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赔偿及退货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赔偿及退
货管理制度
文档仅供参考
1.目的
明确产品的质量责任、退货流程及索赔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采购产品在入库检验、生产装配过程及各分厂制造过程、顾客退货的质量问题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的赔偿。
1
3. 引用文件
ISO/T16949: <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
IS09001:的特殊要求>
4. 术语
直接损失:由不合格品本身和由其引起的相关零件损失费用。
间接损失:由不合格品从流入生产过程中到被发现时为止所造成的连带损失费用。
停产损失:因质量问题造成工厂生产线停产的损失费用。
5. 职责
5.1 质量部负责零件质量问题的鉴定、仲裁、处理及信息传递。
5.2 米购部负责米购产品理赔事宜。
5.3 分厂负责生产过程中质量赔偿费用的理赔。
5.4 物资管理部负责退货产品的入库数量验收
5.5 财务部负责质量赔偿费用的结算与统计。
6.工作流程
2
3。
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制度范本
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企业形象,规范产品质量索赔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在产品质量方面的索赔处理。
第三条产品质量索赔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高效地处理产品质量索赔事项。
第四条我公司设立产品质量索赔处理机构,负责处理产品质量索赔事宜。
第二章产品质量索赔范围及条件第五条产品质量索赔范围:(一)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二)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三)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遭受财产损失;(四)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人身伤害。
第六条产品质量索赔条件:(一)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二)消费者能够提供购买产品的有效证据;(三)产品质量问题与消费者遭受的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
第三章产品质量索赔程序第七条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向我公司产品质量索赔处理机构提出索赔申请。
第八条产品质量索赔处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索赔申请后,对消费者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核。
第九条产品质量索赔处理机构应当在审核结束后,对符合索赔条件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条产品质量索赔处理机构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确定索赔金额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产品质量索赔处理机构应当在办理完毕索赔事项后,将处理结果告知消费者。
第四章产品质量索赔责任第十二条我公司应当依法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
第十三条产品质量索赔处理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消费者提供虚假证据,或者故意制造产品质量问题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退货索赔管理制度规定
退货索赔管理制度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退货索赔业务,维护公司形象和客户关系,保障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及员工相关的退货索赔业务。
三、退货原则1. 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或销售的,客户可提出退货请求;2. 产品未使用、未拆封、完好无损的,客户可提出退货请求;3. 产品出现外观瑕疵、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可要求客户自行承担运费进行退货;4. 特殊原因需退货的情况,须经公司确认后方可处理。
四、索赔原则1. 客户购买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或销售的,客户可提出索赔请求;2. 公司在产品销售、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过错,导致客户权益受到损害的,应给予客户相应的补偿;3. 公司应积极主动处理客户的索赔请求,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解决问题。
五、处理流程1. 客户提出退货或索赔请求后,销售部门或客服部门应及时接收并登记;2. 销售或客服部门需核实客户提供的相关证据,并与财务部门、仓储部门进行确认;3. 若属实,销售或客服部门需及时处理客户的退货或索赔请求,对于退货的产品需及时处理完善,对于索赔的问题需及时给予客户合理的补偿;4. 对于复杂的退货或索赔请求,销售或客服部门需汇总相关资料向公司管理层或专业人员进行汇报,并制定详细处理方案;5. 客户在退货或索赔过程中应配合公司的处理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六、责任追究1. 对于拒不配合公司的客户,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客户,公司有权取消其退货或索赔的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2. 对于销售、客服等部门在处理退货或索赔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过错,公司将依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任何部门或员工不得擅自修改;3. 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进行解释。
八、生效本管理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需经董事会审批。
产品质量索赔制度
产品质量索赔处罚管理规定1、目的为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增强质量意识,避免或减少配套主机厂索赔及整机售后三包费用,对产生的索赔及费用得到有效的落实。
2、范围适应本公司质量索赔的处理处罚。
3、职责3.1质检部负责质量索赔的统计落实与上报工作;3.2相关单位负责人或责任人积极配合。
4、内容及要求4.1质量索赔种类a、一般索赔: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含500元)b、严重索赔: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含2000元)c、重大索赔: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4.2处理处罚对象造成质量索赔的直接、间接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的负责人4.3重点要求4.3.1操作者所加工部件必须按图纸或工艺进行加工;4.3.2操作者对机加工件、压制件及下料件必须做到首检、中检、终检并记录;4.3.3检验员在部件检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反馈给车间负责人,由车间负责人安排及时返修;4.3.4对处理问题外派车辆在传达必须登记方可放行,外派人员回公司后将问题描述及处理情况作详细登记报质检部以便落实;4.3.5交件人员在交件时出现的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告知检验员,检验员协调处理(各相关车间负责人必须及时安排人员积极配合)并排查库存,如再交件有类似问题拒交或经双方检验员协商同意后方可;5、考核5.1对操作者不按图纸加工部件,未经检验导致配套单位输入ERP或退货的每次考核200元;5.2操作者对加工的部件出现批量问题且未作自检记录的每次考核200元,报废件照价赔偿;5.3检验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各车间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不积极配合、故意刁难、袒护扯皮不及时返修的每次考核300元;5.4对外派人员回厂不作记录上报的每次考核100元;5.5交件人员在交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及时汇报每次考核100元,对已知类似问题还是执意交件导致退货的每次考核200元;4.6对外馈问题告知检验员,检验员未协调处理,库存未沟通解决的每次考核200元;5.7对出现的外馈问题质检员与其沟通各车间负责人第一时间不积极配合处理的每次考核200元;5.8因不及时处理或现场解决不了造成的索赔查实后,一般索赔对直接责任人按直接损失价值的50%处罚;严重索赔对直接责任人除按一般索赔最高额度处罚外,每增加直接损失100元,处罚20元;间接责任人按直接责任人的50%处罚;重大索赔除以上处罚外,对部门负责人按直接责任人的10%进行处罚;属外协配套件造成的索赔全部有配套单位承担。
质量索赔管理制度
质量索赔管理制度一、制定背景随着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要求逐步提高,企业也逐渐意识到了质量对企业形象、市场竞争力乃至品牌价值的重要性。
但即便是最严格的质量控制也无法确保每个产品都是完美无缺的,也难免出现质量问题。
质量问题出现后,企业应如何处理?如何保证消费者权益,维护企业形象,对质量问题进行有效的索赔管理成为企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企业形象,确保质量索赔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三、索赔管理职责3.1 产品质量部门产品质量部门是企业具体负责产品质量管理的部门,对于所有的质量问题,均由该部门负责处置。
其职责如下:•制定和完善产品的质量检查标准和方法;•审核和确认产品质量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在质量问题发生后,及时组织处置;•充分配合客服部门进行质量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3.2 客服部门客服部门是与消费者直接接触的部门,其职责如下:•及时接听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与产品质量部门沟通并定期反馈;•审核和确认消费者符合索赔条款和金额是否符合索赔的标准;•对符合索赔标准的质量问题进行立案递交产品质量部门进行处置;•维护良好的消费者关系,消除消费者质疑。
3.3 经营管理部门经营管理部门具有整个企业的管理职责,负责协调各部门共同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具体职责如下:•把握索赔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督查;•协调各部门配合客户管理工作;•对索赔管理工作的效果进行检查评估。
四、索赔管理流程4.1 消费者投诉受理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对产品进行投诉。
客服部门应当及时与消费者沟通,了解问题的详细情况,并向消费者说明解决问题的流程和所需的资料。
4.2 消费者索赔申请资料审核客服部门对消费者提供的索赔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应当包括:产品信息、质量问题的描述、购买时间、购买渠道等。
若审核未通过,应当向消费者说明未通过的原因和下一步处理方案。
采购质量索赔管理制度范本
采购质量索赔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采购质量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质量索赔事项。
第三条公司应当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积极采购优质产品,对于采购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二章质量索赔条件第四条采购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公司可以向供应商提出质量索赔。
第五条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的,公司可以向供应商提出质量索赔。
第六条供应商的产品导致公司生产线停工、返工、改产或者其他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向供应商提出质量索赔。
第七条供应商的产品导致公司遭受客户索赔或者其他第三方索赔的,公司可以向供应商提出质量索赔。
第三章质量索赔程序第八条公司在发现采购产品质量问题后,应当及时通知供应商,并书面提出质量索赔要求。
第九条供应商应当在接到质量索赔通知后,及时核实情况,并与公司协商解决。
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在协商解决过程中,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更换产品、赔偿损失等。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在协商解决无果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章质量索赔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采购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对采购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控。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质量索赔档案,对质量索赔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以便于改进采购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对质量索赔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公司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及时提出质量索赔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供应商未按照本制度要求承担责任的,公司可以向其追偿损失。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变更,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修订。
索赔管理制度
索赔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对客户索赔进行及时、公正和合理的处理,维护客户关系,提升企业形象。
适用于全部涉及客户索赔的情况,包含产品质量问题、服务不满意等。
2. 定义•客户索赔:指客户由于企业产品质量问题、服务不满意等原因,要求企业承当相应责任的行为。
•索赔处理人员:指被指定负责处理客户索赔的员工。
3. 索赔申请3.1 客户索赔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包含索赔原因、索赔内容、索赔金额等认真信息。
3.2 客户可以选择将索赔申请交给售后服务部门、客户关系部门或直接提交给企业管理负责人。
3.3 索赔申请应在客户发现问题后的30天内提交,逾期未提出索赔申请的将不予受理。
4. 索赔处理流程4.1 索赔处理人员收到索赔申请后,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问题的具体情况,并定期向客户反馈处理进展。
4.2 索赔处理人员应依照企业订立的处理流程,进行评估和审查索赔申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4.3 若索赔申请确定属实,企业应立刻采取必需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更换产品、供应弥补或重新供应服务,以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
4.4 若索赔申请被驳回,索赔处理人员应向客户解释理由,并供应相关证据和解决方案。
4.5 索赔处理人员应将索赔处理结果及时记录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中,以便后续跟进和分析。
5. 索赔处理时效5.1 索赔处理人员应在收到索赔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初步回复,说明后续处理步骤和时间节点。
5.2 索赔处理人员应在客户提出索赔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的评估和审查,予以最终回复。
5.3 若情况多而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理,索赔处理人员应及时向客户解释原因,并与客户协商处理方案和时间。
6. 索赔记录与统计6.1 索赔处理人员应记录每个索赔案件的基本信息,包含索赔原因、处理结果等。
6.2 索赔记录应保管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中,并定期进行归档和备份。
6.3 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定期对索赔记录进行统计和分析,以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配件索赔鉴定管理制度
配件索赔鉴定管理制度一、总则随着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汽车配件作为保障汽车正常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品质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整车的性能和用户的使用体验。
然而,市场上存在着一些质量不过关的配件,给消费者的使用带来了困扰。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对于相关配件出现问题的索赔鉴定工作必须得到严格规范和有效管理。
因此,公司制定了配件索赔鉴定管理制度,以确保消费者在购买汽车配件时能获得优质的产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的所有汽车配件,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零部件、车身零部件、电子设备等。
对于销售出去的配件出现质量问题需进行索赔鉴定的情况,均需按照本制度执行。
三、索赔鉴定流程1. 接收索赔要求当有客户向公司提出配件质量问题的索赔要求时,需尽快向售后服务部门报告,走起索赔流程。
同时需仔细核实客户反馈的问题,并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
2. 鉴定分析售后服务部门将收到的配件进行鉴定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查、功能性测试、使用寿命评估等。
对于无法直接判断问题的配件,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分析。
3. 制定索赔方案根据鉴定分析的结果,公司将制定针对性的索赔方案,包括修复、更换、退款等措施,并与客户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 执行索赔方案公司将按照制定的索赔方案执行相应的措施,确保客户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5. 记录和归档售后服务部门将对每起索赔事件进行记录和归档,包括索赔要求、鉴定分析、索赔方案和执行情况等,以便日后追溯和总结。
四、鉴定标准1. 外观检查对于外观有损坏、划痕、变形等情况的配件,需进行详细检查,并与原厂件进行对比鉴定,确定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2. 功能性测试对于功能性问题,需要进行测试验证,确保配件的功能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要求。
3. 使用寿命评估对于使用寿命较短或异常损耗的配件,需进行寿命评估,判断是否属于自然损耗范围内。
五、人员培训1. 公司将对相关售后服务人员进行配件鉴定培训,提高其鉴定能力和水平,确保索赔工作能够专业高效进行。
产品质量赔偿及退货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赔偿及退货管理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保护意识日益增强。
对于企业来说,提供优质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不仅是提高客户满意度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障。
因此,有必要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赔偿及退货管理制度。
一、产品质量赔偿制度1.质量问题的判断标准对于消费者提出的质量问题,企业应在第一时间对情况进行调查,判断是否属于质量问题。
判断标准应为:(1)质量问题定义:指产品存在严重损坏、缺陷、不符合承诺说明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且能够影响产品的实用功能、使用寿命或准确性等。
(2)质量问题判断原则: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应在保证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失的前提下,通过客观公正的方式进行判断,遵守国家、行业和企业的相关规定,保证赔款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2.赔偿的方式和标准针对不同的质量问题,企业应实行不同的赔偿方式和标准:(1)对于质量问题较轻微的产品,可以选择更换或维修,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2)对于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应该全额退款或者更换同款产品,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3)对于质量问题引发的后续损失,应全额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补偿费、误工费等。
二、退货管理制度1.退货的原则和标准对于消费者的退货请求,企业应在保障商品原质原价和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制定严格的退货管理制度。
原则和标准如下:(1)退货的原则:对于在商品质量、型号、规格、数量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在购买之日起七日内向企业提出退货要求。
对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在购买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企业提出申请退货,其他情况的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2)退货的标准:在消费者退货时,必须保证商品的完好性、完整性以及退货商品的原封不动。
退货时,消费者应提供购买凭证以及与商品相关的单据。
2.退款及追踪服务(1)退款服务:在确认退货时,企业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将退款金额返还消费者原支付方式。
(2)追踪服务:针对需要快递的退货,企业应对消费者提供追踪退货的服务,以确保商品不丢失,消费者不受额外损失。
外协外购质量索赔管理制度
外协外购质量索赔管理制度1. 背景公司在外协外购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质量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会浪费公司的资源,还会影响到客户的满意度。
为了提高外协外购的质量,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外协外购质量索赔管理制度。
2. 索赔流程2.1 发现问题当在外协外购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需要第一时间上报给质量管理部门,并随附相关的检测报告或图片。
2.2 确认问题在收到问题报告后,质量管理部门需要对问题进行确认。
如果问题确实存在,需要尽快与供应商联系,识别问题的根源,并制定相关的改进措施。
2.3 提出索赔要求如果外协外购方面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未能满足公司的要求,质量管理部门需要向供应商提出索赔或赔偿要求。
要求应包括索赔或赔偿的金额、原因和证据等信息。
2.4 审核索赔要求供应商收到索赔或赔偿要求之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并答复。
在收到答复之后,质量管理部门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并作出是否接受索赔或赔偿的决定。
2.5 实施索赔或赔偿当质量管理部门确定接受索赔或赔偿的决定时,会向供应商发出相关通知并协调相关部门实施索赔或赔偿。
在此过程中,质量管理部门需要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并依据结果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3. 具体要求3.1 外协外购方面的要求1.外协外购方面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或服务;2.外协外购方面应配合公司对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检验或检测;3.外协外购方面应根据公司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质量报告,并积极应对公司提出的改进要求;4.外协外购方面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
3.2 公司方面的要求1.公司应在外协外购过程中对产品或服务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及时发现和报告问题;2.公司应与外协外购方面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并及时反馈问题信息;3.公司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外协外购方面的服务费用;4.公司应严格控制外协外购方面的服务周期。
4. 相关责任1.质量管理部门应对外协外购质量索赔管理制度进行负责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2.外协外购方面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质量标准,并积极响应公司的改进要求;3.公司应对外协外购方面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并及时反馈问题信息;4.采购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采购流程,并根据情况选择优质可靠的外协外购方面;5.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客户管理部门配合,确保外协外购质量索赔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在供应链管理中,供应商索赔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供应商索赔是指在供应商交付的产品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或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时,采购方向供应商提出索赔要求,以维护自身权益。
为了规范供应商索赔管理流程,保障索赔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制定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是必要的。
二、目的和范围本文旨在规范供应商索赔管理流程,确保索赔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公正性。
适用于所有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有索赔需求的采购项目。
三、定义1. 供应商索赔:采购方因供应商交付的产品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或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而向供应商提出的索赔要求。
2. 索赔金额:采购方要求供应商赔偿的金额,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维修费用等。
四、索赔管理流程1. 发现问题:采购方在接收供应商交付的产品或服务后,应及时进行检查和测试,发现质量问题或合同履行问题时,应立即记录并通知供应商。
2. 索赔要求:采购方应在发现问题后的合理时间内向供应商提出索赔要求,要求中应包括索赔金额、索赔原因、相关证据材料等。
3. 供应商响应:供应商收到索赔要求后,应及时回复采购方,确认收到索赔要求,并进行初步调查和评估。
4. 索赔评估:供应商应在收到索赔要求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索赔评估,包括核实索赔原因、评估索赔金额等。
5. 协商解决:采购方和供应商应进行协商,就索赔要求达成一致意见。
如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6. 索赔结算:达成一致后,供应商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采购方支付索赔金额。
7. 后续跟踪:采购方应对索赔结算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确保供应商按时支付索赔金额。
五、索赔要求的内容1. 索赔金额:明确索赔的金额,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维修费用等。
2. 索赔原因:清楚陈述导致索赔的原因,如产品质量问题、交付延迟等。
3. 相关证据材料:提供与索赔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检测报告、合同文件、交付记录等。
六、索赔管理的责任分工1. 采购方责任:负责发现问题、提出索赔要求、与供应商协商解决等。
退货及索赔管理制度
退货及索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退货及索赔管理,保障公司和客户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的产品,维护公司产品的质量和声誉。
第三条退货及索赔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便捷的原则,做到及时处理,维护客户关系。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退货及索赔相关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人,规范操作程序。
第五条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推动退货及索赔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退货管理第六条客户在购买公司产品后如需退货,应在购买后7天内提出退货申请。
第七条客户提出退货申请后,销售人员应及时跟进处理,核实产品的返回条件,填写退货申请表并报销售经理审核。
第八条经销售经理审核通过后,客户将产品送至公司指定地点,产品应保持完好无损,并附有退货申请表。
第九条公司收到退货产品后,质检部门进行检验确认产品的完好情况,如有破损或缺陷,应及时通知销售部门。
第十条销售部门接到质检部门的通知后,应联系客户重新办理退货手续,并做好售后服务。
第十一条客户退货后,公司应及时退还货款或更换产品,做好相关记录并向财务部门报销。
第三章索赔管理第十二条客户在购买公司产品后如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可以向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第十三条客户提出索赔申请后,销售人员应及时跟进处理,核实问题,填写索赔申请表并报销售经理审核。
第十四条经销售经理审核通过后,客户将产品送至公司指定地点,产品应附有索赔申请表和问题描述。
第十五条公司收到索赔产品后,质检部门进行检验确认问题,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商处理。
第十六条销售部门接到质检部门的通知后,应与客户协商处理方案,并做好售后服务。
第十七条若问题确认为公司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公司应免费更换产品或退款,并做好记录报销。
第四章管理监督第十八条各部门应密切合作,保证退货及索赔管理的高效进行。
第十九条相关部门应做好记录管理,形成完整的退货及索赔档案,方便日后查询和统计。
第二十条公司应定期召开会议,对退货及索赔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调整改进相关制度和流程。
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产品的质量追溯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提升产品质量,保障客户权益。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标准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研发、生产、品质、供应链、销售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产品质量追溯管理要求第三条商品编码管理1.所有产品必须进行二维码或条形码编码,并在制造过程中自动记录与产品相关的生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信息、生产批次信息、质量检验信息等。
2.所有产品的二维码或条形码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清晰可见,并通过扫码方式提供给客户获取产品信息的途径。
第四条质量记录管理1.所有生产环节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妥善保存,包括原材料的质检记录、产品生产环节的检验记录、设备维护记录等。
2.质量记录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时间、地点、操作人员、被检测产品信息、检测结果等,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保存。
第五条异常情况处理1.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问题、设备故障、生产线停产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应迅速报告质量部门,并立即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2.质量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追溯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找出问题原因,并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第六条召回管理1.在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潜在安全隐患时,公司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迅速通知相关销售渠道和客户,对受影响产品进行回收和处理。
2.质量部门应对召回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召回范围确认、召回方案制定、召回执行跟踪等。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七条质量追溯能力考核1.每季度对产品质量追溯能力进行考核,主要评估以下指标:商品编码符合性、质量记录完整性、异常情况处理及时性、召回管理执行情况等。
2.考核采用定期抽查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专门的质量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为全面加强我县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对全县产品实行质量追溯制度。
第一条加强产品源头管理~建立严格的生产制度。
建立健全生产企业进货索证、检疫检验和不合格产品处理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
生产企业必须改进和完善生产设施~全面实现自动化、机械化生产加工~在企业管理上逐步实行ISO系列及HACCP管理认证体系。
第二条企业生产中必须做到:1、企业要设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质量检验机构~配备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质量检验人员~具备检验工作所需的检验室、化验室和仪器设备~并有健全的检验制度。
2、严格按规定实施原料、过程检验和成品质量检验~对出厂的合格产品规范出证~并监督对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处理。
3、建立产品出厂证明制度~即产品出厂证明由生产企业出具出厂~随货同行。
出厂证明内容包括: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数量、产品检验员、代码、货物配送经营场所、接收业户姓名等。
第三条产品经营场所的管理1、产品进销质量管理制度。
超市、专卖店、农贸经营场所的主办方或业户应当有产品质量安全专门人员监督管理产品的进货。
产品必须从合法企业进货,严格检查验收出厂证明,经营者对验收发现的质量不符~标识不全的产品不能接收,对成交或销售中的产品要建立质量管理现场巡查制度,产品售后责任~对已销售的产品实行质量全面负责~对消费者的质量争议~由经营场所主办方实行先行赔付制度。
2、进货台帐管理制度。
经营场所要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对相对稳定的长期经营者要建立客户经营台帐,要建立产品进货索证台帐,对经营业户市场准入执行情况建立检查台帐。
3、售后服务制度。
经营场所都要建立售后服务系统~设立服务台或张贴服务承诺书~推行产品安全销售责任承诺~公示承诺服务内容~及时处理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质量投诉等问题~保证消费者一旦发现存在安全质量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解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4、市场退出机制。
生产索赔管理制度
生产索赔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规范生产索赔管理工作,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保障生产索赔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部门、物流部门、采购部门、品质管理部门等。
三、相关术语解释1. 生产索赔:指因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导致客户索赔的情况。
2. 索赔管理:指对发生的生产索赔进行管理和处理的活动。
3. 质量问题:指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因技术、工艺、原材料等问题导致的质量不合格的情况。
4. 客户:指购买公司产品的客户。
四、责任部门1.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对生产索赔进行初步调查和处理。
2. 物流部门:负责运输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对运输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导致的索赔进行初步调查和处理。
3. 采购部门:负责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确保原材料质量,避免因原材料问题导致的生产索赔。
4. 品质管理部门:负责对生产索赔进行全面管理和监控,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提出改进建议。
五、索赔管理流程1. 客户索赔:客户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向公司提出索赔,生产部门接到索赔后立即进行初步调查:a. 核实客户索赔的产品信息;b. 按照公司的质量标准进行一致性检查;c. 对索赔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认质量问题点;d. 对原材料、生产设备等相关环节进行排查。
2. 初步确定责任:根据初步调查结果,确定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分别为生产过程责任、原材料供应责任、运输责任等,逐一进行责任确认。
3. 处理及赔偿:一旦确定责任,立即对客户进行道歉,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处理。
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教育。
4. 经验总结及改进:对每起生产索赔案件进行经验总结,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在生产过程中加以强化。
六、索赔风险预警1. 生产部门: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对生产环节进行全面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 采购部门:定期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监控,确保原材料质量稳定。
产品被预警、召回、索赔、退货及顾客投诉管理制度
产品被预警、召回、索赔、退货及顾客投诉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提高我公司对产品的预警能力,对有问题的产品进行召回行动,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提高对消费者投诉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能力,避免有问题的产品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产品被预警、召回、索赔、退货及顾客投诉的处理。
三、定义(一)预警:事先发出警报。
英文称之为Early-Warning,可解释:在灾害或灾难以及其他需要提防的危险发生之前,根据以往总结的规律或观测得到的可能性前兆,向相关部门发出紧急信号,报告危险情况,以避免危害在不知情或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发生,从而最大程度的减低危害所造成的损失的行为。
(二)召回:公司对于有问题的产品,无偿收回生产企业的制度,以改正产品出现的问题,提高产品品质,提高企业信誉。
(三)索赔:我公司产品给客户造成损失而发生的客户要求赔偿。
四、职责(一)服务部负责对顾客的投诉和抱怨的控制,并有效处理或责成相关部门有效处理顾客投诉和抱怨,令顾客满意。
(二)公司产品实现的各部门负责人是处理顾客投诉、抱怨的责任人。
(三)出口部负责对出口产品的预警工作。
(四)服务部负责对有问题产品的召回、索赔的处理工作。
(五)产品被预警、召回、索赔、退货及顾客投诉时,应由责任部门定处理方案和责任人。
五、程序(一)预警1.预警信息的搜集与整理服务部每月月初对上月在国外或国内发生的有问题车辆召回事件进行整理,登记。
填写《产品预警信息收集记录表》。
2.预警信息的发布服务部将外来预警信息报企业管理部,由企业管理部进行公司内通报,以提高公司设计、管理、质检等方面对产品防止发生问题、提高产品品质的意识。
产品在市场上被预警、通报,公司将启动召回程序。
(二)问题产品的召回1.召回的起因在产品设计时对产品分析不全面,或验证时产品问题没有被充分识别,导致产品出现不合格。
产品交付后,服务部/销售部接到客户投诉,对产品进行调查后,发现产品确实存在问题。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供应商索赔管理是指在供应链管理中,供应商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交货延误等原因导致客户遭受损失时,客户向供应商提出索赔要求,并由供应商进行处理和解决的过程。
为了规范供应商索赔管理,确保索赔事项能够得到及时、准确、公正的处理,提高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制定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是必要的。
二、索赔管理流程1. 索赔申请客户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交货延误等情况时,应及时向供应商提出索赔申请。
索赔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相关信息,如产品型号、批次号、生产日期等;- 问题描述,详细说明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或者交货延误的情况;- 损失金额,客户应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提供详细的损失金额明细。
2. 索赔受理供应商收到客户的索赔申请后,应及时受理,并向客户确认收到申请。
供应商应建立索赔受理的记录,并为每一个索赔案件分配一个惟一的索赔编号,以便后续跟踪和处理。
3. 索赔调查供应商在受理索赔申请后,应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核实客户提供的产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调查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如是否为供应商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调查交货延误的原因,如是否为供应商物流配送问题。
4. 索赔处理根据索赔调查结果,供应商应进行相应的索赔处理。
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退货退款: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供应商应接受客户的退货,并按照退货金额进行退款;- 补发产品:对于交货延误的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补发产品,并承担相应的物流费用;- 赔偿商议:对于无法退货退款或者补发产品的情况,供应商应与客户进行赔偿商议,商议出合理的赔偿金额。
5. 索赔结案供应商在完成索赔处理后,应及时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并商议解决方案。
一旦客户允许解决方案,供应商应按照商议的内容进行赔偿或者处理。
索赔结案后,供应商应将索赔案件的处理结果记录归档,并进行总结和分析,以便改进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汽车质量索赔管理制度范本
汽车质量索赔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汽车质量索赔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汽车产品,包括新车、二手车及汽车零部件。
第三条我司应当依法履行质量担保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汽车产品。
在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应当及时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
第二章质量索赔条件第四条消费者购买的汽车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可以向我司提出质量索赔:(一)产品存在设计缺陷、制造缺陷或原材料缺陷,导致产品无法正常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二)产品存在性能故障,影响正常使用;(三)产品存在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受到误导;(四)产品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产品质量标准或产品说明书的情况。
第五条消费者在提出质量索赔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一)购车发票或其他有效购买凭证;(二)产品故障描述及故障现象的证明资料;(三)产品维修记录;(四)其他相关证据。
第三章质量索赔处理流程第六条消费者向我司提出质量索赔,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一)拨打我司客服热线;(二)向我司授权的经销商或服务中心提出;(三)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我司提出。
第七条我司收到质量索赔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回复消费者,并启动调查程序。
第八条我司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对质量索赔申请进行审核。
对于符合质量索赔条件的,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四章的规定给予消费者相应的赔偿。
第九条我司在处理质量索赔过程中,有权要求消费者提供必要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故障产品、相关资料等。
第四章质量索赔赔偿方式第十条对于符合质量索赔条件的,我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赔偿方式:(一)免费维修或更换故障产品;(二)退还购车款项或赔偿损失;(三)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四)其他合法的赔偿方式。
第十一条我司在赔偿消费者时,应当依法履行税收、保险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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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标准×/××××·08·04-2009 产品质量索赔制度2009-03-31发布 2009-03-31实施××××××有限公司发布1 ××××××有限公司标准产品质量索赔制度×/××××·08·04-2009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通过采用经济手段落实产品质量责任,即对因质量问题造成企业的损失实行索赔,从而贯彻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推行内部质量“三包”,不断追求质量“零缺陷”目标和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因质量问题造成本企业损失实行索赔的范围、核算办法、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因质量问题造成本企业损失的索赔。
2 引用政策法规和标准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2 ×/××××- C-2005 《质量手册》 2.3 本公司《质量控制程序》 2.4 ×/××××·08·02-2008《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质量索赔因责任原因引起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企业责成责任部门进行赔偿的确定和处理。
3.2 自制件质量损失公司内上道工序或上游车间加工的产品未能达到图样、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损失,及流入下道工序或下游车间所造成的损失,或已销售出去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产品维修及赔偿的损失。
3.3 外购、外协件质量损失由于外购、外协件企业为本企业所生产、配套的产品未能达到图样、标准、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本企业的损失。
3.4 工作质量损失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违反决策程序致使决策失误;设计不当;检验员错、漏检;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造成的质量损失。
4 索赔范围、对象质量索赔包括内部质量索赔和外部质量索赔。
内部质量索赔:包括自制件质量损失、工作质量损失的索赔,外部质量索赔:是因外购、外协件质量损失的索赔。
内部质量索赔:包括自制件质量损失、工作质量损失的索赔,追究相关车间及部、室的责任。
外部质量索赔:追究外购、外协件企业的责任。
6 索赔的依据、计算及核算办法 2 ×/××××·08·04-2009 6.1 索赔依据 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6.1.2Q/WLGH·08·02-2008《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6.2 索赔计算 6.2.1 自制件质量损失索赔计算 6.2.1.1 生产过程的废品损失= 废品的材料成本(必要时)+废品上道工序累计工费 6.2.1.2 返工/返修品损失= 返工/返修费+零件降级损失+物资损失其中:零件降级损失= 合格零件成本价格-降级零件成本价格 6.2.2 工作质量损失索赔 6.2.2.1 工作质量损失= 因工作失误引起的工作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 6.2.2.2 责任部门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要分清主次,按责任大小依照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6.2.3 外购、外协件质量损失索赔外购、外协件质量损失= 因外购外协件质量问题所引起的直接损失费用(包括处理质量问题所支付的旅差费、运输费、通讯费、检定费……等费用) 6.3 核算办法 6.3.1 物资损失费:材料(包括油料等)、零部件、机床部件、工具损失索赔价值按公司现行采购价核算。
6.3.2 工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返工返修的费用,按生产制造部或技术中心工艺室核定给车间该工序的工时和公司成本中心核定的该车间每小时内部劳务价格核算。
6.3.3 外出人工费及差旅费:出差人员工资按公司规定核算,天数为差旅费报销单的起止时间;差旅费(因产品质量造成售后服务的差旅费等)按财务处核销差旅费总额索赔。
6.3.4 运输费:每天按200元,雇用车辆按实际雇车费用核算。
6.4 赔付规定 6.4.1 自制件质量损失按计算出的直接经济损失,低于1万元(含1万元),由责任部门全额赔付,超过1万元,以1万元为基数再加超出部分50%的金额赔付,但最高赔付金额不应超过3万元。
6.4.2 工作质量损失中责任部门按应承担赔偿金额, 300元以下(包括300元),由责任部门全额赔付;300元以上的,以300元为基数再加超出部分50%的金额赔付,但最高赔付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
6.4.3 外购、外协件质量损失由供方全额负责。
7 职责分工 7.1 质量部负责对质量索赔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及索赔金额的审核、统计汇总、对外质量索赔确定书的传递等工作;负责对产品、零部件及退回的“三包”件的检测,对产品质量符合性进行鉴别与终判,是废品的要分清楚内部与外部废品并作好相应的标识,检验员要对本人所开具废品单的正确性负责;负责质量问题责任的认定。
7.2 营销部负责对产品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及质量责任的初步认定,连同 3 ×/××××·08·04-2009 维修情况一起以书面形式报质量部。
7.3 物资部负责与供方签订《供货质量保证协议》(协议中要包含质量索赔条款),就外购、外协件的质量问题与供方沟通和反馈,发生质量索赔的负责通知供方签字确认;负责对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产品退库保管、统计、汇总工作,对供方退库产品数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7.4 生产制造部负责对各车间返工/返修工时的审核确认,对所确认的工时合理性负责;负责机床部件损失价值的核算。
7.5 各车间有责任对发生的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负责提供有关索赔的原始凭证。
7.6 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负责涉及供方《质量索赔确定书》(见附录A)的审核及合同的评审。
7.7 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内部追索部门与被追索责任部门之间的兑付。
7.8 财务处负责《质量索赔确定书》核算审核和现金兑付。
7.9 技术中心工艺室负责对返工/返修工时定额及材料消耗定额的审核确认,并对所确认的定额合理性负责。
8 工作程序 8.1 生产过程中发现仓库、上道工序、上游车间流下的不合格品,发现者要做好标识,经质量部检验员检验确认并签署意见后,由车间填写《退库申请单》(见附录B),经车间领导签章后,及时送仓库办理退库,换领相等数量的毛坯或零、部件。
8.2 索赔部门每月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所受损失情况以书面形式及相关凭证报质量部,如索赔部门超期不提出质量责任追索的,则由该索赔部门承担质量损失费用。
已明确属外部质量索赔的,索赔部门需填写《质量责任索赔意见书》(见附录C)、《质量索赔确定书》、连同《退库申请单》(有退库时)和《返工/返修工时单》(见附录D)(发生返工/返修时)一并报质量部。
8.3 对用户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索赔,营销部将原因分析、质量责任初步分析意见、售后服务维修情况以书面形式连同“三包”期内的《退库申请单》报到质量部。
涉及零部件责任难以确定的,可在零部件拉回公司后,由营销部组织质量部和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认定。
涉及到外购、外协件企业的要通知其参加。
8.4 质量部对车间(部、室)索赔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定责任部门。
索赔部门、被追索部门为车间的,由质量部把核实结果报生产制造部,生产制造部负责审核车间索赔的返工/返修工费并报人力资源部执行。
同时质量部通知被追索车间。
8.5 工作质量损失的索赔由质量部将相关损失进行调查核实后,按6.4.2条规定,由质量部把赔付决定报人力资源部执行。
同时由质量部通知被追索部门。
8.6 被追索部门为外购、外协件企业的,质量部在审核完毕确认索赔金额后,将索赔报表依次传递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和财务部审核,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在《质量索赔确定书》上签名。
8.7 外部质量索赔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完毕后,由质量部把索赔情况、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物资部,物资部接到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外购、外协件企业,并要求其在10个工作日内派员到现场确认签字(或以委托书面授权的指定人员代理签字),作为对外部质量索赔的依据,由质量部交财务部执 4 ×/××××·08·04-2009 行。
(外购、外协件企业可采用支付现金或从货款中抵扣等方式结算)。
如外购、外协件企业有异议,需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传递给质量部,由质量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仲裁;如果外购、外协件企业在接到物资部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又拒不签字认可的,我公司将按合同约定从其货款中抵扣(由质量部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部从其货款中扣款)。
8.9 每月8日(节假日顺延)前质量部将受损失车间向外购、外协件企业索赔的实际损失工费报生产制造部按有关规定于当月兑现。
8.10 属内部质量索赔的,若被追索部门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属外部质量索赔的,相关的外购、外协件企业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向质量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由质量部组织质检人员和主管工程师复检,复检结果为终判。
若复检结果表明原判正确的,复检费用由被追索部门或相关的外购、外协件企业负责,若复检结果表明原判为错检的,则复检费用由检验部门负责。
复检费用由公司价格管理小组确定。
8.11生产车间和操作者要做好产品的自检和车间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尽量避免不合格品的产生和流入下道工序、下游车间。
出现不合格品的,如车间不及时制止,造成的损失由车间自己负责。