款。
这种方式既简化了税务手续,又能够根据企业的具体经营情况进行灵活调整税率,确保税收的公平和效率。
再次,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对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税目将得到重点关注。
农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对于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在全面营改增后,政府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
这将包括减免农业生产和经营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降低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税负,支持农村产业转型升级等。
最后,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税目也将得到重点关注。
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
为了促进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政府将采取一系列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在环保和节能方面投入。
这将包括征收环境税、资源税和碳税,以及对环保和节能设备的减免税等。
综上所述,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适用的税目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差额征收税。
对于企业的交通运输、建筑和房地产等行业,将采用差额征收的方式适用税目。
对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将实施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调整措施,以支持相关产业的发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内容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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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购买方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改后本案例中的提供方增加税收1.4万元 。
目录
内容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意义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三、几个需要强调的政策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 五、会计处理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一
政策 设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在现行增值税适用税率17%、13%税率的基础上,设定了两档较低的适 用税率,即交通运输业的适用税率为11%;其余部分现代服务业(除有形动 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为17%外)的适用税率为6%。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简易计税项目的征收率为3%。 出口服务适用零税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纳税人
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 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一般纳税人
一般计税方法
适用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等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二
试点过 渡政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内容 详细讲解
2024年2月4日星期日
目录
内容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意义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三、几个需要强调的政策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 五、会计处理
文件依据
文件
一、财税文件,共7份 财税【2011】110、财税【2011】111
二、会计处理文件,共3份 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共8份 四、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共6份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意义
在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的实质 是对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增值额部分征 收,具有消除重复征税、促进专业化 协作的优点 。
环环征收 层层抵扣
一般纳税人实行凭发货票抵扣的制度,即允许抵扣销项 的进项税额必须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抵扣凭证。
全面营改增学习心得体会模板(四篇)
全面营改增学习心得体会模板一、引言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为实体经济减负、降低税负,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作为一名税务从业人员,我深入学习并运用全面营改增政策,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在这一过程中,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我总结了以下学习心得体会。
二、理解税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全面营改增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它的核心目标是减轻企业税负,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这对于解决当前我国经济增长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三、学习全面营改增政策全面营改增政策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税务从业人员而言,掌握政策内容是基本要求。
在学习全面营改增政策过程中,我注意了以下几个方面:1. 理论学习:我通过参加培训班、自主学习等多种途径,系统学习了全面营改增政策的基本原理、政策框架和具体操作方法。
2. 实践研究:理论学习只是认识政策的第一步,我通过实践研究,深入了解了全面营改增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应对策略。
3. 交流总结:与同行及相关部门保持交流,互相学习、分享经验,不断完善自己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四、掌握全面营改增政策的核心要点全面营改增政策涉及范围广泛,内容繁杂。
作为税务从业人员,要掌握全面营改增政策的核心要点,使之成为自己的工作素材。
在我的学习过程中,我特别关注了以下几个重点: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了解企业的营业税种类和税率,熟悉营改增后税率的调整和计算方法,以及对企业经营产生的影响。
2. 税制结构调整:了解税制结构调整的意义和影响,理解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之间的联系和政策导向。
3. 税收政策优化:了解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政策适用范围和申报流程,为企业提供合理税收筹划、降低税负的建议。
五、把握全面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要点全面营改增政策的实施需要各级税务机关在政策解读、政策宣传和政策执行等方面做出努力。
营改增政策的措施
营改增政策的措施引言营改增是指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一种税制改革方案。
它的主要目的是降低税费负担,减轻企业经营成本,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本文将介绍营改增政策的主要措施。
措施一:税制范围扩大营改增政策的第一项措施是将增值税纳入到更广泛的范围内。
原来,营业税只针对一些特定行业的企业征收,如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
而增值税则涵盖了所有企业的销售环节,包括生产、流通和服务业等。
这样一来,几乎所有的企业都需要缴纳增值税,税基更广。
措施二:税制结构调整营改增的第二项措施是对税制结构进行调整。
营改增政策将原先的三档税率调整为两档税率。
其中,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税率。
通过减少税率档次,能够有效简化纳税人的申报程序,降低纳税负担。
措施三:进项税额抵扣营改增的第三项措施是进项税额抵扣。
在原有的税制中,企业需要将支付的进项税额纳入到成本中,最后由消费者承担。
而在营改增政策下,企业可以将之前支付的进项税额从应交的增值税中抵扣。
这样一来,企业每期应交的税额就减少了,可以减轻企业的经营负担。
措施四:完善退税机制营改增政策的第四项措施是完善退税机制。
在原来的政策中,一些出口型企业可以享受出口退税的政策。
而营改增后,这一政策被保留并进一步完善。
出口企业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退还已支付的增值税,降低了企业的成本,增加了出口竞争力。
措施五:简化征收环节营改增政策的最后一项措施是简化征收环节。
在原有的营业税制度中,征收过程复杂,涉及到营业税的核定、清算、缴款等多个环节。
而在营改增政策下,征收过程更加简化。
企业只需要按照固定比例缴纳增值税即可,大大减少了税费征收的程序。
总结营改增政策的措施包括税制范围扩大、税制结构调整、进项税额抵扣、完善退税机制以及简化征收环节。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税费负担,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推动了经济的发展。
对于企业来说,要充分了解和适应这些政策,合理规划自己的财务状况,积极应对营改增政策的变化。
“营改增”政策解读
比, 从而导致重复征税 。对一些 中间环节偏多 的行业 ,
因每一道环 节都征 收营业税 。会 增加企业 的税 负 , 为
切实有效 地减轻企 业税负 , 国家决定对 部分行 业先期
试点“ 营改增 ” 。 源自答: 从 试 点 的情 况 来看 ,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后 基 本
二问 : “ 营 改增 ” 从 何 时开 始 ? 试 点 省 区 有哪 些 变化 ?
能消除重 复征 税 的现 象 。 从而减轻社会 整体 的税 负压 力 。对于试 点范 围内的小规 模纳税人来说 。 税负 下降
明显 , 而 交通 运 输 业 可 用 于 作 为 成 本 抵 扣 的 商 品 税 额
答: 2 0 1 1 年 1 1月 1 7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下
发 了《 关 于 在 上 海 市 开 展 运 输 业 和 部 分现 代 服 务 业 营
答: 试 点期 间保持现 行财 政体 制基 本稳定 . 原 归 属试 点地 区的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后 由国税部 门 负责 征收 , 收 入仍归 属试点地区。税款入库等 问题按照《 关 于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 点有关预算管理 问题 的通 知》
有 关规 定 执行 。
六问 : “ 营改增” 后。 对 企 业税 负有 什 么 影 响 ?
2 0 1 3年 5月 2 7日,财政部和 国家税 务总局联合
三问: 2 0 1 3 年 8月 1日开 始 的 全 国“ 营改增” 试 点
行业范围是什么?
印发《 关于在全 国开展 交通 运输业和 部分现代服 务业 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 试点税收政 策 的通知》 ,进 一步明
确了 自 2 0 1 3年 8月 1日起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相
营改增政策解答(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一)一、关于我省营改增营业税发票过渡衔接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23 号)规定:自2016 年5 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
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 年6 月30 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 年8 月31 日。
据此,营改增之后,我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按以下原则掌握:〔一〕试点纳税人已领取的地方税务局监制的景点门票〔含企业冠名发票〕、“河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专用发票”和“河北省路桥通行费专用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8月31日,纳税人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至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已经开具发票的验票及空白发票的缴销手续。
除上述发票外的其他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纳税人于2016年7月31日前至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已经开具发票的验票及空白发票的缴销手续。
〔二〕纳税人确有需要延用地税机关监制发票的,应提供经地税部门确认的发票结存信息,至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延期使用手续。
二、关于营改增后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范围问题营改增后,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范围为:〔一〕符合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依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即月销售额3 万元以上〔或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9 万元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地税机关只能为其代开“专用发票”。
〔二〕不符合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可依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即月销售额3 万元以下〔或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9 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地税机关可以为其代开“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要点及税收风险防范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要点及税收风险防范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中,税收政策的改革与调整一直发挥着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其中,营改增作为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举措,对生活服务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生活服务业涵盖了众多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如餐饮、住宿、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
为了帮助生活服务业的从业者更好地理解和适应营改增政策,本文将详细阐述其政策要点,并探讨相关的税收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要点1、纳税人的界定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生活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2、征税范围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
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3、税率和征收率一般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适用税率为 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征收率为 3%。
4、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征收率)5、进项税额抵扣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但需要注意的是,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6、税收优惠政策生活服务业中的部分项目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等免征增值税。
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后的税收风险1、发票管理风险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要求相较于营业税更为严格。
过渡期内“营改增”政策解读
过渡期内“营改增”政策解读【摘要】过渡期内的“营改增”政策是中国税收改革的重要举措。
本文从背景介绍、政策概述、影响企业和个人纳税人的变化、政策的优势和挑战、政府提出的相关配套措施以及税收政策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在过渡期内,企业和个人纳税人将面临一系列变化,政府也提出了一些配套措施来减轻税负。
虽然新政策带来了一些挑战,但也有许多优势,如促进税收公平和提高税收效率。
文章总结了过渡期内的“营改增”政策,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并分析了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关键词】"过渡期内"、"营改增"、政策、企业、个人纳税人、优势、挑战、配套措施、合理性、可持续性、总结、发展方向、经济发展、影响、税收政策、解读1. 引言1.1 背景介绍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6年5月1日,我国正式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实行增值税取代营业税。
在过渡期内,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将对企业和个人纳税人产生重大影响,需要各方逐步适应和应对。
本文将对过渡期内“营改增”政策进行解读,分析其概述、影响、优势和挑战、配套措施以及税收政策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以期为企业和个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理解与应对策略。
通过总结过渡期内“营改增”政策的经验教训,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探讨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为我国税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提供参考。
2. 正文2.1 过渡期内“营改增”政策概述过渡期内的营改增政策是指在税制改革过渡期内,逐步推进营业税向增值税的转变。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推动税制改革,简化税制结构,优化税负分配,增强税收征管效率,促进经济结构升级。
营改增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纳税主体范围的扩大,税制的简化和统一,税率的调整等。
通过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可以减少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
由于增值税具有抵扣机制,可以减少税负的重复征收,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减少税收漏税现象。
在过渡期内,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将对企业和个人纳税人产生一定的影响。
全面推开营改增指引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一)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对象问题部分房地产企业对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对象存在疑惑,不清楚是以房地产项目为对象还是以整个纳税主体为对象。
房地产业按项目管理是基本原则,这是针对房地产行业特点专门作出的特殊政策安排,类似于货物增值税可以对部分产品选择适用简易或一般的计税方法,是对房地产行业实实在在的利好.遵循这一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非取决于自己的身份,而是以房地产项目为对象的。
举例来说,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有A、B两个项目,A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不影响B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这一原则对于建筑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同样适用。
二、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价款扣除问题部分房地产企业“一次拿地、一次开发”,按照项目中当期销售建筑面积与可供销售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可以扣除的土地价款,政策规定清晰;但如果房地产企业“一次拿地、分次开发”,如何扣除土地成本?可供销售建筑面积如何确定?房地产企业分次开发的每一期都是作为单独项目进行核算的,这一操作模式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中的“项目”口径一致,因而,对“一次拿地、分次开发”的情形,要分为两步走,第一步,要将一次性支付土地价款,按照土地面积在不同项目中进行划分固化;第二步,对单个房地产项目中所对应的土地价款,要按照该项目中当期销售建筑面积跟与可供销售建筑面积的占比,进行计算扣除。
三、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开票问题《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营改增前,企业收到预收款后,开具由山东省地税局统一印制的收据,作为企业开具发票前收取预收款的结算凭证。
该收据统一编号,管理上类似于发票,购房者持该收据可以到房管、公积金、金融等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营改增后,为保证不影响购房者正常业务办理,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待正式交易完成时,对预收款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予以冲红,同时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长沙市营改增新政策
长沙市营改增新政策营改增其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
下文是小雅收集的关于长沙营改增细则全文,仅供参考!长沙市营改增新政策文件解析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实施范围为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
近日,记者了解到,经过长沙地税系统的积极努力,截至3月21日下午5时,长沙市局直属局、各区县(市)局已全面顺利完成基础信息移交工作。
全市共移交营业税纳税户基础信息78369户,按经济性质分类,单位纳税人51588户,个体纳税人26781户。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行分步实施原则,20xx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同年7月1日起又将试点范围由上海市扩大至北京、天津市等8个省(直辖市);20xx年8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全国推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试点范围。
这样,此次营改增试点的范围具体为“1+7”。
“1”指交通运输业,“7”指7类现代服务业,即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时间成熟时,还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力争“xx”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营改增最新政策: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营改增”将对个人二手房买卖造成什么影响?根据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从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营改增”将对个人二手房买卖造成什么影响?交易税费到底是会增加还是减少?“营改增”对于一线城市高涨的房价有抑制作用吗?营改增是什么意思营改增其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简单说一个产品100元生产者销售时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金,购买者再次销售时卖出150元,那么他买来的时候100元相应的税金可以抵减,购买者只需要对增值的50元计算缴纳相应的税金,同样营改增就是对以前交营业税的项目比如提供的服务也采取增值部分纳税的原则计税。
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
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截至2024年,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已经进一步完善。
营改增是中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全面营改增后,税制的适用税目明确重点如下:1. 增值税增值税是营改增的核心税种。
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适用范围扩大,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同时,增值税税率有所调整和分类,根据不同行业和商品的特点设置不同税率,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
增值税税目包括商品销售、加工修理修配、餐饮服务等。
2. 资源税资源税是针对自然资源开采与利用行为征收的一种税种,全面营改增后,资源税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并在税率机制上进行了调整。
资源税税目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稀土等自然资源的采掘和开采活动。
3. 企业所得税全面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适用范围包括一般企业和小微企业。
企业所得税税基有所调整,包括扣除费用、折旧摊销等因素,以促进企业减税降费,激发企业投资和创新活力。
4.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收入进行征收的税种,全面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采取分类征收的原则,设置多档税率,根据个人收入水平分别适用不同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5.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针对土地的增值所征收的一种税种,全面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包括在土地出售、转让、赠与等交易活动中产生的土地增值。
土地增值税税目的征收将有助于有效调控土地市场,防止土地过度投机。
6. 物业税物业税是针对不动产所有权人的一种税种,全面营改增后,物业税适用范围包括房地产、土地、设备等不动产的拥有者。
物业税税目的征收有助于优化不动产资源配置,调控房地产市场。
总之,全面营改增后税制的适用税目进一步明确,涵盖了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物业税等。
这些税目的征收和调整将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转型升级,并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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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方略纳税人俱乐部
7
•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1、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
成后收取的款项。
•
2、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
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
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
3、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
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现
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
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
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
执行。
2
•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
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
方提供的应税服务,企业付款和取得发票,均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以 后,请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
答:财税〔2013〕106号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
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
因此,纳税人在小规模纳税人时接受的应税服务,取得了增值税
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
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
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
3.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
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
11
购进增值税进项税额判断
•
问:企业在小规模纳税人的时候与一般纳税人签订合同,接受对
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4
应税行为
范围
税率
服务 无形资产
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 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 务、生活服务。
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 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6%(交通运输、邮政、 基础电信、建筑、不动 产租赁服务11%;有形 动产租赁17%)
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税〔
2013〕121号、财税〔2014〕43号、财税〔2014〕50号和财税〔
2015〕118号,除另有规定的条款外,相应废止。
3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大成方略纳税人俱乐部
6
5月1日:营业税与增值税划分
形式
税目 土地、不动产
建筑业
收讫价款(应税 行为发生过程 中或完成后)
合同约定 收款时间
应税行 为完成
收到预 收款
纳税
纳税 纳税 纳税
纳税
纳税 纳税 纳税
不动产租赁 其他
赠送土地、不动产
建筑业自建
纳税 纳税
纳税 纳税
纳税 纳税纳税来自备注孰先 孰先 孰先 孰先
12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
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
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13
•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
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8
•
4、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
5、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
6、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
6%(转让土地使用权 11%)
不动产 建筑物、构筑物
11%
跨境应税
0
征收率3%
5
名义税负 11% 6% 5% 3%
实际税负 11%÷(1+11%)=9.91%
6%÷(1+6%)=5.66% 5%÷(1+5%)=4.76% 3%÷(1+3%)=2.91%
如,收入100,按11%税率, 不含税收入=100%÷(1+11%)=90.09 增值税=90.09×11%=9.91
物发出的当天;
•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
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
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14
•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
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
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
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16
•
2、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
分析:与原纳营业税比较?
17
• 房地产 •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
义务发生时间。
9
• 试点前发生的营业税业务
•
1、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
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
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
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
还营业税。
10
•
主要内容
• 第一节 税目税率及过渡政策 • 第二节 销项税额的计算要点 • 第三节 进项税额抵扣的要点
1
第一节 税目税率及过渡政策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财税〔2016〕36号 )
•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
•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
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
7、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15
营改增过渡政策
• 建筑业
•
1、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